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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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学校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教职员工的敬业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非生活教师岗位、部分后勤岗位的所有教职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教师按课表执行)

下午14:00——17:30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职工每周有5小时机动工作安排)

2、教职工每天上班、下午下班各签到一次

※实行签到制度,不许他人代签。教工上班自觉到办公室签到,签到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上班签到时间延后3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下班签到时间提前(含)10分钟以内视为早退,每次迟到或早退扣款50元,迟到30分钟以外2小时以内无特殊说明则视为旷工半天,2小时以上则视为旷工全天;早退时间在2小时以内且无任何说明的视为旷工半天,2小时以上则视为旷工全天。签到表的真实性由各级科组长负责。

※每月考勤由校办责任人于每月月底汇总交人事处。

3、教职工每月有半日看病时间(以医院的挂号为证,前提是:

不得影响上课和学校会议),记入考勤,不扣工资。

4、教职工应准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升旗仪式、

课组长会议、班主任会议、集体备课、教研活动、下班辅导、监考以及学校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每次扣款20元,无故缺席每次扣款100元。

5、加班

原则上学校不提倡员工延时工作或加班,但是由于临时性工作需要教职工加班完成,加班人需在加班发生之前填写加班申请,交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核准,经分管校长审核后转交人事处备案,作为月底核算加班工资的唯一依据。

6、旷工

员工未请假无故缺勤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发三天日工资并处于警告处分一次,旷工两天以内则取消单月月奖,学校可单方面解聘并且不给于任何离职补偿。因旷工被辞退的教职工,将永远取消在本校的应聘资格。

旷工一天扣款计算:全薪÷22×旷工天数×3

四、假期的规定

1、公休假、寒暑假均为带薪假。

2、事假: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两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两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一年内累计事假超过14天,学年奖由校长办公会行使一票否决,为零。试用期内的教职工事假累计超过3天,将延长一个月试用期。

员工当月事假天数累计超过3天则取消当月绩效奖参评资格。3、病假:

(1)休病假者须持医院病假证明。

(2)月病假天数累计超过5天不参与单月绩效考核无奖金。4、产假:

(1)根据学校的特殊情况,已婚女教职工生育尽量安排在假期,具体假期天数按照贵阳市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90天产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和福利工资。

教职工休产假后原岗位有变动的应服从统一安排,上岗后的待遇按新岗位重新确定。产假遇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5、婚假:

婚假为3天。教职工的婚假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在学期中休婚假,婚假期间不扣缺勤工资,婚假遇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6、丧假:

教职工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休丧假(直系亲属指本人的子女、配偶、父母),假期三天。丧假在直系亲属发生死亡一周内有效,丧假遇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丧假期间,不扣缺勤工资。

以上所有缺勤扣款标准及计算标准参照薪酬制度执行。

例:教学岗位事假(3天以内含3天)扣款计算:全薪÷22×事假天数×;

事假(3天以上)扣款计算:全薪÷22×事假天数×2;

病假一天扣款计算:全薪÷22×病假天数×。

注:全薪----即当月应发工资总额。

五、请假手续

1、教职工休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报上级领

导批准,将批准的《请假单》交与校办考勤责任人,即可开始休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应于休假当日上班前口头报告上级领导并获得批准,并于销假时(返岗工作首日)补齐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教职工休假时间少于请假时间,销假时到人事部门重新确认休假时间,否则不予调整,按《请假单》记录为准;休假时间多于请假时间,应在销假时(返岗工作首日)补齐请假手续,否则,多出部分按旷工处理。

3、各部门领导要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职工负责的态度,严格管理,严格审批。对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领导知情不报、不予处理或协助补办虚假手续的,除酌情扣除绩效工资外,还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六、假期审批权限

1、教职工请假在1天(含1天)以内者,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由主管校长审批;4天以上者由校长审批。

2、各部门主任请假,必须经校长批准。

3、未经领导同意或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4、以上规定未涉及的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国际学校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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