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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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的简介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的简介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以下简称联名卡)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合作发行,以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目的,以信息网络为技术基础的银行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每张联名卡均配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用于记载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提取、计息等业务明细,职工可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自行打印已发生的业务明细。

联名卡具有下列住房公积金业务功能: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凭此卡可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任意一台ATM机、自助终端查询机上查询到以下5项内容: (1)月汇缴额;

(2)本年汇缴累计;

(3)本年补缴累计;

(4)本年提取累计;

( 5)当前余额。

除此5项内容外,使用自助终端查询机还可查询到近一年的业务明细。

(二)住房公积金定向提取:为确保资金安全,联名卡将作

为唯一的提取资金接受卡。办卡成功后,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时,银行直接将公积金转入联名卡中。

此外,联名卡还具有普通龙卡储蓄卡的所有功能,可以

(1)消费、转账、查询、存取款;

(2)各种代收代付业务:如代发工资,代缴电话费,事业单位代收水电费、医药费等。

首次办理联名卡不收取任何费用,并且免收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以后因损坏、丢失等原因需换卡的,按有关规定收取补办卡手续费。

关于联名卡挂失及补办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联名卡挂失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到银行网点储蓄柜台办理,按规定收取手续费;

(二)因联名卡损毁、磁条销磁的,须办理同卡号换卡;

(三)因联名卡丢失而补卡的,新卡卡号与旧卡不同;

(四)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联名卡作为一般储蓄卡仍可继续使用;

(五)一人一卡,不得重复办理。

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 录入:www https://www.360docs.net/doc/e710412120.html, 2011-9-14 人气:245372 项目内容 贷款 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首付款加贷款金额等于所购房产总价款; 3、申请贷款前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其它债务。 所需 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果有共有人,同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 4、借款人结(离)婚证复印件2份。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 6、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7、《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 8、《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 10、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注:①上述1-7项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同时提供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户口本复印件需含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结婚的或离婚后未再婚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所有复印件使用A4纸;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需同时到场。②所购房产在郑东新区的,需提供《郑州市郑东新区房地产个贷抵押档案袋》、《郑东新区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③借款人或配偶为非市中心公积金缴存户的,由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未贷款证明(公积金贷

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通知

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通知 公司各员工: 结合国家福利政策,公司本着福利关怀的初衷,在各位员工入职后,公司已为各员工缴纳社会公积金。因之前有很多员工没有开过公积金帐户,因此存在很多员工没有公积金联名卡的情况,鉴于在日后员工的自我公积金帐户使用及管理的便利性,特此通知,各员工如没有办理过联名卡,请尽快到就近相关银行进行办理。 以下是相关说明,请详尽阅读,并根据个人情况进行办理: 1、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介绍及用途: 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下简称“联名卡”)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要求,联合商业银行发放的多功能银行卡,同时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给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具有银行卡的所有金融功能,并具备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联名卡账户等住房公积金服务功能。 2、办理说明: 关于公积金联名卡已电话与多家银行确认,公司办理需要时间较长,至少要1-3个月。个人办理较为方便,最短当日可取。因此为节约时间,请各位员工自行办理!! 当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共八家银行合作发行联名卡。 建设银行部分网点受理联名卡业务(附见1),其余七家银行北京市内所有网点均可受理联名卡业务。

3、办理流程 1)银行选择 个人根据上述表格所述银行就近选择办理。 2)、申请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柜台办理联名卡申请手续,在完整填写好个人信息后,申请人应当明确和银行约定是否需要卡面印制姓名拼音以及是否配发“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3)、银行审核 银行对申请资料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公积金中心比对相关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 对于不能通过审核的,银行会告知其具体原因。 4)、制卡和发卡 对于通过审核并选择卡面上不需要印制姓名拼音的,银行现场制卡并发放给申请人。对于选择卡面印制拼音姓名的申请,银行与申请人另行约定发卡方式与时间。 选择配发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将随联名卡一同发放。对于申请多张联名卡的,只能拥有一个有效账簿。 以上说明,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中心 人事中心 2015年3月13日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用卡指南Word文档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用卡指南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功能介绍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蚌埠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徽商银行蚌埠分行联合发行的黄山借记联名卡,具有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实时提取、委托还贷等功能,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同时为持卡人提供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理财等金融功能,连线作业,实时入帐,不允许透支。 2、卡片申领 联名卡采用实名客户批量发卡方式由缴存单位统一申请、批量办理,职工领卡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卡片到徽商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卡片激活和修改初始密码。 3、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持卡人可在蚌埠徽行辖内营业网点、自助设备查询、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缴存明细。 4、提取住房公积金 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持卡人须指定联名卡作为住房公积金提取帐户,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转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 如果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持卡人同时有在蚌埠徽行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可将本联名卡帐户作为还贷账户。在我市公积金中心开展委托提取划转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后,公积金中心根据和借款人签订的委托协议,按照上月公积金个人贷款实际还款本息,从公积金中心在徽行开设的存款户批量划出一定金额转入借款人公积金联名卡中,用于还款。 6、挂失补卡 缴存职工遗失联名卡后,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所在缴存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载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公积金缴存单位账号、公积金个人账号并加盖公章)到蚌埠徽行指定的所属发卡机构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和补发新卡。缴存职工不能及时办理书面挂失手续的,可先通过徽商银行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或下设网点办理口头挂失。 7、费用优惠 黄山公积金联名卡免收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和首次工本费,短信通费用。 8、注意事项: 1)联名卡须由职工本人使用,因卡保管不善或将卡交予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2)联名卡使用实行密码管理,即借记卡账户交易、住房公积金查询等都需要验证密码。如密码遗忘,可由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

