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风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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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一)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一、通风管理1、通风员协助技术负责人及时绘制通风系统图、防尘洒水系统图、救灾撤退路线图。

2、通风人员必须根据巷道及工作面的具体情况设置各种(风门、风桥、风帘、风墙、风窗)通风设施,有效调节风量。

安排采掘,必须先安排合理的通风路线,通风系统未形成,设施不完善,不得生产。

3、建立合理的测风站,测定风量每10天一次,并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合理配风,做好工作记录。

4、进出人员不得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以免风流形成短路,两道风门之间距离不少于10米。

5、工作面的搬迁和通风设施变更,经主管矿长和通风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停风机和撤除通风设施。

同时,必须对废巷贯眼及时进行密闭,贯通前一个,密闭后一个,保证全负压通风或局扇供风。

6、风机安放合理,风筒连接要严密,吊挂整齐,保证通风距离,不得有跑风、漏风现象。

7、进风巷(井)和回风巷要有足够的断面,并要定期检查、清理、维修、维护通风系统,保证风流畅通,风量满足要求。

8、主扇必须有专人看管,并将风机运转情况记录备案。

9、总回风流中或盘区回风流中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规程规定。

10、井下材料库、变电室、机电检修室必须有独立的新鲜风流。

11、每月定期组织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技术负责人、机电、生产、安全、通风等人员对通风系统、通风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大检查。

二、瓦斯管理1、按班配齐经培训考试合格的瓦斯员与准确的瓦斯检测仪器。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巡回检查制度和报审签字制度,不得空班漏检。

3、瓦斯员必须提前入井,在作业人员工作前检查所有工作面,记入指定的瓦斯牌上,及时告诉采煤队长,并向跟班领导汇报。

4、瓦斯员必须按时填写瓦斯日报表,经采煤队长和坑口值班领导签字后,报主管矿长审查签字,瓦斯浓度超规程规定时报矿长审签。

5、瓦斯员及其他通风管理人员如发现工作面有害气体超限,除向领导汇报外,有权责令井下人员停止工作,向安全矿长、安全员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通风管理制度

通风管理制度

通风管理制度通风管理制度(一) 以风定产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04条规定,矿井产量必须按实际供风量进行核定。

各地点实际需要风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关于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等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的规定,并按此有关规定进行分配风量。

同时每月“一通三防”专业会上对通风系统进行审查。

1.矿总工程师每年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矿井通风能力进行核定,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并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

2、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根据规定计算结果并参照通风生产能力等级核定本矿的矿井年生产能力。

3.矿井必须严格落实“以风定产”制度,按照实际风量要求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面个数。

严禁采掘工作面超通风能力生产。

(二)局扇安装管理制度1.局扇安装必须按通风科下发“局扇安装设计通知单”进行安装,质量必须符合通风质量标准,安装地点全风压风量必须大于局扇吸入风量,严禁风机吃循环风。

局扇在井下运转的时间累计不超过半年,每半年至少升井检修1次,并建立台帐,做好记录。

2.运转的局扇必须有专人负责定期检修,确保局扇运行可靠正常,闭锁灵敏。

因烧坏等原因造成不能运转的风机要及时运到地面维修好备用。

机电科要每周对局扇、电缆进行检查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因电气设备影响造成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现场瓦斯员应撤出当头所有作业人员,锁好风电闭锁,并在巷口设置栏杆、揭示警标,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现场情况。

3.局扇必须由专人管理,掘进工作面的局扇由瓦斯员负责管理,并负责风筒完好送风、排瓦斯,其他任何人不能随意停开局扇。

4.局扇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局扇功率、送风距离、出口风量等相关参数,并注明填写时间。

5.掘进工作面的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供风,且能自动切换以减少无计划停风停电事故的发生。

6.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扇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扇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一)矿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相关规定要求抓好通风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负责矿井通风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具体按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坚持“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控有效”的瓦斯治理原则开展通风管理工作。

(三)认真落实“以风定产、以产配风”的通风管理原则,保证矿井有足够的风量。

(四)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通风设计,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通风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二、矿井通风技术规定(一)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2.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相关规定。

