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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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到郊区县开展公务活动差旅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到郊区县开展公务活动差旅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到郊区县开展公务活动差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 签】差旅费,公务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差旅费,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差旅费报销标准行政机关,差旅费报销标准,郊区县公务活动【颁布单位】上海市财政局【文 号】沪财行[2016]6号【发文日期】2016-03-14【实施时间】2016-04-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差旅费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做好本市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到郊区县开展公务活动差旅费保障工作,经报市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划定区域 市级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郊区县开展公务活动且实际发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的,可以报销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差旅费。

郊区县是指浦东新区(中环线以外)、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闵行区、青浦区、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县。

二、报销标准 住宿费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据实报销。

伙食费和交通费按公务活动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其中,到浦东新区(中环线以外)、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闵行区、青浦区、奉贤区、金山区的伙食费和交通费合计为每人每天120元,到崇明县的伙食费和交通费合计为每人每天150元。

对自行驾车前往的,途中发生的过桥过路费用,可另外凭发票据实报销。

统一安排住宿、伙食、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相关费用。

三、审批制度 各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到郊区县开展公务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制定出行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公务活动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公务活动审批单等凭证(包括参加公务活动的相关通知,参加调研等公务活动对方确认的回执等),相关领导、财务人员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其他有关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差旅费管理办法28987

差旅费管理办法28987

差旅费管理办法为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强出差管理,提高公司效益,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出差相关定义: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受公司派遣在公司总部或市场部办公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地区履行公务,并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享受相应标准的出差补贴。

在市场部所在地城市市内履行公务不享受出差补贴。

出差补贴:公司对于员工的出差行为,所给与的一定金额伙食、交通、电话费等补助,并不是包干出差费用。

公司员工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流程,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二、出差标准:1、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档次出差人级别飞机火车汽车1 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普通舱高铁、普铁软座软卧、动车豪华客车2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普通舱高铁或普铁软座软卧、动车豪华客车3 部门正副经理、配送中心经理、市场部正副经理(负责人)、总部培训师普通舱普铁软座硬卧、动车、豪华客车4 副经理级别以下所有人员(上述级别除外)普通舱普铁空调硬座硬卧或普铁软座、动车普通客车对于乘坐交通工具的特殊规定:(不包括出差到总部)⑴.市场部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原则上一律不得乘坐飞机,如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须事先经公司审批同意方可乘坐飞机。

乘坐飞机的机票六折以下(含六折)据实报销,超出六折部分的金额公司不予报销,超额部分由个人自行解决。

对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凭票据核销。

⑵.如果机票价格小等于火车票以及乘车期间的出差补助之和,出差人员可以乘坐飞机。

⑶.如果出差人员自行承担机票超出火车票及乘车期间的出差补助之和部分,出差人可以乘坐飞机。

⑷.总部人员出差机票由行政部统一预定。

⑸.由于乘坐火车的价格远低于乘坐汽车的价格,建议优先乘坐火车。

⑹.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火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乘坐卧铺列车。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出差活动管理,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及四风建设相关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体系的子公司,已实行“五费合一”的单位(部门)按《业务包干费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本着“预算控制、明确标准、超支自付”的原则,超支部分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承担,节约部分归公。

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超标准住宿,严禁用公款在娱乐休闲场所消费。

第四条工作人员到工作地域以外的地点履行公务视为出差(县域以内据实报销交通费),出差审批程序: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详细注明出差人数、姓名、事由、时间、起止地点及预计发生的费用。

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单位(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含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以下简称“公司领导”)出差向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报告并通知总经办。

第五条差旅费的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差电话补助费。

出差期间发生的接待费、办公费等随差旅费一同报销,不得拆分报账。

第六条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均按照地区分类标准实行限额管理。

具体划分为五类地区,各地区范围如下:一类地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

二类地区:珠海市、厦门市、汕头市、大连市、青岛市、天津市、海口市、三亚市、南京市。

三类地区:除以上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以外的省会城市及直辖市。

四类地区:经济较发达地区省会以外城市,包括广东省、浙江省、海南省、福建省、江苏省。

五类地区:以上四类地区以外的城市。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七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到工作地域以外的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汽车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包括出差器械行李搬运费、订票费等。

