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10定额综合解释

浙江省10定额综合解释
浙江省10定额综合解释

问题解答

问题解答................................................................................................................................................ - 1 - 建筑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 2 - 勘误.............................................................................................................................................. - 6 -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问题综合解答 ............................................................... - 7 -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问题综合解答.................................................................................... - 9 -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问题解答 ............................................................... - 14 - 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计价问题综合解答-2011.3.15 ......................................................... - 18 -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城市建筑渣土处置费在工程造价计价时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定额人工单价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 - 19 -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9-04)........................... - 20 -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8-10)........................... - 21 -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7-03)........................... - 24 -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5-10)........................... - 26 -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5-08 ............................... - 29 - 安装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 30 - 2010版计价依据问题解答-2011.3.11 ........................................................................................ - 34 -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8-10)........................... - 35 - 市政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 37 - 园林绿化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 41 - 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 ......................................... - 45 - 宁波市园林苗木价格信息编制使用说明(调整) .................................................................. - 46 - 城市建筑渣土处理费标准问题解答.......................................................................................... - 49 -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问题解答 ..................................................... - 51 - 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价格(2003版)问题解答 ..................................................................... - 52 -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勘误表 ................................................................. - 53 -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 ............................................................. - 53 -

建筑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7月上旬举办2014年工程计价业务研讨会,现本处对研讨会上讨论的建筑(及综合性)工程计价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整理,在省造价管理总站未作补充规定之前,暂作如下解答: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1、当《建筑工程计量规范》中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等规定与《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答:为维护清单计量规范的严肃性,一般情况下,清单计量时,应执行《建筑工程计量规范》中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等规定;依据定额组价时,仍执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等规定。

2、附录H门窗工程,H.1木门将“木门锁安装”作为清单项目单列,除了木门锁以外的五金(包括特殊五金)安装都含在门窗清单项目中。特殊五金如:地弹簧、闭门器、顺位器、装饰拉手、感应装置等,涉及造价也不少,是否可将“特殊五金安装”单列清单项目?

答: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木门锁安装应单列清单项目,另外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某几项“特殊五金安装”分别编制清单补充项目。

3、J.4楼(地)面防水、防潮工程量,以反边高度300mm作为划分界限(超过300mm时,其立面按墙面防水计算),而建筑预算定额中则以500mm作为划分界限,如何衔接?

答:J.4楼(地)面防水、防潮工程量,以反边高度300mm作为划分界限;依据定额组价时,将建筑预算定额中规定的“500mm”划分界限也统一为“300mm”,反边高度超过300mm时,其立面按墙面防水计算。

4、D.1砖砌台阶(010401012)、E.7混凝土台阶(010507004),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L.7台阶装饰,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若以建筑预算定额为依据进行计价,如何衔接?

答:清单计量时,台阶基层和台阶装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统一,所以,D.1砖砌台阶,E.7混凝土台阶,L.7台阶装饰,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应统一理解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与台阶相连的平台面积较小时(≦10m2),宜并入台阶计算,但应在编制说明中明确。依据定额组价时,台阶基层、台阶装饰的工程量仍按建筑预算定额规定计算。

5、M.3零星抹灰,M.6镶贴零星块料,墙、柱(梁)面≤0.5m2的少量分散的抹灰、镶贴块料面层按相应零星项目编码列项, 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中“零星项目”的适用范围不同,如何衔接?

答:为统一口径,编制清单时,零星抹灰和镶贴零星块料的适用范围按照省建筑预算定额规定,即:一般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以及1m2以内的抹灰;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线、扶手、雨篷周边等。

6、S.6施工排水、降水中,排水、降水(011706002)项目,按“昼夜”作为计量单位,若土方开挖时采用简易集水坑(沟)排水,是否可设以“m3”为计量单位的“湿土排水”清单项目?

答:若土方开挖时采用简易集水坑(沟)排水的,在清单编制时,可(根据省建筑预算定额规定)编制“湿土排水”清单补充项目。

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建筑物檐高具体应该如何计算?

答: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1)有外挑檐沟的,算至挑檐沟板底标高;

(2)无外挑檐沟,有屋面平挑檐的,算至挑檐板底标高;

(3)屋面板连内天沟的,算至屋面结构板(天沟板)面标高;

(4)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面的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瞭望塔等均不计算檐高。

2、计算地下室挖土工程量时,如遇双排水泥搅拌桩,是否应该扣除桩体积?工程桩、围护用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后要外运,该外运费套用土方还是建筑垃圾外运定额?地下室砼支撑、格构桩凿除及外运应套用什么定额较合理?

答:(1)水泥搅拌桩与钻孔桩、人工挖孔桩不同,施工时其土方并未完全置换,故计算挖土工程量时不扣除其体积。(2)工程桩、围护水泥搅拌桩及地下室砼支撑、格构桩等凿除后产生的残渣属于建筑渣土范畴,其外运及处置费用应根据宁波市物价局、城管局“关于核定城市建筑渣土处理费标准的通知”(甬价费[2010]139号)文件计算,砼残渣工程量按凿除前构件实体积乘以容重2.4t/m3计算。(3)地下室砼支撑、格构桩等构件凿除,可套用建筑预算定额“15-118砼梁、柱拆除”计算,钢筋(铁件)回收费用协商解决;若采用小型爆破作业拆除的,应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如用“以料抵工”方式结算的,应在合同中约定。

3、预算定额第十六章说明第三-2条“本定额已综合内、外墙砌筑脚手架,外墙饰面脚手架,斜道和上料平台。”,针对该条说明,有如下疑问:(1)说明中外墙饰面脚手架是否指各种饰面均适用,如外饰面幕墙,其脚手架周期较长;(2)多数高层建筑采用挑架,外饰面施工时采用吊篮施工,是否费用均综合考虑;(3)部分项目主体施工与外饰面幕墙施工非同一施工单位,只是主体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方出现,其脚手架可否进行费用比例的划分?

答:(1)综合脚手架定额所含“外墙饰面脚手架”,不分外墙饰面种类,相应耗量已综合考虑不同饰面的搭设周期。(2)建筑物檐高在50m以上的综合脚手架定额,已综合了“悬挑式外墙脚手架”因素(注:相应定额包含圆钢、工字钢等用量),但未考虑“吊篮”。招标时以综合脚手架定额计价的工程,若实际施工采用挑架、爬架作为外墙架的,以及在外墙饰面阶段改用吊篮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仍按综合脚手架定额执行,“悬挑式外墙脚手架”、“吊篮”亦不另行计算。“吊篮”的安、拆及使用定额,一般适用于以单项脚手架定额计价的外墙饰面改造工程。(3)根据总说明第十条规定和省费用定额有关总承包服务费的规定,装饰工程或外饰面幕墙单独发包时,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总承包单位负责本合同工程所有脚手架搭拆的,总承包单位可在报价时计算脚手架工程的全部费用,并在施工组织设计网络计划期限内为分包单位提供脚手架无偿使用,分包单位报价时不能重复计算相应费用。

装饰工程施工,如需单独搭设脚手架的,则按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计算单项脚手架费用。

4、预算定额第十七章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二条“上部建筑的垂直运输以首层室内地坪以上建筑面积计算,……”,按此规则,上部工程垂直运输费为综合了上部各专业所需要的运输费用,在实际工程中,多有单独装修、二次装修、外饰面幕墙单独施工等情况出现,可否针对该情况进行费用比例的划分?