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要求。

(三)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四)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1.矿井总需要风量的计算标准即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它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计算:Q矿总=(∑Q采+∑Q掘+∑Q硐+∑Q其它)×K矿通m3/min式中:∑Q采—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Q掘—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Q硐—硐室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Q其它—矿井除了采煤、掘进和硐室地点外的其它井巷需要进行通风的风量总和,m3/minK矿通—风量备用系数,即K矿通=K瓦·K备·K漏·K采外。

这些系数的乘积介于1.0~2.0之间。

通风队管理制度

通风队管理制度

通风队管理制度总则为了加强本部门人员管理,规范工作秩序,增强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使“一通三防”的各项工作能得到落实,杜绝“一通三防”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情况,结合目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1、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请假须按公司请销假制度写假条逐级批假,经批准备案后方可离矿,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罚款50元/日,旷工三天以上的部门将作退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2、请假人员必须自己办理请假手续,不得请人代办或电话请假,请假后须按时返矿,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

3、归矿后,必须及时销假,否刚按未归矿处理。

(二)值班制度1、值班时间为24小时,交接班时间为每日上午7:30,交接班时必须在值班记录本上进行签字,并交接当天值班的主要事项.2、值班当天如有重要事情未处理结束的,交班人员必须协助接班人员进行处理,直至将事情彻底处理为止。

否则罚款50元/次,造成后果的追究交班人员的责任。

3、值班当天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并参与矿上组织的事故追查。

4、值班期间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开办公室,不得擅自离开矿区,否则,一旦发现,按照矿上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5、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及含有酒精成份的饮料,违者,罚款50元/次。

因酗酒造成恶劣影响及事故的,按矿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6、严格抓好人员的出勤和劳动纪律,对出现的迟到、旷工、早升井及不交接班等“三违”现象作好记录,并按规定严格进行处罚。

(三)交接班制度1、所有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进行现场交接班.2、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进行交接.3、对于交接班中发现的问题或上一班没有处理完的事情要及时向部门领导进行汇报,听侯安排并协助接班人员将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下班。

4、物品、设备交接时要认真检查、核对设备的数量及使用状态,做好记录经双方签字后方可接班。

5、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给接班人员认真交待本班的工作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6、交接班时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严禁私自进行涂改和撕页.违者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通风队管理制度范文(5篇)

通风队管理制度范文(5篇)

通风队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对通风工作的管理,确保通风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设立通风队,由1名队长、2名副队长和若干名队员组成。

2. 队长具有较强的通风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负责队伍的组织、调度和培训等工作。

3. 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并在队长不在时代行指挥职责。

4. 队员需接受专业培训,具备通风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职责:1. 队长负责制定通风工作的计划和安排,组织队员进行实施。

2. 副队长协助队长完成通风工作,并在队长不在时代行指挥职责。

3. 队员负责根据队长和副队长的指示,进行通风设备的搭建、运行和维护。

四、培训与考核:1. 每名队员入职前需接受通风工作的基本培训,包括通风设备的设置、操作和维护等方面的知识。

2. 培训期结束后,需通过考核才能正式上岗。

3. 培训及考核计划由队长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

五、工作流程:1. 队长制定通风工作计划,并发布任务给各队员。

2. 队员按照任务要求进行通风设备的搭建、运行和维护。

3. 队长和副队长随时对队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 每天结束时,队长汇总工作情况,并进行记录和总结。

六、安全措施:1. 在进行通风设备搭建和操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2. 队员需遵守通风工作的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如设备的稳固固定、使用卫生用品等。

3.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队长和副队长。

七、奖惩制度:1. 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队员,可给予表扬或奖励。

2. 队员违反通风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将依照公司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以上为通风队管理制度的范文,仅供参考。

具体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通风队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安全管理制度一、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签名制度,并按规定次数、时间认真汇报和填写瓦斯记录本和记录牌,并把检查结果告诉在场工作人员,有人工作的地点检查、汇报为三次,通风巷道、无人工作有通风设施的地点,每班检查汇报为二次。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5篇)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5篇)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第一条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

