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九 章无形资产评估

合集下载

中等职业学校资产管理制度(3篇)

中等职业学校资产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类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学校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资产的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产分类与界定第五条学校资产按照以下分类:(一)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设备、仪器、图书、档案等。

(二)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三)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第六条固定资产界定:(一)房屋及构筑物:指学校拥有的、用于教育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等用途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

(二)设备:指学校拥有的、用于教育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等用途的各类设备、仪器等。

(三)图书:指学校拥有的、用于教育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等用途的各类图书、期刊、报纸等。

(四)档案:指学校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材料。

第七条流动资产界定:(一)现金:指学校持有的、用于日常收支的货币资金。

(二)银行存款:指学校存放在银行的各种存款。

(三)应收账款:指学校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产生的应收款项。

(四)存货:指学校拥有的、用于教育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等用途的各类物资、材料等。

第八条无形资产界定:(一)土地使用权:指学校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二)商标权:指学校依法取得的商标权。

(三)专利权:指学校依法取得的专利权。

(四)著作权:指学校依法取得的著作权。

第三章资产购置与验收第九条资产购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配置: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等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产。

(二)质量第一:购置的资产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经济合理:在保证资产质量的前提下,选择性价比高的资产。

宗教寺庙财务管理制度(3篇)

宗教寺庙财务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宗教寺庙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寺庙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国家有关宗教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宗教寺庙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宗教寺庙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寺庙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宗教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

(二)民主管理原则:寺庙财务管理应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寺庙僧众的合法权益。

(三)公开透明原则:寺庙财务收支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僧众和信众监督。

(四)勤俭节约原则:寺庙财务管理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宗教寺庙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寺庙财务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宗教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二)建立健全寺庙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三)负责寺庙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四)监督寺庙财务收支情况,确保寺庙财务安全;(五)负责寺庙财务报表编制和上报工作;(六)负责寺庙财务档案管理。

第六条宗教寺庙的负责人对本寺庙的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七条宗教寺庙的财务收支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寺庙财务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编制年度预算,经僧众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二)寺庙财务收支应坚持收支两条线,确保寺庙资金安全;(三)寺庙财务收支应按月进行核算,及时编制财务报表;(四)寺庙财务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第八条宗教寺庙的收入来源包括:(一)信众捐赠;(二)政府拨款;(三)寺庙自筹资金;(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九条宗教寺庙的支出包括:(一)寺庙日常运营费用;(二)僧众生活费用;(三)寺庙修缮和维护费用;(四)宗教活动费用;(五)其他合法支出。

第十条宗教寺庙的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一条宗教寺庙的资产包括:(一)固定资产;(二)流动资产;(三)无形资产。

第十二条宗教寺庙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管理和使用。

某省属国有经营性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规程

某省属国有经营性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规程

江西省省属国有经营性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省属国有经营性资产评估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水平和效率,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和《关于加强省属国有经营性资产评估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赣国资产权字[2004]32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省属企事业单位对其所持有的国有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时,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评估国有经营性资产,应当由国有资产产权持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评估目的为收购非国有单位资产或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抵债的,由作为收购方或接受方的国有企业委托。

第四条从事国有资产评估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违章记录;(二)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三)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四)与企业负责人无经济利益关系;(五)未向同一经济行为提供审计业务服务。

第五条省属国有经营性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省国资委下达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和经省国资委或其出资监管企业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是企业办理产权登记、股权设置和产权转让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

第二章核准第六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所涉及的省属国有经营性资产评估项目,一律实行核准制。

核准工作由省国资委负责。

第七条凡需经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委托单位在资产评估前应当向省国资委报告下列有关事项:(一)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情况;(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情况;(三)资产评估范围的确定情况;(四)选择资产评估机构的条件、范围、程序及拟选定机构的资质、专业特长情况;(五)资产评估的时间进度安排情况。

第八条委托单位应当及时向省国资委报告资产评估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

省国资委认为必要时,可对该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现场检查。

林场财务会计制度(3篇)

林场财务会计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林场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林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林场及其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第三条林场财务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理财,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有效性;2. 严谨规范,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3. 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严格监督,确保财务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会计核算体系第四条林场会计核算体系分为总账会计核算和明细账会计核算。

第五条总账会计核算包括:1. 资产核算: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2. 负债核算: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等;3. 所有者权益核算: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4. 收入核算: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投资收益等;5. 费用核算: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6. 利润核算: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

第六条明细账会计核算包括:1. 会计科目设置:根据会计准则和本林场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2. 会计凭证的编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格式编制会计凭证;3. 会计账簿的登记:根据会计凭证登记相应的会计账簿;4. 会计报表的编制:根据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编制会计报表。

