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最新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最新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总则

2. 环境检查

3. 器材检验

4. 设备安装检验

5.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

?缆线的敷设

?保护措施

6. 缆线终接

7. 工程电气测试

8. 工程验收

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

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

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

附录D 光纤连接器极性

附录E 对绞电缆型号表示法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总则

1.0.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 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1.0.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环境检查

2.0.1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铺面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器材检查

3.0.1器材检验一般要求如下:

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格、型号、等级上相符。

备品、备件及各类资料应齐全。

3.0.2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查要求如下:

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预埋金属线槽、过线盒、接线盒及桥架表面涂覆或镀层均匀、完整,不得变形、损坏。

管材采用钢管、硬质聚氯乙烯管时,其管身应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变形,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管道采用水泥管块时,应按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中相关规定进行检验。

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破损。

铁件的表面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3.0.3缆线的检验要求如下:

工程使用的对绞电缆和光缆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电缆外护线套需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如用户要求,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技术指标。

电缆的电气性能抽验应从本批量电缆中的任意三盘中各截出100m长度,加上工程中所选用的接插件进行抽样测试,并作测试记录。

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采用光缆时,应检查光缆合格证及检验测试数据,在必要时,可测试光纤衰减和光

纤长度时,测时要求如下:

1)衰减测试:宜采用光纤测试仪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如超出标准或与出厂测试数值相差太大,应用光功率计测试,并加以比较,断定是测试误差还是光纤本身衰减过大。

2)长度测试:要求对每根光纤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一致,如果在同一盘光缆中,光缆长度差异较大,则应从另一端进行测试或做通光检查以判定是否有断纤现象存在。

光纤接插软线(光跳线)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纤接插软线,两端的活动连接器(活接头)端面应装配有合适的保护盖帽。

2)每根光纤接插软线中光纤的类型应有明显的标记,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3.0.4接插件的检验要求如下:

配线模块和信息插座及其它接插件的部件应完整,检查塑料材质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保安单元过压、过流保护各项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

光纤插座的连接器使用型式和数量、位置应与设计相符。

3.0.5配线设备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光、电缆交接设备的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光、电缆交接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各类标志应统一,标志位置正确、清晰。3.0.6有关对绞电缆电气性能、机械特性、光缆传输性能及接插件的具体技术指标和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备安装检验

4.0.1机柜、机架安装要求如下:

机柜、机架安装完毕后,垂直偏差度应不大于3mm。机柜、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机柜、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志应完整、清晰。

机柜、机架的安装应牢固,如有抗震要求时,应按施工图的抗震设计进行加固。

4.0.2各类配线部件安装要求如下:

各部件应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

安装螺丝必须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平面上。

4.0.3 8位模块通用插座安装要求如下:

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采用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盒盖可开启,并应具有防水、防尘、抗压功能。接线盒盖面应与地面齐平。

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多用户信息插座或集合点配线模快,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底座盒的固定方法按施工现场条件而定,宜采用预置扩张螺丝钉固定等方式。

固定螺丝需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

各种插座面板应有标识,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类型。

4.0.4电缆桥架及线槽的安装要求如下:

桥架及线槽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编差不应超过50mm;

桥架及线槽水平度每米偏差不应超过2mm;

垂直桥架及线槽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3mm;

线槽截断处及两线槽拼接处应平滑、无毛刺;

吊架和支架安装应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歪斜现象;

金属桥架及线槽节与节间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

4.0.5 安装机柜、机架、配线设备屏蔽层及金属钢管、线槽使用的接地体应符合设计要求,就近接地,并应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

5.1缆线的敷设

5.1.1缆线一般应按下列要求敷设:

缆线的型式、规格应与设计规定相符。

缆线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缆线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缆线终接后,应有余量。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宜为0.51.0m,工作区为10~30mm;光缆布放宜盘留,预留长度宜为3~5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屏蔽4对对绞线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

2)屏蔽4对对绞线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3)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4)光缆的弯曲半工半续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

电源线、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表5.1.1-1的规定。

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与其它管线最小净距见表5.1.1-2的规定。

在暗管或线槽中缆线敷设完毕后,宜在信道两端口出口处用填充材料进行封堵。

表5.1.1-1对绞电缆与电力线最小净距

注: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且平行长度小于10m时,最小间距可为10mm。表中对绞电缆如采用屏蔽电缆时,最小净距可适当减小,并符合设计要求。

