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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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材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材 2011年12月26日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材

第一部分法律法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

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罚则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

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第二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第二十一条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第二十三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四条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现场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准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载明编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限。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二十六条公共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和具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对公共场所的健康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分析,为制定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和实施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任务。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促进公共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公共场所的卫生信誉度等级和日常监督频次。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当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应当依据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采取现场卫生监测、采样、查阅和复制文件、询问等方法,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隐瞒。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场所,可以依法采取封闭场所、封存相关物品等临时控制措施。

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场所、物品,应当进行消毒或者销毁;对未被污染的场所、物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解除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等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评价等报告。

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第三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

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

用品用具的。

第三十七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

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

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

训,或者安排未经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上岗的;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

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

(四)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

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

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

(五)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

(六)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的;

(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八)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

(九)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的。

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违反其他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指为使房间或者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指公共场所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者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危害公众健康事故。

第四十三条本细则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卫生部1991年3月11日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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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游泳场所从业人员培训资料 总论部分 一、公共场所的定义 公共场所是指在自然或人工环境的基础上,根据公众生活活动和社会活动的需要,由人工建成的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封闭式和开放式的公共建筑设施,供公众进行学习、工作、旅游、度假、娱乐、交际等活动的临时性生活环境。 二、公共场所的特点 公共场所人群密集,流动性大,易混杂各种污染源;设备及物品供人群重复使用,易造成污染;健康和非健康个体混杂,易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甚至流行,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三、国家对公共场所实施依法监管 为创造良好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国务院1987年4月1日颁布施行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全文共五章十九条,分为总则、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罚则、附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是我国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 为了加强艾滋病的防治工作,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国务院于2006年3月1日颁布实施了《艾滋病防治条例》。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规定:1.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2.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应当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定期进行相关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3.经营者应当查验其健康合格证明,不得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 四、公共场所中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项目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公共场所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1.空气、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2.水质;3.采光、照明;4.噪音;5.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五、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报告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报告范围是:1.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4.意外事故所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事故报告责任人是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其他人员也有义务报告。 六、公共场所经营者资质要求 按照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方能经营。经营者应严格按照卫生许可的项目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是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卫生管理负全面责任。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设立卫生管理小组,有分管领导负责,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对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督促落实。 卫生管理人员的职责是: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检查本单位的卫生状况,定期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对卫生监督部门检查中发现的卫生问题及顾客反映的卫生问题督促整改,并记录在案。 八、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公共场所各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经理、迎宾、服务员、技师、清洁员、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按照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患病人员必须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从业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不戴首饰、不留长指甲,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工作前后洗手消毒。为顾客服务时严禁吸烟、吃食物。 九、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要求 各类公共场所外环境应干净整洁。室内环境整洁、空气清洁,微小气候、空气质量、水质、噪音和通风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室内无蛛网、挂尘,门、窗无积尘,地面无垃圾和卫生死角。更衣室、卫生间地面清洁,无异味、积水,无积尘和霉斑。垃圾桶外观干净,有明显标识、密闭加盖并及时清除废弃物。采用分体式空调机的包房应安装向室内送风的送风扇。空调的新风口过滤网、回风口过滤网、机械通风装置、电风扇定期清洁,保持无积尘。 十、公共用品保洁卫生要求 不同公共场所已消毒的各类公共用品用具,应按照不同类别分类、分柜、分层存放在密闭的保洁柜内,保洁柜上有明显标识,专柜专用,柜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及杂物。 游泳场所 一、用语含义 游泳场所,是指能够满足人们进行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等项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循环净化给水系统,是指将使用过的游泳池池水,按规定的流量和流速从池内抽出,经过滤净化使池水澄清并经消毒杀菌处理后,符合相关水质标准后,再送回游泳池内重复使用的系统。 浸脚消毒池,是指为使游泳者在进入游泳池之前强制接受脚部消毒而在通道上设置的含有消毒液的水池。 强制淋浴,是指为使游泳者在进入游泳池之前强制接受身体清洗而在通道上设置的淋浴装置。 二、场所卫生要求 (一)人工游泳场所设施与布局 1.人工建造游泳场所应设置游泳池及急救室、更衣室、淋浴室、公共卫生间、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设备控制室及库房。并按更衣室、强制淋浴室和浸脚池、游泳池的顺序合理布局,相互间的比例适当,符合安全、卫生的使用要求。 2.更衣室地面应使用防滑、防渗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建造,墙壁及内顶用防水、防霉、无毒材料覆涂。更衣室应配备与设计接待量相匹配的密闭更衣柜、鞋架等更衣设施,并设置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 3.淋浴室与浸脚消毒池之间应当设置强制通过式淋浴装置,淋浴室每20~30人设一个淋浴喷头。地面应用防滑、防渗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建造,设有给排水设施。 4.为顾客提供饮具的应设置饮具专用消毒间。 5.淋浴室通往游泳池通道上应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小于2米,宽度应与走道相同,深度20厘米。 6.游泳池应当具有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设计参数应能满足水质处理的要求。 7.游泳场所应配备余氯、PH值、水温度计等水质检测设备。 8.卫生间内应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应有独立的排风设施。 (二)水质 游泳池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提供的饮水设施设备及饮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 三、卫生操作要求 (一)人工游泳场所应当制订以下操作规程: 1.池水循环、净化、补充、消毒操作规程; 2.浸脚消毒池水更换消毒操作规程; 3.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程; 5.池水循环净化设备维护、污水处理排放等操作规程。 (二)公共用品用具采购 游泳场所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净化剂、清洁剂、杀虫剂、消毒药剂、消毒设施、饮水设备、急救物品及设施、池水循环净化设备等各类用品用具应到证照齐全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购买,采购时应建立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有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三)公共用品用具储藏 库房应存放一定数量的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药剂、急救物品与设施等,物品应分类存放,标记明显。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消毒药剂和急救药物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专间或专柜存放且密闭上锁,并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按药品有效期分类存放,并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四)公共用品用具消毒 游泳场所提供游泳者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包括拖鞋、茶具等)应一客一换一消毒。消毒后的饮用具应存放于保洁柜。 (五)人工游泳池水净化消毒 1.经净化消毒的游泳池水质应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采用臭氧、紫外线或其它消毒方法消毒时,还应辅助氯消毒。 2.游泳池水(包括儿童涉水池连续供给的新水)应保持游离余氯浓度为0.3~0.5毫克/升。 3.浸脚消毒池池水余氯含量应保持5~10毫克/升,应当每4小时更换一次。 4.游泳池水循环过滤净化设备每日应进行反冲洗,反冲洗水应排入下水道。 5.池水水质消毒液投入口位置应设置在游泳池水水质净化过滤装置出水口与游泳池给水口之间。 (六)游泳场所消毒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核试题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核试题 姓名单位工种培训时间 一、选择题(请将答案前的字母填写到对应题目横线空格处,每题只选一个答案,每题5分,共50分)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患哪些疾病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A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B感冒C胆囊炎、胰腺炎D胃炎 2.公共场所供客人使用的水杯、茶具等公用用具应定期消毒,其频度为() A.一日一消毒 B.一客一消毒 C.一周一消毒 D.脏了就消毒 3.人工游泳池中,游离性余氯含氯应保持在() A.0.3-0.5mg/L B.0.5-0.7 mg/L C.0.7-0.9 mg/L D.1.0-1.5 mg/L 4.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要求多久体检一次() A.半年一次 B.一年一次 C.两年一次 D.三年一次 5.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年;每()年复核一次。 A.三;一 B.四;两 C.五;两 D.两;四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经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取得()后,方可上岗。 A.健康合格证明 B.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C. 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D.上岗证 7.歌舞厅在营业期间不能使用()。

