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国际收支交易编码表】

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国际收支交易编码表】
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国际收支交易编码表】

附件1:

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

国际收支申报交易编码使用手册

国际收支申报交易编码使用手册

第一部分总则 1.为便于企业和银行正确填写和核对国际收支申报单中的交易编码,特编制本《手册》。本《手册》适用范围为中国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八条)。 2.本《手册》在各条目的定义及范围的界定上参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同时参考国内现行的国民帐户体系,特别是海关及外经贸部的相关统计原则。 3.在本《手册》中,下列类型的个人、企业及社会团体被视为中国居民: a、在中国境内居留一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领馆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 b、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留时间不满一年),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及中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C、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含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资金融机构)及境外法人的驻华机构(不合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 d、中国国家机关(含中国驻外使领馆)、团体、部队。 4.交易附言必须反映交易的内容及性质。仅有不确定的说明(如“其他”)及仅反映支付方式的描述(如“代收代付”)不能构成交易附言。

第二部分涉外收入申报单(对公单位) 第一章贸易 第一节正常贸易 一般贸易(0101) 定义:通过正常的交易程序,货物所有权从非居民转移至中国居民。 范围:包括一般意义上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 l、下列特殊种类商品的交易计入一般贸易项下: 非货币黄金(指并非为国家货币管理机构所持有、用作储备资产的黄金)。货币黄金计入资本帐户。 银条、钻石、其他贵金属和宝石。 不流通的纸币、硬币,不发行的证券以及印制的各类票证,所有这些以商品计价而不以面值计价。 外国各级政府购买的中国商品。 2、应列在其他项目下的货物: A、下列非居民购买的中国货物: 旅游者购物应计入旅游(1310 1320) 外交、军事使团和机构或官方人员购物应计入官方交往、政府往来(1720) 季节工人购物应计入旅游(1310) 留学生、病人购物应计入教育、医疗、保健(1930)。 B、非居民直接订阅(不是大批量的)中国的报纸、期刊及其他读物计入计算机和信息服务(1910); C、在货物所有权的变更不伴随货物离开中国国境的情况下,非居民从中国居民手里取得非金融资产(如土地、机器设备和存货)所有权的交易被认为是金融性交易,该类交易不计入商品贸易项下而计入资本交易项下。 补偿贸易(0104) 以返销产品方式分期偿还对方技术、专利权、商标、设备价款或贷款本息等的交易形式。 注:1、本项下计入两类交易:中方为生产方的情况下中方所生产产品的出口;外方为生产方的情况下中方原料、机器设备等的出口。 2、若中方企业由于无法以出口产品支付而将补偿贸易转换为债务,则应将所转换的债务计入补偿贸易下债务(4318)。

国际收支申报常用交易编码与交易附言参考

国际收支申报常用交易编码与交易附言参考交易编码常用的交易附言写法注意事项 101010 一般贸易货款 一般贸易出口/进口货款 一般贸易出口/进口××货物货款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 “一般贸易”、“货款”。 1、涉及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 与境内居民发生的交易:“收到境 内NRA/OSA非居民款项”、“向境 内NRA/OSA非居民支付款项” 的标注需要完整地出现在交易附 言中,标注的前后位置没有严格规 定;若交易对方是非居民个人,则 标注可以为“收到境内非居民款 项”、“向境内非居民支付款项”。 2、若款项类型是预收/付货款、退 款、货到付款:需要在交易附言中 进行对应的标注,交易附言与收/ 付款类型一定要相匹配。 3、交易附言与收支大类的逻辑关 系必须一致:收入类申报单交易附 言不应写为“**支出”,支出类申 报单交易附言不应写为“**收入”。 4、境内非居民与境外发生的收付 102010 来料加工工缴费 注意:1、企业来料加工收取的是工缴费,不是货款。 2、必不可少的关键字:“工缴费”、“来料加工”。 102030 进料加工贸易货款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货款”、“进料加工”。 109000 邮寄样品货款 邮寄购物货款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邮寄”、“货款”。 201012 出口海运费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出口”、“海运”。201013 进口海运费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进口”、“海运”。

