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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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为了明确各方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和任务,制定一份清晰、全面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显得尤为重要。

政府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肩负着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监管执法等重要职责。

首先,环保部门应负责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制度保障。

同时,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测和监管,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企业和个人遵守环保法规。

自然资源部门要合理规划和管理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防止过度开发和滥用。

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监管,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

农业部门则应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工业部门要引导企业进行绿色生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

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交通运输部门在规划和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时,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因素。

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减少交通运输对环境的影响。

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能力,推进城市绿化和生态修复工作,打造宜居的城市生态环境。

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各类生产企业应遵守环保法规,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大环保投入,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同时,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也能发挥重要作用。

环保公益组织可以通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组织志愿者参与生态保护行动,监督企业和政府的环保工作。

科研机构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科学研究,为环保政策的制定和技术创新提供科学依据。

关于生态环境责任清单落实存在问题

关于生态环境责任清单落实存在问题

关于生态环境责任清单落实存在问题生态环境责任清单落实存在问题5篇一岗双责落实存在问题清单存在问题纵观一年来的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自己总体上还是满意的:分管科室的成员未出现违反四条禁令和八项规定等方面的事情;外出培训带班能坚持财政报销规定,坚持节俭办班,自觉做到廉洁清正,不接受承办单位宴请等。

但反思一年来的工作,还是有一些存在的问题:1、廉政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稳固。

科室成员对廉洁从政的认识是清晰的,但受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在平时沟通中,还有些想法,需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中进一步引导和加强。

2、廉政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加强。

特别是往往局限于与科室长签订廉洁从政责任书,但对于后续开展的工作未加以深究或细查。

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开展,主要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分管责任。

要定期研究、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注重检查,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情况汇报。

坚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全面落实领导责任。

要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注重执行到位;三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约谈。

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学习教育,带头讲好廉政党课;四是全面落实自律责任。

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当好廉洁从业的表率,注重以身作那么,同时自觉接受监督。

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以及第四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市科技局党组紧紧围绕打造阳光科技的总体目标,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科技业务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之中,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推动科技事业跨越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落实情况〔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绿色化工园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绿色化工园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绿色化工园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一、园区规划与建设1.制定并实施绿色化工园区的整体规划,确保园区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2.在园区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法规,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污染物排放控制1.制定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园区内企业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2.建立完善的污染物排放监测体系,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3.推广绿色生产技术,鼓励企业采取清洁生产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资源循环利用1.推动企业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2.建立园区内的资源回收体系,对企业产生的各类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处理和再利用。

3.鼓励企业开展副产品交换,实现资源共享,降低生产成本。

四、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1.对园区的生态环境进行定期监测,掌握园区内的环境质量状况。

2.对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估,为企业提供改进建议和指导。

3.建立生态环境质量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环境问题。

五、应急处理与风险防范1.制定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

2.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对企业可能面临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和预防。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环保教育与培训1.对园区内企业和员工开展环保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技能水平。

2.组织定期的环保培训课程和实地考察活动,帮助企业了解先进的环保技术和实践经验。

3.鼓励企业建立环保文化,将环保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和日常工作中。

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1.及时发布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信息,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

2.建立与公众沟通的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园区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邀请公众参与园区的环保活动,增进公众对园区环保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八、监管与考核机制1.建立健全的环保监管机制,对园区内企业的环保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实施方案任务清单摘要:;第二步,按照,详细具体地写一篇文章。

第三步,返回格式为“正文:一、背景和重要性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水养殖业已成为我国海洋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过去一段时间内,海水养殖业发展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导致局部海域出现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提出了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实施方案,旨在促进海水养殖业的绿色健康发展。

二、实施方案的任务清单根据相关要求,实施方案的任务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海水养殖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2.积极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对于已有养殖水域,要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其生态环境,防止养殖活动对周边海域造成污染。

3.持续开展养殖排污口综合治理:对于养殖排污口,要进行定期监测和治理,确保其排放的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4.建立健全海水养殖相关监测体系:通过建立海水养殖相关监测体系,对养殖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5.强化海水养殖执法监管:对于违反海水养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进行严格的执法监管,确保海水养殖业的规范发展。

三、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要点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1.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实施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实施方案时,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避免盲目发展和无序竞争。

2.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合力: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实施。

3.注重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政府在实施监管实施方案时,要注重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鼓励养殖户采取绿色、环保的养殖方式。

四、预期成果通过实施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实施方案,预期可以达到以下成果:1.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海水养殖业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2.海水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形成以环保、绿色为主导的发展模式。

厦门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厦门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厦门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最新版】目录一、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情况二、厦门市市直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三、清单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措施四、对清单实施的监督和反馈机制正文一、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情况近年来,厦门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开展一系列环保活动,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执法力度,推动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厦门市市直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为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确保工作的有效落实,厦门市市直有关部门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根据清单,各相关部门分别承担以下职责:1.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规章,监督和管理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和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执法力度。

2.厦门市发改委:负责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绿色发展,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制定和实施能源、产业、交通等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

3.厦门市教育局:负责将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纳入教育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全市人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素质。

4.厦门市工信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工业企业实施绿色生产,加强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循环经济理念。

5.厦门市住建局:负责在建筑施工、城市建设、房地产等领域推广绿色建筑、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技术和理念,加强城市绿化工作,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6.厦门市交通局:负责在交通运输领域推广绿色交通,加强交通运输工具的污染防治,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7.厦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实施绿色农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8.厦门市商务局:负责推动商贸企业实施绿色经营,加强商贸领域的环境保护,促进绿色消费。

