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300字

《飘》读后感300字
《飘》读后感300字

《飘》读后感300字

《飘》读后感300字一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祝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

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飘》读后感300字二《飘》是女作家玛格丽特.

米切尔发表的唯一一部小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它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斯卡丽与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同时,也揭露了人性的丑恶,赞扬了人性的善良。

阅读完整本书,我觉得每一章,每一段,都让人感受颇深,可最让我感动的,莫过于《飘》的结尾了。

“斯卡丽,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起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瑞德叹了口气,“亲爱的,我一切都不管了。”

她默默地望着他上楼,感到嗓子里痛得厉害,仿佛要窒息了。随着楼上穿堂里他的脚步渐渐消失,她觉得这世界上对她关系重大的最后一个人也不复存在了。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了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了。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了解艾希礼,她是决不会爱他的,而如果她了解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了。

此刻她心里是一片恍恍惚惚的麻木,她依据经验懂得,这种麻木会很快变为剧痛,“我不能让他走!一定会有办法的!”她说得很响,“我要回塔拉去,明天就走。”她站了一会儿,回忆着一些细小的东西,如通向塔拉的那条翠松夹道的林荫道,那一排与白粉墙相映衬的茉莉花丛。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看到这里,整本书就完结了,为什么看这个结尾,我的心会有那么些许难过呢?如果斯卡丽珍惜瑞德的爱情,不去痴心妄想追那个并不爱自己的艾希礼,那么,一切不就都皆大欢喜了吗?

许多时候,我们都和文中的斯卡丽一样,不懂得珍惜,可最后想到去珍惜的时候,便什么也没了。

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莫过于斯卡丽了。我喜欢她的勇敢坚强,也喜欢她的有个性,在文章结尾时,她决定要找回瑞德,安慰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时,无疑更加深了我对她的好感。

但我有时也认为,斯卡丽就像一个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非常执着,但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懂珍惜。我们要懂得放手,放下那些自己无法得到的东西。

斯卡丽尽了如此多的努力,但到头来却什么都没了,艾希礼走了,瑞德走了,邦尼和媚兰也都死了。自己的亲人也因病无一幸免。所以我们要明辨是非,不要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而葬送了自己的一切。

每当在遭受挫折,痛苦s不堪的时候,我都会像斯卡丽那样对自己说:“歇一歇,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都会

好起来的。”也不知这句话陪我走过了多少风风雨雨。

我也挺喜欢看列夫.托尔斯泰s的《战争与和平》,虽然它和《飘》都是爱情小说,但带给我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战争与和平》的结局是美好的,娜塔莎和皮埃尔最终在一起了呀!可《飘》的结局却是令人心痛的,我想,这也是两本书吸引世人眼光的一部分吧!

不知多少次,我疑惑《飘》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只用“飘”这一个字来概括?我猜想了很多个答案,或许是想表达女主人公斯卡丽的爱是那么的不稳定,总是在飘一样。也或者是表达了斯卡丽爱的男人是那样的虚无缥缈。

《飘》的魅力体现在男女情感错位之上。在这里,一切都是混乱的,混乱的情感、混乱的背景、混乱的时代、混乱的婚姻……然而斯卡丽在这所有混乱之中坚强、不畏艰险地追求着艾希礼,可最后却发现自己爱的是瑞德,我们应该学习斯卡丽无畏的精神,去追随自己想要的。我不由得想起斯卡丽的一句话:“乱,是佳人。”

