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协议中的违纪处分和解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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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劳动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鲁劳发[1998]147号

山东省劳动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鲁劳发[1998]147号

山东省劳动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正文:---------------------------------------------------------------------------------------------------------------------------------------------------- 山东省劳动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鲁劳发[1998]147号1998年6月10日)各市、地劳动局,中级人民法院:为及时、妥善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1、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按规定严格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及时立案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向当事人发出《仲裁决定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立案后发现超过申诉时效或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作出决定,驳回申诉。

当事人自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未经批准来我省就业,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3、劳动争议双方不服仲裁裁决,在法定期限内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以先起诉的一方为原告,并案处理;双方起诉后一方又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不准撤诉。

4、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不服仲裁裁决起诉后又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准许撤诉且起诉期限届满的,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原裁决书即生效。

5、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劳动者死亡的,有劳动者的法定继承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因继承发生争议,按一般民事案件处理。

6、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应适用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原则。

对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关系,以及涉及减少劳动工资性收入等的决定,劳动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2、上班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规定,正确佩戴劳动用品.特别是安全帽和自救器,违者每次罚50元;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5、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6、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并处留矿查看处分,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8、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罚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10、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1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凡以财物做赌博比输赢的活动,都是赌博行为.公司规定每晚12点后禁止一切聚众娱乐活动.14、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内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参与赌博,违者将给于经济处罚500元,围观者罚款200元.15、任何人不得煽动他人赌博,不得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赌博道具和赌博资金,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应立即向矿领导汇报.对于煽动他人赌博,提供赌博场所,赌博道具和赌博资金的人员给予1000元的处罚.对举报赌博人员,一经证实给予1000元奖励.16、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给予加倍处罚.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警告一次、罚款30元处理:1、员工出矿,进出大门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如果不登记或拒绝登记,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或报公司处理;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4、不允许迟到早退;员工上班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作时间饱和;未到休息时间提前离开岗位或关闭生产电源的视同早退;5、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6、不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7、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产品混乱的;8、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食堂后厨、仓库、财务部门等.9、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10、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的.11、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12、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13、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14、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的;15、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1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17、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18、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存在以下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记过一次、罚款50元内处理:1、警告达到二次的;2、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3、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4、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5、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7、上班时间出矿,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矿的;8、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9、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并处罚款100元:1、记过达到三次的;2、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矿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3、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7、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2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8、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9、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10、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的行为给予表扬和奖励.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进行表彰和奖励.;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进行表彰和奖励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进行表彰和奖励.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和分管领导认可,进行表彰和奖励;7、非本职工作的员工,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进行表彰和奖励.8、员工在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及时得以消除隐患,进行表彰和奖励.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企业效益和安全生产有很大的提高,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的一致好评;给予表彰和奖励.10、在抢险救灾中做出重大成绩的领导和员工应于重奖.劳动纪律行政处分内容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1、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3、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4、不酒后上岗;5、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6、不违章指挥,不违章蛮干;7、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8、不聚众赌博;9、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10、不起哄滋事;11、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12、不准组织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出现.二、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职)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以及经济处罚(处罚同上):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3、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经济损失的;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三、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四、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五、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职)级,辞退,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奖惩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六、处分条件1、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2、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3、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时间较短、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时间较长、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4、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5、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6、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7、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或组织职工停工和抗议,在公司造成极坏影响的,直接给予开除处分;8、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9、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10、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产品损毁,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11、盗窃、诈骗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12、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的,分别给予警告至除名处分.