上海律师差旅费标准

上海律师差旅费标准

上海律师差旅费标准根据上海市司法局发布的《上海市律师执业活动差旅费管理办法》,律师差旅费用应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报销,以保障律师执业活动的正常进行。

以下是上海律师差旅费的具体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交通费用。

1. 火车,律师出差乘坐火车的车票费用,按照火车硬座或软座的实际票价报销,不得超过硬卧的费用标准。

2. 飞机,律师出差乘坐飞机的机票费用,应按照经济舱的实际票价报销,不得超过商务舱的费用标准。

3. 汽车,律师出差使用汽车的交通费用,应按照实际的油费、过路费等费用进行报销,不得超过市内出租车的费用标准。

二、住宿费用。

律师在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应按照实际的住宿费用进行报销,不得超过当地星级酒店标准间的费用标准。

三、餐饮费用。

律师在出差期间的餐饮费用,应按照实际的餐饮费用进行报销,不得超过当地餐饮标准的费用标准。

四、其他费用。

律师在出差期间的其他必要费用,如会议费、材料费等,应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须提供相关的费用发票和报销凭证。

五、报销流程。

律师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将差旅费用报销申请提交给所在律所的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和报销。

在报销过程中,律师应提供完整的费用发票和报销凭证,确保费用的合规报销。

六、注意事项。

1. 律师在出差期间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律师执业活动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费用报销,不得超标报销。

2. 律师应保留好出差期间的相关费用发票和报销凭证,以备财务部门的审核和报销。

3. 对于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差旅费用,律所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或少报。

以上便是上海律师差旅费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律师们在出差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地进行费用报销,确保律师执业活动的正常开展。

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2020版

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2020版

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2020版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2020版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以及其他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如餐补等。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比对表公出地点标准内容一类城市住宿费:实报实销伙食补助:实报实销住宿费限额:300元/天伙食补助:100元/天按规定交通工具凭票实报二类城市住宿费:实报实销伙食补助:实报实销住宿费限额:260元/天伙食补助:100元/天按规定交通工具凭票实报三类城市住宿费:实报实销伙食补助:实报实销住宿费限额:240元/天伙食补助:80元/天按规定交通工具凭票实报四类城市住宿费:实报实销伙食补助:实报实销住宿费限额:180元/天伙食补助:60元/天按规定交通工具凭票实报员工自带车辆出差油料及过路费报销限额:副总裁及以上:据实报销总监级及以上——部门经理(含副)及相当职务人员:旅途交通费凭票限额实报,市内交通费普通员工限额:50元/天,副经理以上限额:60元/天其他员工:旅途交通费凭票限额实报,市内交通费普通员工限额:40元/天,副经理以上限额:50元/天特别说明:1.执行总裁(或副总裁)及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席、轮船二等舱、动车一等座;2.执行总裁(或副总裁)以下人员乘坐火车硬卧席、公共客车、轮船三等舱,因特殊原因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席、轮船二等舱、动车一等座的需由公司总裁审批。

审批意见:“……事由,准予乘坐……”。

3、对于外出培训或会务安排住宿的人员,住宿费用实行实报制度,并且在培训时间不超过10天的情况下,伙食补助与出差人员相同。

4、员工出差应当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但总监及以上职位的员工以及前往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员工可以使用私人车辆,但必须经过总裁的批准。

对于员工私人车辆出差期间发生的违法违章或交通事故等情况,由员工自行承担责任。

5、对于员工私人车辆出差的费用,必须严格控制,并且必须提供有效的加油票、过路费等票据,并经过公司总裁或执行总裁的审批。

差旅费、会议费、驻外补贴、调遣费及职工探亲费用管理办法

差旅费、会议费、驻外补贴、调遣费及职工探亲费用管理办法

差旅费、会议费、驻外补贴、调遣费及职工探亲费用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加强上海****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和控制费用支出,提高办事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3。

1本办法中“公司领导”指助理以上的公司领导.1。

3.2本办法中“外埠"指南京市区(含所辖郊县)及马鞍山市以外的地区。

1。

3。

3本办法中“市内”指南京市区(含所辖郊县)及马鞍山市。

1。

3.4本办法中“出差”是指员工到外埠或市内的公务活动及会议。

2差旅费2.1差旅费是指因公务离开本人长期工作的地方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含外埠差旅费、市内差旅费、各种出差补贴等。

