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派遣公司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能,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劳务派遣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以诚信、敬业、团结、创新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四条员工实行标准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五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按公司规定办理手续。
第六条员工请事假、病假、产假、丧假等,应按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执行。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按公司规定办理加班手续,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三章工作纪律与行为规范第八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纪律,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维护公司形象。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着装整齐,佩戴工作牌,保持工作场所整洁。
第十条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第四章工作绩效与考核第十三条公司对员工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创新能力等。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培训等依据。
第五章培训与职业发展第十五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
第十六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鼓励员工不断学习,提升个人能力。
第六章奖惩与福利第十八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第十九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定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劳务派遣人员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的用工管理,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监督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用工行为。
(二)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合法权益。
(三)规范用工原则: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流程,确保用工合法合规。
第二章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符合用工单位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素质;(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第五条劳务派遣人员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两年,可以约定不超过2个月的试用期。
第六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如实向派遣单位提供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获得劳动报酬;(二)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四)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用工单位管理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派遣人数、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薪酬福利、用工时间、社会保险、职业病及工伤处理、劳动保护条件、费用及支付时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解除条件等。
第十条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岗位要求、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包括:(一)考勤管理;(二)绩效考核;(三)安全生产;(四)劳动保护。
第四章派遣单位管理第十二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劳务派遣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管理工作,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务派遣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劳务派遣管理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劳务派遣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劳务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劳务派遣管理人员应负责以下工作:1. 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选拔、培训、考核、解聘等工作;2. 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工作;3. 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事项的落实;4. 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改善等工作;5. 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劳务派遣人员的综合素质;6. 负责劳务派遣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劳务派遣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五条劳务派遣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劳务派遣业务;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劳务派遣管理人员应遵循以下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劳务派遣工作的合法合规;2. 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协议,维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3. 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权益;4. 严格执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政策,确保劳务派遣人员的待遇;5. 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改善等规定,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身体健康。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七条劳务派遣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选拔、培训、考核、解聘等工作;2. 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工作;3.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事项的落实;4. 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改善等工作;5. 劳务派遣工作的思想政治工作。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管理,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引入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资构成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以下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岗位和工种确定,体现岗位价值和劳动力市场水平。
2. 绩效工资:根据个人绩效和工作成果确定,体现个人贡献。
3. 奖金:包括年终奖、季度奖等,根据公司业绩和个人贡献确定。
4.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共同承担。
第三章工资标准第五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 同工同酬: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待遇。
2. 市场导向:工资水平参照当地同类岗位的市场行情确定。
3. 动态调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定期对工资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四章工资发放第六条工资发放时间: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实行月薪制,每月发放一次,具体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2日。
第七条工资发放方式:工资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至劳务派遣人员个人账户。
第八条工资发放监督:公司设立工资发放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工资发放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第五章特殊情况处理第九条因个人原因(如请假、病假等)导致工资减少的情况,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条因公司原因(如停工、减产等)导致工资减少的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管理,确保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国企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范文

