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评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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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综合考评操作指南

1、本综合素质考评办法的几个特点:

(1)记实与评议相结合。即对学生素质的评价,既有学年末的阶段性评议,又有平时点滴表现的及时性记实,体现了评价的“定性”与“定量”的有机结合。这种结合有助于全过程考核学生的素质,尤其是思想品德素质,可通过及时反馈评价结果,对学生实施引导教育。

(2)同学互评。即对学生品德的评价,首先通过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的、占班上人数20%的、由各层次学生代表组成的、临时性的“班级综合素质考评小组”;其次,由“班级综合素质考评小组”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求算术平均数的方法得出。这有利于全方位考核学生素质。

(3)综合素质分解为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两部分,分别进行测评。这一区分有利于激励学生在培养基本素质的同时,充分发挥个性特长,以人为本,培养创新精神和增强实践能力,利于适应社会对人才多方面素质的要求。

(4)考评结果与选优评奖相结合。依据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对奖学金评定采取“两步走”的审核选拔机制。第一步是依据基础性素质成绩,按应评人数,适当放大比例确定获奖候选人;第二步,在候选人中,依据发展性素质成绩,按评奖比例评定奖学金获得者。这一做法的意义在于考虑了对学生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在选优评奖中的不同要求,有利于激发学生提高全面素质,发展良好个性。

2、如何组织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

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三个层面进行:(1)学生工作处作为管理归口部门,代表学校制定综合素质测评的制度和细则,解释有关文件,指导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开展考评工作。(2)各学院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考评工作在本单位、本部门的实施,建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开展思想动员和宣传教育,具体落实各项考评工作。(3)各学生班级是考评的基层单位,在辅导员、班主任的参与和指导下做好日常考评工作。

学院和班级综合考评组织体系框图:

学院层面的综合考评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成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领导小组,由本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学生会负责人等组成。该小组下设综合考评办公室,由学工办主任兼任综合考评办

公室主任,负责综合考评日常工作,指导做好日常记实、输机登录、结果公布和宣传工作。学工办、团总支、学生党支部和其它院级社团应建立定期综合考评例会制度,及时对学生一个阶段的表现记实评价,将结果报送综合考评办公室。各学生班级(社团)也应建立综合考评工作小组,一般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部分班委、同学代表等组成,及时记录同学的关键表现行为,做出建议评价等级,报送学院综合考评办公室。学年末,班级考评工作小组还应组织好评议工作。

3、为什么要将学生综合素质分为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两部分?

素质细分是素质评价的前提。本办法根据共性与个性、普遍与特殊的关系,将大学生综合素质区分为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其中,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确定的教学、教育和第二课堂环节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一般素质;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中形成的体现创造性和实践能力的素质。基础性素质包括政治思想品德(记实和评议)、学习成绩(必修课和限选课)和体育达标成绩;发展性素质包括学生创造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文体特长、选修辅修情况和操作技能等。基础性素质是按共性的要求,学生所达到的状态;发展性素质是学生在个性、特殊性方面所达到的状态。由此可见,基础性素质的测评,充分体现了公平性原则,即整个考评过程对于每个被测评者来说,其有利性相对平等;发展性素质的考评着重体现公平性前提下的差异性原则,以差异为依据,反映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真实差异。

基础性素质与发展性素质的区分,改变了以往选优评奖中测评结果单一、难以准确反映学生差异的状况,有利于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展示自己的优势,也有利于用人单位对毕业生选择与录用。

4、如何确定记实关键行为?

“德”的素质“记实”是指对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反映品德特征和关键行为、事件进行记录和评价。由于学生的日常行为千姿百态,难以穷尽,品德测评不可能、也不必要对学生的所有行为都进行“记实”,只须对一些含有丰富信息内涵的、反映学生品德特征的关键行为进行记实。这些行为从学校教育的角度来看,分为三个部分:(1)学校提倡、鼓励学生做到的行为,如积极要求入党、参加文体活动、公益劳动、无尝献血、科技创新、志愿者活动等。(2)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做到的行为,如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等。(3)学校反对并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行为。这三类行为在不同的学习生活环境中有不同的体现形式,因此,要求各学院从本院教育和学生学习和生活特点出发,确定具体的行为项目和评价标准。评价一般分为五级:A(5分)、B(3分)、C(1分)、D(-1分)、E(-3分),也可以在A、B 之间加AB级(4分),B、C之间加BC级(2)。关键行为项目和评价标准一经制定后,应向全院学生公布。注意,学生的科技创新成果、论文发表情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文体特长、社会实践成绩等已归入发展性素质,在确定“德”的记实关键行为时,不应考虑。

5、如何实施记实?

记实是本考评办法的一大特色,也是发挥综合考评教育功能的途径之一。记实考评具有过程评价、测评频率高、测评主体多等特点。“过程评价”是指记实测评贯穿在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各个环节中,不是学期末的“秋后算帐”,关键行为及时得到记实、评价和反馈,起到激励和教育的作用;“测评频率高”是指记实测评的对象—学生关键行为具有多发性特点,每一项教育活动之余,均可对学生的关键行为进行记实;“测评主体多”是指学生在校园里的行为涉及方方面面,要求有关单位、部门尤其学生工作的相关部门都要及时记录并反馈学生的关键行为。

要做好记实工作,第一,必须建立健全院级和班级综合考评组织机构。尤其是院学工办、团总支、学生会、社团应有综合考评的相应职责,及时记录反馈参加本部门所组织的大型活动学生的行为表现,院综合考评办公室应建立定期例会报送制度,敦促本院学生组织及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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