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外文翻译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写作规范及要求

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写作规范及要求
文献综述是对已经发表的学术文献进行系统的综合分析和评价的一种
学术写作形式。
在撰写文献综述的过程中,外文翻译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下面是一些关于外文翻译的写作规范和要求。
1.准确:外文翻译要准确无误地表达原文的意思。
翻译过程中应注意
遵守语法规则、掌握专业术语以及正确理解上下文。
2.逻辑清晰:翻译后的中文句子要符合中文语法和表达习惯,并保持
逻辑上的连贯。
避免使用过于生硬或拗口的句子结构。
3.简洁明了:文献综述注重对已有文献的概括和总结,因此翻译过程
中应力求简洁明了,避免翻译过多的细节和废话。
4.专业术语准确翻译:外文翻译中的专业术语在翻译过程中要保持准
确性。
可以参考已有的专业词典、论文翻译表格等工具来确保专业术语的
正确翻译。
5.文体和语气恰当:根据不同的文献类型和句子语境,选择合适的文
体和语气进行翻译。
可以参考论文综述的写作规范和范例,避免过于口语
化或过于正式的翻译。
在撰写文献综述的过程中,准确和恰当的外文翻译是非常重要的。
只
有通过准确和规范的翻译,才能保证文献综述的质量和可信度。
因此,应
该注重提升外文翻译的能力并积极学习相关的写作规范和要求。
知识产权翻译

知识产权翻译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IPR)是指一切智力创造成果的财产权利,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主要有法律保护和技术保护两种方式。
法律保护主要由国家法律法规提供,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权益的受保护。
技术保护则是利用技术手段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例如利用数字水印、加密等技术对作品进行保护。
专利权是指在发明领域中拥有专有权利的一种知识产权。
它是对一项新的发明进行保护的独占权利,可以防止他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制造、销售该项发明。
通过专利保护,发明者能够享有劳动成果的经济利益,同时也鼓励了创新。
著作权是指对各种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的独占权利。
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包括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绘画作品、雕塑作品、摄影作品等。
著作权的保护时间一般为作者终身加70年。
通过著作权保护,作品的创作者可以享受到经济利益,并鼓励了创造力的发展。
商标权是指对商标的独占使用权。
商标是用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可以是文字、图形、图案、颜色或其组合。
商标权的保护可以防止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保护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声誉。
商业秘密指的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具有商业价值且进行了相应保密措施的信息。
商业秘密可以包括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市场营销策略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对企业的竞争优势至关重要,可以通过合同、保密协议等方式进行保护。
知识产权的保护既是保护创作人的权益,也是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对于发展中的国家来说,知识产权的保护更是至关重要,它可以促使企业更加注重技术创新、提高自主研发能力,推动经济结构的升级和产业的转型。
然而,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变得更加隐蔽和普遍。
盗版、网络侵权等行为对于作者和企业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知识产权保护经济效应的文献综述

知识产权保护经济效应的文献综述作者:孙会娟来源:《山西农经》2020年第18期摘要:在培育发展中国家竞争优势的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不恰当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技术创新,适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能够有效促进一国或地区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只有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和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规模一致,才能促进各地区的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转型、资本积累和经济增长,进而转化成一国或地区的国际竞争优势,优化贸易结构,有效提高出口贸易效益。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经济增长;进出口贸易;竞争优势文章编号:1004-7026(2020)18-0007-02; ; ; ; ;中国图书分类号:F204;F746;F113.4 ; ; ; ; 文献标志码:A各国正在进行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的产业专利与标准国际竞争优势培育,以抢占更大的国际市场份额。
面对激烈的重点产业专利与标准必要专利国际竞争态势,各国逐步加快对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产业专利和标准专利发展响应式的布局。
根据Word Bank发布最新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国位列第31位,排名相比2018年提升了15位。
知识产权在提升国家综合实力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创新驱动和协同创新发展战略下,知识产权保护策略越来越成为各国促进自主创新、经济增长与贸易保护政策的主要手段。
十九大报告提出倡导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建设目标,强调了知识产权在促进技术创新、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的关键作用。
因此,知识产权制度已经作为鼓励各经济主体自主创新、提高创新驱动水平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
根据世界经济论坛公布的数据可知,2015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3.97,然而作为发达国家的美国为5.77、英国为6.02,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为4.21。