A. 白炽灯 B. 紫外线灯 C.滑石粉 D. B和C 8.《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公共场所开业经营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有足够的服务人员 B.有足够的资金 C. 持有卫生许可证 D. 地处繁华地段 9.目前《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对公共场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 A. 警告和罚款 B. 停业整顿 C. 吊销卫生许可证 D.以上都是 10.消毒的方法有() A物理消毒法B物理消毒法和化学消毒法C化学消毒法D微波消毒法 二、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请将答案填写在题目前的“()”内,每题5分,共50分)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 共场所卫生标准》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执法依据。 ()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并做好 清洗记录。 ()3.临时工可以在公共场所单位先试用一周,表现好再去办健康证明。 ()4.公共浴室和游泳场馆要有禁止性病和传染性皮肤病的顾客洗浴、游 泳的明显标志。 ()5.理发、美容理发店应配备供皮肤病顾客使用的专用工具。 ()6.旅店业的床上用品对长住旅客应做到一月一换。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试试卷(答案)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考试试题 (参考答案) 一、是否题:将正确答案用√或×填在()内,每题 2 分。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 年 4 月 1 日,由国务院发布。(√)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国家允许公共场所建设和开展经营的法定认可书,经营单位可开业 后,再办理此证。(×) 3.《条例》认定的公共场所为宾馆、旅馆;理发、美容店;影视、舞厅;体育、游泳场;展览、博 物馆;商场、书店;候诊、候车室等 7 类 28 种场所。(√) 4.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5.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只要营业单位需要,建设设计院设计即行施工,建成后办理 “卫生许可证”即可经营。(×) 6.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责任制度。(√ ) 7.“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监督机构签发。(×) 8.高楼大厦采用水箱贮水供旅客使用,供水水箱在使用前清洗消毒合格后,可长期使用。(√ ) 9.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 10.公共场所要有防蚊、防尘设备,不得有苍蝇、蟑螂等病媒虫害。(√) 1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无职业禁忌疾病才能上岗。(√) 12.健康体检不合格严重者,应劝其休息治疗,较轻者可边治疗,边从事其他不接触公共用品和 顾客的工作。(√) 13.理发店内应设头癣患者专用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用后即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14.从业人员更换客人用过的公共用品后,可直接将洗净的消毒公共用品换上去。(√ )1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 作衣帽。(√) 16.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17.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必须每年一次。(√) 18.饭店应做到防虫、防蝇、防蟑螂和防鼠。(√) 19.吸烟所产生的烟雾中,含有酚类、烟碱、一氧化碳等各种有害物质,损害人体健康,因此在公共 场所,应设立《禁止吸烟》标志。(√ ) 20.因流动性大,国家对火车上使用的饮水水质没有提出具体规定。(×) 21.患性病、疥疮、红眼病、化脓性皮肤病的顾客,可在公共浴室或游泳池游泳。(× )22.将浸泡过水杯、茶具的化学消毒液,用来浸泡脸盆、脚盆和拖鞋等用品,同样可起到消毒作 用。(√ ) 23.为增加舞厅效果,可使用杀菌波长的紫外灯和滑石粉。(×) 24.爱滋病是由人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致命性慢性传染病,本病通过性接触和血液及母婴传播。 (√ ) 25.国家对公共场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共五种,分别为空气和微小气候(温度、湿 度、风速);水质;采光和照明;噪声;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材料

