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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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

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

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
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建立定期会商制度。

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审计机关参与,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研究提出加强协作配合的措施和建议。

二。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及时将审计结果和审计处理情况通报给对方,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三、建立联合监督执纪问责机制。

针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可以联合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针对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和工作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可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通过建立以上工作机制,可以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协作配合,提升监督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审计监察部职责

审计监察部职责

审计监察部职责
一、检查,监督和审计公司的账户和财务报告
依照会计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审计监察部负责检查、监督、审计以及检查公司的账
户和财务报告,对财务状况进行独立审计和审计审查,确保所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
披露的完整和公平。

二、做出审计报告和建议
在审计和审计审查过程中,审计监察部要督促该公司采取有效的审计程序,在审计报
告中进行有效审计,并根据审计调查结果提出建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活动提出改进意见,以期提高公司财务状况。

三、发掘、阻止和整改财务违规行为
审计监察部需要及时发掘、阻止和整改公司财务活动中可能存在的违规和滥用行为,
以保证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的发生以及财务风险的
发生。

四、制定审计方案和控制程序
审计监察部需要不定期制定适用于公司的审计方案和控制程序,以确保公司的财务状
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审计目的制定审计范围,并将其及时报告给
公司管理层,以保证审计程序得到有效执行。

五、管理账户记录和审查
审计监察部需要密切关注公司的账目记录,以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并定期审查交易明细、余额表和公司的支付、收款流程,以及与财务报表有关的其他信息,查明其是否有误
导性虚假或没有充分核实的风险。

六、会计规则和制度的研究、解释和改进
审计监察部应定期研究、解释和改进公司的会计、审计和报告制度,依照有关会计法
规要求,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以保证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为公司高效运行
把关铺路。

重庆某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制度(doc 8页)

重庆某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制度(doc 8页)

重庆某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制度(doc 8页)重庆金九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制度(经二○一一年六月六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监察体系,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察制度,建立内部审计监察机构,履行监督和管理双重职能。

通过审计监察,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监察,是指内部审计监察机构对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分、子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的监督活动。

通过审计监察来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分、子公司以及相关负责人依照本制度接受审计监察。

第五条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应当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内部审计监察制度或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审计监察机构和人员第六条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受公司董事会委托,依照本制度开展内部审计监察工作,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干涉。

第七条审计监察人员应当依照本制度规定进行审计监察,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

董事会可根据内部审计监察情况,对内部审计监察人员进行奖励和惩罚。

第八条内部审计监察人员按照内部审计监察程序开展工作,对内部审计监察事项予以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九条审计监察人员办理审计监察业务如果与被审计监察对象或被审计监察人员有利害关系、亲属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对审计业务的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审计监察部和审计监察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行使职权,受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不得打击报复。

计监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为审计监察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审计监察所需的资料等。

审计监察档案管理办法

审计监察档案管理办法

审计监察档案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规范审计监察档案管理,保证审计档案的规范、机密、科学与完整,根据我公司内部审计监察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展的离任审计、行销监察审计、专项审计、项目审计、以及其他审计监察所形成的审计监察档案。

3.术语与定义本办法所称审计监察档案是指审计监察部门在实施审计监察过程中收集和编制的与审计监察业务相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纸质以及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包括收集和编制的文档、视频文件、图形文件等。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审计监察报告(正文)、领导批示、被审计部门提供的资料、审计工作底稿、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方案、整改方案及计划、审计监察证据材料等。

4.原则审计监察档案建立实行审计监察主审负责制。

审计监察档案应遵照“谁审计监察谁立卷、审结卷成、上报归档”的原则,各项目的立卷责任人为主审人员。

5.档案整理排列规范5.1审计监察档案按每个审计项目进行整理、立卷。

卷内文件材料按三个部分按顺序排列:结论性文件材料、立项性文件材料、证明性文件材料。

5.2审计监察案卷内的每份或者每组文件之间的排列规则是:5.2.1正件在前,附件在后;5.2.2批示在前,报告在后;5.2.3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5.2.4汇总性文件在前,基础性文件在后。