答:省建筑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工程量和“综合脚手架”工程量是相同的,均以房屋(地下室和上部)建筑面积加上规定增加的三项内容计算(详见省建筑预算定额下册第250页)。根据总说明第十条规定和省费用定额有关总承包服务费的规定,装饰工程或外饰面幕墙单独发包时,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总承包单位负责本合同工程所有垂直运输设施的,总承包单位可在报价时计算垂直运输的全部费用,并在施工组织设计网络计划期限内为分包单位提供垂直运输的配合服务,分包单位报价时不能重复计算相应费用。

装饰工程施工,如需单独计取垂直运输费用的,则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计算垂直运输费用(可按工程垂直运输费用乘比例系数计算,或以实际垂直运输费用计算)。

5、钢结构工程或局部钢结构工程,如何计算脚手架费用?如何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答:(1)建筑预算定额第十六章说明第四-16条“钢结构专业工程的脚手架发生时套用相应的单项脚手架定额。对有特殊要求的钢结构专业工程脚手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这里所称“钢结构专业工程”是指柱、梁、屋架等主体结构均为钢构件的工程,若主体结构仅部分为钢构件的仍视作一般房建工程;钢结构专业工程的外墙、内墙、满堂等单项脚手架应按实际发生计算工程量和套用定额;由于排架结构工业厂房所发生的脚手架与钢结构工业厂房相似,考虑到不同结构类型间造价平衡和脚手架费用计算方便,凡满足综合脚手架所含内、外墙砌筑脚手架和外墙饰面脚手架等主要内容条件的钢结构工业厂房,可参照一般房建工程计算“综合脚手架”,综合脚手架未包含的内容按实际发生以“单项脚手架”计算;综合脚手架所含内墙砌筑脚手架不分内墙的具体数量,综合考虑;综合脚手架所含外墙砌筑脚手架,其外墙按完整砌筑考虑,但不分门窗洞口面积多少,以幕墙为围护结构的视作已包括外墙砌筑和饰面,装饰性幕墙按外墙饰面考虑。钢结构专业工程中有地面拼装整体吊装或需搭设脚手架安装等特殊要求的,其发生的起重平台、操作平台等脚手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另行计算。(2)定额中的“垂直运输工程”,对“钢结构专业工程”如何计算垂直运输费用未作明确规定,但考虑到“钢结构专业工程”的钢构件安装定额(注: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安装定额同)已包括吊装等垂直运输,因此,“钢结构专业工

程”的垂直运输费用应视吊装工程以外的实际垂直运输情况,按实际垂直运输费用计算。

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

1、税金费率计取时,“市区”、“城(镇)”、“其他”如何界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计取时,“非市区工程”、“市区一般工程”、“市区临街工程”如何界定?

答:(1)税金费率计取时,“市区”的界定可参照“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市区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甬地税二[2005]47号)”执行,宁波市区包括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保税区、开发区)、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科技园区、大榭开发区,工程均按7%的税率征收城建税,即上述区域(包括镇、乡)的建设工程均按“市区”计取税金费率。

慈溪、余姚、奉化:工程按7%的税率征收城建税的,按“市区”计取税金费率;工程按5%的税率征收城建税的,按“城(镇)”计取税金费率。

宁海、象山:工程按5%的税率征收城建税的,按“城(镇)”计取税金费率。

具体征税情况以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为准。

(2)费用定额第16页“安全文明施工费分非市区工程、市区一般工程、市区临街工程。市区一般工程指进入居民生活区的城区内的一般工程;市区临街工程指进入居民生活区的城区内的临街、临道路的工程;非市区工程指非居民生活区的一般工程”。这里所指的“居民生活区”也包括城区中的商业区、办公区等。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4年7月18日

勘误

发布时间:2013-10-23 点击率:1132次

我处今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宁波市静钻根植桩补充定额(试行)的通知》(甬建价[2013]65号)文件中附件3有误,现更正如下:“附件3 履带式单轴钻孔机、水泥浆系统补充台班费用定额(试行)”下“(二)安装、拆卸费用”表中“履带式单轴钻机”的台班单价应为7375.03元、材料费应为42.13元。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3年10月22日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问题综合解答

1、住宅小区、厂区内的园林绿化(含景观),以及按市政标准设计的附属道路等专业工程连同建筑工程整体发包时,其工程类别和取费标准如何确定?

答: 住宅小区、厂区内的园林绿化(含景观),以及按市政标准设计的附属道路等专业工程连同建筑工程整体发包时,如招标文件要求总承包单位需同时满足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等各专业相应施工资质的,其园林绿化(含景观)、附属道路等按各自专业的类别标准确定工程类别并取费;如招标文件对总承包单位无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施工资质要求的,则园林绿化(含景观)、附属道路等并入建筑工程取费。

2、建筑工程中地下连续墙单独发包时,其工程类别和取费标准如何确定?

答:建筑工程中地下连续墙单独发包时,其工程类别按专业打桩一类工程确定,并按相应费率取费。

3、市政、园林工程中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的适用范围如何?

答: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不受市政、园林工程中的专业限制,只要满足边施工边维持通车条件的工程,均可计取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4、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周围的彩钢板护栏,其费用能否另行计算?

答:市政工程施工时,若施工现场禁止通行的,其现场两端的彩钢板护栏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不另行计算;如在边施工边维持通车情况下搭设的彩钢板护栏,其费用应根据市政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的相应规定,按第六章“脚手架及其他工程”中“彩钢板施工护栏”的相应子目进行列项计算。

5、根据宁波市物价局、市城管局“关于核定城市建筑渣土处理费标准的通知”(甬价费[2010]139号),按重量计算建筑余土外运及处置费时,建筑余土工程量应该如何计算?

答:根据宁波市近几年来的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建筑余土工程量宜按以下公式计算:

建筑余土工程量(t)=建筑余土天然密实体积(m3)×天然密实状态平均容重(t/m3)

式中,天然密实状态平均容重(t/m3):一、二类土取1.6;三类土取1.8;四类土取2.0。

土壤类别根据实际建筑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现场情况综合确定。

1 m3天然密实体积折合虚方体积(松土)1.3 m3。

虚方(松土)状态平均容重(t/m3)=天然密实状态平均容重(t/m3)÷1.3

我处2010年1月关于建筑余土容重标准(1.6 t/m3)的解答,停止使用。

6、市政工程中桥梁的钢筋搭接应如何考虑?

答:市政工程中桥梁钢筋的制作、安装定额仅考虑2%的施工损耗,其钢筋搭接长度部分的工程数量应按规定另行计算,搭接长度的计算方法可参照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规定。

7、市政工程中地下连续墙的土方及泥浆外运工程量应如何确定?

答:市政工程中地下连续墙的土方及泥浆外运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应与建筑工程相统一,其中土方外运工程量按成槽工程量进行计算,泥浆外运工程量按成槽工程量乘系数0.2进行计算。若以甬价费【2010】139号文件按重量核定的价格标准计算泥浆外运及处置费时,泥浆重量与体积的换算按以下公式计算:

地下连续墙泥浆重量(t)=成槽体积(m3)×0.2×3×1.3(t/m3)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2年10月11日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问题综合解答

一、2010版浙江省概算定额及其他费用定额

(一)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及《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在我市何时开始执行?

答: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颁发<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2010版)的通知》(建建发[2011]239号)文件的规定,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及《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我市同期开始执行,与其相抵触的2003版概算定额、其他费用定额和相关文件、规定同时停止使用。

(二)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用采用什么依据进行编制?

答:市政(轨道交通<地铁>工程除外)、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用仍以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为依据进行编制。

(三)2010版浙江省概算定额执行后,我市建设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作何调整?