我认为,《飘》是历史上最棒的小说。刚读这本书时,我似乎还有些读不懂,后来又看了几遍,终于从书中读懂了许多道理,学到了许多知识。

斯卡丽没有留住瑞德,但她留住了希望。明天,她就会用剩下的这希望去寻找瑞德。只要有明天,就还会有希望,新的一天的曙光,将会再次来临。

湖南省岳阳市朝阳小学五年级153班刘璠钰

余华《活着》读后感3000字

余华的《活着》花了两天时间读完,主人公的经历对我冲击很大,确为经典之作。 关于福贵的苦难 主人公叫做福贵。他生长在一个地主家,他的前半生核心就是好色爱赌。好色方面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坐在青楼失足女子的肩上游街,还专门游街到商会会长岳父的家下面“问好”,其岳父真想找个地洞去钻。爱赌方面,其好赌成性,一步步掉入“龙二”的赌博圈套,将家里的100多亩土地全部输掉,最后将自己的家族由地主变成了贫农。 他的后半生是全书的核心,也从其变为贫农开始苦难一个接着一个向其奔涌而来。人的一生总会经历苦难,而福贵的后半生应该是快到了极限。在其输掉家产后,父亲、母亲相继离世,其还没有从痛失父母的悲伤中缓过来,其媳妇家珍也被岳父敲着锣鼓,以接亲的同样礼仪把怀着儿子有庆的家珍接回娘家。好不容易,在家珍的坚持下,家珍带着有庆回来找福贵,本应该团圆生活的一家人,福贵在去城里的途中被国民党拉走充军,对于家珍来说,福贵突然间音讯全无。福贵想逃跑也不行,因为凡是逃走的都丧命了。福贵就这样被国民党拉到战火纷飞的前线,很多一起被抓的人都在战火中丧命。福贵一直躲在战壕中保住了性命,其在没有干粮的情况下苦苦煎熬,已经快到了生命线的边缘。后来战争中遇到了解放军,做了俘虏,捡回了一条命,解放军不仅让其回家,同时给了其盘缠。其回到家里,已经两年多,而正在其团圆时,其女儿凤霞又因为生病变成了聋哑人,家里的生活更加困难了,没有办法养活两个孩子,为了让弟弟有庆成长和读书,两夫妇不得不决定将凤霞送走给别人收养,凤霞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却一直哀求不要送走,凤霞被送走后,一家人非常痛苦,尤其是弟弟有庆,经常以不去上学威胁,最后被福贵拳头制服,而此时福贵又何尝不是将泪水往里灌,终于凤霞还是偷偷的跑回来。福贵在一家人的恳求下,也再也下不了狠心把凤霞送走,一家人更加辛勤的劳作养活自己。 而就在一家人靠自己的双手耕作田地,还养了三只羊,生活有所转机的时候,农村掀起了人民公社运动,把农民的吃饭的锅头砸烂拿去炼钢铁,三只羊也被拉去充公了,这可心疼死了这家人,特别是有庆,要知道这三只羊是有庆一把把草喂大的,养了多年,有庆总是喂完羊才去上学,这下全部归于人民公社,一家人又回到了一无所有的状态。人民公社大锅饭吃完了,大家都没有吃的,于是吃野菜,树根的都有,直至最后树根也没有了,所有人饥肠辘辘。有庆慢慢的长大,12岁时,县长夫人突发重病,急需献血,学校组织学生去献血,而只有有庆的血型刚好能够配对,而本来的献血却被当时的医生好无节制的抽血,一直将有庆的血抽干,有庆也突遭横祸去世了。福贵知道后快疯狂了,自己一手带大的儿子,也是全家的希望,早上还活蹦乱跳喂羊的儿子,再见面时已经天地相隔。福贵崩溃了,朝着医生就要杀了其讨命,还要找县长逃命,却被众人紧紧拉住。更让其无力的是该县长是当时和其一起充军是最要好的朋友,福贵能怎么办?此时福贵的妻子家珍又患了软骨病,无法坐立,福贵害怕将儿子被抽血吸干而死的消息告诉家珍,他害怕家珍也离他而去,于是骗家珍有庆只是生病在医院治疗,但是家珍每天晚上听出来福贵总是从埋葬福贵父母的坟地方向回来,就知道自己的儿子已经死了。凤霞逐渐长大,到了嫁娶年龄,却因为是聋哑人遭人嫌弃,村里人没有人愿意娶。而经过队长介绍,一个偏头的搬运工二喜来到了福贵家,所谓偏头,就是头站不直,要耷拉着肩膀,二喜打量着破烂不堪的福贵家什么也没说就走了,福贵知道肯定黄了。谁知道二喜在某一天拉了人来还有石灰帮福贵家修缮了些,并正式提亲,二喜还八抬大轿用最隆重的仪式将凤霞接回了城。不久凤霞就怀孕了,一家人高兴得不得了,尤其是二喜,很快凤霞临盆生产,然而苦难再次降临,医生“保大还是保小”,二喜深爱着凤霞,痛苦后说保大,他要凤霞,然而经过一夜,医生抱出来的是生了个儿子,二喜哭喊着我要保的是大,我的凤霞呢?医生说大小都顺利,就在一家人高兴的时候,凤霞却因产后大出血离开了人世。福贵的女儿也没有了,在同一家医院。二喜更是悲痛欲绝,凤霞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她贤惠,勤劳,二喜深爱着凤霞。二喜的儿子福贵取名叫“苦根”,意味深受疾苦的小孩。福贵的家里再次一贫如洗,而家珍的病情更重了,没有办法做工,瘫痪在家。而这些上天也许觉得还不够,二喜在一次搬运货物的时候被水泥板掉下压扁离开了人世。剩下苦根还有福贵、家珍。家珍的病情更是日益严重,福贵求队长去外面找医生治疗家珍,医生最后诊断没有办法诊治。 也许上天还想戏弄一下福贵,某天清晨,家珍突然能够从床上坐起来了,也能做点缝缝补补的工了,病情像好了一样,福贵却很害怕,是不是传说中的回光返照。但家珍的病却莫名其妙的康复了许多。苦根也慢慢长大,但在一天下午,福贵发现苦根躺在灶台上动也不动,原来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因为福贵家里穷,苦根没有能吃到豆子,福贵为了心疼苦根煮了豆子,苦根却全吃完了,也被撑死了。家珍虽然病有所好转,但是长期没有吃的东西,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了,也最后奄奄一息,离开了福贵。 这些苦难都集中在一个主人公身上,也许有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是整个小说读下来,他是紧紧围绕着历史陈述的,每一个苦难都是有一定的现实环境的,是基于主人公的遭遇发生的,环环相扣,显得如此的真实,让读者顺着作者的文字为福贵的命运揪心不已,每一次觉得福贵终于迎来阳光时,却迎来的是更加无情的阴云。如果说人的人生都会遇到苦难的话,福贵的一生应该快要到极限了。 关于福贵的幸运 要说福贵在遇到这么多的苦难时还有幸运的话,那就是他还活着。多少次应该是他失去生命的时候,他却能活了下来。身处战乱前线能够保命,在斗地主的时候,福贵由于赌输了田地,从地主变成了佃农,逃过了死劫,而赢了土地的龙二被作为地主斗死了。福贵真正的幸运我认为是娶了家珍。家珍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但是没有娇生惯养,却十分的温柔,贤惠,勤劳,乐观,在福贵的家庭遭遇破产、福贵被充军、有庆被抽血抽死、凤霞难产而死时等等苦难之时,要是一般妻子肯定崩溃不已,而家珍却能够在痛苦之后将家庭挽回到正常生活的线上。家珍从来不求索取和回报,她为了家庭能够全心全意的付出,托着病恹恹的身子下田干活。家珍也能够把子女养育教育得很纯良。凤霞虽然聋哑,却从来不偷懒,正是因为在家里时,家珍一直带领凤霞劳作,保持勤劳的品格,在凤霞嫁给二喜时,能够帮邻居做的事做到极致,扫地能扫整条街,邻居对凤霞称赞不已,二喜也更爱凤霞。在福贵落难时,家珍的父亲将其接回家,家珍本能够过得舒适的生活,但是她却没有放弃福贵,主动请求父亲