201014 海运港口装卸费/牵引费/检修费/仓储费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港口”、“海运”。汇:申报主体类型选择为对私非居民,由非居民统一申报在802031项下。 5、汇发【2011】34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明确和调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后,交易对方国别不会出现“中国”。该文件第二条“关于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涉及的概念”第三款“关于国别的确定”第二点:对于境内居民与境外居民之间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国别项暂申报境外居民境外账户开户银行所在国家或地区。 201022 出口空运费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出口”、“空运”。201023 进口空运费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进口”、“空运”。201024 空运空港装卸费/救助费/导航费/牵引费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空港”、“空运”。 201032 出口陆运费(或其他运输方式)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出口”、“陆运(或其他运输方式)”。 201033 进口陆运费(或其他运输方式)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进口”、“陆运(或其他运输方式)”。 201034 陆运(或其他运输方式)港口装卸货物/列车换轮费/导航/牵引费 必不可少的关键字:“港口”、“陆运(或其他运输方式)”。 202020 公务差旅费/考察费商务差旅费/考察费因公旅游贸易货款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规范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规范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是指非银行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向外汇管理部门申报其与非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所进行的全部经济交易,即申报主体并非直接向外汇管理部门申报,而是通过境内银行转报。作为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投资头寸表的主要数据来源,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数据是了解一国对外贸易、服务、资本及金融交易情况的基础数据,也是掌握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趋势,规避外部风险,把握发展先机的重要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等法规指出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是境内居民和非居民的法定义务。为了确保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本文整理出国际收支间接申报规范,供参考。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 1.单位基本情况报的基本填写要求 (1)对机构名称合法性的填写要求 ①机构名称不能为简称 ②机构名称首字符前不能有空格,中文名称当中不应当包含空格。 ③中文名称中的括号应在中文全角状态下输入。 ④名称中不应含有、!等特殊字符以及*、%、#等乱码。 (2)经济类型与机构名称之间的逻辑关系核查 ①名称中包含“代表处”时且投资者国别不为空时,经济类型应为“390其他国外投资”或“290其他港澳台投资”。 ②当名称中含有“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应为“160股份有限(公司)”、“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240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国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00境外机构”中的一种。 ③当名称中含有“有限责任公司”,经济类型肯定不是“110国有全资”、“120集体全资”、“171私有独资”或“172私有合伙”。

国际收支申报

国际收支申报 一、单选题: 1.国际收支申报中银行的职责是负责督促和指导客户申报,并负责审核申 报信息并及时向( C )报送。 A. 总行 B.银监局 C.外管局 D.中转清算行 2.国际收支申报按照资金流向分为涉外收入申报和涉外(B )申报。 A.投资 B.付款 C.结汇 D.国际汇款 3.境内居民通过我行与境内( B)发生的外币收款属于涉外收入。 A.居民 B.非居民 C.所有个人 D.外国人 4.跨境的涉外收付款申报主体是( C)。 A.银行 B.外籍人士 C.境内居民 D.港澳台人士 5.在国际收支申报中,境内的涉外外币收付款申报主体是(C) A.境内非居民 B.银行 C.境内居民 D.所有人士 6.持以下哪种证件的客户被认定为居民?(B ) A.中国护照 B.军人身份证件 C.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D.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同胞 7.持中国护照的客户,必须提供( B )后按非居民认定。 A.在中国境内居住证明 B.境外永久居留证明 C.中国居民身份证 D.入境证明 8.国际收支申报分为纸质申报和电子申报,纸质申报为申报主体通过我行 (C )进行申报;电子申报是指通过我行网银等电子渠道进行申报。 A.拨打网点电话 B.代理客户填申报单 C.网点柜面填报申报单 D. 国际金融操作系统 9.客户通过我行柜面填写国际收支申报单,操作柜员将单据上申报信息录 入国金系统,该申报过程称为( C )申报。

