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笔记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笔记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第1节:制度的构成第2节:治理体制第3节:会计核算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4节:会计监督第5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6节:法律责任第7节:案例分析第1节:支付结算概述第二章支付结算:第2节:现金治理第3节:银行结算账户第4节:支付结算方式第1节:税收概述第三章税收法律:第2节:要紧税种第3节:税收征管第1节:预算法律第四章财政法规:第2节:政府采购法律第3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内容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第三节:教育与修养第四节:道德建设第五节:案例分析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行规)立法宗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有那些法律)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和行政机关(政府、国务院)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法律制度的构成:有三部分①会计法律②会计行政法规③会计规章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治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会计关系。
《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单选)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2部构成:(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⒈《会计法》会计法:是全国人大和常务委员会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⑴会计法由谁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⑵会计法的地位:会计法是会计法律中最高法规,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⑶会计法何时实施:99年10.31通过于2000年7月1日实施。
⒉《注册会计师法》⑴由谁制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⑵地位:它是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行为规范的最高准则。
⑶何时实施:93年10.31通过。
目前修正法案已提交,正在等修订通过。
(二)、会计行政法规(2个条例)会计行政法规:是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整理笔记

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整理笔记2021年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对于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整理,对于从业人员和学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简单来说,财经法规是为了保护国家经济安全而颁布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而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应该遵从的道德规范。
下面我将详细讲解2021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一、财经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构通过的一部法律,该法规定了对企业的所得进行征收的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是一种国家税收政策,该法律规定了个人所得应该如何进行征收,减少逃税和偷税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财政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构通过的国家财政领域的行政法规,该法规规定了国家财政预算和财产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该法规定了如何对纳税人进行征收以及如何对未缴纳、欠缴税款的人进行惩罚。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构发布的一部法律,该法规定了企业的会计工作必须遵守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构发布的一部法律,该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及其权利、义务等。
二、会计职业道德1.勤勉尽责会计人员必须尽全力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以保护企业和客户的利益,并保证自己的专业精神和道德。
2.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必须保守机密,不得泄露客户的重要信息;不得使用机密资料谋取私利。
3.实事求是会计人员必须本着真实、完整、准确的原则,记录会计数据和信息。
4.独立公正会计人员必须做出公正、独立的判断,不被企业和客户的意见所左右。
5.社会责任会计人员应该始终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保护公共利益,参与公益事业。
总结:2021年对于从业人员和学生来说,是一个良好的机会来了解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的变化和更新。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笔记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第1节:制度的构成第2节:管理体制第3节:会计核算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4节:会计监督第5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6节:法律责任第7节:案例分析第1节:支付结算概述第二章支付结算:第2节:现金管理第3节:银行结算账户第4节:支付结算方式第1节:税收概述第三章税收法律:第2节:主要税种第3节:税收征管第1节:预算法律第四章财政法规:第2节:政府采购法律第3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内容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第三节:教育与修养第四节:道德建设第五节:案例分析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行规)立法宗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有那些法律)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和行政机关(政府、国务院)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法律制度的构成:有三部分①会计法律②会计行政法规③会计规章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会计关系。
《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单选)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2部构成:(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⒈《会计法》会计法:是全国人大和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⑴会计法由谁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⑵会计法的地位:会计法是会计法律中最高法规,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⑶会计法何时实施:99年10.31通过于2000年7月1日实施。
⒉《注册会计师法》⑴由谁制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⑵地位:它是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行为规范的最高准则。
⑶何时实施:93年10.31通过。
目前修正法案已提交,正在等修订通过。
(二)、会计行政法规(2个条例)会计行政法规:是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堂笔记新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堂笔记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加速发展,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成为了企业和会计人员必须要关注的内容。
财经法规的落实和会计职业道德的规范需要会计从业人员不断学习和掌握。
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堂中,我们了解到了很多实用的知识和方法。
第一,财经法规的基本原则。
我们要深刻理解和把握财经法规的基本原则。
例如,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原则,会计信息基础及其会计环节的原则等。
这些原则是企业和会计从业人员必须要遵守的基本规范,同时也是企业和会计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的重要指标。
第二,会计师的从业规定和会计职业操守。
了解企业对会计人员的要求和会计人员在从业中的义务和责任对于我们掌握会计业务来说很重要。
在课堂上,我们学习了会计师的职务和从业规定,以及会计师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如根据法律、法规提供准确、完整和真实的财务报告、保守客户的商业机密等。
这些规定和操守是保障企业财务稳健发展和会计职业发展的基石。
第三,了解会计信息化管理和审计重要性。
现在各个企业的账簿和报表都是电子化的,这就需要会计从业人员掌握会计信息化管理的技能。
审计也是企业和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关注和重视的内容。
审计能够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对于企业业务发展和会计人员职业发展都有着重要影响。
综上所述,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课堂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和掌握了企业及会计人员的各种要求,为我们的将来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会继续努力学习和掌握这些知识和技能,为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贡献力量。
