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出口货物保险详细操作流程
出口海运流程的整个业务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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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预订船舱。
向船公司或货代预订船舱,确认运输时间、航线和运费。
进出口货物保险投保和索赔指南

进出口货物保险投保和索赔指南第一篇:进出口货物保险投保和索赔指南进出口货物保险投保和索赔指南当一个贸易商需要对一笔货物进行进出口货物保险投保时,首先要跟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商联系,通常是填制一张投保单,经相关公司接受后就开始生效。
保险公司出立保险单以投保人的填报内容为准。
填报时要明确以下内容:1、被保险人名称:要按照保险利益的实际有关人填写。
2、标记:应该和提单上所载的标记符号相一致,特别要同刷在货物外包装上的实际标记符号一样,以免发生赔案时,引起检验。
核赔。
确定责任的混乱。
3、包装数量:要将包装的性质如箱。
包。
件。
捆以及数量都写清楚。
4、货物名称:要具体填写,一般不要笼统地写纺织品。
百货。
杂货等。
5、保险金额:通常按照发票CIF价加成10%—20%计算,如发票价为FOB带保险或CFR,应将运费。
保费相应加上去,再另行加成。
需要指出的是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被保险人不能从保险赔偿获得超过实际损失的赔付,因此溢额投保(如过高的加成。
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投保金额等)是不能得到全部赔付的。
6、船名或装运工具:海运需写明船名。
转运也需注明;联运需注明联运方式。
7、航程或路线:如到目的地的路线有两条,要写上自X经X至X。
8、承保险别:必须注明,如有特别要求也在这一栏填写。
9、赔款地点:除特别声明外,一般在保险目的地支付赔款。
10、投保日期:应在开航前或运输工具开行前。
进出口货物保险投保注意事项:1、投保申报情况必须属实;2、投保险别。
币制与其他条件必须和信用证上所列保险条件的要求相一致;3、投保险别和条件要和买卖合同上所列保险条件相符合;4、投保后发现投保项目有错漏,要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批改,如保险目的地变动。
船名错误以及保险金额增减等。
进出口货物保险索赔注意事项:当被保险人保险的货物遭受损失后,向保险公司的索赔问题就产生了。
被保险人应按照保单的规定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同时还应以收货人的身份向承运人办妥必要的手续,以维护自己的索赔权利。
宁波港海运出口操作流程(培训课程)

宁波港海运出口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目录一.接单(审单输单)二.订舱(开箱单)三.拖卡(或进仓)四.报关(截单提供舱单)五.提单确认和签提单六.归档(运费清算)七.特殊情况(甩箱及自动转船)八.特殊情况(加载)九.特殊情况(改舱单)十.特殊情况(重箱出卡)十一特殊情况(正常放行后办理退关)十二特殊情况(改船)附件:海关报关流程及港区码头放行一.接单(审单和输单)接到客户原始托单后第一时间审单,1..托单上各项数据是否清楚无误;2.业务员指令是否经过市场部审核;3..核对指令与托单上各项信息是否相符(如目的港,箱型,箱量,运费到预付,运输条款,等内容)。
4.审单确认无误后尽快输单,检查自己输入的托单信息与客户的原始托单是否一致。
审单具体注意事项:1. 确认货物所配船期、船公司、订舱单位;2.目的港、箱型、预付条款、箱型与体积是否合理、货重毛重与所配船公司是否会产生超重等重要信息,要注意各船公司订舱的要求,例如船公司订舱都需要提供品名的HS CODE等3.货物出运提单为OB/L或HB/L;运费预付、倒付或第三地付款;4.检查运输条款是做CY-CY,CY-DOOR,CY-FO,或者做DDU,DDP等。
5. 美加线注意DDC&BAF的倒预付,日本线注意BAF、YAS&EBS的倒预付;台湾线注意EBS是预付的;6. 注意某些港口的特殊信息,如NEW DELHI T港,有些客户会要求从宁波到NHAVA SHEVE 是预付,从NHAVASHEVE 到NEW DELHI T 港是做到付,定舱就要注明,而去MEXICO CITY 要注意运输方式,从MAZENILLO转运到MEXICO CITY 有铁路过去的,也有汽车运输的。
去美东的要注意,是走MLB(小陆桥),还是ALL WATER(全水路)等信息。
7. 集装箱的箱型、箱量及货物的重量(是否是超重超高箱);8. 货物出运,客户是否有特别要求,如目的港免堆,免费用箱(必须在订舱时注明);货物是否进仓,如为进仓,及时将进仓通知传给客户;货物签单有否特殊要求;9.与客户及时联系,并告知此票货物的相关情况,如船期,托卡最晚时间等。
海运进出口代理流程

物流跟踪服务
物流跟踪服务是指代理公司为客户提 供货物的实时位置和运输状态信息, 以便客户随时了解货物的运输情况。
代理公司会通过先进的物流跟踪系统, 实时更新货物的位置和运输状态,确 保客户能够及时掌握货物的动态信息。