A.电子 B.系统 C.纸质 D.客户 10.涉外收付款申报凭证是使用(B )要求统一格式的单式。 A.银监局 B.外管局 C.人民银行 D.邮储总行 11.涉外收入申报使用的凭证为( B ) A.境外汇款申请书 B.涉外收入申报单 C.收汇申请书 D.西联汇款申请书 12.国际收支申报的申报信息包括国际收支申报号码、( D)、交易编码和交 易附言等。 A.申报主体 B.汇款金额 C.汇款人或收汇人信息 D.收/付款人国别 13.国际收支申报中的基础信息申报是指相关涉外收、付款信息,包括汇款 币种、金额、(D )和收款银行信息等。 A.交易编码 B.交易附言 C.国际收支号码 D.收付款人信息 14..国际收支申报号码共有22位,1-12位为( A),13-18位为交易日期, 19-22位为交易流水号,流水号不得重号。 A.金融机构标识码 B.交易编码 C.银行业务编号 D.系统代码 15.国际收支申报号码编码规则由(D )制定,我行外汇业务系统在交易时 自动生成每笔收付款交易的国际收支申报号码。 A.银监局 B.邮储总行 C.中国银行总行 D.国家外汇管理局 16.境内个人即居民等值3000美元以上(不含)的涉外收入款项,应按照 ( B )性质进行申报。 A.国际汇款 B.资金来源 C.项目名称 D.资金用途 17.居民等值金额在( C )美元以下(含)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除贸易出 口收汇项下的实行限额申报。即收款人可免填《涉外收入申报单》。 A. 1000 B.2000 C.3000 D.4000 18.对于汇出境外的汇款,居民实行( B)。 A.限额申报 B.逐笔申报 C.免申报 D.随机申报 19.客户的涉外收入若为现金收款,则申报主体应该在(A )时申报。 A.柜面收款 B.境外汇款时 C.结汇 D.5个工作日内 20.我行客户若使用绿卡通卡自动接收境外银行汇款,则应该在入账后( C) 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

汇发【2011】34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明确和调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明确和调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汇发〔2011〕34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便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以及外汇指定银行国际收支业务人员更好地了解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要求,现对境内居民与境内非居民之间的人民币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以及其他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项进行明确。同时,对29件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范围的调整及具体要求 (一)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所有外汇及人民币收付款均属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范围,申报主体为境内居民机构或个人。其中,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暂不申报。 (二)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其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流程和要求如下: 1.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由境内居民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0]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交易性质按照其与非居民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对于境内银行离岸账户(OSA账户),应区别由居民开立还是非居民开立,居民开立的OSA账户不应视为非居民。 2.境内居民从境内非居民收款的申报。为便于境内收款银行识别该笔款项的来源并通知境内居民及时办理申报,境内付款银行在办理非居民向境内居民付款业务时,应在付款报文的付款附言中注明“OSAPAYMENT”或“NRAPAYMENT”字样。境内收款银行收到上述来自境内非居民的款项时,应当通知、督促和指导境内居民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境内居民收到境内非居民支付的款项时,应当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交易性质按照其与非居民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交易附言中除需按原有规定描述该笔交易外,还需首先注明“收到境内OSA/NRA非居民款项”字样。 3.境内居民向境内非居民付款的申报。境内付款银行在办理境内居民向境内非居民付款业务时,应就收款人情况询问境内居民,以便判断对方收款人是否为非居民。如对方收款人为非居民,则应当要求境内居民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交易性质按照其与非居民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交易附言除需按原有规定描述该笔交易外,还需首先注明“向境内 OSA/NRA非居民支付款项”字样。 (三)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包括居民与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经办银行应按照22号文的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境内非居民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和要求如下: 1.经办银行应当为其非居民机构客户建立《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将《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通过计算机系统报送给外汇局。 2.经办银行应将《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通过计算机系统报送给外汇局,无需打印相关凭证。

国际收支交易编码注释和使用说明

国际收支交易编码注释和使用说明 一、货物贸易 1、货物贸易:包括一般货物、用于加工的货物、修理所需的货物、运输工具在港口购买的货物和非货币黄金等。 101 一般货物:是指居民向非居民出口或从非居民进口的大多数可移动货物。 编码:101010 一般贸易收入:出口一般货物所获得的收入。 一般贸易支出:进口一般货物支出的款项。 包括:一般货物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所有权实际变更或推算变更的所有可移动货物,即进出我国国境的普通货物以及一些特殊种类的货物。 特殊种类的货物包括: 非流通中的纸币、硬币,未在外发行的证券以及印制的各类票证,所有这些以商品计价而不以面值计价。 各级政府出口的进口的货物。 驱赶过境的牲畜; 走私货物; 货物不过境,但资金跨境的货物出口或进口; 在居民拥有的离岩设施上消费的货物(如:在国际水或空域进行操作且从非居民手中购买的天然气及石油井架和工作台、船舶后或飞机); 所有权已经转移给进口商但在过境前遗失或破坏的货物。 不包括: 船舶、飞机、铁路车辆、天然气石油井架和工作台和其他不是固定在特定位置的活动设备的买卖记录在“一般货物----购买运输工具、天然气石油井架、工作台和其他活动设备”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101090”。 作为金融项目的货物: 当企业所有者不是企业经营所在地经济体的居民时,企业所有的非金融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桥梁等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被认为是企业所有者的金融资产,因购买该类资产而导致的所有权变更应记录在金融账户项下,不应记录在货物项下,除

