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技巧和经验第29期几个法律术语的翻译

翻译技巧和经验第29期几个法律术语的翻译
翻译技巧和经验第29期几个法律术语的翻译

翻译技巧和经验第29期几个法律术语的翻译

1.contract. 现在多译为“合同“,我以为不分场合、不分情况一律译为“合同“是不妥的。因为我们中国人看见“合同“一词就想到一个书面的、写成一条一条的文件,可是contract一词的含义范围却要广泛得多。contract不限于书面的文件,口头上也可订contract,打电话也可以订contract,甚至于不说话也能订contract,例如在报摊上付钱买份晚报或买票搭乘公共汽车。contract就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只有较重要的contract才采取书面形式。所以一般的、泛指的contract应当译“契约“,例如law of contract应当译“契约法“,较重要的、书面的contract才译“合同“,例如contract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可以译“国际售货合同”。

2.intellectual property. 不知道当初为何译成“知识产权“,以后竟然以讹传讹广泛沿用至今,而且订入法律,实在可叹!这个词组不论按字面上译、按含义译都不能译“知识产权“.intellectual一词根本没有“知识“的意思,它与“知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作为名词

intellectual指“知识分子“,但是在intellectual property词组中intellectual显然是形容词而不是名词,何况“知识分子“与“知识“并不能划等号,即使退一万步对号入座地硬译,也只能译“知识分子产权“而不能译“知识产权“.当然,译“知识分子产权“也是错的。从含义上看,何谓intellectual property?它是指对于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产品或智力成果的权利,主要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所以应该译为“智力产权”.我们的前辈严复曾说,“一名之立,旬月踟蹰“,我们今天对待译名多么需要那样的认真精神啊!译名宜慎重,不要随便译,使用现有的译名也该慎重,尤其不要随便跟着别人使用、传播错误的译名,应该抵制错误的译名!

3.joint venture. 这个术语译时要当心。因为按其原来的意思,是指短期的临时性的合伙,可是现在又常用来表示“合资企业、合营企业“.所以翻译时要依据上下文及其他情况来判定该译“短期合伙“还是译“合营企业“.

4.jurisdiction. 除了管辖、管辖权、审判权、审判机构等释义外,还有一个释义,即“法域“或“法律管辖区域“,意思是自有一套法律制度的区域。一个国家可能是一个法域,如法国,也可能有许多法域,如美国的50个州每个州都是一个法域。“一国两制“,可以说是“一个国家、两个法域“.

5.jurisprudence. 除了法理学外,jurisprudence还有一个释义,即“判例“,裁决的总称。lawyer不一定总是指律师,它也可能是指“法学者“或“法律工作者“。international lawyer并不是“国际律师“,而是研究国际法的“国际法学者“.

6.remedy. 该词在法律文件中常用,它并不是“治疗、疗法、医药“的意思。它是指法律规定的,执行、保护、恢复权利的方法,或补救权利所受侵害的方法,应当译“补救方法“或“补救“.具体地说remedy(补救方法)包括什么内容呢?主要有支付损害赔偿金,另外有强制令(injunction)、依约履行

(specificperformance)的裁定、法院宣告(declaration)等。法律文件中的redress、relief与remedy意思相同,也可译为“补救方法“或“补救“。常常有人将remedy译成“救济方法“,这个译法比较旧,而且容易被误解为灾难的救济,所以不合适。还有人译“赔偿“,这也不妥,因为在remedy中,赔偿固然是常见的办法,但却不是唯一的办法。还有一个常见的提法:exhaustion of local remedies,这是一条原则,意思是在外国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首先应当寻求所在国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只有在使用过所有的所在国补救方法仍无效果时,才能寻求外交保护或提出国际索赔的要求。所以译“充分使用当地补救方法“为宜。有人译“耗尽当地补救方法“,这个“耗尽“是什么意思,恐怕不好懂。

7.injunction. 常译为“禁止令“或“禁制令“,这不大合适,因为法院为injunction包括两种情况,它可以禁止你做某件事(prohibitory injunction),也可以命令你做某件事(mandatory injunction),若译

“禁止令、禁制令“就只适用于前一种情况,而不适用于后一种情况。所以injunction该译“强制令“或“法院强制令”。只有prohibitory injunction才宜译为“禁止令“或“法院禁止令“.

8.act or omission. 译为“作为或不作为”,表示两方面的行为,积极和消极的行为,都是行为。例如一个铁道扳道工因为醉酒没有按时扳动道岔以致发生撞车惨剧,事故的原因就是扳道工的omission“不作为“.有时根据上下文,也可将act or omission译为“行为或不行为“.

9. wrongful act.“不法行为“,指的是违反法律规定、违反法律义务的行为,对此是要承担责任的。它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不是道义上的概念。有人将此词组译成“不当行为“或“错误行为“,都是“不当“或“错误“的。

10.estoppel. 个人认为译为“禁止翻供“不妥,因为estoppel不但指禁止推翻自己的口供供词,也指禁止推翻自己所做的证词等等。这

个术语也是英文法律术语没有适当译法的一个例子。我勉强译为“禁止改口“.

