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转居”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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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探究

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探究

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探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社区成为城市治理的重要领域。

而城市社区治理的成功必须建立在公民参与的基础之上。

公民参与是指公民在政府和其他组织的决策和实践中获得的机会和权利,是一种关键和必要的城市治理方式。

本文将探究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问题。

首先,公民参与意识不足是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一个重要问题。

许多城市居民只关注自己家庭和个人利益,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

他们并不意识到参与社区治理可以促进社区的繁荣,更不知道自己参与社区治理的权利和机会。

因此,需要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公民意识和参与意识,让他们深刻认识到公共事务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第二,公民参与渠道不畅是另一个影响城市社区治理的问题。

在很多城市社区,公民参与渠道单一,只能通过居委会等官方渠道进行反映和投诉,而且信息流转不畅,对居民反馈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

因此,城市社区治理应该开展多种形式的公民参与机制,如社区议事会、公众论坛等,同时应该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构建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公共参与的透明度和效率。

第三,公民参与缺乏实效是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另一个问题。

有些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只是表面上的形式,缺乏实际行动和参与,只是口头表态。

有些居民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并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公民参与的实效性存在一定问题。

因此,在城市社区治理中,政府和居民需要建立良性互动机制,政府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同时还要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和参与实效性。

综上所述,城市社区治理中需要加强公民参与的意识、渠道和实效性,通过多种方式激发居民的参与热情,建立良好的城市治理体系,实现城市和社区的和谐发展。

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研究

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研究

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研究【摘要】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是一种重要的研究领域,对于推动城市社区的发展和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首先介绍了城市社区治理的概念和意义,随后探讨了公民参与的形式和途径,以及影响公民参与的因素。

通过成功案例分析,可以发现公民参与对城市社区治理的积极影响。

未来发展方向展望包括建设互动式、包容性社区治理模式,以及推动公民参与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在结论部分强调了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重要性,提出了建设互动式、包容性社区治理模式以及推动公民参与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建议。

【关键词】城市社区治理,公民参与,概念,意义,形式,途径,影响因素,成功案例,发展方向,重要性,互动式,包容性,规范化,制度化1. 引言1.1 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研究城市社区治理是指城市社区内部的组织结构、规则和活动,旨在解决社区内部的问题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公民参与作为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社区治理的效率和民主化程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民参与城市社区治理不仅可以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感和认同感,还可以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使社区治理更加民主、透明和有效。

公民参与包括了各种形式和途径,如居民委员会选举、社区议事会、社区志愿服务等。

通过这些参与形式,居民可以在决策过程中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和监督,从而实现民主自治和社会管理。

公民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效果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社区居民的素质和参与意愿、政府的支持和引导、社区组织的能力和资源等。

通过成功案例分析可以发现,有效的公民参与可以促进社区治理的改善,提升社区生活质量。

未来发展方向应该是建设互动式、包容性的社区治理模式,推动公民参与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增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感和责任感。

2. 正文2.1 城市社区治理的概念和意义城市社区治理是指城市社区内各种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共同管理和解决社区公共事务的过程。

其目的是通过公民参与,实现社区自治、民主决策和社会和谐稳定。

村民自治政策下的公民参与研究

村民自治政策下的公民参与研究

村民自治政策下的公民参与研究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村民自治政策下的公民参与研究,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对绝大多数的朋友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为了让朋友们都能顺利的编写出所需的,频道小编专门编辑了“村民自治政策下的公民参与研究”,希望可以助朋友们一臂之力!随着农村的不断发展,中央政府适时提出了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这对中国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新农村建设强调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要求,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而农民是农村发展的主体,农民对农村内部发展活动的参与关乎农村地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问题,而农民参与本身则是管理民主的一种表现。

党的十七大提出科学发展观要求,强调要尊重公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公民的首创精神,保障公民的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切实做到发展为公民、发展靠公民、发展成果由公民共享。

发展基层民主,保障公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公民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一、村民自治政策的发展历程村民自治是我国政治制度改革的突破点和切入点,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程。

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

作为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内容和核心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自治政策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八十年代初。

在广西宜山县和罗城县,当地农民自发地组织了村民委员会这样一种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从此各地纷纷效仿,很快便取得了国家的正式承认。