国企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范文国企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员工管理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对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合理使用劳务派遣员工。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员工管理机制,加强对劳务派遣员工的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劳务派遣员工的录用管理第五条国有企业在招聘劳务派遣员工时,应当公开招聘,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岗位要求和技能要求。
第七条国有企业招聘劳务派遣员工应当依法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并向劳务派遣员工提供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务派遣员工被确定为国有企业员工后,应当按照集体合同签订的约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如有变动需提前与国有企业协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劳务派遣员工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合同信息、培训信息、工作评价等内容,做到信息完整、保密安全。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从劳务派遣员工中选派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和专业背景的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能力。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员工应当配合国有企业对其进行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按时完成培训内容,并取得相应的培训成绩。
第三章工作安排与薪酬制度第十二条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应当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需要进行安排。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评价结果应当及时告知员工,与员工签订《工作评价意见书》。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理确定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确保员工获得合理报酬。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且应当不低于同岗位实际在岗员工的工资水平。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劳务派遣管理活动,确保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二、范围和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一般按照以下步骤制定:1. 初步调研:对于公司内部劳务派遣管理状况、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查研究。
2. 起草:在加入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基础上,进行起草。
3. 审批:对起草好的制度进行审批,由最高管理人员决定是否实施。
4. 发布:将制度在公司内部进行发布。
5. 实施:落实到公司劳务派遣管理中去。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临时工的合同时间和合同期限、工资等问题。
2.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并规定了临时工的劳动合同、工资、休息时间等问题。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主要是对劳动监管体系进行了全面监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行政管理法》:规定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保障公正、公平和公开的行政管理。
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主要指,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的与劳务人员相关的各项制度。
四、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1. 制度名称: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目的:规范公司内部劳务派遣管理活动,保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内容:劳务派遣规定、聘用流程、责任主体、薪资福利、保险及补贴等规定。
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
执行程序: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公司制度和法规程序执行。
责任追究: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追究责任。
2. 制度名称:临时工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未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临时工。
目的:规范公司内部临时工人员的聘用、管理、薪资福利等方面。
内容:聘用流程、工资福利、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绩效考核等规定。
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绩效考核部门。
执行程序:人力资源部门和绩效考核部门进行执行。
派遣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派遣员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派遣员工的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保障派遣员工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以及接受派遣员工用工的单位。
第三条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和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第四条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派遣员工管理制度,确保派遣员工在用工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劳务派遣公司的职责第五条劳务派遣公司应依法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劳务派遣公司应按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不得克扣、拖欠。
第七条劳务派遣公司应负责派遣员工的培训、考核、晋升等职业发展工作。
第八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建立健全派遣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派遣员工档案的完整、准确。
第三章用工单位的职责第九条用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费,不得拖欠。
第十条用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派遣员工的工作,确保工作内容符合派遣员工的技能和特长。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提供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劳动条件,保障派遣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派遣员工的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合理评价派遣员工的工作表现。
第四章派遣员工的管理第十三条派遣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期间,应接受用工单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共同所有。
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以上条款,本制度对派遣员工的管理进行了全面的规定,旨在保障派遣员工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本《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劳务派遣管理的规范性,保障劳务派遣工作的合法性、稳定性和公平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劳务派遣的部门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劳务派遣系指本公司依据法律法规,通过劳务派遣机构向用工单位提供经办人员等劳动者的用工方式。
第四条劳务派遣工作须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合规、安全稳定的原则,切实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务派遣的申请、审核与用人单位选择第五条用工单位须提前向本公司劳务派遣管理部门提出劳务派遣需求,并提供明确的用工需求信息。
第六条本公司劳务派遣管理部门对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需求进行审核,包括用工数量、岗位需求、用工期限等,并进行合理分析和评估。
第七条本公司劳务派遣管理部门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在劳务派遣库中筛选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并提供给用工单位进行挑选。
第八条用工单位在挑选劳务派遣人员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三章劳务派遣的合同签订与管理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与本公司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益与责任。