第三章会计核算方法第七条林场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第八条会计核算方法包括:1. 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2. 估价方法:根据资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值进行估价;3. 成本计算方法:采用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等;4. 费用分配方法:根据费用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配;5. 收入确认方法:按照收入实现原则和收入归属原则确认收入。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九条林场资产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管理:1.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法;3. 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5.10•【文号】国资发产权[2013]64号•【施行日期】2013.05.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3〕64号)各中央企业: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提高评估备案工作效率,国资委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5月10日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确保企业改制重组、产权流转等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以下简称《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备案管理单位),按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对应当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工作,适用本指引。

第二章备案工作程序第三条企业发生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时,应当按照《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1〕68号)等文件规定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

第四条在资产评估项目开展过程中,企业应当就工作情况及时通过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向备案管理单位报告,包括评估基准日选定、资产评估、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和相关审计等情况。

必要时,备案管理单位可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现场检查。

第五条企业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将备案申请材料逐级报送备案管理单位。

学校资产清查管理制度范本(3篇)

学校资产清查管理制度范本(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资产清查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学校资产现状。

(二)全面性原则:资产清查应覆盖学校所有资产,不留死角。

(三)及时性原则:资产清查应定期进行,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四)责任性原则:资产清查工作实行责任到人,确保清查工作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第五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资产清查工作计划;(二)组织资产清查工作的培训和实施;(三)审核资产清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四)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五)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六条各部门、各院(系)应设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本院(系)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职责:(一)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实施;(二)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报告;(三)协助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问题整改;(四)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

第三章清查范围与内容第八条资产清查范围包括学校所有资产,具体包括:(一)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交通工具等;(二)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应收账款等;(三)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四)其他资产:学校持有的其他权益性资产。

第九条资产清查内容主要包括:(一)资产的数量、规格、型号、使用状态等;(二)资产的价值、折旧、残值等;(三)资产的使用部门、使用人、使用期限等;(四)资产的购置、维修、报废等历史信息;(五)资产的安全状况、保管情况等。

第四章清查程序与方法第十条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汇总阶段和报告阶段。

行政机关的会计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机关会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行政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包括政府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行政机关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规范管理;(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三)勤俭节约,讲求效益;(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四条行政机关会计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第五条行政机关会计机构应当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解释,各级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七条行政机关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八条行政机关会计核算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行政机关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会计凭证应当真实、完整、合法;(二)会计账簿应当设置合理、完整、清晰;(三)会计报表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四)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安全保密。

第十条行政机关会计核算内容主要包括:(一)预算执行情况;(二)收支情况;(三)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四)成本费用情况;(五)投资情况;(六)其他应当核算的经济业务。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会计核算应当根据以下科目进行:(一)预算收入类科目;(二)预算支出类科目;(三)收入类科目;(四)支出类科目;(五)资产类科目;(六)负债类科目;(七)净资产类科目;(八)成本费用类科目;(九)其他科目。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会计核算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填制会计凭证;(二)登记会计账簿;(三)编制会计报表;(四)进行会计核算分析;(五)保管会计档案。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三条行政机关预算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编制,科学合理;(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三)严格审批,强化执行;(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关于印发《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0]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财政部和国家版权局等部门指导下,制定了《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二0一0年十二月十八日附件: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第一章引言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著作权资产,是指权利人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预期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著作权的财产权益和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财产权益。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所称著作权资产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著作权资产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指导意见。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著作权资产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指导意见。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从事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应当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经过专门教育或者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著作权资产评估经验,具有专业胜任能力。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在合理考虑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等因素的基础上,恰当选择价值类型。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原文(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行政单位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资金运动情况。

(三)完整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全面、系统地反映行政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

(四)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及时、准确地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资金运动情况。

(五)可比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进行,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第四条行政单位会计工作应当由单位内部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负责。

第二章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第五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六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设置会计科目,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汇总和核算。

第七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程序:(一)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二)编制记账凭证;(三)登记会计账簿;(四)编制财务报表;(五)进行财务分析。

第八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原始凭证应当真实、完整、合法;(二)记账凭证应当准确、完整、规范;(三)会计账簿应当清晰、完整、连续;(四)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五)财务分析应当全面、客观、深入。

第九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完整、安全。

第三章会计科目及核算第十条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和结余类。

第十一条资产类科目包括:(一)现金;(二)银行存款;(三)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四)财政应返还额度;(五)应收账款;(六)预付账款;(七)存货;(八)固定资产;(九)无形资产;(十)长期投资;(十一)在建工程;(十二)公共基础设施;(十三)政府储备物资;(十四)文物文化资产;(十五)保障性住房。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号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正文:----------------------------------------------------------------------------------------------------------------------------------------------------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2年7月18日国资办发<1992>3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施行细则。

第二条《办法》第二条所说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和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资产评估的行政法规。