答:2010版浙江省概算定额执行后,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调整如下:

1)建筑(装饰)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表表1~(1)

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

一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按《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0)版,以编制期材料市场信息价格进行计算

其中1、定额人工费∑定额人工消耗量×2010版人工基期价格

2、定额机械费∑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2010版机械台班基期价格

二人工、机械台班价差3+4

3、人工价差∑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市场信息价格-2010版人工基期价格)

4、机械台班价差2×2010版机械费价格指数

三综合费用(1+2)×综合费用费率

四税金(一+二+三)×税金费率

五其他费用(一+二+三+四)×扩大系数

六单位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一+二+三+四+五

(2)建筑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综合价格指数调整法计算程序

表表1~(2)

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

一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按《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0)版进行计算

1、定额人工费∑定额人工消耗量×2010版人工基期价格

其中

2、定额机械费∑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2010版机械台班基期价格

二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差一×2010版建筑工程综合价格指数

三综合费用(1+2)×综合费用费率

四税金(一+二+三)×税金费率

五其他费用(一+二+三+四)×扩大系数

六单位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一+二+三+四+五

注:1、本计算程序表仅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单位工程。

2、本计算程序表中所指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即为2010版基期价格的直接

工程费和施工技术措施费之和。

2、安装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表表2

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

一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按《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10)版,以编制期材料市场信息价格进行计算

其中1、定额人工费∑定额人工消耗量×2010版人工基期价格

2、定额机械费∑2010版定额机械费

二人工、机械台班价差3+4

3、人工价差∑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市场信息价格-2010版人工基期价格)

4、机械台班价差2×2010版机械费价格指数

三综合费用(1+2)×综合费用费率

四税金(一+二+三)×税金费率

五其他费用(一+二+三+四)×扩大系数

六单位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一+二+三+四+五

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仍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11年第3期“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计价问题综合解答”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编制建设工程概算的建安工程费用时,概算费率和扩大系数如何确定?

答:建设工程概算费率包括综合费用费率和税金费率,综合费用费率详见《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11年第3期“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计价问题综合解答”中的“宁波市建设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费率表”;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的规定另列项目计算。

扩大系数仍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11年第3期“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计价问题综合解答”中的规定执行,其中: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含人防安装工程)扩大系数为2%,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扩大系数为1%。

(五)建设工程概算建设其他费用中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取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按2010版《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规定计取;对于统一征地、拆迁后以净地出让或划拨供地形式取得建设用地的项目,

其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取费基数应扣除土地费用。

(六)专项检测所发生的检验检测费用应如何计价?

答:建安工程造价中以施工组织措施费列项计算的“检验试验费”仅指根据质量检测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的鉴证取样类检测所发生的费用;专项检测所发生的检验检测费用应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时暂不考虑,办理竣工决算(财务决算)时以建设管理其他费按实进行列支。

二、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定额中钻孔灌注桩、地下连续墙的泥浆池建拆和运输工程量分别按成孔工程量、成槽工程量乘系数0.2以m3计算,以甬价费(2010)139号文件按重量核定的价格标准计算泥浆外运及处置费时,工程数量如何调整?

答:以甬价费(2010)139号文件按重量核定的价格标准计算泥浆外运及处置费时,泥浆重量与体积的换算按以下公式计算:

钻孔灌注桩泥浆重量(t)=成孔体积(m3)×3×1.3(t/m3)。

地下连续墙泥浆重量(t)=成槽体积(m3)×0.2×3×1.3(t/m3)

建筑余土、建筑泥浆的处置费在竣工结算时应提供相应的凭证依据。

(二)《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后实施,《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根据该规程对定额中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否适用于按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计价的工程?

答:《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中有关水泥搅拌桩调整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仅适用于按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计价的工程,不适用于按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计价的工程。其中,设计要求采用全断面套打(套接一孔法)施工时,其套打部位重复搅拌的单桩圆形截面面积不得重复计算,所有桩体的人工及机械按相应定额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计算,其余不变。

(三)高压旋喷桩喷浆时,其空孔部分可否另行计算相应费用?

答:高压旋喷桩包括钻孔和喷浆,其中喷浆定额是按常规设计方案进行编制的,喷浆定额中人工、机械及水的耗量已综合考虑了一定比例的空孔部分所发生的用量,当空孔部分长度占设计桩长的比例不超过70%时,空孔部分不另行计算相应费用;若空孔部分长度占设计桩长的比例超过70%时,则超出70%比例外的空孔部分可按相应喷浆定额中的人工费、机械费以及水的费用之和乘系数0.5计算相应费用,可另行计算费用的空孔部分工程量按以下公式确定:

V=[钻孔长度-设计桩长×(1+70%)] ×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

注:本条解答也适用于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四)定额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三条第2点“梁、板、墙设后浇带时,模板工程量不扣除后浇带部分,后浇带另行按延长米(含梁宽)计算增加费……”的规定中所指“延长米”如何确定?

答:后浇带模板增加费定额已综合考虑后浇带设立时两侧混凝土收口处的模板费用,以及后浇带浇捣时所需的二次支模费用(或保留原有模板延长模板周期所增加的费用),后浇带模板增加费的工程量应以后浇带的自身长度确定,规则中所指“延长米”仅按后浇带的实际长度进行计算。

(五)地下室砼外墙面模板采用止水螺杆(六角带帽螺栓)进行安装,若止水螺杆的实际用量超过定额消耗量时,其超过部分可否另行计算相应费用?

答:地下室砼外墙面模板定额已综合考虑模板固定所需的钢支撑和止水螺杆(六角带帽螺栓),若发承包时对超过定额消耗量的止水螺杆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计算;没有约定的,不另行计算相应费用。

(六)设计采用螺纹钢筋作为箍筋时,定额如何套用?

答:普通钢筋制作安装定额按圆钢、螺纹钢分别编制,当设计采用螺纹钢筋作为箍筋时,其箍筋的制作安装套用圆钢相应定额进行换算。

(七)我市发布的轻钢龙骨信息价格按米计量,对于消耗量按平方米计量的轻钢龙骨相应定额应如何按信息价进行换算?

答:轻钢龙骨相应定额中,龙骨消耗量无论按平方米计量,还是按米计量,其轻钢龙骨均需根据设计图纸按实际用量进行调整,轻钢龙骨实际用量按长度以抽料方法确定,套用定额时,可按单位面积的轻钢龙骨实际用量结合对应的信息价格进行换算。

(八)“乳胶漆定额中的腻子按满刮一遍、复补一遍考虑。”的规定应如何理解?当腻子设计遍数与定额不同时应如何换算?若乳胶漆施工时采用成品腻子,定额应如何套用?

答:“乳胶漆定额中的腻子按满刮一遍、复补一遍考虑。”是指定额所含腻子仅为满刮一遍,其中所指“复补一遍”是在满刮一遍的基础上所进行的局部修补,设计图纸规定的腻子遍数均按满刮考虑,不论腻子设计遍数如何,其最后一遍满刮腻子均需进行复补。

乳胶漆定额所含腻子是按现场自制腻子考虑,实际采用自制腻子的,当腻子设计遍数与定额不同时,其增加的腻子费用需另行补充进行计算。

乳胶漆施工时采用成品腻子(普通腻子、防水腻子)的,其中乳胶漆面层根据设计遍数套“乳胶漆每增减一遍”定额,腻子按设计遍数套用相应成品腻子定额。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问题解答

1、机械土方施工中,各类基础排水措施如何计价?

答:采用井点排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土方开挖应按干土计算,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第一章第四节基础排水相应定额,不再套用1-110 湿土排水定额;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并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土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3;若不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而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水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6。

所谓止水帷幕,就是用于阻隔或减少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基底流入基坑而设置的幕墙状竖向截水体。例如,用于地下室基坑支护系统的钻孔灌注桩与水泥搅拌桩(或高压旋喷桩等)的组合墙、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地下连续墙等。

2、第二章说明第五-4条:“……打、压预应力管桩如设计要求需设置桩尖时另按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预埋铁件定额执行。……”是否有误?

答:根据总说明第三条规定,管桩钢制桩尖属于商品构配件,套用预埋铁件定额来计价是不合适的,应该根据其商品价格(或信息价)来计价。

3、第二章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1条:“水泥搅拌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桩径截面积计算。桩径截面积应扣除重叠部分面积。……”问:水泥搅拌桩工程量究竟应该如何计算?

