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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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第一节施工现场调查制度

1职责与分工

1.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领导开张施工现场调查,听取调查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1.2项目部总工程师具体实施组织施工现场调查与勘察。

1.3项目部工程管理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施工现场调查工作。测量班负责复测、放样。

1.4项目部安质部、设备物资部为本制度的配合部门。安质部负责沿线危险源识别,治安条件等调查。设备物资部负责地方建筑材料、地方电力供应能力、交通运输情况、当地可利用的机械设备情况等调查。

2管理内容和要求

2.1自然条件调查

2.15当地政府对征租土地的政策规定和建筑物拆迁情况。(含通信、电力、电气化线路)。

2.2技术经济调查

2.3调查方法

一般采用审查设计图纸资料,现场勘察,周边走访,查阅当地有关施工所需要的资料和政府现行政策性文件的方法进行。

2.4调查报告

现场调查完毕后,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收集汇总调查结果,写出现场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第二节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1职责与分工

1.1项目部总工程师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

1.2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设设计文件交接、审核及现场核对工作,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业务范围的设计会审,将核对意见一同汇总上报,落实解决。

1.3项目部安置部、设备物资部、计划部为本制度的配合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设计文件审核及现场核对工作。

2管理内容和要求

2.1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设计文件管理。

2.2设计文件的收、发工作,必须做到有记录,有签字,手续齐全。所有设计文件均先经项目部工管部签收,登记图纸名称、图号、册数、发放时间、领取人等情况并加盖受控管理专用章后下发。

2.3设计文件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盗。作废文件按有管规定处理。

2.4设计文件审核的内容。

2.6设计审查程序

“审查施工设计文件会议纪要”,由建设单位正式行文,与会者会签,作为与设计文件同时使用的技术文件和指导施工的依据以及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结算过的依据。

2.7现场核对后续工作要求

2.8设计文件审核的管理要求

“作废”字样后封存。

第三节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职责与分工

项目部总工负责主持制定施工测量管理办法,工程管理部设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测量方案设计,报项目部工程部审核,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按批注的测量方案设计进行操作,并切实保护好现场测量标志。

2管理内容和要求

2.1严格执行开工前的交接桩制度。开工前现场交接桩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测量桩点的交接,必须由双方持交接表核对、确认,遗失的坚持不桩,无桩名者视为废桩,资料与现场不符的应予已更改。现场交接桩完成后,形成现场交接桩工作纪要和交接记录,各方保存。项目部接桩后,必须对精密导线点水准点进行复测和对桩点进行保护,防止在施工过程中破坏控制桩点。复测情况及处理措施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对交接桩持有异议的,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

2.2复测、控制测量完成后,各分部应及时将完成的复测、控制测量上报项目工程部,工程部审定后,应将完整的、经监理工程师复合签认的复测资料、控制测量资料报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

2.3测量放样。控制网主点应定期进行复测,保证控制网网型稳定不变形,每次测量放样时应观察置镜点点位是否有扰动痕迹,然后复测置镜点、后视点的基线长度,放样点测设完毕后,应闭合至其他控制点位。

2.4测量的外业工作。必须采用不同的两种方法或两人换手复测进行,其测量误差必须符合测规要求。

2.5测量的内业工。应坚持两组独立平行计算和互相校核,每组测量计算数据应与已知主点计算闭合,以复核计算方法。

2.6重要定位和放样,必须坚持不同的方法或手段进行复合测量,或换人检测后才能施工。

2.7用已知点(平面控制点、方向点、高程点)进行引测、加点、和工程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即已知点检测合格都时才能利用。

2.8施工时应按施工图纸复合构筑物几何尺寸即及放样点的相对位置尺寸,做到双重复核。

第四节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制度

1职责与分工

1.1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领导本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主持在本项目部的评审。

1.2项目工程管理部负责实施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和组织相关部门评审。

1.3项目部安质部、设备物资部、计划部、财务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并参与评审工作。

2管理内容和要求

2.1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各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均在开工前编制完成,据以组织、组织工程施工。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充分实现“方案预控”,对工程项目人、机、料、工等生产要素组合和施工过程中社工技术方案预先进行有效谋划和比选,达成经济合理、先进可行、易施易控。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对设计文件进行详细的会审基础上进行编制。对技术复杂、关键性的施工部位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上报上集团公司(或公司)评审,评审完成后报监理、业主审批。

2.2《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公布实施,各级施工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未经部门批准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案和主要工程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

2.3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有重大变化应及时采取措施或修订,并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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