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审特大金融票据诈骗案十巨骗骗走3.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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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来十大经济大案

2000年以来十大经济大案

2000年以来十大经济大案1、银广夏案1999-2000年,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广夏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发票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9.6亿元,虚构利润6.8亿元。

2003年9月16日,银川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6名造假者受到法律惩处。

2、陈学军税案1999年10月至2000年2月间,浙江省临海市农民陈学军勾结海淀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干部吴芝刚等人,骗购增值税发票后虚开2800余份,涉及税款共3.93亿余元。

与此案牵连的公司遍及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005年10月25日,陈学军被执行死刑。

3、证监会王小石案2002年2月至9月间,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请托,在帮助该公司申请上市过程中,非法收受贿赂人民币140余万元。

2005年12月9日,王小石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4、江苏铁本案2002年初,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开建800万吨钢铁项目。

2004年4月,国务院责成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对此作出处理。

调查结果显示: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越权分22次将投资高达105.9亿元的项目分拆审批。

税务部门的调查还显示,江苏铁本公司等3家企业偷税2.94亿元。

最终,江苏铁本公司原董事长戴国芳被判处5年徒刑,江苏铁本公司被处以罚金人民币40万元。

5、浙江王先龙案2003年,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原董事长王先龙(正厅级)被委派到华龙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其间伙同他人共营房地产项目。

事后该项目所涉的安置房回购款1.13亿余元中,华龙公司应得的6311万余元被合伙侵吞。

2009年,王先龙被处以无期徒刑。

6、中航油陈久霖案2004年起,陈久霖掌控的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擅自从事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最终导致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

陈久霖被指蓄意隐瞒亏损事实,误导投资者。

中国银行亿元金融诈骗案 创业经验

中国银行亿元金融诈骗案 创业经验

中国银行亿元金融诈骗案【案例导读】1月22日,一宗历时五年、涉案金额达1亿多元的巨额金融诈骗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

:【案例正文】1月22日,一宗历时五年、涉案金额达1亿多元的巨额金融诈骗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

判决如下:“被告人朱江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因与朱江同样的罪名而另案处理的,还有原中国银行北京市东城区支行东安门分理处主任戴增利。

戴被判处死刑。

一审判决后,朱江和戴增利均以认定事实与实际不符和量刑过重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请上诉。

至此,本案仍未最终了结,但透过个中曲折,却已可发现颇多令人反省之处。

手法一:挂失被告人朱江,男,39岁,北京班尼菲特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朱原是北京市景泰蓝厂的一名工人,因工厂效益不好,下岗后投身商海,一直想挣大钱,但苦于没有资金。

1998年3月,通过朋友介绍,朱江结识了时任中国银行北京市东城区支行东四北分理处当主任戴增利,从此开始了通往金钱之路,亦开始了犯罪之旅。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3月,朱江欲动用中行东四北分理处一笔2000万元的私人存款,款主是一名叫马萍的澳大利亚籍女人。

在与戴增利合谋后,戴授意朱通过办理存折挂失手续的方式转款,并向分理处其他工作人员慌称马萍的存折、护照均丢失,要办理临时止付和挂失。

其后,朱江到东四北分理处正式办理挂失手续时,因代办手续不全而遭拒绝,此时,戴指令工作人员为其办理了正式挂失手续。

后上级领导得知此事,下令冻结了马的账户,戴又指令解冻,办理了解挂手续并以马萍的名义补发了新存折。

同年4月7日,朱江代领补办存折时即转出1000万元归个人使用,之后又转走900万元。

后来,在当代商城旁边的饭店里,朱江按照先前的约定付给戴增利30万元酬劳。

2020非法集资最新案例(最新)

2020非法集资最新案例(最新)

No.1e租宝案经查,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丁宁等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组织、利用其控制的多家公司,在其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及个人债权项目,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598亿余元。

e租宝宣称:1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

”并承诺保本保息、灵活支取,并以高息(9%—14%)吸引投资者。

但实际上,e租宝平台上所列的融资项目大多为虚构,一开始就是空手套白狼的把戏。

至案发,集资款未兑付380亿余元。

从金额来看,租宝案是迄今为止的国内非法集资第一大案。

涉案金额598亿,涉及全国投资人约90万名。

2016年12月15日,北京检方对“e租宝”案提起公诉。

No.2昆明泛亚有色案经查,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擅自改变交易场所交易规则,推出“委托受托”业务,和多家关联公司采取自买自卖手段,操控平台价格,制造交易火爆假象;同时,昆明泛亚有色统一印制大量宣传材料,通过全国各地授权服务机构及公司网电部将“委托受托”业务包装成“日金宝”“日金计划”等产品,承诺10%至13%固定年化收益率,且收益与货物涨跌无关,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形成由其实际控制的“资金池”,套取大量现金。