11.due diligence和due care. 这两个词的意思差不多,都译“应有的注意“.与之相反则是negligence,没有做到due care或due diligence即构成negligence(过失)。有的辞典将due diligence译为“克尽职责“是不大合适的。

12.legal person, moral person, jurist ic person, artificial person, juridical person。都译为“法人“,与自然人相对。body corporate也是“法人“,或译“法人实体“。不少的词典将body corporate译成“法人团体“,那是错误的。

13.extenuating circumstances. 有人译成“减罪情况“,不甚妥。因为所减的并不是罪,而是刑罚。还是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用语,译为“减轻处罚情节“较好一些。

https://www.360docs.net/doc/ea16919209.html,mon heritage of mankind 曾被译成“人类共同遗产“,这样译很不好,人类并未全部死绝,何来“共同遗产“?现在译“人类共同继承的财产“就比较好。

15.reasonable person或reasonable man.有人译成“通情达理的人“,这是按其普通含义译的,在法律文件中这样译就不合适了。在法律文件中reasonable person或reasonable man 就是“普通正常人“的意思。

16.Service of process .有人译成“传票的送达“,不很合适,因为process不仅指传票,也指其他的诉讼文件如起诉书等,所以以译“诉讼文件的送达“为宜。

17.cross-examination. 好几个词典将其译成“盘问“、“盘诘“或“反复讯问“,都译得不对。按照英美法系的审判制度,起诉方和被告方均可要求法院传唤证人出庭作证,在庭上先由要求传证人的一方向证人提问,然后再由对方向证

人提问,也就是起诉方讯问被告方的证人或被告方讯问起诉方的证人,即双方交叉讯问证人,这就是cross-examination,译“交叉讯问“为宜”。

英文法律术语,往往并无定译,有各种各样的译法,有时虽然有一个通用或常用的译法,可是这个译法并不合适,甚至是错误的。这个问题很值得我们翻译英文法律文件的人研究探讨。首先应当重视,不要觉得无所谓、关系不大,随便找个词就用上。关系可大啦!术语译得不准确,英文法律文件是不可能译好的。

几个法律术语的翻译

几个法律术语的翻译 挑选法院“Forum shopping”是英美法上的一个术语,系指利用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积极 冲突,从众多有管辖权的法院中选择一个最能满足自己诉讼请求的法院去起诉的行为。对于“Forum shopping”,我国学者中有“挑选法院”、“选购法院”、“择地行诉”和“竞择法院”等不同译法。对其具体含义,我国学者的普遍理解是“当事人选择于己有利的法院起诉,从而使对方蒙受不利”。当事人在不同国家(法域)提起诉讼,由于各国(法域)政治、文化、经济、法律传统方面的差异,冲突规范存在差别,其指引的实体法会有所不同,各国(法域)法院对于同一涉外民商事案件,就可能会作出不同的判决,因此,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利益,总是希望选择一个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法院进行诉讼,当事人这种选择法院的行为与在集市上进行商品买卖时挑选物品极为相似,故称之为“挑选法院”更为恰当。 1.contract,现在多译为"合同",我以为不分场合、不分情况一律译为"合同"是不妥的。因为我们中国人看见"合同"一词就想到一个书面的、写成一条一条的文件,可是contract一词的含义范围却要广泛得多。contract不限于书面的文件,口头上也可订contract,打电话也可以订contract,甚至于不说话也能订contract,例如在报摊上付钱买份晚报或买票搭乘公共汽车。contract就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只有较重要的contract 才采取书面形式。所以一般的、泛指的contract应当译"契约",例如law of contract应当译"契约法",较重要的、书面的contract才译"合同",例如contract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可以译"国际售货合同". 2.intellectual property,不知道当初为何译成"知识产权",以后竟然以讹传讹广泛沿用至今,而且订入法律,实在可叹!这个词组不论按字面上译、按含义译都不能译"知识产权".intellectual一词根本没有"知识"的意思,它与"知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作为名词intellectual指"知识分子",但是在intellectual property词组中intellectual显然是形容词而不是名词,何况"知识分子"与"知识"并不能划等号,即使退一万步对号入座地硬译,也只能译"知识分子产权"而不能译"知识产权".当然,译"知识分子产权"也是错的。从含义上看,何谓intellectual property?它是指对于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产品或智力成果的权利,主要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所以应该译为"智力产权".我们的前辈严复曾说,"一名之立,旬月踟蹰",我们今天对待译名何等需要那样的认真精神啊!译名宜慎重,不要随便译,使用现有的译名也该慎重,尤其不要随便跟着别人使用、传播错误的译名,应该抵制错误的译名! 3.joint venture.这个术语译时要当心。因为按其原来的意思,是指短期的临时性的合伙,可是现在又常用来表示"合资企业、合营企业".所以翻译时要依据上下文及其他情况来判定该译"短期合伙"还是译"合营企业". 4.jurisdiction.除了管辖、管辖权、审判权、审判机构等释义外,还有一个释义,即"法域"或"法律管辖区域",意思是自有一套法律制度的区域。一个国家可能是一个法域,如法国,也可能有许多法域,如美国的50个州每个州都是一个法域。"一国两制",可以说是"一个国家、两个法域".