可见中国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还处于初级阶段,还需继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制体系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提升国家竞争优势,可为一国或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引擎。
文献综述和外文翻译撰写要求与格式规范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和外文翻译撰写要求与格式规范一、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一)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的内容要求1.封面:由学院统一设计,普通A4纸打印即可。
2.正文综述正文部分需要阐述所选课题在相应学科领域中的发展进程和研究方向,特别是近年来的发展趋势和最新成果.通过与中外研究成果的比较和评论,说明自己的选题是符合当前的研究方向并有所进展,或采用了当前的最新技术并有所改进,目的是使读者进一步了解本课题的意义。
文中的用语、图纸、表格、插图应规范、准确,量和单位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引用他人资料要有标注。
文献综述字数在5000字以上。
正文前须附500字左右中文摘要,末尾须附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的著录按在文献综述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期刊类文献书写方法:[序号]作者(不超过3人,多者用等表示).题(篇)名[J]。
刊名,出版年,卷次(期次):起止页次.图书类文献书写方法:[序号]作者.书名[M].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次。
论文集类文献书写方法:[序号]作者.篇名[C].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次。
学位论文类书写方法:[序号]作者.篇名[D]。
出版地:单位名称,年份。
电子文献类书写方法:[序号]主要责任者。
题名:其他题名信息[文献类型标志/文献载体标志]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更新或修改日期)[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途径。
参考文献篇数应符合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求。
(二)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撰写与装订的格式规范第一部分:封面1。
封面:由学院统一设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根据作业实际明确为“论文”或“设计”,其它文本、表格遇此类情况同样处理。
第二部分:文献综述主题1.中文摘要与关键词摘要标题(五号,宋体,顶格,加粗)摘要内容(五号,宋体)关键词标题(五号,宋体,顶格,加粗)关健词内容(五号,宋体,词间用分号隔开)2.正文标题标题最多分四级。
知识产权

词1 9源6 7由年 世来界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发 布 的 《 建 立 世 界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公 约 》 中 规 定 “ 知 识 产 权 ” 包 括 : ( 1 )
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 于人们努力在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式样的权利; (6)关于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 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1993年关贸总协定通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为“TRIPs”协定)中所称的知 识产权保护的范围:(1)著作权及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记权;(3)工业品外观 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护;(8)在契约性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的特别规定,否则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其原因在 于知识产权是法定权利,同时也是一国公共政策的产物,必须通过法律的强制规定才能存在,其 权利的范围和内容也完全取决于本国法律的规定,而各国有关知识产权的获得和保护的规定不完 全相同,所以,除著作权外,一国的知识产权在他国不能自动获得保护。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发布),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容: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 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法律特征
1、客体具有非物质 性
2、特定的专有性
3、时间性 4、地域性
本科毕业生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和外文翻译的评语要点

本科毕业生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和外文翻译的评语要点
一、导师或评阅人对开题报告的评语要点
1、毕业论文选题是否符合所学专业方向和专业要求;
2、研究内容是否切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
3、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4、是否同意开题。
二、导师或评阅人对文献综述的评语要点
1、与毕业论文选题是否一致;
2、所阅读的文献数量(包括中外文文献资料);
3、所作综述思路是否清淅,结构是否合理,观点是否明确;
4、文献综述成绩采用百分制
三、导师或评阅人对外文翻译的评语要点
1、翻译内容是否与毕业论文选题一致;
2、翻译是否准确;
3、外文翻译成绩采用百分制。
知识产权保护(中英文)
知识产权保护(中英文)知识产权保护概述知识产权是指人类创造的智力成果的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创新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的类型及其保护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的类型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多种形式。
具体如下:1. 专利:专利权保护发明和创新的技术解决方案。
它确保发明人在一定时间内独占使用、制造和销售该发明。
2. 商标:商标保护商品或服务的标识,以便消费者可以识别并区分不同的产品或服务。
3. 著作权:著作权保护各种形式的创作,如文学作品、音乐、艺术作品和软件等。
