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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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区域行为规范

实验室区域行为规范

1.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储存食品、饮料等个人生活物品;不得做与实验、研究无关的事情。

2.整个实验室区域禁止吸烟 (包括室内、走廊、电梯间等 )。

3.未经实验室管理部门允许不得将外人带进实验室。

4.熟悉紧急情况下的逃离路线和紧急应对措施,清晰急救箱、灭火器材、紧急洗眼装置和冲淋器的位置。

铭记急救电话 119/120/110 。

5.保持实验室门和走道畅通,最小化存放实验室的试剂数量,未经允许严禁储存剧毒药品。

6.离开实验室前须洗手,不可穿实验服、戴手套进入餐厅、图书馆、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

7.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实验结束后实验用具、器皿等及时洗净、烘干、入柜,室内和台面均无大量物品堆积,每天至少清理一次实验台。

8.实验工作中碰到疑问及时请教该实验室或者仪器设备责任人,不得盲目操作。

9.做实验期间严禁长期离开实验现场。

10.晚上、节假日做某些危(wei)险实验时室内必须有二人以上,以保实验安全。

1.所有化学药品的容器都要贴上清晰永久标签,以标明内容及其潜在危(wei)险。

2.所有化学药品都应具备物品安全数据清单。

3.熟悉所使用的化学药品的特性和潜在危害。

4.对于在储存过程中不稳定或者易形成过氧化物的化学药品需加注特别标记。

5.化学药品应储存在合适的高度,通风橱内不得储存化学药品。

6.装有腐蚀性液体容器的储存位置应当尽可能低,并加垫采集盘,以防倾洒引起安全事故。

7.将不稳定的化学品分开储存,标签上标明购买日期。

将有可能发生化学反应的药品试剂分开储存,以防相互作用产生有毒烟雾、火灾,甚至爆炸。

8.挥发性和毒性物品需要特殊储存条件,未经允许不得在实验室储存剧毒药品。

9.在实验室内不得储存大量易燃溶剂,用多少领多少。

未使用的整瓶试剂须放置在远离光照、热源的地方。

10.接触危(wei)险化学品时必须穿工作服,戴防护镜,穿不露脚指的满口鞋,长发必须束起。

11.不得将腐蚀性化学品、毒性化学品、有机过氧化物、易自燃品和放射性物质保存在一起,特殊是漂白剂、硝酸、高氯酸和过氧化氢。

实验室安全大全

实验室安全大全

精心整理实验室安全大全实验室区域行为规范11.不得将腐蚀性化学品、毒性化学品、有机过氧化物、易自燃品和放射性物质保存在一起,特别是漂白剂、硝酸、高氯酸和过氧化氢。

有机溶剂的使用1.易燃有机溶剂(3)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有毒有机溶剂溢出,应根据溢出的量,移开所有火源,提醒实验室现场人员,用灭火器喷洒,再用吸收剂清扫、装袋、封口,作为废溶剂处理。

电的使用液氮常用作制冷剂。

制冷剂会引起冻伤,少量制冷剂接触眼睛会导致失明,液氮产生的气体快速蒸发可能会造成现场空气缺氧。

使用和处理液氮时应注意:1.戴上绝缘防护手套。

2.穿上长度过膝的长袖实验服。

3.穿上过脚踝不露脚面的鞋,戴好防护眼镜,必要时戴防护面罩。

4.保持环境空气流畅。

洗液的使用洗液分为酸性洗液(重铬酸钠或重铬酸钾的硫酸溶液)、碱性洗液(氢氧化钠-乙醇溶液)及中性洗液(常用洗涤剂)。

1.酸性洗液放于玻璃缸内,碱性洗液可放于塑料桶内。

2.使用碱性洗液时,玻璃仪器的磨口件应拆开后再放入洗液缸内,以免磨口被碱性液腐蚀而发生粘合。

放入碱液前玻璃仪器要用丙酮和水预洗。

2.旋转蒸发仪旋转蒸发仪是实验室中常用的仪器,使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1)旋转蒸发仪适用的压力一般为10~30mmHg。