同时,我们也应该保持谨慎和诚实的态度,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操守,为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尽自己的责任。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堂笔记(新)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堂笔记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概述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内容1.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2.法是由国家制度或认可,并由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1.会计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构和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调整社会经济活动中会计关系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2.会计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极秩序。
(一)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完整;1.会计行为:是指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为主要内容的会计管理工作。
2.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书面会计数据。
3.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能: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数据真实,完整的反映经济业务活动,参与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
4.会计信息失真的后果:1.使企业单位管理陷入混乱;2.给国家宏观调控带来极大的危害;3.带来严重的社会危害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1.经济管理:是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规范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良性循环,提高经济利益的管理活动;2.财务管理:按照资金运动规律和国家法律、制度要求,运用和管理单位资金,处理财务关系的一系列管理活动;3.会计的主要作用: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供会计信息;4.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基础:是加强会计管理;(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由于会计工作秩序是整个经济秩序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工作混乱必然对整个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会计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必须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发挥经济的作用。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会计人员的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是代表国家对会计工作行驶行政管理的政府主管部门。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两个知识点。
在财经法规方面,会计人员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企业的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在会计职业道德方面,会计人员需要遵循职业道德准则,保持职业操守,提高工作质量和责任感。
下面是对这两个知识点的总结:一、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1.公司法:包括公司组织形态、公司股权结构、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2.财务会计准则:了解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披露等方面的规定;3.税法: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规则,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4.资产评估法:了解资产估值的方法和程序,以及评估过程中的合规要求;5.所有制与财产纠纷法:了解国有企业和财产纠纷解决的法律规定;6.证券法:了解证券市场的监管规则和投资者保护措施;7.劳动法:了解劳动合同、员工福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8.知识产权法:了解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使用。
二、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1.保持诚信:诚信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石,会计人员需要保持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不得虚报、滞报财务数据;2.保守秘密:会计人员需要对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不得私自泄露给外部;3.独立性和客观性:会计人员需要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利益的干扰,不参与与企业利益冲突的行为;4.专业能力:会计人员需要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5.服务社会:会计人员需要履行社会责任,服务于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推动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6.合规合法:会计人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保证企业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7.不参与不正当行为:会计人员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包括贿赂、洗钱等。
综上所述,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必备的知识点。
了解和遵守财经法规,可以帮助会计人员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防范法律风险;而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可以帮助会计人员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提高工作质量和责任感。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前串讲笔记(最全)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前串讲笔记(最全)一、概述《财经法规》是会计从业人员必考科目之一,也是考试内容最全面的科目之一。
它包含了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企业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等内容。
考生需要全面掌握这些知识点,才能够在考试中获得不错的成绩。
本文对《财经法规》考试的主要知识点进行整理,并且提供了详细的解析和应试技巧,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二、《财经法规》考试的主要知识点1. 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考生需要了解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基本法律法规,掌握立法过程、法律效力、法律适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法律相关内容。
同时了解诉讼程序、仲裁、行政复议等诉讼制度。
2. 企业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法、劳动法等内容,主要涉及企业的成立、变更、合并、解散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企业用工规范、劳动合同、劳动纠纷等内容。
3. 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主要涉及会计记账、报表编制、禁止财务造假、会计师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审计等内容。
考生需要深入掌握会计法律制度,了解会计、审计等专业人员在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财经法规》考试的应试技巧1. 重视基础知识考生需要建立扎实的法律基础,理解法律基本概念、法律适用等相关内容,并有一定的常识判断能力。
在备考阶段应深入研读教材、做练习题、模拟考试等,系统掌握《财经法规》考试的基础知识。
2. 注重重点难点《财经法规》的考试难度较高,需要考生充分理解教材中的重点难点内容,做好笔记记录重点知识点,多做模拟题,不断练习中的错误。
3. 适时复习要在备考阶段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要紧密密致的梳理复习内容,及时记录下自己的与经验,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安排复习,以在考试之前达到最佳状态。
四、总的来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试难度较大,需要通过系统地学习、深度掌握、多做模拟题等方式提高考试的准确率和速度。
除此之外,也需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心态平稳有助于保持清晰的思维和记忆力,从而增加顺利通过考试的概率。
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摘要