七、对员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应以<<劳动合同法>>和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符合条款后,方可进行.应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八、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九、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通过或宣布.十、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公司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对受处分者应当说服教育,热情帮助,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视、侮辱.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一、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纪律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整顿,解决本部门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二、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休假种类和请假程序一、员工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公伤假、可按以下规定办理.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30天以上需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医院休假证明为准,病假期间没有工资.2、事假:因私事需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期间没有工资.(1)、请假一天由部门领导批准,2至3天由分管领导批准,4天和4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2)不服从工作分配或组织调动,延期不报到者是,视为旷工.3、无论何种原因请假:假期已满没有按时上班者,应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延期不上班,视为旷工.4、无故旷工或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和矿区的员工,发生意外伤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5、员工因休假日或请假时间发生点意外伤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点一切后果自负.6、其它因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的缺勤者,经领导批评后,仍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6、工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医院诊断证明假期为准.7、法定节假日,以公司安排的天数为准.二、请假1、请假逾期不办理相应手续者,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院证明属实者,可视病况补办手续,最多一次15天,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者经领导批准可以补办手续,最多一次7天.2、员工请假原则上均应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在3日以上者,应附正规医院证明,工伤假应附指定医院证明,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3、员工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者其他方法迅速报告.4,、员工请假不得超过15天至20天,离开时办理离矿手续,解除劳动合同.进矿时办理入矿手续并同时鉴定劳动合同.员工聘用、岗位管理与离职一、新员工招聘管理1、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2、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3、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各手续,经审查后,把合格人员提供给部门和单位考察.4、录用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5、新进员工通过审核、考试及体检合格后,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公司办公室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员工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请假.6、试用期满后,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正式录用并签定<劳动合同>,成为正式员工.二、岗位管理1、公司办公室与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签订<劳动合同>.首签期限及所含试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除特别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者外,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表现优异之员工可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在试用期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计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转正.2、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各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工作态度、学识和能力,可向公司主管领导进行推荐.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并下达至员工本人.调岗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按要求需在2个工作日内快办理交接手续就任新职.三、解除劳动合同本公司通过以下途径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1、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要以<劳动合同法>和公司规章制度不相违背为前提.2、提前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3、员工辞职,自行离职.(1)、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而无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视情况要求赔偿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1、疏忽职守或违章操作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财产蒙受损害者;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3、涂改重要文件或损坏重要公物者;4、贻误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或殴打同事、打架斗殴者;6、连续旷工或全年累计旷工触犯规定者;7、偷窃、侵犯他人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8、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规、财经纪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9、故意煽动员工罢工或罢工者;10、伪造或滥用公司印鉴,在外行骗者;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或经济蒙受损失者;11、参加非法组织者;12、因盗窃、赌博、打架、流氓等行为而违反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者;受到刑事控诉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者;违反政府的有关法令者;13、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被记过三次以上者;(2)、员工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依照<劳动法>和<聘用合同>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1、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的;2、蓄意或轻率导致公司设备或物品材料较大损失者;3、不服从领导合理安排,屡劝不听者;4、对公司/部门组织的培训,无部门负责人的同意或正当理由,累计三次不参加培训的;5、未履行公司规定请假手续不到岗或超过请假期7天不到岗也未有任何书面说明的;6、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符合解聘条件的员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门具体规章制度规定执行.(3)、员工辞职和自动离职.1、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本部门领导提交辞职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在本公司有辞职记录的原则上不在聘用,经公司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生效.2,试用期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领导提交辞职报告,并公司办公室备案.3,员工在离职通知期内与各有关部门办理清楚所有离职手续,如员工有欠公司财物款的,须在离开公司前还清所欠所有财物,如员工在辞职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坏或经济损失,须在离开公司之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公司并保留向其继续追讨的权利;由员工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4,未按以上相关要求办理辞职,公司有权追罚其因强硬辞职造成生产秩序混乱所产生的损失.四、解聘程序.1、解聘试用人员a)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员工劳动纪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对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时解聘;b)部门负责人直接向试用人员发出解聘通知,部门安排工作交接后,填写<离矿申请表>,报办公室备案;c)离职当月工资于下月发放工资之日统一发放.2、解聘正式员工a)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员工劳动纪侓管理制度>规定对不符合继续在岗工作条件的员工,由直接负责人填写<解聘员工申请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公司办公室,必要时应提供该员工以往的<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意见表>.公司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规定以及双方的<聘用合同>对部门的解聘申请确认后,由行政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向该员工发出正式的<解聘通知书>,通知书中将写明解聘理由和处理方法及依据;b)被解聘员工持<解聘通知书>,依照公司离职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始工作交接以及离职.并解除劳动合同.3、员工辞职a)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公司办公室备案并安排其工作移交,并发辞职工作移交表至所在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工作移交监交人进行遗留工作交接,工具设备交接等,工作移交完毕后由办公室牵头至公司财务部,进行清算,在本公司有辞职史人员原则上不在聘用.b)员工在递交辞职申请之日起至正式离职前不准许有任何请假.c)员工才办理辞职手续期间,移交工作的同时,一切工作照常,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制制度,如出现违规现象处罚及处分照常.员工自动离职;没有请假和办理相关手续,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员工违纪行为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违纪行为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违纪行为惩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员工的行为规范,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生产效率,订立本《员工违纪行为惩罚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无论其实习、试用、正式劳动合同或者临时工种。