. 公共场所卫生要求(培训材料)

目录 1. 公共场所的概念、分类及其环境特征 (2) 2. 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4) 3. 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5) 4.几类公共场所的基本条件和卫生要求 (6)

一、公共场所的概念、分类及其环境特征 (一)公共场所概念 公共场所是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是提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经济、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卫生、休息、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 (二)公共场所的分类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共有7类28种: 1、住宿、交际场所8种: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店、酒吧、茶座。 2、洗浴、美容场所3种:公共浴室(含足浴)、理发店、美容店。 3、文化、娱乐场所5种: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游乐场所3种: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文化、交流场所4种: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购物场所2种:商场(店)、书店。 7、就诊、交通场所3种: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飞机、轮船客舱、火车、客车车厢)。 (三)公共场所的环境特征

由于公共场所在一定的空间接纳和聚集的人群数量比较大,人群流动和交换比较快,且进出公共场所的人群组成比较复杂,不仅仅文化程度不同,而且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也有很大差别,其环境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人群密集,流动性大,以混杂各种污染源,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 2、设备及物品供人群重复使用,易造成沾污和疾病的传播。 3、从业人员的卫生水平低,卫生制度不健全。 4、建筑和布局不合理。 这些环境特征不仅影响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还关系到一般人群的身心健康。因此,做好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对预防和控制疾病,保护盒增进健康有重要作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目录 1、餐饮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2、证照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4、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制度 5、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7、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8、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9、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0、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1、卫生检查制度 12、餐饮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六病”调离制度

餐饮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饮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应置于醒目处。 二、应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做好自查和换洗、消毒等工作记录。 三、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从业人员操作时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四、应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保证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卫生管理办法》和相关卫生规范的要求。 五、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设置醒目的禁烟警语和标志,有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六、按规范设置专用消毒间、储藏间等功能间,配备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并有明显标识。 七、供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一客一换,并按照卫生标准清洗、消毒、保洁。 八、保持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墙壁、地面、屋顶、空调滤网无积尘无蛛网;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 九、卫生用品(消毒剂)应按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储水池每年清洗消毒。