物流跟踪服务是海运进出口代理流程 中的重要环节,能够提高客户对货物 的掌控能力。
结算服务
特点
海运进出口代理具有专业性、便捷性 、可靠性和安全性等特点,能够为客 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确保货物顺利 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的重要性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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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流程
进出口代理为客户提供一 站式服务,简化繁琐的进 出口流程,降低客户的时 间和人力成本。
降低风险
专业的进出口代理具备丰 富的经验和资源,能够降 低客户在进出口过程中遇 到的风险,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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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船期安排,确保货物按时进港并顺利装载上船。
离港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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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离港手续的办理,确保船舶按时离港。
装船通知与提单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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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通知客户装船信息,并根据客户要求签发提单。
保险与索赔
投保货运保险
为客户提供货运保险服务,确保货物运输安全。
处理索赔事宜
如发生货物损失或延误,协助客户处理索赔事宜,维护客户利益。
案例三:某公司海运保险代理案例
总结词
专业保障,安全可靠
详细描述
某公司在运输过程中面临货物损失风险,通 过海运保险代理购买了保险。在货物受损后, 代理公司协助客户向保险公司索赔,最终获 得了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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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运输方式和船期
海运代理根据客户提供的货物信息和 运输要求,确定合适的运输方式和船 期。
货物运输保险流程

《货物运输保险流程》同学们,今天咱们来了解一下货物运输保险流程。
你们想啊,要是有好多好多的货物要从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方,这一路上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比如天气不好啦,道路颠簸啦,万一货物受损了可怎么办?这时候货物运输保险就派上用场啦。
那货物运输保险是怎么操作的呢?第一步,得先确定要运输的货物是什么,有多少。
就好像咱们要出门旅行,得先知道要带多少行李一样。
比如说,一家工厂要把生产的玩具运到别的城市去卖,这时候就得先把玩具的数量、种类都弄清楚。
第二步,找保险公司。
现在有好多保险公司都能提供货物运输保险的服务。
可以在网上查一查,或者问问爸爸妈妈有没有推荐的。
然后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告诉他们货物的情况和运输的路线。
举个例子,有一次一家水果店要把新鲜的水果从农村运到城市里卖,他们就找了一家保险公司,详细说了水果的种类和运输的距离。
第三步,确定保险的金额和费用。
这就像是给货物买一个“保护罩”,保护罩越强,价格可能就越高。
比如说贵重的珠宝,可能需要买高一点的保险金额;而普通的日用品,保险金额就可以相对低一些。
第四步,签订保险合同。
这合同就像是一份约定,写清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定要仔细看清楚哦,就像我们考试读题目一样,不能马虎。
最后,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如果真的出了问题,比如货物摔坏了、丢失了,就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会派人来查看情况,然后按照合同进行赔偿。
比如说,有一辆装满图书的车在运输途中遇到了暴雨,部分图书受损了,货主马上联系了保险公司,最后得到了合理的赔偿,减少了损失。
同学们,了解了货物运输保险流程,以后要是遇到相关的事情,咱们就心里有数啦。
希望大家都能记住这些知识,说不定哪天就能派上用场呢!。
进出口货运保险

进口货运险保险业 务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业务