1、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2、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帐,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

4、爱护通风设施,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

5、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____元以上的罚款。

6、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确无误,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

7、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8、严格执行每月____日、____日、____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

第二条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1、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3、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那种情况下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____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拓。

4、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____元以上的罚款,并必须向通风部门提交检查和保证。

5、及时填制各类图纸、报表,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通风管理方案,科学管理。

第三条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测风旬报表上报矿长,总工审阅。

第四条每年根据采掘作业计划,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五条通风系统调整的审批程序:1、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由通风科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安监、机电、调度等部门会审后,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上报煤业公司审批,方可调整。

矿井粉尘测定管理制度

矿井粉尘测定管理制度第1条矿井必须开展粉尘测定工作,必须定期对井上、下作业场所的粉尘进行测定。

第2条矿井应按《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要求建立专职防尘机构,并配备专职测尘员从事测尘工作,业务由通风科负责领导管理,测尘人员和仪器配备必须满足矿井测尘工作需求。

测尘员应按计划定期对井上、下作业场所的粉尘进行测定,并填写粉尘测定记录。

第3条矿井必须按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检测,并遵守下列规定:1、总粉尘:(1)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2)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2、呼吸性粉尘:(1)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

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2)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3、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4、开采深度大于200m的露天煤矿,在气压较低的季节应适当增加测定次数。

第4条粉尘测定要求1、煤矿粉尘测定方法应按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附件二)和MT79-84《粉尘浓度和分散度测定方法》(附件三)各项规定执行。

2、在测定全尘浓度的同时,还必须测定呼吸性粉尘浓度。

每个测尘点的布置要符合规定。

第5条粉尘测定点设置1、综采面:落煤、司机操作、移架和其它工序(取其平均值)4个测点。

2、炮采面(过构造):打眼、放炮、放顶、多工序作业、其它工序(取其平均值)5个测点。

3、机掘面:掘进机作业、司机操作、抽出式通风、装煤(岩)、其它工序(取其平均值)5个测点。

4、炮掘面(过构造):打眼、放炮、多工序作业、装岩、其它工序(取其平均值)5个测点5、转载点:按巷道长度计算,不足1000m巷道,取各转载点粉尘浓度平均值作为一个测点;大于1000m巷道作为两个测点。

汇总 通风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矿井瓦斯检查工作,改变思想观念,改变工作作风,促进瓦斯队的标准化管理,经研究决定,特制定通风部瓦斯队瓦检员考核办法:一、瓦检员必须执行请假制度,有事提前24小时请假,出现无故旷工的,报矿处理。

二、瓦检员上班必须按矿要求着西装,戴胸牌,乘车排队,违反者扣除当月效益分30分。

三、瓦检员必须按时到班前,违反者扣除当月效益分30分。

四、不及时汇报“一通三防”安全隐患,不采取相应措施的。

一经查实扣除当月效益分100分五、瓦检员必须对各测点瓦斯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本。

严禁出现漏检、假检、少检现象。

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效益分200分。

.六、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当班组长签字确认。

做到工作面“手拉手”交接班。

如发现有违反交接班制度的扣除当月效益分50分。

七、瓦检员必须按照班前会安排的工作进行作业,否则扣除当月效益分50分。

八、瓦检员要礼貌上岗,手指口述,否则扣除当月效益分50分。

九、瓦检员严禁在井下睡觉和出现脱岗现象的,如有违反扣除当月效益分100分。

十、瓦斯队队长、副队长随时下井检查瓦检员交接班情况、一炮三检执行情况、在岗情况、“一通三防”安全隐患检查情况。

1.员工迟到、早退及井下有事没有汇报,给予扣除100超分。

2.员工出班后,本班的工作量,必须填写在工作日志上,如没有按时填写给予扣除100超分。

3.员工如出现瞒报或虚报,给予取消当天出勤并扣除100超分。

4.员工无故不上班给予按旷工处理。

员工来单位不下井的,给予扣除当天出勤,连续出现三次,按旷工处理,并给予相关处分。

5.员工在上班前不准喝酒,如喝酒,当班不安排工作,并不记出勤。

6.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表现突出,发现问题能及时汇报并处理,根据事件的轻重给予50-300分奖励。