宾馆酒店业卫生知识培训【精选资料】

宾馆酒店业卫生知识培训【精选资料】宾馆酒店业卫生知识培训 各位老板、各位同仁,大家好~ 根据工作安排,由我和大家一起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的有关知识,今天既是一个简短的培训会也算做一个卫生整治工作推进会。由于时间关系,今天主要就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交流。 一、提高卫生意识,重视卫生管理,配合好本次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工作 二、各宾馆存在的主要问题或者容易忽略的问题及相关卫生要求。三、关于本次整治活动几点说明。 一、提高卫生意识,重视卫生管理,配合好本次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工作 公共场所是一类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公共建筑设施,是公众活动的场所,特点公是环境相对封闭,地点相对固定,服务内容多样,人群相对密集且流动性大,设备和物品重复使用,因此容易受到污染,造成疾病传播,所以卫生管理和意识很重要。 而在高档酒店行业,人们经常谈论如何提高客人的满意度、服务质量。可是很少有人想到,在对酒店客人的满意度产生影响的诸多因素中,干净整洁排列第一。据调查,消费者在选择宾馆时最看重的是什么呢?消费者中在自身所能承受的价格范围内,“干净、整洁”成为消费者对所住酒店宾馆的第一要求。往往游客在要求干净卫生的基础上才诉求舒适度,服务质量等。因此可以说卫生对宾馆来说更重要,可以夸张地说是宾馆业生存和发展的立足之本。 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咱们汤峪星级酒店、宾馆,连锁酒店也越来越多。酒店、宾馆的增加虽然给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居住选择,可与此同时酒店、宾馆的卫

生情况却令人担忧。而近年来投诉最多的也是关于卫生方面的。舒适度,服务质量属于弹性指标不好掌握。 但是部分宾馆负责人或责任人有以下三个方面认识不足。 一是经营者在卫生安全方面自身责任不清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法律上讲是首先承当利害的关糸人,又叫首责制。也就明确了老板是保证宾馆卫生工作的负责人员、一旦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就要负责。有以下责任:1、设立卫生管 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2、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培训;3、保证公共场所空气、水、采光照明、噪声及公共用品用具符合国家卫生标准;4、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并认真落实,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按照规定处置并报告。 二是虽然对卫生很重视,但只着重于表面卫生,只看外围环境大厅卫生等,忽略了一些细节卫生。事实上一家酒店是否干净,是否整洁并不是只看这家酒店的家具上面有没有灰尘,地上有无垃圾,还有更多的因素会影响到客人对宾馆的洁净程度认识。前一位住店客人留下的痕迹酒店客房内有没有前一位客人留下的痕迹应该是客人对一家酒店的洁净长呢高度认识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入住一家酒店的客人绝对不希望在自己的房间里看到任何会使他们联想到有人曾在次处居住过的物品。一般来说,最令酒店客人反感的痕迹包括:留在卫生间面盆和浴缸里、以及卫生间地面上的毛发丝,走道里凌乱摆放的客房送餐盘,有污渍的地毯和布草,抽屉里客人忘了拿走的个人用品等,很少发生但还存在(延安宾馆事件、贴已消毒)。我们着重于检查顾客用具、的清洗消毒情况、空调滤网、通风换气等细节卫生; 三是觉得公共场所卫生不像食品那样容易出事、放松警惕性。但游泳场所出事率比较高,还有因管道渗漏引起的水质污染事件也存在。(中苑酒店食物中毒事

消毒产品卫生知识培训

n n a g o 卫生用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知识培训考试卷 姓名:部门:得分: 1、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50分) 1.消毒产品包括、(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和。 2.生产区各功能间(区)布局合理,应当符合相应卫生要求,应按工序先后合理衔接。,。 3.生产区内应设,室内应配备、、等设施,并保持清洁卫生。 4.用于生产卫生用品的原材料必须、、,有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证明材料。 5.每批卫生用品投放市场前必须进行和,合格后方可出厂。 6.从事卫生用品生产的人员应在上岗前及定期(每年一次)进行与 (包括生产卫生、个人卫生、有关标准与规范)培训,并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7.从事卫生用品生产的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在生产过程中应穿戴,并不得有、等影响产品质量的活动。 8.卫生用品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在操作前应进行;在生产过程中应穿戴,不得穿戴工作服、鞋和帽等进入,不得戴以及 、等。净化车间的从业人员还应。 9.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并如实记载生产过程的各项记录,包括、 、、。 10.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 11.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不得出现或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二、判断题(每题4分,共20分)

