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2018〕195号-关于印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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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豫能〔2018〕195号

关于印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煤业公司、研究总院、机关有关部室:《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指引(试行)》已经集团公司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6月19日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

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指引

(试行)

为深刻吸取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坚决打赢安全风险防控攻坚战,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全面提升瓦斯治理管理要求,严格管控技术管理细节,在瓦斯灾害治理方面,除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河南省瓦斯防治“三个十条”等规定外,各单位还要执行以下要求。

一、优化采掘抽工程布置

(一)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相邻经鉴定为非突出的矿井,要以高效防突、“三区配套三超前”为基本原则布置水平、采区、工作面,按照实现“四量”平衡要求进行采掘优化布置,与瓦斯区域治理工作有机结合,明确开采顺序,充分满足瓦斯治理需要。

1.严禁设计“孤岛”工作面;

2.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得设计上山掘进(>8°)。确需上山掘进时,必须制定专项强化防突措施,并按规定实施短掘、防片帮冒顶和炮后延迟进人等预防措施,沿底托煤掘进时须制定措施,加强顶板支护管理,防止巷道片帮冒顶;

3.突出煤层在150m区域范围内,不得布置2个掘进工作

面相向掘进;在300m区域范围内,不得布置采煤与掘进工作面、采煤与采煤工作面相向掘进或回采,避免采动应力集中。

(二)优化底抽巷布置及抽采设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区域防突措施。单一煤层条件下,要以底板岩巷+穿层钻孔抽采+增透措施为基础防突措施,底抽巷能有效控制工作面所有预掘煤层巷道。煤层硬度f<0.8、工作面设计采长大于150m时,应合理设计中间底抽巷;不能施工中间底抽巷的长工作面,煤业公司要对工作面防突措施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论证,由煤业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联合审批。

(三)底抽巷距离煤层8~15m,底抽巷与煤层相错位置、支护形式等设计方面,要充分考虑巷道使用年限,满足工作面区段全煤厚瓦斯抽采需要,直到工作面回采结束;底抽巷巷道断面设计要满足掘进工艺、钻孔施工、巷道通风、冲孔煤粉装运工艺的使用需要,为穿层钻孔高效施工提供安全可靠场地和环境。

(四)底抽巷穿层钻孔控制煤巷两侧的宽度至少不低于各20m。采煤工作面顺层抽采钻孔应斜向切眼方向布置,与巷道夹角75°-90°。

(五)煤层增厚区域必须相应增加钻孔数量及钻孔深度,保证钻孔控制全煤厚,冲孔煤量要均匀,避免出现卸压不均情况,消除抽采及冲孔空白带,充分消突。

(六)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相邻的非突矿井,要按照煤与

瓦斯突出矿井的要求,制定完善系统及相关配套的工作方案,尽快完善矿井各安全生产系统,调整人员结构,培训防突知识,限期达到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管理标准。

二、加强异常信息收集处置工作

(一)集团公司设立安全监控中心,密切关注有重大灾害的重点头面,实时监控瓦斯涌出情况,不定期到现场落实瓦斯灾害信息情况,监督煤业公司对矿井安全生产过程中异常信息的分析与处置工作。

(二)煤业公司、矿井要建立重大灾害异常信息共享会商制度,每天将矿井灾害异常信息在会议上公布,发挥灾害异常信息共享效果。煤业公司有关部门要对“异常信息分析报表”及“重点关注头面分析汇总表”进行认真审查,并应用到日常管理中。

(三)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强化瓦斯地质资料的收集、分析、整理,查明煤层厚度、变化规律、煤质和瓦斯含量及赋存状况,系统收集矿井所有采掘地点的瓦斯资料和地质资料。矿井地测部门和通防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瓦斯地质图修编工作,瓦斯地质图增加煤层埋深等值线和煤厚等值线,在图上标明钻孔异常、瓦斯涌出异常、构造带(断层、褶曲)异常、应力异常等信息,对矿井瓦斯赋存情况进行分区,开展瓦斯防突预测预报工作。

(四)掘进工作面邻近构造复杂带、应力集中带或者煤厚变化带,必须调整钻孔设计,采取强化抽采措施;同时利用穿

层钻孔进行超前探控,为煤巷掘进提供地质保障;地测专业人员须加强监督,及时掌握地质情况异常变化并报送矿井总工程师,抄送一通三防、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五)煤业公司、矿井要制定关键环节跟班写实制度,对于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掘进工作面开工或长期停工后复工时、采掘工作面过异常带、石门揭煤、反风或排瓦斯、打钻出现异常等,煤业公司(区域公司)要会同矿井进行跟班写实,及时分析总结,指导安全生产。

(六)所有现场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煤矿灾害异常信息分析评价处置制度》(河南能源〔2017〕627号),及时掌握现场出现的各类异常信息。发现采掘工作面的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应力集中、响煤炮、打钻顶(卡、喷)钻、瓦斯变化异常、工作面预测或者效果检验时指标超限等明显的突出预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第一时间向矿调度室汇报,相应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

三、强化瓦斯抽采过程管理

(一)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层硬度系数小于0.8的顺层钻孔及松软突出煤层穿层抽采钻孔,必须全程下筛管。矿井要形成煤巷对底抽巷抽采钻孔痕迹验收反演机制,对煤巷连续10m 内见不到穿层钻孔眼痕或穿层筛管的煤巷禁止掘进,需要重新打钻,并对钻孔施工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二)底抽巷穿层钻孔必须做到保直钻进和反演,每组钻

孔施工后必须及时绘制钻孔竣工图。2018年底,超过50m的穿层钻孔要进行钻孔测斜,保证消除抽采钻孔空白带。

(三)底抽巷服务于预掘巷道区域的低浓度(5%以下)、低流量钻孔,需提前采取修复钻孔或补打钻孔措施,强化抽采效果;超前采煤工作面前方15m以外的钻孔、底抽巷未与已掘煤巷贯通的穿层钻孔不得随意甩孔,均要做到应抽尽抽,提高抽采效果,延长钻孔服务周期。

(四)加强底抽巷穿层钻孔施工过程中的瓦斯管理,底抽巷应保证风量充足、监控有效、断电可靠,并严格执行瓦斯超限断电撤人制度。煤业公司要制订详细的防喷措施,对有可能喷孔的钻孔要加装防喷装置,并采取随打随抽、先打后冲、先抽后冲等防喷措施。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按计划内瓦斯超限管理;瓦斯喷孔要按异常信息收集分析;巷道内瓦斯浓度超过3%的,要按照瓦斯超限管理规定进行追究。

(五)非开采保护层及沿空掘巷的工作面,同一线路上掘进和抽采钻孔施工的间距不得小于200m。

(六)及时测定抽采钻孔的抽采参数,主干、支管、钻孔组每周测定一次,单孔瓦斯浓度每月测定一遍,并及时处理抽采异常钻孔。

(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各抽采评价单元必须采用自动计量装置,并定期清理校对。

四、严格瓦斯抽采达标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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