7.员工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议,如不按时参加扣除50超分。

为了井下各主要大巷和各掘进面的防尘设施能够正常使用,以及防尘设施的标准化管理,特制定如下的管理考核办法。

通风管理规定

目录新亚煤矿通风管理制度第一条、矿井必须成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组织机构,负责领导全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第二条、一通三防领导组由矿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担任副组长,通风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职能科队长担任成员;第三条、一通三防领导组织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必须听从组长的调度,对组长负责;第四条、各成员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第一条、主扇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运转,由双人操作,做好记录,如有声音异常,停电,停风,水压计有大的变化等一系列异常现象,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机电科,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出处理意见;第二条、重新启动或更换风机,必须保证能在10分钟内完全启动;第三条、风机房必须张贴风机启动的操作规程,且操作规程必须由机电科、通风科共同起草,总工办审核,并严格执行;第四条、主扇主付司机,必须由精通业务,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且能熟练按操作规程操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第五条、有计划停风,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技术矿长,编制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对于主扇由于其它原因而造成无计划停风,主风机房必须立刻报告调度、机电、通风及值班领导,做出处理意见,各有关部门必须负责查清停风原因,并做出处理,因主扇司机玩忽职守而造成的后果,必须做出严肃处理;第六条、主扇一旦停风,10分钟内不能起动,必须立即切断井下一切电源,各工作面班组长,瓦斯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工作面,撤出地面;第七条、主扇必须进行定期检修,不得带病运转;第八条、各值班人员,必须经常对主风机房查岗,严防脱岗、漏岗、单人操作;第九条、主扇得有计划停转或启动,必须有值班调度的命令方可进行,或按专门的安全措施执行,如有变动时,需立即汇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自己负责;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第一条、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1、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2、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账,做到台账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4、爱护通风设施,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5、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6、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确无误,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7、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8、严格执行每月6日、16日、26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第二条、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1、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2、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3、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那种情况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3~5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拓;4、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并必须向通风部门提交检查和保证;5、及时填制各类图纸,报表,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通风管理方案,科学管理;盲巷管理制度1、在工程设计和施工安排上应尽量避免出现盲巷;凡因地质、设计、施工等原因造成的盲巷,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2、出现盲巷,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立即通知通风科,按规定设置栅栏;对永久封闭的盲巷,必须做好清理回收工作,撤出所有设备;对临时性封闭的盲巷,必须做到一切导电体不得进入盲巷如水管、电缆、铁道等因未及时汇报或未及时进行封闭、处理而发生事故,要追究事故单位或通风科的责任;3、长度超过6米的盲巷要采取通风措施,否则必须予以封闭,长度虽不超过6米,但在有可能积聚瓦斯的地点,也必须进行通风或予以封闭;封闭剩余的尾巷,要在巷道口打上栅栏,禁止人员进入,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封闭地点附近的瓦斯浓度;封闭的盲巷每周应检查一次封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处理情况计入台帐;4、临时停风的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在入口处打好栅栏,揭示警标或派专人看守,禁止人员进入,并报告矿调度室;5、由于临时停电造成临时停风小于24小时的地点恢复通风时,必须检查瓦斯,当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按有关规定组织排放瓦斯;6、只打栅栏的盲巷,其栅栏的位置必须设在距巷道口小于5米的范围内,并必须全断面设置,栅孔规格不得大于200mm见方,栅栏要钉牢固可靠,警标要醒目;并设置瓦斯检查点,每班至少进行一次瓦斯检查;7、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因停电等原因临时停风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设置栅栏、警标或派专人看守,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8、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9、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必须提前指定排除积聚瓦斯的措施,并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组织排除盲巷内积聚的瓦斯;10、当掘进巷道接近或需要贯通盲巷时,地测部门要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安全措施,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科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安检科检查措施完全落实后方可贯通;密闭管理制度一、永久密闭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墙厚根据用途和自然条件的不同而确定,要求顶部厚度为—;井筒和巷道高度超过3m的地点为;阶段平巷、上下山和已采区闭墙为2m;采区顺槽为;2、闭墙上下要砌在顶底坚实的岩石上,有伪顶或软底时,要挑顶或起底;煤巷密闭两帮见实煤后,掏槽深度不小于300mm,岩巷要见实帮;3、密闭两面用红砖、料石、荒料石等不燃性材料砌墙,墙厚不小于24cm,墙中用黄土层层夯实;4、密闭内外有积水时,前后墙要有一定高度的水泥抹面,墙内底部要先用红黏土掺白灰捣实后,再用黄土或用混凝土砌筑墙体,并在密闭底部设反水池或反水管,孔口要封堵严实;5、墙面要平整,无裂缝、无重缝、无空缝、无漏风;6、密闭前后5m内支架完好,无片帮冒顶;7、密闭前无瓦斯积存;8、密闭外5m内无杂物、积水和淤泥;9、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检查牌;10、已采区密闭设置距通风巷道不得超过6m,否则补打临时或永久密闭;二、临时密闭1、密闭设在帮顶良好的巷道内,四周要掏槽,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