非该所有权的变更在实际上伴随着货物的实际运动; 货币黄金记录在金融账户的储备资产项下; 金融债权凭证(如流通中的纸币、硬币和发行在外的有价证券)虽然具有实物形式并且可以移动,但应当记录在金融账户项下。 列在服务项下的货物: 旅游者购买的供自己使用的货物以及非居民个人购买的货物记录在“服务---旅游”相应项目下; 使馆、领馆、军事代表团和官方机构以及其官方工作人员从东道国购买的货物记录在“服务----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项下; 直接订阅而寄送的报纸和期刊(非大批量的)记录在“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书刊、杂志和电子出版物以及新闻、信息服务”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207020; 同一记录期内收买又放弃的不过境货物记录在“其他商业服务---转口贸易及贸易佣金”项下。 转口贸易应记录在“其他商业服务---转口贸易及贸易佣金”相应项目下; 在经营性租赁而非金融租赁协议下的货物交易应记录在“其他商业服务---经营性租赁服务”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211020”; 出口或进口不用于销售的暂时性货物(如:贸易交易会和展览会陈列的设备、艺术展口,用来繁殖、展览和参加比赛的动物,舞台、马戏团的设备)时,应根据交易情况记录在服务的相应项下。 编码:101020 补偿贸易是指由一经济体内厂商利用另一经济体出口信贷进口生产技术或设备,由进口经济体厂商进行生产,以返销产品方式分期偿还对方技术、设备价款或贷款本息的交易形式。 补偿贸易收入:中方为生产方的情况下中方所生产产品的出口;外方为生产方的情况下中方技术、机器设备等的出口。 补偿贸易支出:中方为生产方的情况下中方引进的技术和进口设备等支出的款项;外方为生产方的情况下中方进口返销产品支付的款项。

新版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使用指南

新版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使用指南 编码:102040 出口加工贸易:指将境内原辅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交由境外厂商按中方要求进行加 工或装配,成品复运进口,中方支付工缴费的交易形式。 出料加工贸易出口收入:在出料加工贸易中,中方将境内原辅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出 口给境外厂商时所获得的收入。 出料加工贸易进口支出:在出料加工贸易中,境外厂商加工装配的成品复运进口时中方支付的 款项;中方加工费支出记入出料加工贸易进口支出项下。 编码:103010 修理所需的货物是指居民对非居民所拥有的移动货物进行修理时所需要的货物(相反亦成 立)。这类移动货物包括船舶、飞机和其他交通工具。在本项目中记录下来的价值仅反映修理的 价值(所支付或得到的费用),而不是修理前或修理后移动货物的总价值。 为修理提供货物所得收入:中国居民在境外接受国外非居民对其所拥有的移动货物进行修理 而支付的款项。 包括: 对移动货物(如船舶、飞机和其他交通工具以及钻井平台等)的更换零部件的修理。 不包括: 对建造期在一年以下的楼房、道路、桥梁、水利工程、通信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的修理服务 记录在“建筑、安装服务”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204010”。 计算机的修理和软件的维护记录在“与计算机有关的服务支出”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 “207010”。 在港口和机场对交通设施的维修记录在相应的港口服务项下。 对其他货物的修理记录在“技术服务——其他”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211054”。 编码:104010 在港口为运输工具提供货物的收入:非居民运输工具在中国境内海运、空运及陆运等港口、 机场和其他终点站购买的货物,如燃料、水、给养等。 运输工具在港口消费货物支出:中国居民运输工具在境外海运、空运及陆运等港口、机场和 其他终点站购买的货物,如燃料、水、给养等。 包括: 居民/非居民运输工具在境外/境内购买的货物,如燃料、水、给养等。 不包括: 在港口、机场或其他终点站提供/接受的有关服务,如牵引、栈桥和维修,

新版国际收支交易编码和交易附言填写指引

新版国际收支交易编码和交易附言填写指引

交易 编码 项目名称交易附言填报实例与说明 1 货物贸易交易附言要素必须齐全。 必须有:(出口(或进口)+XX(货物名称)+货 款)关键字,货物商品名称表述如:布料、鞋、铁 矿石等。 退汇或退款的申报。以同科目冲减为原则,同时在 附言中注明原申报单号码,并在退款项进行勾选。 贸易项下时,要注明贸易方式。如一笔一般贸易的 预付款退回,交易编码是101010,附言为:一般贸 易预付款退回+原申报单号码,并进行退款勾选。 101010 一般贸易收入 一般贸易支出(一般贸易)收入+出口+×××,要注明出口什么货物!!(一般贸易)支出+进口+×××,要注明进口什么货物!!