《朗读者》陪伴观后感

《朗读者》陪伴观后感 长大成人滋味 最黑的黑是背叛 最痛的痛是原谅 最爱的爱是陪伴 ----陪伴 《朗读者》陪伴观后感篇1 这一期的《朗读者》请来的嘉宾们带给我最多的感受就是感动。 长大成人后知晓人情世故的我们仿佛已经很少被感动,即使被感动也会让它戛然而止,因为怕受伤。长大后,我们的感情越来越稀薄,也越来越珍贵,不肯也不敢轻易付出,也不再期待收获。也往往少了对某些事某些人的执着。缺失了感动与执着的长大,是否真的快乐。 喜欢董卿在节目里念的一首孤城的诗:“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俩站着不说话。”这句诗让我想起安妮宝贝在《蔷薇岛屿》里的一段话:最好的爱情是两个人彼此做个伴。不要束缚,不要缠绕,不要占有,不要渴望从对方身上挖掘到意义,那是注定要落空的事情。而应该是,我们两个人,并排站在一起,看看这个落寞的人间。 我想这就是两个人陪伴最好的姿态吧! 《朗读者》陪伴观后感篇2 陪伴,是一种温暖,因为它意味着有人把世界最珍贵的时间给了你;

陪伴,更是一种力量,因为失去了陪伴,也就失去了生存的意义。 这是我观看2月25日央视播出的《朗读者》后,写下的感触良多的一段话。 而这一期的《朗读者》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要数郑渊洁父子了。 郑渊洁被称为“中国最有名的儿童文学作家”、“童话大王”。而他所取得的成就,与他的父亲郑洪升是密不可分。 郑渊洁上小学时,有一次因改变了老师出的作文题,写成《早起的虫子被鸟吃》,被老师羞辱,他则引爆了藏在身上的拉炮,从而被学校开除。父亲看了他写的“检查”后,则说了一句话,“孩子,没关系,我在家教你”。父亲则开始了对郑渊洁的“家教”模式。 还有一次,父亲半夜偷偷给儿子钢笔灌完钢笔水,被儿子发现。父子俩聊了许久。最后父亲问,“你一个人能把《童话大王》写多少年?”郑渊洁回答,“只要你和妈妈活着,我就一直把它写下去。”而父亲则说,“只要你一直写下去,我和你妈妈就一直活下去。” 父亲的陪伴和对儿子的鼓励,由此可见一斑。而父爱之深沉,也令人为之动容。 这不禁让我感同身受。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XX年12月14日的下午5点多,

余华《活着》读后感3篇

---------------------------------------------------------------范文最新推荐------------------------------------------------------ 余华《活着》读后感3篇 篇一:余华《活着》读后感那片田地上,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扶着犁,一头瘦骨嶙峋的老牛用尽全力的向前迈着步子。虽有正午的阳光笼罩着他们,但仍是透出了一丝丝的悲凉意味。 这便是《活着》的开篇景象。作者使用对话记忆让主人公讲故事的方式写的这篇小说。 男主人公便是那位老者许福贵。他是地主阶层的公子哥,本有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厚生活,但由于他迷上了赌博,将家里所有的财产输得精光。父亲因此被气死在了祖宅里,从此一家人开始了长达几十年颠沛流离的生活。虽然从未下过田,但由于生活所迫,福贵不得不租田然后一点一滴的学起,终于尝到了劳动的艰辛;去城里给母亲买药,却被国民党当成壮丁抓走,战场上的枪林弹雨在他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一年以后的家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母亲去世,女儿变哑,生活很是清苦,好在儿子一天天的长大,心里总算有了慰藉;然而,好景不长,最有前途的儿子因为抽血过多死亡,巨大的阴影笼罩着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而后妻子、女儿、女婿、外孙一个个地离他而去,最后就剩下了那头老牛与他作伴。村里的人谁都知道,福贵的枕头底下压着二十块钱,只等他有一天死去了,用来买棺材下葬。这是一个屡屡被生活打击的生命。每一个亲人的离开,都是锥心刺骨的痛;每一份温情的流失,便湮灭了一点心灵的烛光。更何况在他的 1 / 18

一生中,所有的亲人都不在了,神经早已痛的麻木。但是还是要活着,为了肩负的职责,默默的承受一切风云变幻。命运的打击铸就了他坚韧的性格,让他勇于去扛起一切,面对着苍天,活着。 而家珍,福贵的妻子,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则是位温柔贤惠的善良女性。她是福贵去城里溜达时相中的姑娘,陈家米店的女儿,家珍是很眷顾这个家庭的,否则不会在许家败落之后不听父母的劝阻,毅然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到了福贵的身边;在丈夫被抓期间,既要照顾生病的母亲,又要来回奔波以维持生计,让一家人平平安安:她确实尽到了一个妻子的义务。同时,她也是有些软弱的,在猜出儿子去世以后,她对生命第一次表现出了绝望,用绝食的方式想要到阴间去陪儿子,去照顾那个在黄泉路上孤零零的灵魂。但是福贵告诉她,一个儿子走了,还有一个女儿,你若跟了儿子,女儿该怎么办?前思后想,家珍终究是从绝望的深渊里回了过来,尽心尽力的关注女儿的成长。直到女儿难产身亡的消息传来,这位母亲再也经受不住打击,在丈夫的怀里沉沉睡去。只留下了那句话语:“这辈子嫁给你,我从没后悔过,我知足了,现在我要去照顾一双儿女了。” 看到这一句,心中有一种难言的悲凉,尤其是家珍去世时的那一段描写:福贵只是觉得家珍的身体在一寸寸的凉下去,先是手和脚,然后渐渐蔓延到心脏。福贵用手死命的捂住妻子的心口,想用自己的温度延缓这种冰凉的扩展,可是她的身子还是静静的凉下去,一只手的温度怎么敌得过死神的召唤。 活着在家珍身上的体现,也同样有爱和责任。也许就是这样,总有一