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保护公司的机密信息,如客户列表、市场策略和独特的工艺或组织方法。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保护知识产权有助于鼓励创新、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以下是几个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方面:1. 激励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使创新者能够获得合理回报,鼓励他们对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投入。
2. 增加竞争力:知识产权保护能够帮助企业建立自己的品牌,使其在市场上与竞争对手区分开来。
3. 保护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保护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高质量和安全的商品和服务。
4. 经济增长:知识产权保护吸引了国内外投资者和创新者,促进了科技转移和经济增长。
结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维护创新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应该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只有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才能进一步推动经济的繁荣和创新的发展。
以上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简要介绍,希望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
> 注:本文中的内容旨在提供一般性信息,并不能作为法律建议。
在实际情况下,应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
知识产权保护研究综述
知识产权保护研究综述随着全球化和技术发展的加速,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一个热门话题。
知识产权是指,对创造性工作所产生的知识成果和财产成果所从属的权利。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各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在于,在知识经济时代,创新和创意成为了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一旦知识产权被侵犯,将对企业和创新产生巨大的潜在损失。
因此,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企业战略、政治和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类型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工业设计、商业秘密等。
在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中,专利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
专利是一种国家授予的独占性权利,授予专利的人可以独占使用和销售自己的发明创造。
专利保护对于专业化的技术企业而言,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
然而,专利保护也受到了一些质疑。
首先,专利费用高昂,对于初创型企业而言,是极大的负担。
对于跨国公司而言,海量专利费用也是其减少风险和扩大市场的一种手段。
其次,专利许可制度不充分,导致知识产权的壁垒效应过于强烈,阻碍创新和发展。
最后,专利保护的时间过长,使得真正有创造力的企业几乎无法获得市场份额。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重要的企业战略和国际政治议程。
知识产权保护的失败将不仅仅使得一个公司或一个产业面临风险,而且还将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
因此,必须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流程和机制进行深入的思考和重构,建立公正、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一些建议包括,促进专利许可和技术转移,采用一些新的方案,例如开源环境、以及开放专利许可。
同时,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机构的改革和法律体系的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和协调,共同抵制侵权盗版。
另外,提供更好的法律和管理保障,例如专利搜索和分类,还有专利维护和诉讼等环节;加大资金和人才投入,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生态圈,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真正落地。
总之,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具有极大的深度和重要性。
认真研究这一领域,加强国际合作,协助企业走出创新困境,创新生态得到更加优良的保护,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文献综述及外文翻译格式说明
文献综述范例中国烟草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研究现状(空一行)摘□要:中国是世界最大的烟叶生产和消费国,在长期的计划体制下发展,市场竞争能力薄弱。
面对入世的国际环境,国家加快了烟草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以提高其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能力。
本文阐述了我国烟草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分析了烟草企业中MIS系统、电子商务系统、供应链系统、ERP系统以及CIMS等信息系统的特点和存在问题,为烟草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烟草企业;信息化;MIS;ERP(空一行)正文……说明:①综述题目采用小二号黑体字居中排写,后空一行书写摘要及关键词;②摘要、关键词题头为五号黑体字,内容文字为五号楷体字,文中数字及英文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统一用单倍行距;③页眉设置:页眉内容统一为“苏云金芽胞杆菌课程考核文献综述”,采用宋体小五号斜体字居右排写;④正文书写及其它格式参照《华中农业大学毕业论文撰写规范》。
