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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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第四版)》第七章国际贸易融资的特殊形式——国际租赁

《国际结算(第四版)》第七章国际贸易融资的特殊形式——国际租赁

国际租赁的基本分类及其主要形式
二、国际租赁的主要形式
国际租赁的形式是指建立在国际租赁类型基础上的 承、出租人之间具体的租赁交易安排。国际租赁中的跨 国租赁与国内租赁在形式上的唯一区别就是承租人与出 租人是否同处于同一法律体制之下,就交易结构而言, 无实质区别。
下面仅对跨国租赁中的一些最常用的形式加以介 绍。
没有以退还租赁物件为条件而提前终止合同权利。 融资租赁的期限都在一年以上。
国际租赁概述
2、关于国际租赁概念的界定问题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国际租赁 (International Leasing) 是现代融资租赁业务由国内向国外进一步发 展的结果。按照界定国际交易的一般惯例,通常是根据 交易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即是否为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 交易,为区分国内交易和国际交易的标准。
国际租赁的基本分类及其主要形式
跨国直接融资租赁又可细分为全额清偿的跨国直接 融资租赁和非全额清偿的跨国直接融资租赁。二者在交 易结构上相同,只是因确定计算租金的基数上的不同, 即不留残值和留有残值,而形成细分。全额清偿的跨国 直接融资租赁是最简单、最普遍的国际租赁业务。Βιβλιοθήκη 国际租赁的基本分类及其主要形式
国际租赁的基本分类及其主要形式
(四)与出口信贷相结合的制度租赁
制度租赁是指一国政府通过给租赁公司提供优惠资 金或信用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将租赁公司的租赁投 资与政府某项宏观经济目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而达 到通过政府少量支出,带动社会私人投资按政府意图安 排投向,最终实现政府某项宏观经济目标的租赁安排。
国际租赁概述
我国的出租人主要是中外合资的租赁公司,与国际通行 的国际租赁的定义相联系,也就是离岸租赁交易中的租 赁母公司的海外子公司。鉴于国际金融的统计与分类都 是从债权人,而非债务人角度进行的,所以,迄今为 止,我国租赁市场还没有开展过国际意义上的国际租赁 业务。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

第七章 第一节 信用证的种类
对开信用证
一国的出口商向另一国的进口商输出商品,同时又向他购 进货物,这样可把一张出口信用证和一张进口信用证挂起钩来, 使其相互联系,互为条件,这种做法称为对开信用证 (reciprocal credit)。对开信用证的特点是:第一张信用证 的受益人和申请人分别是第二张回头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 第一张信用证的开证行和通知行分别是第二张回头信用证的通 知行和开证行。
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可执行权利转 让给他人的信用证。
第七章 第一节 信用证的种类
可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和背对背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又称对背信用证,是指一张信用证的 受益人以这张信用证为保证,要求该证的通知行或其他 银行在该证的基础上,开立一张以本地或第三国的实际 供货人为受益人的新证,这张新证就是背对背信用证, 它是一种从属性质的信用证。
第七章 第二节 信用证项下的贸易融资
信用证打包放款
打包放款是银行在信用证项下对出口商供的短期融资, 它具有以下特点:
1.打包放款的发放时间是出口商接受信用证之后,发货 和交单之前。
2.打包放款的目的是向出口商提供备贷、发货的周转资 金。
3.打包放款的金额不是信用证的全部金额。打包放款的 金额只是信用证金额的一部分,融资的具体金额由打包放款 银行根据出口商资信、存款数目、抵押品以及在本行的业务 来确定。
第七章 第一节 信用证的种类
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 远期付款并需要开立汇票的信用证就是承兑信用证。 这种信用证要求受益人开立以指定银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 票,连同规定单据向指定银行作承兑交单,该行确认汇票和单 据表面合格后,即收下单据并将已承兑的汇票交还给受益人 (或受益人的委托银行),负责到期付款。

