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课程考核与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江南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聘任校聘教授~(doc-文档)

/关于印发《江南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聘任校聘教授、破格晋升教授实施办法》和《江南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学院(系)、各部门、有关单位:《江南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聘任校聘教授、破格晋升教授实施办法》、《江南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实施办法》已经4月4日第6次校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江南大学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初评组人员名单2. 江南大学破格晋升高级职称终评组人员名单3. 江南大学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江南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聘任校聘教授、破格晋升教授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和促进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尽快脱颖而出,培养和造就更多的青年学术骨干,提升教师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学校决定建立高层次人才成长的“绿色通道”。
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格标准与政治素质要求(一)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学术造诣深厚、教学能力突出;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具有相当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第三条学历、资历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任副高级职称满2年(特别优秀者可不作此要求)。
第四条申报校聘教授者,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一)任现职年限不够,但满足《江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条例》(江大校办…2005‟35号)中规定的晋升正教授业务条件要求;(二)教学业绩突出,近两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3名)、精品课程(前3名)、优秀教材(前3名);或主持省级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三)科研成果突出,近两年获得国家级三大奖(前五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三名),或省部级二等奖(主持人),或行业协会一等奖(主持人);(四)近两年个人科研到帐经费40万元以上,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五)近两年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SCI、SCIE)6篇(或近三年论文影响因子之和20)以上。
PRP协议与考核细则2011

PRP项目本科生考核标准本标准由科技创新中心根据PRP项目协议制定,包括出勤率、本研互评、PRP日志、试卷考核四部分。
具体内容如下:一、出勤率(10%)1、本科生去研究生实验室做实验要求签到以记录实验时间,签到表见附表一注:此表格会发给每个参加PRP项目的研究生,届时本科生每次结束实验时要注明实验始末时间,用以考评。
每周日研究生在表格上签名,证明记录的真实性。
学期结束时由中心学术部统一收上来。
最后核算总分时,分别把优、良、中、差等同于100分、90分、 80分、60分进行计算每学期考核标准:满90小时即可得优,满70小时得良,积满50小时得中,积满30小时得差,30以下得0分。
二、研究生评定(15%)学期末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随机现场打分。
需要研究生(或博士生)对于以下五项内容对本科生进行评定。
中心人员根据评定情况进行针对性评定。
本科生做实验态度…………………………………(满分20分)本科生独立完成实验能力………………………………(满分20分)本科生协助完成实验的能力……………………………(满分20分)本科生是否对研究生实验提出可用性的建议…………(满分20分) 本科生与研究生相关知识层面交流情况…………(满分20分)三、PRP日志(40%)本科生在日常的PRP的项目中以日志为形式记录个人实验经历,作为PRP考核内容之一。
由中心学术部人员定期认真查看和考核,学期末进行综合评定。
日志内容:个人实验心得、实验流程和数据记录、实验成果,以及与研究生对话所得的体会等有关PRP实验项目涉及到的体会和经历。
要求:日志发表在学术部所建人人群中,字数格式不限(注:若有相关信息不便公开发表,则须事先向学术部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并补交手写的纸质日志)。
日志评分标准:完成认真态度(10%)按时上交日志(20%)创新和自主性(30%)日志内容的全面性(40%)实施:本科生可在任何时候发表实验日志(纸质实验日志要求实验室负责人或导师每周签字),每四周中心成员组织专人负责考核一次。
江南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附件2:江南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学大纲模板《》课程教学大纲(居中、宋体、小二号、加粗)(宋体、五号)课程名称:学分:总学时:理论学时:实践/实验学时:适用专业:一、课程的性质、目的(居中、宋体、小四号、加粗)说明该课程是何种课程性质,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等。
该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与作用,是一般课程还是主要课程;该课程是侧重理论还是重在技能培养,或者两者并重、相互结合,本课程教学的基本任务及应达到的主要教学目的。
(宋体、五号、行距:20磅。