外文翻译范例烟草内山梨糖醇对硼吸收和转移的影响(空一行)□□原文来源:Bellaloui N,Brown P H.Manipulation of in vivo Sorbitol Production Alters Boron Uptake and Transport in Tobacco.Plant Physiol.1999,119(2):73-74(空一行)译文正文……说明:①译文题目采用小二号黑体字居中排写,后空一行书写“原文来源”,统一用单倍行距;②在题目与译文正文之间必须标明原文来源,原文来源编写参照《华中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暂行)》中参考文献编写格式参照论文(设计)参考文献著录格式;③“原文来源”首行空两格书写,题头为五号黑体字,内容采用五号Times New Roman 字书写;④页眉设置:页眉内容统一为“苏云金芽胞杆菌课程考核外文翻译”,采用宋体小五号斜体字居右排写;⑤正文书写及其它格式参照《华中农业大学毕业论文撰写规范》;⑥外文翻译装订顺序为译文在前原文复印件在后,原文复印件应整洁。
翻译知识产权保护
翻译知识产权保护——如何防范翻译抄袭翻译是一项既重要又基础的技能,通过翻译,人们可以读到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各种各样的文学作品、科技材料、商务文献等等。
然而,近年来,因为中国逐渐走向全球化,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翻译抄袭现象,这给中国的翻译队伍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本文旨在对进行讨论,让大家能够更加了解翻译抄袭对于翻译界的危害,并且提供一些防范翻译抄袭的方法。
一、翻译抄袭的危害1、损害作者利益任何翻译工作都需要作者的许可才能进行。
但是,如果翻译抄袭现象比较严重,那么作者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因为抄袭者在没有获得作者许可的情况下,就使用了作品的内容,这就侵犯了作者的权益。
2、破坏翻译圈子信誉翻译圈子是一个互相信任、互相帮助的群体,如果一些人常常抄袭别人的翻译,破坏了这份信誉,翻译工作者之间的合作就会遇到障碍。
3、伤害翻译的形象翻译是一项知识的传递工作,如果抄袭现象比较严重,那么就会降低翻译的形象和声誉,从而导致翻译职业的衰退。
二、如何防范翻译抄袭1、加强翻译成果保护翻译成果是翻译者的智慧结晶,应该得到保护。
翻译者可以将自己的翻译成果进行加密,比如给翻译成果打上个人名字或编号等,这样能够有效地防范翻译抄袭。
2、重视翻译规范翻译规范可以避免出现翻译抄袭现象。
翻译者可以遵守翻译规范,比如尽可能保留原文意思,语言风格与原文一致,这样能够减少被认为是抄袭的可能。
3、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是翻译抄袭问题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翻译者可以通过注册著作权、商标等等来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这样比较容易防范抄袭问题。
4、推广翻译创新模式翻译创新模式是翻译行业中比较新的概念,可以有效防范翻译抄袭现象。
翻译者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进行翻译创新,比如多语言翻译、使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翻译等等,这些创新模式可以降低被抄袭的可能性。
三、结语翻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业,具有很高的知识产权保护价值。
因此,防范翻译抄袭,对于翻译专业人才的成长和维护行业形象都至关重要。
大家应该秉持着尊重知识产权的观念,推广翻译创新模式,加强翻译规范,重视,共同打造一个健康、有利于翻译专业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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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外文翻译文献综述知识产权保护外文翻译文献综述(文档含英文原文和中文翻译)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外国的直接投资在过去二十年里,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FDI)量有着迅猛的增长。
虽然亚洲大部分外国直接投资流入到了发展中国家,其中中国占亚洲全球外国直接投资额几乎一半(见下图)。
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从1979年几乎没有增长至1998年的45.5亿美元,而在随后的不到十年,在2006年,其外国直接投资流入增加至695亿美元,其数量已经超过整个非洲大陆(355亿美元),但却远远落后于一个落后的拉丁美洲的总量(约合838亿美元)(见贸发会议,2007年)。
自1993年以来,中国已成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受跨国公司欢迎的首选目的地,仅次于美国。
中国这么巨大和快速的的外商直接投资增量自然使人们提出一个问题:这么强大投资的背后动力是什么呢?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特别适合作为知识产权改革对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影响分析和的案例研究。
令人惊讶的是,中国在1985年以前没有知识产权保护。
然而,在1985年第一部专利法和在1992年和2000年大幅修订成立以来,中国经历了其专利制度的渐进改革。
于1992年,由于来自美国的压力,中国的专利法大幅修订,以适应许多工业国家的要求。
中国加强专利法律也是为了加速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步调,中国知识产权法律要求(如专利,版权和商标)也是为了更好的符合WTO的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和其他主要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Maskus,2004)。
自1992年以来,外国专利保持在19%的年平均增长率(见图2)。
大多数的中国专利(发明专利申请),由外国公司提出,如日本,美国,欧盟成员国,以及韩国等。
图2本文目的是为了探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对其吸收外资的影响(1992∼2005)。
这篇文献的贡献在于有几个方面。
首先,这是第一个专注于大型和有影响力的经济发展,在过去二十年经历了其知识产权制度的显着变化的实证分析。
因此,这种分析提供了一个可以替代以往通常从一个主要工业化国家(如美国)家长的角度强调不同群体的主办国的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研究。
其次,我们还探讨知识产权保护对外商直接投资的效果可能会有所不同的伙伴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史密斯,2001年)的可能性。
第三、从一个单一的一年的横截面数据为基础的研究,这项研究使用的38个国家,涵盖了更多的扩展时期(1992-2005)的数据,并允许考虑动态性质的外商直接投资与知识产权制度的政策变化。
第四,本文适用于其他知识产权作为知识产权制度的代理措施:作为每年衡量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强度。
知识产权指数,即使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用打分的方法,经常被任意的选择上的重要性权重各种标准。
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很有效果,但是以知识产权指数为基础的研究措施,可能无法充分反映以书本为法律的专利法的修改和标准之间的相互间的动态影响作用,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其他经济变量的影响(例如,外国直接投资)也不能很好地体现出来。