5.3电子档案材料的排列顺序与纸质档案相同,审计监察项目终结后,主审责任人对审计项目形成的全部电子文件资料按立卷方法和规则进行归类整理建档,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夹,包含:5.3.1审计报告终稿;5.3.2被审计部门交换意见的审计底稿;5.3.3书面证明材料;5.3.4电子资料,包括审计记录的电子表格和Word文档、取证资料等。

5.4凡在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通知、审计报告等审计工作文件,以及被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承诺书、审计意见反馈书等,不管有无电子文件,均必须建立纸质文件档案。

5.5审计监察文件材料按审计项目立卷,一个大型审计项目可立一个卷或者若干卷,但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合并立为一个卷。

第五章-审计监察管理工作制度

第五章-审计监察管理工作制度

第五章审计监察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审计监察职能,加强对公司及各下属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查漏补缺,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审计监察工作的依据.第二条工作的基本原则:1、公司利益至上的原则:任何损坏公司利益的,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审计监察工作应立即停止;对任何损坏公司利益的,缎带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行为作彻底全面的审计监察。

2、两权分离的原则:审计监察权与处理权分离。

3、真实再现的原则:认真细致全面的审计监察工作使真实情况再现,以便公正的处理。

4、客观实际的原则:任何审计监察之后的处理要考虑到当时的客观实际情况,不能臆断主观脱离实际。

5、承担责任的原则:对审计监察的结果审计监察人员要勇于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审计监察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1、具有正直、真实、无私、无畏、认真、细致、果断的思想品质。

2、有较强的洞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财会审计、路桥施工等较强的专业知识.第四条审计监察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a、依法审计 b、廉洁奉公 c、忠于职守 d、客观公正 e、保守秘密。

第五条审计监察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有关制度规定、董事会决议行使职权,任何人不得阻止或拒绝,违者将严肃处理.二、审计监察机构与职权第六条公司设审计监察室,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监察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受董事长领导代表董事会监审公司运行活动的整体运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审计监察室设立举报箱,收集审计监察的相关线索和信息,举报箱由审计监察室主任负责管理和定期收取。

所有举报信件均应登记并作为档案资料进行保存。

遇有重大举报线索时向董事长汇报.第八条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董事长可以委托公司内外的相关人员参与某项审计工作。

受委托的人员在工作期间与公司正式审计人员享有同等职权。

第九条审计监察室的主要职权:1、有权调审或现场审查公司各下属部门的实物、财务、经营计划、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预算、决算及分配方案等,查询有关的文件资料;2、有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索取证明材料,并对有关文件、材料、实物等进行复印、复制、现场拍照等;3、有权参加审计监察室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各种会议;4、对正在进行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浪费行为经董事长批准可作出临时制止的决定;但紧急情况可以先作决定后向董事长汇报,对制止不听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审计监察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工作细则

审计监察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工作细则

第一部分审计监察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工作细则一、监督检查各地产项目采购管理、工程预算管理、工程管理工作。

1、采购管理:1.1认真遵守集团公司的采购管理办法和采购流程执行;1.2材料信息库的建立情况;材料市场价格体系的建立;1.3材料进出库手续;材料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品质;2、工程预算管理:2.1工程决算是否履行合同履约及工程验收工作;2.2决算书需要责任部门进行评审、认定;及时跟进造价公司做好项目决算审计工作;2.3跟进项目成本分析工作。

2.4严格现场签证管理,按照公司流程进行。

2.5对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情况的抽查。

3、工程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由项目组及质量部门进行),只是现场抽查。

3.1对工程日记、工程现场会议记录的抽查;3.2对监理公司管理工作职能的履行情况的抽查;3.3对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存在问题进行了解及跟进整改情况;二、审核和检查集团各公司的财务收支、成本控制、计划预算执行情况。

1. 对集团及下属公司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定期进行预算分析,为领导提供参考;2、对财务收支、成本控制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漏洞。

