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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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

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五金配件等。

公司代销、代管存货,委托加工、代修存货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一)物资入库和出库经办者与审批者应分离;

(二)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应分离;

(三)审批发料的计划员与存货保管员相分离;

(四)存货盘点应由保管、记账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他人员共同进行;

(五)若某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

第四条职责分工:

(一)仓储处负责办理物资的验收入库、存储保管和物资出库业务,审核相关表单并及时录入系统,妥善保管所有存货收发凭证并装订成册,定期盘点库存物资,保证库存物资达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二)财务管理部负责存货核算业务及对相关存货管理的监督;

(三)客服处负责成品发货、销售退换货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

表单的填制;

(四)采购部负责外购品入库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和报账、付款事宜;

(五)质量控制处负责相关物资出入库的质量检测事宜。

第五条公司对存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存货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六条各部门领用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消耗性库存物资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领用与本部门职责无关的库存物资或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本单位以书面形式指定由某部门负责实施某项工作(获得授权),该项工作实施部门负责人才有权批准领用与指定实施工作有关的库存物资。

第七条审批人应当根据存货授权批准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存货业务。第九条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决定权由公司仓储部门与财务部门行使,并报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的分管领导和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批准,金额较大还须经董事长和董事会批准。

库存物资的变质老化、报废毁损的处理决定权由公司仓储部门、财务部门及研发部门行使,并报公司负责物资管理及研发部门的分管领导和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批准,金额较大还须经董事长和董事会批准。

各分公司的库存物资如出现上述情形,应及时组织清点造册,查明原因,由主管负责人向公司报告,公司物资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协商,根据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章请购、采购、验收与保管

第八条公司的原材料请购采购业务必须依照公司《采购控制程序》执行,由采购部根据生产部下达的原料需求计划进行采购。对于原料需求计划外的采购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的批准。

公司五金配件采购由设备处通过BCS填写“五金备品备件采购申请单”,经批准后由采购部执行。

第九条仓储处、质量控制处分别对入库原材及产品的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等方面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采购要求。

仓储处、设备处分别对入库五金配件的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等方面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采购要求。

第十条外购原材料验收由仓管员填写“进料检验申请单”通知质控处进行检验,具体程序依照公司《进料检验控制程序》执行,经检验合格的原料,仓管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对供应商错发、少发或不合格原材料,仓储处通知采购部予以退货或补货。

第十一条拟入库的自制存货,按公司《仓储控制程序》及入库检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由质量控制处组织专人对其进行检验并予以标识,只有检验合格的产成品,生产部、仓储处才可以作为存货办理入库相关手续。(入库流程)

第十二条由生产车间发出至客户、实物不入库的产成品,以及采购后实物不入库而直接发至使用现场的外购存货,必须采取适当方法办理出、入库手续。第十三条仓储处必须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一)因业务需要分设仓库之情形,应当对不同仓库之间的存货流动办理出入库手续。

(二)仓库应按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一物一卡准确标识,存卡应逐笔登记材料的收、发、存,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准确。

(三)上架保管的材料,应做到分门别类按行次-层次-位置排序摆放,标志明显,易于存取和保管。

(四)同种牌号的库位应集中设置,每一托盘200kg以上物料只能堆放一个品种,不得混堆;

(五)每一托盘中的每种物料必须在货架标识牌上注明牌号、批号及数量;(六)当不同批号的物料在同一垫仓板上存放且每个品种批量低于200kg以下的物料,可集中放置,但要正立放置,并标识清楚、不得混杂;

(七)仓库摆放原材料单个品种高于200kg以上的物料一个托盘一个原材料批号,对于没有原材料批号的原材料,必须在每一个包装上标示流水号(此时等同于原材料批号);

(八)物资存放,进出环节注意防止渗、漏、变质等浪费行为,并保持材料仓库现场整洁整齐;

(九)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牢固密封,安全可靠,如有破损、残缺、变形或物品分解变质等情况,应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消除事故隐患,材料仓库不能自行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十)经常巡视材料仓库物资,注意防潮、防变质等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为保证材料物资的安全,材料仓库人员应注意防火、防盗,并掌握基本消防知识,严禁有火险隐患存在,如明火、吸烟、非法用电,易燃易爆品、烧焊维修火花等,由本仓储处经理定时安排检查消防器材设施;

(十二)仓管员每日下班前应认真检查,确认无人滞留材料仓库后,关好水源、电源、门窗,方可离开,以确保材料仓库材料物资安全;

(十三)仓库管理员要对仓库的温度进行监控,每天下午2点将仓库的温度登记于【温湿度监控记录表】,温度超过40℃时要及时将窗户和排气扇打开等措施进行降温;

(十四)仓库管理员要对仓库的湿度进行监控,每天早上9点将仓库的湿度进行登记于【温湿度监控记录表】,湿度超过90%时要及时将窗户和排气扇打开等措施进行降湿。

(十五)发料时,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料,先到先发,应先集中发同一批次的物料,发完后再发另一批次的物料;发货时,同一生产批号所需原材料集中发出,集中放置。

(十六)贵重物品、生产用关键备件、精密仪器和危险品的仓储,应当实行严格审批制度。

第十五条仓储处必须对入库的存货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管理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第十六条入库记录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必须经部门经理及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十七条对于已售商品退货的入库,仓储处应根据销售部门填写的产品退货凭

证办理入库手续,经销售部门经理、总经理或分管销售副总批准后,对拟入库的商品进行验收。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应分清责任,由研发中心确定处理方法。

第十八条仓储处必须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仓储的总体计划,并考虑工厂布局、工艺流程、设备摆放等因素,相应制定人员分工、实物流动、信息传递等具体管理制度。

存货的存放和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分类编目,严格限制其他无关人员接触存货,入库存货应及时记入收发存登记簿或存货卡片,并详细标明存放地点。

第十九条建立和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入库人员均须经过仓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第二十条公司内部除存货管理部门及仓储人员外,原则上不得进入仓库,其他部门和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可进入仓库:

1.开展存货的年度盘点、月度盘点和不定期盘点。

2.企业副总级以上管理人员对仓库工作进行检查。

3.仓储部门经理对仓库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

4.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账实核对工作要求,需进库核对。

第二十一条除上一条款的规定以外,其他所有人员进入仓库均需要批准。具体程序如下。

1.拟进入仓库现场的单位、部门或人员填写企业统一印制的进库申请单,对进库时间、人员、主要事项等进行说明,并由申请单位、部门或人员予以盖章或签字。

2.仓储处审核进库申请单,根据不同仓库保管环境要求分析进库的合理性和在库时间的长短,提出审核意见,仓储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3.企业总经理对下列情况进入仓库进行最终审批。

(1)非本单位人员进入仓库。

(2)进入危险品、保密物品以及贵重物品存放仓库的。

第二十二条仓库工作人员对经特别授权批准或其他允许进入存货保管现场的人员的进入仓库证明进行审核,确保无违规审批情况。

第二十三条仓库工作人员对入仓人员应说明入库须注意的事项,并检查入库人员所携带的物品是否在仓库保管所允许的范围内。

第四章领用与发出

第二十四条生产部门、基建维修领用材料,应当持有生产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准的领料单。仓管员需凭经批准的领料单,核对物资数量、品名、规格后发料。如实行限额领料,对超出领料限额的,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的特别授权。

第二十五条对仓管人员由于违规发放材料造成材料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仓管人员除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还要接受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月末,已领用但尚未耗用完的物资(包括残余料),应及时退回仓库,如果是下批生产仍要用的物资,其物资实体可不退回仓库,但应办理退料入库或红字出库手续,待下月月初重新开具“出库单”,便于财务如实核算成本。

第二十七条材料质量异常欲退料时,应先将退料品及“退料单”送质量控制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注记于“退料单”内,再连同料品缴回仓库。

对于使用单位退回的料品,仓管人员应依检验退回的原因,研究处理对策,如原因系由于供应商所造成,应立即通知财务暂停支付此批材料款项,并与采购人员协调供应商处理。

第二十九条销售出库需由仓管员按公司《仓储控制程序》和《出货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接到出货通知后组织发货,仓管员需现场跟踪存货的发放过程,严格按照出货单或调拨单发货,严禁仓库工作人员随意改变产品的型号、编号、等级等不符合客户要求的信息,严禁不符合质量、包装等要求的产品装车发出。

第三十条产品装车时,仓管人员必须协同客户对产品数目、质量清点确认,装车完毕后应经仓管货人员与客户同时签字确认。

第三十一条仓库工作人员在装车过程中应尽力避免人为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失,对于确已发生的损失,由责任人按出厂价赔偿。

第三十二条在产品发货过程中,若因破损数量多需要生产车间补充产品数量时,必须由生产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予以补损。

第三十四条若客户因特殊原因进行“先开单,后提货”,提货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但提货不得跨月进行。每月26日仓管员应及时与客服联系并提请客户注意《发货单》的时效。

第三十五条财务管理部必须针对存货种类繁多、存放地点复杂、出入库发生频率高等特点,加强与仓储部门经常性账实核对工作,避免出现将已入库存货不入账或已发出存货不销账之情形。

第五章存货的核算

第三十六条财务管理部设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各存货仓库设置数量、金额的存货明细账,并按照存货的品名、规格反映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

第三十七条财务管理部的存货核算人员每月对仓库存货收、发、存进行稽核,并与总账核对,对存货系统和总账系统差异要查明原因,及时调整。

第三十八条存货成本计价的总原则是按实际成本入账,不同方式取得的存货成本的具体确认方法如下:

1.外购存货,以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等作为实际成本。

2.自制存货以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费用,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及其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5.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以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①以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②无同类或类似存货市场价格的,以所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6.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存货,以存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7.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以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存货的实际成本。(1)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即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2)收到补价方:应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8.盘盈的存货,以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第三十九条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存货成本中,应在其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2.仓储费用(不含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第四十条存货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按实际成本核算。

第四十一条存货计价方法一经确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第四十二条仓储处与财务管理部应结合盘点结果对存货进行库龄分析,对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和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造成的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会计处理,并附有关书面记录材料。

第四十三条存货发生的盘盈,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发生盘盈的存货,经查明是由于收发计量或核算上的误差等原因造成的,应及时办理存货入账的手续,调整存货账的实存数,按盘盈存货的计划成本或估计成本借记“原材料―某产品”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再冲减管理费用,同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第四十三条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因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

第六章盘点与处置

第四十四条仓储处、财务管理部、采购部、质量控制处、质量管理部组成盘存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盘点方式为抽盘和全盘。定期盘点分为月度盘点、半年度盘点和年度盘点。月度盘点采用抽盘方式,半年度和年度盘点采用全盘方式。月度抽盘的存货数量不低于总量的60%。对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存货应每月盘点一次。

第四十五条月度盘点时间为每月1日上午9:00,半年盘点时间为7月1日上午9:00,年度盘点时间为元月1日上午9:00。

第四十六条仓储处必须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对月度盘点可分原料和成品二组进行抽盘并固定小组成员,半年度和年度盘点可由相关参与盘存部门抽调人员分多组进行,每一盘存小组每个部门必须保证有一人参与,有一名处级以上经理,对月度、半年度及年度盘点须确定盘存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盘存工作。

第四十七条仓储处应充分做好盘存前准备工作,具体盘存要求如下:

(一) 将盘存工作所需用具和盘存表格预先准备妥当。

(二) 仓库内物料应分别码放。若因硬件设施造成仓库无法区分,可在仓库内或其他存放区域对物料实施区分并标识。

(三) 存货应有序摆放,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识牌。

(四) 各项存货明细帐应于盘存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仓储处将尚未入帐的有关单据如入库单、领料单、红字领料单、出门证、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帐面数调整为正确的帐面结存数后,第一联送财务管理部,第二联仓储部门自存。

(五) 盘存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存货,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六)盘存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生产部盘存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应提前进行,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七)凡检验合格产品,生产部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当月最后一天应将所有检验合格产品办理入库手续。未检验的和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的,生产部应说明原因,并计入在产品或成品。

(八)对于生产线中的产品,每月仓储处应与生产部配合,在每月末最后一天对于生产线中的产品及时进行统计,按适当的方法计入当月在产品或产品。第四十八条所有盘存数据必须进行现场盘点,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于盘存表中。盘存数据若需修改,均须经盘存人员签字方能生效。