(2)旋转蒸发仪各个连接部分都应用专用夹子固定。

(3)旋转蒸发仪烧瓶中的溶剂容量不能超过一半。

(4)旋转蒸发仪必须以适当的速度旋转。

3.真空泵6.气体钢瓶钢瓶内的物质经常处于高压状态,当钢瓶倾倒、遇热、遇不规范的操作时都可能会引发爆炸等危险。

钢瓶压缩气体除易爆、易喷射外,许多气体易燃、有毒且具腐蚀性。

因此钢瓶的使用应注意:(4)玻璃离心管要求较高的质量,塑料离心管中不能放入热溶液或有机溶剂,以免在离心时管子变形。

(5)离心的溶液一般控制在离心管体积的一半左右,切不能放入过多的液体,以免离心时液体散逸。

8.注射器原因: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实验室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实验室在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保证实验过程及实验室的安全,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校园环境和公共环境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定(修订)》等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学校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实验室化学品,包括实验室通过采购、自制或因科研合作、接受赠送等其他途径获得的各类化学品,以及实验活动产生的化学废弃物等。

其中: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包括钢瓶气体、国家管制的药品),其目录由政府部门制定和公布。

自制化学品,是指实验室合成或研制的各类中间体或中间产物、分离或纯化制得的各类对照品及化学品,以及未经国家相关部门认证的其他化学品。

自制化学品包括本实验室自制以及本实验室接收的本校或校外其它实验室自制的化学品。

危险化学废弃物,是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化学废弃物,包括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化学品和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有害化学成分的废液体和废固体,以及化学废弃物的盛装容器和受其污染的包装物等。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范围内相关二级单位涉及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的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其中实验室和二级单位的界定参见《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用化工原料管理制度

实验用化工原料管理制度

实验用化工原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实验室化工原料的管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生产,提高实验室的运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涉及化工原料的管理工作,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原料采购1. 实验室化工原料采购由实验室主管负责统一管理。

每月根据实验室的需求制定原料采购计划,并提交给实验室领导审批。

2. 采购时必须选择正规化工原料供应商,并签订正规的采购合同,以确保原料的质量和供货周期。

3. 实验室主管负责对原料供应商进行考核,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合作,并及时寻找替代供应商。

4. 采购到的原料必须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接收检验,合格方可入库使用。

三、原料入库管理1. 所有入库原料必须进行标识,并填写入库登记表,包括原料的名称、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 原料入库后,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原料库房内,严禁将原料随意放置或堆放在通道、楼梯等非指定区域。

3. 原料库房必须做好防火、防雷、防潮措施,确保原料的安全存放。

4. 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原料,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专门管理,并设立专人负责。

四、原料使用管理1. 原料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实验流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混用原料。

2. 使用原料前必须对原料进行检查,确认原料的质量和使用期限。

3. 原料使用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具,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4. 原料使用完毕后必须进行及时清理,并填写原料使用登记表,记录原料的使用情况。

五、原料库存管理1. 对原料库存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原料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2. 对于过期或者失效的原料必须及时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3. 原料库存不得超过规定的库存上限,一旦超出上限,必须及时处理,防止原料过期浪费。

六、原料废弃处理1. 对于废弃的原料必须进行分类、包装、标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2. 废弃的原料必须交由专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不得私自丢弃或者随意处理。

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实验室安全岗位责任,提高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实现对实验室风险的精准管控,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是依据危险源的特性以及导致危险的严重程度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配套专业化安全管理和预防措施。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实验室。

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按照所涉及的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程度进行实验室安全分类和风险等级的认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工作。

第五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分类分级认定工作,对各类各级实验室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异化管理。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负责审核确认本单位实验室的危险源类别和风险等级,对不同危险等级的实验室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将结果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备案。

第七条实验室对危险源类别和风险等级进行评估与认定,并将认定结果报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确认。

第八条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实行动态管理。

实验室的危险源和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认定,经所在单位确认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备案。

第三章分类管理第九条实验室涉及的危险源特性是实验室安全分类的主要依据。

实验室根据学校的学科门类、专业设置,分为化学化工类、机械电子类、特种设备类、辐射类、生物类、其他类。

第十条涉及化学反应和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归属为化学化工类实验室。

主要危险源包括:具有毒害性、易燃易爆性、腐蚀性等属性的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管控危险化学品,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

管理重点是以上危险化学品的申购、储存、领用、废弃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十一条涉及机械、电气、电子、高温、高电压、高转速设备及产生粉尘的实验室归属为机械电子类实验室。

主要危险源包括:机械加工类高转速设备、高电压及大电流设备、加热设备、激光设备等。

管理重点是高温、高电压、高速运转、激光、粉尘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2007《浙江省化工(科研)试验性项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浙安监管危化(2007)151号