2.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卡户银行审核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九.委托收款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分类1.税收的概念2.税收的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二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 2.无偿性核心 3.固定性三税收的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类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类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行为税类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五种类型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生产经营等由税务机关征收、关税类海关征收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关税、消费税;铁道部门、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对证券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分为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从量税耕地占用税和复合税卷烟、白酒二、税法及构成要素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1.税法的概念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而税法则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二税法的分类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1.消费税税目:14个:烟、酒与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2.消费税税率:比例和定额税率:白酒20%;啤酒、黄酒按单位重量四消费税应纳税额1.销售额的确认: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手续费、包装费等2.销售量的确认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五消费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进口消费品应与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珠宝、金银类在销售环节纳税2.纳税期限:15日内、1个月、1季度3.纳税地点三、营业税一营业税的概念: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二营业税纳税人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1.营业税税目:交通运输业3%、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5%、邮电通信也、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5%、销售不定产5%..2.营业税税率四营业税应纳税额五营业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纳税期限:5.10.15日内、1个月、1季度3.纳税地点四、企业所得税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区的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三企业所得税税率:基本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20%(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以前年度亏损1.收入总额2.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免税收入4.准予扣除的项目: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1成本2费用3税金4损失5.不得扣除的项目: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产的损失;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利润总额12%可扣除及其他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业务员招待费:发生额60%扣除;不超过销售收入的5%.. ..广告费、宣传费销售收入15%;超过的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工资薪金可扣除..职工福利不超过工资薪金14%可扣除..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可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2.5%可扣除;超过部分;以后年度结转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广告费、宣传费;以后年度结转扣除6.亏损弥补:5年五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按月和按季:月、季度终了后15日;年度:年度终了后5个月五、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概念:个人去的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征收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1.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1.工资、薪金所得:3-45%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5-35%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5万;加征5成;超过5万;加征十成每次不足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每次超过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5、稿酬所得:每次不足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每次超过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2章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2章知识点总结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四个层次谁制定,作用、代表性文件);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行政管理(财政部:管什么)、自律管理(三个会)、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第三节会计核算:总体要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档案管理;第四节会计监督: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广义的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内部控制)、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财政部门)、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第五节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1、机构设置(3层次,代理记账机构、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2、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岗位与非会计岗位区别、岗位设置要求);3、会计工作交接(交接的范围、交接的程序(交接前、交接时、监交人、交接后)、交接人员的责任);4、会计从业资格(全国范围有限;实行考试取得(考试资格取消、会计证吊销、终身不得取得的情况);会计证管理(机构:财政部门、继续教育:次年开始,不少于24学分、变更、调转、换证、撤销、注销);5、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任职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职务: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第六节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会计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行政责任:行政处罚(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3、刑事责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违法行为给予的法律责任(行政及刑事责任)(课件总结性表格)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现金结算1、现金结算的概念2、现金结算的特点(直接便利、不安全、不易宏观控制和管理、费用较高)3、结算的渠道(直接支付现金、委托支付(存银行取现或邮寄)4、现金结算范围(8点:工资、劳务报酬、奖金、劳保、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差旅费、结算零星支出1000元以下、其他)5、现金使用限额:一般地区3-5天;边远地区5-15天,两种特殊情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整理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层次制定机构包括内容法律地位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低于《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部门规章财政部(部长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效力低于会计法律和会计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财政部(文件形式)《企业会计准则第l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2011年注意单选)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会计市场管理对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准入管理、运行管理、退出管理。
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事务所的设立、代理机构的设立。
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的评价主要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考试来进行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
对会计人员的表彰奖励也属于会计人才评价范畴。
会计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检查主要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2011注意单选题)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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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1、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会计性法规 会计法律 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 会计法 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 国务院 两条例,一准则 调整经济关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法律规范 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 规章 财政部,首长签令 五办法 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 七制试,两规范、
两办法、两准测 地方会计性法规 地方性人大及人大常委 不低触会计法律、行政法规