字数要求:200字左右)二、课程培养学生的能力(居中、宋体、小四号、加粗)说明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所具备的素质、掌握的技能、知识和能力。
(宋体、五号、行距:20磅。
字数要求:200字左右)三、课程教学基本内容(居中、宋体、小四号、加粗)课程教学基本内容应尽量详细完整,一般按章节、单元叙述为宜;说明每章的教学要求,即应使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程度,包括:熟练掌握、掌握、理解、了解。
(宋体、五号、行距:20磅。
)参考格式:第1章xxxx1.1 xxxx……..大纲细化到该级目录四、课程考核方式(居中、宋体、小四号、加粗)说明在教学计划中该课程列为考试课还是考查课;考试方式是开卷还是闭卷;课程成绩评分办法、内容、标准有何特殊要求,明确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及课外作业等所占比例。
(宋体、五号、行距:20磅)五、学时分配表(居中、宋体、小四号、加粗)表格要求:(宋体、五号、行距:20磅,教学内容到章。
)六、参考教材参考教材要注明作者、出版社、出版日期以及是否外文原版教材等内容(宋体、五号、行距:20磅。
顺序要求: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七、有关说明此部分主要为大纲的使用说明,应包括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如先修课程、后续课程等;学生自学部分的内容与要求;如采用双语教学,说明双语教学的要求与比例;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宋体、五号、行距:20磅。
关于印发《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

3.评定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照10个月平均发放(7、8两个月不发放),自研究生注册入学当月起计发。
4.暂停或终止发放研究生助学金的情况: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退学等手续的;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已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
1.学校自筹资金设立专项奖学金,具体要求按照相关办法执行。
2.单位或个人出资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将按照出资人意愿和规定的条件执行。
(五)博士助学津贴
学校自筹资金设立博士助学津贴,资助符合奖助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及有国家政策性支持的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学年。
(六)“三助”岗位津贴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善于协作,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锐意创新,发展潜力突出;
5.按时报到注册,并按标准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二)参评学年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当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学校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岗位,资助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三助”岗位津贴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临时困难补助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1.学生或其家庭发生突发事故,造成学生临时经济困难;
2.学生本人因病住院造成临时经济困难;
2.奖励标准:按照国家下达的奖励名额评选。博士研究生30000元/生/学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学年。
3.评审办法:具体见《江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专接本

为进一步加强对在籍专科学生接读自学考试本科工作的管理,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下发<“专接本”工作补充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考自〔2008〕2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专接本”工作实施细则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附件:“专接本”工作实施细则补充规定为更好地推进“专接本”工作的开展,现就《“专接本”工作补充意见实施细则》作出如下补充规定:一、注册与报考1.“专接本”新生注册工作:(1)专科学校于每年4月份向学生公布学校举办的“专接本”专业目录,学生根据自愿原则向校方申请报名;(2)专科学校于每年6月20日前,将“专接本”新生名单通过自学考试“专接本”管理系统报相关主考学校,同时提供学生专科入学时的录取名册。
报送工作完成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名;(3)主考学校根据录取名册对“专接本”新生的注册资格及接读专业进行审核;(4)主考学校于每年7月10日前,通过“专接本”管理系统,将审核通过的新生注册名单报专科学校所在市考办,并反馈至相关专科学校,由市考办统一分配准考证号码,新生注册工作结束。
2.专科学校于7月10日后到所在市考办办理新生集体报名手续。
老考生的报考与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名同步进行。
3.学生退学须经专科学校审批后报主考学校,由主考学校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教学管理1.专科学校应严格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时间安排每学期的课程表,要保证课程教学的学时数。
2.主考学校每学期组织专科学校开展一次集体备课活动或召开一次教学研讨会,每学年召集相关专科学校召开一次总结会。
3.“专接本”工作采取省级督导和专科学校督导两级督导机制。
(1)省级督导机构由省教育考试院和主考学校有关人员组成,对专科学校“专接本”教育教学工作开展不定期的指导和检查。