另外,我们使用实际数据,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始国家的专利申请数量。
每年越来越多的外国专利申请可能是一个很好的指标,越来越多的外国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执法提供在中国的信心。
相对指数为基础的方法,这种跨越时间和措施,这一措施保护知识产权的强度变化占更多星移斗转、可能不易测量误差。
本研究的主要发现表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导致在其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增加。
本文的实证结果进一步支持这一假设,加强专利法具有一定的市场扩张效果。
此外,我们的研究结果还表明,外商直接投资来自香港和台湾表现不同于源自其他高收入国家。
因此,本研究提供了关于当前有关政策改革在知识产权制度及技术转让同对中国贸易有何影响的相关实证。
知识产权保护和全球直接投资之间的联系并不明确,一直是大量的辩论和争议的来源。
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否刺激或阻碍外国直接投资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分歧依然存在。
根据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通过几个选项之间进行选择:出口,外国直接投资,合资企业和许可,来为国外市场服务。
虽然一些理论研究表明,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够促进创新,但是其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影响既可以是积极也可以是消极的(Chin等,1988]和[赫尔普曼,1993])。
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减少因当地企业的模仿造成的威胁,从而确保外国公司直接投资的增加产生积极的影响和结果。
相比之下,如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那么它在外国公司的垄断力量的增加可能会对外国直接投资产生负面影响。
当面对来自于本地生产的仿制品的竞争,跨国公司可能会尝试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子公司的产量和销售利润的方式进行竞争(马库斯和本巴提1995],[史密斯,1999]和[史密斯,2001])。
此外,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也阻碍跨国公司选择增加外国直接投资,而不是许可。
相反,技术含量低的生产者,在沉重的知识型产业投资公司可能产生更敏感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曼斯菲尔德,1995年],[马库森,2001年]和[夹克瑞克,2004])。
因此,保护知识产权和外国直接投资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个经验性的尚未得到足够重视的问题。
近年来,有许多关于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如中欧和东欧国家和中国的经济转型。
以欧洲经济转型为重点的研究发现有助于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卡斯特森和特拜耳传统因素(例如,市场潜力,生产要素成本和距离)和过渡的具体因素(例如,私有化和欧盟成员国的水平和方法),2004年,贝文和埃斯特林,2004年)。
相比之下,关注中国的实证研究将更加倾向于对基本经济因素,如市场规模,劳动力和投资成本的重视。
在重点研究了1978年至1992年进入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的驱动程序后,王和斯温(1995年)发现,GDP、工资和贸易限制措施都对外商直接投资具有积极的作用,而利率和汇率对外国直接投资却有着负面影响。
同样,海德和里斯(1996)通过研究对外国直接投资的54个中国城市中的位置决定的因素发现,外国直接投资主要是吸引中国有雄厚的工业基础和优良的基础设施的城市。
在另一项研究中,孙等人分析了整个中国的从1986年到1998年30个省的外国直接投资决定因素发现,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驱动力随着时间的推移改变。
萧(2004)在研究了中国为什么能够吸引这么多的外国直接投资后发现,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约50%来源于香港和台湾。
张(2005)问:为什么前往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的很大一部分来自于香港和台湾?研究发现,从主要发达国家(欧盟,美国和日本)的外国直接投资和香港、台湾不同。
此外,一些探讨了除中国外的外国直接投资的其他方面的研究和一些学者探讨的生产性投入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推动中国近期的经济增长(陈等人,1995年,吴,2000]和[姚明和伟,2007])。
虽然许多作者分析了各种经济因素外国直接投资的影响,但很少有研究知识产权的作用,因为在这项研究中所提倡的。
李和曼斯菲尔德(1996年)的创作是有关一个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美国的外国直接投资数量之间联系的第一个实证调查之一。
他们的经验证据表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外国直接投资流入有积极的作用。
在最近的研究中,夹克瑞克(2004年),评价了知识产权在对东欧和前苏联的经济转型中外国直接投资吸引的积极作用。
该研究得出结论是,薄弱的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密集型行业的外商直接投资负面影响。
同样,奴凯姆和斯帕茨(2004)对知识产权的调查发现,外商直接投资联动使以东道国分类部门为数据的的外国直接投资有促进作用。
在中国,对知识产权在经济上的担任何种角色的分析比比皆是,但数据为根据的实证研究却寥寥无几。
近日,杜等人研究了区域经济、体制因素(即产权保护和合同执行)及美国跨国公司在区位选择上之间的关系,他建议美国跨国投资在有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区,以便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从而更好地执行合同。
然而,他们使用由每个省作为一个知识产权保护区域,从而代理政府批准的专利数量的决定可能会有问题。
虽然有可能在一些地区中经济发展水平和体制基础设施会有变化,但没有这样的变化就存在跨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因为中国有统一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
统计推论强调,区域差异的影响会产生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代理变量时不改变跨区域的疑问。
