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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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使物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物业服务企业。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确保物业服务企业工作考核的公信力。
三、评分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标准总分100分,91分——100分,优秀;81分——90分,合格;80分及以下不合格。
(二)、XXX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为依据对楼院进行考核,计算得分。各楼院考核分数相加取平均数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最终分数。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1、考核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打分,以信访部门反馈为参考。
2、考核时间:每年6月、12月
五、奖惩
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标准总分100分,80分合格,对于考核高于80分的,社区居委会、居民群众反映好的,XX将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低于80分的,每低1分罚款200元,对于连续2年考核低于60分的楼院(小区),XX有权终止物业服务企业对该楼院的管理。
七、其他
1、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2、本办法未尽事宜随时补充,补充内容与本办法具有同等效力。
XXXX
200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