第十条劳务派遣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情况、派遣岗位、派遣期限、薪酬标准、劳动保护等事项。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合同期满可根据双方意愿进行续签或解除。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须按照劳务派遣合同的约定,履行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等义务。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待遇和权益,用工单位不得无故压低其工资或剥夺其权益。
第四章劳务派遣的日常管理第十四条本公司劳务派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派遣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人员调配、工资发放、工作评价等。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人员如发现用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本公司劳务派遣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七条用工单位应按照本公司要求,及时向劳务派遣管理部门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的出勤、工资、福利等信息。
劳务派遣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劳务派遣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其职业竞争力,确保派遣员工能够满足用工单位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员工。
第三条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用工单位需求为导向,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2. 结合员工实际,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和时间;3. 实施分级分类培训,提高培训效果;4.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培训内容与方式第四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政策法规培训:劳动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公司规章制度等;2. 业务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操作规范、服务流程等;3. 职业素养培训:职业道德、团队协作、沟通技巧、心理素质等;4. 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知识、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五条培训方式包括:1. 集中培训:针对全体派遣员工进行的培训;2. 分级培训:根据岗位需求,对不同级别的派遣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3. 在岗培训:在工作岗位上进行的学习和实践;4. 外部培训:组织派遣员工参加外部专业培训。
第三章培训组织实施第六条培训组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如下:1.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方式、时间等;2. 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计划的落实;3. 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培训情况;4.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培训工作。
第七条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司开展培训工作,为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和资源。
第四章培训考核与激励第八条培训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两部分:1. 平时考核:考察员工在培训过程中的出勤、参与度、学习态度等;2. 结业考核:通过笔试、实操、答辩等形式,考察员工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
第九条对考核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如晋升、加薪等;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补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提高劳务派遣员工的整体素质,增强其职业竞争力,为用工单位提供更加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
劳务派遣员工信息管理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保障劳务派遣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劳务派遣员工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劳务派遣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派遣机构派遣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劳务派遣员工信息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 依法依规、保障权益;3. 科学合理、便于管理;4. 严格保密、安全可靠。
第二章信息收集与录入第四条信息收集1. 劳务派遣员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婚姻状况、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2. 劳务派遣员工合同信息: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3. 劳务派遣员工工作表现: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奖惩记录等;4. 劳务派遣员工培训与发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结果等;5. 劳务派遣员工离职信息:离职日期、离职原因、离职手续办理情况等。
第五条信息录入1. 劳务派遣员工信息录入应确保准确、完整、及时;2. 信息录入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信息录入标准进行操作;3. 信息录入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第三章信息管理与使用第六条信息管理1. 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员工信息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2. 信息档案应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定期进行备份;3. 信息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信息安全;4. 信息档案的查阅、修改、删除等操作应严格遵循权限管理原则。
第七条信息使用1. 劳务派遣员工信息主要用于内部管理、工作分配、绩效评估、培训与发展等方面;2.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外部单位或个人提供劳务派遣员工信息;3.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劳务派遣员工信息进行非法活动。
第四章信息保密第八条信息保密原则1. 劳务派遣员工信息属于敏感信息,必须严格保密;2. 信息保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3. 信息保密人员应定期接受保密教育,提高保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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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一、风险防范制度1、组织保障(1)为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公司把提升客服专员的素质与能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除严把入职关外,并注重对项目人员的培训与教育,加强绩效考核,针对客户反映不太满意的专员实施人员更换。
(2)我公司项目经理对整个项目进行全程监控,多渠道收集信息,按周期进行总结,由专人担任客服专员,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
并根据用工单位要求及时调整管理方式。
2、制度和技术保障(1)制度、流程保障。
劳务派遣业务存在着较大的用人风险,我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众多专家顾问的操作经验,制订了针对派遣员工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详细的服务流程和协议合同文本,包括劳务派遣、招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工伤处理、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等流程和表格,以及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以及员工手册等,从根本上降低了用人风险,保证了派遣服务的合法性。
(2)专家支持。
如若出现劳动争议或其他法律诉讼事件,公司拥有相关方面专家和劳动保障部门、法律事务所等机构精英组成的顾问团做保障。
3、客户关系维护(一)为规范服务流程,改进服务质量,我们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针对有关问题进行了书面信息反馈,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完善。
(二)我公司积极协助进行绩效考核、薪酬制定,并开通咨询电话、电子邮箱,长期面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人事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
二、员工管理与服务方案1、员工管理(1)入职前的教育和动员,让派遣员工认同派遣的形式。
(2)了解派遣员工的工作经历、文化教育等背景并要求其主动学习和融入用工单位的文化。
(3)引导派遣员工理解和认识存在的差异,保持良好心态。
(4)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与上海庆达劳务有限公司合作制订针对派遣员工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根据需要在相应的周期内进行修订,保持制度的合法性和实用性。
如《员工手册》、《员工入职须知》等。
(5)公司定期开展活动,吸收、培养新成员,在强化员工认同感与归属感的同时,加强员工的组织纪律观念。