朗读者 陪伴观后感

朗读者陪伴观后感 陪伴,是最深情的告白;陪伴,是最温暖的力量;陪伴,是最纯粹的关爱。以下是本人收集的关于朗读者陪伴观后感,欢迎阅读了解! 朗读者陪伴观后感昨晚在看董卿主持的以“陪伴”为主题的电视节目《朗读者》时,我数次落泪,听到乔榛老先生和夫人一起读裴多菲的诗时,我已经泣不成声。 两位老人用深情的朗读讲述了彼此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的陪伴。 乔榛是著名表演艺术家,《魂断蓝桥》、《廊桥遗梦》、《安娜卡列尼娜》、《哈利波特》等经典影视作品中,都有他精彩的配音。但我们并不知道,从1985年开始,乔榛曾三次被确诊癌症,在患病期间,妻子国妹忍着巨大悲痛无微不至地照料乔老,正是有了妻子的陪伴,乔榛三次都战胜了癌症。 乔榛说:没有妻子,我根本活不到今天,我的命是妻子给的,感谢我的妻子。 听着两位老人的深情朗读,我不由得想起了曾经的央视主播郎永淳。 XX年,郎永淳的妻子患上乳腺癌,一年后,癌细胞扩散到肝上,病情日益严重。郎永淳那时已是央视的顶梁柱,工作非常繁忙,便让儿子郎俣陪着妈妈到美国接受治疗。

面对儿子留学和妻子的巨额医疗费,郎永淳被迫于9月2日永远离开了心爱的主播台。这个男人,为了陪伴妻子,为了爱,就这样与心爱的事业别过了。 幸运的是,在郎永淳精心的陪伴下,吴萍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年末,她的病情逐渐好转。 郎永淳的倾情陪伴挽救了妻子的生命。吴萍说:我以为得了癌症的病人是要被世界遗弃的,但永淳并没有抛下我,是永淳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他就是我活着的理由。 安妮宝贝说,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心甘情愿,总是能够变得简单…… 在大多数人眼里,患了白血病的小朱能够活着回来,真算是一个奇迹。3月2日,好朋友小朱被沈阳陆军总院确诊为白血病,这个消息像晴天霹雳一样打得小朱晕头转向,是丈夫小康的陪伴,让小朱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 小朱得病后,小康辞去了工作,关掉了正在经营的通讯店,四处筹钱,凑够了50万后,小康带着小朱坐上了北上的火车,从此跟病魔白血病打起了一场硬仗。小朱先后经历两次大化疗,接受了骨髓移植,又经过长时间的术后调养。为了更好地调理饮食,他们在北京租了房子。 在此期间,小康从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子哥,变成了一个全能手,除了精心熬药,每天来回两趟陪小朱检查身体外,他学会做饭、做菜,还学会蒸馒头、包饺子、烙肉

《在人间》读书笔记300字范文5篇

《在人间》读书笔记300字范文5篇 《在人间》让我领略到了许多人世间的痛苦和道理,我认为这是一本非常值得读 的书。下面是学习啦的小编为你们整理的文章,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在人间读书笔记》——300字 《在人间》主要写了高尔基从小孩子成长成了一个青少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11岁时,便改嫁了,于是 他住到外祖父家。11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家境逐渐走向贫困, 自私、势利的外祖父十分不满外孙给自己增加的生活重担。可是外祖母却很爱高尔基,所以就和外祖父离婚了,但还是共居。 高尔基被迫走进人间。他当过学徒、在轮船上洗过碗碟,在码头上搬过货物,还 干过铁路工人、面包工人、看门人、脚夫、据木工、园丁……年满16岁之前,小小的高尔基便从事过7种职业。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 一路上,他遇到了被他暗自称为玛格特王后的优雅美丽的女人,她有很多书,也 很愿意借给高尔基看。在高尔基看来,“玛格特王后”总是那么美丽、善良,并且拥有 高尚的品质和对读书的爱好。不像裁缝的小妻子那样,光有漂亮外表的瓷娃娃。 高尔基还在他姨婆家呆过一阵子。高尔基在那里受尽了折磨,而且每天都有着干 不完的活。有一次,高尔基在学画画,而有个老太婆却阻拦高尔基学画画,高尔基的 鼻子撞在桌子边上,流了很多血。读完《在人间》我知道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 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读书笔记》——300字 当我读完了高尔基的《在人间》,我感到无比感慨,因为那时候他和我年纪一样大——11岁,而我却从未领略过去人间闯荡的艰苦经历…… 《在人间》主要讲了:在高尔基11岁时,母亲不幸去世,高尔基只能走向人间闯荡生活,他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过学徒,他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当过杂工,饱尝 了人间的痛苦,接触了各种性格的人物。 她在绘图师家的时候,有一个老太婆对他很不好,每天让他干很多活,干不好还 要打他,她还不许高尔基学画画、看书,这都是我们现在孩子没有经历过的。但是也 有一些人是帮助他的,像厨师斯穆雷、裁缝妻子、美丽的“玛尔戈皇后”带高尔基走进

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 篇一:活着>读后感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文化大革命……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篇二:活着读后感 《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

