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大型吊装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大型吊装作业指的是使用起重设备进行重物吊装、降落或搬运等作业。
第三条大型吊装作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保证安全生产,保护工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证吊装作业的顺利进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大型吊装作业的相关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具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体力和心理素质。
第六条大型吊装作业涉及到多个部门的配合,各相关部门应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保证大型吊装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大型吊装作业的组织、实施和维护应遵循科学规范和程序,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第八条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应从各个环节入手,包括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修等环节。
第九条对于未经允许进行大型吊装作业的人员,应立即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对于严重违反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大型吊装作业的组织应进行合理的规划,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二条大型吊装作业的组织应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人员负责,该人员应了解吊装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十三条大型吊装作业的组织负责人应编制详细的吊装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进行相关人员培训。
第十四条大型吊装作业的组织负责人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取得相应的权限和批准。
第十五条大型吊装作业的组织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十六条大型吊装作业的组织负责人应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十七条大型吊装作业的组织负责人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的制度。
第三章设计和制造第十八条大型吊装作业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九条大型吊装作业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持有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制作和安装。
吊装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吊装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构件等吊装作业。
三、吊装作业许可制度1. 作业申请:吊装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吊装作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吊装作业方案;(2)吊装作业人员名单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3)吊装作业现场安全风险评估报告;(4)吊装作业所需设备、机具清单;(5)吊装作业应急预案。
2. 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安全管理部门对作业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以下条件后方可批准吊装作业:(1)吊装作业方案合理,安全措施到位;(2)吊装作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持证上岗;(3)吊装作业现场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符合要求;(4)吊装作业所需设备、机具完好,性能符合规定。
3. 许可发放:安全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吊装作业发放吊装作业许可,并注明许可编号、有效期、作业范围等内容。
4. 许可变更与撤销:吊装作业许可需变更或撤销时,作业单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或撤销。
四、吊装作业安全管理1. 作业前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作业单位应组织对作业现场、设备、机具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2. 作业中安全措施:吊装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下安全措施:(1)吊装作业人员应按照吊装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吊装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指挥;(3)吊装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如消防器材、急救药品等;(4)吊装作业现场应确保通道畅通,防止人员、车辆误入危险区域。
3. 作业后总结与评估:吊装作业完成后,作业单位应组织对作业过程进行总结与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证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吊装作业的安全性,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制定了吊装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该规程适用于各类吊装作业,旨在规范吊装作业流程,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吊装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吊装作业的安全性,各要素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二条吊装作业必须具备完整的作业票证,包括作业计划、作业流程、吊装设备信息及使用人员名单等。
第三条各吊装作业单位必须制定吊装作业安全计划,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安全要求。
第四条所有参与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掌握吊装作业的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五条吊装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能达到要求。
第六条吊装作业必须在专业指导下进行,并按照作业票证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二章吊装作业票证管理第七条吊装作业票证是吊装作业的必备条件,必须由专业人员编制,并填写正确信息。
第八条作业票证必须明确标示吊装作业的名称、地点、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流程、吊装设备信息及使用人员名单等。
第九条作业票证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在作业现场张贴。
第十条作业票证必须在吊装作业结束后及时注销,归档处理,并保留一定期限供备查。
第三章吊装作业安全规程第十一条吊装作业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分析,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各个环节的安全风险。
第十二条吊装作业必须在划定的安全范围内进行,禁止无关人员靠近作业现场。
第十三条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作业区域、高处警示、交通警示等。
第十四条吊装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有序,避免杂物堆积和临时设施占用作业空间。
第十五条吊装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限值进行操作,严禁超载、超高等操作。
第十六条吊装作业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使用寿命进行更换,严禁使用老化或有安全隐患的设备。
第十七条吊装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流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更改或跳过环节。
第十八条吊装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恢复至安全状态,并进行相关记录和总结。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名词解释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2 作业分级吊装作业按照吊装重物质量m不同分为:(1)一级吊装作业:m > 100t;(2)二级吊装作业:40t≤m≤100t;(3)三级吊装作业:m<40t。
3 责任人及职责吊装安全作业证涉及相关单位划分及人员职责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3.1 吊装人员(1)服从管理员指挥调度,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起重机生产作业任务。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起重机作业操作规程,确保起重机作业安全。
(3)认真做好起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爱护机械设备,保证起重机整洁、设备完好。
(4)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起重机带病作业;不得私自动用起重机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作业,不得将起重机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3.2 吊装指挥(1)吊装指挥要严格执行起重吊运方案及技术、安全要求和措施。