2、密闭前5米内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保持清洁卫生;3、密闭四周接触严密,木板密闭应采用鱼鳞式搭接,闭面要用灰、泥满抹或勾缝,不漏风;4、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5、密闭前后无瓦斯积聚;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第一条、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第二条、瓦斯员按巡回检查手册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手册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1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通风科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第三条,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手册上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录牌,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第四条、规定瓦期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期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流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第五条、瓦斯手册,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第六条、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第七条、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第八条、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回收等作业;第九条、采掘工作面中二氧化碳达到%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第十条、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第十一条、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第十二条、采区回风道,采掘工作面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第十三条、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时,矿总工程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第十四条、凡通风系统干部下井遇到瓦斯员必须审查手册,看是否三对口,并注明合格,发现问题要注明具体问题的内容,审查人要在所查手册上签名,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斯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通风科后,才准离开现场;第十五条、瓦斯报表必须有带班长签字,且当日交回瓦斯队,调度人员认真填写于汇总表上并于次日将瓦斯汇总表交回调度会上,矿长,总工及各有关领导审查签字;第十六条、瓦斯队长必须当日检查瓦斯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手册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第十七条、通风科长,矿总工程师必须当日审阅瓦斯汇总表,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示处理,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第十八条、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斯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处分;第十九条、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第二十条、严格执行盲巷道管理制度,排放瓦斯制度、巷道贯通制度,按要求适时搬开回采工作面回风和尾巷贯眼,以及其它安全措施规定的内容;瓦斯排查制度为搞好瓦斯管理,有效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实行瓦斯问题分级排查管理,做到瓦斯问题有检查、有排查、有落实,把瓦斯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一、矿每月10日、25日组织瓦斯专项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四定”即:定问题、定时间、定负责人、定处理意见;二、上级单位及领导检查的问题,要责成专人负责,限期处理,并研究分析隐患,事故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三、领导和瓦斯员检查汇报通风调度的问题日常问题要登记台帐,由通风调度通知有关领导和处理人员并按排处理,落实处理情况;四、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对本月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今后防治重复出现类似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五、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单位及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六、瓦斯问题要实行分级管理,瓦斯浓度在%以下时,由队领导组织排查;瓦斯浓度3%以下时,由区领导组织排查;瓦斯浓度在5%以上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排查;七、隐患排除后,处理单位或有关人员必须将处理情况向通风科领导汇报,由通风科复查消帐,否则按未完成处罚;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第一条、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由通风科编制,经矿总工批准,通风科技术员,通风队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与已采区包括联通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总工批准,并现场指挥;第二条、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1、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机掘工作面相距50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顶板等情况,只有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均在1%下并且顶板等情况完好,方可装药放炮;2、在副巷和贯眼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时,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3、正巷、副巷和贯眼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都必须执行正副巷同时撤人,并设置警戒;第三条、贯通前后地测部门,通风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掘进相距20米前,由地测部门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并向通风科及生产科提出贯通通知书,通风部门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掌握贯通距离,达到规定距离时,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掘进;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保持正常通风,瓦斯超限停止掘进,进行处理,并做好调风准备,一旦贯通,立即调风,进行测风,保证供风要求;第四条、贯通前后瓦斯检查的规定1、贯通前每一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检员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2、贯通后通风部门调风,保证供风要求,瓦检员必须全面检查两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特别是贯通点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第一条、局扇的管理规定1、局扇必须由专人管理,掘进工作面由电工管理,无人工作面由瓦斯员管理;2、局扇