(一般贸易方式可省略不填) 必须有:(出口(或进口)+XX(货物名称)+货 款)关键字; 应遵循“预收(付)+XX(货物名称)+货款”的原 则,同时核实申报单的“预收(付)货款”栏目是否 勾选。出口/进口+商品名+的预收/预付货款; 收回境外一般贸易项下不良欠款的申报:欠款的收 回应申报在101010,在交易附言中注明“一般贸易 项下不良资产收回” 101020 补偿贸易收支补偿贸易收入(支出)+出口(进口)+××× 寄售代销贸易收入(支出)+出口(进口)+×××101030 寄售代销贸易收 支 101040 边境贸易收支边境贸易收入(支出)+出口(进口)+×××

101050 对外承包工程货 物出口收入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名称”+货款 101070 免税商品进口支 出 免税商品进口+×××+支出 101080 水、电、煤气、天 然气等进出口收 支特殊商品交易: 出口(进口)+天然气(或水、电等)+收入(支出) 101090 出售购买运输工 具、天然气石油井 架、工作台和其他 活动设备收支包括:船舶、飞机、铁路车辆和其他不固定在特定位置的活动设备,无论是否过境,只要所有权发生变更计入本项 101100 易货贸易收支直接用出口货物交换进口货物的差价收支

2020年(财务知识)国际收支申报交易编码使用手册

(财务知识)国际收支申报交易编码使用手册

第壹部分总则 1.为便于企业和银行正确填写和核对国际收支申报单中的交易编码,特编制本《手册》。本《手册》适用范围为中国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八条)。2.本《手册》于各条目的定义及范围的界定上参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同时参考国内现行的国民帐户体系,特别是海关及外经贸部的关联统计原则。 3.于本《手册》中,下列类型的个人、企业及社会团体被视为中国居民: a、于中国境内居留壹年之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于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领馆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 b、中国短期出国人员(于境外居留时间不满壹年),于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及中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C、于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含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资金融机构)及境外法人的驻华机构(不合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 d、中国国家机关(含中国驻外使领馆)、团体、部队。 4.交易附言必须反映交易的内容及性质。仅有不确定的说明(如“其他”)及仅反映支付方式的描述(如“代收代付”)不能构成交易附言。第二部分涉外收入申报单(对公单位) 第壹章贸易 第壹节正常贸易 壹般贸易(0101)

定义:通过正常的交易程序,货物所有权从非居民转移至中国居民。范围:包括壹般意义上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 l、下列特殊种类商品的交易计入壹般贸易项下: 非货币黄金(指且非为国家货币管理机构所持有、用作储备资产的黄金)。货币黄金计入资本帐户。 银条、钻石、其他贵金属和宝石。 不流通的纸币、硬币,不发行的证券以及印制的各类票证,所有这些以商品计价而不以面值计价。 外国各级政府购买的中国商品。 2、应列于其他项目下的货物: A、下列非居民购买的中国货物: 旅游者购物应计入旅游(13101320) 外交、军事使团和机构或官方人员购物应计入官方交往、政府往来(1720) 季节工人购物应计入旅游(1310) 留学生、病人购物应计入教育、医疗、保健(1930)。 B、非居民直接订阅(不是大批量的)中国的报纸、期刊及其他读物计入计算机和信息服务(1910); C、于货物所有权的变更不伴随货物离开中国国境的情况下,非居民从中国居民手里取得非金融资产(如土地、机器设备和存货)所有权的交易被认为是金融性交易,该类交易不计入商品贸易项下而计入资本交易项下。 补偿贸易(0104) 以返销产品方式分期偿仍对方技术、专利权、商标、设备价款或贷款

国际收支申报交易编码使用手册

第一部分总则 1.为便于企业和银行正确填写和核对国际收支申报单中的交易编码,特编制本《手册》。本《手册》适用范围为中国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八条)。 2.本《手册》在各条目的定义及范围的界定上参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同时参考国内现行的国民帐户体系,特别是海关及外经贸部的相关统计原则。 3.在本《手册》中,下列类型的个人、企业及社会团体被视为中国居民: a、在中国境内居留一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领馆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 b、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留时间不满一年),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及中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C、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含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资金融机构)及境外法人的驻华机构(不合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 d、中国国家机关(含中国驻外使领馆)、团体、部队。 4.交易附言必须反映交易的内容及性质。仅有不确定的说明(如“其他”)及仅反映支付方式的描述(如“代收代付”)不能构成交易附言。

