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律师接待当事人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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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_律师接待当事人技巧
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_律师接待当事人技巧
今天乔布简历的小编就带大家具体来看看律师如何接
待当事人,律师接待当事人技巧。
关键词: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律师接待当事人技巧
其实对律师来讲,接待当事人作为代理案件的至关重要的第一步,其效果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代理的成功与否,当在接待客户的时候,一些必要的方法和技巧会有助于委托关系的达成。
首先,律师与客户们接触的方式有很多,譬如熟人介绍、电话咨询等,拿电话咨询为例,当客户拨打电话咨询时,我们接通后首先要询问他要咨询什么问题,让他简单的叙述,注意这里的叙述达到“简单”程度即可。
约好与客户的见面时间后,一些细节性的工作提前要做
好,首先要选择一个安静整洁的办公场所,最好是一间独立无打扰的办公室,这样让客户谈起案情来思想上没有太大的顾虑;其次,要对自己的衣着形象进行必要的修饰,尽量做到庄重整洁。
与客户见面时,在做完简短的自我介绍后,握手就坐。在就坐时要注意位置的把握,尽量让客户坐在你的左手边。
通过上次的电话咨询,你已经大体上知道了案情,这时候应当让客户再详细叙述一遍,如客户带有书面资料时,要耐心细致的看,即便你对这个材料已经有所了解,但是也要让他尽量在你眼前多停留一会,表示你对这个案件的重视。
听完客户的全部叙述后,先把客户刚才叙述的案情再重复一遍,并且每说完一个大体环节时,要询问客户“是不是这样?”,这样做可以保证案情的准确,关键的是这样做能
够让客户跟着你的专业思路走,引导他进入咨询的状态。
案件咨询完毕后,有些客户会主动询问如需委托时,代理费是多少,有些客户还会打破砂锅问到底,这时候要尽量的用简短而准确的语言将他的问题耐心的回答完。
案件咨询完成后,可能有的客户就会当场办理委托手续,而有的客户需要回去考虑一下才能决定是否委托,这时要注意留下客户的电话号码,不要有客户没有委托的意愿,留不留电话都无所谓的心理。
送走完客户后,不要觉得本次接待咨询就到此结束,要
在隔个几天后,给客户打电话回访,询问事态的进展情况,表示对事态的关注。
希望这些内容对于找工作和实习中想要选择律师行业
的同学能有所帮助,最后祝大家工作顺利~
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_律师接待当事人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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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的咨询
浅谈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的咨询
“一个好的开始就等于成功了一半”,作为案件代理的第一个环节,案件受理程序处理地是否细致得当,不仅可以迅速取得委托人的信任,增加成案的概率,还能够避免一些潜在的风险,使得之后的代理工作能够更加顺利进行。1 案件的受理关键在于接待咨询,咨询是否做得好,将影响案件的成败。
咨询主要分为电话咨询和面谈咨询。
一般来说,律师与当事人的接触都是从接待当事人的咨询开始的,无论是陌生人通过电话咨询,还是朋友介绍,初步接洽必然是咨询法律问题。而新入行的律师往往缺乏把握当事人的经验,或专业知识及办理案件经验缺乏,难以成功促成案件的委托。
一、电话咨询
电话咨询,是当事人咨询的最常见的方式,通过电话咨询,双方有了初步的了解,客户才会决定是否进一步面谈或最终办理委托手续。因此,电话咨询的技巧非常重要,某种程度来说,比面谈更重要。如果客户愿意来律所面谈咨询,决定委托该律师的机率就会是90%左右了。
1.开场白应注意“职业素养”
开场白是迅速建立双方信任的信号。
律师应有热情的态度。有的律师由于太忙,接电话已经很不耐烦,在开场白的时候很不注意,会流露出疲惫和不耐烦,甚至生硬,粗暴的态度。电话那头的当事人尽管看不见律师的表情,却能直观感觉到律师的面部表情和态度,会迅速给律师的印象打折扣。
律师应有职业的接待用语。有的律师不注意开场白用语,很随意地问道“喂,哪位?”让对方很茫然,怀疑自己打错电话了。律师应该在第一时间自报家门,让对方清楚这通电话的并没有打错,而且要让对方第一时间记住律所的名称和律师的姓名,有利于建立起信任。不要让双方在开场白进入询问对方姓名的不良开端。
2.聆听应善于归纳重点
电话咨询的内容过于集中,过于快速,律师难以迅速领悟,应注意随身准备做好笔记,归纳重点。在聆听的过程中,
也注意带领对方的思路,不要被对方牵制。当事人若逻辑思维不强,也对法律关系不清楚,他们在叙述的过程中可能会东一句,西一句,也可能没有时间顺序,也可能把律师当个好心的倾听者,从几十年前讲到现在。律师就需要带领对方思路,沿着法律关系的要件去指导,获取有用信息。尤其是在对方开始抒发情绪讲一些与法律问题无关的事项时,律师应礼貌地终止这段谈话。律师可以说“好,您的问题我都记下了,大概是一、二、三.....。现在我的解答如下:...”最后礼貌地说“今天,就先到这里,您有需要可继续来电或来律所当面讨论。
3.解答的关键技巧
解答是个非常关键的技术活。解答得是否专业?是否有效率?是否恰到好处?如果解答过于详细,可能当事人就不来委托,自己去办理案件了;解答得不够详细,蜻蜓点水,会给客户一种敷衍的形象或者不专业的印象,客户也可能去委托他人。
首先,律师不可功利性太强。
切忌说“这种事电话里说不清,建议来律所当面咨询”,这样的律师只会让客户反感,还没有建立起初步的信任感就让客户避之不及。客户如果真的想要委托律师,肯定是
希望委
托一个靠谱的,专业的律师。如果律师什么也不愿意说,
客户也就没有办法货比三家,自然也就不会来委托你了,并且对你的印象也大打折扣。
可是,律师也很担心,如果说得过于详细,客户可能在咨询过多位律师之后,自行去办理案件了。当然,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律师不必纠结于这种情况,如果这次的服务能给客户留下良好印象,即使这次当事人没有委托,也会有可能作为潜在开户。
第二,需仔细了解案情后慎重回答。
有的律师急于给客户留下好印象,专业知识的欠缺难以对问题做到正确的把握,而容易漏掉细节,给出的答案很可能南辕北辙。客户通常对法律不了解,讲出的事实未必是法律事实。没有证据支撑的事实,法庭不予支持。可律师没有仔细聆听完,也没有仔细思索,匆忙给出了并不正确的答案,当事人知道正确分析后必然将这名律师从电话薄里彻底删去。常见的例子如简单的欠款纠纷。律师听说对方有欠款证明,立即拍胸脯告诉当事人,这个案子我接了,没问题!当事人也很开心,准备好资料来到律所。签订委托合同以后,律师发现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都没有,无法起诉到法院!然后再和当事人仔细讨论,如何去取得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果不能取得,无法起诉;如果是外地的,还要依据被告所在地管辖原则,去外省市起诉。这下当事人不乐意了,要求退费。律师白忙乎半天,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