朗读者读后感500字

朗读者读后感500字 朗读者读后感500字篇一刚刚看完了《朗读者》,象前天一样,先去洗了澡平复下心情,然后再开始写。 我是冲着凯特获奥斯卡最佳女演员奖的缘故来看这部电影的,看完后感觉,确实名副其实,也许能入围提名的5位演员的表现都非常出色,但我想评委把奖颁给了凯特,更多的是对凯特在这样一个复杂角色的把握上表示了肯定。 本片前半段,让我有点纳闷儿,好象是部情色片,估计如果要引进入我国的话,前半部肯定有大段要筛剪的。然而就在这样一片暧昧的氛围里,隐藏了些不寻常的东西,随着情节的发展,这些隐藏的东西逐渐展现出来,更加重了主题的渲染力度。 对于二战的反思,已经有很多作品,今天我看了《文汇报》,里面也登了篇对于包括《朗读者》《刺杀希特勒》等反映二战的电影的评价,认为现在对二战的认识,又有了新的角度,好象文中引用的一句话:历史就是不断的被注解(好象是类似的意思)。这部电影给的角度,是二战中一个原本普通的工人,在战后审判中成为了罪犯而被判终生监禁。战争给普通人带来了什么?我愿意相信凯特扮演的懵懂青年在战争中的迷惘,因为最终,她还是对自己的过去有了清楚的认识;我也相信本片还要反映的是那些侥幸脱狱,至今可能对当年所作所为仍毫无悔改的真正该下地狱的罪人们;同时

我更愿意相信所有看过此片的人都能明白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深重的灾难,不管是已经死去的,还是依然生存的,我们有义务要告诉我们的下一代。 电影如果没有在前半段过多的情色描写的话,我估计可能获得的评价会更高些吧。凯特在本片中有出色的表现,获得大奖理所当然。在这里,稍稍对布拉德·皮特表示遗憾,《朗读者》与《本杰明·巴顿奇事》这两片,男女主演的年龄跨度都非常大,凯特占便宜的地方,是顺时而为;而可怜的皮特,当他满脸皱纹,要大飙演技的时候,他的角色还只能躺在襁袱里、坐在轮椅上,等到能挥洒自如的时候,人又变的越来越年轻,而我们恐怕都已经熟悉了那又帅又酷的皮特,所以只好让他又一次引恨奥斯卡了。在此,只能鼓励他再接再厉了。 朗读者读后感500字篇二那么,麦克对汉娜是足够正义的吗? 麦克和汉娜的关系准确地表现了:经历了二战、在纳粹的罪行面前或合作或沉默或麻木的老一代德国人和年轻一代之间的爱恨交织的复杂关系。 “当我努力去理解时,我就会有一种感觉,即我觉得本来属于该谴责的罪行变得不再那么该谴责了。当我像该谴责的那样去谴责时,就没有理解的余地了。两者我都想要:理解和谴责。但是,两者都行不通。”小说这样表达这种复杂

五年级读后感300字三篇

五年级读后感300字三篇 【篇一】读《草原》有感 今天我学习了五年级下册第一课的课文?草原,草原这篇短文写出了蒙古族和汉族的交谈,蒙古族热情的招待丛汉族来到蒙古族的客人,两族虽然语言不同但是他们的心是一样的,草原第一段写的全是蒙古族的这片草地,蒙古族不像我们一样,我们有房子住,而他们只能住帐篷,他们骑着马从老远的地方赶来迎接客人,客人们一点儿都不想走只想多留一会儿。 虽然客人们不想走但是这毕竟不是我们该留的地方所以客人们到最后还是离开了,这篇短文写了蒙古族对客人的热情招待他们语言不同还能够交谈说明他们的友谊是十分深厚。 【篇二】《三国演义》读后感300字 《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一部陈旧的历史,也是一座通往智慧的大门。 它主要讲了三国时期的重要事件。刘备、张飞、关羽等人物,刘备很讲义气,不会做出卖朋友的事。张飞十分勇猛,正义。关羽很忠义,无论如何也不出*家。诸葛亮十分聪 明,有才华,他不但聪明,还大方,不像周瑜一样小气曹操很多疑,他因多疑杀害华佗身死。 三国时期,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刘备、张飞、关羽桃园结为兄弟,曹操刺杀董卓被发现,装作献宝刀逃跑。王允巧使美人计让吕布董卓互相残杀。刘备和曹操煮酒论英雄,关羽过五关斩六将。三顾茅庐请诸葛亮,诸葛亮又舌战群儒,一个人说败一群人。诸葛亮向曹操草船借箭,周瑜打黄盖使计策。赤壁之战后,周瑜被诸葛亮气死……

在这本书中,我们要学习刘备、张飞和关羽,因为他们有着一颗坚持为民除害的心。 【篇三】《童年》读后感300字 我们都有一个美好快乐的童年,我读了高尔基写的《童年》后,知道了他的童年是悲惨的:从小,他父亲、小弟弟就死了,妈妈离家出走,在外面常常被人暴打……不过,最让我感动的还是高尔基亲密的朋友小茨冈。 小茨冈是一名孤儿,他被丢在高尔基外婆家门口,外婆把他捡过来的,还精心把他养大。小茨冈也对外婆很亲,大家都说他长大一定有出息。有时,高尔基要挨打时,他每次都情不自禁地协助高尔基,自己却被抽得伤痕累累。不过,他有一个坏习惯——偷东西。第一次他得手后,后来就经常这样了,每次买东西都会偷一点东西来。但是有一次,高尔基两个舅舅让小茨冈帮他们扛十字架,十字架实在太重了,小茨冈吃力地走到门口,一不小心倒下了,十字架就压在了他身上,活活被压死了。 小茨冈真善良,什么都帮别人,这个种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读在人间有感300字精选范文五篇

读在人间有感300字精选范文五篇 《在人间》描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被生活所迫到大街小巷,自己寻找工作,自己赚钱某生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阿廖沙做过鞋店和圣像作坊的学徒;在两条不同的船上做过两次洗碗工;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读在 读在人间有感300字精选范文一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是世界文萃瑰宝,小说展现了19世纪俄国社会的风貌,反映了人 意义。 假期里,我阅读了《在人间》,它让我大有感悟。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寄 自行谋生。那个时候,他的年龄还不到十二岁。相比之下,我们这时候还在温暖的家里玩耍,可是他,却必须走向社会。

