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修辞学逻辑学三者之间的特点和关系

辩证法修辞学逻辑学三者之间的特点和关系

古希腊的法律修辞学刺激了辩证法的诞生,辩证法的论证工具——辩证推理同时也是逻辑学的一类研究对象。亚里士多德于分析性推理之外创立了论式理论系统,这种理论继而成为改造旧修辞学的利器。西塞罗在法律语境中将论式理论和修辞学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了高于古代法律修辞学的新形式。辩证法、修辞学和逻辑,通过论式学说纠结在一起。
辩证法、修辞学、逻辑学都是论辩的方法。
辩证法与修辞学的最大区别是:辩证法用短句一问一答,轮番问答来说服别人。修辞学是用长篇大论来说服你。辩证法是从修辞学的挑战中诞生的。辩证法与修辞学有一个交织在一起的场景,让人迷惑,于是生产了第三种方法:逻辑学方法开始出现,电开始是形式逻辑。逻辑学跟辩证法、修辞学不同的地方在于空是一种讲形式规则,与经验内容没关系,主题是什么,经验内容是什么,关心的是你的逻辑合不合规则,是不是合乎逻辑,是不是偷换概念。逻辑学是说话的规则,推论的规则。形式逻辑发展为数理逻辑、分析哲学,完全抽象为符号化,逻辑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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