法律术语的翻译与法律概念的解释

法律术语的翻译与法律概念的解释 以海上货物留置权的翻译和解释为例; ;关于文学作品的翻译,钱钟书先生有过著名的"化"境之说:"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2];。阅读文学作品的时候,本人自然是向往这种"最高境界"的,然而,最近研究《海商法》中的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时,发现这一制度在适用中产生的种种分歧都可以归咎于术语翻译。于是彻悟:法律术语的翻译是不能追求"化"境的! 究其原因,盖文学作品表现的是人类的生活和情感,人性的精髓因民族、地域、文化传统所产生的差异也许可以忽略不计,翻译高手能够从语言文字中提炼出人类感觉的共同"精魂","投胎转世"之后,语言习惯的差异便通过翻译家的再创作"化"之而去,出落的是"依然故我"的仙女。然而法律概念是法律制度的载体,翻译往往是从无到有的过程。用目的体系(本土的)法律术语对译出发体系(比如英美的)法律术语,意味着把不完全相同的两种制度牵强地叠合在一起,即使二者所代表的制度内涵有着共同的"精魂",但细微的差别也可能影响移植制度的功能。当然,如果立法者的本意是要用本土的制度"化"掉本源的制度,着意把出发制度的内涵植入目的制度,又另当别论。但许多情况下并非如此,象《海商法》这样一部强调保持渊源制度完整体系的法律,法律术语之间的差异一旦"化"掉,就无法实现法律规范

的功能和法律移植的目的。[3] 我们不妨剖析一个《海商法》制度"海上货物留置权"为例,分析Possessory;Lien,[4]翻译方法如何给法律概念解释造成困惑,由此看出法律术语翻译方法在以法律移植为主要立法渊源的我国具有怎样特别的意义。这一问题至少在具体学科的比较法研究中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一、海上货物留置权产生背景和由此引出的法律解释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开创了我国将国际公约直接变为国内立法方式上的先例,并且成为我国大陆第一部系统引进英美法制度的立法。这一立法特色对海商法中的概念界定和制度内涵的解释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从法律结构上看,《海商法》几乎全部是对国际公约或构成国际航运惯例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标准合同形成的。由于公约的逻辑结构十分严密,加之公约渊源于英美法,概念、制度自成体系,与隶属大陆法传统的我国一般民商法体系难以融合,故只能采取整章移植国际公约或国际标准合同的方式,构成我国《海商法》各章的内容。如涉及本文讨论的海上货物留置权的两章内容,分别为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第四章是移植《海牙公约》、

法律英语中常见的特殊表达

法律英语中常见的特殊表达 泛瑞翻译 众所周知,合同涉及各方权利义务,应当完整准确地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此,合同用词必须精准,才能防止出现漏洞。为准确翻译出双方责任的权限与范围,常常使用法律英语中专用的特殊表达方式,其中最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1.and/or 和/或 常用and/or 来翻译合同中“甲和乙+甲或乙”的内容,这样就可避免漏译其中的一部分。 例:如果上述货物对船舶和(或)船上其它货物造成任何损害,托运人应负全责。The shipper shall be liable for all damage caused by such goods to the ship and/or cargo onboard. 2.by and between 双方 常用by and between 强调合同是由“双方”签订的,因此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所赋予的责任;如果超过两方,则使用by and among。 例: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购买出售下列商品并签订本合同。 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Buyer and the Seller, whereby the Buyer agrees to buy and the Seller agrees to sell the undermentioned commodity subject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3.on and after 用双介词来翻译含当天日期在内的起始时间。 例:自8 月10 日起,甲方已无权接受任何定单或收据。 Party A shall be unauthorized to accept any orders or to collect any account on and after 10th August. 4.not (no) later than

法律术语的翻译与法律概念的解释――以海上货物留置权的翻译和解释为例

法律术语的翻译与法律概念的解释――以海上货物留置权的 翻译和解释为例 关于文学作品的翻译,钱钟书先生有过著名的“化”境之说:“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2] .阅读文学作品的时候,本人自然是向往这种“最高境界”的,然而,最近研究《海商法》中的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时,发现这一制度在适用中产生的种种分歧都可以归咎于术语翻译。于是彻悟:法律术语的翻译是不能追求“化”境的!究其原因,盖文学作品表现的是人类的生活和情感,人性的精髓因民族、地域、文化传统所产生的差异也许可以忽略不计,翻译高手能够从语言文字中提炼出人类感觉的共同“精魂”,“投胎转世”之后,语言习惯的差异便通过翻译家的再创作“化”之而去,出落的是“依然故我”的仙女。然而法律概念是法律制度的载体,翻译往往是从无到有的过程。用目的体系(本土的)法律术语对译出发体系(比如英美的)法律术语,意味着把不完全相同的两种制度牵强地叠合在一起,即使二者所代表的制度内涵有着共同的“精魂”,但细微的差别也可能影响移植制度的功能。当然,如果立法者的本意是要用本土的制度“化”掉本源的制度,着意把出发制度的内涵植入目的制度,又另当别论。但许多情况下并非如此,象《海商法》这样一部强调保持渊源制度完整体系的法律,法律术语之间的差异一旦“化”掉,就无法实现法律规范的功能和法律移植的目的。[3]我们不妨剖析一个《海商法》制度“海上货物留置权”为例,分析Possessory Lien,[4]翻译方法如何给法律概念解释造成困惑,由此看