表5.1.1-2 电光缆暗管敷设与其它管线最小净值

5.1.2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敷设线槽的两端宜用标志表示出编号和长度等内容。

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PVC管。布放多层屏蔽电缆、扁平缆线和大对数主干光缆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为50%~60%,弯管道应为40%~50%。暗管布放4对对绞电缆或4芯以下光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5.1.3设置电缆桥架和线槽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缆线槽、桥架宜高出地面2.2m以上。线槽和桥架顶部距楼板不宜小于30mm;在过梁或其它障碍物处,不宜小于50 mm。

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尽量不交叉,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其水平部分缆线可以

不绑扎。垂直线槽布放缆线应每间隔1.5m固定在缆线支架上。

电缆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5~10m处进行固定。

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对绞电缆、光缆及其它信号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别、数量、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度。

楼内光缆宜在金属线槽中敷设,在桥架敷设时应在绑扎固定段加装垫套。

5.1.4采用吊顶支撑柱作为线槽在顶棚内敷设缆线时,每根支撑柱所辖范围内的缆线可以不设置线槽进行布放,但应分束绑扎,缆线护套应阻燃,缆线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5.1.5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墙壁及暗管敷设电、光缆的施工技术要求应按照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执行。

5.2保护措施

5.2.1水平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预埋金属线槽保护要求如下:

1)在建筑物中预埋线槽,宜按单层设置,每一路由预埋线槽不应超过3根,线槽截面高度不宜超过25mm,总宽度不宜超过300mm。

2)线槽直埋长度超过30m或在线槽路由交叉、转弯时,宜设置过线盒,以便于布放缆线和维修。3)过线盒盖能开启,并与地面齐平,盒盖处应具有防水功能。

4)过线盒和接线盒盒盖应能抗压。

5)从金属线槽至信息插座接线盒间的缆线宜采用金属软管敷设。

预埋暗管保护要求如下:

1)预埋在墙体中间的最大管径不宜超过50 mm,楼板中暗管的最大管径不宜超过25mm。

2)直线布管每30m处应设置过线盒装置。

3)暗管的转弯角度应大于90度,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角度不得多于2个,并不应有S 弯出现,有弯头的管段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管线过线盒装置;在有2个弯时,不超过15m应设置过线盒。4)暗管转弯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如暗管外径大于50mm时,不应小于10倍。5)暗管管口应光滑,并加有护口保护,管口伸出部位宜为25~50mm。

网络地板缆线敷设保护要求如下:

1)线槽之间应沟通。

2)线槽盖板应可开启,并采用金属材料。

3)主线槽的宽度由网络地板盖板的宽度而定,一般宜在200mm左右,支线槽宽宽不宜小于70mm。4)地板块应抗压、抗冲击和阻燃。

设置缆线桥架和缆线线槽保护要求如下:

1)桥架水平敷设时,支撑间距一般为1.5~3m,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构体上的间距宜小于2m,

距地1.8m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

2)金属线槽敷设时,在下列情况下设置支架或吊架。--线槽接头处;--每间距3m处;--离开线槽两端出口0.5m处;--转弯处。

3)塑料线槽槽底固定点间距一般宜为1m。

铺设活动地板敷设缆线时,活动地板内净空应为150~300mm。

采用公用立柱作为顶棚支撑柱时,可在立柱中布放缆线。立柱支撑点宜避开沟槽和线槽位置,支撑应牢固。立柱中电力线和综合布线缆线合一布放时,中间应有金属板隔开,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金属线槽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金属线槽、缆线桥架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有防火措施。

5.2.2干线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缆线不得布放在电梯或供水、供汽、供暧管道竖井中,亦不应布放在强电竖井中。

干线通道间应沟通。

5.2.3建筑群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缆线终接

6.0.1缆线终接的一般要求如下:

缆线在终接前,必须核对缆线标识内容是否正确;

缆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

缆线终接处必须牢固、接触良好;

缆线终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操作规程;

对绞电缆与插接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

6.0.2对绞电缆芯线终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终接时,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对于5类线不应大于13mm。对绞线在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插座类型、色标和编号应符合图6.0.2的规定。在两种连接图中,首推A类连接方式,但在同一布线工程中两种连接方式不应混合使用。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接插件终接处屏蔽罩必须可靠接触,缆线屏蔽层应与接插件屏蔽罩360度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10mm。