按启运地成本价或者协商价确定。其中启运地成本价是指按货物在启运地购进时的成本价(以发票为准)或 调拨价或购进价加运费、包装费、搬运费等来确定。
协商价不得超过保险价值。一张投保单不同单价、不同品名的货物,保险金额应分别列明,同时须填写总保 险金额。另外,也可按照增值税发票价计算保险金额,即保险金额=货价(1+增值税)。
简介
简介
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是两个重要、易出问题的环节,面对着大浪淘沙的激烈竞争, 如何规避风险、决胜于机遇与风险同在的市场浪潮,这无疑是每一家物流企业都必须面临解决的问题。
“差不多每个物流企业都经历过货损,都给客户赔过钱,只不过多少不同罢了!”一位企业负责人这样感叹。 现代物流业的实际运作,增值服务多、供应链因素多、质量难以控制,因而营运风险大,而且这种风险已经大大 不同于传统货运业所面临的风险。
部分损失
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按照造成损失的原因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 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在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之后,凡属于共同海损范围内的牺牲 和费用,均可通过共同海损情算,由有关获救受益方(即船方、货方和运费收入方)根据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 然后再向各自的保险人索赔。
一般附加险均已包括在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内,凡已投保海运保险一切险的就无需加保任何一般附加险,但应 当说明海运保险一切险并非一切风险造成的损失均予负责。
特殊附加险的海运战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包括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 以及由此引起的捕获、拘留、扣留、禁制、扣押所造成的损失;或者各种常规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所 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上达原因引起的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但对原子弹、氢弹等热核武器所造成的 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战争险的保险责任期限以水面危险为限,即自货物在起运港装上海轮或驳船时开始,直到目 的离海轮或驳船为止;如不卸离海轮或驳船,则从海轮到达到目的港的当天午夜起算满15天,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保险条款还规定,在投保战争险前提下,加保罢工险不另收费。
海运出口整箱业务操作流程
海运出口整箱业务操作流程第一篇:海运出口整箱业务操作流程海运出口整箱业务操作流程 :基本流程为:接受货主委托--租船订舱--装箱集港--报关--制作提单--寄提单和核销退税单据。
一、接受委托接到货主委托后.应先从以下几方面确认,包括该单位在出口地海关备案(年审)情况;报关单据是否齐备(全套报关单据有委托报关协议、出口货物报关单、装箱单、发票、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涉及的各种证件);海关监管条件中所要求的各种证件是否齐备;该票货物配哪种集装箱;有无特殊要求等内容。
二、订舱根据货主的海运委托书的要求,与船公司落实舱位(取得船名、航次、提单号)装箱点、集港时间、地点。
船公司或船舶代理人根据订舱配载留底缮制装货清单、预配清单,预配船图、货物舱单等送到码头供收货和装船之用。
三、装箱集港(凭配仓回单=场站收据)货代向船公司或船代领取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到指定堆场领取空箱。
货代到委托单位储货地点装箱(或委托单位送货到货代仓库装箱)后,将集装箱货物连同集装箱装箱单、设备交接单送到码头。
码头将船公司或船代提供的装货清单及集装箱装箱单送海关供海关监管装船。
1、产地装箱::船公司根据货主要求,把空集装箱运至托运人的仓库或工厂将货物装箱后,直接将集装箱运至集装箱堆场或直接集港。
2、工厂送货(内装箱):工厂或托运人将货物发运到船公司指定的集装箱中转站,由中转站负责将货物依次装入集装箱。
在需要时,托运人要到装箱现场察看装货情况,防止短装或装错。
3、门到门:把配仓回单传给车队,车队提箱去工厂装箱,进港。
4、客户自做箱:把配仓回单伟给客户四、报关(出口通关操作流程)码头收货后根据预配船图和预配清单配定载位,缮制装船顺序单脚船舶。
大副凭装货单接载,装货后签发场站收据。
装货后场站收据由码头交船公司或船代。
码头根据装船实际情况绘制实装船图交船公司或船代。
船公司或船代将实装船图、舱单、运费舱单、提单副本、集装箱装箱单副本等交船舶带交卸港。
国际海运出口业务流程
国际海运出口业务流程
国际海运出口业务流程如下:
1. 接单:接受客户委托书后,审核委托书内容并确认委托事项。
2. 订舱:缮制委托书向船公司订舱,取得船公司配舱回单。