出法律术语翻译方法在以法律移植为主要立法渊源的我国具有怎样特别的意义。这一问题至少在具体学科的比较法研究中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一、海上货物留置权产生背景和由此引出的法律解释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开创了我国将国际公约直接变为国内立法方式上的先例,并且成为我国大陆第一部系统引进英美法制度的立法。这一立法特色对海商法中的概念界定和制度内涵的解释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从法律结构上看,《海商法》几乎全部是对国际公约或构成国际航运惯例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标准合同形成的。由于公约的逻辑结构十分严密,加之公约渊源于英美法,概念、制度自成体系,与隶属大陆法传统的我国一般民商法体系难以融合,故只能采取整章移植国际公约或国际标准合同的方式,构成我国《海商法》各章的内容。如涉及本文讨论的海上货物留置权的两章内容,分别为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第四章是移植《海牙公约》、《海牙—威斯比公约》及《汉堡规则》的内容,只是根据我国的航运政策进行了取舍,具体规范结构则是翻译原文;第四章中“航次租船合同”一节还参考了国际标准合同如使用率较高的“金康”合同(GENCON);第六章主要是参照几个国际标准合同制定的[5]. 由这种移植方法所形成的我国海商法概念独具特色――公约或标准合同中的概念按照其在本章中的特定含义翻译,《海商法》各章的概念涵义都在本章中加以解释,同一中文法律术语并不要求其涵义在整部法律中是一致的,相应地,同一英文法律术语的多个涵义则在

几个法律术语的翻译(一)

1.contract,现在多译为“合同”,我以为不分场合、不分情况一律译为“合同”是不妥的。因为我们中国人看见“合同”一词就想到一个书面的、写成一条一条的文件,可是contract 一词的含义范围却要广泛得多。contract不限于书面的文件,口头上也可订contract,打电话也可以订contract,甚至于不说话也能订contract,例如在报摊上付钱买份晚报或买票搭乘公共汽车。contract就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只有较重要的contract才采取书面形式。所以一般的、泛指的contract应当译“契约”,例如law of contract应当译“契约法”,较重要的、书面的contract才译“合同”,例如contract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可以译“国际售货合同”。 2.intellectual property,不知道当初为何译成“知识产权”,以后竟然以讹传讹广泛沿用至今,而且订入法律,实在可叹!这个词组不论按字面上译、按含义译都不能译“知识产权”。intellectual一词根本没有“知识”的意思,它与“知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作为名词intellectual指“知识分子”,但是在intellectual property词组中intellectual 显然是形容词而不是名词,何况“知识分子”与“知识”并不能划等号,即使退一万步对号入座地硬译,也只能译“知识分子产权”而不能译“知识产权”。当然,译“知识分子产权”也是错的。从含义上看,何谓intellectual property?它是指对于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产品或智力成果的权利,主要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所以应该译为“智力产权”。我们的前辈严复曾说,“一名之立,旬月踟蹰”,我们今天对待译名何等需要那样的认真精神啊!译名宜慎重,不要随便译,使用现有的译名也该慎重,尤其不要随便跟着别人使用、传播错误的译名,应该抵制错误的译名! 3.joint venture.这个术语译时要当心。因为按其原来的意思,是指短期的临时性的合伙,可是现在又常用来表示“合资企业、合营企业”。所以翻译时要依据上下文及其他情况来判定该译“短期合伙”还是译“合营企业”。 4.jurisdiction.除了管辖、管辖权、审判权、审判机构等释义外,还有一个释义,即“法域”或“法律管辖区域”,意思是自有一套法律制度的区域。一个国家可能是一个法域,如法国,也可能有许多法域,如美国的50个州每个州都是一个法域。“一国两制”,可以说是“一个国家、两个法域”。 6.remedy,该词在法律文件中常用,它并不是“治疗、疗法、医药”的意思。它是指法律规定的,执行、保护、恢复权利的方法,或补救权利所受侵害的方法,应当译“补救方法”或“补救”。具体地说remedy(补救方法)包括什么内容呢?主要有支付损害赔偿金,另外有强制令(injunction)、依约履行(specific performance)的裁定、法院宣告(declaration)等。法律文件中的redress、relief与remedy意思相同,也可译为“补救方法”或“补救”。常常有人将remedy译成“救济方法”,这个译法比较旧,而且容易被误解为灾难的救济,所以不合适。还有人译“赔偿”,这也不妥,因为在remedy中,赔偿固然是常见的办法,但却不是唯一的办法。还有一个常见的提法:exhaustion of local remedies,这是一条原则,意思是在外国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首先应当寻求所在国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只有在使用过所有的所在国补救方法仍无效果时,才能寻求外交保护或提出国际索赔的要求。所以译“充分使用当地补救方法”为宜。有人译“耗尽当地补救方法”,这个“耗尽”是什么意思,恐怕不好懂。