1.消毒产品生产车间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其中分装企业生产车间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生产车间净高不低于 2.5米。() 2.原材料和成品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明显标志。仓库应当有通风、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储物存放保持干燥、清洁、整齐,应当符合产品相应的保存要求。() 3.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人员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肠道传染病患者及病原携带者、化脓性或慢性渗出性皮肤病等不严重者可以参与直接与产品接触的生产活动。() 4.产品的所有包装材料必须具有足够的密封性和牢固性以达到保证产品在正常的运输与贮存条件下不受污染的目的。() 5.卫生湿巾、湿巾等产品禁止标注消毒、灭菌、除菌、药物、高效、无毒、预防性病、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抗炎、消炎、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对象和保质期等内容。卫生湿巾还应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抑/杀微生物类别和无检验依据的抗(抑)菌作用。湿巾还应禁止标注抗/抑菌、杀菌作用。() 三、问答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原材料和成品的存放有何要求? 2.卫生用品最小销售包装标签应标注有哪些内容?

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手册

一、公共场所的概念 1、什么是公共场所? 它是一类由人工建成的供公共使用的活动空问这里所指的“公众”是不分年龄、性别,不分职业、民族、不分国籍、不分人际 的从属关系的流动人群。这里所指的“活动空问”,是根据人们社会活动的需要,按不同的服务功能,南具有一定维护结构的建筑物组成。这种建筑物可以是封闭式的,也可以是开放式的或露天的。这种活动空问的共同特点是:在一定的日寸限内,可同日寸容纳不同数量的人从事社会交际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和旅游活动。所以,做好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 好坏,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2、公共场所的种类 我国公共场所的种类很多,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月1日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一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能依法进行卫生监督的公共场所共有7类28种: (1)、住宿与交际场所:有8种,分别为宾馆、旅店、招待所。 (2)、洗浴与美容场所:有3种,分别为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文化娱乐场所:有5种,分别为影剧院、录像厅、游艺厅、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所:游泳场(馆);

(5)、文化交流场所:有4种,分别为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购物场所:有2种,分别为商场、书店; (7)、就诊场所与交通场所:有3种,分别为候诊室、候车(机、船)窒、公共交通T具(指飞机、轮船客舱、火车客运车厢)。 二、公共用具的种类 公共用具是指在公共场所中,各种供客人反复使用的物品、用品、用具的总称。是客人和从业人员经常重复接触的用具,是传播疾病的重要媒介。按公共场所的服务功能可分以下几类: 1、住宿与娱乐场所的公共用具 (1)卧具:包括被罩、被单、床单、枕套、枕巾、毛毯。 (2)洗漱用具:口杯、梳子、浴盆、浴巾、毛巾、脚巾、淋浴喷头、拖鞋、脸盆、脚盆。 (3)恭桶座垫及水箱开关。 (4)茶杯、酒杯、饮料杯。 (5)附属设施的用具(如床头柜的各种开关、电话、暖水瓶等)。 2、洗足浴与美容场所的公共用具 (1)理发美容业:大小围巾、毛巾、刀、剪、推子、梳子、胡刷、背刀布、烫发用具、美容用具。 (2)公共浴池、桑拿浴业:床单、浴巾、而巾、桑那衣裤、茶具、存衣柜、坐凳、盆塘、池塘、搓脚石、拖鞋、修脚工具。 (3)3、文体娱乐场所的公共用具:包括保龄球、台球、球杆、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健康检查制度 1、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卫生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地点、授课人、培训对象及考核时间,部门负责人应参照实际情况,保证计划的可实施性。 2、已在职的员工需每年集中进行两次卫生知识培训,强化卫生意识和卫生知识。 三、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1、公共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主要有空气、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2、严格执行卫生部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理实施细则》中的总则、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罚则、附则等内容。 3、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4、公共场所应做好以下卫生工作: 1)公共场所环境复杂,应避免滋生虫害,避免其成为传播某些疾病的媒介; 2)从业人员人员的健康状况与顾客的健康状况是相互影响的,所以应严格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3)对供公众使用的器具,应严格执行消毒管理,杜绝因器具消毒工作没有做到位而传染某些疾病; 4)公共场所室内人群集中,易使空气污浊,并传播疾病,所以应严格做好消毒和空气通风等工作; 5)公共场所顾客逗留时间短,存有依赖思想,对公共场所保洁的责任心差,容易使公共场所变脏、变乱。应随时做好公共场所的保洁工作,及时清理卫生死角,杜绝滋生虫害的可能; 6)公共场所容易通过物件的存放或接触,产生相互污染,影响人们的健康。应严格做好公共场所物件的分类存放、分类管理工作,避免交叉污染;