(6)在派遣员工中组织成立工会小组或指定现场负责人,及时收集派遣员工的信息,了解派遣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沟通、协调与反馈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小组长或指定现场负责人在公司、客户、员工之间的桥梁作用。
2、员工服务与关怀(1)客服专员定期和不定期走访派遣员工,了解员工生活状况,发生问题及时与上海庆达劳务有限公司联络人接洽,双方配合解决。
(2)为提升凝聚力,增进认同感,公司定期开展员工年度评优与评先、员工座谈等活动。
(3)针对时发的小工伤,定期购买、补充创口贴、消炎药、感冒药、红花油、纱布等。
同时为尽量降低成本,公司出面协调、谈判,降低体检费用。
为解除员工后顾之忧,公司主动为外地员工联系住房。
(4)公司出台员工特殊情况慰问、募捐制度。
(5)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进派遣员工之间、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员工之间交流,丰富派遣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供展现自己才能的机会和舞台。
如定期举办派遣员工“技能比武会”、“联欢晚会”等。
(6)重视对派遣员工职业和转业指导,帮助他们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不断促进派遣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提升。
(7)发挥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优势,借助众多客户单位,做好转业、转岗人员的内部调配,有效提高派遣服务机构的在员工中的信任度。
(8)公司开通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微信群、QQ群、交流平台等,长期面向员工提供人事政策、法律法规等有关问题、流程的咨询、解释工作。
(9)协助办理职称、职业资格等,开具未婚、房屋按揭收入、职称申报等证明。
二、员工福利制度职工福利是指企业在工资、社会保险之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采取的补贴措施和建立的各种服务设施,对职工提供直接的和间接的物质帮助,以补充、满足其基本的、经常的或特殊的生活需要。
为了激励派遣员工爱岗敬业,与我公司同生存、共命运,特制定公司员工激励及降低离职率方案。
三、员工激励制度A、转正激励。
经与用工单位协商可对优秀员工进行转正。
B、颁奖激励。
我公司根据工作情况,每年将评出部分员工颁奖,以提高工作积极性。
C、学习激励。
我公司将电子邮箱、微信群、QQ群、办公自动化等免费课程教学,通过不断培训,提升员工素质,以利为企业做出最大贡献。
D、情感激励。
我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对每个派遣员工交心谈心,及时沟通员工情感,积极引导、诚意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让他们尽快融入到企业文化氛围中。
四、降低离职率制度A、专业定期召开员工大会。
明确薪资及福利待遇并解决疑难问题。
B、企业文化教育。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守则、品质政策等企业文化,让员工热情工作情系公司。
C、人性化,亲情化的沟通。
深入员工及时了解工作生活情况,重视员工的安全、健康、卫生与情绪,适时提供应该给予的协助。
D、设置员工意见箱及总经理电子邮箱,持续收集派遣员工之意见,尽力杜绝徇私枉法之情事。
五、处理机制制度工伤处理方案根据本公司与上海庆达劳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和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切实维护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对突发工伤事故做到处置及时,稳妥有序,便于劳务客服专员操作,特制定本方案。
1、员工工伤处理办法(1)我公司与贵公司协商成立劳务派遣员工工伤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贵公司安全干部和我公司的客服专员、派遣员工代表为成员。
(2)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对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的救治、处置工作,应急决策应果断有力、措施得当、组织精密,方法简明具体、讲求时效。
(3)应急救治处置工作以我公司为主,贵公司为辅。
但领导小组的决策或方案必须征求贵公司的意见,取得贵公司的支持与协作,以确保决策或方案的正确顺利实施。
(4)接到派遣员工因公受伤(信息)后,应作出快速反应,及时组织对伤者的抢救和治疗;其他相关成员应尽快赶到事故现场或医院参与救治工作,将损失和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2、派遣员工意外工伤事故等次划分(1)轻微伤害事故。
指人体只受到轻度皮肉伤害,不需住院治疗。
(2)一般伤害事故。
指人体受到较重的皮肉伤害,需要留观治疗。
(3)较大伤害事故。
指可能造成人体致残后果的伤害,需要住院治疗。
(4)重大伤害事故。
指可能造成生命危险或已经死亡的伤害,急需全力抢救治疗或处理。
3、意外工伤事故处置安排我公司将根据不同事故等次进行分级处置安排:(1)对轻微伤害事故,由我公司派遣员工代表和贵公司安全干部处置。
(2)对一般伤害事故,由我公司客服专员和贵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处置,派遣员工代表、贵公司安全干部协助。
(3)对较大、重大伤害或伤亡事故,由领导小组组织处置。
4、工伤申报需要的材料(1)劳务派遣协议书。
(2)公司营业执照。
(3)申报工伤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4)申报工伤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5)病历卡。
(6)发生事故证明材料。
(7)医院诊断报告。
(8)医药费发票。
(9)填写委托书。
(10)工伤认定申请表。
(11)申报工伤人员的受伤经过说明书。
注:1.以上(1)--(8)项都要带上原件和复印件用于核对。
2.以上(9)--(11)材料都要加盖贵公司的公章。
5、工伤类型(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
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C、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工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A、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B、醉酒导致伤亡的。
C、自残或者自杀的。
6、工伤申报、处理程序(1)发生轻伤事故,工伤者应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由本公司负责人进行现场调查,在工伤表格内要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工伤事故登记表》应于二天内交回我公司。
(2)发生重伤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必须当即报告我公司,我公司迅急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召开事故分析会,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及改进的措施。
伤者或委托者应及时、如实地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
(3)发生死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由我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如实地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
(4)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单位,要会同我公司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和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拍照及记明有关数据,并绘制现场示意图,未经区主管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消除现场。
(5)确保工伤事故的调查和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不得瞒报、漏报和谎报。
7、工伤有关费用办理手续和审批权限(1)发生轻伤事故,由伤者自己支付费用,到公司指定医院配药治疗,再凭医院病历卡、工伤处方及发票,经公司工伤鉴定小组讨论通过,到公司办理手续后予以报销。
(2)发生重伤事故,可由伤者委托人填写借款单,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支款住院(公司指定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出院后,凭医院病历卡、工伤处方及发票,经公司工伤鉴定小组讨论通过,到公司办理手续后予以报销。
(3)员工工伤休息必须由指定医院出具休假证明。
(4)重伤人员如确需派人护理,必须由医院出具护理证明。
(5)工伤医疗用药应符合省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如工伤费用报销与医疗保险有歧义的,以医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8、工伤就诊范围(1)公司工伤指定医院是指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包括区级内和外地工伤保险定点医院。
(2)需外地医院治疗的工伤人员,必须由本地医院出具转院证明,报公司备案。
(3)特殊病情在非定点医院治疗的,事先必须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9、伤亡事故的结案处理和预防事故的措施(1)事故处理后,结案、归纳的事故资料有:A、工伤事故登记表、员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现场调查记录、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B、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工伤人员的诊断书等。
(2)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认真找出事故原因,做到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违反政策法令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及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必须拟定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包括工作环境等诸方面,并有实施计划,以消除危险因素及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