6.0.3光缆芯线终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采用光纤连接盒对光纤进行连接、保护,在连接盒中光纤的弯曲半径应符合安装工艺要求。光纤熔接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使用连接器以便于光纤的跳接。

光纤连接盒面板应有标志。

光纤连接损耗值,应符合表6.0.3的规定。

表6.0.3光纤连接损耗

各类跳线缆线和接插件间接触应良好,接线无误,标志齐全。跳线选用类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各类跳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对绞电缆跳线不应超过5m,光缆跳线不应超过10m。工程电气测试

7.0.1 综合布线工程的电缆系统电气性能测试及光纤系统性能测试,其中电缆系统测试内

容分别为基本测试项目和任选项目测试。各项测试应有详细记录,以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测试记录格式如表7.0.1所示。

表7.0.1 5类及光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性能测试记录

7.0.2 电气性能测试仪按二级精度,应达到表演7.0.2规定的要求。

注:动态精确度适用于从0dB 基准值至优于NEXT极限值10dB的一个带宽,按60dB限制。

7.0.3 现场测试仪应能测试3、5类对绞电缆布线系统及光纤链路。

7.0.4 测试仪表应有输出端口,以将所有存贮的测试数据输出至计算机和打印机,进行维护和文档管理。

7.0.5 电、光缆测试仪表应具有合格证及计量证书。

工程验收

8.0.1竣工技术文件按下列要求进行编制。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验收以前,将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交给建设单位。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竣工技术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装工程量;

2)工程说明;

3)设备、器材明细表;

4)竣工图纸为施工中更改后的施工设计图;

5)测试记录(宜采用中文表示);

6)工程变更、检查记录及施工过程中,需更改设计或采取相关措施,由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之间的双方洽商记录;

7)随工验收记录;

8)隐蔽工程签证;

9)工程决算。

竣工技术文件要保证质量,做到外观整洁,内容齐全,数据准确。

8.0.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按附录A所列项目、内容进行检验。

8.0.3在验收中发现不合格的项目,应由验收机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解决办法。8.0.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如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应按专项进行验收。

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

表A检验项目及内容

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

B.0.1 测试按下图进行连接。

基本链路连接应符合图B.0.1-1方式。

B.0.2测试包括以下内容:

1 接线图的测试,主要测试水平电缆终接工作区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及交换间配线设备接插件接线端

子间的安装连接正确或错误,具体如图B.0.2所示。

2 测试长度应在测试连接图所要求的范围之内。

3 在选定的某一频率上信道和基本链路衰减量应符合表B.0.2-1和表B.0.2-2的要求,信道的衰减包括10m(跳线、设备连接线之和)及各电缆段、接插件的衰减量的总和。

表B.0.2-1信道衰减量

注:总长度为100以内。

表B.0.2-2基本链路衰减量

注:总长度为94m以内。

以上测试是以20摄氏度为准,在3类对绞电缆时,每增加1摄氏度则衰减量增加工1.5%,对5类对绞电缆,则每增加1度会有0.4%的变化。近端串音是对绞电缆内,二条线对间信号的感应。对近端串音的测试,必须对每对线在两端进行测量。某一频率上,线对间近端串音应符合表B.0.2-3和表B.0.2-4的要求。

表B.0.2-3信道近端串音(最差线间)

注:最差值限于60dB.

表B.0.2-4 基本链路近端串音(最差线间)

注:最差值限于60dB

B.0.3所有测试结果应有记录,并纳入文档管理。

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

C.0.1测试前应对所有的光连接器进行清洗,并将测试接收器校准至零位。

C.0.2测试包括以下内容:1对整个光纤链路(包括光纤和连接器)的衰减进行测试;2光纤链路的反射测量以确定链路长度及故障点位置。

C.0.3测试按下图进行连接。1在两端对光纤逐根进行测试,连接方式见图C.0.3-1。2在一端对2根光纤进行环回测试,连接方式见图C.0.3-2。

C.0.4光纤链路系统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C.0.5文档的保存和管理要求同B.0.3。