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判断题

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判断题 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为公共场所卫生知识进行培训。下文是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试题,欢迎阅读! 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判断题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由国务院发布。(√)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国家允许公共场所建设和开展经营的法定认可书,经营单位可开业后,再办理此证。(×) 3.《条例》认定的公共场所为宾馆、旅馆;理发、美容店;影视、舞厅;体育、游泳场;展览、博物馆;商场、书店;候诊、候车室等7类28种场所。(√) 4.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5.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只要营业单位需要,建设设计院设计即行施工,建成后办理“卫生许可证”即可经营。(×) 6.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责任制度。(√) 7.“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监督机构签发。(×) 8.高楼大厦采用水箱贮水供旅客使用,供水水箱在使用前清洗消毒合格后,可长期使用。(√) 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多选题 1.公共场所供客人使用的水杯、茶具等应定期消毒,其频度为( a )。 a、一客一消毒 b、一日一消毒 c、一客一日一消毒

2.国家规定,迪斯科舞厅噪声的最高限量值为( c ) a、≤75db(分贝) b、≤85db(分贝) c、≤95db(分贝) 3.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经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取得( ab )后,方可上岗。 a、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b、健康证 c、下岗证 4.特别容易进入人体下呼吸道的可吸入颗粒的粒径是( b ) a、≤15um b、≤10um c、≤5um 5.公共场所物理因素指标包括( abc ) a、微小气候和新风量 b、照度 c、噪声 6.理发工具、美容工具、胡刷用后消毒不得检出( ab ) a、大肠菌群 b、金黄色葡萄球菌 c、白色念球菌 7.人工游泳池中,游离性余氯含量应保持在( a ) a、0.3~0.5mg/l b、0.5~0.7mg/l c、0.7~0.9mg/l 8.国家对理发、烫发场所专门制定了( b )浓度标准为≤ 0.5mg/l a、一氧化碳 b、二氧化碳 c、氨 9.三星级以下的旅店,临客用卧具应做到( c ) a、一天一换 b、一周一换 c、一客一换 10.游艺厅、舞厅场所所需新风量是( a ) a、≥30立方米/(人.小时) b、≥20立方米/(人.小时) c、≥30/(人.小时) 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不定项选择题 1.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者,应承担( abc ) a、行政处罚 b、损害赔偿 c、刑事责任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试题