宣称随进随出、年化约13%、每日结息实时到账等。

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推出的“日金宝”以丰厚的收益吸引了众多投资者。

2015年12月1日,昆明警方对对昆明泛亚有色立案侦查,涉案金额430亿元,涉及全国22万投资者。

2016年8月1日,昆明警方通报,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单九良等2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No.3上海中晋案经查,自2012年7月起,以徐勤为实际控制人的“中晋系”公司先后在本市及外省市投资注册50余家子公司,并控制100余家有限合伙企业,租赁高档商务楼和雇佣大量业务员,通过网上宣传,线下推广等方式,利用虚假业务、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等手段骗取投资人信任,并以“中晋合伙人计划”的名义,变相承诺高额年化收益,向不特定公众大肆非法吸收资金。

3起职务犯罪造成国家损失1亿余元3金融犯判死刑

3起职务犯罪造成国家损失1亿余元3金融犯判死刑

3 起职务犯罪造成国家损失 1 亿余元 3 金融犯判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昨天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王利明等 4 名金融要犯执行死刑,其中 3 人曾 为银行工作人员,共造成国家 1 亿余元的损失。

郑州王利明等内外勾结骗款 28432 万 原任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会计科科长的王利明,与社会上 的无业人员苗平、宋中俊以及王翔、王郑光均另案处理等人,自 1999 年 4 月至同年 7 月,先后以高息诱骗河南省交通厅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 公室等 5 个单位将资金存入建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共计 330277 万元,随 后便使用仿造的银行汇票和转账支票从 5 个单位的银行账户上骗出存款 28432 万元,致使国有银行资金人民币 2000 余万元无法追回。

王利明、苗平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郑州王翔等窃取印鉴骗款 4000 万 王翔原是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城东路支行职员。

1998 年 11 月至 1999 年 4 月, 王翔与薛喜斌等相互勾结, 通过电脑扫 描储户印鉴,伪造并使用伪造的银行票据,将河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三 个单位存入银行的 4000 余万元资金转出后非法占有使用。

其中王翔同意直接转给吴国良使用赃款 1000 余万元,自己支配使用 赃款 1340 万元,造成国有银行经济损失 2000 余万元。

王翔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珠海梁世汉受贿后开 31 张信用证 梁世汉原是中国银行珠海市分行国际结算科进出口组组长。

1997 年 6 月至 1998 年 10 月间, 珠海经济特区亚德贸易有限公司和珠 海市润辉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强在逃请求梁世汉为其两家公司 开具信用证,并允诺给予其所开信用证金额 25%的报酬。

虽然明知上述公司银行授信额度不足,周强亦不能提供保证金作抵押, 梁世汉仍然利用职务便利,使用其工作代码和操作密码,盗用该行国际结 算科副科长的授权密码,为周强开具了 31 张信用证。

这7大金融骗局,每一个都能让你倾家荡产!看看你身边有吗?

这7大金融骗局,每一个都能让你倾家荡产!看看你身边有吗?

这7大金融骗局,每一个都能让你倾家荡产!看看你身边有吗?骗局层出不穷,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骗子有多高明,而是人们无法克制贪欲,总相信一夜暴富,固执地把骗子当作偶像崇拜。

以下这7大金融骗局,每一个都能让你倾家荡产!题图:网络配图1、共享经济非法集资陷阱模式:打着目前最火的共享经济的旗号,租高档的办公场所,通过各种会销,拉拢各行业人士投资加盟,声称将消费转化为投资,承诺高额返现。

陷阱指数:★★★★★陷阱案例:有一家叫鑫圆共享的公司,打着国家共享经济的旗号到处宣传推广,声称消费可以转化为投资,消费多少返多少,但在返现几天后,就停止返现。

目前,该案件还在审理当中。

防骗技巧:这种模式资金来源于商品的溢价收入或者会员和加盟商缴纳的费用,长期来看资金链一定会断裂,需要不断拉人头“以旧还新”。

遇到这种“赚钱机会”,你可以根据它的资金来源去判断,特别要警惕“拉人头”的传销模式。

2、非法交易平台(期货、白银、现货原油)陷阱模式:各类假的交易承诺较高的年化收益率,但这是一场对赌游戏,后台人员通过控制操作平台价格,并且在交易所、会员、代理商层层设置陷阱,行情处于高位时不能平仓、本该下跌的价格,在交易软件上却由直线飙升。