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内容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会计人员的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4)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 会计核算与监督 1、 会计核算十三原则包括 客观性、相关性、一贯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析性、重要性、谨慎性、配比(时间、因果)、实质重于形式、历史成本、权责发生制、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2、 会计资料(凭证、账簿、企业财会报告)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 3、 生成、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变造、伪造凭证、账簿,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4、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起至12月31日) 5、 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为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反映。 6、 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进行更正、补充。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除结账和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7、 企业应依法设置账簿,任何单位不得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私设账簿。 8、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三部分组成,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9、 会计档案适用于建账的企业。 10、会计监督可以分为单位内部监督、国家(政府)监督、社会监督 监督种类 主体 对象 范围(职权) 单位内部监督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单位经济活动 要求:1、人员:职责权限分离 2、业务:得大事项相互制约 3、清查:应当明确 4、内部审计:应当明确 职权:1、违法事项,有权拒办或按职权予以纠正 2、簿与实物不相符,有权,自行处理,无权,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外 部 监 督 政 府 监 督 或(国家监督) 财政部门 会计行为 1、 是否依法设置账簿 2、 会计资料是否直实、完整 3、 会计核算是否合法 4、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从备会计从业资格 社会 监督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 委托单位经济活动 1、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 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3、 合并、分立、清算审计业务,出相关报告 4、 法律其他审计业务 单位和个人检举 违法行为
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法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第三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2、 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因素:单位规模大小、业务收支简繁、经营管理需求 3、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中层领导人员。 4、 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对外提供。 5、 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于2005年1月22日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6、 会计从业资格是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会计从业资格一经取得,全国范围内有效。 7、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部署。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必考)、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8、 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9、 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10、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包括注册登记、离岗备案、调转登记、变更登记。 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 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调转登记。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自离开之日起90日内),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应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 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发生接爱继续教育等发生变更的,应变更登记。 11、 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12、 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 13、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科目 报名基本条件 报名附加条件
初级会计师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1、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高中以上学历
会计师 《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 大学专科:5年 大学本科:4年 双学士(研究生)2年 硕士 1年 博士0年 高级会计师 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评审制度 会计师、审计师、财务经济师中级 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14、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可以兼记固定资产明细账。 15、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内担任出纳工作。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近姻亲关系。 16、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17、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18、 会计工作交接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19、 原移交人员对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章 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 1、 会计法律责任形式:行政责任(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刑事责任 (1)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责令停为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 (2)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基本原则:一事不再罚 (3)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行为后果、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 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以行政处罚。 (4)行政处分(对象:国家工作人员)形式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5)刑事责任: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违法行为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罚 款 吊销会计证 主刑 罚金
十种一般违法行为 个人:2千至2万 单位:3千至5万 是 无 无 伪、变造会计凭证、账簿 个人:3千至5万 偷税额1-10万,不满30%, 1至5倍罚金 隐匿或销毁会计资料 (处5年以下有期或拘役 处2-20万罚金) 单位:5千至10万 偷税额1万以下, 10%以下,5倍以下罚款 是 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 偷税额10万上或二次处罚又偷税, 30%上,3-7年有期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 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 2万至20万 授意指使会计机构人员伪、变造、隐匿、销毁会计资料 5千至5万 无
打击报复会计人员 3年以下有期或扣役 第五章 支付结算 1、 支付结算是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银行、单位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 2、 支付结算应遵守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付。 3、 票据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4、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5、 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只能开设一个)使用范围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2)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现金缴存,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4)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6、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功能有支付、结算、信用、汇兑 7、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使用范围:同城、异地、同一票据交换区 8、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使用范围:同一票据交换区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支取现金)、转账支票(转账)和普通支票(支取现金与转账)。 9、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现金支票丧失可以挂失止付,转账支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