答:水泥搅拌桩工程量实质上就是被搅拌土体的体积,根据国家住建部发布的《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中的有关条文规定,结合本市施工质量监督要求,水泥搅拌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搅拌桩单桩圆形截面面积计算,即每一幅桩(由若干个圆形截面搭接组成)工程量为桩长乘以若干个圆形截面面积的乘积,圆形相互搭接部分不予扣除;相邻幅之间的搭接部分也不扣除;但采用套接一孔法(即全断面套打)施工时,其重复搅拌的单桩圆形截面面积不得重复计算。桩长仍按第二章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1条计算。

采用套接一孔法施工时,所有桩体的人工及机械按相应定额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计算,其余不变。

本条解答也适用于市政工程。

4、水泥搅拌桩凿除桩头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水泥搅拌桩若需要凿除桩头,不论是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被凿除的单桩圆形截面桩头个数计算。但采用套接一孔法(即全断面套打)施工的,其重复搅拌的单桩圆形截面桩头个数不能重复计算。

凿除水泥搅拌桩桩头,套用凿除沉管灌注桩桩头定额乘以系数0.3。

5、建筑工程施工前的工地现场范围的大面积填塘渣应如何计算?基础土方开挖时,其相应的填塘渣层挖掘应如何计算?

答:由于本市塘渣资源分布状况的不均,以及施工现场至塘渣资源之间运输距离的差异,对建筑工程中塘渣的供需和运输成本影响较大,建筑工程施工前的工地现场范围的大面积填塘渣可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合同单价进行结算,未确定合同单价的,应按本市大面积填塘渣补充定额(3-甬补1)执行,其相应的工程量应根据工地现场范围的面积(实际回填范围的面积),按回填前的原地坪平均标高和回填压实后的标高结合工地现场原地坪表面的下陷厚度进行确定,下陷厚度应视工地现场原地坪表面的土质条件而定,以实测数为准。

基础土方开挖时,其相应的塘渣层不论是人工开挖还是机械挖掘,均按相应的四类土定额执行,塘渣层以下的土方仍按地质资料提供的原类别确定。遇塘渣层及塘渣层以下的土方持续开挖时,应分别列项计算,但套用定额时,其挖土深度则仍按自基槽、坑底至定额规定的开挖面标高之间的持续深度确定。同一槽、坑内的土方类别不同时,按第一章工程量计算规则六-2计算。

附:大面积填塘渣定额补充如下:

大面积填塘渣补充定额

工作内容:基底夯实,填铺找平,分层压

实。计量单位:10m3

定额编号3-甬补1

项目大面积填塘渣基价(元)605

其中

人工费(元)69.66

材料费(元)504.40

机械费(元)30.61名称单位单价(元)

消耗

人工二类人工工日43.00 1.62

材料塘渣t26.0019.40

机械内燃光轮压路机12t台班382.680.08

注:1.大面积填塘碴补充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前的工地现场范围的大面积填塘渣工程,如三通一平、地基加固填塘渣等。房屋基础塘渣垫层、室内地坪塘渣垫层等套用第三章塘渣垫层相应子目;房屋附属及小区、厂区道路的塘渣基层套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第二册道路工程道路基层塘渣底层相应定额。

2.大面积填塘渣工程量按设计要求填方后的压实体积计算。

3.大面积填塘渣的施工取费费率: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筑工程相应费率乘以系数0.6

计取,其余的施工组织措施费暂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参照专业土石方工程三类费率下限,即5%计取;利润参照专业土石方工程费率下限,即1%计取;规费参照专业土石方工程按省、市相关规定计算(即规费1为4.06%,规费2为0.16%);税金按建筑工程税金费率计算。

6、地下室底板与柱基(独立承台)相连时,工程量是合并计算还是分别计算?

答:柱基(独立承台)的工程量并入地下室底板(包括加深部分),套地下室底板定额。

7、地下室支护系统中的钢筋砼环梁、支撑梁、钢支撑等构件如何套用定额?地下室支护系统(含相应的桩基)是否属于施工技术措施费?

答:地下室支护系统中的钢筋砼环梁、支撑梁原则上仍按本市原规定执行,即模板、砼定额:砼环梁(不分截面高宽比)套用无梁式带形基础,砼支撑套用基础梁相应定额;钢筋定额:砼环梁、砼支撑中的钢筋均套用现浇构件钢筋相应定额。钢支撑套用钢结构相应定额。

地下室支护系统(含相应的桩基)属于施工技术措施费,均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第十八章,建筑物超高人工降效增加费项目如何计算人工费价差?

答:建筑物超高人工降效增加费定额表面上反映的是人工费用的增加,而其实质上应该是人工工日数量上的增加,所以也应该计算相应的人工费价差。

为简化计算,建筑物超高人工降效增加费项目的人工费价差,可按定额规定内容(见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条)的全部人工费价差,参照套用相应的建筑物超高人工降效增加费定额的方法进行计算。

9、附录一,混凝土水泥增量(%)如何调整?

答:仍按本市原规定执行,即混凝土水泥增量(%)不作调整。

本条解答也适用于市政、园林工程。

10、附录二,按定额编号1001塔吊固定式基础费用定额计算出来的费用,与按照塔吊固定式基础施工设计方案计算出来的费用相差很大,应该依据哪一个来计算塔吊固定式基础费用?

答:塔吊、施工电梯的基础费用,可按施工设计方案来计算;如无施工设计方案时,按附录二相应定额计算。

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并结合投标报价进行结算。

11、附录二,大型机械安装拆卸费和场外运输费,如何计算人工、材料、机械费价差?

答:附录二中的塔吊施工电梯基础费用、大型机械安装拆卸费和场外运输费都是以定额

形式编列的,这些定额项目的单价也是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组成的,因此这些项目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价差也应按本市现行人、材、机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差计价。即人工费价差按二类人工工日数计算价差;材料价差直接进入相应定额项目单价内;机械费价差按机械费价格指数计算,机械费价格指数的计算基数包括塔吊施工电梯基础费用、大型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中的机械费。

在计算时应注意:在套用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定额时,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用及其数量,须增加相应定额规定的(一定比例的)回程费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用及其数量。

本条解答也适用于市政、园林工程。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1年7月5日

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计价问题综合解答-2011.3.15

根据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转发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的通知》(甬发改投资[2010]623号、甬财政基[2010]1459号)文件精神,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施行,考虑到我省2010版建设工程概算定额正在编制过程之中,现就我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的计价问题暂作如下解答:

一、编制建设工程概算时,如何计算建安工程费用?

答:编制建设工程概算时,建安工程费用可按以下计算程序及其中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详见附件1)

二、编制建设工程概算的建安工程费用时,概算费率如何确定?

答:建设工程概算费率包括综合费用费率和税金费率,其取费计价规定统一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的相应规定执行,其中的综合费用费率应在费用定额编制费率的基础上,根据《关于规范宁波市建设工程规费计价管理的通知》(甬建价[2011]13号)文件的规定,分别增加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相应费率,调整后的综合费用费率详见附件2

三、编制建设工程概算的建安工程费用时,扩大系数如何确定?

答:扩大系数是考虑概算定额与预算定额的水平幅度差及图纸设计深度等因素,编制概算费用时应予以适当扩大。考虑到不同专业工程编制概算时所使用的计价定额形式不同,且扩初图纸设计深度难以判断,对不同专业工程的扩大系数作如下调整:

1、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含人防安装工程)扩大系数为2%。

2、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扩大系数为1%。

四、编制建设工程概算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如何确定?

答: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按《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现行版)的相应规定,结合我市现行费用标准进行确定。

附件1:宁波市建设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可点击下载)

附件2:宁波建设工程概算建安工程综合费用费率表(可点击下载)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定额人工单价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1、编制招标控制价和设计概算时,如何计算人工费用?

答:编制招标控制价和设计概算时,应按照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单价所确定的人工费用纳入相应计费基数;人工市场信息价与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单价的价差列入工程造价,仅计取税金,不作为计费基数。

2、编制投标报价时,如何确定人工单价?

答:编制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市造价管理机构所发布的人工市场信息价,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人工单价。

3、施工取费费率乘系数调整时,遇区间值形式出现的费率如何处理?

答:施工取费费率乘系数调整时,遇区间值形式出现的费率,其下限值、中值、上限值均统一乘规定的费率调整系数计算。

4、施工取费费率乘系数调整时,规费费率如何调整?