第二部分涉外收入申报单(对公单位) 第一章贸易 第一节正常贸易 一般贸易(0101) 定义:通过正常的交易程序,货物所有权从非居民转移至中国居民。 范围:包括一般意义上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 l、下列特殊种类商品的交易计入一般贸易项下: 非货币黄金(指并非为国家货币管理机构所持有、用作储备资产的黄金)。货币黄金计入资本帐户。 银条、钻石、其他贵金属和宝石。 不流通的纸币、硬币,不发行的证券以及印制的各类票证,所有这些以商品计价而不以面值计价。 外国各级政府购买的中国商品。 2、应列在其他项目下的货物: A、下列非居民购买的中国货物: 旅游者购物应计入旅游(1310 1320) 外交、军事使团和机构或官方人员购物应计入官方交往、政府往来(1720) 季节工人购物应计入旅游(1310) 留学生、病人购物应计入教育、医疗、保健(1930)。 B、非居民直接订阅(不是大批量的)中国的报纸、期刊及其他读物计入计算机和信息服务(1910); C、在货物所有权的变更不伴随货物离开中国国境的情况下,非居民从中国居民手里取得非金融资产(如土地、机器设备和存货)所有权的交易被认为是金融性交易,该类交易不计入商品贸易项下而计入资本交易项下。 补偿贸易(0104) 以返销产品方式分期偿还对方技术、专利权、商标、设备价款或贷款本息等的交易形式。 注:1、本项下计入两类交易:中方为生产方的情况下中方所生产产品的出口;外方为生产方的情况下中方原料、机器设备等的出口。 2、若中方企业由于无法以出口产品支付而将补偿贸易转换为债务,则应将所转换的债务计入补偿贸易下债务(4318)。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0105):

国际收支交易编码注释和使用说明

国际收支交易编码注释和使用说明 一、物资贸易 1、物资贸易:包括一样物资、用于加工的物资、修理所需的物资、运输工具在港口购买的物资和非货币黄金等。 101 一样物资:是指居民向非居民出口或从非居民进口的大多数可移动物资。 编码:101010 一样贸易收入:出口一样物资所获得的收入。 一样贸易支出:进口一样物资支出的款项。 包括:一样物资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所有权实际变更或推算变更的所有可移动物资,即进出我国国境的一般物资以及一些专门种类的物资。 专门种类的物资包括: 非流通中的纸币、硬币,未在外发行的证券以及印制的各类票证,所有这些以商品计价而不以面值计价。 各级政府出口的进口的物资。 驱逐过境的牲畜; 走私物资; 物资只是境,但资金跨境的物资出口或进口; 在居民拥有的离岩设施上消费的物资(如:在国际水或空域进行操作且从非居民手中购买的天然气及石油井架和工作台、船舶后或飞机); 所有权差不多转移给进口商但在过境前遗失或破坏的物资。 不包括: 船舶、飞机、铁路车辆、天然气石油井架和工作台和其他不是固定在特定位置的活动设备的买卖记录在“一样物资----购买运输工具、天然气石油井架、工作台和其他活动设备”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101090”。 作为金融项目的物资:

当企业所有者不是企业经营所在地经济体的居民时,企业所有的非金融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桥梁等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被认为是企业所有者的金融资产,因购买该类资产而导致的所有权变更应记录在金融账户项下,不应记录在物资项下,除非该所有权的变更在实际上相伴着物资的实际运动; 货币黄金记录在金融账户的储备资产项下; 金融债权凭证(如流通中的纸币、硬币和发行在外的有价证券)尽管具有实物形式同时能够移动,但应当记录在金融账户项下。 列在服务项下的物资: 旅行者购买的供自己使用的物资以及非居民个人购买的物资记录在“服务---旅行”相应项目下; 使馆、领馆、军事代表团和官方机构以及其官方工作人员从东道国购买的物资记录在“服务----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项下; 直截了当订阅而寄送的报纸和期刊(非大批量的)记录在“服务---运算机和信息服务---书刊、杂志和电子出版物以及新闻、信息服务”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207020; 同一记录期内收买又舍弃的只是境物资记录在“其他商业服务---转口贸易及贸易佣金”项下。 转口贸易应记录在“其他商业服务---转口贸易及贸易佣金”相应项目下; 在经营性租赁而非金融租赁协议下的物资交易应记录在“其他商业服务---经营性租赁服务”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211020”; 出口或进口不用于销售的临时性物资(如:贸易交易会和展览会陈设的设备、艺术展口,用来繁育、展览和参加竞赛的动物,舞台、马戏团的设备)时,应按照交易情形记录在服务的相应项下。 编码:101020 补偿贸易是指由一经济体内厂商利用另一经济体出口信贷进口生产技术或设备,由进口经济体厂商进行生产,以返销产品方式分期偿还对方技术、设备价款或贷款本息的交易形式。