C.0.6光缆布线链路在规定的传输窗口测量出的最大光衰减(介入损耗)应不超过表C.0.6的规定,该指标已包括链路接头与连接插座的衰减在内。

表C.0.6光缆布线链路的衰减

C.0.7光缆布线链路的任一接口测出的光回波损耗大于表C.0.7给出的值。

表C.0.7最小光回波损耗

附录D 光纤连接器极性

D.0.1 推荐选用的光纤连接器件(连接器和适配器)应适用不同类型的光纤的匹配。并使用色码来区分不同类型的光纤。连接器件分为单工和双工两种连接方式。建议水平光缆或主干光缆终接处的光缆侧采用单工连接器,用户侧采用双工连接器,以保证光纤连接的极性正确。

D.0.2 连接方式如图所示。

附录E 对绞电缆型号表示法

E.0.1数字通信用对称电缆产品系列代号为HS。型式代号表示按下列内容分类。

产品按用途分为大楼用主干电缆、水平电缆。

产品按导体结构可分为实心导体、绞合导体、铜皮导体电缆。

产品按绝缘材料可分为聚烯烃、聚氯乙烯、含氟聚合物及低烟无卤热塑性材料绝缘电缆。

产品按绝缘型式分为实心绝缘和泡沫实心皮绝缘电缆。

产品按有无总屏蔽可分为无总屏蔽电缆和带总屏蔽电缆。

产品按护套材料可分为聚氯乙烯、含氟聚合物及低烟无卤热塑性材料护套电缆。

产品按规定的最高传输频率可分为16MHz(3类)、100MHz(5类)电缆。

产品按特性阻抗应为100欧对绞电缆。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法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规范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总则

1.0.1 综合布线系统在建筑与建筑群及小区住宅的建设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由于工程所存在的施工质量问题,给通信网络和计算机网络造成潜在的隐患,影响信息的传送。随着综合布经系统技术和产品的发展,5类以上综合布线系统已被工程采用。因此制定本规范,提出切实可行的验收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是我国智能建筑建设的需要。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及老楼的建设,使本规范有较好的通用性和可操作性。

环境检查

2.0.1本条只对综合布线系统的安装环境检查提出规定。如交接间安装有源设备(集线器设备等),设备间安装计算机、交换机、传输等设备时,建筑物的环境条件应按上述系统设备的安装工艺设计要求进行检查。

交换间、设备间安装设备所需要的交流电系统和接地装置及预埋的暗管、线槽应由工艺设计提出要求,在土建工程中实施;通信设备直流供电系统及UPS供电系统应另立项目实施,并由工艺按各系统要求进行设计。设备供电系统均按工艺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器材检验

3.0.3本条对缆线的检验要求作了规定。

2对绞线电缆识别标记包括电缆标志和标签。

电缆标志:在电缆的护套上约以1m的间隔标明生产厂厂名或代号及电缆型号,必要时还标明生产年份。

标签:应在每根成品电缆所附的标签或在产品的包装外给出下列信息。

--电缆信号;

--生产厂厂名或专用标志;

--制造年份;

--电缆长度。

4对绞电缆生产厂家一般以305m、500m和1000m配盘。在本批量对绞电缆中的三盘电缆中截出100m 长度,加上工程采购的接插件进行电缆链路电气性能的抽样测试,结果应符合工程按基本链路连接方式所测的系统指标要求。一般可使用现场电缆测试仪对电缆长度、衷减、近端串扰等技术指标进行测试。对于光纤链路在必要时也可用相应的光缆测试仪对每根光缆按光纤链路进行衷减和长度测试。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

5.1.1本条规定了缆线敷设的一般要求。

综合布线子系统与建筑物内缆线敷设通道对应关系如下:

--配线子系统对应于水平缆线通道;

--干线子系统对应于主干缆线通道,交接间之间的缆线通道,交接间与设备间、设备间与进线室之间的缆线通道;

--建筑群子系统对应于建筑物间缆线通道。建筑物内缆线通道系统见图1。

对智能建筑物内,缆线通道较为拥挤的部位,综合布线系统与大楼弱电系统合用一个金属线槽布放缆线时,各系统的线束间应用金属板隔开,电源线与传输高频率缆线间的位置应尽量远离。一般情况下,各系统的缆线应布放在各自的金属线槽中,金属线槽应可靠就近接地。各系统缆线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屏蔽对绞电缆有总屏蔽和线对屏蔽加上总屏蔽两种方式,主干对绞电缆只采用总屏蔽方式。由于屏蔽方式不同,屏蔽层的组合形式有多种,使得电缆的结构各不一样。为此,在屏蔽电缆敷设时的弯曲半径应根据屏蔽方式的不同,在6-10倍于电缆外径中选用。