第三条《办法》所说的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依据法律取得的,国家以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或接受捐赠而取得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形态的资产。

第四条《办法》第三条所说的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包括:(一)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及其他占有国有资产的社会组织;(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三)各种形式的国内联营和股份经营单位;(四)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五)占有国有资产的集体所有制单位;(六)其它占有国有资产的单位。

第五条《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是指发生该条款所说的经济情形时,除经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予评估外,都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第六条《办法》第三条所说的情形中:(一)资产转让是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偿转让超过百万元或占全部固定资产原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非整体性资产的经济行为。

(二)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以承担债务、购买、股份化和控股等形式有偿接收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被兼并方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

(三)企业出售是指独立核算的企业或企业内部的分厂、车间及其它整体性资产的出售。

(四)企业联营是指国内企业、单位之间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投入组成的各种形式的联合经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 九 章 无形资产评估 一、单项选择题 1.商标权与专利权相比,具有( )的特点。 A.受专项法律保护 B.能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 C.共益性 D.保护期限可续展

2.下列属于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是( )。 A.商誉 B.专有技术 C.商业秘密 D.知识产权

3.下列不属于无形资产的是( )。 A.专利技术 B.公知技术 C.商誉 D.商业秘密

4.无形资产评估中,销售收入分成率=( )。 A.销售利润分成率×资产利润率 B.销售利润分成率×销售利润率 C.销售收入×销售利润率×(1一所得税税率) D.收益额÷销售收入×(1一所得税税率)

5.某企业年产塑料件产品10万件,企业拟引进一项专利技术K,如果使用了该专利技术可以使每件产品的成本由原来的3元降到2.5元,其售价由原来的15元上升到17元。假设K专利技术的剩余使用年限为5年,企业产量不变,折现率为10%,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专利技术K的评估值最接近于( )万元。 A.63.50 B.71.07 C.88.52 D.94.78

6.甲公司将其拥有的某项产品的商标使用权通过许可使用合同许可给乙公司使用。使用期为3年。按许可协议,乙公司每年按使用该商标后利润的25%支付给甲公司。乙公司拟年生产该商标产品20万台,每台市场售价为100元,公司预期各年销售利润率为20%,折现率按10%计算,该商标的评估值接近( )万元。 A.995 B.249 C.497 D.1 243

7.无形资产没有( )。 A.经济性损耗 B.功能性损耗 C.有形损耗 D.无形损耗

8.某企业的预期年净收益为20万元,资本化率为10%,该企业可确指的各单项资产评估值之和为150万元,该企业的商誉价值为( )。 A.20万元 B.15万元 C.14万元 D.50万元

9.评估对象为一项外观设计专利,经评估人员分析,预计评估基准日后实施该专利可使产品每年的销售量由过去的5万台上升到8万台。假定每台的售价和成本均与实施专利前相同,分别为500元/台和450元/台,收益期为3年,折现率为10%,企业所得税率为33%,不考虑流转税等其他因素,则该外观设计专利的评估值最接近于( )万元。 A.350.00 B.249.93 C.621.72 D.833.10

10.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对于一项两人合作完成作品的署名权,其保护期为( )。 A.作品完成之日起100年 B.作品首次发表日起50年 C.最后一位死亡的作者死亡之日起50年 D.永久

11.关于商标权的叙述错误的是( )。 A.商标需要注册,未注册的商标即使能带来经济效益,其经济价值也得不到确认 B.在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10年 C.商标权可以无限续展 D.连续5年停止适用商标的,商标权自行失效

12.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自然人的软件复制权保护期为( )。 A.自然人终生 B.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40年 C.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D.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l2月31日

13.关于版权说法错误的是( )。 A.版权也称著作权,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B.2001年,我国对《著作权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新的《著作权法》从2001年12月1日起实施 C.我国《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采用自动保护的原则,即作品一旦产生,作者便享有版权,登记有否都受法律保护 D.表演权、翻译权不属于版权的经济权利

14.计算机软件属于( )无形资产。 A.不可确指的 B.版权类 C.商标类 D.其他类

15.专有技术与专利技术相比,专有技术具有( )特点。 A.时间性 B.区域性 C.保密性 D.实用性

16.已知被评估企业单项资产评估值之和为5 000万元,该企业评估基准日之后的每年预期收益率为20%,行业平均收益率为15%,假设适用资本化率为10%,企业无限期经营,仅依据上述条件,该企业的商誉最接近于( )万元。 A.1 500 B.2 500 C.3 550 D.6 000

17.某企业预计将在今后10年内保持具有超额收益的状态,估计预期年收益额保持在25 000元的水平,该企业所在行业的平均收益率为10%,则企业商誉的价值为( )元。 A.100 000 B.150 000 C.153 615 D.148 324