答:我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的规费项目由规费1、规费2、规费3组成。其中,规费3我市尚未征收该费用,暂不计取;规费1根据甬发改投资【2009】188号文件规定的相应费率乘浙建站计【2009】28号文件规定的对应费率调整系数进行计算;规费2按照甬发改投资【2009】188号文件规定的费率,不同计费基数的建设工程均统一乘0.95费率调整系数进行计算。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九年八月

1、塔吊施工电梯基础费用、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和安装拆卸费用,如何计算人工、材料、机械费价差?

答:03版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的塔吊施工电梯基础费用、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和安装拆卸费用是以定额形式编列的,这些定额项目的单价也是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组成的,因此,这些项目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价差也应按本市现行人、材、机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差计价。

机械费价格指数的计算基数为直接工程费及施工技术措施费中的机械费之和,且应包括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及安拆费中的机械费。

在计算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用及数量时,须增加定额规定比例的回程费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用及数量。

本条规定也适用于安装、市政、园林古建工程。

2、定额下册P310、P312、P317中,描述塔式起重机规格的计量单位“kN·m”是否有误?

答:定额下册P310、P312、P317中,描述塔式起重机规格的计量单位“kN·m”均应更正为“kN”。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浙江省10定额综合解释

问题解答 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勘误.........................................................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问题综合解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问题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问题解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计价问题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城市建筑渣土处置费在工程造价计价时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定额人工单价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9-04)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8-10)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7-03)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5-10)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5-08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安装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0版计价依据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8-10)错误!未定义书签。 市政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园林绿化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园林苗木价格信息编制使用说明(调整)....................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市政定额综合解释

市政定额综合解释 1、土石方工程中沟、槽、基坑发生湿土排水费用后,挖运土方是否乘湿土系数系数1.18? 答:按挖土相应定额乘系数1.18。 2、拆除砖石构筑物、砖砌雨水井如何计算工程量? 答:按实体积计算。 3、围堰工程定额中填心按粘土考虑,如实际采用其他土者,定额可否调整?答:围堰实际采用其他土填心,单价可以换算,定额量不变。 4、伸缝、缩缝的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伸缝、缩缝的工程量应按伸缝、缩缝的面积计算。93单估表第二册84页伸缩缝的计量单位应为10平方米。 5、问:市政单估表第二册第144页中料石价格637.3元/吨是否有误? 答:有误。料石价格应为340.6元/吨,定额字目3-152~3-157每10立方米基价相应改为5247.95,5235.61,5422.30,5261.79,5226.06,5346.40元。 6、彩色人行道板安砌补充定额 工作内容:放样、运料,砂浆拌合,铺设道板,扫缝。

7.采用井点降水后的土方,在套用挖、运定额过程中是否仍能乘湿土系数?答:采用井点降水后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在套用相应定额时不再乘湿土系数。 8.市政定额中钻孔灌注桩工程中的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是否应乘以扩孔系数?答:市政定额钻孔灌注桩工程中灌注混凝土子目在编制时没有考虑扩孔因素,所以在计算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时应乘以扩孔系数,见下表: 9、针对目前市政定额防洪堤防工程中仅有干砌块石基础定额,没有干砌块石挡土墙定额的实际情况,现补充如下: 干砌块石挡土墙补充定额 工作内容:放线、选石料、锤改、对缝。 10、问:市政单估表第二册第280页中,定额单位100立方米是否有误? 答:有误。应改为100平方米。 11、排水工程第三章的非定型井砌筑定额中已综合了井内铁梯安装,定额说明规定使用时不再调整。但如实际施工中没有安装铁梯如何处理? 答:如实际施工中没有安装铁梯的,应扣除定额中的铁梯含量以及人工5.87工日。 12、市政定额第二册第283页圆钢Φ16的单位是否有误?

2010版浙江省预算定额综合解释

附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 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 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 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此条规定是否适用于任何桩种?

浙江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浙江造价信息网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四)(一)建筑工程 1.直流深井降水,当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可否调整粗砂的定额含量? 答: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在调整管材价格的同时,按管子周长的比例调整相应的密目网及铁丝,并相应调整粗砂的含量。 2.机械土方施工中,各类基础排水措施如何计价? 答:如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并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土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3;不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而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水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6。所谓止水帷幕,指用于阻隔或减少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基底流入基坑而设置的幕墙状竖向截水体。例如,用于地下室基坑支护系统的钻孔灌注桩与水泥搅拌桩(或高压旋喷桩等)的组合墙、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地下连续墙等。 3.水泥搅拌桩空搅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是否还应计算定额的材料费? 答:空搅部分仅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机台班乘以系数0.5,其余不计。 4.冲孔桩机带冲抓锤和带冲击锤的成孔定额按桩长不同设置定额子目,但如建筑物带地下室产生空桩,导致桩长和成孔长度相差较大时,应如何套用定额? 答:应按单桩成孔长度套用相应定额。 5.现浇混凝土斜梁是否可以参照上册P118第10点斜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答:可以。 6.保温工程8-1~8-4墙面保温砂浆定额中保温浆料的定额含量是否有误? 答:定额未考虑墙面砂浆的压实偏差系数,经测算,定额含量及基价调整如下: 7.定额11-227~11-228定额中的其他材料费是否有误? 答:有误,其他材料费均应调整为42元,同时调整相应定额材料费和定额基价。

电缆工程量计算部分定额说明,部分计算规则(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电气,电缆说明部分)

第八章电缆 说明(2010版本浙江定额) 二、本章的电缆敷设定额适用于10kV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敷设。定额系按平原地区和厂内电缆工程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未考虑在积水区、水底、井下等特殊条件下的电缆敷设,厂外电缆敷设工程按本册第十章有关定额另计工地运输。 三、电缆在一般在山地地区敷设时,其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6在丘陵地区敷设时,其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该地段所需的施工材料如固定桩、夹具等按实另计。 四:本章的电缆敷设定额综合了除排管内敷设以外的各种不同敷设方式,包括土沟内,穿管、支架、延墙卡设、钢索、沿支架卡设、垂直敷设等方式。定额将各种方式按一定的比例进行了综合,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不论采取上述何种方式(排管内敷设除外),一律不作换算和调整。 五:本章的电缆敷设及电力电缆头制作安装定额均按三芯及三芯以上考虑的,单芯及双芯电力电缆及电缆头制安系数调整见系数调整表,截面400mm2以上至800mm2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mm2电力电缆定额执行,截面800mm2以上至1000mm2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mm2电力电缆定额乘以系数1.25执行。截面400mm2以上单芯电缆天制安,可按同材质240mm2电力电缆头制安定额执行,240mm2以上的电缆头的接线端子为异型端子,需要单独加工,可按实际加工价计补差价(或调整定额价格)。 六:电缆在竖井内桥架中垂直敷设,按不同材质及规格套用相应电缆敷设定额乘以系数1.2,电缆在竖直通道内采用支架固定直接敷设,按不同材质及规格套用相应电缆敷设定额乘以系数1.6. 七、电缆沟挖填方定额亦适用于电气管道沟等的挖填方工作。 八:桥架安装 1.桥架安装包括运输、组合、吊装、固定,弯头或三、四通修改、制作组对,切割口防腐,桥式开孔,上管件、隔板安装,盖板安装、接地跨接、附件安装等工作内容。 2.桥架支撑架定额适用于立柱、托臂及其他各种支撑架的安装。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采用螺栓、焊接和膨胀螺栓三种固定方式,实际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固定方式,定额均不做调整。 3.玻璃钢梯式桥架和铝合金梯式桥架定额均按不带盖考虑,如这两种桥架带盖,则分别执行玻璃钢槽式桥架定额和铝合金槽式桥架定额。