陷阱指数:★★★★☆陷阱案例:昆明泛亚通过金属现货投资和贸易平台,操控平台价格,维持泛亚的价格比现货市场价高25%—30%,制造交易火爆的假象,最终资金链断裂,22万投资者的430亿元资金一下子就飞了。

防骗技巧:记住凡是没有期货业协会备案的期货公司都是假的,不要到无任何部门批准设立的“黑平台”、“黑中介”参与交易。

投资期货、现货白银没有门槛、0成本都是骗局。

3、外汇交易诈骗陷阱模式:国内外汇交易平台打着国外监管的旗号行骗,构建虚拟的外汇交易平台,在数据上造假,在用户初入市场之时给予盈利的甜头;在交易时滑点,使下单的点位和最后成交的点位存有差距,谋取暴利。

陷阱指数:★★★☆☆陷阱案例:目前有一个外汇平台,叫做鼎兴环球,平台之前叫做鼎鑫环球,后来更名为鼎兴环球,为什么改名不得而知,但该平台已经无法正常出入金了。

金融案鉴金融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金融案鉴金融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金融案鉴金融领域违法典型案例一、集资诈骗的“庞氏骗局”你听说过那种空手套白狼的集资诈骗吗?就像庞氏骗局一样,那可真是金融界的大忽悠。

比如说有个叫张三的家伙,他对外宣称自己搞了个超级厉害的投资项目,回报率那是相当高,每个月能有20%的收益。

好多人一听就心动了,觉得这是个发财的好机会。

于是大家纷纷把自己的积蓄拿出来投给张三。

可实际上呢,张三根本就没有什么正经投资项目。

他就是用新投资者的钱去支付早期投资者的所谓“收益”。

这就像是拆东墙补西墙,只要有新的人不断把钱投进来,这个骗局就能继续下去。

一开始,早期的投资者真的拿到了高额的回报,他们可高兴了,到处跟人说这个项目有多好,于是更多的人被吸引过来。

但是这种骗局怎么可能永远持续呢?终于有一天,新投资者的钱不够支付老投资者的回报了,整个资金链就断裂了。

这时候,张三卷着剩下的钱跑路了,那些把钱投进去的人可就惨了,血本无归啊。

二、银行内部人员违规放贷。

再讲讲银行里的那些事儿。

有个银行信贷员李四,他可没有遵守银行的规定。

李四有个朋友王五,王五想开个公司,但是他的资质其实并不够贷款的标准。

正常情况下,银行是不会把钱贷给他的。

可是李四呢,为了帮朋友,就开始在贷款申请材料上做手脚。

他把王五的收入虚报得很高,还伪造了一些资产证明之类的东西。

然后李四利用自己在银行内部的权限,绕过了正常的审核流程,就把贷款批给了王五。

你看,这就是典型的违规放贷。

结果呢,王五的公司经营不善,根本还不上贷款。

银行发现后,这才知道李四做的好事。

李四因为违规操作丢了工作不说,还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而银行也因为这笔坏账遭受了损失。

三、证券内幕交易。

证券市场里也有不少猫腻。

有个上市公司的高管赵六,他掌握着公司的很多内部消息,这些消息可都是还没有公开的重大信息。

有一天,赵六得知公司即将要和一个大公司合并,这可是个超级大的利好消息。

一旦这个消息公布,公司的股票肯定会大涨。

赵六这个贪心的家伙,没有遵守证券法规,他偷偷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自己的亲戚孙七。