第四十九条所有参加盘存工作的人员,盘存当日一律禁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盘存小组组长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须由部门负责人请示盘存小组组长,并指定代理人,否则以旷工论处。盘存日如遇节假日,仍正常进行,盘存人员事后可申请调休。盘存期间原则上不准离开,若有事确需离开,应经盘存小组组长的同意后方可离开,各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第五十条盘存工作奖惩

(一)盘存工作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凡切实履行盘存职责者,每年末由盘存小组申请据实予以一次性嘉奖。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盘存领导小组提出惩处意见并由相关部门执行。

第五十条存货盘点应当及时编制盘点表,盘盈、盘亏、毁损情况要分析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五十三条存货年损失累计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由公司仓储部门书面申请,公司分管副总同意后,报经财务管理部审批、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核准;存货年损失累计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50万以下(含50万元)还须经董事长批准;50 万元以上的报董事会审批。如存货在保管、使用等过程中由于正常原因或非正常原因失去原有价值但仍有实物形态,其造成的损失,还需由研发中心—质量控制处进行检测,并出具有分管领导签署的审核处理意见。存货损失为国家规定须报主管财税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仓储处应通过盘点、清查、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存货的状况,及时发现存货的残、次、冷、背等情况。

仓储处对残、次、冷、背存货的处置,应由仓储、财务、研发共同讨论选择有效的处理方式,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作出相应的处置。

第五十一条账载错误处理

1、账载错误必须报财务管理部审批后方可调整。

2、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

应视情节轻重对记账人员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由财

务管理部上报至人力资源部进行处罚,或其主管部门判罚报人力资源

部备案。涉及经济处罚,由人力资源部在工资中予以扣减。

3、对原始单据进行伪造、涂改而无签章以及虚构数字等行为者

一律由其主管部门上报至人力资源部进行议处。

第五十二条赔偿处理

存货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按存货损失予以赔偿,情况严重予以开除或移送司法机关:

(一)对所保管的物品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徇私舞弊行为:

(二)对所保管的物品未经批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物品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七章检查与监督

第五十五条公司管理层不定期对存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也可结合财务检查、审计等工作进行。

第五十六条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存货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存货业务授权批准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存货收发、保管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取得是否真实、合理,存货验收手续是否健全,存货保管的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存货清查、盘点是否及时、正确。

4、存货处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处置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处置价格是否合理,处置价款是否及时收取并入账。

5、存货会计核算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成本核算、价值变动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及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告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五十七条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按照内部管理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经审议批准,并发布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管理部和物流部。

第六十条附件

库存商品盘点管理制度

库存商品盘点管理制度(试行) 目的:保证公司库存商品的安全、完整,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流中心和门店库存商品盘点管理。 职责: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库存商品盘点的监督管理,不定期进行库存商品抽查、负责盘点工作安排、负责库存修订、负责库存盘点工作总结。 物流中心负责人及门店店长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库存商品盘点管理;不定期进行库存商品抽查。 监盘人员主要是指由财务部安排的公司总部各部门人员、负责监督物流中心和门店的盘点组织工作、负责效期商品的核对、清理、销毁。 1 盘点原则 真实原则:盘点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不允许作弊或弄虚作假,掩盖漏洞和失误。 准确原则:盘点的过程要求准确无误,无论是资料的输入、盘点的数量等都必须准确。 完整原则:所有盘点过程的流程,都必须完整,不要遗漏区域、遗漏商品。 清楚原则:盘点过程属于流水作业,不同的人员负责不同的工作,所以所有资料必须清楚,人员的书写必须清楚,货物的整理必须清楚,才能使盘点顺利进行。 团队原则:盘点是公司全体人员都参加的核查商品的过程,为缩短盘点时间,公司各个部门都必须有良好的协调配合意识,保证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盘点时间和方式 2.1 盘点时间 每月25日为公司盘点日,物流中心和门店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库存商品全盘,财务部组织总部人员监盘。 2.2 盘点方式 动态盘点(即营业)与静态盘点(即不营业)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复盘、抽盘相结合。

3盘点流程和要求

4库存盘点奖罚 4.1库存损耗指标的核定 物流中心损耗率应控制在实销金额的0.025%以内(包括物流损失);门店损耗率应控制在零售实收金额的0. 3%以内[中药饮片单品盘亏售价金额在5元以下(含5元)可以剔除,不做损耗处理,有实行中药贵细试点方案的门店依据签批方案执行]。 4.2库存损耗的计算方法 当月门店应承担亏损总金额=“盘点盈亏报表”中单品盘亏售价总金额 - 5元以下(含5元)中药饮片盘亏售价总金额 - 当月本门店的零售实收总金额*0. 3% - 合理原因可调整的亏损。 当月配送中心应承担亏损总金额=“盘点盈亏报表”中单品盘亏售价总金额 - 当月实销总金额*0. 025% - 合理原因可调整的亏损。 每次盘点后由财务部库存会计在次月第二个工作日前根据《盘点盈亏分析表》核算库存损耗,确定部门和门店的奖罚,由部门和门店按责任大小分配到相关责任人。 4.3库存损耗及盘点奖罚 4.3.1库存损耗节约奖励 按“超标全扣,节约奖励(库存损耗未超过限额的,节约部分的20%可进行奖励返还。返还部分计入门店当月净利润。)”的办法执行。 4.3.2 库存盘点罚则 (1)在盘点过程中,盘点人员全员应参予,对玩忽职守、隐瞒事实、不遵从盘点程序、表现恶劣者予以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2)盘点采取见货盘货形式,门店店长、物流中心负责人及所有员工对责任范围内的未转单商品、配送差异商品应当在盘点日前处理完毕,修订库存之后,因未转单、配送差异原因等造成的商品信息不符,财务不予以调账(盘点日到货差异除外)。 (3)盘点人员本着真实性原则对责任范围内的商品予以全部盘点,并且真实填列盘点表内容,初盘完毕,盘点表必须有初盘人员签字确认,《盘点表》如有涂改,盘点人须在涂改处签名。修订库存之后,因为漏盘、多盘、错盘、虚盘等原因造成的库存差异,考核责任人员10元/单品。 (4)盘点录入人员根据《盘点表》中相关数据,进行盘点录入工作。录入完毕必须在盘点表上标记已录入,并签名确认。修订库之后,因为错输、漏输、多输、少输等原因造成的库存差异,考核责任人(盘点录入人员)10元/单品。 (5)盘点后,总部各部门在巡店中发现商品丢失未盘亏、盈余商品未按实盘盈