7综合布线系统电、光缆与电力线及其他管线间距为建筑物内缆线敷设要求,建筑群区域内电、光缆与各种设施之间的间距要求按《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5.1.2本条规定了在境管中布放不同缆线时,对于管径和截面利用率的要求,并可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

在暗管中布放的电缆为屏蔽电缆(具有总屏蔽和线对屏蔽层)或扁平型缆线(可为两根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或两根屏蔽4对对绞电缆组合,一根4对对绞电缆和一根多芯光缆组合及其他类型的组合);主干电缆为25对以上,主干光缆为12芯以上时,宜采用管径利用率进行计算,选用合适规格的暗管。在暗管中布放的对绞电缆采用非屏蔽或总屏蔽4对对绞电缆及4芯以下光缆时,为了保证线对扭绞状态,避免缆线受到挤压,宜采用管截面利用率公式进行计算,选用合适规格的暗管。

有关暗管布放缆线的根数及截面利用率可参照表1和表2所列数据。

表1 暗管允许布线缆线数量

表2 管道截面利用率及布放电缆根数

工程电气测试

7.0.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性能测试,本规范参照TIA/EIA TSB67标准要求,提出测试长度、接线图、衷减、近端串音四项内容。其他诸如:衰减对串扰比、环境噪声干扰强度、传播时延、回波损耗、特性阻抗、直流环路电阻等电气性能测试项目,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用户的要求及现场测试仪表的功能,施工现场所具备的条件选项进行测试,并做好记录。

对于5类及高于5类综合布线系统在千兆以太网、ATM等高速宽带场合使用时,综合布线工程的测试方法和内容不包括在本规定之内。但应在原始测试项目上,增测近端串音功率和、远端串音、等电平远端串音、等电平远端串音功率和、回波损耗、传播时延、线对间传输时延差等项目。对上述电气性能测试,应采用符合相应精度要求的仪表,参照YD/T1013-1999《综合布线系统电气特性通用测试方法》所规定的内容和测试要求进行。

对于屏蔽布线系统屏蔽特性要求及测试方法,国际上正在制定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目前不具备测试条件。现场测试仪应能对屏蔽电缆屏蔽层两端作导通测试。总屏蔽的直流电阻应小于下列公式的计算值:100m以内大对数主干电缆及所连接的配线模块可按布线系统的类别进行长度、接线图、衰减的测试,对于5类大对数电缆布线系统应测试近端音,测试结果不得低于5类4对对绞电缆布线系统所规定的数值。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缆电气性能测试记录表中四项内容测试不合格产生的原因参考表3内容

表3 测试项目不合格产生的原因

7.0.3对于光缆链路的测试,首选在两端对光纤进行测试的连接方式,如果按两根光纤进行环回测试时,对于所测得的指标应换算成单根光纤链路的指标来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条文说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一2002)条文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Q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条文说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条文说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条文说明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条文说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条文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 公司方案~建筑公司~施工方案~施工组组组组大全~管理制度~公司制度~组效考核~豆丁文~道客文档档~组组方案~策方案~组组组表~组组制度~管理方案~工作组组~工作组~企组管理~培组制度~市组组组~划划组组管理~人力组源~生组管理~组量管理~采组管理~安全培组~部组组~组组管理~组组管理~管理培组~组组组境划~组文~修方案~合同装 中组人民共和家组准国国 Unified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GB 50300-2001 主组部组,中组人民共和建组部国 批准部组,中组人民共和建组部国 组施日期,,,,,年,月,日 1 组组 1.0.1 组了加强建筑工程组量管理~组一建筑工程施工组量的组收~保组工程组量~制组本组准。1.0.2 本组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组量的组收~作组建筑工程各组组工程施工组量组收组范组制的并 组一准组。 1.0.3 本组准依据组行家有组工程组量的法律、法组、管理组准和有组技组组准组制。建筑工程各组组国 工程施工组量组收组范必组本组准配合使用。与 公司方案~建筑公司~施工方案~施工组组组组大全~管理制度~公司制度~组效考核~豆丁文~道客文档档~组组方案~策方案~组组组表~组组制度~管理方案~工作组组~工作组~企组管理~培组制度~市组组组~划划组组管理~人力