94定额综合解释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上册)综合解释 总说明及建筑面积 84定额的综合解释条款是否仍适用于94定额? 答:84定额的综合解释,只适用于84定额。对94定额中有关问题的解释,一律以新的综合解释为准。 2、同一建筑物内,有部分檐高在20米以上,另一部分檐高在20米以内,塔吊的垂直运输增加费应如何计算? 答:均按檐高在20米以上计算垂直运输增加费用。 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如何划分? 答:每100平方米超高部分建筑面积增加费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划分如下: 单位:元 4、烟囱、水塔、贮仓等的超高费用如何计算? 答:构筑物定额中,均已考虑了相应高度的工、料消耗定额,不再另计超高费用。 5、在计算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时,凸出屋面的旋转式观光厅,可否计算超高高度? 答:可以计算建筑物超高高度。 6、现浇斜屋面住宅的跃层,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跃层的净高均大于2.2米者,按跃层的围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跃层的最高点高于或等于 2.2米,最低点高于1.6米时,按跃层围护墙外围水平面积二分之一计算。 二、册说明及附录 1、定额子目所列的砼二次分析中碎石未分具体规格,其价差如何计补? 答:为简化计算,便于结算,砼中的碎石材料价差计补时,按碎石综合价格直接调整基价差,综合的权数如下: 碎石料径(mm) 综合权数(%) 6-13 20 13-25 30 25-38 50 砼中的碎石基期(94年)综合价格为43.56元/t。各地造价信息中心也应据此增发砼的碎石综合市场信息价。 2、册说明四-2规定:宁、温、舟三市的砼配合比定额中水泥用量和部分市(地) 采用强度等级在C15及C15以上的卵石砼配合比定额中的水泥用量,是否按单项定额分别调整?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第一章和第二章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及基础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相互另有规定外,应分别列项计算。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三、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辗压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下表: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四、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一下为湿土。采用井点排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土方开挖应按干土计算,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基础排水相应定额,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 五、挖土方工程量应扣除直径800mm及以上的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等大口径桩及空钻(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桩孔所占一级。挖孔承台土方时应乘以相应的系数,其中: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8;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方乘以系数1.1。 六、土石方、泥浆如发生外运(弃土外运或回填土外运),各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按本站阿哥相关定额执行;弃土外运的处置费等其他费用,按各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人工土方: 1.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3m计算,超过3m时,应按机械挖土考虑;如局部超过3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5;挖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3m时,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计算。 2.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m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不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满堂基础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用相应的单项定额。 3.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因工作面、放坡重叠造成槽、坑计算体积之和大于实际大开口挖土体积时,按大开口挖土体积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4.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侧面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5.本章定额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干土为准。如挖运湿土,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6;单项定额向恒毅系数1.18。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 6.基槽、坑底宽≤7m,底长>3倍的款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为基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综合解释(一)

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 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 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 算规则应如何调整? 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 乘以系数1.15,……”。此条规定是否适用于任何桩种? 答: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压钢筋混凝土预制方桩、管桩及沉管灌注桩,应按相应定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打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等其他桩,则仅限于强夯层部分的工程量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6.计算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垫层时,内墙基础底净长中是否需要扣除重叠部分的长度? 答: 为与基础地槽土方计算口径保持一致,在计算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垫层时,内墙基础底净长也应扣除重叠部分长度。因此,将定额上册P.122工程量计算规则三-3-(2)中的“垫层不扣除重叠部分的体积”删除。其他材料的垫层长度也参照此规则计算。 7.植筋定额的深度,定额是按多少编制的,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如何调整? 答:植筋深度,定额按10d考虑,如设计要求植筋深度与定额不同时,相应定额按比例调整。 8.单独装饰或二次装饰工程,层高在3.6m以内的内墙脚手架和天棚脚手架,其费用如何计算? 答:单独装饰或二次装饰工程,层高在3.6m以内的内墙、天棚饰面脚手架,可按相应单项脚手架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脚手架费用,其中:内墙饰面脚手架按高度在3.6m以内脚手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6、材料乘以系数0.3; 天棚饰面脚手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6、材料乘以系数0.3。 9.实际工程中如何运用含模量参考表? 答: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除合同(或招标文件)约定按含模量计算外,未约定的均应按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 10.定额14-188和14-189中,金属墙纸和织物墙布的计量单位为“kg”,是否有误? 答:有误,应为“m2”。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四章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与安装。 二、本章内各节有关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除另有具体规定外均互相适用,也适用本章外所涉及且未规定注明的相关定额。 三、现浇混凝土构件: 1.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按照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复合木模单独列项,模板的具体组成规格、比例、支撑方式及复合木模的材质等,均综合考虑;定额未注明模板类型的,均按木模考虑。 后浇带模板按相应构件模板计算,另行计算增加费。 2.现浇混凝土浇捣按现拌混凝土和商品混凝土两部分列项。 现拌泵送混凝土按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执行,混凝土单价按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换算,搅拌费、泵送费按构件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 商品混凝土定额按泵送考虑的项目,实际采用非泵送时,套用泵送定额,混凝土单价换算,其人工乘以以下相应系数,其余不变。 人工调整系数表 4.定额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石子粒径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当混泥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毛石混凝土子目中毛石的投入量按18%考虑,设计不同时混凝土及毛石按比例调整。 5.型钢混凝土劲性构件分别按模板、混凝土浇捣及钢构件相应定额执行。 钢管柱内灌注混凝土按矩形柱、圆形柱定额执行,不再计算模板项目。 6.基础: (1)基础与上部结构的划分以混凝土基础上表面为界; (2)基础与垫层的划分,一般以设计确定为准,如设计不明确时,以厚度划分:15cm 以内的为垫层,15cm以上的为基础。 (3)有梁式基础模板仅适用于基础表面有梁上凸时,仅带有下翻或暗梁的基础套用无梁式基础定额。 (4)满堂基础及地下室底板已包括集水井模板杯壳,不再另行计算;设计为带型基础的单位工程,如仅楼(电)梯间、厨厕间等少量部位采用满堂基础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型基础计算。 (5)箱型基础的底板(包括边缘加厚部位)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其余套用柱、梁、板、墙相应定额。 (6)设备基础仅考虑块体形式,其他形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7)地下构件采用砖模时,按砌筑工程定额规定执行。

浙江省1994版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取费标准

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 第一节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一)、特类工程特征 民用建筑 1、特高级大型公共建筑; 2、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3、30层以上高层建筑; 4、设有三层地下室的大型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1、跨度30米以上或沿高25米以上单层工业建筑; 2、沿高在35米以上多层工业建筑。 构筑物 1、高度100米以上烟囱; 2、高度50米以上水塔; 3、高度25米以上贮仓; 4、容积3000吨以上水(油)池。 (二)、一类工程特征 民用建筑 1、高级大型公共建筑; 2、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3、20层以上高层建筑; 4、设有二层地下室的大型公共建筑。 1、跨度24米以上或沿高18米以上单层工业建筑; 2、沿高在25米以上多层工业建筑。 3、单炉总蒸发量50吨/小时以上锅炉房。 构筑物 1、高度80米以上烟囱; 2、高度40米以上水塔; 3、高度20米以上贮仓; 4、容积2000吨以上水(油)池。 (三)、二类工程特征 民用建筑 1、中高级大中型公共建筑; 2、技术要求较高的小型公共建筑; 3、10层以上高层建筑; 4、设有一层地下室的大中型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1、跨度21米以上或沿高12米以上单层工业建筑; 2、沿高在20米以上多层工业建筑。 3、单炉总蒸发量10吨/小时以上锅炉房。 构筑物