公司存货管理办法.doc

公司存货管理办法 xx公司存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存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如实反映各类存货的购入、消耗、结存,促使各类存货合理供应、储存和节约使用,加速资金周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参照《xx集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货管理办法(试行)》(xx 集团办〔2019〕31号)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存货,是指各单位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通常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存货、低值易耗品及其他存货。 第三条本办法涉及的有关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存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模式,财务部门、实物归口管理部门与使用保管部门分工配合,确

保存货安全,以销定产,优化库存管理,避免积压。 第六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存货管理的职能,包括价值管理、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等进行合理界定,明确岗位职责,配备相应的管理岗位和人员;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实物与价值协同管理的机制,对存货从计划、采购、验收、入库保管、领用(消耗)、库存及盘点到财务结算与核算的整个存货流转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公司成立存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公司领导(分管财务工作)成员单位:财务部、企业管理部、物资供应公司、总调度室、后勤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财务部。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是存货价值的反映和监督管理责任部门,职责如下: 负责制订存货管理办法; 负责存货核算业务,如实反映存货增减变动和减值准备计提情况,提升资源配置效能; 配合实物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定期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根据盘点结果及时进行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根据实物状况做减值测试。 第九条企业管理部是库存物资的管理部门,职责如下: 负责监督指导存货物资实物管理单位做好库存物资管理,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组织存货物资实物管理单位做好库存物资控制,做好库存结构分析和账龄分析,合理控制库存额度;

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治理方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存货的取得 第三章存货的发出 第四章存货盘点制度 第五章存货的期末计价 第六章存货的收发手续 第七章存货的核算 第八章存货的盘存及清查 第九章附则 存货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存货是企业的重要物资,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不断流淌的过程中,相关于固定资产具有鲜亮的流淌性,为了使存货具有合理库存,减少存货损失,提高存货质量,规范存货治理,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存货的确认:存货的确认标准是企业对其是否具有所有权。凡在盘存日,所有权属于企业的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均应作为企业的存货;反之,凡是所有权不属于企业的物品,即

使存放于企业,也不应作为企业的存货。需要讲明的是在途物资,关于企业已收到但尚未收到对方结算发票的物资及企业已确认购进而尚未到达的物资,企业应作为存货处理;关于按销售合同的规定将商品所有权上的要紧风险和酬劳转移给买方并已确认销售,而尚未发送给买方的商品,企业不再将其作为存货。 第三条存货的范围: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供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产成品、半成品、托付加工材料、托付加工物资、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章存货的取得 第四条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l.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选择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按照进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

公司存货盘点管理制度【新版】

公司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公司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公司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与有关定义 2.1 适用范围 2.1.1 本制度规范了存货盘点工作的方法、程序、要求及责任。 2.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存货、车间存货、外协存货的清查盘点。 2.2 有关定义

2.2.1 仓库存货盘点:对所有存放公司物资的仓库(包括在外库房)中存货的盘点,如原材料、燃料、辅料、外购件、自制件、产成品等的盘点。 2.2.2 在制品盘点:各部门已从库房办理领料手续或尚未办理完工入库手续的所有在制品(在建工程),包括滞留在车间、工地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 2.2.3 外协件存货盘点:对已经发到外协单位尚未回司的产品的盘点。 2.2.4 自盘:存货管理部门仓管人员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2.2.5 复盘:仓库主管或材料主管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2.2.6 抽盘:财务部对自盘的结果进行的复核和抽查盘点。 3职责分工 3.1 财务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存货盘点工作。包括

发布盘点通知、监督盘点过程、抽查复核盘点结果、发布盘点工作考核通报,根据公司领导的批复意见对盘点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3.2 存货管理部门负责盘点的具体实施、确认、统计、上报工作。 4盘点时间 4.1 自盘:每月23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4.2 复盘:每季度末月25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4.3 抽盘:每季度末月的30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财务部拟定《盘点计划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于盘点日一周前发各有关部门。 4.4 财务部每季度应至少安排一次不定期盘点,具体工作由财务部负责拟定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卡、物相符率或账、卡相符率或账、卡、物相符率。

财务制度-存货管理办法

存货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存货的取得 第三章存货的发出 第四章存货盘点制度 第五章存货的期末计价 第六章存货的收发手续 第七章存货的核算 第八章存货的盘存及清查 第九章附则 存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存货是企业的重要物资,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不断流动的过程中,相对于固定资产具有鲜明的流动性,为了使存货具有合理库存,减少存货损失,提高存货质量,规范存货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货的确认:存货的确认标准是企业对其是否具有所有权。凡在盘存日,所有权属于企业的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均应作为企业的存货;反之,凡是所有权不属于企业的物品,即使存放于企业,也不应作为企业的存货。需要说明的是在途物资,对于企业已收到但尚未收到对方结算发票的物资及企业已确认购进而尚未到达的物资,企业应作为存货处理;对于按销售合同的规定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并已确认销售,而尚未发送给买方的商品,企业不再将其作为存货。 第三条存货的范围: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供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产成品、半成品、委托加工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章存货的取得 第四条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l.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按照进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自制的存货,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加工的商品,以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事业单位存货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五金配件等。 公司代销、代管存货,委托加工、代修存货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一)物资入库和出库经办者与审批者应分离; (二)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应分离; (三)审批发料的计划员与存货保管员相分离; (四)存货盘点应由保管、记账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他

人员共同进行; (五)若某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第四条职责分工: (一)仓储处负责办理物资的验收入库、存储保管和物资出库业务,审核相关表单并及时录入系统,妥善保管所有存货收发凭证并装订成册,定期盘点库存物资,保证库存物资达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二)财务管理部负责存货核算业务及对相关存货管理的监督; (三)客服处负责成品发货、销售退换货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 (四)采购部负责外购品入库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和报账、付款事宜; (五)质量控制处负责相关物资出入库的质量检测事宜。第五条公司对存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