三、负责集团及下属企业的经营状况审计、税收风险审计、经营者离任审计。

1、对集团下属公司全部负债进行审计(负债真实性审计)2. 对集团下属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审计:收入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有节流收入情况,成本费用列支是否真实合理,最近两个年度经营情况比对。

3. 对集团下属公司进行税收风险审计:税金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有遗漏;账务处理是否合理,有无税收问题;经营业务是否合规,控制税收风险。

4. 对集团下属公司进行内控制度审计(财务报销与核算制度是否健全)5、经营者离任审计:负责对各所属企业经营者离任审计,对其任期内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确认,并做出准确报告。

6、经营状况审计:定期对各所属企业经营指标、预算指标和管理指标进行审计,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7、企业清算、转让审计:对欲歇业、转让的所属企业,盘点货币资金及实物资产、核实债权、债务、提出审计报告,监督企业制定和使用资产移交清单,负责跟踪并配合清理债权、债务。

审计纪检管理制度

审计纪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组织纪检监察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提高审计纪检管理水平,确保审计纪检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审计纪检管理制度。

二、职责分工1.纪检委员会是负责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机构,有权对组织党风廉政和廉洁自律建设进行监督;2.审计部门是负责对组织内各项业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的机构,有权对组织内各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3.其他部门必须积极配合纪检委员会和审计部门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确保审计纪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审计纪检工作机制1.组织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政策和要求,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纪检委员会设立纪检监察小组,定期开展对党员干部的纪律审查工作,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及时处理;3.审计部门定期开展对组织内部财务活动的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督促相关部门整改;4.纪检委员会和审计部门的工作互相配合,共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监督工作。

四、制度建设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利,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2.建立健全审计监察工作制度,规范审计监察工作程序,确保审计监察工作的有效进行;3.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对党员干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4.建立奖惩制度,对维护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纪检工作出色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和集体给予惩罚。

五、监督检查1.纪检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定期开展对党员干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督促相关部门整改;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处理;3.加强对审计纪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审计纪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六、宣传教育1.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全体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提高纪检意识和监督意识;2.开展规范化的培训教育,提高审计纪检管理水平,增强审计纪检工作的专业性和实效性;3.加强对审计监察工作的宣传报道,树立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财务审计监察规章制度

审计监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足发挥审计监察工作,加强公司及下属单位旳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旳具体状况,特制定本规定,作为审计监察工作旳根据。 第二条审计监察人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旳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旳有关规章制度,熟悉有关旳理论和专业知识,精通审计业务。 第三条审计监察人员必须遵守如下行为规范,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依法审计; (二)廉洁奉公; (三)忠于职守; (四)坚持原则; (五)客观公正; (六)保守秘密。 第四条审计监察工作人员依法和本制度行使职权,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违者将严肃解决,触犯刑律旳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审计监察机构与职权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监察室,直属董事长领导,由公司董事兼任主任。其重要任务是加强对公司审计监察工作旳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引,对波及到财务、基建等方面比较复杂旳审计项目进行研究解决。 第六条公司财务中心下设审计监察部,作为公司审计监察工作旳平常办事机构,对财务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它根据本规定运用法律、强制手段,对公司总部及下属单位旳各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行为进行审计监察。 第七条根据审计工作旳需要,审计监察室经董事长批准,可聘任专业人员,参与某项审计工作。受聘人员在工作期间与公司正式审计人员享有同等职权。 第八条审计监察工作旳重要职权: (―)有权调审或就地审查公司总部及下属单位旳实物、财务、经济筹划、会计凭证、帐簿、报表、预算、决算及分派方案,查询有关旳文献资料; (二)有权对审计中发现旳问题进行调查核算,索取证明材料,并对有关文献、材料、实物等进行复印、复制、现场拍照等,有关单位、部门和个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设立障碍。 (三)有权参与有关旳会议; (四)对正在进行旳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违背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挥霍行为作出临时制止旳决定。 (五)有权提出制止、纠正和解决违背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等事项旳意见,情节特别严重旳可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阻挠、回绝和破坏审计工作旳,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有权采用封存其帐册和冻结资金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旳建议; (七)监督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决定。 第三章审计监察任务与范畴 第九条审计监察工作旳任务是:保证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和公司方针、目旳、筹划、规章制度在公司总部和下属单位对旳贯彻执行和达到预期目旳,保护股东和公司财产,强化公司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牧羊集团内部监察审计制度