1982年全国人大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赋予了村委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合法地位。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农民参与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农民参与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引言我国是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

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近年来虽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在整治工作的推进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农民参与整治工作的意愿不高就是其中之一。

从我国现有的相关研究来看,学者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研究影响农民参与意愿的因素:(1)从农民的主体角度出发,认为农户个人的社会经济特征、区位交通条件、地理环境等均会对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愿产生影响。

(2)从外界影响出发,认为村规民约、政府宣传、政府补贴等因素显著正向影响农民参与意愿正向化转换。

可以看到,学者们关注的领域比较广泛,但仍存在一些局限性。

基于已有研究与相关理论,本文从分析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农民参与意愿及影响因素入手,探讨提升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意愿的方法,结合研究模型结果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策略及政策建议。

一、农民参与意愿的理论分析在316份有效问卷中,可以观察到有以下几点因素与农民的意愿存在显著的关系:第一,在家庭年总收入大于等于15万元的81位农民中,不愿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为1人;第二,在对村庄感情深厚的122位农民中,有118位愿意参与到村庄的人居坏境整治中来;第三,认为自己所在村的村民群众能够非常便捷地与当地政府进行交流,提出意见与诉求的15人均愿意参与所在村的人居环境整治。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提出以下三点假设:假设一:家庭的经济收入对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假设二:对村庄的感情深厚程度对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假设三:农民与政府之间交流的便携程度对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二、农民参与意愿影响因素的模型估计与结果分析1.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本课题组以合肥南站为调研地点。

合肥作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此处人流量大,样本的随机性较强,本组成员在此处选取具有农村户口的人进行调查(问卷调研时会首先询问对方是否为农村户口或是否家在农村)。

《城市化视域下呼和浩特市“村改居”社区治理研究》范文

《城市化视域下呼和浩特市“村改居”社区治理研究》范文

《城市化视域下呼和浩特市“村改居”社区治理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呼和浩特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省会城市,面临着农村地区向城市社区转型的重大任务。

在这一背景下,“村改居”成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文旨在探讨城市化视域下呼和浩特市“村改居”社区治理的现状、问题及优化策略,以期为城市社区治理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二、呼和浩特市“村改居”背景及意义呼和浩特市作为内陆城市,其城市化进程伴随着农村地区的转型与升级。

在“村改居”政策的推动下,农村地区逐渐转变为城市社区,实现了土地利用、人口结构、社会管理的转型。

这一转变不仅有助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还有利于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呼和浩特市“村改居”社区治理现状(一)治理结构与体制机制呼和浩特市“村改居”社区在治理结构上实现了由村委会向社区居委会的转变。

同时,建立了以党组织为核心,居民自治、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的新型治理体制。

(二)治理成效与问题经过多年的实践,呼和浩特市“村改居”社区治理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保障居民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仍存在治理主体单一、多元参与不足、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等问题。

四、问题成因分析(一)政策执行与制度设计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部分政策未能充分考虑到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不佳。

此外,制度设计上缺乏对多元治理主体的有效整合,制约了社区治理的效能。

(二)资源分配与利益协调资源分配不均是导致“村改居”社区治理问题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资源分配过程中,部分地区过于注重经济效益,忽视了社会效益和公共利益,导致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加剧。

五、优化策略(一)完善政策执行与制度设计加强政策执行力度,确保政策能够充分考虑到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

同时,优化制度设计,建立健全多元参与的治理机制,激发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

(二)优化资源分配与利益协调建立公平、公正的资源分配机制,实现城乡资源的均衡配置。

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探究

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探究

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探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城市社区治理是指政府、居民和社区组织共同参与并协商解决社区问题的过程。

而公民参与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增加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提升居民的满意度,促进社区的发展和稳定。

在现实中,公民参与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公民参与意识不强。

部分居民对社区事务不关心,缺乏积极参与的意愿。

他们认为社区事务和自己的生活无关,对社区议题缺乏兴趣。

这种态度不利于居民对社区治理的参与,也影响了治理效果和社区的发展。

信息传递不畅。

城市社区治理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使居民能够了解社区的问题和决策,并及时参与其中。