3. 做箱:车队取得设备交接单,并到堆场提取集装箱到客户工厂装货。
或客户直接将货物送至指定堆场或仓库。
4. 报关:备齐完整的报关单据后开始出口海关申报,海关审查合格后放行。
5. 提单确认:根据委托书缮制提单并与客户确认提单,保证提单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 付费:与客户确认费用单,并收取相关费用。
7. 签单:根据客户要求,签发提单并邮寄客户。
8. 返报关单:出口报关一个月后将报关单返还客户退税核销。
9. 目的港换提货单:货物到达目的港后,船公司通知收货人换取提货单。
10. 报关提货:备齐完整的报关单据后开始进口申报,海关审查放行后提货。
在海运出口操作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海关可能会对所申报的货物进行查验,以确保货物情况与报关单上申报的信息相符。
2. 所有的报关文件必须保证信息单单相符。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国际海运出口业务流程,建议咨询当地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流程详解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流程详解一、申请阶段1. 出口商需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或中国保险公司提交出口信用保险申请。
申请资料通常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出口产品信息、出口合同等相关资料。
2. 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出口商需缴纳保险费。
二、保险生效阶段1. 当保险费缴纳成功后,出口商将获得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保险合同正式生效。
2. 保险期限通常与出口合同期限一致,出口商在保险期限内享有保险赔偿的权利。
三、保险理赔流程1. 当出口商面临买方违约、政治风险、货款无法收回等情况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2. 出口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货物运输单据、收款凭证等。
3. 保险公司会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向出口商进行赔付。
四、保险条款1. 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条款通常包括责任免除条款、保险赔付条件、保险责任限制等内容,出口商在申请保险前需仔细阅读并了解保险条款的具体内容。
2. 在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中,通常包括有关赔付比例、免赔额、最高赔付限额等具体条款,出口商在选择保险产品时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
五、保险赔付方式1.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向出口商进行赔付。
赔付方式包括一次性赔付、分期赔付等多种形式。
2. 出口商需及时将赔付款用于补偿损失或偿还相关债务,保持与保险公司的互信关系。
通过以上流程介绍,可以更清楚地了解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具体操作步骤和相关规定,有助于出口商在国际贸易中更好地利用这一金融工具降低风险、保障权益。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与相关机构或保险公司联系。
货物出口海运操作流程
货物出口海运操作流程1.海运出口运输工作,在以CIF或CFR条件成交,由卖方安排运输时,其工作程序如下:(1)审核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为使出运工作顺利进行,在收到信用证后,必须审核证中有关的装运条款,如装运期,结汇期,装运港,目的港,是 否能转运或分批装运以及是 否指定船公司,船名,船籍与船级等,有的来证要求提供各种证明,如航线证明书,船籍证等,对这些条款与规定,咱应根据咱国政策,国际惯例,要求是 否合理与或是 否能办到等来考虑接受或提出修改要求。
(2)备货报验:就是 根据出口成交合同及信用证中有关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包装等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地准备好应交的出口货物,并做好申请报验与领证工作。
冷藏货要做好降温工作,以保证装船时符合规定温度要求。
在咱国,凡列入商检机构规定的“种类表”中的商品以及根据信用证,贸易合同规定由商检机构出具证书的商品,均需在出口报关前,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申请商检。
有的出口商品需鉴定重量,有的需进行动植物检疫或卫生,安全检验的,都要事先办妥,取得合格的检验证书。
