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谐的家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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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谐的家校关系

四年级三班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最好的老师。所以大量的研究表明:如果家庭能积极地参与到孩子的教育生活中,将会给孩子的未来成就打下良好的基础。如果家庭与学校不能够形成伙伴关系来共同指导孩子的学业与终身发展,那么孩子在学习过程中对参与程度与学业成就的期望值就会不高。

实践证明,当父母以各种方式参与孩子的教育过程,孩子的学业表现就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其次,父母的参与过程对孩子的成功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无论家庭贫富、父母的文化程度、孩子的年龄阶段,父母的参与对孩子的学业成就与将来的职业发展都有深远的影响。

而我国家长普遍认为,子女的教育应以学校为中心。家长持这种观点说明了这样一种心态,即家长与教师之间的关系被合理的定位为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家长在与教师的交往中,并非积极主动、坚持己见,而是具有了一种习惯的心理定势:被动、等待,并有一定的心理障碍。具体到学生的教育问题,家长一般会听从教师的想法和建议,很少主动、积极、自信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有的家长有时会为顾全面子迎合、讨好教师,这种做法不仅不能解决学生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更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在家长的心目中,教师就是权威,学校是集体,因此,他们认为参与学校教育活动是对权威的挑战,对和谐的破坏。这种观点致使他们认为,子女在学校的教育理应由学校来负责,学校是可信赖的。这种行为取向在家长参与教育

方面会导致两方面的不良影响:一方面,家长为自己不参与学校教育找到了借口,另一方面,学校对家长参与教育问题会持消极怠慢的态度,认为家长是学校教育的外行,其参与与否并不重要。

在我国,学生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一是传统的“家长会”,一般内容有通报学生的在校表现、完成作业情况、学习成绩以及老师(主要是班主任)对家长的“希望”。二是近年来兴起的“家长学校”,但是既无固定场所又无稳定、有效的教材,更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的师资;上课时间由教师自定,让学生给其家长捎个“口信”就算通知,基本上不考虑学生家长的实际情况。少数办得比较好的“家长学校”,虽然能教给学生家长一些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知识,但基本上还是着眼于“宏观指导”,因而对大多数家长来说并无实用价值。

为改变这种状况,使学生家长既有精力又有兴趣主动参与学校教育建议:

第一,要完善“家长会”制度。一方面,目前的“家长会”大多为不定期举行,会议举行的时间及会议内容也很少事先通知学生家长,致使学生家长无法做好任何时间上和心理上的准备,家长的工作时间与会议时间相冲突的情况也是经常发生;所以会前很多家长都感到“紧张”,倘若他的孩子比较“调皮”,则更会有“大祸临头”的心情。另一方面,目前的“家长会”大多是领导先大会发言,再由学生班主任唱“主角”,全班四五十名学生的家长基本上都扮演着“听众”的角色。针对这种情况,(1)学校应充分考虑学生家长的实际情况,

开会三天前即应向学生家长发出书面通知,写明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情况;(2)确定会议中心议题和中心发言人,要求有关人员就中心议题做准备;(3)按学生年级分配名额选出学生家长代表,分析孩子身上所出现的应具有普遍性或代表性的问题,以避免“人多嘴杂”的情况出现;(4)“家长会”应定期举行,会议时间不宜过长,一般情况下1~1.5小时即可,以免耽误学生家长的其他事情;(5)会后学校应就会上所讨论的问题走访所有学生家长,在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或建议的基础上制订出详细的“帮改”方案,然后再实施这个方案,并将实施结果带入下一次“家长会”。

第二,大力发展“家长委员会”,培养家长主动参与其子女学校教育的信心和能力。“家长委员会”不在于使学生家长在形式上“介入”学校教育,不应成为学校大型活动的听众或观众,而在于“大面积”地提高学生家长对学校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培养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能力,增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信心和主动性。

(1)主动争取家长的合作与支持。(2)要充分照顾家长的心理特点。(3)合作要经常化。和谐的家校联系是相互学习、相互支持的合作关系。这种关系最大的特征表现在家长和教师之间是平等的,是相互尊重的。和谐的合作关系的建立依赖于双方相互熟悉、相互理解,而理解依赖于沟通,沟通需要对话。对话不仅仅是指二者之间的狭隘的语言的谈话,而且是指双方的“敞开”和“接纳”,是对“对方”的倾听,是指双方共同在场,互相吸引、互相包容、互相参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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