住房公积金缴存操作流程

缴存办事指南 为推动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制定本服务指南。 一、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与账户设立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一)办理要件 1.国家机关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3.《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授权委托书》; 7.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二)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供要件资料——管理局审核——银行柜员设立单位账户 二、职工个人账户设立 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一)办理要件 1.新设立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两联; 2.已缴存单位新录用职工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联; 3.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人数较多的另需提供电子文档。 (二)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指定银行网点开设个人账户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一)办理单位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1.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地址、经办人等发生变更时,单位提供相关变更文件、新证书(法人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书副本)复印件(并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

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一、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按照以下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首付款提取。职工首次提取时,产权人及配偶可在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或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 (二)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及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累计提取额不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二、提取要件 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统一办理的,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首次提取须提供: 1.《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 3.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须提供首付款发票或全额增值税发票;也可使用含有计税依据的契税完税凭证或加盖开发商财务专用章的首付款收据。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不再提供首付款凭据,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 以后各次提取时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 借款人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二)购买我市行政区域以外新建商品住房的,首次提取须提供: 1.《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 3.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须提供首付款发票或全额增值税发票。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不再提供首付款凭据,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

招行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用户使用手册

北京招行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使用手册 根据《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要求,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您提供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附带对账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是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2、通过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可以实时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具体查询方式如下: (1)持卡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查询机查询; (2)拨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96155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3)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710412120.html,查询; (4)通过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各营业网点、自助银行查询机查询; (5)拨打招商银行电话银行95555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6)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https://www.360docs.net/doc/e710412120.html,查询; 3、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可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各营业网点柜台打印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 4、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具有招商银行一卡通银行卡的所有功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可直接转账至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储蓄账户。 5、您的住房公积金个人登记号是您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中的唯一编号,位于公积金对账簿内页上方,由20位数字组成。 6、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配有密码信封,对账簿设置的住房公积金查询初始密码为住房公积金个人登记号最后六位,遇X左移一位。为保证您个人信息安全,希望您尽快拨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96155,或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710412120.html,,修改初始密码。住房公积金查询密码用于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查询渠道的查询。 谢谢您的合作! (盖章) 二○一二年一月

公积金贷款须知

公积金贷款须知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现在很多单位都为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而住房公积金因政策的调整也能够用来贷款购买商品房!作为一种新型的贷款方式,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注意以下事项:长沙公积金贷款流程基本如下: 一、借款人向担保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夫妻双方(若有共同还贷人,还需提供参与还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原件及复印件3份;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3份;夫妇双方(参与还贷人)的月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占房价4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证明交存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售房单位出具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 二、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含其配偶),须由单位提供单位公积金账号及本人(含其配偶)公积金月缴额(单位在《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申请呈报表上填写并盖章。); 三、确定拟贷款额度,由贷款银行、城市房改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进行审批; 四、审批通过后签订相关合同,办理有关手续。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