淄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试题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记得好评) 一、单选题 1、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B 卫生许可证)制度。P79 2、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应持有(A 健康合格证)方能上岗。P80 3、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A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P83 4、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 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A 一次)。P84 5、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B 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 门提出申请。P86 6、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以(C 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P87 7、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B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报告。P85 8、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A 一)次。P127 9、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C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P85 10、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B 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重新 申请卫生许可证。P85 二、填空 1、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P83 2、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否则将处以200~1500元的行政罚款。P87 3、淋浴室通往游泳池通道上应设强制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小于2米,宽度应与走道相同,深度20厘米。P119 4、公共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P14 5、为满足清洗消毒需要,住宿场所宜设立一定数量的独立清洗消毒间,且有明显消毒设施。P90 6、床上用品应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至少一周一换,客用棉制品,客人送洗衣物、清洁抹布应消毒清洗。P14 7、商场内应清洁整齐,采用湿式清扫,垃圾日产日清。P16 8、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 理营业执照。P79 9、大中型商场须设顾客卫生间,卫生间应有良好通风排气装置,做到清洁无异味。P16 10、沐浴场所经营单位应在沐浴场所门口醒目位置设有禁止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等患者就浴的明显标志。 P27 三、问答题 1、公共场所的消毒原则?P48 ①、没有传染病流行时的公共场所是相对安全的,平时注意加强通风、保持好环境卫生,进行一般消毒即可。 ②、传染病流行时的公共场所除加强通风、保持好环境卫生外,需对重点部位以及人员活动频繁的地方、区域进行 专业消毒。 ③、能正常通风处、室外地面以及车厢等交通工具外部一般不需消毒。 ④、消毒的重点部位是电梯间、卫生间及公众经常接触、使用的器具(如柜台、桌椅、沙发、门把手、水龙头、共 用电话、电梯开关及公共厕所、交通工具内部器具等)。 2、公共场所传染病的预防策略及对传染源的控制措施有哪些?P6 传染病的预防策略是以预防为主、加强健康教育。加强人群免疫、改善卫生条件、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加强传染病监测。 对传染源做到“五早”,即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病原携带者做到登记、管理、随访至阴性;对接触者做到检疫(留验、医学观察)、应急接种与药物预防;对动物传染源依据危害大小和经济价值作出卫生处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须进行健康检查(每年一次)、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且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三、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顾客用品用具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 四、公共场所经营者须根据规模、项目设置清洁、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并保持正常运行。 五、公共场所消毒间须独立密闭设置,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且运转正常;消毒程序符合要求,消毒记录及时规范。 六、公共场所须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 七、公共场所经营者采购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公共卫生用品时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建立台账。 八、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制定公共场所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方案),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应当立即处置,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九、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内须有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有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十、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及卫生检测结果。

公共场所卫生“五四”制 一、四加强即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加强与监督部门之间的联系。 二、四统一即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卫生管理制度;统一配发一套卫生管理档案盒(内有制度、各类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操作规范等九项内容)。 三、四建立即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档案制度;建立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索证制度;建立台帐登记制度;建立化妆品、消毒产品等进货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四、四及时即公共场所环境要及时清扫;公共用品、用具要及时消毒;客用物品要及时更换(一客一换)并做好记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报告。 五、四做到即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做到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做到每月开展一次卫生管理自查,并做好登记;做到从业人员定期健康查体、定期培训,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工作服帽;做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密闭消毒间,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消毒程序符合卫生要求,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试题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试试卷 姓名:部门:成绩: 一、判断题:(每题2分)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执法依据。 ()2、《条例》认定的公共场所为宾馆、旅馆;理发、美容店;影视、舞厅;体育、游泳场;展览、博物馆;商场、书店;候诊、候车室等7类28种场所。 ()3、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无职业禁忌疾病才能上岗。 ()4、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5、已洗净的公共用品和一次性物品的仓库,不需要特殊的卫生要求。 ()6、吸烟所产生的烟雾中,含有酚类、烟碱、一氧化碳等各种有害物质,损害人体健康,因此在公共场所,应设立《禁止吸烟》标志。 ()7、目前公共场所装饰,追求美观、豪华、气派高档次,对室内通风和照明可不给予考虑。 ()8、高楼大厦采用水箱贮水供旅客使用,供水水箱在使用前清洗消毒合格后,可长期使用。

()9、临时工可以在公共场所单位先试用一周,表现好再去办健康证明。 ()10、公共浴室和游泳场馆要有禁止性病和传染性皮肤病的顾客洗浴、游泳的明显标志。 ()11、旅店业的床上用品对长住旅客应做到一月一换。 ()12、浴室地面坡度不小于2%,屋顶应有一定弧度。 ()13、客房内客人用过的茶杯要消毒是为了防止肠道传染病通过茶杯传播。 ()14、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可以先试用后体检。 ()15、霉变食品擦去霉斑之后仍有食用价值,可继续销售。 ()16、食品仓库应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及措施。 ()17、隔夜的熟食品从冰箱里拿出来,不要回锅加热就可食用。 ()18、个人卫生四勒是指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 ()19、冰箱是能长期保存食品的,因为冰箱的低温,能抑制细菌生长繁殖速度而杀灭细菌。 ()20、生熟食品一起存放,可以造成细菌交叉污染,容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 二、选择题(每题3分) ()1、下列哪一类场所的从业人员不需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A、旅店业 B、酒吧 C、容店 D、候车室