《国际结算实验教程》第七章

《国际结算实验教程》第七章

2.2 海运提单的当事人
1)记名抬头。
记名抬头是指在收货人一栏写明指定的收货人名称。这种提单不能转 让,只能由指定的收货人背书提货,这在一定程度上能防止货物被冒领。 记名抬头的提单失去了物权凭证的作用,在国际贸易中较少使用。
2)指示性抬头。
指示性抬头是指在收货人一栏有“Order”字样,这种提单 由持有人凭以向船公司提取货物。指示性抬头提单作为物权凭证, 可经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在国际贸易中最常见。
由于商业发票是一种 价目清单,在实际业务中 常常通过其或其附属单 据——装箱单记载的内容 来表示出口商发运货物数 量的多少,因此进口商可 以据此核对所收货物,以 免发生差错。
汇票作为一种标明付 款金额的支付凭据,通常成 为一国印花税的征收对象。 在我国对欧洲一些客户的贸 易中,特别是在信用证业务 中,客商为了避免印花税的 支出,经常要求出口商不要 向其提交汇票。这样,出口 商的发票就代替汇票发挥支 付凭据的作用,成为进口商 付款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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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运提单
2.3 海运提单的主要内容
1.正面内容
1)当事人名称和地址
在提单的当事人中,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名称和地址必 须明确写出。如果是记名收货人,则名称、地址都应写明, 而被通知人可空白不填;如果是指定人作收货人,则被通 知人的名称、地址也必须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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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运提单
2)货物的描述
(1)
货物的唛头与货号。即货物的“装运标志”与装运编号。如系散装货 而无唛头,则应填写“N/M”。
7
第一节
商业发票
1.2 商业发票的主要内容
(5)货物的单价与总金额。此栏目中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① 价格条件。如“CIF SYDNEY”“FOB SHANGHAI”等。 ② 货物单价。在信用证项下的发票,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发票上记载的货物单价必须与 信用证严格一致;如果信用证上的货物单价记载有“about”“circa”或其他类似词语,则允 许发票上记载的单价比信用证有10%的增减。 ③ 发票金额。在信用证项下的发票,其发票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信用证规定的金额,因为除 非信用证另有规定,信用证的指定兑现银行可以拒绝接受其金额超过信用证允许金额的发票。 ④ 佣金或折扣。如果贸易合同规定有“明佣”或“明扣”,则发票上应予以记载;如果没 有明佣和明扣,则发票上无须此项记载。在信用证项下的发票,还应注意此项记载必须符合信 用证的要求。佣金及暗扣与明扣相比在性质上是有区别的,前者被视为货价或收入的一个组成 部分,而后者则不是。例如,在计算保险费或税金时,是要事先从发票金额中扣除明扣的,而 佣金和暗扣则不能扣除。 此外,对于信用证项下的发票来说,如果信用证要求分别列出运费、保险费和FOB价,也 应在发票上分别加以记载。

最新版国际结算实务精品课件第七章 国际保理业务

最新版国际结算实务精品课件第七章   国际保理业务

第七章
三、国际保理的特性
第一节
案例讨论:7-1
参考教材P239
试问: (1) 国际保理业务与出口信用保险的使用条件有 何不同? (2) 此两种方式的费用、手续及其使用效果有何 不同?
第七章
三、国际保理的特性
第一节
请同学们利用课余时间上网收集资料,进行分析 比较后,尤其站在我国出口商的角度对本案例提出的 问题作出回答; 参考意见: (1) 保理业务的使用条件是O/A、D/A等以商业信 用形式出售商品的出口业务;而出口信用保险的使用 条件既包括商业信用,也包括银行信用,如信用证结 算;且前者仅适合消费品贸易,后者除消费品外还包 括资本品;
(三)销售账务管理
第一节
即出口商发出货物后,将有关的售后账务管理 交给保理商,为出口商减少了管理人员和办公设备, 从而节省了开支。
但,我国银行的保理业务几乎没有包含此项功能。
第七章
二、保理业务的功能
(四)风险担保
第一节
又称坏帐担保或买方信用担保,是指保理协议签订后, 进口保理商要在协议生效前对进口商核定一个信用额度, 如果进口商在付款到期日拒付或无力付款,进口保理商将 在付款到期日后的第 90 天无条件地向出口保理商支付不 超过其核定的信用额度的货款。 即对卖方在信用额度内的销售,保理商将提供百分之百 的信用担保。 前提条件:卖方出售给保理商的必须是正当的、无争议 的债务请求权。
学习目标
第七章
知识点
掌握国际保理业务的含义、功能与特性 掌握双保理商保理型式的业务流程及应用 理解国际保理业务中的基本当事人、国际保理业务 类型 了解国际保理的好处与适用范围
国际保理业务
了解《国际保付代理惯例规则》
学习目标
第七章

[电子教案]国际结算 (7)

[电子教案]国际结算 (7)
国际保理服务与传统的信用证等结算方式相比 较而言,具有一定优势。
7.2 国际保理业务的基本程序
7.2.1 国际保理服务业务的当事人 1.出口商
出口商(Exportor)是指对提供货物或服务出具发票 的,并其应收账款已被出口保理商叙做保理业务的一 方。
2.进口商
进口商(Importor)是指对由提供货物或服务所产生 的应收账款负有付款责任的一方。
第七章 国际结算方式(Ⅲ)——国际保理
学习目标
1.了解国际保理的概念; 2.熟悉国际保理的主要分类和服务项目; 3.了解国际保理业务的积极作用; 4.了解国际保理业务的当事人与几项保理行为; 5.掌握国际保理业务程序; 6.了解国际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7.1 国际保理业务概述
7.1.1 国际保理业务的含义 国际保理业务(International Factoring)亦称为
3.出口保理商
出口保理商(Export Factor)指与出口商签订代理协议, 对出口商的应收账款承做保理业务的一方。
4.进口保理商
进口保理商(Import Factor)是指在进口国同意代收由 出口商出具发票表示的并转让给出口保理商的应收账 款的一方。
7.2.2 国际保理服务中的几项特定行为
坏账担保(Full Protection Against Bad Debts)是指保理商通过 对客户的资信调查,为客户确定一个信用额度,由保理商以书面 通知核准信用额度以内的应收账款,这叫“已核准应收账款。
5.贸易融资
保付代理业务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提供无追索权贸易融资 (Trade Financing),而且手续方便、简单易行,既不像信用放 款那样需要办理复杂的审批手续,也不像抵押放款那样需要办理 抵押品的移交和过户手续。