XX公司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公司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公司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公司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与有关定义 2.1 适用范围 2.1.1 本制度规范了存货盘点工作的方法、程序、要求及责任。 2.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存货、车间存货、外协存货的清查盘点。 2.2 有关定义 2.2.1仓库存货盘点:对所有存放公司物资的仓库(包括在外库房)中存货的盘点,如原材料、燃料、辅料、外购件、自制件、产成品等的盘点。 2.2.2 在制品盘点:各部门已从库房办理领料手续或尚未办理完工入库手续的所有在制品(在建工程),包括滞留在车间、工地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 2.2.3 外协件存货盘点:对已经发到外协单位尚未回司的产品的盘点。 2.2.4 自盘:存货管理部门仓管人员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2.2.5 复盘:仓库主管或材料主管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2.2.6 抽盘:财务部对自盘的结果进行的复核和抽查盘点。 3 职责分工 3.1 财务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存货盘点工作。包括发布盘点通知、监督盘点过程、抽查复核盘点结果、发布盘点工作考核通报,根据公司领导的批复意见对盘点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3.2 存货管理部门负责盘点的具体实施、确认、统计、上报工作。 4 盘点时间 4.1 自盘:每月23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4.2 复盘:每季度末月25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公司盘点管理办法

车间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车间存货管理,保障存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存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存货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公司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与有关定义 2.1 适用范围 1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间存货的清查盘点。 2.2 有关定义 a) 自盘:车间组织人员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b) 复盘:综合统计组织人员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3 职责分工 2 1 2 3 3.1 综合统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存货盘点工作。包括发布盘 点通知、监督盘点过程、抽查复核盘点结果、发布盘点工作考核通报。 3.2 各车间负责盘点的具体实施、确认、统计、上报工作。 4 盘点时间 4 4.1 自盘:每月26日定为月例行盘点日,节假日顺延。除特殊情 况不再另行通知。 4.2 复盘:每月综合统计在车间自盘结束当日及时组织人员对其 中一个车间进行复盘,原则上各车间轮流执行。 4.3 综合统计每季度应至少安排一次不定期盘点,重点检查账、 卡、物相符率。 5 盘点方法 5

5.1 盘点过程中,对于价值较大的外购件、自制件、自制半成 品、产成品必须采用实地清点盘点法,对于价值小、数量大、不便逐一清点的存货可采用抽样盘点法和估算法。 6 盘点要求 6 6.1 盘点前各车间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 存货,并粘贴好物料标识卡。 6.2 盘点人员必须认真、准确对盘点物品进行清点、称量,如实 填报盘点结果,真实反映资产结存状况,严禁弄虚作假,盘点报表填报要求数据准确、字迹清楚。 6.3 盘点时应先清点或称量实物,后对《物料标识卡》,再填 《盘点表》核对账面数,盘点时发现物、卡、账不符,实物保管人员负责核实、查明原因。 6.4 复盘时物料管理人员需认真回答复盘人员提出的问题,并说 明实物出现盈亏、残损的原因,由复盘人员记录在案,当场未查实的问题则按。 7.1.e办理。 6.5 各类存货的账、物、卡相符率要求为100%。 7 盘点程序 7 7.1 自盘 a) 各车间统计员在盘点日打印《盘点表》分发给盘点人员。 b) 盘点人员按照《盘点表》所列物料清单进行盘点,盘点完后签 字确认交统计员。 c) 统计人员核对盘点结果是否与统计表结存数量相符,如不符, 则同物料管理人员查找不符原因,直至查清原因为止。 d) 统计员将核对后的《盘点表》签字确认后交车间主任审核签 字,在盘点日后2个工作日内交综合统计。 e) 统计员对盘点确认的差异物料填写《盘点盈亏报告》交车间主 任审核签字。在盘点日后2个工作日内交综合统计。 7.2 复盘 a) 复盘人员在车间物料管理人员的陪同下进入盘点区域进行实物 盘点。 b) 复盘可采用100%复盘,也可采用抽盘,但复盘比例不得低于 物料种类的50%。

企业存货管理制度

企业存货管理制度 1

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采购、耗用、销售与核算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 第三条存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一)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四条存货的范围的确认,以公司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凡在盘存日,法定所有权属于公司的一切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作为公司的存货。 第五条存货的分类: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包装物等。 第二章存货的计量 第六条初始计量 存货应当以其成本入账。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它成本。 (一)采购成本 存货的采购成本一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它税金、运输费、装 57

卸费、保险费以及其它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 (二)加工成本 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1.公司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选择分配方法。可选用的分配方法一般有按生产工人工资、按生产工人工时、按机器工时、按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按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动力、生产工人工资及福利费之和)、按产成品产量等。 2.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如果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如联产品、主产品和副产品,而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则这些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联产品的加工成本可选用的分配方法一般有售价法、实物数量法等。在分配主产品和副产品的加工成本时,一般先确定副产品的加工成本,将其差额确定为主产品的加工成本。 (三)其它成本 其它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当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它支出,如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设计费用等。 第七条下列费用不应当包括在存货成本中,而应当在其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二)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须的 58

公司库存盘点管理制度

公司库存盘点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毛料仓库的各类原材料、展厅内的衣 服产成品、办公用品等。 (三)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1)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应分离; (2)审批发料的计划员与存货保管员相分离; (3)存货盘点应由会计、出纳及仓管等人员共同进行; (4)若某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二、岗位分工与授权 (一)职责分工。 (1)仓库管理员负责办理物资的验收入库、存储保管和物资出库业务,审核相关表单并及时于次日的上午10点前递交到财务部,仓库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所有存货收发凭证并装订成册,定期盘点库存物资,保证库存物资达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2)财务部负责存货进仓与出仓的核算业务及对相关存货管理的监督,及时把仓库管理员提交的进仓单、出仓单核对并录入ERP系统;(3)采购部负责外购品入库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和报账、付款事宜; (4)质量控制处(可修改)负责相关物资出入库的质量检测事宜。(二)各部门领用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消耗性库存物资需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领用与本部门职责无关的库存物资或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如风扇、座椅、电脑等)需要在人事部进行登记,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才有权批准领用该库存物资。 (三)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决定权由公司仓储部门与财务部门行使,并报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的分管领导和财务主管、总经理审核批准。库存物资的变质老化、报废毁损的处理决定权由公司仓管部、财务部及采购行使,并报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的领导和财务主管、总经理审核批准,根据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进行会计核算。 三、请购、采购、验收与保管 (一)公司的原材料请购采购业务的执行,由采购部根据销售部下达的原料需求计划进行采购。对于原材料的采购需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销售主管及总经理的批准。 第九条仓储处、采购部分别对入库原材及产品的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等方面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采购要求。