公共场所卫生基础知识

第一章公共场所卫生基础知识 一、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1、公共场所的概念: 即供公众使用的具有围护结构的场所。包括:(1)人工的生活环境;(2)从业人员的劳动环境; 2、公共场所包括哪些? (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停车场、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厅等;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等;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诊室、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 3、公共场所的特点: (1)人员集中,流动性大; (2)场内设备和物品容易受到污染; (3)公共场所容易传播疾病。 4、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应从哪几方面入手?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2)建立卫生管理机构; (3)建立呵实行定期监测制度 二、消毒与控虫 1、公共场所消毒常用的物理方法有哪几种? (1)煮沸消毒: (2)湿热消毒,主要利用蒸汽的热力进行消毒; (3)紫外线消毒; 2、公共场所四害指哪几害? 指蚊子、苍蝇、跳蚤、老鼠,是公共场所呵人类生活环境中重要生物性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危害。 3、公共场所蚊虫的防治方法有几种? (1)改善环境; (2)物理防治。如:捕杀、火烧、煮沸等; (3)化学防治,通过触杀、熏杀、胃毒的方式使昆虫死亡; (4)生物防治。利用防治对象的天敌或致病微生物捕杀害虫。 第二章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一、公共场所的基本卫生要求 1、公共场所应达到的温度:15-35℃。 2、公共用具有哪些卫生要求: (1)控制污染源;

(2)妥善保管用品用具; (3)严格消毒工作; (4)湿式清扫; (5)认真执行卫生标准; (6)从业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 3、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该达到的基本卫生要求: (1)通过室内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洁; (2)通过自然采光和合理装置照明设备,使采光照明达到卫生要求; (3)环境整洁安静; (4)卫生设施完好,符合卫生要求,运转正常; (5)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 4、公共用具的最主要污染有: (1)顾客对公共用具的直接接触; (2)通过从业人员的直接、间接接触; (3)空气中的灰尘。 二、旅店业卫生要求: 1、旅店业应达到那些卫生要求: (1)应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2)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马桶应每日清洗消毒符合国家标准; (4)各类旅店应有防蚊、蝇、蟑螂和防鼠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5)店内自备水源与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 (6)有集中空调装置的宾馆、饭店、旅店等,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的要求。 2、旅店业公共用品用具应达到的卫生要求: (1)旅店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至少一周一换; (2)毛巾和旅客的床上卧具细菌检测符合卫生标准; (3)公共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4)脸(脚)盆、浴盆、坐垫、拖鞋不得检测出致病菌。 3、旅店的公共卫生间的卫生要求: 要求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做到并保持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 4、旅店房内卫生间的卫生要求: 要求做到:有通风设施,抽水马桶、浴盆、洗漱池每日清洗消毒。 三、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卫生要求 1、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内照明度的要求: 人工照明应光线均匀、柔和、不炫目、照度充足。室内照度不得低于100Lx。 2、主管部门应采取哪些措施进行卫生管理? (1)应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定期检查身体; (2)凡有法定禁忌症这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应合理进行室内外环境清洁,严禁随地吐痰和室内吸烟,专人负责室内通风换气和空调系统的管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样本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证照管理制度 1、证照: 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 复印件) 等 2、单位负责人领取证照, 把已领取的证照由单位编号并复印后存档, 以备核查。 3、领取的证、照要妥善保管, 规范使用, 不准涂改。不准转

借不相关的人、单位使用, 不准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若有用证、照从事违规、违法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 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者, 按照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各种证、照丢失后要及时登报声明作废, 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对单位的各种证、照复印件也要加强管理。有关人员需带证、照复印件时, 必须加盖红色印章并签上持件人姓名, 加盖”再复印无效”方印字样。否则均视为无效证件。 6、发现伪造单位证、照应及时举报给当地主管部门, 由单位配合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7、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

体检和相关卫生知识培训, 获得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本岗位。 3、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 以备检查。 4、从业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一年。 6、此证不得转借、涂改。 个人卫生制度 1、每年一次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 方可上岗。 2、工作前必须更衣、洗手、消毒。 3、工作时不留长指甲、不戴手表饰物等, 头发不外露。 4、不在工作时吸烟, 不随地吐痰。 5、入厕不穿工作服, 入厕后需重新洗手、消毒。 6、讲究个人卫生, 客服不良卫生习惯, 杜绝操作时擤鼻涕、挖耳朵等现象。 7、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并参加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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