附注:本文摘自《经济学学报》2010年6月第2期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and the surge in FDI in ChinaTitus O. AwokuseChina has experienced a phenomenal surge in its inflow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 in the past two decades. While Asia receives the bulk of FDI flows to the developing world, China accounts for almost half of Asia’s share of global FDI (see Table 1). China’s FDI grew from virtually nothing in 1979 to $45.5 billion in 1998; and less than a decade later in 2006, its FDI inflow increased to $69.5 billion. FDI flow into China accounts for more FDI than that of the entire African continent ($35.5 billion) and is just a bit behind all of Latin America ($83.8 billion) combined (see UNCTAD, 2007). Since 1993, it has become the largest recipient of FDI among developing countries and the most popular destination of choice for multinational firms, second only to the United States. This substantial volume and growth of FDI to China naturally raises the question: what is the driving force behind this growth?Among developing countries, China is particularly suitable as a case study for analyzing the impact of IPR reforms on FDI flows. Surprisingly, China had no IPR protection before 1985. However, since the establishment of its first patent law in 1985 and its substantial revision in 1992 and 2000, China has undergone a gradual reform of its patent systems. In 1992, mainly due to pressure from the United States, China’s patent law was substantially amended to make it more aligned with those of many industrial nations (Allison and Lin, 1999). The strengthening of China’s patent laws was also accelerated by its membership in the WTO that required that Chinese IPR laws (i.e. patents, copyrights and trademarks) be better aligned with the WTO’s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Rights (TRIPS) and other major international IPR conventions (Maskus, 2004). Since 1992, foreign patents have increased steadily with an annual growth rate of 19% (see follow picture) of Chinese patents (invention patent applications) were filed by foreign firms with the most important patentees coming from Japan, the US, EU member countries, and South Korea.The objective of this paper is to investigate the impact of China’s IPR laws on its ability to attract FDI from 1992–2005. This paper contributes to the literature in several ways. First, this is the first empirical analysis focusing on a large and influential developing economy that has experienced significant changes in its IPR systems in the past two decades. Thus, this analysis provides an alternative to most previous studies that usually emphasize FDI flow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 major industrialized parent-nation (e.g., United States) to a diverse group of host nations. Second, we also explore the possibility that the effect of IPR protection on FDI may vary by the level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partner countries (Smith, 2001). Third, in contrast to studies based on cross-sectional data from a single year, this study uses a panel data for 38 countries which covers a more extended time period (1992–2005) and allows for the consideration of the dynamic nature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DI and policy changes in IPR regimes. Fourth, this paper applies two alternative measures of IPR as a proxy for IPR regimes: Annual foreign patent applications as a measure of the strength of IPR protection in ChinaThe IPR index, used by most previous studies, is based on a scoring method that is often arbitrary in their choice of weights on the importance of various criteria. Although useful in some cases, the index-based measures of IPR, based on laws on the books, may not adequately capture the