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树人大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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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树人大学文件

浙树教〔2016〕42号

关于印发《浙江树人大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用型试点示范院校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浙江树人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应用型试点示范院校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四个文件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树人大学

2016年6月30日

浙江树人大学关于进一步

加强应用型试点示范院校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国家、省《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积极促进更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的指导意见》、学校“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推进学校应用型示范试点院校建设,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产学融合,共建协同育人平台

1.突出应用,服务需求,引导各学院设置与我省信息、环保等七大产业对接、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改善民生急需的护理学等专业,五年内,全校专业达50个左右,打造6个左右的应用型专业群落。

2.制订出台《应用型专业建设质量标准》,引导现有各专业按照“一个专业对接一个行业(产业)”的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应用型专业改造,五年内,使应用型专业占全校专业总数的90%以上;建立专业的预测与调整机制,提高学校特色优势专业集中度,前8位应用型专业就读学生占在校生的30%以上。继续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创造条件筹备专业认证。

3.深化落实《课程改革与课堂创新三年行动计划》,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引入行业企业、用人单位等社

会力量参与课程设计、教学过程、考核评价,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等教育资源。专业核心课程运用真实任务、案例教学的比例应达80%以上,核心课程用人单位或合作企业的参与率应达到50%以上。每个专业模块方向至少培育1门有特色的应用性课程。年均立项建设应用性课程20门、应用型教材10部。

4.实施学分制,建立课程超市,基本实现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和课程。将现代信息技术全面融入教学改革,以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载体,推动教学信息化建设。创新课堂教学,大力推广讨论式、翻转式、合作性学习等教学方法,年均立项建设教学方法改革、课堂改革项目100项。

5.积极推进产学研基地的建设,建设期内,每个省一流学科应建成2个以上产学研育人中心,每个校重点学科应建成1个以上产学研育人中心;做强智慧养老与家政服务、分析测试技术、白俄罗斯研究等协同创新育人中心。

6.加强应用型专业国际合作与交流,培育国际化合作应用型专业2-3个;加强国际化合作应用性课程和双语应用性课程群建设;扩大国际交换生数量,提升联合培养的层次和水平。

二、机制融合,打造共同治理的行业学院

7.着力夯实校企合作基础,积极组建校企合作(虚拟)班、订单班,建设高质量的校企合作班60余个,每个专业1-2个,并以此为契机共建校企合作课程、教材、教学团队。培育校级及以上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0-15个。

8. 依托行业学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依托全省

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联盟、省钢结构协会等行业组织,以校企合作(虚拟)班为基础,五年内,组建行业学院10所,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治理机制。

9.积极探索中职、高职、本科贯通培养模式;积极探索普通教育、继续教育、证书培训等相互衔接贯通,搭建学历提高和技能提升的成才“立交桥”。

10.统筹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确保每年1200万元经费投入,构建功能集约、资源共享、开放充分、运作高效的专业类或跨专业类实践教学平台,组建工程实训中心。

三、师资融合,打造“千百”双师双能型队伍

11.深化“千人业师”计划,确保每年100名业师进入课堂协同教学;聘请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2017年前,各类重点(优势、特色)专业建有至少1支校企合作教学团队;五年内,各应用型专业都建有至少1支校企合作教学团队。

12.实施“百业培师”计划,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修订《关于青年教师下企业实践的暂行规定》,青年教师聘期内参加企业锻炼累计时间不少于180天;五年内,“双师双能型”教师占全校专任教师比例提升至60%。

13.改革教学评价、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薪酬激励等制度,增强教师提高实践能力的主动性、积极性。

四、学创融合,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14.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服务浙江创新创业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有重点的推进以创业学院、“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校内创业园区、大学生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雏鹰工程”等建设工作为突破口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构建完善有效的创新创业教育和帮扶工作体系。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设立创新实践学分,构建全链条式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

15.完善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每个专业至少选择1 项科技竞赛作为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抓手,每个学院每年至少举办 2 项校内学科竞赛。积极营造学生能力培养的自主实践环境,使30%以上学生参与各种科技活动;完善学生科研与竞赛成果、创新创业优秀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的机制;鼓励承办全省性科技竞赛项目。

16.拓展国内外高校间的合作交流。通过校际课程合作、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等途径,丰富学生多校园的学习经历,创造条件实现校际学生联合培养。

浙江树人大学应用型

专业建设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

一、总体目标

为推进学校应用型试点示范院校建设,结合本科专业评估工作要求,学校制定应用型专业建设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各专业可结合实际,制定本专业应用型专业标准。以标准为依据,以省级新兴特色专业与校应用(特色)专业建设为引领,分期分批建设应用型专业,通过5年的建设,使得应用型专业占学校专业数的90%以上,前8位应用型专业就读学生占在校生的30%以上,全校应用型专业就读学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80%及以上。

二、专业建设目标

应用型专业以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核心,应紧密对接一个产业或行业,并以产业(行业)的需求,构建应用性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方案;应推进校企协同育人,与相关行业企业形成一定的协同育人模式,共建共享校企合作教学资源与平台;应加强“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推进青年教师下企业与“千人业师计划”,提高“双师双能型教师”比例;应加强应用性课程体系建设,保持教学内容的应用性和实践性,强调案例教学、项目教学等,突出教学方法的应用特色;应强化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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