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芜湖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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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2•【字号】芜政办[2014]17号•【施行日期】2014.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14〕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芜湖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已经2014年6月7日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14年6月22日芜湖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服务供给模式,加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6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的一项经济活动。

第三条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为市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纳入行政编制管理、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

第五条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芜湖市府办转发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芜湖市府办转发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芜湖市府办转发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27•【字号】•【施行日期】2006.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芜湖市府办转发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二00六年二月)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是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投资环境的基础性工作。

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事关窗口服务的质量,各有关单位务必切实重视,配合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以下简称中心管委办)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使用工作。

为此,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一)窗口工作人员条件。

窗口工作人员应为派驻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并经授权具有实施行政许可(审批等)资格;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文化程度高等基本要求,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审批业务、掌握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的中青年干部为主。

(二)明确窗口首席代表。

窗口仅派驻1人的单位实行A、B角制,A角不在岗,B角必须及时顶岗;2人以上的窗口,窗口单位应指定1名负责人,5人以上的窗口,窗口单位应配备1至2名科级干部负责;窗口负责人作为本单位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首席代表,负责窗口日常工作,参与中心月度、年度考评和其他相关工作。

(三)窗口工作人员的轮换调整。

窗口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原则上以2年为一个周期(成建制进驻中心单位除外);每满2年后,以当年的1月1日-1月31日为轮换时间段,此外,无特殊情况,不得进行人员调整。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14•【字号】芜政办〔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呼应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打造长江经济带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的意见》(芜市发〔2017〕14号)、《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研发创新平台、打造长江经济带产业创新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17〕9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的准入管理、政策支持、考核监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重点研发创新平台是指以支撑和引领全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机械、通用航空、微电子、轨道交通装备、产业互联网、新型显示、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支柱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型创新载体,主要包括公共研发平台、企业研发平台两大类。

公共研发平台是指由芜湖市政府、各载体单位与高校院所、知名企业等共同投资建设,或由企业投资建设,符合我市产业重点发展方向,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

企业研发平台是指由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企业牵头建设,满足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牵动引领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研发创新平台。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12•【字号】芜政办秘〔2016〕129号•【施行日期】2016.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芜政办秘〔2016〕1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改委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12日关于加快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市发改委市编办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信息办市质监局根据国家、省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经研究,现将我市加快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存量代码和登记证照转换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同时,在“三证合一”基础上,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五证合一”。

二、工作任务(一)各级机构编制、民政和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优化换照流程,安排专人、增设窗口,为企业和其他组织换照提供“一表申请、一次告知、一站服务”,做到即受即办。

并根据辖区实际,灵活采用上门换照、集中换照、预约换照等多种方式,创新工作手段,提供各类个性化服务。

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帮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认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便利,提升主动换照的积极性。

(二)市人社局要配合市编办、民政局、工商局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发放工作,统一规范申报单位基本信息采集,相应调整管理办法及办事程序,使用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代替原社会保险登记证。

推进“互联网+政务”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意义

推进“互联网+政务”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意义

推进“互联网+政务”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意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政务服务也在向着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转变。

推进“互联网+政务”已成为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路径之一。

这不仅可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也可以增强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互动和信任。

本文将探讨推进“互联网+政务”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意义。

一、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推进“互联网+政务”可以提升政府的服务效能,使政府能够更快速、更便捷地为民众提供服务。

传统的政务办理需要民众到政府办事大厅排队等候,办理手续繁琐,费时费力。

而通过互联网平台,民众可以在家就能完成许多政务业务的办理,大大减少了办事的时间和精力。

政务服务的便捷化和高效化不仅提升了政府形象,也提高了民众的满意度。

二、增强政府和民众的互动和信任推进“互联网+政务”可以增强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互动和信任,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

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政府可以及时向民众发布重要信息、政策解读等,让民众更加了解政府工作和决策,增加对政府的理解和信任。

互联网平台也可以为政府提供民意调查、意见征集等功能,更好地倾听民意,树立更加平等的政府民众关系。

三、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智能化推进“互联网+政务”可以帮助政府更科学、更智能地进行决策。

政府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大数据挖掘等技术手段,更全面地了解民众的需求和社会状况,从而能够更准确地制定政策和规划。

互联网平台也可以为政府提供更多的决策支持工具,如智能预警系统、风险评估模型等,帮助政府做出更加科学的决策。

四、促进政府机构的优化和协同推进“互联网+政务”可以促进政府机构的优化和协同,提高政府整体工作效能。

通过建设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政府各部门之间可以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办公,避免了信息孤岛和重复劳动的问题。

政府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推动业务流程再造,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审批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这样不仅能够提升政府工作效率,也可以减少民众办事的时间和精力。

五、促进政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推进“互联网+政务”可以促进政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8•【字号】芜政办秘[2014]85号•【施行日期】2014.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14〕8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5月28日芜湖市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公共气象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的意见》(皖政办秘〔2013〕202号)精神,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以扩大基本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提高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程度为目标,强化政府责任和公共财政投入,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气象服务覆盖城乡、全民共享,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