18.某企业预期年收益为20万元,所在行业平均收益率为20%,该企业单项资产评估值之和为80万元,以此计算该企业商誉应为( )万元。 A.20 B.25 C.15 D.30

19.不能应用的技术不能称为专有技术,这体现了专有技术的( )。 A.获利性 B.保密性 C.实用性 D.完整性

20.根据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评估准则》评估指南4,商誉属于( )。 A.权利型无形资产 B.关系型无形资产 C.组合型无形资产 D.知识产权

21.某专利技术保护期自1998年10月1日起20年,2000年12月15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预计在2010年1月会有更新的技术替代该专利技术在生产上得到广泛运用。该专利技术的预期收益期限较为合理的年限为( )。 A.20年 B.10年 C.9年 D.12年

22.被评估对象为一项专有技术,在该项技术的研制过程中消耗材料30万元。动力消耗50万元,支付科研人员工资60万元。评估人员经过市场调查询证,确定科研人员创造性劳动倍加系数为1.5,科研平均风险系数为0.5,该项无形资产的投资报酬率为25%,行业基准收益率为30%,如采用倍加系数法估算该项专有技术的重置成本,其重置成本最接近于( )万元。 A.220 B.350 C.425 D.260

23.运用市场法评估无形资产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个限制是源于( )。 A.无形资产的标准性 B.无形资产的通用性 C.无形资产的非标准性 D.无形资产的非标准性和唯一性

二、多项选择题 1.按无形资产不同分类标准,商誉分别属于( )。 A.可确指无形资产 B.不可确指无形资产 C.组合型无形资产 D.知识产权 E.权利型无形资产

2.以下属于专有技术特点的有( )。 A.实用性 B.获利性 C.地域性 D.排他性 E.保密性

3.下列因素中属于影响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因素的是( )。 A.无形资产成本 B.机会成本 C.使用期限 D.技术成熟程度 E.转让内容

4.关于商誉的特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商誉不能离开企业而单独存在,不能与企业的可确指的资产分开出售 B.商誉是企业长期积累起来的一项价值 C.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不能单独计价 D.商誉是企业的整体价值扣除全部有形资产后的差额 E.商誉有些时候能独立为企业带来收益

5.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的估算方法有( )。 A.直接估算法 B.分成率法 C.差额法 D.价格指数法 E.要素贡献法

6.关于成本法在无形资产中的应用说法正确的有( )。 A.基本公式为,无形资产评估值=无形资产重置成本×(1-贬值率) B.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要充分考虑其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C.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的估算要区分自创无形资产的情况和外购无形资产的情况 D.无形资产贬值率可以采用专家鉴定法和剩余经济预测法来确定 E.无形资产的评估一般都采用成本法

7.以下属于版权的特征的有( )。 A.自动保护原则 B.权利的多样性 C.不受限制性 D.法律特性 E.排他性

8.关于商誉与商标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有( )。 A.商标是产品的标志,而商誉则是企业整体声誉的体现 B.商标作为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商誉则是可确指的无形资产 C.商标可以转让其所有权,也可以转让其使用权。而商誉只有随企业行为的发生实现其转移或转让,没有所有权与使用权之分 D.二者都是无形资产 E.商誉和商标在许多方面是密切关联的,二者之间有时存在相互包含的因素

9.专利资产自身特有的特征有( )。 A.时间性 B.地域性 C.排他性 D.共享性 E.保密性

10.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 )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A.口述作品 B.建筑作品 C.示意图 D.时事新闻 E.通用表格和公式

11.商誉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 A.不能离开企业单独存在 B.多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C.企业长期积累的一项价值 D.不是一项单独的能产生收益的无形资产 E.可以脱离企业单独存在

12.商标按不同的作用分类,可以分为( )。 A.图形商标 B.商品商标 C.服务商标 D.集体商标 E.证明商标

三、综合题 1. A企业为行业内的著名企业,由于涉及到企业整体转让,需要对其商誉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12月31日。评估人员对该企业的未来预期收益进行预测,在持续经营前提下,2009年至2013年每年的收益分别为4 000万元,3 800万元,2 500万元,2 800万元,3 000万元,从2014年开始企业年收益将基本保持在2 000万元,评估人员又得出该企业单项资产评估值之和为8 000万元,折现率和资本化率均为10%,该行业的平均收益率为15%, 要求: 试用超额收益法评估该企业的商誉价值。

2.某饮料生产企业拟购买某食品研究所的一项最新饮料添加剂专利技术,该专利的经济寿命为5年,经过预测分析表明,使用该添加剂专利技术后,该饮料生产企业的产品年销售量将提高10%,产品的销售价格将提高5%,生产及销售成本节约2%。该企业目前的产品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