做好出运前的准备工作,货证都已齐全,即可办理托运工作。
(3)托运订舱:编制出口托运单,即可向货运代理办理委托订舱手续。
货运代理根据货主的具体要求按航线分类整理后,及时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订舱。
货主也可直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订舱。
当船公司或其代理签出装货单,定舱工作即告完成,就意味着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已经缔结。
(4)保险:货物订妥舱位后,属卖方保险的,即可办理货物运输险的投保手续。
保险金额通常是 以发票的CIF价加成投保(加成数根据买卖双方约定,如未约定,则—般加10%投保)。
(5)货物集中港区:当船舶到港装货计划确定后,按照港区进货通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托运人办妥集运手续,将出口货物及时运至港区集中,等待装船,做到批次清,件数清,标志清。
要注意特别注意与港区,船公司以及有关的运输公司或铁路等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完成进货,防止工作脱节而影响装船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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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出口货物保险详细操作流程一努力争取出口贸易以CIF、CIP贸易术语成交在出口货物从卖方运到买方的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常常会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外来原因遭受损失;为了在货物受损后获得经济补偿;货主在货物出运前就必须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采用不同的贸易方式出口;办理投保的人就不同..凡采用FOB及CFR条件成交时;在买卖合同中;应订明由进口方投保to be effected/covered by the buyers..凡以CIF条件成交的出口合同;均需向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险别和适用的条款投保;并订明由卖方投保..国际贸易价格条件是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争取以CIF或CIP贸易术语成交不仅可为国家多收外汇;扩大我国的保险业务;而且有利于出口商..1、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责任范围是仓至仓;由出口商投保;货物从仓库出口开始;保险公司就承担责任..相反;以CFR、FOB或CPT、FCA术语成交;保险由进口商自行购买;由于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是以货物越过发货港船舷为界;所以保险责任也就从这一点开始;这样;从仓库到装上海轮前这一段风险要么由出口商自负;要么由出口商再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陡然增加了出口商的风险或保费负担..2、以CFR或CPT成交;出口商在发货装船时;应向进口商发出“装船通知”;以便进口商及时办理保险手续..如果出口商由于疏忽或其他原因漏发、迟发通知;以致使进口商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那么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某些国家的国内法;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风险损失;再由出口商承担责任..因此;按CFR或CPT条件成交明显增加了出口商的费用和责任..3、在采用D/P、D/A付款方式的出口交易;则更应以CIF或CIP成交..由于已在国内买了保险;即使出口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到重大损失;进口商拒绝付款或承兑;出口商也能从保险人手中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二出口货运保险的投保与保险单的转让凡以CIF和CIP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由我国出口企业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尤其在仓至仓条条款下;被保险人应在货物运离仓库前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被保险人根据信用证或合同托收方式时规定填制运输保险投保单Application For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或其他名称的投保申请单..投保单主要内容和项目要正确、齐全;因为保险公司系根据该投保申请单出具正式保险单..