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内,距回风口不得少于10米,不得出现循环风;3、局扇必须安装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否则不得开始工作;第二条、风筒的管理规定:1、风筒无破口,接头严密,软质风筒接头要用反边接法或双反边接法;2、风筒吊挂要两靠一直,拐弯处设弯头,异径、异径风筒要上过渡节;3、风筒不得出现跑,漏风现象,不打弯,不落地,如发现问题,立即处理;4、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5米;第三条、盲巷的管理规定:1、对盲巷,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任何人入内,栅栏位置应设在距巷道口不到5米处;2、对于长期不用的盲巷,必须做永久密闭;3、凡对密闭或打栅栏的盲巷,都要编号并建立台账填入通风系统图,并按规定定期检查;第四条、临时停工停风区采取的安全措施:临时停工一般不得停风,停风时要立即切断巷道内的一切电源,并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瓦斯员在栅栏附近随时检查瓦斯,如果瓦斯浓度超过3%,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第五条、局部通风风量的规定:1、局扇从巷道吸入的风量不得超过该巷道总风压供风量的70%,不得出现循环风;2、风筒出口风量,应据所供风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炸药消耗量,人数等进行计算,选定,并会符合规程对最低风速的要求;第六条、瓦斯检查的规定:1、局扇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否则必须停止运转进行处理;2、局部通风的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盲巷临时停风区每班至少检查一次;3、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矿井反风演习制度1、主要扇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备,必须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2、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扇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3、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4、反风演习前必须制定专门的反风演习计划和措施,根据当地气温情况合理确定反风时间;5、成立反风演习领导机构,主要领导对反风演习的全过程负总责;6、参与反风演习的各组队必须严格执行各自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反风演习总指挥的命令,确保反风演习的安全;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第一条、矿井停电后主扇排放矿井的瓦斯因矿井停电,检修等主扇停风,排放矿井瓦斯时:1、主扇启动前应首先打开防爆门或其它风门采用风流短路的方法进行排放,保证主扇出风口瓦斯不超过2%时,短路风流的大小由出风口瓦斯浓度的大小决定,高时加大短路风流;2、排放时,瓦斯变化呈驼峰状态,先由低到高,然后逐渐降低,只有在排出的瓦斯浓度平稳低于1%时,再逐渐将短路风流的风门关闭;3、出风口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通风瓦斯检查员方可入井检查瓦斯情况,总回风瓦斯浓度降至%以下,其它人员方可入井;第二条、送电程序:1、瓦斯检查员检查总回风瓦斯浓度在%以下,井下配电所在%以下,由瓦斯员通知值班调度,由调度下令送电;2、经瓦斯员确认,回采面,所有掘进局扇附近瓦斯均不超限,待掘进面按规定排完瓦斯后,方可向掘进面送电;3、主扇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1、停风时间在3小时以内,由通风科长现场组织排放;2、停风时间在24小时以内,由总工现场组织排放;第三条、局扇排放巷道内积存的瓦斯制度1、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①临时停风的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由瓦斯员,班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②停风时间长,瓦斯浓度达到2%--3%由通风科组织瓦斯员、掘进队长、班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③瓦斯浓度超过3%,由总工程师,瓦斯员,掘进队长,班长,瓦斯员,电工现场组织排放;2、排放瓦斯时,必须保证风机供风量,不得出现循环风,而且局扇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不超过%时,由电工起动局扇;3、排放瓦斯时切断工作面和回风风流流经巷道内的一切电源,严禁一风吹,排放时要控制风流逐段进行;4、排放时,要随时检查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否则不得继续排放;5、只有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由电工送电;6、所有参加排放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格按制度执行;7、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扇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扇排放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扇在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时方准送电,进行排放,依此类推,排出的风流所流经的区域内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8、排放临时停工区域巷道内已有风筒的瓦斯时,可采用拆开风筒或安装三通控制风量,使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时进行排放;9、排放已密闭区,老空区瓦斯的排放时,要由外向里,逐节加风筒,控制风量,逐节排放;10、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任何地点排瓦斯,必须有排放措施;井下爆破管理制度第一条、对放炮员的规定要求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放炮合格证;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放炮员担任,装配引药、装药连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第二条、工作地点炸药,雷管的管理规定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内并加锁;本班没使用完毕的雷管,炸药必须当班交回火药库,严禁井下乱扔乱放;第三条、使用放炮器,放炮母线、警戒距离的规定1、放炮器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或随同小药箱锁入专用的炸药箱内;2、一个工作面严禁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放炮;3、放炮母线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放炮员亲自连接母线,最后一个离开放炮地点;4、放炮时撤人距离,回采面不得小于30米,煤巷掘进不得小于75米,掘进巷道若距工作面75米有拐弯时,人员撤到拐弯巷道内10米以上,但撤人总距离不小于50米;第四条、装配引药及装药时的有关规定1、装配引药时,必须严禁按规程规定执行,在顶板完好,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1米的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雷管脚线未端必须扭结,并将药卷缠住;2、装药时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推入;装药连线时禁止脚线,放炮母线与导体相接触,脚线必须盘曲,扭结;第五条“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1、井下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瓦斯员检查放炮地点及其前后20米范围内的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不得装药放炮,每次检查结果必须填写在瓦斯手册,牌板、记录手册上;2、井下放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由放炮员、瓦斯员和带班长三人连锁,换牌管理,任何一人不在,不得放炮;如果瓦斯超限,顶板等存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放炮,进行处理;放炮后,由三人对放炮地点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人员开始工作;第六条、放炮后发现瞎炮的处理规定。