他在“人间”什么都干过: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当学徒,洗衣,搬运……甚至挨过毒打,住过医院。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由此看来,他的命运相当悲惨。但是,他有一个梦想: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追求自由幸福生活。为了这个梦想,他甘愿承受一切……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中高尔基渴求知识、坚持梦想的精神让我敬佩,也让我深思……可以说命运对于每个人是不公平的。的确,我看到周围有些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一天到晚只知道唉声叹气,终日消沉,抱怨命运对他的不公;还有些人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自暴自弃,选择堕落,甚至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情……我想命运不公,只是梦想中的插曲,他并不妨碍梦想,只要你有一颗不放弃的心,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在这里,我列出了一个等式:不抱怨+拼搏+不放弃+勤奋=梦想。 着名的音乐大师贝多芬正是如此。1816年,他的耳朵全聋,作为一个音乐家,失去了听觉,就意味要离开自己喜爱的音乐,这等于比死刑还难受、痛苦。但贝多芬并没有因此吓倒,他勤奋好学,逐渐成为一个音乐家,创作了数以百计的作品,还能登台 大师。 梦想是一条跑道,而那些命运悲惨的经历,则是一块块躺在跑道上的石头;梦想是一盏明灯,而那些坎坷的命运则是无尽的

朗读者心得体会_1

朗读者心得体会 导读:《朗读者》是中央电视台推出的大型文化情感类节目,由著名节目主持人董卿首次担当制作人,央视创造传媒有限公司承担制作,于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与综艺频道黄金时间联合播出。 朗读者心得体会300字【一】 作为中国最有商业价值的传统文学作家,麦家曾凭借谍战小说《暗算》摘得中国传统文学最高奖项“茅盾文学奖”,由他的每一部小说都被改编成影视剧,曾一度掀起中国当代谍战影视的狂潮。 虽然麦家凭借作品在业界和读者群中获得了巨大的影响力,但在生活中,他行事低调内敛,极少在公众面前讲述自己的个人生活。此次,在《朗读者》节目中,麦家是第一次公开分享自己与儿子的父子故事。 “儿子,当你看到这封信时,你已在我万里之外,我则在你地球的另一端。地球很大,我们太小了,但我们不甘于小,我们要超过地球,所以你出发了。这是一次蓄谋已久的远行,为了这一天,我们都用了十八年的时间作准备;这也是你命中注定的一次远行,有了这一天,你的人生才可能走得更远……”《致信儿子》是一封麦家写给远在美国留学的儿子的信件,字里行间,不但有麦家对儿子的叮咛嘱咐、有对生活感悟的分享、对人生的探讨、也有不吝表达的切切爱子之心。 茅奖作者也曾头疼儿子的青春期 周六播出的《朗读者》以“选择”作为主题。而麦家关于“选择”

的故事,关于自己当时正处在叛逆青春期的儿子。“很多人的青春期都有叛逆难弄的一面。面对这种有问题的青春,父母应该怎么办?是选择放弃还是坚持?忍耐还是放任?”以父亲的身份,麦家分享了自己与儿子的点滴。 采访中,麦家说:“我的儿子青春期可以说是特别的作、特别的叛逆。”麦家直言,青春期来了就是“鬼敲门”,高中开始,儿子就把自己封闭了起来,三年全部待在家里,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打游戏、上网、聊天、恶作剧。对于儿子,麦家无数次想放弃,因为忍无可忍,但是最后又无可奈何。 “我们始终不放弃,每天把老师请到家里来,但很多老师上了几天后就劝我,麦家,还是算了。”儿子气走了家庭教师,麦家却仍然不放弃寻求让孩子可以继续接受教育的途径,甚至一度自己掏钱开了一家培训机构,只是为了让儿子和同龄人在一起,然而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但麦家一直未停止对儿子的陪伴,他说:“年轻人,或者说青春期就是一个危险,可以上天也可以入地,可以是一把刀也可以是一朵鲜花。我们作为长辈,只有一种选择,帮助他变成一朵花,抹平坚韧的地方。帮助他度过最摇摆不定,定时炸弹的这样一个阶段。” 终于,麦家的儿子到了本该高考的时候,情况发生了变化。看到曾经的小伙伴们都开始努力读书,纷纷准备出国读大学,孩子突然意识到和朋友们的差距。“他本身英语基础很好,人也聪明,努力了半年,靠着他的童子功过了英语关,通过了6所美国那边大学的申请。”

五年级读后感300字【五篇】

五年级读后感300字【五篇】 《小猪变形记》是一本很好看的故事书,它讲的是一只可爱的小猪,当它觉得烦恼无聊的时候,它想办法去寻找快乐。当它看见一只 长颈鹿的时候,很羡慕它一伸长脖子就能吃到树上的叶子,于是就回 家做了一对高跷,踩上高跷想把自己变得像长颈鹿一样高。做长颈鹿 失败以后,它也不灰心,又快乐的去扮演斑马、大象、袋鼠、还有鹦鹉,它想尽了各种办法,但最后都不成功。为什么呢,因为它发现还 是做小猪比较快乐,做小猪能够在泥巴里打滚,滚得越脏心里越快乐。 我觉得这只小猪很勇敢,它会想办法去寻找快乐,不管别人怎么 嘲笑它,它也不灰心。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不用刻意去 模仿别人做自己才是最快乐的。 也许这只小猪接下来还想变成猴子、兔子、小熊、孔雀……也许 还想变成我们人类呢! 【篇二】《白杨》读后感 前几天,我们学习了《白杨》这篇课文。 作者借白杨歌颂了边疆建设者服从祖国需要、扎根边疆、建设边 疆的远大志向和奉献精神。 在这篇课文中,有很多意义深刻的段落,需要用心体会。如: “他的嘴又浮起一丝微笑,那是因为他看见火车前进方向的右面,在 一棵高大的白杨树身边,几棵小树正迎着风沙成长起来。”这段话说 明爸爸已扎根边疆,他希望自己的孩子像小树一样,经受锻炼,成为 建设边疆的栋梁之才。 同时,作者也赞扬了建设者无私奉献的精神。借白杨赞颂边疆建 设者。老师告诉我,这种修辞手法叫托物言志。