在了解长沙公积金贷款流程后,贷款对象的了解同样很重要,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联名卡介绍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介绍 针对学校老师对联名卡的使用存在疑问,现将问题汇总如下,方便了解和查看: 1. 什么是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是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目的,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 如职工已申请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则提取出的公积金直接划到联名卡中。 2. 可以申请联名卡的银行? 当前可以申请联名卡的银行共有四家,不同银行发放的联名卡具有同等效力,职工只能在一家银行办理申领手续,联名卡一经发放将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长期有效,银行和联名卡名称分别是: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 上图为交通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公积金联名卡的发放对象是什么? 向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全部职工发放。 4.联名卡附带的对账簿有什么功能? 可以用于在发卡银行各网点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5.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联名卡吗? 必须办理。 6.职工办理联名卡有什么好处? 1)可以实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信息 2)可以监督单位是否按时足额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 3)可以核对住房公积金余额。 7.通过联名卡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1)持卡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柜台查询; 2)拨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96155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3)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4)持卡在发卡银行北京分行设立的多媒体查询机查询; 5)拨打发卡银行客服热线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6)登录发卡银行网上银行查询。 8.联名卡有密码吗? 有密码。 9.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的初始密码是什么?如何更改?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操作指南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附件一)。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 申请条件: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办理场所: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清册》(附件十); 2、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汇缴 办理要求: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当月缴存人员不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附件十二)、转账支票; 2、当月缴存人员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补缴(不超过12个月) 申请范围: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个人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规定期限(当前12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规定期限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合并计算。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借款人应为房屋买受人(仅限夫妻)其中之一。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亲戚朋友联名购买的,不予受理; (五)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六)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资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借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买卖契约原件; (四)购房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借款人及配偶具有稳定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的证明; (六)借款人及配偶征信报告原件; (七)借款人及配偶印章(1.5×1.5厘米正楷); (八)其他相关资料: 1、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异地贷款提供) 2、用工关系证明、劳动合同(人才代缴职工提供) 3、房地产估价报告原件或房屋税评价值查询单、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提供) 4、其他资料(特殊情况提供) 首付比例、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5%;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应当同时满足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要求。(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一手房以网签购房合同为准;二手房以房屋评估价格和实际成交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一年,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12个月,不含补缴。配偶公积金缴存不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不满12个月、断交、封存、冻结)的,配偶公积金部分不参与计算。 借款人与配偶公积金账户之和大于2万元的按以下公式计算(累计缴存时间≥36个月的,时间系数为1.2; 累计缴存时间<36个月的,时间系数为1):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15倍×缴存时间系数 借款人与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小于2万的:(1)账户余额合计不足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账户余额合计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3)账户余额合计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基数之和的50%。借款人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按其月收入金额计算,需提供可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或完税证明。 贷款期限、利率 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购买二手房的,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不超过30年。 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年龄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女55岁,男60岁)。特殊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或延迟退休的,需提供单位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套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贷款期限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公积金贷款费用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贷款相关费用,如有单位或个人假借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义收取费用,可以向公积金中心举报投诉。 公积金贷款流程图 向银行代理员提出 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申请人银行 指导填写相关表 格审核贷款资料 担保公司 审核资料 审批贷款 公积金中心 办理担保手续出具 担保办结通知书 抵押登记 公积金中心 银行 通知银行划拨贷款资金 售房单位发放贷款 申请人银行担保公司 公积金中心银行 银行 售房单位 向银行代理员提出 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核查项目、资料后确定贷款金额及年限 进行贷款调查录机 并签订组合贷款资料 审批公积 金贷款部分 办理担保手续出具 担保办结通知书 办理抵押登记 公积金中心 审批商业贷款、提交商业放款申请 公积金放款申请 通知银行划拨资金 发放公积金贷款资金 发放商业贷款资金 买卖双方房产交易大厅 评估公司 公积金中心或银行银行 签订网签合同 办理资金监管手续 咨询 符合公积金 贷款条件的 评估房屋 出评估报告 填写贷款资料、签订贷款合同 公积金中心 担保公司贷款审批 公积金中心 办理担保手续出具 担保办结通知书 划拨贷款资金 至资金监管账户 担保公司房产管理部门 房产过户 抵押登记 过户办结 他项权利证明 担保公司售房人 划拨总房款 公 积 金 贷 款 流 程 二 手 房 公 积 金 贷 款 流 程 组 合 贷 款 流 程 通知贷款银行

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通知

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通知 各位老师: 据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安排,近期为我校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现就办卡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人员范围为持身份证、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在职教职工。其中,在职事业编 制教职工4月办理,劳动合同制职工5月办理。 2、请各位老师准备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等比例、A4纸,并在空白处注明“仅限办 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使用”),到院(系、所、中心)财务办理。 3、关于办理联名卡的要求和使用说明,详情见《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相关事项 说明》。 4、办理时间4月26日-5月7日 5、请本人到财务办公室签字, 工学院财务 2012年4月 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相关事项说明 校内各单位: 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下简称“联名卡”)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要求,发放给职工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各缴存单位不应拒绝为职工办理联名卡。根据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安排,近期为我校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教职工办理联名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卡职工范围 “联名卡”向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全部职工发放。我校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教职工(含事业编制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均应办理。 一个职工只能办理一张“联名卡”,职工在原单位办理了“联名卡”,公积金转入我校后仍然有效,不能再次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相关信息和功能 “联名卡”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要求,联合商业银行发放的多功能银行储蓄卡,同时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给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具有普通银行储蓄卡的所有金融功能,并具备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等住房公积金服务功能。联名卡免收年费及小额账户管理费。一经发放将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长期有效。详见《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政策问答》。(https://www.360docs.net/doc/e710412120.html,/lmkzl/)