组源~生组管理~组量管理~采组管理~安全培组~部组组~组组管理~组组管理~管理培组~组组组境划~组文~修方案~合同装 2 组组 2.0.l 建筑工程 building engineering 组新建、改建或组建房屋建筑物和附筑物组施所组行的组、勘察、组组和施工、竣工等各组属构划 技组工作和完成的工程组。体 2.0.2 建筑工程组量 quality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组足相组组准组定或合同组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 能、组境保组等方面所有明组和组含能力的特性组和。 2.0.3 组收 acceptance 建筑工程在施工组位自行组量组组组定的基组上~建组活组的有组组位共同组组组批、分组、分部、参与 组位工程的组量组行抽组组组~根据相组组准以组面形式组工程组量到合格否做出组。达与确2.0.4 组组组收 site acceptance 组组人施工组组的材料、配件、组组等按相组组准组定要求组行组组~组组品到合格否做出组。构达与确 2.0.5 组组批 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的生组件或按组定的方式组组起供组组用的~由一定量组本组成的组组。条来数体 2.0.6 组组 inspection 组组组组目中的性能组行量组、组组、组组等~组果组准组定要求组行比组~以定每组性能是否并将与确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建筑施工规范大全2019

1、地基与基础 1.GB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 2.GB/T 50783-2012 复合地基技术规范 3.JGJ79-201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4.JGJ/T199-2010 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 5.JGJ/T 211-2010 建筑工程水泥-水玻璃双液注浆技术规程 6.JGJ/T282-2012 高压喷射扩大头锚杆技术规程 7.JGJ/T290-2012 组合锤法地基处理技术规程 8.JGJ120-201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9.GB50086-2015 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 10.GB50330-2013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11.GB 50739-2011 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 12.GB 50843-2013 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 13.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14.JGJ/T186-2009 逆作复合桩基技术规程 15.JGJ/T210-2010 钢-柔性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 16.JGJ/T213-2010 现浇混凝土大直径管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 17.JGJ/T225-2010 大直径扩底灌注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 18.JGJ6-2011 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型基础技术规范 19.JGJ/T187-2019 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标准 20.JGJ/T197-2010 混凝土预制拼装塔机基础技术规程 21.JGJ/T301-2013 大型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 22.GB50025-2018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23.JGJ167-2009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24.GB 50112-2013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草案)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 号代建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代建委托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的规定,本着有利操作、、、有利监控、职责、程序明确、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就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制订如下方案:一、组织安排、分工职责(一)、组织与安排由东恒国际集团代建办(以下简称代建办)牵头并组织安排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省发、省财、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海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二)、分工及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分为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相关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 1、现场验收组现场验收组由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代建办的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质量实施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 2、资料验收组资料验收组由代建办、省发、省财、审计部门等单位派遣专业人员组成,由代建办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工程决算、审计、存档等有关规定审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按工程性质的区别,准备不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审查工程计量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主审材料、产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测)报告、实验报告等资料,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及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该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在自检时,施工单位应充分听取监理、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等的整改意见。完成初验存留问题的整改或达成一致意见后,施工单位向代建办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东恒代建办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

建筑施工规范大全2019

建筑施工规范大全2019 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常用规范、标准一览表 2019年12月10日统计 序号 规范名称 规范编号 实施时间 1 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 GB 50113-2005 2005.08.01 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194-2014 2015.01.01 3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2010 2010.12.01 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2004.12.01 5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 50348-2018 2018.12.01 6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 50484-2008 2009.06.01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 50605-2011 2012.04.01 8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GB 50656-2011 2012.04.01 9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 2011.08.01 10 租赁模板脚手架维修保养技术规范GB 50829-2013 2013.05.01 11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 50870-2013 2014.03.01 12 安全帽 GB 2811-2007 2007.12.01 13 安全色 GB 2893-2008 2009.10.01 1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 2009.10.01 15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85 1985.07.01 16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2007.10.01 17 安全网 GB 5725-2009 2009.12.01 18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744-2006 2007.10.01 1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