(2)要正确运用手势、音响、旗语等指挥信号,组织塔吊司索人员绑挂吊物,塔吊司机实行吊升、就位、矫正和最后固定。
(3)严禁超负荷使用塔吊及工具和索具。
(4)严格执行在吊装作业区内不准闲人进入的规定。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物上升攀高。
在吊装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停留在已吊起的吊物下方。
(5)在室外作业时,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浓雾、雨雪等不良气候,应停止作业;夜晚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条件,且有有关部门批准。
(6)因故停止塔吊作业,须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吊物和塔吊设备,严禁吊物悬空长时间停留。
(7)负责合理选择各种起重机具和索具,并保证其安全使用。
(8)保护吊件安全和不受损伤。
3.3 吊装司索(1)在吊装指挥的指挥下,完成各项工作。
(2)做好杆塔等货物的吊装工作。
(3)做好货物的捆绑工作。
(4)检查货物质量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向车长汇报。
(5)做好所用工具的检查工作,保证绳索、工具良好可靠。
3.4 监护人: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的岗位人员(如涉及承包商作业,则各派监护人)(1)确保吊装过程中警戒范围内没有非作业人员或车辆经过。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移动式起重吊装(以下简称吊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吊车作业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吊车事故的发生,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吊车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塔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要求:吊车作业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必须有专人负责,确保吊车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吊车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各工种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第五条安全管理体系:各吊车作业单位应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考核评价等。
第六条安全生产控制措施:吊车作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确保吊车作业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吊车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二章吊车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八条吊车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吊车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格证书,经过岗前培训,并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吊车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吊车作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吊车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吊车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要求:吊车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不得违反操作规定,不得私自改变吊车结构和功能。
第十一条吊车作业人员的责任:吊车作业人员对自己的安全、作业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应按规定操作吊车,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二条吊车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吊车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吊车操作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吊车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吊车操作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吊车各项功能正常,安全装置完好。
第十四条吊车操作的安全要求:吊车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超载、超高、超限,操作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视觉和听觉。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和适用范围为明确大型吊装作业的方案制定、审批和执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进行的陆上大型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2.术语2.1大型吊装作业:单台吊机的负载超过其额定荷载的____%或由多台吊机联合进行的吊装作业。
3.职责____项目组的职责3.1.1大型吊装作业必须制定施工方案。
方案由项目组或施工组织单位负责编制。
____项目组负责人/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须召集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编制交底记录,经参加各方人员签字后,由技术部门存档。
____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各方进行JSA风险分析,对评估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项目负责人应编制并存档JSA 风险评估表。
3.2施工单位职责3.2.1吊装作业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召开专项安全会议,对即将开始的作业进行分工布置和安全提示。
3.2.2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
____项目安全监督和施工单位的相关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吊装方案和公司各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4参与吊装作业的项目组人员、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吊装方案。
4.管理内容4.1吊装作业前4.1.1施工单位负责根据吊装方案要求,准备充足施工中所使用的施工机具。
____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在作业前对以下各项作出检查:l吊装作业所选择的各台吊机符合吊装方案的要求,证书齐全、有效。
l吊机已进行了全面检查,处于良好状态,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l吊车司机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了解所使用吊车的性能,熟知吊装作业指挥信号的含义。
l每台吊机的荷载符合安全要求(单台吊机作业时,吊机的最大荷载不得超过其安全吊装量的____%;多台吊机联合作业时,各台吊机的最大荷载不宜超过其安全吊装量的____%)。
l吊装作业所使用钢丝绳的类型、长度、直径、抗拉强度、破断拉力符合吊装方案中的要求。
化工企业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化工企业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化工企业吊装作业的安全进行,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 所有参与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责任与管理1. 企业负责人要主动对吊装作业的安全进行管理,并委托专人负责吊装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2. 吊装作业的负责人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
3. 各级管理人员要落实岗位责任,做好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4. 吊装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操作证书,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三、安全操作规程1. 在进行吊装作业前,要制定详细的吊装计划,包括作业方案、吊装设备选择、安全措施等。
2. 吊装作业现场必须划定专门的作业区域,确保周围人员不受到危险。
3. 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明禁止靠近或进入区域。
4. 吊装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5. 吊装作业时,必须合理安排信号人,保证与操作人员之间的沟通畅通。
6. 吊装过程中,要严禁擅自停滞或改变作业计划,必要时要及时停止作业并报告负责人。
7. 吊装作业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安全防护措施1. 各个工作环节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手套等。
2. 各种吊装设备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吊钩、吊绳、吊车等,确保其正常使用。
3. 吊装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紧急撤离通道,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快速撤离。
五、遵守法律法规1. 各项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违规操作。
2. 各类吊装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其使用安全。
六、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吊装作业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 确认人员伤亡后,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寻求专业救援。