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烟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市住房制度改革,支持职工个人购买自用住房,加快住房商品化进程,不断规范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贷款通则》和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建委文件(济银发[2000]18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有价证券质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第三条住房资金管理机构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委托承办房改金融业务的国有银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具体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住房资金管理机构不得自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第四条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协议,并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贷款的条件 第五条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相当于购买、建造、维修自住住房费用的20%以上的自筹资金(不含住房公积金);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职工所在单位或贷款银行认可的第三人同意为其提供保证方式担保; (五)同意出具有全部产权的房产证作抵押并办理住房保险,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在住房未竣工交付使用前,借款人未领到房产权证书交给贷款银行收押的,应由售房单位提供保证方式的担保; (六)借款人单位必须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间断3个月的不予办理)。 第六条借款人应向住房资金管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件(指申请人、配偶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薄等)复印件2份。 (二)申请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2份。 (三)售房单位的售房许可证、营业执照、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各2份。 (四)抵押物或质押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

交通银行公积金联名卡使用说明[修改版]

2015/10/17 北京市公积金联名卡使用说明

北京市公积金联名卡使用说明 办理 1、银行只受理个人办理公积金联名卡 2、个人可带身份证原件去交通银行任一网点进行办理。 1、公积金缴存人何时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将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7)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 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职工发生上述1、5、6、7、8情形的,职工配偶可同时提取其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限定职工所购房的区域范围,只要是购建自住住房,无论是在京还是在外地,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不影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2、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突发事件”具体范围是什么? 一是指重大疾病,包括: (1)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2)恶性肿瘤;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慢性重型肝炎; (5)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6)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7)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