某集团公司企业内控精细化管理流程和制度汇编(全套)_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汇编1.doc

某集团公司企业内控精细化管理流程和制度汇编(全套)_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汇编1 XXXX集团公司 公司内控精细化管理流程和制度汇编 XXXXXXXX有限公司 2011年1月 目 录 第1 章公司内部控制——资金 1. 1 资金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控制 1.1.1 资金管理风险 1.1.2 资金管理关键环节控制 1.2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1.2.1 资金管理岗位设置 1.2.2 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 1.2.3 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

1.3 现金和银行存款控制 1.3.1 现金收支控制流程 1.3.2 现金清查处理流程 1.3.3 备用金支付控制流程 1.3.4 现金管理控制制度 1.3.5 银行存款控制流程 1.3.6 银行存款控制制度 1.4 票据和印章管理 1.4.1 票据管理规范 1.4.2 印章管理制度 1 第2 章公司内部控制——采购2.1 采购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控制2.1.1 采购管理风险 2.1.2 采购管理关键环节控制 2.2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2.2.1 采购管理岗位设置

2.2.2 采购授权审批制度2.3 请购与审批控制2. 3.1 采购计划编制流程2.3.2 采购申请审批流程2.3.3 采购申请审批制度2.3.4 采购预算管理制度2.4 采购与验收控制2. 4.1 采购询价比价流程2.4.2 供应商选择流程2.4.3 供应商评定流程2.4.4 购货合同签订流程2.4.5 采购验收控制流程2.4.6 采购控制制度 2.4.7 验收管理制度 2.5 付款控制 2.5.1 付款审批流程 2.5.2 退货管理流程

2.5.3 付款控制制度 2.5.4 退货管理制度 2.5.5 应付账款管理制度 第3 章公司内部控制——存货3.1 存货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3.1.1 存货管理风险 3.1.2 存货管理关键环节控制3.2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3.2.1 存货管理岗位设置 3.2.2 存货授权审批制度 3.3 验收与保管控制 3.3.1 存货采购管理流程 3.3.2 存货采购控制制度 3.4 验收与保管控制 3.4.1 外购存货验收流程 3.4.2 自制存货验收流程 3.4.3 存货储存管理制度

公司库存盘点管理办法

公司库存盘点管理 办法

Xx公司库存盘点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库存盘点程序,确保公司各类矿石、精粉、库存物资的安全和完整,为下阶段采购、生产、销售、成本核算提供事实依据,根据公司《库存材料管理规定》、《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总部及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库存盘点具体包括矿石、精粉、块矿、合质金、药剂、标准件、备品备件、各类生产性物资、固定资产等。 盘点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生产技术部、计划考核部、财务部、审计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盘点工作进行定期或专项检查、抽盘,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分子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盘点组织工作。负责召开盘点工作会议,组织盘点,编制盘点总结报告,对盘点盈亏情况进行审核和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协助生产管理部门做好盘点管理工

作,负责对盘盈盘亏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同时报公司相关业务部室备案。 第七条分子公司办公室、坑口、选厂、供销科、原料科、分厂车间等相关科室负责本部门的盘点工作,并配合协助生产管理部门做好盘点工作。 第八条分子公司成立盘点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副经理担任。 盘点负责人:由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负责督导盘点工作的实施及异常事项的处理。 盘点人:由生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被盘点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担任,负责现场计量工作。 协助人员:由被盘点部门指派,负责盘点过程中的物资搬运及整理工作。 盘点时间要求 第九条仓库物资、库存矿石、精粉等产品盘点,每月最后一天进行一次小盘点,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最后一天进行一次大盘点。 第十条固定资产盘点,每半年一次。 第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盘点时间,必须请示盘点主管经理批准,不得私自更改盘点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业务部门联合抽盘,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

库存管理制度

库存商品管理制度 签发人: 为确保公司仓库库存商品帐务清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明确商品管理责任,加强商品安全,防止商品损失,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库存商品管理范围: 包含存放在仓库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五金材料及辅助材料、门店样品、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借出商品、返厂维修或换货商品等无实物但商品所有权属于公司的蓝字未达帐商品;已办理退厂手续并下库尚未运输的商品,顾客已交款尚未提货或送货商品、寄放商品等有实物但所有权不属于公司的红字未达帐商品。 ◆<二> 库存商品管理的要求: 1、库存商品是公司重要的流动资产,各部门各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商品进销存的所有业务流程和《商品验收入库和退厂制度》、《盘点制度》等相关制度,凡涉及库存流转的所有单据必须按《商品验收入库和退厂制度》的要求签名和盖章。同时必须确保单据流(信息流)和物流同步,让信息系统反映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便于业务部门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发现信息流和物流不同步,导致盘点差错、商品短少,与供应商帐务不符,除全额赔偿损失外,根据情况,对直接经办人和直接上级给予相应处分。 2、凡仓库必须对所有商品(包括暂存商品)建立仓库卡片帐,仓库保管员对商品的进出认真登记,以动态地、准确地反映仓库实物的变化情况。 3、凡我公司作为促销送给顾客的赠品,一律按赠品流程进行管理,仓库