如果差错、不完整则影响将来安全、及时收汇;甚至造成国外拒付的事故..投保申请单主要内容有:1、被保险人名称The Insured’s Name..一般是出口企业名称..如信用证要求以进口商名称投保或指明要过户给银行;在投保单上明确表明;以便保险公司按要求制作保险单据..2、标记Marks & Nos...与发票、提单上的标记一致;如标记繁杂;可以简化;如“与x号发票同”as per invoice NO.xxx3、包装及数量Package & Quantity..写明包装性质;如箱、捆、包以及具体数量;以集装箱装运的也要注明..4、货物名称Description of Goods..不能将货物写成百货、食品;而要写具体品名;如服装、大米、小五金等..可写统称但不能与发票所列货名相抵触..5、保险金额Amount Insured..按买卖合同规定的加成比例计算保险金额;保额小数点后进位成整数不能用四舍五入法;所用币制应与发票一致..6、船名或装运工具Per Conveyance..海运应注明船名..7、开航日期Slg. On abt...按确定日期或大约月、日填写;但与提单所列开航日期要一致..8、航程..即写明从何地起运至何地止..如转内陆;则要写明内陆城市名称;不能笼统写“内陆城市”..9、保险险别Conditions..要明确具体险别;不能笼统地写“海运保险”Marine clauses..10、赔款地点Claim Payable At……..通常是在货运目的地;如果在目的地之外的地点;要加以注明..11、投保日期Applicant’s Date..保单上载明的出单日期;不能迟于提单上的开航日期..在办理投保以后发现投保项目有变更或错漏;要及时以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视具体情况或在原保单上更改;或出立批单;以防止可能产生的被动和不良后果..一般说来;以信用证付款的合同;当卖方将出口货物装上海轮后;风险已转移给买方..倘若保险单是以卖方为被保险人的;按商业习惯;卖方在将单证送到银行结汇前;在保险单正本加盖签章即背书..于是这份保险单的权益随同被保险货物权利的转移而转给单据持有人..投保申请单项目如发现差错、遗漏等情况;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更正;或已出具保险单者;如发现保险单上任何内容有错误、遗漏或变更项目等现象;应及时向保险公司重新出具保险单或签发批单Endorsement;作为更改保险单的书面文件;批单应粘贴在原保险单上;并经保险公司骑缝盖章;为保险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保险单已寄交收货人;应按原寄单路线寄交收货人;要求粘贴在原保险单上..如投保申请单有虚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发生损失;保险公司可以不负责赔偿..目前我国有些地区的保险公司为了方便工作;不使用投保申请单;由被保险人自己直接代保险公司缮制保险单;再提供发票及信用证副本给保险公司或其他类似单据以代替申请单;保险公司据以审核、填制险别及签章..被保险人的投保申请单与保险单作为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方保险契约的一种形式..保险单也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书面依据..对于某些特别附加险或超出保险公司所规定范围的险别;被保险人需要事先与保险公司联系;经保险公司同意后才能办理投保..另外;在办理时还需注意:1、应根据出口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在备妥货物并已确定装运日期和运输工具后;按规定格式逐笔填制保险单..2、将填制好的保险单送保险公司投保;缴纳保险费;并向保险公司领取保险单证..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是按照不同货物、不同目的地、不同运输工具和投保险别;由保险公司根据货物损失率和赔付率;参照国际保险费水平;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而制定的;这里保费的确定将影响到发票中CIF价格和FOB价格之间的换算值..三确定保险金额和交付保险费1、确定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是计算保险费的基础;也是在保险标的受损时;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在国际货物运输业务中;保险金额一般是以被保险货物的发票金额为基础确定的..从买方的进口成本来看;无论以何种贸易条件成交;除去FOB 价外;还须承担运费和保险费;所以;保险金额一般是以货物的CIF或CIP价发票金额为基础确定的..但是;在国际贸易中;若货物全部损失;而被保险人得到的补偿却只是CIF或CIP发票金额;那么;他己经支付的经营费用和预期利润仍然无法得到补偿..因此;各国保险法和相关国际惯例均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可以在CIF或CIP货价的基础上适当地加成;一般加一成10%;加成的多少应视实际需要而定..保险金额的计算可采用下面的公式:保险金额=CIF或CIP发票金额×l十加成率2、保险费计算保险金额乘以所规定的保险费率得出保险费..