医院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医院风险评估管理制度一、概述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是医院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对医院内部各类风险进行科学性评估和有效管理,保障医院医疗安全和患者健康。

本制度旨在建立全面、有序的医院风险评估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部门,规范流程程序,确保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目的1. 确保医院内部各项工作正常运行,预防及减少突发事件对医院的不利影响;2. 有效管理医院内部各类风险,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3. 强化对患者及职工的保障,提高医院服务品质和声誉。

三、风险评估管理流程1. 风险辨识:通过对医院内部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识别出潜在风险点;2. 风险评估:对辨识出的潜在风险进行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的等级和危害程度;3. 风险控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4. 风险监测:对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控制效果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措施。

四、风险评估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风险辨识:(1)建立健全的风险信息收集和整理机制,收集医院内部各项工作的相关数据和信息;(2)开展风险辨识培训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风险辨识的能力和意识;(3)建立风险辨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共同分析和辨识潜在风险点。

2. 风险评估:(1)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标准和方法,对潜在风险点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2)制定风险评估报告,明确风险的类别、等级和危害程度;(3)建立风险评估结果的反馈机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3. 风险控制:(1)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2)建立风险控制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控制措施的执行;(3)定期开展风险控制效果评估,及时调整控制措施。

4. 风险监测:(1)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2)制定风险监测报告,明确风险控制的效果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3)建立风险监测结果的反馈机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推进风险控制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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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风、测尘班管理规定
1、 必须服从矿和工区领导的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其情节
轻重予以处罚)。
2、 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若遇通风系统调整或其他
特殊情况时,必须在指定地方待命休息,且接到命令10分钟内到
达指定地点,(违者罚款20元)。
3、 休班的前一天必须向分管领导或班长请假,休班原则上不准连
休,若遇特殊情况的可以连休,但不得多休。(不请假者交工区处
理并处20元罚款)。
4、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做好测风工作,认真填写测风原始记
录、测风旬报、月报,并按时报送。(每少一次记录罚款10元)
5、 填写各类报表必须认真负责,填写报表不得涂改。(每涂改一
处罚款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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