第三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均视为员工违纪行为。

第四条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将依照本制度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以起到警戒、惩戒和管束的作用。

第二章违纪行为范围和分类第五条违纪行为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2.违反保密协议;3.违反工作纪律;4.违反伦理道德;5.违反职业操守。

第六条对于上述违纪行为,将依据其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处理。

违纪行为分为一般违纪、严重违纪和恶意违纪三个级别。

第七条一般违纪,指员工的违规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方面造成肯定的不良影响,但不构成严重违纪或恶意违纪的行为。

第八条严重违纪,指员工的违规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形象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等方面造成较大的损害,且违纪行为明显、恶劣。

第九条恶意违纪,指员工明知本身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且有意为之,其行为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的工作秩序。

第三章违纪行为处理流程第十条对于员工违纪行为的处理,应依照以下流程进行:1. 追责调查•当发现有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时,相关部门或上级领导应立刻启动调查程序,进行追责调查。

•调查应包含对违纪行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核实与分析,并手记相关证据。

2. 违纪行为认定•在调查结束后,相关部门或上级领导应对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认定。

•对一般违纪行为,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内部通报、批判教育等处理。

•对严重违纪行为,应依据情况进行相应的警告、记过、降职等惩罚。

•对恶意违纪行为,应对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等严格惩罚。

3. 惩罚决议和执行•依据对员工违纪行为的认定,上级领导应订立相应的惩罚决议,并书面通知相关员工。

•通知应明确罚款金额、停职时间、降职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惩罚措施,并告知员工有权提出申诉。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暂⾏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作跟我们的⽣活和发展是密切相关的,⼀个⼈⼀份⼯作,如果做得好可以能就有好的发展前景,如果做不好,消极怠⼯,也有可能⾯临着被辞退的可能,那么,对于很多⼈来说不明⽩的是在国营企业中辞退危机职⼯的暂⾏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店铺⼩编在此给⼤家说明⼀下。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暂⾏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暂⾏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产、⼯作秩序的;(⼆)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三)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四)不服从正常调动的;(五)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六)⽆理取闹,打架⽃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九条【⽤⼈单位单⽅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条件的;(⼆)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六条第⼀款第⼀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提前三⼗⽇以书⾯形式通知劳动者本⼈或者额外⽀付劳动者⼀个⽉⼯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因⼯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安排的⼯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作岗位,仍不能胜任⼯作的;(三)劳动合同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重⼤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法履⾏,经⽤⼈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上⾯就是店铺⼩编对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暂⾏规定的主要内容的全部解答内容。

企业辞退员工程序

企业辞退员工程序

企业辞退员工程序【解雇职工的法定条件】依职工有无过失,分“过失性解雇”和“非过失性解雇”两种情况:《劳动法》第39条规定,职工犯有以下过失之一的,企业可单方面解雇职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

现对于企业经常遇到的解雇情形分别解释如下:(一)企业要适用上述第1项规定解除试用期内的职工,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

这时,企业在时应当将录用条件尽量明确细致,以便企业在试用期进行。

另外,为了更充分的考察新进,建议企业采用最长试用期6个月(但是必须注意:6个月试用期采用的前提是劳动合同期限至少为3年以上)。

(二)企业要适用上述第2项规定(也即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有以下充分的依据:1.企业必须有成文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并且规章中必须有可以援引的条款进行相应的处分。

2.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经过《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的民-主程序,该程序应当是有据可查的。

3.有书面证据证明该规章制度已告知员工。

可采用以下方式告知员工:(1)员工的方式。

让员工在规章制度培训记录(必须注明培训内容)上签字确认。

(2)员工领用《员工手册》的方式,让员工在领用手册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职工的行为已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事实的证明。

该事实的证明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企业在作出解除劳动关系处分决定之前进行事件调查阶段,可以让违纪员工自己写一个“事情经过”之类的陈述并签字,如员工配合写了这样的文字将是最有力的证明。