(2)专科学校应根据《“专接本”工作督导细则》(见附件1),建立专门的督导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定期开展“专接本”教育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研究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研究杨方,孙秀兰,刘元法(江南大学食品学院,江苏无锡214122)[摘要]为了支撑“食品科学与工程”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提高江南大学食品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该文分析了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培养方案、师资队伍、监督管理、评价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构建以研究生为主体,“研究生导师库”“行业导师库”“督导库”三位一体的智慧化平台;修订“国际化”“多元化”“科学性”“交叉性”新的培养方案;打造以国际学术教育大师、交叉型导师、产业导师为稳定三角结构的导师团,和由中国工程院院士、资深导师领衔的督导队伍;建立关键环节公示报备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形成多元化闭环评价体系,显著提升了江南大学食品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对其他学科的研究生教育改革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智慧化平台;研究生主体;督导制;培养质量保障机制;多元化评价体系[基金项目]2019年度江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一流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导师库的建立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大数据分析”(1025210162190300)[作者简介]杨方(1989—),女,江苏南京人,工学博士,江南大学食品学院院长助理,副研究员,主要从事食品科学与工程研究;孙秀兰(1976—),女,山东聊城人,工学博士,江南大学食品学院副院长,教授(通信作者),主要从事食品科学与工程研究;刘元法(1974—),男,山东济南人,工学博士,江南大学食品学院院长,教授,主要从事食品科学与工程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21)05-0017-04[收稿日期]2020-12-12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作为国民教育体系顶端的研究生教育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并指出了研究生教育改革在推动我国从研究生教育大国向强国迈进中的重要作用[1];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根据新时期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编制了《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从学科建设、学位授权管理、研究生培养体系、质量保障机制、国际联合培养、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细化了具体任务。
江南大学创建网上党校学习平台,开辟理论教育新路径
江南大学创建网上党校学习平台,开辟理论教育新路径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建设学习型基层党组织”的要求,充分发挥网络在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作用,江南大学创建了网上党校在线学习平台“笃学网”,通过学员分类管理、“菜单式”选学、学分制考核、网上互动交流等特色功能,较好地解决了工作与学习、课堂学习与课后自学之间的矛盾,扩大了学习覆盖面,提高了教育培训实效性。
运行以来,受到了领导和师生的好评与肯定。
第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将网上党校设为党建创新项目重点。
高度重视网上党校建设,大力推行党校网络教学,将其列入党政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力量自主研发、集体攻关。
遵循笃学网“宣传党建方针、传播党建知识、交流党建经验、提供党建指南”的开办宗旨,以课堂教学实践与网上理论学习互为补充,共上传各类文章、PPT、视频音频文件等学习材料220份,并建成自测试题库,为网上党校的建立储备丰富的数据资料。
同时,将党校教育与网络技术紧密结合,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开创新的软硬件条件,使网上党校进一步发展成为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思想教育和组织培养工作的重要基地。
第二,“虚”“实”结合,课堂延伸,为广大师生拓展理论学习交流平台。
笃学网理论教育与党校面授培训,“虚”“实”相济,相为补充,相得益彰。
笃学网以创建党建理论教育“网络图书馆”为主要目标、以“规模扩大化、手段网络化、内容标准化”为教学模式,内容主要涉及通知通告、重要精神、知识园地、学习平台、信息下载、在线帮助等六大板块。
其中增设的留言板、网上聊天、在线考试等功能,为全校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广大同学拓展了理论学习交流平台,增加了学员学习主动性,扩大了党校教育覆盖面。
据我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反馈及其网上结业考试成绩反映,网上党校内容丰富的课程设置、快捷方便的学习渠道、公开透明的考试方式和激励与监督并存的管理机制,符合现代人学习生活特点,彰显了时代特色,受到广大师生欢迎。
江南大学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简介
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简介2000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江南大学成为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高校之一。
网络教育学院是学校二级办学实体,成立于2000年8月,2005年1月继续教育学院和网络教育学院合并成立继续教育与网络教育学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方式管理。