科弘骗贷大案

“凭这点资金想要搞500万吨的产能是不 可想象的。”当时即有中国钢铁协会高层官 员明确指出。
为了融资,佘春泰首先将目光瞄准了代 理商交付的保证金,这也是钢铁业内通用的 融资手法。
保证金制度是钢铁贸易中钢厂为管理代 理商体系而设立的一种约束方法。钢厂与代 理商签订长期合同(合同周期为一年)时, 会注明:要求代理商在合同生效之初即把年 合同额的10%-30%的资金打入钢厂账户;合 同期满后,钢厂根据代理商合同执行情况返 还代理商的保证金,并支付一定利息。代理 商每月承诺的采购量仍需全款交易,不得以 保证金垫付。
然而佘春泰的扩能计划并非数亿资金即 可完成,仅天津科弘一条30万吨/年镀锌板生 产线及其配套工程的投资就接近1亿美金。在 科弘系大本营的常熟市,计划建设的类似项 目尚有10条左右。
保证金融资和上市融资,均不能满足佘 春泰扩能的需要。“何况我们采购原料时, 也需向上家交付保证金。”上述科弘高层 说。
该人士进一步指出科弘的资金“饥渴” 状况,“即便地方政府给予土地等优惠政策 扶植,公司还需再投入60亿—70亿元。”
经毕马威初步核算,拥有账面资产价值 74.4亿元的科弘,通过上述三种融资手段,虚 增资产达17.6亿元。科弘系其他四家企业也不 同程度的存在上述情况,这成为科弘系企业 严重地资不抵债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涉嫌财务账目造假,前科弘财务 总监等核心管理人员已被常熟市司法部门拘 捕,而科弘系的“当家人”、台湾商人佘春 泰则在2008年10月科弘被宣布破产重整前即逃 离大陆。
在其看来,如果没有破产重整的经历, 科弘系企业是不错的客户,“他们对价格并 不敏感,供货、付款也很准时。因为钢价持 续飙升,大家都希望靠上这棵大树发财”。
毕马威认为,科弘系经过数年扩张,大 量资金投入到企业并购和产能扩张中(科弘 尚有两条镀锌线未完工,另外两家关联企业 星海和星宇尚未完全投产),因此其生产能 力远超实际销量和生产水平。

【诈骗实录】中国“金融第一骗”

中国“金融第一骗”曾经轰动一时,被媒体称为“金融第一骗”、“白领黑势力”、“黑金大盗”,据说掌控80亿元资产的神秘人物国洪起,因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骗3亿资金而案发。

6月22日,江苏省无锡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国洪起犯合同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被告人吴克夫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A、案情突破:祸起萧墙,东窗事发。

2004年3月10日,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禄投资’)向江苏省公安厅报案称,北京赛克赛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克赛思公司)与国洪起签订的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现国洪起勾结协议的履行监管方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证)广州西华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西华路营业部)负责人吴克夫,将‘宁禄投资’在西华路营业部开设的证券帐户中的国债进行回购,并将回购资金全部抽走。

国洪起用于置换‘宁禄投资’资产的3亿元资金在当天就从‘宁禄投资’帐户上被取出。

2004年3月12日,江苏省公安厅以赛克赛思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国洪起、广证西华路营业部原负责人吴克夫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

广东、山东两省公安机关先后以涉嫌贷款诈骗、职务侵占、合同诈骗、抽逃出资等罪名,对国洪起、吴克夫等犯罪嫌疑人,以及国洪起控制的有关公司立案侦查。

截至2004年11月30日,江苏、山东两省检察机关已分别对犯罪嫌疑人国洪起、吴克夫、国洪起的弟弟国红新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广东、山东两省公安机关对另十一名涉案人员采取了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同时,三省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和冻结了国洪起及其控制的相关企业资产及账户。

据专案组资产处置组统计,其中涉及资金5432万元、国债市值2.0531亿元、股票市值2476万元、房产16处、股权4.17亿元、机动车10台。

2004年4月至11月间,公安部经侦局三次召开涉案省份“国洪起案件”侦查工作协调会,会上明确了由江苏主办,山东、广东两省办案部门在“国洪起案件”专案组的统一协调下,对在侦相关案件继续做好侦办工作,待侦查终结后,一并交江苏省公安厅移送审查起诉。

善林系集资诈骗案开庭:200 亿未兑付 60 万投资者上当

善林系集资诈骗案开庭:200 亿未兑付 60 万投资者上当作者:暂无来源:《投资与理财》 2019年第8期泰勒善林金融公司采用虚设债权、虚构借款人信息、虚假宣传等方式,承诺4.5% 至18% 的年化收益,通过债权转让等名义,向62 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736.87 亿元。

近期多起巨额的非法集资案件都迎来新的进展。

善林金融在2018年4月份爆的雷,时隔一年多,终于迎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2 019年7月10日、1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被告单位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林金融公司)以及周伯云等12名被告人集资诈骗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来看一组惊心数据。

公诉机关指控:1、2 013年10月,被告人周伯云组建、设立被告单位善林金融公司,并实际控制“善林系”企业,陆续在全国29个省市开设千余家分支机构,并逐步设立“广群金融”“善林宝”“亿宝贷(幸福钱庄)”“善林财富”等网络借贷平台。