dynamic nature of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changes in patent laws and standards over time as well as their potential impact on other economic variables (e.g., FDI). Alternatively, we use actual data on the number of patent applications from parent countries over time. The growing number of foreign patents filed each year could be a goodindicator of growing confidence of foreign firms in the IPR protection laws and enforcement offered in China. Relative to the index-based approach, this measure of IPR protection strength accounts for more variation across time and may be less susceptible to measurement errors.The main finding from this study suggests that the strengthening of IPR protection in China led to an increase in its FDI inflows. This pape r’s empirical results further support the hypothesis that the strengthening of patent laws has a market expansion effect. Furthermore, our results also show that FDI from Hong Kong and Taiwan behaves differently from the FDI originating from other high-income countries. Thus, this study provides much needed empirical evidence on the current debate regarding policy reforms in IPR regimes and its effects on technology transfer and trade with China.The nature of the linkages between IPR protection and global direct investment is ambiguous and has been a source of much debate and controversy. Disagreements persist on whether stronger IPR protection stimulates or discourages FDI flows to developing countries (for a review see Shatz et al. (2000)). Depending on a nation’s IPR regime, multinational firms can serve a foreign market by choosing among several options: exports, FDI, joint ventures and licensing. While some theoretical studies have shown that stronger IPR protection stimulates innovation, the effect on FDI could be either positive or negative ( [Chin et al., 1988] and [Helpman, 1993]). Stronger IPR protection could have a positive effect and result in an increase in FDI by reducing the threat of imitation by local firms and thereby ensuring high returns to the investment i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 foreign firms.In contrast, the strengthening of IPR protection may have a negative effect on FDI if it results in an increase in the monopoly power of foreign firms. When faced with less competition from locally produced imitation products, multinational firms may attempt to maximize profits by reducing affiliate output and sales ( [Maskus and Penubarti, 1995], [Smith, 1999] and [Smith, 2001]). Furthermore, stronger IPR protection could also discourage FDI if multinational firms choose to license instead of increasing FDI. In contrast to low-tech producers, firms investing in heavy knowledge-based industries may be more sensitive to IPR protection concerns ( [Mansfield, 1995], [Markusen, 2001] and [Javorcik, 2004]). Thu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PR protection and FDI remains an empirical question that has yet to receive adequate attention.In recent years, many empirical studies have examined the factors influencing FDI flows to transition economies such as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an Countries and China. The studies focusing on European transition economies usually found that traditionaldeterminants (e.g., market potentials, factor costs, and distance) and transition-specific factors (e.g., levels and methods of privatization and EU membership) help to attract FDI ( [Carstensen and Toubal, 2004] and [Bevan and Estrin, 2004]). Comparatively, empirical studies focusing on China tend to place more emphasis on fundamental economic