和门店视同商品进行保管,承担实物保管责任,不得随意发放赠品。盘点时,赠品单独编制盘点表,并在盘点表上注明“赠品”字样。对私分、瓜分赠品的人员给予开除处分。 4、未经领导批准,任何部门、任何人员无权私自将公司商品私自借给他单位、个人或将商品借给公司内部部门或员工使用。未经最后一道环节审批,任何部门、任何人无权私自将公司有问题商品变卖处置,否则视同挪用公司资产处理,除追究经济责任外,对直接经办人给予开除处分,直接上级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5、仓库存放的商品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设置卡片帐。入库时按供应商送货单的品名、规格、型号验收实际数量,如有质量要求,应会同质检部门验收货物质量,对不合格的货物停止入库并向上级领导报告,等候上级指令处理,出库时按领料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准确发放货物。 6、仓管员必须建立仓库库存进销存明细帐,要求对所有商品入库出库的品名、型号、数量、单价及时登记明细帐,以方便查询和核对。 7、仓库所有的货物出入库必须有单据支持,仓管员应于当日下班前根据单据登记进销存明细帐,如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将未入帐的有关单句如收货单、领料单、退料单等于次日上午下班前登记完成 8、盘点前,仓库和门店要认真清理各类在途单据,确保单据流和物流同步,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 对帐管理

公司库存盘点管理办法

整版 P 700 1400 1600 300 4000 150 半版 P 550 1300 1350 300 3500 120 通栏(不足通栏以通栏计) P 450 1100 1150 300 3000 100 杂志广告 8K 700 1400 1500 400 4000 100 杂 Xx公司库存盘点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库存盘点程序,确保公司各类矿石、精粉、库存物资的安全和完整,为下阶段采购、生产、销售、成本核算提供事实依据,根据公司《库存材料管理规定》、《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总部及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库存盘点具体包括矿石、精粉、块矿、合质金、药剂、标准件、备品备件、各类生产性物资、固定资产等。 盘点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生产技术部、计划考核部、财务部、审计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盘点工作进行定期或专项检查、抽盘,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分子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盘点组织工作。负责召开盘点工作会议,组织盘点,编制盘点总结报告,对盘

整版 P 700 1400 1600 300 4000 150 半版 P 550 1300 1350 300 3500 120 通栏(不足通栏以通栏计) P 450 1100 1150 300 3000 100 杂志广告 8K 700 1400 1500 400 4000 100 杂 点盈亏情况进行审核和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协助生产管理部门做好盘点管理工作,负责对盘盈盘亏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同时报公司相关业务部室备案。 第七条分子公司办公室、坑口、选厂、供销科、原料科、分厂车间等相关科室负责本部门的盘点工作,并配合协助生产管理部门做好盘点工作。 第八条分子公司成立盘点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副经理担任。 盘点负责人:由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负责督导盘点工作的实施及异常事项的处理。 盘点人:由生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被盘点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担任,负责现场计量工作。 协助人员:由被盘点部门指派,负责盘点过程中的物资搬运及整理工作。 盘点时间要求 第九条仓库物资、库存矿石、精粉等产品盘点,每月最后一天进行一次小盘点,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最后一天进行一次大盘点。 第十条固定资产盘点,每半年一次。

公司存货管理规定

公司存货管理规定 存货管理规定 存货在公司流动资产中所占的比例最大,而且存放地点分散,接触此项资产的人员较多。加强存货管理,对于保护存货安全,加快周转速度,减少积压,浪费和损失,提高存货运营效率,有着重要的价值意义。 (一)公司应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市场购买状况和商品库存状况,制定年度商品采购计划,并按季,月分解。商品采购业务须履行审批手续,审批程序及采购流程按业务部门采购手册执行。采购人员应在职责范围内按审批意见办理采购业务,特殊情况下无法及时报批的,作个案处理,事后须补办审批手续,以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损失。 (二)商品采购须取得供货方的发票或其他进货凭证(如送货单,发货单等由供应商开具的单据) (三)商品到达后须及时组织进货验收。验收人员应验明品名,数量,品种,规格,质量与发票单据或合同订单所列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查明原因视不同的采购方式作相应处理。未办理入库的商品不得与己入库商品放在一起。 (四)验收合格的商品,保管人员应及时办理入库,在进货发票单据上签名确认后开商品验收入库单。在开据时,应认真细致,并注意核对单价及数量,确定准确的商品单价及数量以开据。开据后应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名确认。 (五)商品验收入库蛋一式三联,一联收货人记帐留存,一联交供货方,财务联连同进货发票单据以及合同订单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根据验收单及有关进货合同订单和发票单据对验收合格的商品办理入帐及货款结算。月未,货到票据未到的商品,应予暂估入库。 (六)总仓的商品配送出库,应在点验无误后,输入电脑,打印商品配送出库单,告知直营店准备收货。总仓人员须在配送单上签名,以示负责。配送单一式三联,由直营店签名确认后,一联总仓记帐留存,一联交直营店验收,财务联交财务部作配送帐务处理。 (七)存货应定期盘点,以便掌握存货结构以及毁损,变质等情况在盘点的过程中,需在店长的监督下由仓储进行盘点,参盘人员应认真,细致,负责地做好盘点工作。核对无误的盘点数据应及时输入电脑。 感谢您的阅读!

公司库存盘点管理办法

Xx公司库存盘点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库存盘点程序,确保公司各类矿石、精粉、库存物资的安全和完整,为下阶段采购、生产、销售、成本核算提供事实依据,根据公司《库存材料管理规定》、《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总部及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库存盘点具体包括矿石、精粉、块矿、合质金、药剂、标准件、备品备件、各类生产性物资、固定资产等。 盘点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生产技术部、计划考核部、财务部、审计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盘点工作进行定期或专项检查、抽盘,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分子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盘点组织工作。负责召开盘点工作会议,组织盘点,编制盘点总结报告,对盘点盈亏情况进行审核和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协助生产管理部门做好盘点管理工作,负责对盘盈盘亏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同时报公司相关业务部室备案。 第七条分子公司办公室、坑口、选厂、供销科、原料科、分厂车间等相关科室负责本部门的盘点工作,并配合协助生产管理部门做好盘点工作。 第八条分子公司成立盘点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副经理担任。 盘点负责人:由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负责督导盘点工作的实施及异常事项的处理。 盘点人:由生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被盘点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担任,负责现场计量工作。 协助人员:由被盘点部门指派,负责盘点过程中的物资搬运及整理工作。 盘点时间要求 第九条仓库物资、库存矿石、精粉等产品盘点,每月最后一天进行一次小盘点,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最后一天进行一次大盘点。 第十条固定资产盘点,每半年一次。 第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盘点时间,必须请示盘点主管经理批准,不得私自更改盘点时间。