2、为谋取非法利益,善林金融公司采用虚设债权、虚构借款人信息、虚假宣传等方式,承诺4.5%至18%的年化收益,通过债权转让等名义,向62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736.87亿元。

3、其中,567. 59亿元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

4、至案发,未兑付2 5万余名被害人本金217.79亿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

各名辩护人针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指控的犯罪数额是否准确以及自首、主从犯的认定等问题发表了相应意见。

案情回顾善林金融成立于2013年,注册于上海自贸区,注册资本人民币12亿元,其创始人周伯云为法人代表。

该公司专业从事互联网金融信息分享、咨询服务、投资管理等金融及融资业务,在北上广深等国内一二线城市设有分支机构,服务范围遍及全国。

2018年4月9日,善林金融实际控制人周伯云因涉嫌违法犯罪,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1、线上、线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警方调查,“善林金融”采用传统的门店推销与互联网营销相结合的线上、线下交易模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诈骗实录】上亿资金忽然不见了

上亿资金忽然不见了1998年7月31日,新国大期货经纪公司顾问和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三人突然失踪,由此引发了全国首例涉及国内期货的诈骗案,4000多名受骗客户的上亿入金也不翼而飞……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于1999年12月3日对曹予飞等三人以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

今年5月29日,主犯曹予飞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1998年伊始,期货市场低迷,惟有京城新国大期货经纪公司一家门庭若市,与京城二三百家期货经纪公司门可罗雀、冷清的状态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新国大交易大厅里人头攒动,买卖活跃,场上交易气氛热烈,报单电话铃声此起彼伏,每日成交量巨大,成为期货市场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新国大鼎盛时期有客户4000余人,开户入金累计高达5个亿。

其实,绝大多数客户并不了解期货,他们之所以参与期货交易实际上都是冲着一个人来的。

这个人叫“麦克”。

在客户中间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听太太的话,跟着麦克走。

”麦克何许人也?他怎么使几千名投资者拱手将上亿资金交给他去投机风险极大的期货?现年50岁的麦克是台湾人,真名叫曹予飞,持伯利兹国护照入境。

在大陆先后的公开身份是上海、山东和北京三家期货经纪公司顾问。

在上海大陆期货经纪公司期间,麦克主要是讲课、解盘,有时指点客户下单,基本上没有超出顾问概念的外延,但是到了山东中慧期货经纪公司北京营业部、北京新国大期货经纪公司,这个顾问实际上就是公司的老板,只不过是在幕后而已。

诚然,不少投资者是在听了麦克蛊惑人心的期货讲座后进场的,但是绝大多数投资者是在麦克诱人的许诺下入市的。

麦克保证所有委托他作期货经纪人的客户保赚不赔,每月因人而异按入金的10%至30%分红,也就是说年回报率高达120%至360%。

然而突然有一天,红红火火的新国大期货公司人去楼空,麦克不辞而别,连同客户的上亿入金。

同时失踪的还有新国大期货公司总经理高振宇、财务总监龚聪颖。

第一个发现麦克失踪的是新国大期货经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郭连章,麦克失踪的时间是1998年7月31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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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审特大金融票据诈骗案十巨骗骗走3.8亿
为期数年,内外勾结,在社会上影响恶劣的银行职员诈骗储户存款达亿余元的云南省特大金融票据诈骗案,6月23日在昆明市中级法院进行公开审理。

这起案件涉及5项罪名,有10余人受到指控。

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5月,缪益春、李兵、杨庆荣等人,与中国建设银行新迎分理处的倪创新、李文英,中国农业银行庆云储蓄所的代云浪,内外勾结诈骗储户存款,短短近4年时间,共诈骗了42家单位和个人的存款高达亿余元,他们将这些钱分别转入缪益春、李兵、张晓华、代云浪等人开设的20余个账户中。

至发案时,尚有22家单位和个人高达亿元的存款无法收回。

1999年1月,李文英、缪益春等人一起策划逃往国外。

1999年4月,缪益春被公安机关查获。

由于他们的犯罪行为,在储户和银行之间就存款问题还引发了多起经济、民事诉讼。

检察机关认为,缪益春、李文英、冯耀梅的行为已构成金融凭证、票据诈骗罪和偷越国境罪;李兵、王凡的行为已构成金融凭证、票据诈骗罪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倪创新、张晓华、代云浪等人的行为构成金融凭证、票据诈骗罪;刘冰、岩扁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刀宁的行为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缪某的行为构成窝藏、包庇罪。

因此案案情重大复杂,现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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