国际收支申报业务复习题(2014年第一版)

国际收支申报业务复习题(2014 年第一版) 一、判断题 1.外汇收支申报系统(FPRS中涉外收入和对外付款都可采用网上申报、纸质申报两种报 、V- ? - ― 送方式。 答案: 错误 2.涉外收付款申报包括外汇和人民币。 答案: 正确 3.跨境人民币收入或支出款项,不但要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还需进行跨境人民币收付信息申报。 答案: 正确 4.通过不结汇中转行划转的涉外收入款项,应由解付行/ 结汇中转行在收到该笔款项后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答案: 正确 5.收款人国别应是实际收款人所属国别,付款人国别应是实际付款人所属国别,与收付款银行所属国别无关。 答案: 正确 6.选择了网上申报方式的申报主体不可以通过纸质申报方式完成涉外收入申报。 答案: 错误 7.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收入,如果报关币种也为人民币,则无需做涉外收入申报。 答案: 错误 8.中国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暂不需办理国际收支间接申报。 答案: 正确 9.企业在网上申报功能开通之前发生的涉外收入业务,只能到银行办理纸质申报。 答案: 正确 10.某企业收到境外一笔预收货款,已做涉外收入申报,数月后企业和国外公司取消合同,此笔预收款要退回国外,待此笔款项退回国外后,银行应取消原来的涉外收入申报单。 答案: 错误 11.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与境内所发生的收付款均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答案: 正确 12.国际收支申报要按照“谁解付谁申报、谁付款谁申报”的原则办理,即业务经办机构在业务办理后应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申报. 答案: 正确 13.如果一笔业务中包括不同性质的款项,按不同性质货物贸易在先、服务贸易在后、同性质大金额在先、小金额在后的要求分开申报。 答案: 正确 14.境内企业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境内特殊经济区域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款项收付,不 在国际收支间接申报范围内,但要进行货物贸易核查信息的申报,包括采用境内深加工结转等方式进、出口货物及境内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支付的出口货物赔款、外币小额现钞支付货款等,

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国际收支交易编码表】

附件 1: 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 版) 代码名称说明 1货物贸易包括纳入海关货物贸易统计(以下简称“海关统计”) 的货物贸易和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 121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指在海关报关或备案的实际进出我国一线关境并引起易我国物质资源存量变化的货物贸易。 121010一般贸易一般贸易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 口或单边出口的货物。在海关统计中,贸易方式为“一 般贸易”。 不包括: -- 以海关“一般贸易”贸易方式进出口的黄金(包括未 锻造黄金、金条、金箔及其他工业用黄金等)应计入 “ 121040- 非货币黄金进出口”。 121020进料加工贸易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款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 销出口的经营活动,在海关统计中,贸易方式为“进料 加工贸易”。 包括: -- 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的料件 和出口的制成品。 -- 境外客户为境内企业加工复出口的产品提供进口等 值 5000 美元及以下、数量零星的辅料或包装物料以及 数量合理直接用于服装生产车间的小型易耗性生产工 具。 不包括: -- 以海关“进料加工贸易”贸易方式进出口的黄金应计 入“ 121040- 非货币黄金进出口”。 121030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指从境外直接存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和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运往境外的仓储、 货物分拨、配送、转口货物。在海关统计中,贸易方式为“海 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 物”。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 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 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包括:海关批准的保税仓库、出口监 管仓库和保税物流中心等。 包括: -- 货物未发生进出境,存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 管场所,但所有权在居民和非居民之间进行转移产生的 资金收付。 不包括: -- 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的料件 和出口制成品,应计入“121020- 进料加工贸易”。