在一些社区中,信息传递不畅,居民对社区事务了解不够,导致他们无法及时参与决策和表达意见。

决策机制不够民主。

一些社区的决策过程缺乏透明度和公正性,部分决策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居民的意见无法得到充分听取和尊重。

这种情况下,居民的参与意愿会下降,社区的民主治理也难以落实。

公民参与的方式和手段也存在问题。

目前,一些社区的参与方式仍然停留在简单的投票和听证会上,居民的参与空间和方式有限。

应当提供更多的参与渠道,例如通过互联网平台、社区论坛和调查问卷等方式,使更多居民能够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公民参与意识的培养。

政府和社区组织应当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社区事务的重视和参与意愿,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责任,积极参与社区治理。

完善信息传递机制。

政府和社区组织可以建立一个开放透明的信息平台,及时向居民公布社区的决策和事务,接受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也要加强居民对社区信息的获取能力,提升他们对社区事务的了解程度。

加强决策的民主性。

政府和社区组织应当建立一套公正透明的决策程序,充分听取居民的意见,尊重居民的权益,使决策更具普惠性和公正性。

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是当前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研究

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研究公民参与是指在城市社区治理中,普通市民参与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社区事务的活动。

公民参与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基本要素之一,它不仅对于推动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也是一种民主政治的体现。

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可以分为政府主导型和社会组织主导型两种方式。

政府主导型公民参与是指政府通过组织公民参与的方式,如行政公告、征求意见等,来获取公民的意见和建议。

社会组织主导型公民参与是指社会组织通过组织公民之间的互动、协商等方式,来达成共识,并推动社区治理的进程。

公民参与可以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通过公民参与,不仅可以让更多的公民参与到决策的过程中来,保障了公民的权益,也可以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公民参与可以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感。

公民参与可以促使政府将决策的全过程公开,增加政府的公开透明度,同时也可以使政府对于决策负起更多的责任。

公民参与可以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区的发展。

通过公民参与,可以激发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意识,使整个社会更加积极向上,推动社区的发展和进步。

公民参与可以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通过公民参与,可以促进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沟通和相互理解,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如公众参与度不高、选举不公正、权利保障不完善等。

政府和社会组织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来促进公民参与的有效实施: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参与的意识和认知。

政府和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宣传教育,让公众了解到公民参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公民参与的意识和自觉性。

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确保公民参与的渠道畅通。

政府和社会组织可以建立公民参与的制度和机制,如成立社区议事会、设立公民咨询热线等,确保公民参与的渠道畅通,并提供更多的参与机会。

加强公民参与的监督和评估。

政府和社会组织可以建立相应的机构和机制,对公民参与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公民参与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

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摘要:城市社区治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公民参与则是城市社区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本文旨在探讨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公民参与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促进公民参与的有效实施和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

一、引言城市社区治理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落实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重要途径。

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公民参与旨在激发公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公开透明的决策过程,使公民能够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监督社区事务,实现共治和民主决策。

二、公民参与问题的存在及原因1. 参与渠道狭窄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渠道过于狭窄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很多社区参与活动仅仅是形式上的,缺乏实质性的参与渠道。

一些社区会设立层级式的居民委员会,但却鲜有居民主动参与的机会。

此外,一些大型开发项目的决策过程中,民众意见往往被忽视。

2. 参与意愿不足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的参与意愿不足也是一个制约因素。

一方面,一些公民对社区治理失去了信心,认为参与无益;另一方面,一些公民缺乏相关知识和技能,无法有效参与到治理中去。

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公民积极参与的意愿不足。

3. 参与者不能有效代表公民群体城市社区治理中,参与者不能有效代表公民群体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一些社区参与机构和组织缺乏代表性,导致参与者无法真正代表公民的利益和诉求,影响了公民参与的效果。

三、解决公民参与问题的对策和建议1. 规范参与程序和机制为了解决公民参与渠道狭窄的问题,需要规范参与程序和机制,确保公民可以依法参与社区决策。

政府应加大力度建设和完善居民委员会制度,促进社区民主选举,增加公民参与的机会。

同时,政府还应建立健全公示和听证制度,公开决策信息,提高参与的透明度。

2. 加强公民参与意识教育通过加强公民参与意识教育,可以提高公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学校、社区等各级教育机构可以开设公民参与相关课程,提高公民对社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