牧羊集团内部监察审计制度MUYANG GROUP 牧羊集团内部监察审计制度牧羊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牧羊集团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保证资产的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职能部门依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一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在总裁的直接领导下,并接受总裁的指导监督。

第二条集团内部审计常设机构为监察审计部,代表集团公司实行审计监督。

其职责是: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的有关规定,起草内部审计法规.制度等;2.制订年度和季度审计实施计划;3.负责对集团各经营单位的经营过程和经营结果进行审计,并及时向集团总裁报告审计结果;4.负责审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和内部审计理论研究等;5.协助外部审计机关对集团的审计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三章审计范畴和权限第一条内审工作在集团总裁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对集团公司有关职能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及其分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集团公司负责报告工作。

第二条内审工作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1.财务计划.成本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2.各种财务报销事宜的审核.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3.经济效益;4.内部控制制度;5.经济责任;6.承包经营或委托承包经营决算;7.经营项目的概(预)算.决算;8.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9.其他审计事项。

第三条内部审计对集团有限公司与境内.外经济组织兴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合作项目等合同执行情况,投入资金.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监察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监察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工作,提高审计监察工作质量,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审计法》、《行政监察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计监察部是宏立实业股份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目标的管理、监督、审计、咨询部门,防范公司经营风险,规范公司管理,工作重点是做好事前审计工作。

第三条通过开展事前、事中审计,及时向管理层预警业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错弊风险,并协助、督促管理层适时改进内控机制,合理保证运营的合规性、有效性。

第四条审计监察部范围对宏立实业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立体式、全方位的审计监察,审计监察主要包括:税务筹划、法务管理、内部审计。

第二章审计监察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审计监察部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审计监察工作,对宏立实业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现立体式、全方位的审计监察,审计监察部对董事长负责,并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六条审计监察部下设:审计组、税务筹划组、法务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2人,法务管理1人,负责人1人,共计3—4人。

第七条审计人员资格要求:具有大专以上财务、审计、建筑工程专业学历,或取得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工程师、工程造价师,从事财务工作10年以上,从事审计工作3年以上。

第八条内部审计监察人员开展正常的内部审计监察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和阻挠。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内部审计监察人员。

第九条内部审计监察人员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宴请、礼品,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不得隐瞒审计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

第十条内部审计监察人员办理审计监察事项,与被审计监察单位或者审计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监察人员对其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监察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三章法务组工作职责第十二条法务人员的职责一、完善公司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公司法律事务处理,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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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察制度
审计监察制度,是指国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套制度体系。

其目的是保障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防止腐败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审计监察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国家的财政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强化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通过建立独立的审计机构,并制定相关法律和规章,明确审计人员的审计范围、权限和责任,严格监督审计人员的行为和决策,确保他们在工作中不受外界干扰,并公正客观地对待审计对象。

其次,它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益和效果。

通过建立规范化的审计流程和工作标准,明确审计工作的目标和内容,保证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一致性。

同时,建立健全的审计依据和方法,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再次,它加强了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建立完善的审计结果追责制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加强对审计机构的日常监管,对审计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和检查,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实施和质量保证。

此外,审计监察制度的建立还有助于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浪费现象。

通过对公共资源和公共资金的使用进行全面监督和审查,发现和纠正潜在的腐败问题。

同时,加强对公共财务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增加公众的监督和参与,减少腐败和浪费的发生。

综上所述,审计监察制度是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防止腐败
和浪费现象的发生的重要保障。

通过建立独立、公正、高效的审计机构、规范性的审计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执法力度,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益和效果,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浪费现象,促进国家财政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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