机械制造企业存货管理制度范文

机械制造企业存货管理制度 1总则 1.1公司的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由各种方式形成的物资,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外协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上述物资,凡产权已属于公司,则不论其存放何处,均应纳人公司的存货管理。 1.2公司存货管理的领导机构为由分管财务副总、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各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物料管理委员会。 1.3公司物料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制定物料管理制度,制定和修订各种物料的消耗定额,审批各职能部门制订的年度、季度和月度物料采购和生产计划,并负责计划执行情况和业绩考核。各职能部门必须健全各项原始记录,加强定额管理,严格计量验收和清查盘点制度,做好物料管理工作。 2存货管理的职能部门和相关凭证

2.1存货管理中使用的凭证和适用的范围如下表: 2.1.1存货增加使用凭证 2.1.2存货减少使用凭证 3存货的计价 3.1增加存货的计价方法 公司增加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为便于管理和核算,适应公司存货进出频繁特点,部门存货可采用计划价格核算。但在每期期末必须用成本差异将计划价格调整为实际成本。 3.1.1各种方式增加的存货,其价格组成: 3.1.1.1外购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外购商品、外协件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分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等计价。 上述物资中如属国外进口的,还应包括进口关税、消费税和有关进口费用。 421 / 10

3.1.1.2 各部门自行制造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按照实际制造成本计价。 3.1.1.3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外协作件等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实际成本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组成。 3.1.1.4 投资者投入本公司的存货,必须经过具有评估资格部门评估确认,按照评估确认价值计价,或者按照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3.1.1.5 盘盈的各种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 3.1 下列存货按照计划价格进行日常管理: a 全部原材料; b 低值易耗品中的工具、自制工具; c 全部自制半成品、成零件。 上述存货计划价格由公司财务部门会同各该存货管理部门制订和修订。采用计划价格核算的存货,其计划价格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按照大类单独核算。 3.2 领用或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存货的领用或发出采用不同的计 价方法。 3.2.1 按照实际成本计价的存货,除低值易耗品中的办公用品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其余的存货在领用或发出时,均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2.2 采用计划价格核算的存货,其计划价格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在存货领用或发出时,采用上月材料成本差异额结转差异。 公司的自制半成品一般提前30 天左右备齐,因而当月领用或发出的自制半成品将负担上月末结存的全部材料成本差异额,而本月生产的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与计划价格的差异全部由本月库存的自制半成品承担。 4 存货的日常管理 4.1 存货日常管理的依据: 4.1.1 与产品生产有关的存货日常管理的凭据是产品材料消耗定额;与企业经营有关存货日常管理的依据是实际需求量。 产品材料消耗定额由工艺部门制订。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存货的实际需求量,如办公用品、办公用具、低值易耗品等按企业制订标准发放,对超计划的需求由实际需求部门提出申请计划,由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门监督执行。 4.1.2 公司存货的日常管理,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职能部门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存货分类设库进行管理。

存货盘点管理制度57162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公司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存货管理事务处理有据可依,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为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准确的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产品等。 3.职责 3.1财务部:负责盘点组织工作:发布盘点通知、组织召开盘点动员会及总结会,进行盘点奖罚;负责对盘点抽查、对盘点盈亏调整的审核;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存货进行稽核、抽检。 3.2物料部(仓库):负责所管辖物料盘点工作;盘点表提交、差异原因分析工作。 3.3生产部(注塑、电镀、涂装、装配车间、半成品):负责车间管辖物料盘点工作;车间不良品物料的盘点工作,盘点表提交、差异原因分析工作。 3.4物料部(采购):负责盘点存在于外协厂家的本厂物料;实物已发货,但是我单位还没有开具发票的那部分在盘点时单独注明。(因公司无本项业务本行删除) 3.4市场部:负责外库库存的盘点,盘点表提交、差异原因分析工作。 3.5技术部:负责研发试验的物料盘点,盘点表提交、差异原因分析工作。 3.6相关部门领导,总经理:负责盘点差异的签字确认和盈亏调整的审批工作。 3.7财务部成本会计:负责依据《盘点盈亏调整审批表》对盘点盈亏在系统中做调整。

4.盘点方式、方法 4.1盘点方式:以静态盘点(即停产)为主,动态盘点(即不停产)为辅;自盘与抽盘相结合。 4.2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和抽样盘点相结合;点数与称重相结合。 4.3每月盘点尽可能采取静态盘点,以自盘为主、抽盘为辅的方式进行。 4.4半年度、年终盘点必须采取静态盘点。 4.5外协加工件盘点: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与财务人员共同确定盘点方法,单独清点。 5.盘点前准备工作:(综合评分55分) 5.1财务部向各部门发出盘点通知。半年度、年终盘点,财务部组织召开盘点动员会。 5.2各相关部门接到《盘点通知》后在盘点前2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部门内部盘点会议,做好各项盘点前准备工作。(考核分3分) 5.3按照盘点通知要求的时间停止供应商所供物料的系统收货,在此期间送来的物料应单独存放,做好标识,与其他物料区分开,不列入盘点范围,但需要准备好相关物料接收单据,以备核实。(考核分5分) 5.4盘点前已接收的物料要求在盘点前全部做系统收货,特殊情况下已办理物料接收手续但还没有进行系统收货的,这类物料应品应置于收货待检区,并做好标识,不列入盘点范围,但需要准备好相关物料接收单据,以备核实。(考核分15分) 5.5财务确定盘点关账时点,关账前发生的单据必须全部入账,关账后发生的物流转的单据待盘点结束后入账至下个月;(考核分10分) 5.6 积压物资盘点前予以区开,并做好标识;(考核分3分) 5.7盘点前要求生产车间进行物料清理,并对现场进行整理整顿,半成品应存放在规定的区域,并做好标识,以便单独清点;(考核分5分) 5.8存放在车间外部的物料,如车间走廊上的零散物料,在盘点前都要做好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物料所属单位,物料号、物料名称及数量。(考核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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