二、总体目标坚持政府主导、气象部门牵头,以公共财政和科技为支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切实加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布局合理、有效利用的气象监测体系,配置公平、发展均衡的气象预警体系,着力缩小城乡之间、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差距。

到2018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和水平达到省内同期先进水平,基本实现全市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

三、主要任务(一)逐步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合理布局基层气象服务基础设施。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芜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芜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2.27•【字号】芜政办秘〔2013〕16号•【施行日期】2013.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芜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体制,市政府决定成立芜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汪华东(副市长)副主任:黄锦超(市政府副秘书长)谢为群(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红月(市教育局局长)委员:吴春兰(市监察局副局长)梅林(市编办副主任)席文(市发改委副主任)李广福(市教育局纪委书记)袁家和(市科技局副局长)程业涛(市公安局副局长、纪委书记)蒋庆贵(市财政局调研员)吴群(市人社局副局长)辛立民(市住建委副主任)王芳(市卫生局副局长)王钢(市审计局副局长)王海玉(市物价局副局长)芜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是芜湖市政府行使教育督导职能的专门机构,在市政府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对市政府负责。

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和制度,并按权限组织实施,指导县、区教育督导机构工作;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县区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对本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进行督导;对全市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报告,提出建议与意见;组织市、县区督学培训,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聘任市督学,发布市教育督导报告;完成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芜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阜新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阜新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03•【字号】阜政办发〔2017〕88号•【施行日期】2017.08.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阜新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阜政办发〔2017〕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17〕1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负责统筹规划、指导、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组长:张成中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郭善瑞市政府秘书长邹德军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成员:董彦超市编委办主任纪岩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信息化办主任陈志宏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高正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韩学明市财政局局长胡庆文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三、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纪岩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

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

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例行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

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五、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市民心声在线访谈活动安排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市民心声在线访谈
活动安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1.23
•【字号】芜政办秘〔2018〕18号
•【施行日期】2018.0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市民心声在线访谈活动安
排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民心声平台作用,拓宽政民互动渠道,强化舆论监督,保障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8年1月起,市政务公开办继续通过市民心声网、芜湖新闻网组织14个单位开展在线访谈活动。

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访谈时间和地点
受访单位按附件所列顺序进行,按时限要求完成,访谈地点设在各受访单位。

二、访谈主题
访谈主题可以确定为本单位全局工作,由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三、相关要求
在线访谈活动完成情况将作为各单位2018 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受访单位要围绕本单位涉及的市政府重点工作、公众关切热点问题,认真制订访谈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拟定访谈主题,主动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完成在线访谈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8 年市民心声在线访谈安排表
2018年1月23日(联系人:侍文超,联系电话:3113307)
附件
2018 年市民心声在线访谈安排表。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芜湖市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芜湖市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5.20•【字号】芜政办秘〔2009〕99号•【施行日期】2009.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芜湖市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整合资源,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经研究决定,成立芜湖市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赵馨群(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杨良文(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肖本如(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汪健(市财政局局长)徐茂环(市建投公司总经理)奚南山(市交通局局长)成员:程刚(镜湖区政府区长)唐开强(弋江区政府区长)金春龙(鸠江区政府区长)王文武(三山区政府区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建投公司。

主任:徐茂环(市建投公司总经理)副主任:董萍(市财政局副局长)陶郝杰(市建投公司副总经理)成员:顾玉才(芜湖县财政局局长)胡宗波(繁昌县财政局局长)丁志平(南陵县财政局局长)夏峰(镜湖区政府副区长)奚银华(弋江区财政局局长)宋其毅(鸠江区财政局局长)俞翔(三山区财政局局长)李锐锋(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吴祖满(长江大桥开发区财政局局长)邵伟(芜湖县建投公司总经理)包晓明(繁昌县建投公司总经理)李立新(南陵县建投公司总经理)严杰(镜湖区建投公司总经理)储晓明(鸠江区建投公司总经理)王宇航(弋江区建投公司总经理)方序保(三山区建投公司总经理)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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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芜湖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
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116119
【发文字号】芜政办秘[2017]267号
【发布部门】芜湖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9.22
【实施日期】2017.09.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芜湖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芜政办秘〔2017〕2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芜湖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研究解决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运行的重
大问题。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贺懋燮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曹哨兵市委常委、副市长
汤德余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黄锦超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晓梅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章世海市编办主任
汪斌市发改委(物价局)主任(局长)
王红月市教育局局长
杨少华市科技局局长
王志鹏市经信委主任
王一平市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
胡建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梁宝金市民政局局长
王芳市司法局局长
李家贵市财政局(国资委)局长(主任)
董萍市人社局局长
李新宇市环保局党组书记
许耀辉市住建委主任
徐晓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史高江市农委主任
夏传文市水务局局长
胡家宏市林业局局长
韩明新市商务局(粮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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