2007《浙江省化工(科研)试验性项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浙安监管危化(2007)151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省部属有关企业:为加强我省化工(科研)试验性项目安全管理,指导规范相关单位化工(科研)试验性项目安全管理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我局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化工(科研)试验性项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浙江省化工(科研)试验性项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一、总则(一)本规定适用于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其科研部门(以下简称试验单位)进行的化学品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中试和扩试安全管理,不适用于科研机构进行的化学品实验室研究(探试)和小试项目。

(二)与本规定相关的工程质量、职业卫生、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特种设备及化学品管理,按现行的法规、标准和规范执行。

(三)试验单位确定新产品试制项目,应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风险可控的原则。

二、术语和定义(一)小试:在实验室探试基础上,以完成产品的结构设计和概念设计为目的的科研试验活动。

(二)中试:为考察放大效应和设备运行状况,验证放大后原工艺的可行性,获得基础设计数据,在小试的基础上进行放大,以模拟工业化生产或扩试所进行的工艺研究活动。

(三)扩试:针对大规模生产特点或工艺特别复杂的情形,为进一步探索工艺条件的稳定性,在中试的基础上,作进一步放大,以模拟工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工艺研究活动。

三、一般性安全规定(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试验项目的安全运行负领导责任。

试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试验装置的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制度、特种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品管理制度等保障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

(二)试验场所必须符合防火、防爆、防毒的规定。

试验中所使用的设备、装置、仪器、仪表等应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灵敏;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

(三)危险性较大的试验装置应与周围的其他装置、建筑等保持安全防护距离。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第1部分:工业企业

6.3.1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上应有符合 GB 15258 规定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6.3.2 气瓶的颜色标志应符合 GB/T 7144 和《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的要求。气瓶上合 格证应有具有充装资质的充装单位名称。 6.3.3 当危险化学品由原包装物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包装物内时,转移或分装后的包装物应及时重新粘 贴标识。 6.3.4 化学品安全标签脱落后应确认后及时补上,如不能确认,则以废弃化学品处置。 6.3.5 实验室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标志应保持清晰、完整,包括:
3 人员要求
1
DB11/T 1191.1—2018
3.1 实验室人员应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包括: a) 熟悉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b) 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
3.2 实验室人员上岗前应接受专业的危险化学品、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危险化学品、气瓶等特 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能力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3 实验室应设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具备基本的危险化学品管理专业知识和制定、实施实验 室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措施的能力,能对实验室开展各项工作进行安全监督,阻止不安全行为或活动的 发生。 3.4 外来实习和短期工作人员事先应接受危险化学品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清楚安全有关风险及应对 措施。
7.1.1 需要低温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防爆型冰箱内。 7.1.2 腐蚀性化学品宜单独放在耐腐蚀材料制成的储存柜或容器中。 7.1.3 爆炸性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应分别单独存放在专用储存柜中。 7.1.4 除 7.1.1、7.1.2、7.1.3 规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的通风型储存柜内。从通风柜到 排风口的整个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7.1.5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可参照 GB 15603 执行。易燃易爆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毒害性化学品的储 存方法可分别参照 GB 17914、GB 17915 和 GB 17916 执行。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应与相禁忌的化学品混放。 常用危险品化学贮存禁忌物配存表见附录 A。 7.1.6 气瓶应按 GB/T 16163 和《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中气体特性进行分类,并分区 存放,对可燃性、氧化性的气体应分室存放。 7.1.7 气瓶存放时应牢固地直立,并固定,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套好防震圈。空瓶 与实瓶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分区标识。对不合格气瓶,应单独存放,并加标识。 7.1.8 危险化学品包装不应泄漏、生锈和损坏,封口应严密,摆放要做到安全、牢固、整齐、合理。 不应使用通常用于贮存饮料及生活用品的容器盛放危险化学品。 7.1.9 实验室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单一包装容器符合 GB 28644.1 规定的例外数量或危险化学品单一品种 存放量在 GB 28644.2 规定的有限数量范围内的,在同一储存柜中存放时,无需适用隔离要求。

企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

企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人员管理、风险评估、制度建设、基础设施、使用管理、采 购和验收、储存、废弃化学品处置和应急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 1 部分:标志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瓶装气体分类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 17914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6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T 17519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 27476.2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 2 部分:电气因素GB/T 2951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31190 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JGJ 91 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TSG R0006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 人员管理3.1 实验室人员应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包括:a) 熟悉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GB 15258 GB 15603 GB 15630 GB 16163b) 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

3.2 实验室人员上岗前应接受专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紧急处置能力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工业企业