2005年9月出版的《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14━2003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 14-2004 https://www.360docs.net/doc/e314495451.html,/forum/detail3311271_1.html#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5-2003 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条文说明 JGJ102-2003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https://www.360docs.net/doc/e314495451.html,/forum/detail3311271_2.html# J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2002(上)共3部分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2002(下).part1共2部分https://www.360docs.net/doc/e314495451.html,/forum/detail3311271_3.html#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标准宣贯培训教材https://www.360docs.net/doc/e314495451.html,/forum/detail3311271_4.html# 2005年9月出版的《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目录 1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SM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00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SM https://www.360docs.net/doc/e314495451.html,/forum/detail3311271_5.html#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SM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99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00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SM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50346-2004 https://www.360docs.net/doc/e314495451.html,/forum/detail3311271_6.html#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2 网壳结构技术规程JGJ61-2003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5-20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分项工程 1.原材料 1.1钢筋进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质量符合规定 1.2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不应 小于1.25 1.2.2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得不知不应大 于1.3 1.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者片状老锈 2.钢筋加工 2.1.受力钢筋得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二级钢末端要作1800弯钩弯弧直径≥2.5d(d为钢 筋直径),弯钩弯后平直部分长度≥3d 2.1.2.设计要求钢筋末端1350弯钩,HRB335、HRB400 钢筋得弯弧内直径≥4d,弯后平直部分长度根据设 计要求 2.1.3钢筋弯折角度不超过900弯钩,弯钩弯弧直径≥5d

2.2.一般箍筋得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 弯弧内直径满足2.1要求,内直径不小于受力钢筋 直径。 2.2.2.箍筋弯折角度,一般结构大于900,对有抗震要求 的,1350弯钩, 2.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为箍筋直径得的5d,有抗震要求得结构,大于10d。 2.3.钢筋调直,有机械方法,也有冷拉法,采用冷拉法调直 钢筋,二级钢冷拉率≤4﹪,三级钢冷拉率≤1﹪, 2.4钢筋加工得允许偏差 3.钢筋连接 3.1.钢筋得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 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得距离≥10d 3.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者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 内得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得长度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目录 一、混凝土工程 (1) 1 模板分项工程 (1) 1.1 模板安装 (1) 1.2 模板拆除 (3) 2 钢筋分项工程 (3) 2.1 一般规定 (3) 2.2 原材料 (4) 2.3 钢筋加工 (4) 2.4 钢筋连接 (5) 2.5 钢筋安装 (6) 3 预应力分项工程 (7) 3.1 一般规定 (7) 3.2 原材料 (7) 3.3 制作与安装 (8) 3.4 张拉和放张 (9) 3.5 灌浆及封锚 (10) 4 混凝土分项工程 (11) 4.1 一般规定 (11) 4.2 原材料 (11) 4.3 配合比设计 (12) 4.4 混凝土施工 (12)

5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13) 5.1一般规定 (13) 5.2 外观质量 (14) 5.3 尺寸偏差 (14) 二、砌体结构工程 (16) 1 基本规定 (16) 2 砌筑砂浆 (18) 3 砖砌体工程 (21) 3.1 一般规定 (21) 3.2 主控项目 (23) 3.3 一般项目 (23) 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25) 4.1 一般规定 (25) 4.2 主控项目 (26) 4.3 一般项目 (27) 5 石砌体工程 (27) 5.1 一般规定 (27) 5.2 主控项目 (28) 5.3 一般项目 (28) 6 配筋砌体工程 (29) 6.1 一般规定 (29) 6.2 主控项目 (30)

7 填充墙砌体工程 (31) 7.1 一般规定 (31) 7.2 主控项目 (32) 7.3 一般项目 (32) 三、建筑物防雷工程 (33) 1 接地装置分项工程 (33) 1.1 主控项目 (33) 1.2 一般项目 (34) 2 引下线分项工程 (35) 2.1 主控项目 (35) 2.2 一般项目 (35) 3 接闪器分项工程 (36) 3.1 主控项目 (36) 3.2 一般项目 (37) 4 等电位连接分项工程 (38) 4.1 主控项目 (38) 4.2 一般项目 (39) 5 屏蔽分项工程 (39) 5.1 主控项目 (39) 5.2 一般项目 (40) 6 综合布线分项工程 (40)