3. 吊装作业安全事故后,要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相关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进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方案,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和批准。
2.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的操作证书。
3. 起重、吊装设备必须经过检测、维护,并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4. 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5.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保持道路畅通。
6. 禁止超负荷使用起重设备,严禁超额载人。
7. 禁止在起重、吊装区域内进行其他作业,保持区域内人员的安全距离。
8.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信号进行操作,与信号人员保持密切配合。
9. 操作人员必须对地基和工作台面进行检查,确保其稳定和承载力符合要求。
10. 禁止在起重、吊装过程中发生明火作业,严禁吸烟。
11.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
12. 操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气象变化,遇到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作业。
13. 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报警。
以上是常见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要求可能还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工程的要求有所不同。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是为了保障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进行,避免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
以下是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内容:1. 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计划,明确作业的目标、时限、安全措施等。
2. 在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吊装区域的警示标志、禁止入内的标志等。
3. 必须根据吊装物体的重量、形状等特点选择合适的吊装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4. 在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作业指挥和安全监督,并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确保及时沟通和协调。
5. 在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对吊装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以“谁审批,谁作业、谁会签、谁负责”为原则,明确职责和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规范吊装作业,防止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适用:公司生产区域内和新建或扩建项目建设中的移动式吊装机具的起吊作业。
职责:1)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负责一级《吊装安全作业票》的审批。
2)安环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和解释,负责监督检查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并对吊装作业进行监护,对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罚;参与吊装作业方案审核并制定安全措施。
负责《吊装安全作业票》审核。
3)工程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事前风险辨识、作业方案制定和审核、作业前技术交底、现场安全确认、吊装作业全过程安全管理。
负责吊装人员、工器具的入场前安全审核。
负责二、三级《吊装安全作业票》审批。
代表公司对吊装作业进行管理和监督。
4)操作部负责在生产区域从事吊装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作业前的交底和现场的确认。
如不具备吊装作业条件,调度可根据生产作业和实际情况对作业的停止发出指令。
5)施工单位是进行吊装作业的责任主体,编制施工方案,对吊装作业及吊装机械设备安全负责。
6)吊装作业负责管理人员: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工程副总、工程部(经理、副经理)、安环部(经理、副经理、分管工程师)、操作部(经理、副经理、调度)。
7)吊装作业会签人员: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分管副经理)、安环部(经理、分管副经理、分管工程师)、操作部(经理、副经理)、综管部经理、商务部(经理、计量经理)。
负责监督本次《吊装安全作业票》上列出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及确认,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规定,保证本次作业的安全。
8)吊装作业审批人员: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分管副经理)。
负责监督本次《吊装安全作业票》上列出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及确认,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规定,保证本次作业的安全。
管理内容1.定义和要求1.1.吊装作业: 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4篇)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吊装作业是工程建设中常见的一项施工活动,涉及到吊装设备和物资,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为了保障吊装作业的安全进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并执行吊装作业安全规程非常必要。
下面从工作前准备、设备调试、吊装操作等方面,详细介绍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一、工作前准备1.准备工作人员:各工作人员应持有相关证件,并接受过专业培训。
各类作业人员数量应按需确定,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2.检查吊装设备:检查起重机械设备的工作状态,保证设备完好。
查看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检查吊装物资:对吊装物资进行检查,确定其规格、质量和包装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物资配套的吊装工具是否齐全和可用。
4.确定吊装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和吊装对象特点确定吊装方案,包括吊装的起重机械和工法等。
编制吊装方案书,并向有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二、设备调试1.检查起重机械:检查吊装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各个部位的运行情况。
包括:制动器、起升、转向、限位和防护装置的工作状态和使用情况。
2.检查吊点:按照吊装方案确定吊点,并进行实际检查。
检查吊点的承重能力和安全性能。
对重要吊点要进行非破坏性检测,并做好记录。
3.试运行:在开始正式作业前,进行试运行和测试,以检验起重机械的性能和安全性能。
同时,对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确保他们熟悉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方法。
三、吊装操作1.安全须知:吊装作业前必须召开安全会议,向工作人员讲解安全须知,并进行签字确认。
重点提示注意事项:吊装过程中人员和物资的安全、工作区域的封闭和警示等。
2.作业区域布置:在吊装作业区域内张贴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区域周围的人员和车辆不会干扰吊装作业。
3.仔细操作:作业人员需熟知操作吊装设备的方法和要领,严格按照吊装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
操作过程中,密切配合信号人员,确保安全和顺利进行。
4.实时监测:吊装过程中,要时刻关注设备的工作状态和重要机件的运行情况。
如有异常情况出现,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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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吊装伤害和设备事故,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以及公众号:安环健资料库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以及相关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吊装作业管理。
第四条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中的“吊装机具”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1t且提升高度≥2m的起重机和以承重形式固定设置的电动葫芦等。
其中包括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升降机、焦炉旋转起重机和电动葫芦。
专为载人用的、简易自制的起重设备和辅具不适用于本制度。
——本制度中的“吊装作业”是指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生产部领导负责审批吊装作业。
第六条生产车间为吊装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吊装作业
证的审核并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及吊装作业采取的各项安全措施。