1、高度50米以上烟囱; 2、高度25米以上水塔; 3、高度12.5米以上贮仓; 5、变压器总容量1000KVA以上变压器支出架。 (四)、三类工程特征 民用建筑 1、中级中小型公共建筑; 2、技术要求较高的小型公共建筑; 3、4层以上多(高)层建筑; 4、设有半地下室外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1、跨度15米以上或沿高8米以上单层工业建筑; 2、沿高在8米以上多层工业建筑; 3、单炉总蒸发量10吨/小时以下锅炉房。 构筑物 1、高度30米以上烟囱 2、高度25米以下水塔; 3、高度12.5米以下贮仓; 4、容积500吨以上水(油)池; 5、变压器总容量1000KVA以下变压器支出架。 (五)、四类工程特征 民用建筑 1、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 2、4层以下多层建筑。 工业建筑 跨度15米以下或沿高8米以上单层工业建筑。 构筑物 1、高度30米以下烟囱 2、容积500吨以下水(油)池; 3、厂区道路、围墙及室外附属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类别划分(一)、土石方工程 1、二类土石方特征: 机械开挖土石方。 2、四类土石方特征: 人工开挖土石方。 (二)、桩基工程 1、一类桩特征: ⑴、30米以上预制钢筋砼方桩; ⑵、40米以上现场灌注桩。

浙江省2010定额说明精编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总说明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其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编制本省概算定额、编审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施工图概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编审工程结算价等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内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的工作内容简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参照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可由当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或由预(结)算编制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那招本定额编制原则,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在预(结)算审查时确定,并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2、本定额日工资单价分为三类:土石方工程、垂直运输工程按Ⅰ类日工资单价40元计算;厂库房大门及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以及下册的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按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保温隔热、耐酸防腐工程及其他工程中根据子目性质不同分别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和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其余工程均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计算。 八、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

浙江定额解释(94、03定额适用)

浙江定额部分解释 (94、03定额适用) 建筑工程 1、请教您关于甲供材料的扣除方式: (1)、甲供材料退款=市场信息价(合同价)÷(1+采购保管费率)(甲方送到工地现场或指定地点)。 (2)、甲供材料退款=市场信息价(合同价)÷(1+采购保管费率)-运杂费(乙方自己运输)那么退款时把规费和税金要否一起扣除。也就是说把甲供材料的退款是否也列入直接费。 (3)、甲供材料数量如果是实际提供的数量来定,那肯定与定额用量有差异的(如商品砼等),这说明在结算时赢亏都是施工单位的事了。 答:甲供材料退款额应放到工程造价之后。计算退款额时不计算规费和税金。甲供材料数量如何计量(即计量方法)由合同来约定。一般情况下是按甲方实际提供的数量来确定的。 2、厂区内的道路和排水工程属于土建项目还是市政项目,应该套用土建定额还是市政定额? 答: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上册第323页第九章说明一规定: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厂区、小区中的室外道路、排水项目,如按市政要求单独设计的,套用市政工程定额,否则套用建筑工程定额。 3、03定额中木地板楼地面,龙骨断面为50×60,间距为200mm,设计不同时,用量调整。假使断面、间距都与定额不同,如:断面为45×55,间距为300mm,怎么调整? 答:定额下册第21页附注:木地板木龙骨断面为50×60,间距为200mm,设计与定额不同时,用量调整。 你提出的问题:假使断面、间距都与定额不同,如:断面为45×55,间距为300mm,怎么调整? 回答:木龙骨断面设计与定额不同,可以用简单的比例关系来进行换算。假设断面换算系数为K1,则K1=(45×55)/(50×60)。木龙骨间距设计与定额不同,是不能用简单的比例关系来进行换算的。假设硬木长条地板沿房间净长方向铺设,设房间净长为L(mm),净宽为B(mm),则:木龙骨长度(定额)=(L/200+1)×B 木龙骨长度(设计)=(L/300+1)×B 假设间距换算系数为K2,则K2=[(L/300+1)×B]/[(L/200+1)×B]=(200/300)×[(L+300)/(L+200)]。所以,每100平方米:换算后的木龙骨(杉木枋)用量=原定额用量×K1×K2 =1.575×(45×55)/(50×60)×(200/300)×[(L+300)/(L+200)](立方米)。 4、屋面砖砌女儿墙下为650高砼翻口,在套价的时候,这个翻口内外侧的抹灰是并入女儿墙呢,还是拉出来,按砼墙的抹灰来套? 答:可并入女儿墙计算。 5、深层水泥搅拌桩的定额套用: 1、除了套用上册P54页相应定额外,其余还有项目应计算吗?另外其双头喷浆和单头喷浆如何区分? 2、水泥搅拌桩的空搅部分是否指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部位的工程量? 答:还需计算桩机进退场、安拆凿桩头等费用。双头、单头喷浆采用机械不同。空搅工程量计算规则见29页。

擎洲广达-浙江2010定额软件操作说明书

一、文件菜单功能 1、在编制预算的时候,一开始选择是杭州投标报价模板,但是实际上需要的是杭州的招标控制价模板,那要如何操作 答:首先打开做好的文件,之后点击软件上方的【文件】菜单,选择【替换工程模板】按钮,选择正确的模板,之后确定,在弹出的窗口里面点击【全选】按钮,之后【开始更新】-【确定】。将文件另存一个名称保存 2、在做工程的时候遇到专业节点或者类型比较多的文件时,如果分成两人或者多人制作,完成之后如何将文件合并成一份文件 答:首先点击软件菜单栏的【文件】—【合并工程文件】功能,在跳出的窗口里。对应的选择基准文件,被合并文件及生成新的合并后文件。基准文件一般选择主编制人的工程文件,基准文件结构必须是完整的,要有空专业结构来防止被合并过来的专业节点。之后先点击校验按钮,对文件进行检查,提示可以合并后,在右边选择需要合并的专业工程,拖拉到左边相应的专业节点进行覆盖,提示合并成功后在对下一个专业节点进行合并操作。全部合并内容操作完成后,点【确定】按钮完成工程合并操作 3、擎洲广达软件审计审核功能怎么操作? 答:审计审核功能只有在我们专业版的软件里面才有此功能,打开擎洲广达软件,之后点击左上角文件菜单下面的【导入送审文件】,之后,选择送审的文件,打开。在跳出的模板窗口里面一定要选择【审计审核】--【审计模板】,之后下一步导入文件完成。自动打开的文件左边为审定内容,右边是送审内容 二、工程参数菜单功能 1、擎洲广达软件里面定额人工费用如何修改 答:首先将软件上方功能菜单栏里面【工程参数】菜单下方的【允许修改定额价】打上勾,之后回到【工料机汇总界面】直接修改人工费的定额价即可 2、在制作非电子标的工程时,导入excel文档,工程量都是三位的,可是导入 软件之后发现有些清单的工程量变成两位,有些变成一位,如何解决? 答:导入excel之后看一下在【工程参数】菜单下面的【量小数】是否是打勾的,如果打上勾,将这个勾去掉。量小数主要是表示按照我们国标规范来保留小数位 3、导入excel清单之后,如何将清单锁定不被修改掉 答:导入excel清单后,点击软件上方【工程参数】按钮,将这个菜单下面的【锁清单】按钮打上勾,之后的清单就不会被修改了 4、在安装专业里面,想将定额的单位设置成基本单位(一单位),如何操作?

浙江省2010定额说明

浙江省2010定额说明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总说明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其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编制本省概算定额、编审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施工图概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编审工程结算价等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内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的工作内容简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参照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可由当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或由预(结)算编制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那招本定额编制原则,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在预(结)算审查时确定,并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2、本定额日工资单价分为三类:土石方工程、垂直运输工程按Ⅰ类日工资单价40元计算;厂库房大门及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以及下册的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按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保温隔热、耐酸防腐工程及其他工程中根据子目性质不同分别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和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其余工程均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计算。 八、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