(2)可用影像资料记录的可以采用录音、录像、照片等方式记录违纪事实。

第八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章 劳动争议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 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二)
• • • • 第七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 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 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 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 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 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 间的纠纷。
• 仲裁程序
• 申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
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 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 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 • 1、原则:自愿原则及尊重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原则; 2、程序:申请(侵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受理(对方不 愿调解,3日内通知;愿调解,4日内决定)——调查——调解(简单 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1至2名调解员进行调解)——制作调解协议 书(调解成功)或调解意见书(调解不成三种情况:达不成一致意见; 30日不能结案;送达后反悔)。
二、劳动争议的解决
• • • • • •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 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三、协商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 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 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 和解协议的效力?

天津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天津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22.05.03•【分类】其他正文天津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案例一郭某玲与某航空服务公司劳动争议案基本案情郭某玲于2011年10月15日入职某航空服务公司,自2013年10月15日开始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1年4月9日,某航空服务公司接机场通知:因疫情防控需要,自2021年4月14日起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员工,不得在航站楼工作。

郭某玲因个人身体原因暂缓接种新冠疫苗,某航空服务公司与郭某玲进行协商并提出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方案为调岗,工作地点调至总销售门店,工作内容不变,工作报酬除车补、餐补外均无变化(因总部提供免费午餐、调整后的工作地点距其居住地点更近且不存在晚班,故不给付餐补、车补);另一种方案为接种新冠疫苗。

双方就调岗问题多次书面、口头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某航空服务公司向郭某玲邮寄书面通知书,通知其于2021年4月29日到调整后岗位工作,如逾期未到岗则视为旷工,公司有权依规章制度处理。

郭某玲在通知规定时间未到岗工作。

2021年5月6日,某航空服务公司向郭某玲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其旷工连续超过2天为由决定解除劳动关系。

后郭某玲向天津市河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仲裁委逾期未裁决,郭某玲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认为,某航空服务公司关于调整郭某玲岗位的行为发生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机场航站楼作为感染风险较高的场所是重点防控对象。

郭某玲因个人身体原因暂缓接种新冠疫苗,无论从其个人健康还是从整体防疫考虑,其已不具备在机场工作的条件。

就调岗事宜,某航空服务公司已与郭某玲进行充分协商,调岗前后薪资待遇水平无明显变化,劳动条件亦未作不利变更,未对合同履行造成较大不利影响,该调岗行为具有客观性及合理性。

郭某玲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合理经营安排,未到岗工作,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企业违纪与违法处理管理制度

企业违纪与违法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并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职工,包含正式员工、合同工以及临时工等。

第三条定义 1. 违纪: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或者管理规定,对企业造成肯定损失或损害企业形象的行为。

2. 违法: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冒犯法律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章违纪处理第四条违纪行为范围1.违反工作纪律,如迟到、早退、旷工、擅离职守等;2.违反员工行为规范,如言行欠妥、造谣传谣、不遵守企业的保密协议等;3.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如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不安全设备、有意损坏安全设施等;4.违反财务纪律,如虚报、私分经济款项等;5.违反公司利益,如泄露商业秘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等。

第五条违纪处理程序1.接到举报或发现员工违纪行为后,应立刻进行调审核实。

2.若核实属实,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第一次违纪,由上级主管进行口头警告,并在员工个人档案中做出记录;–第二次违纪,由上级主管进行书面警告,并在员工个人档案中做出记录;–第三次违纪,将向员工发出停职整顿通知,并暂时停止其工资;–第四次违纪,将予以员工解雇处理。

3.对于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可直接跳过上述程序,向员工发出纪律处分或解雇处分。

第六条违纪处分的期限1.口头警告:期限为三个月;2.书面警告:期限为六个月;3.停职整顿:期限为一个月至三个月;4.解雇处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违纪处分的效力员工对违纪处分有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依据员工合同商定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三章违法处理第八条违法行为范围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偷窃、贩卖毒品、受贿等;2.违法重点事故或事项,如严重安全事故、污染环境等;3.违法商业行为,如虚假广告、价格垄断等;4.违法劳动行为,如雇佣童工、拒绝支出劳动酬劳等。