脚手架验收规范大全、附带不规范做法

脚手架验收规范大全、附带不规范做法 建筑人社区 2017-10-10 10:37:16 建筑施工工地高处坠落等5种事故最常见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数据,2015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442起、死亡554人,其中高处坠落事故超五成。建筑施工因露天和高处作业多,生产流动性大,机械化程度低,工序复杂,并受自然气候、人为因素等影响,成为安全事故的多发地带。目前,建筑施工事故主要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伤害等5种,其中高处坠落、触电及坍塌占事故75%以上。这些事故多发于房屋工程和地铁工程的主体工程和装饰装修阶段。 脚手架是土木工程施工的重要设施,是为保证高处作业安全、顺利进行施工而搭设的工作平台或作业通道。在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和设备管道的安装施工中,都需要按照操作要求搭设脚手架。 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脚手架验收时的注意要点,一般脚手架主要验收可分为10 部分:1、脚手架地基、基础验收 1)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2)脚手架地基与基础是否夯实; 3)脚手架地基与基础是否平整; 4)脚手架地基与基础里是否积水。

2. 脚手架架体排水沟的验收 1)脚手架搭设场地杂物清除,平整,并使排水通畅; 2)排水沟的设置应在脚手架最外排的立杆以外的500mm~680mm之间; 3)排水沟的宽度为:200mm~350mm之间;深度为:150mm~300mm之间;水沟的端部应设置集水井一座(600mm×600mm×1200mm)来保证水沟里的水及时的排除; 4)排水沟的上口宽度:300mm;下口宽度:180mm;5)排水沟的坡度为i=0.5。 正确不正确 3. 脚手架垫板、底托的验收 1)脚手架垫板、底托的验收是根据脚手架高度及承载来定的; 2)24m以下脚手架的垫板规格是(宽度大于200mm、厚度大于50mm)、保证每根立杆必须摆放在垫板中间部位、垫板面积不得小于0.15㎡; 3)24m以上承载脚手架的底部垫板的厚度必须经过严格计算; 4)脚手架底托必须摆放在垫板中心部位; 5)脚手架底托宽度大于100mm厚度不得小于50mm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

2017年工程项目验收规范大全(规范汇总)

2017年工程项目验收规范大全(规范汇总)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 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1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5.《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1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17.《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18.《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26424 6738 朸25977 6579 敹21959 55C7 嗇'39457 9A21 騡TM 19.《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2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2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22.《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944-2013 2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77-2014 2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25.《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26.《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27.《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28.《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9-2007 29.《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30.《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3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32.《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00(2009) 33.《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03 3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35.《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13 3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7o @N27763 6C73 汳38033 9491 钑37055 90BF 邿 3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38.《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39.《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40.《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98-200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 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的原则,至于哪些可以调整,如何调整、频次降低多少,应按专业验收规范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2、保证抽检试验科学合理,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材料、设备的进场批次和使用情况,编制具体试验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施工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 全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 修订内容 新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于 9月1号正式实施。 一、修订基本原则 1、明确适用范围,重点突出,兼顾其它行业(其它行业可参考),以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为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的相关规定,协调好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的关系(如模板拆除、配合比设计等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内容在GB50666内查阅。 2、加强过程控制。强化原材料、制品及半成品的验收; 强化施工检验批的验收和重要的过程控制的验收; 淡化一般施工过程的验收,将一般性的过程控制内容纳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3、加强结构实体检验。将实体结构检验作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重要手段。 4、加强验收的可操作性。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进一步具体化。 5、协调各种偏差指标之间的合理衔接。 6、适当提高验收标准。 7、在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并不降低合格标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获

得认证、来源稳定且连续3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等质量好的产品的检验批容量可按规定扩大一倍。考虑到首次纳入,产品范围仅为钢筋、成型钢筋、预应力筋、锚具、夹具、连接器、成孔管道、水泥和外加剂。 8、规范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程序。工程施工中包括进场材料及施工检验批出现不合格情况的难免的,给出合理的出路和明确的处理程序。 (规范10.02.02条具体给出处理思路) ⑴、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应重新进行验收; ⑵、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标准检测鉴定达设计要求,应予以验收; ⑶、经有资质的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适用功能的,可予以验收; ⑷、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满足结构可靠性要求的,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⑸、降级使用。(此条不在具体规范内容里) 二、改革方向 1、国外 技术法规——政府管理法律,严格强制执行; 技术标准——协会学会推荐性,自愿采用,自负其责,合同制

2017年工程项目验收规范大全(规范汇总)

2017年工程项目验收规范大全(规范汇总)常用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目录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 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1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5.《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1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17.《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18.《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19.《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2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2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22.《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944-2013 2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77-2014 2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25.《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26.《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27.《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28.《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9-2007 29.《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30.《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3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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