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指南

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申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河北省分局对现行涉及国际收支申报相关要求的主要文件规定、分局日常数据核查发现的各类错误情况进行汇总整理,编制了河北省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指南。该指南从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单位基本情况表填写四个方面,对国际收支申报要求,以及如何规范填报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一、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及时性要求 (一)涉外收支基础信息 1、涉外收入基础信息 国际收支申报要求:解付银行应于涉外收入款项解付后第二个工作日(T+1 )中午12 :00 前,将相应的涉外收入基础信息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结汇中转行应于收入款项结汇后的第二个工作日(T+1 )中午12 :00 前,将相应的涉外收入基础信息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2 、涉外付款基础信息 国际收支申报要求:境内银行应于款项汇出的第二个工作日(T +1 )中午12 :00 前,将相应的涉外汇款基础信息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二)涉外收支申报信息 国际收支申报要求: 涉外收入申报信息—解付银行/ 结汇中转行应在涉外收入款项解付/结汇之日,通知申报主体在五个工作日(T+5 )内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涉外付款申报信息—境内银行应将审核无误的境外汇款申报信息,于款项汇出的第二个工作日(T+1 )日内录入/ 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三)核查方法 为督促各家银行及时录入/ 导入国际收支申报数据,满足数据及时性的要求,河北省分局充分利用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核查系统及时性核查模块,以周为单位及时向银行反馈基础信息迟入库和涉外收支数据逾期申报情况。同时在月度考核中设定了,基础信息迟入库、涉外支出逾期申报两个指标,逐笔反馈以上数据。 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准确性要求目前,河北省分局主要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明确和调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11]34 号文)、《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汇发[2010]22 号文)及总局近2 年下发的各类错误数据核查简报等相关要求,对交易编码及交易附言错误、申报主体类型错误、交易对方为中国、JN/JW 标示错误等14 种类型错误,以周为频率展开日常核查工作。 一)交易编码及交易附言 1、货物贸易 国际收支申报要求:交易附言应明确表述贸易方式和交易商品的具体

国际收支申报

国际收支申报 业务简介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是指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国际收支数据,配合政府完成国际收支数据统计工作。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一切经济交易。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实行交易主体(以下简称申报人)申报原则。间接申报是指申报人通过各类金融机构向外汇管理局申报其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交易和资金跨境交易行为。 相关规定 国际收支申报原则 (1)准确性:外汇管理部门汇总国际收支数据是政府决策重要依据,经办行应保证申报单填写内容和电子数据准确性。 (2)及时性:数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输,纸质单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3)政策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是国家重要外汇管理制度,申报人和经办行要严格遵照执行。 (4)完整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一切经济交易,申报人应全面地申报其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国际收支申报单证种类和基本要求 国际收支申报单证种类 国际收支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分为5种: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汇款/ 承兑通知书、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可使用境外汇款申请书加盖“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字样代替)。 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汇款/ 承兑通知书格式和内容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统一制定、修改,经总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后方可印制使用。

《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作为办理付汇业务会计核算必要凭证,纳入我行制式合同文本文书管理。 (2)国际收支统计表包括:涉外收入统计表、对外付款日结单。 国际收支申报号码 (1)除查复性申报单申报号码外,申报号码由我行按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编制,用以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代码,共计22位,前6位为地区标识码,随后4位为金融机构标识码,然后2位为金融机构顺序码,后6位为该笔申报汇入日期或汇出日期,最后4位为业务流水码。银行当日业务流水码不得重号。并应将申报号码填写在向收款人发出到款通知书或入账通知书上。 (2)涉外收入申报单中“申报号码”栏由收款人根据到款通知书或入账通知书负责填写;对外付款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汇款/ 承兑通知书、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申报号码”栏由我行负责填写。 (3)查复性质申报单(包括涉外收、付款申报单)申报号码由外汇管理局编制。我行应于接到外汇管理局要求查复性申报指令当日将查复性申报指令和查复性“申报号码”通知申报人;申报人在进行查复性申报时应根据外汇管理局指令和编制申报号码填写申报单和申报单“申报号码”栏。 限额内申报 (1)对等值金额在2000美元以下(含)对私涉外收入款项,实行限额申报,即收款人免于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但涉及贸易出口收汇、非居民项下对私涉外收入款项不实行限额申报。 (2)涉及贸易项下国际收支交易,不实行限额申报,不论金额大小,我行在完成《对外付汇日结单》和《涉外收入统计表》同时,由交易主体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或《涉外收入申报单》。 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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