第八条各车间负责培训、贯彻、落实本规定,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第九条吊装作业人员接受本规定的培训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十条起重机械要求
1、起重机械的购置、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质检总局令第92号)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985)。
2、起重机械的金属结构、主要零部件、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以及使用和管理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985)的相关规定。
3、起重机械应随机备有安全警示牌、载荷能力铭牌并根据现场情况醒目设置。
移动式起重机械应随机备有使用手册、操作规程。
4、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根据起重机械工作的繁重程度和环境条件的恶劣状况,按照《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09)确定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和全
面检查的周期和内容,并接受政府指定部门的定期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第十一条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以下吊装作业须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应急措施,并由主管部门审核,生产领导审批:
——吊装物体重量大于10吨的吊装作业;
——在易燃易爆区进行的吊装作业。
——吊装危险、特殊物体的吊装作业。
——移动式起重机械进行的吊装作业。
——两台以上起重机械联合起吊作业。
——其他危险性较大、施工条件复杂的非常规吊装作业。
2、吊装物体重量小于10吨的吊装作业,只需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
第十二条吊装安全作业方案内容包括:风险评估结果、吊装作业计划、起重机械使用前检查情况、钢丝绳和吊钩检查结果、相关人员资质证件。
第十三条吊装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第十四条参加作业的全部人员必须接受各级安全监督
人员的检查,均应掌握事故应急处置的方法。
第十五条吊装作业同时存在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时应同时遵守高处和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在存在或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作业,应进行气体检测。
第十七条吊装作业现场有输电线路时,起重机械、附件及吊装物品等均应与输电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吊装作业。
其安全距离见下表。
第十八条捆绑重物应符合以下规定:
1、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
2、起吊绳、链所经过的重物棱角处应加衬垫;
3、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
4、吊装零散物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5、吊装体积较大物件应使用拖拉绳控制物品摆动;
6、多人捆绑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第十九条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1、相关车间、安全管理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2、相关车间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3、吊装作业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起重吊装指挥信号》(GB 5082-1985)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所有作业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4、实施吊装作业部门、车间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5、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支撑情况及作业环境等进行评估。
——对吊装重物的质量和起重机械、吊具、索具的载荷能力进行计算并确定。
严禁起吊超载、重量不清的物品或与其他物体相连的物体。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生产指挥中心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固定的锚固点应经生产指挥中心确定并明确其能够起吊的重量。
6、作业前应预先在作业区域设立明显的警戒线、围栏或其他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
夜间进行吊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7、实施吊装作业部门、车间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8、实施吊装作业部门、车间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
室外作业遇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第二十条作业中安全措施
1、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2、作业过程中无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任何岗位出现故障均应立即报告指挥者处理,且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4、重物起吊时,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进入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
如需要人员近距离作业时,应提前与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
5、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升降。
6、严禁斜拉重物,看不清重物时不应进行作业。
7、下放吊物严禁自由下落(溜),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竿、钩子辅助就位。
8、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的80%。
9、在下列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货物处于悬吊状态;操作手柄未复位;手刹未处于制动状态;吊臂未回位;门锁未锁好。
10、任何情况下,严禁起重机带载行走;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二十一条作业完毕安全措施
1、吊装作业完毕,应将吊钩和起重臂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其有效锚定。
2、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3、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4、吊装作业结束时,由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及相关人员共同确认,清理作业现场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二条《吊装作业许可证》管理
1、吊装重物应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 由施工单位或生产车间提出申请,车间安全员负责办理。
2、生产车间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应认真填写各项
内容,其中生产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和作业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分别由所在单位安全员签字确认。
对6.2.1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车间安全员负责),并将填好的《吊装作业许可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生产车间批准。
3、吊装安全作业方案内容包括:风险评估结果、吊装作业计划、起重机械使用前检查情况、钢丝绳和吊钩检查结果、相关人员资质证件。
4、《吊装作业许可证》由生产指挥中心负责人、安全管理部负责人和分管安全厂领导负责审批后,生产车间应将《吊装作业许可证》交予吊装指挥。
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作业许可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5、吊装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6、参加作业的全部人员必须接受各级安全监督人员的检查,均应掌握事故应急处置的方法,认真学习吊装作业方案。
7、吊装作业同时存在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时应同时遵守高处和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8、在存在或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作业,应进行气体检测。
9、应按《吊装作业许可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
移作业部位。
10、一张吊装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作业,施行“一证一吊”制,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方可进行作业。
11、《吊装作业许可证》不得超过72小时,若继续作业,需重新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审批后第一联交吊装指挥,第二联交吊装作业单位,第三联生产车间留存,许可证保存时间至少为2年。
第四章执行与检查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根据本制度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安全管理部各单位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不符合制度规定要求的,一律按“三违”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