法律英语翻译专业词汇大全

法律英语翻译专业词汇 大全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

equality of men and women, equality between [of] the sexes南昌市 Nanchang Municipality南京市 Nanjing Municipality南宁市 Nanning Municipality南平市Nanping Municipality南通市 Nantong Municipality脑外伤综合症 combined external head injuries年报 annual report年度账目 annual accounts宁波市 Ningbo

Municipality宁静的占有权 quiet possession宁夏回族自治区 Ningxia Hui Nationality Autonomous Region扭亏为盈 turn a loss-making enterprise into a profitable one扭曲金融分配 distorted allocation of financial resources纽约公约 New York Convention农村剩余劳动力 surplus rural labour农村信用社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副产品采购支出 outlays for agricultural procurement农工商联合企业 agro-industrial-commercial combines农垦区 land reclamation district农民集体 peasant collective农药残留物 pesticide residue农业部 Ministry of Agriculture农业发展银行 Agriculture Development Bank农业税agricultural tax农转非 rural residents become urban residents虐待 maltreat虐待罪 crime of abuse挪用公款 misappropriation of public funds殴打他人 assault 偶犯 casual offender排斥外在证据原则 parol evidence rule排除责任条款 exclusion clause排纷解讼 dissolution of disputes and litigation排他性的独占权exclusive monopoly right派生的分租人 derivative under-lessor派生的分租租契derivative under-lease判案理由 adjudicative reasons, grounds of judgment判处sentence判定 confirm判定债务人没有付款的誓章 affidavit of default on the part of the judgment debtor判决 judgment判决理据 grounds of judgment判决书 written judgment判决执行 enforcement of the judgment判刑 sentence泡沫经济bubble economy泡沫效应 bubble effect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to tap new sources of economic growth赔偿 compensate赔偿金 compensation money赔偿损失 compensation for losses赔偿责任 liability to damages配股 allotment of shares, rationed shares配合饲料 compound/mix feed配偶 spouse配偶的父母 parents-in-law配套改革concomitant reforms配套人民币资金 local currency funding of批复 Reply批评教 育 re-education批准 approve, approval批准机关 approval authority批准文号

2017法律渊源的概念与类型划分

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 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 2017法律渊源的概念与类型划分 法律渊源;概念;类型 法律渊源是一个歧义较多的法学基本范畴,对于这一问题,法学界长期未予重视。本文拟对此谈点个人的看法,以就教于方家。一、法律渊源语义多样性与置换尝试在法律科学中,恐怕再没有一个法律概念象法律渊源一样易生歧义和模糊的了。因此,尽管法学界均无疑义地将法律渊源作为法学的一个基本范畴之一,但一些专门研究法学基本范畴的著作却将它 排除在外,从体系化的角度讲,这多少是件遗憾的事情。 从语源上看,法律渊源(sourceoflaw)演化于罗马法的fontesjuris,原意是指“法的源泉”。但是,什么是法的源泉呢?罗马法时代及后世的法学家又有不同的理解。英美法系国家中,法律渊源的研究较大陆法系国家中的研究要多,因而关于法律渊源的语义的观点亦多种多样。英国早期分析法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的霍兰德(ThomasErskingHolland)认为法律渊源一词有四层涵义:(1)它是指我们获悉法律知识的来源;(2)它是指赋予法律强制力的最终权威, 即国家;(3)它是指那些使已取得法律强制力的规则得以自发产生的原因,即习惯、宗教和科学论述;( 4)它是指一些国家机关,通过这些机构,国家可以认可以前无权威的规则具有法律 效力,或者国家自身创制新的法律,即判例法、衡平法、制定法。1随后,J·W萨尔蒙(JohnWilliamSalmon)发挥了霍兰德观点,他明确指出:法律渊源一词有几种不同的涵义。首先,应区分法律的正式渊源和材料渊源。前者是指法律规则从中取得强制力和效力的渊源,即国家的意志和权力;后者是指法律从中取得材料而不是效力的渊源。其次,法律的正式渊源只有一个,而其材料渊源却有很多,又可以分为法定渊源和历史渊源。法定渊源是指那些法律自身所认可的渊源。历史渊源是指那些事实上存在但缺乏法律认可的渊源。2美国法学家J·C·格雷(JohnChipmanG ray)以英美判例法为其立论的基础,认为法律是法院在其判决中权威地确立的规则,法律渊源即是法官在制定构成法律的规则时习惯地依靠的某些法律和非法律的资料,它包括立法机关的法规、司法判例、专家意见、习惯和道德原则(包括公共政策的箴规)。3对此观点,综合法理学的创始人,美国法学家E·博登海默(EdgarBodenheimer)亦基本赞同。4原籍奥地利的美国法学家H·凯尔森(HamsK elsen)认为:法律渊源不仅用来指习惯和立法(广义)这两种创造法律的方法,而且也用来说明法律效 力的理由,尤其是最终理由;因而基础规范是法律的渊源,任何“高级”法律规范就是“低级”

