小学生汉字书写段位评价标准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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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汉字书写段位评价标准及实施

对学生汉字书写的评价工作,是落实新课程标准,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逐步形成良好个性和健全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谐发展,传承祖国传统文化,推进学校书法教学的一项重要工作.

如何对学生汉字书写进行评价:评价的标准是怎样的?如何依据标准实施评价?这是我校开展汉字书写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实施了我校学生汉字书写段位评价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力促进了学校“汉字书写”校本特色课程的落实.

一、依据《语文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保证评价标准的全面性.

《语文课程标准》从“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三个维度提出了识字和写字的学习目标,而且贯穿于各个学段的目标之中.这和以往的“大纲”只从“知识和能力”一个维度上提出目标相比,显得更加全面.

1、写字的总体要求是:能正确工整地书写汉字,并有一定的速度.

2、第一学段(1~2年级)写字的要求是: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和常用的偏旁部首,能按笔顺规则用硬笔写字,注意间架结构.初步感受汉字形体美;养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书写规范、端正、整洁.

3、第二学段(3~4年级)写字的要求是: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

4、第三学段(5~6年级)写字的要求是:硬笔书写楷书,行款整齐,有一定的速度.能用毛笔书写楷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

《语文课程标准》对写字教学,提出了很好的教学建议:写字教学要重视对学生写字姿势的指导,引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书写技能,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

《语文课程标准》对写字评价,提出了很好的评价建议:……根据各学段目标达成的要求,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关注学生写字的姿势和习惯,重视书写的正确、端正、整洁,激发学生识字写字的积极性……

《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教基[2002]8号)也提出了类似的要求.

这些都是我们制定小学学生汉字书写评价标准的最权威的依据.

二、依据《语文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保证评价标准的层次性.

纵观《语文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对各个学段的写字目标,要求上各有侧重,阶段性十分明显.同时,各学段之间的学习目标又是相互关联的,很好地体现了学段之间的连续性,特别是层次性.

因此,我校制定的上述《标准》的十个方面,不是简单的罗列,而是有很强的内在的逻辑联系和层次要求的:

1、一般要求(习惯要求):写字的姿势、写字的正确率、写字的整洁性,是对于汉字书写的良好习惯的要求.

2、基本要求(技能要求):写字的笔画、写字的结构、写字的字体、写字的熟练,是对于写字的基本技能的要求,也是汉字书写的主要要求.

3、高级要求(个性要求):写字的章法、个性审美、成绩,是对于汉字书写的个性审美、兴趣爱好的要求.章法最讲究合乎规范,和谐优美;个性即是创造性,要有自己的审美情趣;取得的书法比赛成绩纳入评价,有利于鼓励学生的书写兴趣,有利于学生完成从写字到书法的兴趣爱好转变.

在具体实施评价的时候,在不同的年段,要突出重点,第一学段要注重习惯养成,打好基础;第二学段要进一步巩固习惯要求,突出技能要求,渗透个性要求;第三学段巩固技能要求,突出个性要求,完成从写字到书法的转变.但是每学年举行的汉字书写段位评定,都要包含这十个方面的评价,又体现了学段之间的连续性.

三、依据《语文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保证评价标准的操作性.

参考过很多学校的写字评价标准,我们感到最大的不足是标准缺乏操作性,很不好把握.因此,我校重点加强了评价的操作性研究,尽可能量化评价的标准,让所有的语文老师都能依据《标准》独立操作.

具体来说,就是上述十个方面,按照一定的标准,分别赋值,构成100分,其中“习惯要求”:写字的姿势、写字的正确率、写字的整洁性,每项是5分;“技能要求”:写字的笔画、写字的结构、写字的字体、写字的熟练,前2项每项8分,后2项每项10分;“个性要求”:章法、个性审美、成绩,每项15分.

在每1项中,又分出4个等级,依次为优、良、中、差,分别对应一定的分数,每一个得分段,对应一个书写段位.

在实际操作中,得分和段位对应关系是:

10项得分在20分(不包括,下同)以下,为一段,

10项得分在20—29,为二段,10项得分在30—39,为三段,

10项得分在40—49,为四段,10项得分在50—59,为五段,

10项得分在60—69,为六段,10项得分在70—79,为七段,

10项得分在80—89,为八段,10项得分在90以上,为九段.

基本上一、二年级多数学生对应一、二段;三、四对应三、四段;五、六年级学生对应五、六段.

每个年级的学生达到相应的段位,即为本学年汉字书写合格.

学生六年学习毕业的时候,达到六段,为汉字书写合格,达到七段及以上为汉字书写优秀.

四、依据《语文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以及我校《标准》,开展我校学生汉字书写段位评价工作.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不应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

应避免语文评价的繁琐化.

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都是必要的,但应加强形成性评价.提倡采用成长记录的方式,收集能够反映学生语文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如,关于学生平时表现和兴趣潜能的记录、学生的自我反思和小结、教师和同学的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等.

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更应重视定性评价.学校和教师要对学生的语文学习档案资料和测试结果进行分析,客观地描述学生语文学习的进步和不足,并提出建议.用最有代表性的事实来评价学生.对学生的日常表现,应以鼓励、表扬等积极的评价为主,采用激励性的评语,尽量从正面加以引导.

实施评价,应注意教师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学生间互相评价相结合.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还应该让学生家长积极参和评价活动.在评价时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要综合采用多种评价方式,测试只是评价的方式之一.

这些都是实施学生汉字书写的重要指导意见.

我校依据《标准》开展小学生汉字书写的具体做法是:

1、评定的项目是:一至三年级为硬笔(一、二年级为铅笔,三年级为钢笔),四至六年级为硬笔(钢笔)和软笔(毛笔).

2、《标准》中的前3项(即姿势、正确率、整洁),是发动学生广泛参和,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情况,由学生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归类打分,语文教师适当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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