factors such as market size, labor and investment costs. In a study focusing on the drivers of FDI into China over 1978–1992, Wang and Swain (1995) found that GDP, wages, and trade restrictions have a positive effect while interest rates and exchange rates appear to have a negative effect on FDI. Similarly, Heid and Ries (1996) investigated the determinants of FDI location decision in 54 Chinese cities and found that FDI is mostly attracted to Chinese cities that have strong industrial base and excellent infrastructure.In another study, Sun et al. (2002) analyzed the determinants of FDI across China’s thirty provinces from 1986 to 1998 and found that the key drivers of FDI have changed over time. Hsiao and Hsiao (2004) also examined why China has attracted so much FDI and found tha t about 50% of China’s FDI originated in Hong Kong and Taiwan. Zhang (2005) asked why a very large portion of China-bound FDI comes from Hong Kong and Taiwan. They found tha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FDI from the major developed nations (EU, US, and Japan) are different from those of Hong Kong and Taiwan. Also, several studies have investigated other aspects of FDI in China. Some authors explored how FDI is a productive input spurring China’s recent economic growth ( [Chen et al., 1995], [Wu, 2000] and [Yao a nd Wei, 2007]).Although many authors have analyzed the effect of various economic determinants of FDI, very few have examined the role of IPR as advocated in this study. Lee and Mansfield (1996) authored one of the first empirical investigations of the possible linkage between a developing country’s IPR protection system and the volume and composition of US FDI in that country. Their empirical evidence indicates that the strengthening of IPR protection has a positive effect on FDI inflows. In a more recent study, Javorcik (2004) examined the effect of IPR on the composition of FDI for a group of transition economies in Eastern Europe and the former Soviet Union. The study concludes that weak IPR protection has a negative effect on FDI in technology-intensive sectors. Similarly, Nunnenkamp and Spatz (2004) investigated the IPR-FDI linkage using sectorally disaggregated FDI data for a large sample of host countries and found that stronger IPR protection played a positive role in attracting FDI.In China’s ca se, while qualitative analyzes on the role of IPR on its economy abound, data-driven empirical studies have been relatively scarce. Recently, Du et al. (2008) investigat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egional economic institutional factors (i.e.,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and contract enforcement) and the locational choice of US multinationalfirms in China.1 Their results, based on a panel data set (1993–2001), suggest that US multinationals prefer investing in the regions that have better IPR protection, less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in business, and better contract enforcement. However, their decision to use government-approved number of patents by each province as a proxy variable for regional IPR protection could be problematic. Although there may be some regional variations in the level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institutional infrastructures, no such variation exist for IPR protection across provinces since China has uniform national IPR laws.2 Thus, statistical inference emphasizing regional variations in the effect of IPR on FDI may be questionable when the IPR protection proxy variable does not vary across reg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