几个法律术语的翻译(一)

几个法律术语的翻译(一) 1.contract,现在多译为“合同”,我以为不分场合、不分情况一律译为“合同”是不妥的。因为我们中国人看见“合同”一词就想到一个书面的、写成一条一条的文件,可是contract一词的含义范围却要广泛得多。contract不限于书面的文件,口头上也可订contract,打电话也可以订contract,甚至于不说话也能订contract,例如在报摊上付钱买份晚报或买票搭乘公共汽车。contract就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只有较重要的contract才采取书面形式。所以一般的、泛指的contract应当译“契约”,例如law of contract应当译“契约法”,较重要的、书面的contract才译“合同”,例如contract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可以译“国际售货合同”。 2.intellectual property,不知道当初为何译成“知识产权”,以后竟然以讹传讹广泛沿用至今,而且订入法律,实在可叹!这个词组不论按字面上译、按含义译都不能译“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一词根本没有“知识”的意思,它与“知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作为名词intellectual指“知识分子”,但是在intellectual property 词组中intellectual显然是形容词而不是名词,何况“知识分子”与“知识”并不能划等号,即使退一万步对号入座地硬译,也只能译“知识分子产权”而不能译“知识产权”。当然,译“知识分子产权”也是错的。从含义上看,何谓intellectual property?它是指对于智力劳

法律英语词汇大全

第一、按照法律的原意,理解法律英语 中国法律理论与普通法有很大不同,加之中国的法律有待更进一步完善,因此,有一部分英文的法律名词和术语,很难在中文里找到与此相对应的确切的词汇。如"unjust enrichment"可直译为“不当得利”,但其法律含义却比《民法通则》中的“不当得利”宽泛得多,不但包含了《民法通则》中的92条“不当得利”、93条“无因管理”的情况,而且还有违反信托义务(fiduciary duty)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取得的利益。另外,agreement 和contract,可以翻译为“协议”和“合同”,在中国法律中,似乎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根据普通法规定,有要约和承诺,便是一个agreement,而agreement只有在采取书面形式(deed)或有对价(consideration)支持的情况下,才能成为contract,具有法律效力。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一定要按照法律的原意,理解英文。不可望文生义,生搬硬套。 第二、遵循法律的学习规律,学习法律英语 中国法律英语的学习者,难以深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按照这一规律,按部就班地学习法律,在一些基本概念和分类都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就开始盲目自修。与任何学问和手艺一样,法律有其自身的由浅入深、从易到难的学习规律。英美法学院均设有核心课程(core subjects),学生必须先行完成核心课程,才可以修其他法律部类。我个人认为,“开卷有益”不适合法律英语的学习。只有当掌握了法律基础之后,才是开卷有益,否则,只能造成理解上的艰难和混乱。 第三、英语的难易与法律的难易 在澳洲留学期间,我发现关于刑法的书,读得比较通畅,语言障碍也少;而财产法却艰涩、难懂,念起来非常吃力。而本国学生就没有这样难易差距的感受。我想原因在于,西方的刑法理论,与中国相似;我在大学期间,刑法又学得很好。由于对法律本身熟悉,所以,觉得刑法英语很容易理解和掌握。相反,澳大利亚的财产法是继承英国的传统,诸如财产权的相对性、衡平法产权等等理论,在国内,从未接触过。由于对法律原则的陌生,导致阅读的吃力。所以,英语本身无难易,难易取决于法律本身。对法律原则的理解越深、越透,表述法律的英语,就越简单、易解。 第四、英语的不通源于法律的不通 在做法律翻译时,翻译过很多英文合同,经常会涉及到某某条款是"condition"或"warranty",当时就直译为“条件”或“保证”,仅知道“条件”是合同的重要条款,“保证”是非重要条款,但这又有什么区别呢?学了普通法才理解,这种区别的法律意义在于违约后的法律后果不同:违反condition,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要求损害赔偿;但违反warranty,守约方虽然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但必须继续履行合同,否则,也是违约。