浙江2010版定额换算解析

2010版浙江省市政定换算解析 1、人工费的换算主要是由于用工量的增减而引起的。 2、材料费的换算则是由材料耗用量的改变及材料代换而引起的。 3、换算四要素:定额编号H、定额计量单位、基价、计算式。 4、换算基价=原基价+全部(或部分)人工费×(系数-1)+全部(或部分)材料费×(系数-1)。 5、预算定额的换算类型 预算定额规定允许换算的换算类型大体上可分为四类。即: 1)定额乘系数换算。根据系数所乘部位不同,又可分为: (1)定额综合基价乘以系数换算 (2)定额全部人工乘系数换算 (3)定额全部材料乘系数换算 (4)定额全部机械乘系数换算 (5)定额部分人工乘系数换算 (6)定额部分材料系数换算 (7)定额部分机械乘系数换算 2)砂浆、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换算 3)木门窗木材断面的换算 4)其它换算 6、预算定额的换算方法 (一)定额乘系数的换算 这是一种最简单的换算方法。根据定额的换算规定,定额基价或部分内容乘以系数换算,从而得到新的定额基价。在进行换算时应注意,定额规定的调整系统数中,已包括定额本身的内容,所以在计算定额调整值时,应用系数减1。例如:定额规定某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0(或0.9)是指在定额的基础上另外增加20%(或减少10%)人工费。所以,换算公式为 换后综合基价×综合基价系数 换后基价=定额综合基价+调整部分金额×(部分调整系统数-1) (1)要正确区分定额系数与工程量系数。定额系数一般在定额分部说明或定额附注上,而工程量系数一般在工程量计算规则中。定额系数是对定额基价的调整,应在定额基价中反映;而工程量系数是对工程量的调整,应在工程量中反映。(2)要正确区分定额系数。定额系数有七种。在进行换算之前,一定要正确区分和确定是哪一种系数。这是正确换算的前提。 7、若换算题中,消耗量和单价均发生变化,要将原定额中的扣除,将新的材料及消耗量换算进去。 8、根据浙江省2010版市政定额换算。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总说明 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八册,具体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 二、本定额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编制的,同时参考了公路、水利等专业定额和其他省(市)相关定额,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 本定额人工按定额用工的技术含量综合为一类人工和二类人工,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其中土石方工程人工为一类人工,其余均为二类人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人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材料的消耗量均以体积表示。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八、关于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已包括了机械幅度差内容。 2.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如需要再次搬运的,应在二次搬运费项目中列支。 九、关于定额单价的取定:人工单价,一类人工40元/工日,二类人工43元/工日;材料单价按《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0版)取定;机械台班单价根据《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取定。 十、本定额中商品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凝土、厂拌三渣等均按成品价考虑。其单价中除包括产品出厂价外,还包括了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装卸费用。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的,其单价包括泵送费用。 十一、本定额中现浇混凝土项目分现拌混凝土和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定额中已按结构部位取定泵送或非泵送,如果定额所列混凝土形式与实际不同时,除混凝土单价换算外,人工、机械具体调整如下:

浙江省03定额常见问题与解答

1、请教您关于甲供材料的扣除方式, (1)、甲供材料退款=市场信息价(合同价)÷(1+采购保管费率) (甲方送到工地现场或指定地点)。 (2)、甲供材料退款=市场信息价(合同价)÷(1+采购保管费率)-运杂费(乙方自己运输) 那么退款时把规费和税金要否一起扣除。也就是说把甲供材料的退款是否也列入直接费。 (3)、甲供材料数量如果是实际提供的数量来定,那肯定与定额用量有差异的(如商品砼等),这说明在结算时赢亏都是施工单位的事了。 答:甲供材料退款额应放到工程造价之后。计算退款额时不计算规费和税金。 甲供材料数量如何计量(即计量方法)由合同来约定。一般情况下是按甲方实际提供的数量来确定的。 2、厂区内的道路和排水工程属于土建项目还是市政项目,应该套用土建定额还是市政定额? 答: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上册第323页第九章说明一规定: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厂区、小区中的室外道路、排水项目,如按市政要求单独设计的,套用市政工程定额,否则套用建筑工程定额。 3、03定额中木地板楼地面,龙骨断面为50×60,间距为200mm,设计不同时,用量调整。 假使断面、间距都与定额不同,如:断面为45×55,间距为300mm,怎么调整? 答:定额下册第21页附注:木地板木龙骨断面为50×60,间距为200mm,设计与定额不同时,用量调整。 你提出的问题:假使断面、间距都与定额不同,如:断面为45×55,间距为300mm,怎么调整? 回答:木龙骨断面设计与定额不同,可以用简单的比例关系来进行换算。假设断面换算系数为K1,则K1=(45×55)/(50×60)。 木龙骨间距设计与定额不同,是不能用简单的比例关系来进行换算的。 假设硬木长条地板沿房间净长方向铺设,设房间净长为L(mm),净宽为B(mm),则: 木龙骨长度(定额)=(L/200+1)×B 木龙骨长度(设计)=(L/300+1)×B 假设间距换算系数为K2,则K2=[(L/300+1)×B]/[(L/200+1)×B]=(200/300)×[(L+300)/(L+200)]。所以,每100平方米: 换算后的木龙骨(杉木枋)用量 =原定额用量×K1×K2 =1.575×(45×55)/(50×60)×(200/300)×[(L+300)/(L+200)](立方米)。 4、屋面砖砌女儿墙下为650高砼翻口,在套价的时候,这个翻口内外侧的抹灰是并入女儿墙呢,还是拉出来,按砼墙的抹灰来套? 答:可并入女儿墙计算。 5、深层水泥搅拌桩的定额套用,1、除了套用上册P54页相应定额外,其余还有项目应计算吗?另外其双头喷浆和单头喷浆如何区分? 2、水泥搅拌桩的空搅部分是否指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部位的工程量? 答:还需计算桩机进退场、安拆凿桩头等费用。双头、单头喷浆采用机械不同。空搅工程量计算规则见29页。 6、根据图纸要求“拉结筋与填充墙连接处设一砖厚、同墙宽、同拉结筋长的C20细石砼构件”,经计算,每条砼构件体积为0.09*0.24*1=0.0216立米,根据94定额规定,零星构件指每件体积在0.05立米以内的其他构件,请问:此构件是否能套用零星砼定额? 答:可套03定额“小型构件”计算。 7、94定额墙面水泥砂浆或混合砂浆抹灰,均包括罩面压光这道施工工艺,而实际施工中未作,是否可扣回,如何扣回? 答:不调整。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综合解释(四)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四) (一)建筑工程 1. 直流深井降水,当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可否调整粗砂的定额含量? 答: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在调整管材价格的同时,按管子周长的比例调整相应的密目网及铁丝,并相应调整粗砂的含量。 2. 机械土方施工中,各类基础排水措施如何计价? 答:如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并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土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3;不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而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水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6。所谓止水帷幕,指用于阻隔或减少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基底流入基坑而设置的幕墙状竖向截水体。例如,用于地下室基坑支护系统的钻孔灌注桩与水泥搅拌桩(或高压旋喷桩等)的组合墙、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地下连续墙等。 3. 水泥搅拌桩空搅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是否还应计算定额的材料费? 答:空搅部分仅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机台班乘以系数0.5,其余不计。 4. 冲孔桩机带冲抓锤和带冲击锤的成孔定额按桩长不同设置定额子目,但如建筑物带地下室产生空桩,导致桩长和成孔长度相差较大时,应如何套用定额? 答:应按单桩成孔长度套用相应定额。 5. 现浇混凝土斜梁是否可以参照上册P118第10点斜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答:可以。 6. 保温工程8-1~8-4墙面保温砂浆定额中保温浆料的定额含量是否有误? 答:定额未考虑墙面砂浆的压实偏差系数,经测算,定额含量及基价调整如下:

定额编号 单位8-18-28-38-4 项目名称 基价元23424422597491 材料费元1535.62306.251813.12361.75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m3 2.7750.555—— 膨胀玻化微珠保温浆料m3—— 2.7750.555 水m30.7—0.7— 7. 定额11-227~11-228定额中的其他材料费是否有误? 答:有误,其他材料费均应调整为42元,同时调整相应定额材料费和定额基价。 8. 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中人工降效和机械降效的计算基数为规定内容中的全部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机械台班费。如按动态管理办法的要求采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计价的,发生价差时,其差价是否纳入计算基数? 答:应纳入计算基数。 (二)市政工程 市政工程第三册6-196~6-198中人工含量是否有误? 答:有误,应分别调整为2.12、2.49和2.85工日,并相应调整定额人工费和定额基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