违规违纪处理暂行规定

河南信息工程专修学院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加强教职工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现拟定《河南信息工程专修学院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请切实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职工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任务,是保证法律、法规、政令畅通,严肃校规校纪,维护学院可持续发展,保障教职工民主权利,构建社会主义文明和谐校园。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学院教职工是指在册的全体教职工。

第二章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原则第四条坚持教职工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学院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教职工。

凡是违规违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纪律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单位和教职工违规违纪的行为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六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处理违规违纪的教职工,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目的是通过处理,结合思想教育,使违规违纪者从中汲取教训,迅速改正错误。

第七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实施纪律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集体讨论决定和批准,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

第八条当事人享有申诉权利的原则。

受处分者及与处分事件有关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天内向人事与督导监察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学院在接到复核申请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若当事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天内未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学院办公室将直接下发处理决定。

第三章违规违纪处分的运用规则第九条对违规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重犯或者两次以上同样违规违纪者,应当从重处分。

第十条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办法中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

某某公司职工违规违纪处理方法〔试行〕第一篇总则第一章目的、原则及适用范围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构建和谐健康的企业文化,提高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标准对违规违纪职工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结合某某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某某公司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职工,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公司还可以依照企业规章以及本方法的规定对违规违纪职工给予相应处理。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违规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据本方法应当受到处理的行为。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某某公司全体职工。

某某公司包括:。

第五条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原则:(一)教育为主,惩戒为辅;〔二〕实事求是,依规处理;〔三〕区别情节,分类对待。

第二章处理种类、程序第六条职工违规违纪处理种类:通报批评、绩效考核扣分、待岗、降薪、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各部门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将违规违纪事实、证据材料及处理建议一并提报企管部,企管部组织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听证情况由企管部报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第三章处理运用规则第十条有本方法规定的两种以上应当受到处理的违规违纪行为,合并处理。

同一错误行为,违犯本方法两个以上条款的,按较重的条款处理。

第十一条从轻、从重处理,是指在本方法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理的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理。

减轻、加重处理,是指在本方法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理幅度以外,给予减轻或者加重一档处理。

第十二条二人以上共同违规违纪,对组织、领导或者在共同违规违纪中起主要作用的,从重或加重处理;对其他成员,根据其在共同违规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承担的责任,分别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应从重或加重处理:〔—〕在受纪律处分期内,又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二〕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三〕阻挠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四〕拒绝交出违规违纪所得的;〔五〕拒绝中止正在实施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六〕同一错误行为违反两次以上的;〔七〕其他需要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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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协议中的违纪处分和解除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进入职场,劳动合同成为了雇主和员工之间的重要约定。

在劳动合同中,违纪处分和解除规定是其中两个重要条款,旨在规范双方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益。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这两个条款进行详细分析,以期为读者解决相关问题。

一、违纪处分
违纪处分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违反了劳动合同、公司规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或者对公司经济利益造成了重大影响的行为而被雇主以其规定的处分措施惩戒的行为。

普通的违纪行为包括旷工、迟到早退、不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私自离岗等。

而严重的违纪行为包括盗窃公司财产、泄露公司机密、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等。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有权对违反合同的劳动者辞退或者给予其他形式的处罚。

但是,处罚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做出处罚决定前要先与劳动者谈判,并作出书面记录。

劳动者如果认为处罚不公,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解除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雇主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解
除前告知对方。

而各公司或其他单位也可以通过考核民主、试用期、
劳动合同约定等方式,实现对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管理。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连续
两个月未参加工作,或者累计连续两个月未支付劳动报酬的,视为自
行离职,即为失业。

而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约定劳动合同续签
或解除的,则视为自动续约。

三、违反违纪处分和解除规定
如果违纪劳动者有受处罚的情况下又遭雇主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他
或她有权提起诉讼,并且解除雇佣合同必须作出当事人的决定。

当然,如果雇主对违纪劳动者进行理性的处置,相对为合理的处置,那么即便违纪者反感,也可能遭到法律的利益保护。

但如果雇主无论
如何也要对违纪者采取过分的惩罚,这种惩罚是违法的。

结论
总之,在任何情况下,雇主和劳动者都应该尊重对方的权利,妥善
处理违纪和解除工作,以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尊严。

只有在双方遵守劳
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协商的基础上,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双方的
权益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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