法律渊源法律术语翻译

法律渊源source of law制定法statute判例法case law; precedent普通法common law特别法special law固有法native law; indigenous law继受法adopted law实体法substantial law程序法procedural law原则法fundamental law例外法exception law司法解释judicial interpretation习惯法customary law公序良俗public order and moral自然法natural law罗马法Roman Law私法private law公法public law市民法jus caviled万民法jus gonium民法法系civil law system英美法系system of Anglo-American law大陆法系civil law system普通法common law大陆法continental law罗马法系Roman law system衡平法equity; Law of equity日尔曼法German tic law教会法ecclesiastical law寺院法canon law伊斯兰法Islamic law民法法律规范norm of civil law授权规范authorization norm禁止规范forbidding norm 义务性规范obligatory norm命令性规范commanding norm民法基本原则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civil law平等原则principle of equality自愿原则principle of free will公平原则principle of justice等价有偿原则principle of equal value exchange诚实信用原则principle of good faith行为、作为act不作为omission合法行为lawful act违法行为unlawful act民事权利权利能力civil right绝对权absolute right相对权relative right优先权right of priority先买权preemption原权antecedent right救济权right of relief支配权right of dominion请求权right of claim物上请求权right of claim for real thing形成权right of formation撤销权right of claiming cancellation否认权right of claiming cancellation解除权right of renouncement代位权subrogated right选择权right of choice承认权right of admission终止权right of termination 抗辩权right of defense一时性抗辩权momentary right of defense永久性抗辩权permanent counter-argument right不安抗辩权unstable counter-argument right同时履行抗辩权defense right of simultaneous performance既得权tested right期待权expectant right专属权exclusive right非专属权non-exclusive right人身权利personal right人权human right人格权right of personality生命健康权right of life and health姓名权right of name名称权right of name肖像权right of portraiture自由权right of freedom名誉权right reputation隐私权right of privacy 私生活秘密权right of privacy贞操权virginity right身份权right of status亲权parental power; Parental right亲属权right of relative探视权visitation right配偶权right of spouse荣誉权right of honor权利的保护protection of right公力救济public protection私力救济 self-protection权利本位standard of right社会本位standard of society无责任行为irresponsible right正当防卫justifiable right; legitimate defense防卫行为act of defense自为行为self-conducting act紧急避险act of rescue; necessity自助行为act of self-help不可抗力force majored意外事件accident行为能力capacity for act意思能力capacity of will民事行为civil act意思表示declaration of intention意思表示一致meeting of minds; consensus完全行为能力perfect capacity for act限制行为能力restrictive capacity for act准禁治产人 quasi-interdicted person保佐protection自治产人minor who is capable of administering his own capacity无行为能力incapacity for act禁治产人interdicted person自然人natural person 公民citizen住所domicile居所residence经常居住地frequently dwelling place户籍census register监护guardianship个体工商户individual business农村承包经营户lease holding rural household合伙partnership合伙人partner合伙协议partnership agreement合伙财产property of partnership合伙债务debt of partnership入伙join partnership退伙withdrawal from partnership合伙企业partnership business establishment个人合伙partnership法人合伙partnership of legal person特别合伙special partnership普通合伙general partnership有限合伙limited partnership民事合伙civil partnership隐名合伙sleeping partnership; dormant partnership私营企业private enterprise; proprietorship法人legal person企业法人legal body of enterprise企业集团group of enterprise关联企业affiliate enterprise个人独资企业individual business establishment国有独资企业solely state-owned enterprise中外合资企业Sino-foreign joint venture enterprise中外合作企业Sino-foreign contractual enterprise社团法人

法律英语翻译

法律英语翻译:法律翻译常用词汇注释(A-Z) A Ab initio Ab initio是拉丁文,其意思是“自开始之时”或“从头开始”,可以直接翻译为“自始”。在法律英语中,ab initio 的使用频率较高,比较常见。如:ab initio mundi(有史以来),void ad initio(自始无效)等。 Accord accord在普通英语中的含义是符合,一致,在法律英语中则表示和解或和解协议,指指债务人和一个债权人达成的、以偿还部分债务免除全部债务责任的协议。如reach an accord达成和解协议,accord and satisfaction和解与清偿等。 Accused 被告Accused通常指刑事案件的被告,民事诉讼的被告称为Defendant;而申索案件中的被索偿的一方称为Respondent(答辩人)。 Acquire acquire在普通英语中的含义是获得,获取,而且通常指通过后天的努力获得。在法律英语中通常指对公司的购买,收购,我们通常所说的M&A,即是acquire的名词acquisition和merger的缩写。如The foreign investor has acquired more than 10 PRC domestic enterprises engaging in related industries within a year. 外国投资者一年内并购中国境内关联行业的企业超过10个。 Acquittal 罪名不成立。刑事案件经审讯后,被告罪名不成立被释放,称为“The accused is acquitted”。Acquittal 是名词。详见民法中和刑法中表达不同意思的“acquit”一文。 Act act在普通英语中的含义是行动,行为,在法律英语中通常理解为作为,与不作为forbear相对应。如:Notwithstanding anything contained in this Act, the Minister may, on the recommendation of the Commission, direct the Commission to act or forbear from。 Action act在普通英语中的含义是行动,在法律英语中则理解为诉讼,相当于suit或lawsuit,如initiate an action提起诉讼,win an action在诉讼中获胜,defend oneself in an action在诉讼中为自己辩护等。 Adjourn

法律英语词汇大全(完美版)