(8)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9)主动脉手术; (10)其他重大疾病。 二是指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 3、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手续有哪些? (1)原则上采取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方式。对于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提取方式,只需提供职工本人在管理中心指定范围内的储蓄卡(折)中任一种卡(折)的账号即可。 (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须由单位办理,职工只需将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即可。 (3)一般情况下,管理中心将在提取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职工提取的资金划入职工银行结算账户。(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须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次及以后提取,只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4、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5、公积金约定提取的周期有哪些? 目前可选择的提取周期有一月、一季度、半年、一年。 6、什么是约定提取登记? 约定提取登记,是指需要办理约定提取的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提取人信息、提取周期、提取账号等事项。 目前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首先从公积金联名卡用户开始实施,以后随着业务进展情况逐步扩大使用范围。 个人无法自行办理约定提取业务,必须通过所在单位,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到管理部办理。 7、办理约定提取登记应提供哪些材料? 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登记时,在提供提取相关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供由职工本人签字、由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一式两联,第一联交管理部留存,第二联单位留存。 8、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 首次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是自《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中明确的“首次约定提取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公积金相关知识点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非住房消费的提取: (一)、离、退休职工的提取: 1、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职工离、退休证或上级人事劳动保障机关已批准离、退休的证明材料(看原件留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或其他不需要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男60周岁,女50周岁; 3、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1、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新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批表及复印件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出境定居的提取: 1、提供户口注销证明(销户原因应为出境定居)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身份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取: 1、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调令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取: 1、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或当年与单位解除合同的红头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未就业证明(档案存放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或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布死亡的提取: 1、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有效法律文书及复印件一份; 2、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注:死亡人如无合法继承人的,不予提取。 二、住房消费的提取: (一)、购买新商品房的提取: 1、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同自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提供不低于购房款30%的预付款收据或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最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问答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问 答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问答 1.什么是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答: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是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目的,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 2.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发放对象是什么? 答: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将向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全部职工发放。为保证发放的正确性,目前除以下职工外,其余职工均可办理: 1)多账户职工需进行账户合并后办理; 2)职工身份证号重复的,需进行更正后办理; 3)职工账户处于集中封存期间的,需转入新单位后,由新单位为职工办理。 3.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附带的对账簿有什么功能? 答:可以用于在发卡银行各网点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 4.办理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如果以后在京内发生工作调动,还需要在新单位重新办卡吗? 答:不必重新办卡。因为职工在京内调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等,其住房公积金个人登记号都不会随之变更。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登记号制作的,只要个人登记号不变仍可继续查询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信息。 5.职工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什么好处? 答:对职工来说,办理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一是可以实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信息;二是可以监督单位是否按时足额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三是可以核对住房公积金余额。 对单位经办人来说,职工办理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就不必再向其咨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关情况,可以大大减少这方面的咨询压力。 7.职工办理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还能用其它账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职工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到账及时、准确、快捷,因此,原则上,职工办理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对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操作指南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附件一)。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 申请条件: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办理场所: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清册》(附件十); 2、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法拉兹·日·阿卜——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收都不可耻。.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住房公积金汇缴 办理要求: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当月缴存人员不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附件十二)、转账支票; 2、当月缴存人员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和制度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和制度 (试行) 第一部分备案 1、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前,要执行房屋开发商项目备案登记制度,各管理部、贷款管理科要明确专人负责 备案登记工作。负责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备案人员”要认真审核房屋开发商以下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③国有土地使用证、④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⑦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⑧房屋明细表、⑨确定 楼幢位置的其它资料等。 2、房屋开发商申请项目备案准入时,备案人员应要求开发企业各提供一个在工行、中行、建行开设的账户。开发企业只同意在一家或二家银行开设账户的,由开发商说明情况,有关科长或管理部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中心分管主任备案。 3、资料审核完毕后,备案人员要到项目现场核实项目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实际开发的项目是否与房屋开发商提供的房屋明细表一致、项目主体结构是否已封顶等内容。 4、备案人员填写《房屋备案审核表》(附件一),签 署审查意见。备案人员对备案情况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5、各管理部备案人员将《房屋备案审核表》报管理部主任签署意见。贷款管理科备案人员将《房屋备案审核表》报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 6、进一步缩短商品房项目备案时限。房屋开发商备案 资料齐全后,备案人员要加强与房屋开发商的联系与协调, 及时约定现场勘察时间,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完成材料审核、现场勘察等工作并作出审核意见,因天气等原因需延期完成现场勘察的,注明原因后顺延。管理部主任或贷款管理科科长要在1个工作日完成备案审核并与房屋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附件二)。贷款开发商保证金比例控制为贷款额的10%,如要低于该比例,要上报中心领导审批。 7、要严格公积金贷款的发放范围,只能对购买商品住房的申请人发放贷款,严禁向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及阁楼等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不符合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一律不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备案: ⑴、证照等资料不齐全的; ⑵、未按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材料的; ⑶、申请备案的楼盘未封顶的; ⑷、协助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骗取公积金、骗贷公积金贷 款并经公积金中心查实的; ⑸、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个人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条件及流程

个人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条件及流程 公积金联名卡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目的,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一、公积金联名卡申领条件 1、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系统中只有一个有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表现为:一个有效身份证件下只有一个有效的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或“封存”状态。); 2、申请人必须持有符合银行要求的身份证件; 3、没有在申领银行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办理公积金联名卡所需材料 单位: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制卡申请清册》、 2、职工身份证、 3、专办员身份证。 个人: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制卡申请清册》、 2、个人身份证、 三、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流程 个人办理流程 1、银行选择 个人根据需要在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在北京地区所有网点办理联名卡申领手续。 2、申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柜台办理联名卡申请手续,在完整填写好个人信息后,申请人应当明确和银行约定是否需要卡面印制姓名拼音以及是否配发“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3、银行审核:银行对申请资料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公积金中心比对相关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不能通过审核的,银行告知其具体原因。 4、制卡和发卡:对于通过审核并选择卡面上不需要印制姓名拼音的,银行

现场制卡并发放给申请人。对于选择卡面印制拼音姓名的申请,银行与申请人另行约定发卡方式与时间。 5、联名卡激活:成功制卡后,持卡人本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按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卡激活操作,确保住房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提取及金融功能正常。 单位办理流程 1、咨询及资料领取 缴存单位通过银行渠道获取申请资料,或到所属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联名卡宣传品以及进行联名卡集体办理相关事宜的咨询。 2、组织职工填表 ①单位组织职工准确、真实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申请表; ②指导职工规范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在一张A4纸上同时复印身份证件的正反面,并保证清晰); ③单位按照所选银行的规定准备其他资料。 3、银行柜台申请 单位向银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资料申请时,还需提供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以及所选银行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4、银行审核 银行对单位所提供的职工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资料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公积金中心比对相关信息是否一致等。 5、制卡和发卡 各银行对通过审核的进行制卡,完成制卡后,银行应采用安全、快捷的方式向职工发放。 6、联名卡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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