2。

2.3外埠出差审批2.2.3.1岗位系数在3.0以上(含该岗)的员工出差由公司领导审批。

2.2.3.2岗位系数在3.0以下的员工出差由所在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2.2.3.3子公司助理以上的子公司领导出差由上一级公司领导审批,其他人员由该公司自行审批.2.2。

4市内出差审批2。

2.4。

1市内出差由各单位或部门领导审批。

2.3出差费用的报销2.4.2外埠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2。

4。

2。

1公司领导,可乘坐飞机头等舱、火车一等软席或软卧、轮船头等舱以及其他交通工具。

2。

4.2。

2其他员工限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普通硬座(含通达南京的城际列车二等软座)和硬卧(含通达南京列车的二等软席)、轮船三等舱以下及长途汽车。

2。

4。

2.3 为节约费用开支,公司员工外埠出差乘坐飞机、高档列车座席、高速气垫船等收费档次较高的交通工具,实行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的,乘坐的交通工具超过规定标准的,岗位系数在3.0以上(含该岗)的员工由部门领导审批;岗位系数在3.0以下的员工除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外须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2。

4。

3外埠出差补贴标准2.4.3。

1外埠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生活补贴按出差天数每人每天40元包干使用,其中伙食费25元/日.人、公杂费15元/日。

人(含市内交通费、利息补贴、行李托运寄存费、电话费、复印费、订票费等杂项费用)。

差旅费管理办法

公司差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差旅管理,推进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是指本单位员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参加招标、投标、审计工作或会议、培训等公务出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本单位员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参加招标、投标、审计工作或会议、培训等公务出差所发生的离家补贴、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城际交通费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作时间是指本单位员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参加招标、投标、审计工作或会议、培训等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工作时间。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绩效提成是指本单位员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参加招标、投标、审计工作等公务出差为公司产生基础服务费用以外的收益时,公司给予员工的提成奖励。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常驻地是指本单位所在市。

第二章离家补贴第一条离家补贴费是指员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而远离家人,公司给予的一定补贴。

员工离家补贴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备注:1。

领导层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

2。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3。

中级管理人员是指部长、副部长、项目副经理、造价师4。

职务兼任人员补贴标准,按最高岗位补贴标准执行,补贴不累加.第三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一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条集体出行城市间交通工具选择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三条员工单独出差优先由公司办公室安排,领导层授权后可自主选择出行方式,但应组照以下标准:(一)员工出差乘坐飞机应从严控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订购折扣票。

(二)抵达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供选择时,在确保安全、保证工作的情况下,出差人员应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四条往返机场、车站、码头(在途间)交通费,在确保安全、保证工作的情况下,出差人员应优先选择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

出差时间超过半个月,行李较多时可选择顺风车、出租车.多人同行,应尽量同乘.顺风车可按电子乘车记录报销费用。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1. 目的和范围: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科学、合理的管理与节约使用差旅费用,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出差申请与报销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工各种因公出差的差旅费报销。

2.定义:2.1. 差旅费:是指因公经批准到长沙市区以外地区工作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2.2. 出差天数:指出发日到返回出发地的日历天数减一天(对出差期间伙食补助)。

2.3. 在途天数:在途天数=出差天数-住宿天数2.4. 住宿天数:指住宿费发票列示的天数,或定额发票折算的天数(凭票报销部分人员在火车、汽车上过夜不给住宿补助)。

2.5. 特殊地区:指深圳、珠海、北京、上海、广州、杭州。

2.6. 差旅费报销总额:指凭单据报销部分、住地包干部分、其他补贴部分之和。

2.6.1. 凭单据报销部分:指城市间交通费(车、船、机票、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会议住宿费;会务费;招待客户费用;特批的…的士‟费、通讯费、物品寄存费等其他费用。

2.6.2. 住地包干部分:指住宿费(凭票报销)、市内交通费、伙食补贴之和。

2.7. 出差人主管:副总经理的主管是总经理,部门经理的主管是副总经理;副职的主管是正职;职工出差控制权限依此原则确定(含三总师)。

3.职责:3.1. 财务部负责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草案制订,公司颁发,解释权归财务。