法律渊源source of law 制定法statute 判例法case law; precedent 普通法common law 特别法special law 固有法native law; indigenous law 继受法adopted law 实体法substantial law 程序法procedural law 原则法fundamental law 例外法exception law 司法解释judicial interpretation 习惯法customary law 公序良俗public order and moral 自然法natural law 罗马法Roman Law 私法private law 公法public law 市民法jus civile 万民法jus gentium 民法法系civil law system 英美法系system of Anglo-American law 大陆法系civil law system 普通法common law 大陆法continental law 罗马法系Roman law system 衡平法equity; law of equity 日尔曼法Germantic law 教会法ecclesiastical law 寺院法canon law 伊斯兰法Islamic law 民法法律规范norm of civil law 授权规范authorization norm 禁止规范forbidding norm 义务性规范obligatory norm 命令性规范commanding norm 民法基本原则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civil law 平等原则principle of equality 自愿原则principle of free will 公平原则principle of justice 等价有偿原则principle of equal value exchange 诚实信用原则principle of good faith 行为act 作为ac 不作为omission 合法行为lawful act 违法行为unlawful act 民事权利权利能力civil right 绝对权absolute right 相对权relative right 优先权right of priority 先买权preemption 原权antecedent right 救济权right of relief 支配权right of dominion 请求权right of claim 物上请求权right of claim for real thing 形成权right of formation 撤销权right of claiming cancellation

法律词语的英译

法律词语的英译* 季益广 (南京审计学院外语系南京市210017) 摘要本文简要讨论法律英语词汇的九大特点,即常用词汇的特定法律意义、古代和中世纪英语、法律拉丁语、法律法语、法律术语、法律行话、正式表达、词义可伸缩的词和精确表达方式。根据这些特点,作者探讨法律文本英译应注意的语言特点和翻译技巧。 关键词法律英语词汇特点法律文本汉译英 Abstr ac t This paper b riefl y surveys the l exical features of l ega lEnglis h,inc l udi ng co mm on words acquir i ng le2 ga lm eani ngs,O l d and M ed i eva l English,law Lati n,la w F rench,ter m s of art,lega l jargons,for m a l expres2 si ons,cha m e l eon hued words and prec i se expressio ns.It then goes on to discuss,by way of exa m ples,the li n2 gu i stic pecu liar i ties of l ega l texts and the practi ca l skills for transl a ting legal texts fro m Ch i nese i nto English. K ey W or ds legal English lexi ca l features l ega l text C2E translatio n 关于法律语言,国内外学者业已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法律与语言关系的重要性是学界的公识。英国哲学家Davi d H ume说,/法律语言与概念的运用,法律文本与事相关系的描述与诠释,立法者与司法者基于法律文书的相互沟通,法律语境的判断等等,都离不开语言的分析。0慕尼黑大学的考夫曼和麦考密克教授指出,/法学其实不过是一门法律语言学。0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David Ma llinkof f教授有句名言:/法律是一门措词的职业0。他的专著The Language of La w(1963)被誉为对美国法律语言特点及渊源的最系统、最广泛的论述。在这本书中,他归纳出法律英语词汇的九大语言特点。本文就这些语言特点进行讨论并结合法律文本的英译作探讨。 1法律语言特点与英译 1.1常用词汇的特定法律意义 例1:没有人应对没有签字的法律文件负责。 No person is liable on an i n strument unless his signature appears thereon. 法律语言属正式语体的范畴,它的正式性首先体现在专业词汇上。专业词汇包括两种类型:一类是仅用于法律文件中的法律特有词汇,另一类是含有特定法律意义的普通词汇。例1中的/法律文件0译为/i n str umen t0而不是/arti2 cle0。此外,单词/acti o n0(行动)在法律中的含义是/诉讼0;/de m ise0(死亡)在法律中的含义是/遗赠0,这个词经常出现在出租、赠与这类场合,例如:/de m ised pre m ises0(遗赠房产); /present0(礼物)在法律中的含义是/这个法律文件0,当表示/提交一份法律文件时0,/pres2 ent0通常出现在短语/know all men by these presents0中,意思是/通过这个法律文件让所有人知道0;/provided0(提供)在法律中的含义是/除非0,通常表示加入一个限制性的条件,例如,在一个法律文件长句的结尾部分使用/pr o2 vi d ed,ho wever,that,0,其含义是/但是,,0。应该注意的是,当这些普通词语用于法律文件时,便具有了专业性含义。 1.2古英语和中世纪英语词汇 例2:现特此签订合同如下: No w Th is Contract Wit n esseth A s Follo ws: 法律英语至今还保留古英语和中世纪英语的词汇以及长期以来脱离了普通意义的古体词。这些古体词语在其它语体中已不复存在,而在法律文件中则大量出现,这当然与法律文件的社会职能密切相关。古体词的大量运用提高了法律文件的正式程度,也反映了法律语言的保守性。从修辞和文体的角度来看,这类词 第19卷2期2006年5月 中国科技翻译 C H I NES E SCI ENCE&TEC HNOLOGY TRANS LATORS J OURNAL V o.l19.No.2 M ay.2006 *收稿日期:2005)12)10/19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