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在线参与行为研究基于公民自愿主义和社区情感承诺的视角

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在线参与行 为研究基于公民自愿主义和社区情
感承诺的视角
基本内容
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越来越多的城乡社区开始寻求创新的管理模式, 以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的治理水平。其中,居民的在线参与行为在社区治 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次演示将从公民自愿主义和社区情感承诺的视 角,深入探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在线参与行为。
社区治理
社区治理是指政府、公民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过程。 社区治理的主体包括政府、公民社会组织、企业和居民个体;客体则是社区公共 事务,包括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而方式则是多元化的,包括民主 协商、公开听证、问卷调查等。
公民参与
公民参与是指公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过程。公 民参与的内涵包括民主、公正、透明、负责任等方面;方式则包括选举、公投、 申诉、监督等;其意义在于提高公共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增强公民的社会责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任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研究方法
本次演示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和案例分析法进行研究。首先,对前 人研究进行梳理和评价,了解居民在线参与行为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研究现状。 其次,设计问卷,针对社区居民和社区管理者进行调查,以了解居民在线参与行 为的特点和影响因素。最后,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居民在线参与行为在 城乡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和意义。
要实现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有效性,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健全公民参与机制,包括信息公开、听证会、协调会等,确保公民 参与的合法性和有序性。
2、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能力,培养居民的责任。
谢谢观看
1、公民自愿主义的促进
2、社区情感承诺的培养
为了进一步促进居民的在线参与行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村改居社区特点及其治理研究

村改居社区特点及其治理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涌向城市,而许多原本的农村地区也开始逐渐转型为城市化的居住区。

在这一过程中,村改居社区成为新兴的社区形态,它既融合了传统村落的文化特色,又具有现代化的城市社区设施和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村改居社区的特点和治理方面展开研究,探讨如何有效管理和提升村改居社区的居住环境和社区功能。

一、村改居社区的特点1. 文化传承与现代设施的融合村改居社区作为农村向城市转型的产物,它承载着丰富的乡土文化和传统的生活方式,同时又融入了现代的规划理念和城市化的便利设施。

在村改居社区中,可以看到古老的民居建筑与现代化的市政设施相互交融,形成了独特的文化景观。

这种融合不仅丰富了社区的文化内涵,也为居民提供了更加便利的生活条件。

2. 自然生态与城市繁华的兼容许多村改居社区都位于城市的郊区或者是原本的农村地区,它们通常拥有良好的自然环境和丰富的生态资源。

在规划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求保留和保护社区周边的自然生态,同时又要满足居民的城市化生活需求。

这就要求村改居社区在建设和管理中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与城市化的兼容性,尊重和保护自然资源的同时营造出现代化的生活空间。

3. 社会交往与社区共建的理念考虑到很多村改居社区原本都是由原住村民自发组织改造而成,这种社区往往具有更浓厚的社会交往氛围和社区共建的理念。

居民们会积极参与社区的管理和公共事务,组织各种社区活动,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这种社会交往的氛围不仅增进了社区居民之间的情感联系,也提供了一个有利于社区治理的基础。

1. 规划设计与生态环境保护村改居社区的规划设计应该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出发点,充分考虑社区周边的自然生态资源,注重保护和利用好自然资源,打造出宜居的自然生态社区。

在规划设计中,应该设置绿地、休闲娱乐区、自行车道等公共设施,增强社区的绿化覆盖率和生态保护意识。

要合理规划社区的用地结构,划定住宅区、商业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区域,促进社区功能的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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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与发展
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年第29卷第16期(总第444期)