6.6 安全检查
6.6.1 应定期对实验室工作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应包括风险源辨识、风险控制措施、人员行为、安全 设施和设备、应急物资等内容。 6.6.2 安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应使实验室相关人员知晓,并监督整改。 6.6.3 安全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7 储存要求
7.1 储存Βιβλιοθήκη 件和方法a) 灭火器;2
DB11/T 1191.1—2018
b) 灭火毯; c) 砂箱; d) 消防铲; e) 其他必要消防器材。 5.11 实验室用灭火器的类型和数量的配置应符合GB 50140的规定。 5.12 应根据实际需要,在实验室内方便取用的地点设置急救箱或急救包。 5.13 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GB/T 29510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 5.14 实验室设施设备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T 27476.1和GB/T 27476.5的规定。
Part 1:Industrial enterprise
2018 – 04 - 04 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10 - 01 实施 发布
DB11/T 1191.1—2018
前言
DB11/T 1191《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分为两个部分: ——第 1 部分:工业企业; ——第 2 部分:普通高等学校。 本部分为DB11/T 1191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DB11/T 1191—2015《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与DB11/T 1191—2015相比, 除了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术语和定义”一章; ——增加了实验室专(兼)职安全员主要职责的规定(见3.3); ——明确了外来实习和短期工作人员培训的重点和应达到的目标(见3.5); ——增加了对气瓶和管线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见4.1); ——明确了不同类型废气的处理方法(见5.8); ——明确了实验室洗眼器和淋洗器的设置要求(见5.9); ——增加了实验室设施设备的其他要求(见5.14); ——增加了对气瓶标志的管理要求(见6.3.2); ——增加了对样品管理时记录内容的要求(见6.5.1); ——增加了对留样的要求(见6.5.4); ——增加了安全检查的内容(见6.6); ——增加了对通风柜通风系统维护的要求(见7.1.4); ——增加了气瓶存放时的要求(见7.1.7); ——增加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时无须适用隔离要求的条件要求(见7.1.9); ——修改了实验室内单一包装容器的大小(见7.2.1); ——增加了对实验台上易燃液体存放限量的规定(见7.2.3); ——增加了实验室内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超过规定量时应遵守的要求(见7.2.4); ——增加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其他储存要求(见7.3)。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化学工业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付林、俞万林、王琛、马玉国、尹洧。 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T 1191—2015。

化学化工实验室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编写指南

化学化工实验室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编写指南1范围本文件提供了化学化工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编写的指南,规定了实验室化学品在储存、使用、处理过程中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高等院校教学/科研实验室、科研院所实验室、企业实验室(含化验室)、检测类实验室、公共实验平台等的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其他涉及化学品操作的实验室或机构可参照执行。

对于危险性不明确的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不适用本文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690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5603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30000.2~GB30000.29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77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9800.1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444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T6040红外光谱分析方法通则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22225化学品危险性评价通则GB/T22234基于GHS的化学品标签规范GB/T24536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GB/T24774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象形图标识通则GB/T27425科研实验室良好规范GB/T27476.1检测实验室安全第1部分:总则GB/T29512手部防护防护手套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GB/T31190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32704实验室仪器及设备安全规范天平仪器GB/T32705实验室仪表及设备安全仪用电源GB/T32708实验室仪器及设备安全规范反应釜GB/T34065分析仪器的安全要求GB/T34525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34708化学品风险评估通则GB/T38144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1GBZ/T195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298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AQ3047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T3048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AQ/T3052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导则HG/T5012实验室废弃化学品安全预处理指南XF/T970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行动要则T/CCSAS005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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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
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
化学化工实验室为完成研究任务和相关学习,是一个关键的场所,因此只有严
格的安全管理规范才能保护实验室的安全。

为此,对化学化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范,每个人应强调以下几点:
首先,必须保证实验室的通风良好,并允许有效的环境空气更换。

因此,应使
用质量较高的实验室空气过滤装置,以及定时开窗通风和空气循环系统。

其次,实验室内应当注意用电安全,使用多功能漏电保护器或漏电流表,确保
实验中的安全使用电气设备。

同时,严格禁止使用脱离厂家认可范围的安装,防止电火花和爆炸。

再次,实验室内应充分了解所有化学药品有害物质的作用,妥善处理所有有害
物质的移动,储存和及时处理其有害化学物质。

实验室以专业的操作方式运行,指导使用特定的公式和方法,避免意外的发生。

此外,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既要检查设备的安全性、仪器的正确性,以及
实验室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符合规定。

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这些是应对安全检查成为及时有效的立即了解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的关键所在。

只有充分遵守这些规范,并严格做到安全有保障,方可达到安全的实验任务和完成研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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