下设学院办公室、事业发展部、教学管理部、学生工作部、技术部等业务部门,共有19000余名学生在册学习。
学院采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岗位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全面支持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学院位于惠山脚下青山湾校区,校园环境优美,建有相对独立的办学基地,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拥有完备的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采用了完全基于互联网的远程教育方式。
网络教育学院拥有百兆的局域网,通过百兆电信网光纤接入Internet,并通过校园网的独立千兆光纤接入教育网,为不同上网方式的校外学习中心、学生和校内远程教育提供了良好的网络环境。
拥有各类服务器15台,分别用于多媒体实时交互系统、视频会议系统、WWW、数据库、电子邮件、FTP、流媒体、故障备份等服务器系统。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主导,以服务为根本,为学生提供丰富的优质教学资源和多种形式的远程辅导。
在教学模式上,针对成人教育的特点,采用分类指导、自主选课、考试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强调应用能力培养的自主学习模式。
在教学管理模式上十分重视教学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一切从保证教学质量出发。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开设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三个层次;法学、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
其中食品质量与安全是江南大学的特色学科,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
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利用学校的优秀师资,依靠自身技术力量自主开发了多种学习资源,现有远程教育专用教材3本,网络多媒体课件320余门,包括精品课件6门。
《大学物理助学型多媒体网络教学软件》获“首届江苏省计算机多媒体与网络物理教学成果”评比一等奖。
机械工程学院 - 江南大学教务处
注:1、参加补考的同学请带好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补考;参加大学英语考试请带好耳机。
2、本安排表中仅是校管课程补考安排, 学院补考安排见院管课程补考安排表。
注:1、参加补考的同学请带好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补考;参加大学英语考试请带好耳机。
2、本安排表中仅是校管课程补考安排, 学院补考安排见院管课程补考安排表。
注:1、参加补考的同学请带好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补考;参加大学英语考试请带好耳机。
2、本安排表中仅是校管课程补考安排, 学院补考安排见院管课程补考安排表。
注:1、参加补考的同学请带好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补考;参加大学英语考试请带好耳机。
2、本安排表中仅是校管课程补考安排, 学院补考安排见院管课程补考安排表。
注:1、参加补考的同学请带好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补考;参加大学英语考试请带好耳机。
2、本安排表中仅是校管课程补考安排, 学院补考安排见院管课程补考安排表。
注:1、参加补考的同学请带好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补考;参加大学英语考试请带好耳机。
2、本安排表中仅是校管课程补考安排, 学院补考安排见院管课程补考安排表。
注:1、参加补考的同学请带好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补考;参加大学英语考试请带好耳机。
2、本安排表中仅是校管课程补考安排, 学院补考安排见院管课程补考安排表。
江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江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024年我校共有17个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江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及学习方式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硕士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我校在学术学位及大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在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硕士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生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及社会需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建议不报考我校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无锡医学院、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的各专业。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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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课程考核与管理实施细则江大校办〔2011〕3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保证课程考核与管理的公平、公正和严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各种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均应进行考核。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成绩合格(及格)即取得该课程学分;成绩不合格(不及格)的,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