1 “村转居”社区治理与公民参与
1.1 “村转居”社区治理
“村转居”是指城市化进程中对“城中村”进行管理体制变
革,由原来的农村行政村建转变为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村转居”
社区就是逐步搭建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和管理结构的过渡型社区。
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村转居”社区
的数量也在稳步增加,逐步成为城市社会的重要构成要素。因此,
如何对“村转居”社区进行“善治”已成为考量一个城市健康发
展的重要指标。
1.2 公民参与
公民参与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公民参与是指
除了公民的政治参与外,还必须包括所有关心公共利益、公共事
务管理的公民的参与,要有推动决策过程的行动。而狭义上的公
民参与即公民在代议制政治中参与投票选举活动,即由公众参与
选出代议制机构及人员的过程,这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指
标,也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重要责任。
2 “村转居”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存在的问题
2.1 外部不利环境的阻碍
尽管中央明确支持与鼓励公民参与“村转居”社区治理,但
地方政府为保证上级政策与方案的顺利执行,往往忽略甚至阻碍
公民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外部不利环境主要体现在居委会和村
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与相应的法律地位不符。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村民委
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居委会和村委会是基层自治组织而非政
府下级单位,但实际上,居委会和村委会由于无法解决财政、管
理体制等方面的问题,逐步发展成了政府的下级附属单位,导致
居委会和村委会无法实现自治功能。公民不承认其合法地位,因
此也不会积极参与到社区事务的管理中去。
2.2 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虽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社区居民要实现
自我参与、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居委会和村委会在居民参与社
区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阶段我国公民参与社区
治理的法律依据大多都是原则规定,缺乏实际可操作的制度依托,
导致在实际社区治理中大多数法律都流于表面,无法深入。
2.3 公民参与素质较低
公民参与素质较低是指公民在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由于自身
政治素质、利益诉求表达水平、参与方式等达不到预期目标,参
与主体和参与领域呈不均衡状态。社区参与主体还是以社区内退
休在家的老年人和未成年儿童为主,而真正能对社区治理起到中

流砥柱作用的中青年人却很少参与进来,这也和他们的工作生活
习惯有关,所以导致公民参与的整体素质偏低。参与领域主要是
非政治领域,虽然公民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但大多都是社区文
化生活等非政治性领域。
3 完善“村转居”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对策建议
3.1 冲破外部不利环境
政府无疑是现阶段社区治理的主导者,从宏观层面来看,这
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时期的产物。居委会和村
委会本该是基层自治单位,独立于政府之外,如今却逐步演变为政
府的下属单位。社区治理的主体应该是多元的,包括政府、社区、
公民等,要使这些主体共同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就要理顺地方政
府与两委会的关系,不能混为一谈,应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地方政府
权力,还权于社区,保障社区公民在社区治理中的合法权利。
3.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对保障公民高效参与“村转居”社区治理的作用不言而
喻,因此中央应加快制定不同层面的法律法规。第一,要制定统
一的社区组织法。在统筹城乡一体化格局下,制定统一的“村转
居”社区治理法,将“村转居”社区治理进行统一布局,明确社
区治理的主体、权利范围、参与领域、监督机制等。第二,要完
善社区志愿与公共服务的法律规定。应通过法律保障公民参与社
区志愿服务和公益服务,这有助于社区志愿服务和公益服务的开
展,培养公民参与意识。
3.3 提高公民参与素质
提高公民参与素质主要有两方面:培养公民意识和提高公民
参与质量。公民意识是公民主动高效参与“村转居”社区治理的
精神基础。政府可以采取宣传、开动员会、贴宣传报等方式鼓励
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提高公民参与质量的两个关键是提高公民的
文化素质和公民参与能力。社区应该经常举办社区大学生入社区
志愿服务活动,让新时代的大学生主动承担起指导提高社区居民
文化素质的责任。公民自身也应该具有主动学习的习惯与品质,
不断培养和提高自身的参与素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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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佳.浅析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的作用[J].法制与社会,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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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实践与理论,2010(03).
[5] 王萍.撤村建居过程中的群体分化问题[J].浙江社会科
学,2008(02).

“村转居”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问题研究
盛成勐,马光焱
(长春工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摘 要]随着我国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区别于城市传统社区和农村村落社区的“村转居”社区已逐渐成为容纳城市
新增人口的承载器,如何对“村转居”社区进行有效治理也成为新型城市化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社区治理离不开社区居
民的参与,当前我国社区治理中还存在诸如外部不利环境的阻碍、相关法律规范不健全、公民自身参与素质较低等问题。
基于此,本文从突破外部环境阻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民参与素质等几方面提出对策。
[关键词]“村转居”;社区治理;公民参与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8-05-28
[作者简介]盛成勐(1993-),男,山东滨州人,长春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方向:基层政府管理与公务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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