第七章-国际贸易结算(上)

第七章-国际贸易结算(上)

当事人: 汇款人/进口商Remitter 汇出行Remitting bank 汇入行/收款行Receiving bank or Paying bank 收款人/受益人Payee or Beneficiary
票据旳当事人
出票人Drawer 开立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别人旳人
受票人(付款人)Drawee 根据出票人旳命令支付款项旳人
受款人(收款人)Payee 收取票款旳人
票据旳当事人
背书人Endorser 在票据背面签字,将票据转让别人
(Transferee)旳人(Transferor)。
承兑人Acceptor 受票人同意接受出票人旳命令并在票据正
Pay against this check to the order of (收款人)__ __ the sum of(金额)
FIVE THOUSAND ONLY
US DOLLARS
_____________(出票人)
支票样本
(三)种类
1、根据支票收款人旳昂首不同
记名支票(cheque to order) 记名支票要在支票旳收款人一栏中写明收款人旳
3、根据支票旳信用确保
保付支票(certified to pay cheque) 保付支票是指由付款银行加注“保付”字样旳支票, 这种支票在向银行进行提醒时,银行会无条件地确 保付款。
空头支票(rubber cheque) 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旳支票金额,因为超出其 在银行帐户中旳授信额度,会遭到银行拒绝支付旳 支票。
7、追索Recourse 汇票遭到拒付后,持票人向其前手要求偿付汇票金
额、利息和其他费用旳行为。
二 、本票
(一)含义 出票人签发旳,承诺自己见票无条件支付 拟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旳票据。

国际结算与单证制作课件:第7章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国际结算与单证制作课件:第7章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
(二)正文(body)部分
1 货物名称
2 货物规格
3 货物的包装、件数和数量
4 货物的重量
5 单价和发票金额
6 唛头及件号
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
(三)结文(complementary clause)部分 1. 发票上加注各种证明 2.信用证要求多份发票时的正副 本发票
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
202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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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类型的发票
1. 海关发票 2. 领事发票 3. 厂商发票 4. 形式发票 5. 样品发票 6. 寄售发票 7. 证实发票
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
第二节 货物运输单据 导入:
在一份采用海洋货物运输的CIF 合同中,出口企业如何履行货物运输 义务。
TOTAL NUMBER OF CONTAINERS SAY TOTAL PACKAGES IN ONE HUNDRED AND FIFTY ONLY (IN WORDS)
FREIGHT&CHARGES
REVENUE TONS RATE PER PREFPARIEDIGHTCPORLLEEPCATID
2.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B/L ISSUED TO OUR ORDER, MARKED NOTIFYING APPLICANT AND FREIGHT PREPAID AND SHOWING FULL NAME AND ADDRESS OF THE RELATIVE SHIPPING AGENT IN EGYPT.
3.根据资料缮制提单
海运提单一般就是指港至港已装船提单(Port to port shipped on board marine bill of lading),习惯简称为 海运提单 .

7《国际结算》第七章——保付代理与包买票据

7《国际结算》第七章——保付代理与包买票据

第三篇国际结算方式篇第七章国际结算方式(五)——保付代理与包买票据学习目标:↗掌握:保付代理、预支保理、公开型保理、福费廷的概念;福费廷的特点↗理解:保理的作用;保理业务流程;保理业务利弊分析;福费廷业务利弊分析;保理于福费廷的比较↗了解:保理和福费廷业务的当事人;福费廷业务流程;国际保理联合会技能目标:↗能够熟练运用保付代理与包买票据的基本理论和业务内容来处理业务实践中的相关问题引言:保理业务属于短期贸易融资方式,是一种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控制、坏账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

保理业务的健全发展对于进出口商和银行来说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包买票据(福费廷)业务属于中长期贸易融资方式,不仅为买方提供远期支付的便利条件,而且可以使出口商在出口业务中最大限度地降低资金流动性风险和收汇风险。

鉴于这两种融资方式在目前的国际贸易中存在较大优势,本章将作详细介绍,并进行比较。

第一节保付代理随着经济全球化,世界贸易市场的竞争也日益激烈。

由于目前国际贸易处于买方市场的状态,对于卖方来说,如果希望在竞争中取胜,除了产品质量高、价格低之外,在支付结算上也要提供一定的便利。

但是如果卖方以赊销方式结算,不仅会积压资金,而且由于这种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结算方式存在一定信用风险,很有可能会给卖方造成一定损失。

因此,在英国、美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国的对外贸易短期信贷业务中,保付代理业务成为了推动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动力。

154一、保理的概述1、保理的概念保付代理(Factoring),简称保理,是指在一般商品的国际贸易中,出口商以商业信用形式出卖商品,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有关单据卖断给承购应收账款的财务公司或专门组织,收进全部或一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业务形式。

负责承购应收账款的财务公司或专门组织即保理商,保理商在承购了出口商的债权后,要通过相应的渠道向进口商催收货款,若进口商拒付,则不可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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