第三条课程考核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促使教师不断地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章考核方式第四条课程考核的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动。
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以闭卷笔试为主,采用开卷、口试、论文等形式的,须经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学生。
教学计划规定的考查课程的考核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或实习报告、课外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操作技能及平时的测验成绩等综合评定考核成绩,不采用闭卷考试。
第三章课程考核命题第五条课程考核命题必须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考核的深度、广度和份量要适当,要以能反映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方法”掌握的程度为主,也要适当反映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灵活运用与创造能力。
公共基础课程的命题,深广度应力求与重点大学同类专业有可比性;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命题,深广度应达到或高于国内同类专业。
第六条考试课程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由系(教研室)组织专门小组集体命题和定出评分标准。
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一般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评分。
第七条期末考核范围必须覆盖全学期的教学内容。
在命题时应拟定试题范围、要求、份量和难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由系(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同意后,选取一套试卷作为期末考核试卷,另一套试卷作为补考试卷由学院保管。
第八条试题与前两次考试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不得从同一本附题解的习题集中摘选超过试卷总量50%的题目组成试卷。
第九条任课教师在考试前一般不再进行集体辅导,只作个别答疑。
系(教研室)应建立教师轮流值班答疑制度。
第十条教务处或开课学院应不定期地对学位课程进行检测,检测课程由教务处或开课学院组织命题。
第十一条试卷是教务管理和教学质量检查的重要依据,应强化试卷的规范性要求,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一)试卷必须使用规定的命题纸,并用黑色笔誊写或打印,字迹清楚、图形准确,防止漏页、漏题。
(二)印制试卷要填写《试卷承印流转单》,提前十天送学校指定的印刷厂(点)。
(三)学院应指定专人到印刷厂(点)签领并保管试卷。
(四)试卷流转过程中,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
如果出现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情况,要迅速采取措施,变换试卷或试题内容,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四章考核时间第十三条考核时间依据当年校历安排,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一般在学期末的考试周内进行,校管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院管课程由各学院安排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四条考查课在考试周前随课结束,由任课教师按校历确定考核时间后,提前一周报学生所在学院备查。
第十五条所有课程原则上不允许提前考核。
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考核的,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十六条考核(包括补考)日程一经确定公布后,不得随意变动。
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为2-2.5小时(应事先决定),考核中途不得随意延长时间。
平时测验一般不超过1小时。
第十七条非教务处安排或备案的考核(含补考),其成绩无效。
第十八条各类课程考试不得请假。
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于考试前2天提出请假和缓考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并由学生所在学院转告任课教师后,方可缓考;未经批准擅自缺考,作旷考论处。
因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前持校医院(其他医院证明无效)就诊病历和病休证明请假,否则以旷考论处。
学生参加由学校组队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重大活动、学科或科技竞赛活动,与考试日期冲突或对考试产生明显影响,由组织者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和相关证明,经学校教务处同意后,由组织者负责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并转告任课教师,方可缓考。
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手续,按旷考处理。
第五章成绩评定及记载第十九条考试课程采用百分制。
考核成绩由学期末考核成绩与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占该课程成绩比重一般不少于30%。
含实验的课程,实验成绩占一定比例。
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向学生公布各部分的比例,学生必须按照教师的要求认真参加各项考核。