过去,为了西部的发展和繁荣,老一辈建设者献出了自己的青春 和热血。让我们深深体会到了西部开拓者“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 身献子孙”的伟大精神。为加快西部的建设,新一代的建设者正踏着 他们的足迹,献出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篇三】木偶奇遇记读后感300字 刚上xx年级的时候,焦老师给我们推荐过《木偶奇遇记》这本书。这个暑假,我用了几天的时间就把这本书给读完了。 这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段会说话的木头,被一个叫杰佩尼的人买 了这段木头后,把它做成一个会说话的木偶,并给它取名叫匹诺曹。 老人卖掉上衣,供他上学。小木偶是一个聪明,对什么对好奇的小男孩。不过他一心贪玩,为了看戏卖掉课本。在酒店获得好心老板的五 枚金币,回家的路上差点儿被它们吊死,幸亏仙女救了他。他一心想 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不过又经不起*,在坏同学的怂恿下又逃 学到海边看鲨鱼,结果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一头蠢驴。后来还是仙女 救了他。最后,他们父子在鲨鱼腹中意外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在 海边住下。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编篮子,晚上读书、写字。最后终于成为一个诚实、听话、又爱学习的好孩子。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有很多小朋友像以前的匹诺曹一样任性,说谎,一心贪玩。匹诺曹的奇遇告诉我们,只要我们知错能改,也会是 一个诚实,听话,爱学习,人人都喜欢的好孩子! 【篇四】《雕刻男孩》读后感300字 读过《雕刻男孩》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作者内心深处,我还学到 了很多的写作手法,我感受到他童年和少年时代呼之欲出的影子。 曹文轩是我国当代作家,精擅儿童文学,任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 北京大学教授、现当代文学博士生导师、当代文学教研室主任,儿童文 学委员会委员,中国作家协会鲁迅文学院客座教授,是中国少年写作的

在人间读后感学习500字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也可直接使用 在人间读后感500字 在人间读后感500字【一】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淫荡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 "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 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日后回忆的主角。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在人间读后感500字【二】 高尔基的《在人间》描写了他在上大学之前经历了生死离别、家庭破产、处于幼年就不得不踏上社会以及在“人间”的痛苦经历。“高尔基”其实并不是他的真名,而是笔名,“高尔基”在俄语中的意思是“苦,痛苦,苦呀”他取这个名字也是为了体现他“在人间”所经历的十分坎坷和艰苦的生活。 高尔基自幼父母双亡,不得不离开家寄住在位于俄罗斯日科托夫市的外祖父家,转眼间,高尔基家庭落败,他的外祖父破了产,年纪还未满12岁的高尔基就

《活着》读后感心得体会3000字

《活着》读后感心得体会3000字 导读:读书笔记《活着》读后感心得体会3000字,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活着》读后感心得体会3000字: “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我喜欢喝农民那种带有苦味的茶水,他们的茶桶就放在田埂的树下,我毫无顾忌地拿起漆满茶垢的茶碗舀水喝,还把自己的水壶灌满,与田里干活的男人说上几句废话,在姑娘因我而起的窃窃私笑中扬长而去。我曾经和一位守着瓜田的老人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这是我有生以来瓜吃得最多的一次……” “我最喜欢的是傍晚来到时,坐在农民的屋前,看着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 我本来只想摘录原文,但是摘来摘去,整本书都画上了线。因为文字永远是读书的第一动力,这就是为什么很多译本没有对我没有吸引力的原因。 再苦再土的生活,加上文字这层滤镜,竟然可以产生让人向往的力量。 活着,就是这本书最大的力量。 这与我之前所信任的价值观有相当冲突。人不能为了活着而活着,而应该为梦想,为改变世界,为奔向更高的精神世界和更富有的小康

社会而活着。有目标的人生,才足够丰满,才不虚度年华。鸡汤灌了很多,打嗝都带着哲理的味道。 但是,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序里洋洋洒洒几千字,我只被这一句屏住呼吸。接下来两个小时内快速通读全书,想找出那些可笑的论据,来一篇畅快的反驳,人怎么可以只为了活着而活着。 没想到,到头来,两个小时扫过全文,我又用几倍时间,一字一字,膜拜着读完。到最后,虽未青衫尽湿,却也眼眶湿润。 ——人究竟为什么而活? 遇见福贵的时候,只有一个人,一头牛,一片田。牛是老牛,耕田很费力,福贵也不再是年轻的少爷,只唱着旧日的歌谣,哄老牛犁地。“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 福贵的人生也如土地一般平常,最轰轰烈烈的算是年轻时是富二代,一手败光家产后,越混越没出息。生活是各种味道掺杂在一起的酱汤,到最后发现,甜的滋味只有短暂的几瞬,下一口,总是浓烈的咸苦,到最后,酱汤稀释成水,总以为到头的日子,又过了一年又一年。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年少时以为及时行乐就是最好的活法。家有良田百亩,仆人环绕。有书读的日子,不知尊敬师长。而吃喝嫖赌样样不落,无师自通,特别是掉入赌博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却不自知。可能输光祖祖辈辈积累