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县农牧林业பைடு நூலகம்技局
25
开展科技兴林,负责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成果申报和林业科技培训、咨询以及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1、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2、负责全县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3、组织林业科技项目及科技推广项目的申报,负责林业科技项目和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的日常监管和评价;4、承担林业成果管理、组织开展林业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的推广。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35
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审核
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审核。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36
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有关工作;组织生态环境建设、生态补偿机制的协调实施。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县公安局
13
重点打击违法对象
(一)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二)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三)私设暗管或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或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贮存、灌注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四)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五)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七)盗窃和故意损毁、闲置、拆除防治污染设施或者使防治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特别是夜间停用防治污染设施,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以及篡改、伪造在线监控设施数据的;(八)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施行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者存在第六十三条所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或者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排放污染物的;(九)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以及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单位,未按照环境保护的规定,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的;(十)阻碍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环境保护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北京市生态环境建设任务清单制度

北京市生态环境建设任务清单制度
一、空气质量改善
1.持续推进PM
2.5和臭氧协同控制,到2023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2.深入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推进重点行业
企业清洁化改造。

3.严格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二、水环境治理
1.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

2.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汛期污染治理。

3.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持续改善河湖水生态状况。

三、土壤污染防治
1.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确保农用地安全利用。

2.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

3.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四、生态修复与保护
1.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
工程。

2.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3.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生态廊道体系。

五、碳排放降低
1.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2.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低碳发展,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管控。

3.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推动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
协定》。

六、公众参与与教育
1.加强生态环境教育,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

2.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督。

3.完善环境违法举报制度,加强环境舆情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11•【字号】•【施行日期】2021.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委、人民政府,地委各部门,行政公署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自治区驻喀各单位:现将《喀什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2021年5月11日喀什地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新党厅字〔2020〕36号),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喀什地区实际,现制定喀什地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一、地委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监督责任(一)地区纪委监委机关1.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地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

2.加强对地区负有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工作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有关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检举和控告。

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相关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相关部门按程序移交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失职失责问题线索进行核查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进行调查处置。

4.加强对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的指导。

(二)地委办公室1.推动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以及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自治区、地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以及自治区、地委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履职清单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履职清单
2020年8月
目录
1、办公室(国际合作科) (1)
2、综合与法规科(科技与标准科) (3)
3、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 (5)
4、财务与生态环境监测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7)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应对气候变化科) (9)
6、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生态保护科) (11)
7、水生态环境科 (13)
8、大气环境科 (15)
9、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科(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科)·17
10、机关基层党组织 (19)
市生态环境局履职清单一、内设机构名称:办公室(国际合作科)
1
2
市生态环境局履职清单
3
二、内设机构名称:综合与法规科(科技与标准科)
4
市生态环境局履职清单三、内设机构名称: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
5
6
7
市生态环境局履职清单四、内设机构名称:财务与生态环境监测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8
市生态环境局定岗定责定流程管理手册(履职清单)五、内设机构名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应对气候变化科)
市生态环境局履职清单六、内设机构名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生态枣庄建设办公室、生态保护科)
市生态环境局履职清单七、内设机构名称:水生态环境科
市生态环境局履职清单八、内设机构名称:大气环境科
市生态环境局履职清单九、内设机构名称: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科(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科)
市生态环境局履职清单十、机关基层党组织。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一、保护生态环境
1、坚持和落实绿色发展,慎重考虑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绿
色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衔接,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2、制定上行下效的措施,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作为重要指标,预防空气、水、土壤
污染,有效处理已发生的污染,维护生态环境,鼓励社会参与保护环境,竭力实现规划服
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三、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1、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强化资源节约、保护环境的
责任,为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性基础。

2、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推行绿色发展战略,鼓励探索可持续
发展的新模式和新机制,鼓励可持续利用资源,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四、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1、建立完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体系,细化完善关注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社会规范行为,确保社会发展不侵害生态环境质量。

2、完善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强化对污染行为的责任追究,明确一般行业对污染
源的管理权,加强发展中污染物的管理,强化环境监管,加强监测设施维护和检测实施。

五、促进社会参与
1、深化全民参与,鼓励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引导企业和社会携手参与保护
活动,建立政府、社会、企业的共同抗击污染、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合作机制。

2、加强社会教育,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普及环境知识和绿色生活,培养全
民的环境意识,保护自然,共同建设环境友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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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
1. 监测环境质量:负责监测空气质量、水质、土壤质量等环境指标,确保环境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2. 环境污染防治:负责监督和管理企事业单位的排放行为,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放标准,并推动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3. 生态保护:负责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包括森林、湖泊、湿地、河流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同时,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植物保护,防止非法采伐、盗猎等行为。

4. 废弃物管理:负责监督和管理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推动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5. 环境应急管理:负责组织应急响应,处理环境突发事件和事故,保障公众安全,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6. 环境法律法规执行:负责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秩序。

7. 环境监察:负责对各类环境监管对象进行监察和检查,发现并处理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环境监管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8. 环境信息公开与宣传教育:负责向公众公开环境信息,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9. 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负责开展国际环境合作和交流,参与国际环境议题的讨论和决策,推动全球环境治理的进程。

10. 督促和指导地方环境监管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推动地方环境监管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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