第二十条教务处组织的检测课程,其考核成绩按考试卷面实得成绩记分,不再与平时成绩总评。
第二十一条考查课程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
优秀:掌握课程要求,内容全面,正确,概念清晰、明确,有较强的灵活运用能力,或有某些创见,没有或只偶尔有个别非原则性错误。
良好:能掌握课程要求,内容基本正确,概念清楚,有一定的灵活运用能力,有少量非原则性错误。
中等:能掌握课程的基本要求,内容基本正确,灵活运用能力一般,非原则性错误不超过考核内容的四分之一。
及格:能掌握课程的基本要求,灵活运用能力较差,非原则性错误占考核内容的三分之一左右。
不及格:不能掌握课程的基本要求,基本概念不清,主要内容错误。
第二十二条素质教育课程(含军事理论)、公共选修课程和公共体育课程等统一采用二级制(合格、不合格)评定课程考核成绩。
第二十三条课程考核成绩与成绩绩点的转换关系见《江南大学本科生学分绩点制实施办法》(江大校办〔2011〕24号)。
第二十四条考核成绩记载要求(一)及格(60分)及以上成绩必须用碳素墨水填写,及格(60分)以下成绩用红墨水填写。
(二)补考成绩按考试卷面实得成绩记,不再与平时成绩总评,其学分绩点为1.0。
(三)一门课程分学期讲授与考核的,每学期均按一门课程记载考核成绩和学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成绩记为“0”或“不合格”:1. 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旷考者,注明“作弊”、“取消”、“旷考”的;2. 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或无故不完成平时作业累计达该门课程平时作业总量三分之一者,注明“取消”的;3. 缺做该课程实验超过1/3者或同一课程发现2次抄袭作业(含实验报告),经警告仍有发生者,注明“取消”的;4. 违反考场纪律、扰乱考核工作者,注明“无效”的。
第二十五条原则上一个教学班的考核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一门课程考核成绩优秀率(90分以上)和不及格率(60分以下)均不应超过20%。
如果确因考试题型设置及难度等原因造成成绩偏离正态分布的,由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研究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可允许对成绩统一进行标准化处理,相关成绩处理办法的说明及审批材料应与试卷一同存档。
第二十六条考查课程的成绩应于考试周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考试课程于考试后三天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原始学生成绩单与江南大学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交开课学院统一保管。
在学生毕业前,由学院打印《学生成绩总表》一式两份,加盖教务处公章后,一份归入档案馆存档,一份归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七条学院应认真组织复查评定后的考核成绩(必要时教务处组织复查或抽查),成绩录入后第一周为学生上网查询复议时间,如学生对试卷评分提出异议和复查申请,学生所在学院经审批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核卷的,可向开课学院提出复核请求,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学生,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八条学院应将每学年的考核成绩登入《学生学业成绩册》,于暑假前寄给学生家长。
学生在下学年开学报到注册时,应将家长签署意见后的《学生学业成绩册》交还学院。
第二十九条素质学分记载(一)学生参加学校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科技成果奖励、文体竞赛活动的素质学分,由指导教师根据《江南大学本科生素质学分实施细则》评定成绩,报教务处认定后,可录入成绩。
(二)同一学年、同一项目只记最高分值,不累加得分。
(三)学院认定的素质教育活动内容或项目,须向学校主管部门申报后方可记录。
(四)辅修第二专业计6学分。
(五)参加学术讲座8次计1学分。
(六)每门公共选修课计1学分。
第三十条公共外语课的成绩评定方法(一)公共外语分为四个模块(一、二、三、四级或英语类选修课程)。
每一模块均需通过考试,取得相应学分;(二)公共外语实行分级教学。
从起点级别开始按实际考试成绩记录;(三)公共外语各模块之间不能覆盖。
第三十一条公共体育课考核办法(一)考核成绩,按理论课、实践课、达标成绩、出勤情况及课内外体育锻炼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二)凡进校前已有残疾的学生,其体育不能免修,特殊情况者可参加保健课学习。
其成绩主要以体育课程成绩及身体健康状况来加以评定。
(三)凡入校后患有慢性疾病及突发性伤害造成不能正常上体育课的,经本人申请、校医院证明、学生所在学院及体育学院批准,可参加保健课。
学生在下学期的第一周内,须到校医院进行复查,身体健康状况合格者,应回原班级上课,不合格者可继续上保健课。
(四)健康状况良好,身体形态较胖、偏瘦者,不宜完成某个运动项目的学习,可由教师指定某个项目来代测。
但该项目不能是已学习过的重复项目,且必须是经教师指导过的项目。
一学期只能有一个项目作为代测项目。
(五)体育课缺课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育课的考核,该学期成绩作不合格处理,必须重修。
(六)体育成绩不合格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考一次,仍不合格的,必须重修。
(七)早锻炼没有达到规定的次数,体育成绩作不合格处理。
在下一学期规定的补考时间内,男生须补考5000米,女生补考3000米。
第三十二条校运动员成绩评定办法校运动员是指通过体育特招(加分)和在校内选拔出来的,经体育学院认定并经教务处备案的体育尖子。
学生一旦进入校运动队,就必须参加训练和代表学校比赛。
(一)体育成绩的评定学生运动员只要能坚持正常的训练和比赛,可免上体育课。
其体育成绩参照训练次数和比赛成绩,由教练员评定。
(二)文化成绩的评定学生运动员因训练和比赛,会耽误一定的课程。
学生所在学院应关注运动员的学习情况,因比赛脱课,应安排教师给予补课。
学生运动员在比赛期间正值期中或期末考试,如值期中考试可免考,期末总评时期中成绩不参评;如值期末考试,不得免考,可作缓考处理,考试不及格者,可加5分,加分后仍不及格作不及格处理,以后补考不再享受加分条件。
学生运动员在一学期中,累计两门功课不及格,所在学院应及时通知体育学院,体育学院将劝其退出校运动队。
学生参加比赛应由体育学院开出通知单到相关学院,该生比赛期间应作公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