我国保险公司的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率分成二大类;即一般货物费率和特殊货物费率..凡是损失率高;容易受损的货物名称列为一类;为特殊货物费率..除指明货物以外的其他所有货物都属于一般货物费率..一般附加险属于一切险范围内;所以投保一般附加险不另加费;特别附加险则加费..投保货物运输战争险和罢工险任何一项时;要另收保险费..如果两者同时投保;只收一项;不两者重复收..四关于单证一致方面若干问题的处理在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的交易中;单证一致是出口收汇的重要条件之一..但在实际业务中;往往由于境外进出口商开出的信用证中保险条款与买卖合同中保险条款不一致;如果处理不当;小则增加出口费用;大则影响按时出口结汇..常见的问题有下列几种:1、来证要求投保任何原因的损失或损坏Loss and/or damage howsoever and whatsoener caused保险所承担的责任一般是意外的、外来的原因致使保险货物受到损失或损坏;如果投保不论任何原因的损失;则包括了货物自身的品质、质量以及自然损耗等;保险公司一般不予接受..此外;外商还会提出一些特殊险别;如拒收险等;保险公司即使接受了投保;也会大大增加保险费用..凡遇到不能接受的保险要求;应及时通知客户修改信用证..2、来证扩大了投保险别来证要求投保的险别;其责任范围超过了买卖合同的规定;则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例如合同订明是水渍险;来证要求投保一切险..一般可按一切险投保;发生的保费差额可请保险公司另行出具保费收据;向进口商收取..至于合同订明投保一切险;来证列出要附加TPND;Breakage等附加险;因为这些险别已包括在一切险范围内;所以可向保险公司提出加列这些内容;保险公司不会另行加费..3、保险金额加成的幅度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第三十四条中提到:保险单据表明的投保最低金额应为货物的到岸价金额加10%..目前习惯上保险金额一般也都按CIF金额的110%计算..有的进口商来证要增加保额;甚至高达发票金额的150%以上..为避免道德风险;对过高的保险加成要慎重;一般掌握在发票金额的130%-150%;如合同订明按110%投保;来证要求提高保额;在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后;可请保险公司对于增加的费用另行出具收据;向进口商收取..4、延长保险期限如进口商要求货物卸离海轮后增加在码头仓库的保险期限;可要求保险公司对原保险单加批;这里也存在保险公司会加收保费的问题..5、转运内陆目的地买卖合同末订明保险到内陆某地、而信用证规定保险要延伸至内陆某地时;可在加费的基础上接受..但保险公司不会接受无确定起点的"转内陆"要求;遇到这种情况;则要求对方修改信用证予以明确..6、CIF或CIP价格条件的合同来证改成CFR或CPT;要求价格中扣除保险费;照例应按合同条款办事;要求对方改证..如果客户坚持;一般也应维持原来的货价至少要注意对方扣除的保险费不能高于我国保险公司实收保险费的金额..概括起来;对于来证的额外要求;一般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对于客户的特殊或无理要求;保险公司又不能接受承保的;应及早通知开证人修改信用证条款.2、信用证规定虽与合同内容不一致;但所提要求保险公司可以承保;但要加收保险费的..增加的保险费原则上应由外商承担;可要求外商在信用证上加列可支付增加保费的条款..如涉及金额小;则可请保险公司另行开立收据向对方托收;或由出口公司自行承担..3、有些要求可以接受;又不涉及保费金额;则要求保险公司在保单上加列;以符合“单证一致”..总之;要顺利处理来证上的保险条款与合同不一致的问题;要及时做好信用证的预审工作;以便及早发现问题;有较充裕的时间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可能造成被动局面..五出口运输货物保险发生损失后的处理出口货物在我国保险后;如果货到国外发现灭失或损坏;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在当地的理赔、检验代理人申请检验..代理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一般都在保险单上注明..如果当地尚无保险公司的特约代理;则可委托当地有资格的检验人检验出证..保险公司聘请的代理人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检验及理赔代理;收货人在委托检验;并提供各项索赔单证后;由该代理直接赔付..另一种仅限于代理检验货损;收货人在取得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后;连同保险单、提单、发票及其他有关必要的索赔单证直接寄交保险公司索赔..有时收货人将索赔单证直接寄送给出口商;由于出口商投保仅是代办性质;所以;如货损属于保险责任;出口商只需将全套单证转交保险公司处理;保险公司赔与不赔均与出口商无关..如货损属于品质不良、原装短少等发货人的责任;则应由发货人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