3.2. 出差人员部门经理负责派遣出差员,审查、约定《职工出差申请单》(附件二)。

各部门领导应坚持原则,严格审批和控制出差人数、地点、时间等,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照顾无出差任务的人员出差,否则,一经发现,除扣回差旅费外,还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

3.3. 出差人员依据本办法填制《职工出差申请单》、《职工出差报销单》。

3.4. 各经办会计人员依据本办法负责审查、给付差费借款,审查、结算差旅费报销事项。

3.5.监事会负责本办法的执行检查。

4. 具体条款:4.1. 出差管理:4.1.1.职工因公出差,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填制《职工出差申请单》,提报交通工具及行程、出差天数、预支款项与特殊事项等;与主管人员就出差相关事项予以约定。

2021年上海市出差补助的规定

You can't control the weather, but you can change your mood.勤学乐观天天向上(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上海市出差补助的规定一、对象:适用于公司内公出差(外派各地办事处常驻及暂调人员除外)至上海市范围外地区的人员(含小车司机)。

二、补助项目:因公出差,可以申请伙食、差旅、住宿、外勤四项补助。

三、具体补助规定:1)伙食:分早、中、晚三餐,早餐:2元;中餐:8元;晚餐:8元。

凭发票报销或以同额其他票据相抵,业务部各主管出差洽谈公事,宴请客户可按实际用餐费用申请报销。

以上不重复报销。

2)差旅:①公司派专车或搭公司送货车解决交通的',不予以报销补助。

②自行前往的差旅补助:员工:报销火车硬座,汽车(不包括出租车),轮船四等舱。

课级以下干部:火车硬卧,汽车,轮船三等舱(副班长、班长、助理、专员等)。

课级以上干部:火车软卧,汽车,轮船二等舱(副课长、课长、副经理(副厂长)、经理(厂长))。

副总经理以上:可以报销飞机票。

特殊情况,由副总经理以上特批飞机的,可以报销飞机票。

3)住宿:①公司外地各办事处解决住宿问题的,不予以报销补助,并以此方案为主导。

②自行找旅馆或宾馆解决住宿的,按以下级别及额度,凭结帐单报销:员工:不得超过30元;课级以下干部(含课级):普通宾馆、度假村,四人标房(80元以下);经理以上:三星宾馆,二人标房以下(120元以下)。

4)外勤补助(辛苦费):一律以每人每天15元为标准。

四、出差报销不允许跨月。

五、对各种补贴的申报,由各出差人员按规定填报,人事复核后呈该员部门经理(主管)审批,再呈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上审批,方可报销;手续不齐全,财务部有权予以拒付。

差旅费管理办法

上海建工集团研究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用的使用与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3、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4、本办法制定的各项标准为本单位上限标准。

二、城市间交通费5、出差人员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标准见下表:所乘交通工具舱位等级划分与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舱位。

所乘交通工具未设置上述规定中本级别人员可乘坐舱位等级的,应当乘坐低一等级舱位。

6、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凌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贴。

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贴。

7、出差人员自驾车前往出差地的,需经院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前往。

自驾车往返出差地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凭有效票据据实报销,无其他补助。

8、出差人员往返机场、车站、码头的交通费、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不在公杂费定额包干之内。

三、住宿费9、出差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住宿,住宿费凭据报销。

未按照规定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

出差人员住宿标准见下表:10、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11、重要合同商务谈判、业务洽谈、以及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住宿超过住宿标准的,要事先请示院分管领导,书面说明情况报院分管领导批准后,凭有效票据据实报销。

四、伙食补助费12、伙食补助费: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除院级领导、正高级、项目负责人及副高级职称人员外,每人每天80元。

院级领导、正高级、项目负责人及副高级职称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合并计算,定额包干费每人每天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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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和公杂费等。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
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100元1天标
准以内。下文是上海差旅费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上海差旅费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
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
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以下简称“市级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市级机关,是指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
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民主
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
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各市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
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
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市财政局参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按照分地区、分
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
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
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
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
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
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
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
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
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 宿 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
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市财政局参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分地区制定住
宿费限额标准(见附表)。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
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市财政局参照财政部的有关
规定另行发布。

第十三条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
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
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
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
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 市财政局参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分地区制定伙
食补助费标准(见附表)。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
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
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
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
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 报 销 管 理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
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
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
报销。

住宿费在限额标准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
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
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
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
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 监 督 问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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