朗读者第二期观后感300字

朗读者第二期观后感300字导语:伴随着青年钢琴家吴牧野的琴声,主持人董卿一袭白裙,款款走来,以顾城的诗句开场:“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俩站着不说话”,引出了昨天《朗读者》的主题“陪伴”。以下是XX整理的朗读者第二期观后感300字,欢迎阅读参考。 朗读者第二期观后感300字这是一个无论音乐、场景还是文字都能让观者产生共鸣的节目,那种感动可以渗透到每一个细胞,当你开始看或听的时候,你的生活即使是一片霾,也会随之而散,阳光立马照亮生活! 本期主题“陪伴”,由“遇见”到“陪伴”,董卿的衣着由粉红色套装换成了一袭白裙,在我的潜意识里,有着这样的解读:遇见,不管是父母与子女的遇见、还是少男少女的遇见,如初见桃花,都是激动人心、浪漫而温馨的,所以粉红色是很合情境的;而陪伴,是平淡的,却是人生最珍贵的东西,白裙淡雅而平淡,也映衬了陪伴的形态,无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大爱或是小爱,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陪伴就这样渗透到了生活的点点滴滴。 陪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各种陪伴,无论哪一种陪伴,都是温暖的,杨乃斌的故事最励志,是青年一代向前的动力;乔臻老夫妻的一路陪伴,唐国妹老师的付出,

向我们阐述着真爱,不是因为他们的成就或是什么,而是因为他们的爱,他们的相互陪伴。 所有的陪伴,都是因为爱,没有为什么,只是因为你是我的孩子、你是我的爱人。 父母子女一场、夫妻一场或是闺密一场,我们都是用最珍贵的时间来陪伴的,父母从小到大给予子女的陪伴,是最纯粹的;夫妻一场,是亿亿分之一的概率,由遇见到陪伴,时间越走越少。 朗读者,对与老者,更多的是回忆是感恩;之于年轻者,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迷雾中的明灯! 朗读者第二期观后感如约而至,我又走进了今晚的《朗读者》,倾听感悟不同的人不同的经历所拥有的相同的陪伴。今晚《朗读者》的主题是陪伴,看完了心里却久久难以平静。 陪伴,可以有很多种,可以是很多类。今晚的陪伴,丰富、饱满、深情、纯粹、温馨,每一段都闪闪发光打动人心。父亲郑洪升陪伴郑渊洁一路写作,母亲陶艳波陪伴儿子杨乃斌求学十六年,蒋雯丽作为防艾大使陪伴艾滋病患者十四年,林兆铭五年时间独自陪伴受伤野生动物,妻子唐国妹陪伴丈夫乔榛共抗恶魔。每一段经历,每一个故事,每一种陪伴,都彰显着人性的光辉,都带给我深深的感动,而我想说的是这位母亲的陪伴。 杨乃斌八个月大的是失去了听力,这对于一个家庭来说

小学五年级童年读后感300字

小学五年级童年读后感300字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小学五年级童年读后感300字篇一 最近,我读了《童年》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童年》这本书记叙了主要人物阿廖沙悲惨的童年生活。在阿廖沙3岁的时候,他的爸爸就去世了,于是他的妈妈就带着他去外祖父家居住。可是,外祖父又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动不动就打阿廖沙,他的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在全家人里面,只有外祖母最疼爱阿廖沙。 其实阿廖沙就是高尔基本人,只不过借助阿廖沙描写他本人的童年惨事,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旧社会人的凶残面孔。 再看看我们现在的童年,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太幸福了。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没有争吵与打闹。想要什么东西就有什么东西。而高尔基的童年是黑暗的,许许多多的争吵与打闹在他的身边。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把它当成浮云,我们的生活来之不易! 高尔基这种坚强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因为童年的艰苦生活,他获得了坚强的力量。我们要向高尔基一样坚强不屈,克服重重困难! 小学五年级童年读后感300字篇二 我们都有一个美好快乐的童年,我读了高尔基写的《童年》后,知道了他的童年是悲惨的:从小,他父亲、小弟弟就死了,妈妈离家出走,在外面常常被人暴打……不过,最让我感动的还是高尔基亲密的朋友小茨冈。 小茨冈是一名孤儿,他被丢在高尔基外婆家门口,外婆把他捡过

来的,还精心把他养大。小茨冈也对外婆很亲,大家都说他长大一定有出息。有时,高尔基要挨打时,他每次都情不自禁地帮助高尔基,自己却被抽得伤痕累累。不过,他有一个坏习惯——偷东西。第一次他得手后,后来就经常这样了,每次买东西都会偷一点东西来。但是有一次,高尔基两个舅舅让小茨冈帮他们扛十字架,十字架实在太重了,小茨冈吃力地走到门口,一不小心倒下了,十字架就压在了他身上,活活被压死了。 小茨冈真善良,什么都帮别人,这一种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小学五年级童年读后感300字篇三 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主要讲了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他的亲人都不爱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书中的阿廖沙和现实中的高尔基是一样的,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太悲惨了,比我们差多了! 我们多好呀,天天享福,不用受苦。和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呀!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我曾经想过,如果我当时是一个工人,我一定会像高尔基那样,用我这支锋利的笔给沙皇政府当头一棒。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说过“时间就是生命”和“珍惜时间是我成功的秘诀”。我们也要珍

《在人间》读后感

《在人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写的,告诉我们当遇到困难的时候,千万不要放弃,要鼓起勇气来打倒困难。以下是专门为你收集整理的《在人间》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在人间》读后感1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黄埔书店买书,忽然,我看书的时候被一本书吸引住了,就是《在人间》这本书。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

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读后感2 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在人间》,你才能真正地了解19世纪末期沙皇统治俄国时的黑暗和猥亵,龌龊。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既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在读这本书的第一遍的时候,我还看不懂,所以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只是觉得有趣罢了。 读第二遍时,我隐约能感受到阿廖沙的委屈与痛苦,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心路历程,是一种另人可怜的童年。 读第三遍时,我开始迷上了这本书。我视乎可以进入阿廖沙的人生路程,去陪他一起走过这条黑暗之路。我甚至可以进入阿廖沙的身体,去他童年的路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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