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税收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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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税收原理主要内容一、什么是税收二、税收专业术语

(二)税种形式的影响
(三)征税范围:一般而言,课税范围宽广的商品 较易转嫁,课税范围狭窄的难以转嫁。
(四)市场类型: 对垄断性商品课征的税容易转嫁 ,对竞争性商品课征的税较难转嫁。
(五)征收方式:从价课税的税负容易转嫁,从量 课税的税负不容易转嫁。
五、税负转嫁的影响 对纳税人和国家的影响。 对经济调节的影响。 税制透明度问题。
从价税与从量税
四、按照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
价内税与价外税
五、按照税种的隶属关系分
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第四节 征税的公平与效率 (税收原则)
一、税收应以公平为本
经济上的公平与税收公平。判断税收是否公平的 标准。税收公平的两个主要方面:
横向公平——收入相同的人缴纳相同的税收 纵向公平——收入不同的人缴纳不同的税收
税收公平原则
受益原则:要求每个人所承 担的税负应当与他从公共产 品中的受益相一致 。
能力原则 :根据各人的纳税能 力的大小来确定各人应该承担 的税收。
收入
消费
财产
二、征税必须考虑效率的要求
征税的行政效率与经济效率。最少征收费 原则。税收支出问题。征税必须促进经济 效率的提高。
三、公平与效率的两难选择 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和统一。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不同抉择。 我国应有的对策。
这些年的努力就为了得到相应的回报 。2020年12月29日星 期二3时 43分16秒03:43:1629 December 2020
科学,你是国力的灵魂;同时又是社 会发展 的标志 。上午3时43分 16秒上 午3时43分03:43:1620.12.29
每天都是美好的一天,新的一天开启 。20.12.2920.12.2903:4303:43:1603:43:16Dec-20
(三)征税范围:一般而言,课税范围宽广的商品 较易转嫁,课税范围狭窄的难以转嫁。
(四)市场类型: 对垄断性商品课征的税容易转嫁 ,对竞争性商品课征的税较难转嫁。
(五)征收方式:从价课税的税负容易转嫁,从量 课税的税负不容易转嫁。
五、税负转嫁的影响 对纳税人和国家的影响。 对经济调节的影响。 税制透明度问题。
从价税与从量税
四、按照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
价内税与价外税
五、按照税种的隶属关系分
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第四节 征税的公平与效率 (税收原则)
一、税收应以公平为本
经济上的公平与税收公平。判断税收是否公平的 标准。税收公平的两个主要方面:
横向公平——收入相同的人缴纳相同的税收 纵向公平——收入不同的人缴纳不同的税收
税收公平原则
受益原则:要求每个人所承 担的税负应当与他从公共产 品中的受益相一致 。
能力原则 :根据各人的纳税能 力的大小来确定各人应该承担 的税收。
收入
消费
财产
二、征税必须考虑效率的要求
征税的行政效率与经济效率。最少征收费 原则。税收支出问题。征税必须促进经济 效率的提高。
三、公平与效率的两难选择 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和统一。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不同抉择。 我国应有的对策。
这些年的努力就为了得到相应的回报 。2020年12月29日星 期二3时 43分16秒03:43:1629 December 2020
科学,你是国力的灵魂;同时又是社 会发展 的标志 。上午3时43分 16秒上 午3时43分03:43:1620.12.29
每天都是美好的一天,新的一天开启 。20.12.2920.12.2903:4303:43:1603:43:16Dec-20
税收学课件-第06章 税收体系

占总税收收入的 比重
25.32%
19.53% 5.78%
6.74%
0.90% 2.70% 1.53% 1.61%
占所得税类税收 收入的比重 77.15%
22.85% 占资源税类税收 收入的比重 13.33%
40.07%
22.72%
23.88%
税类
税收收入
财产税类
房产税 车船税 契税
行为目的税类
印花税 车辆购置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船舶吨税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所得税合计 14897.94 15486.19 17680.81 22823.75 25474.81
企业所得税 11175.63 11536.84 12843.54 16769.64 19654.53
占比
75.01% 74.50%
72.64%
73.47%
77.15%
(二)国内消费税 占税收收入%
549.7 856.3 923.9 1040 1172.3 1492 1613.7 1859.6 2174.6 15.58% 12.96% 12.49% 12.19% 12.53% 12.62% 12.23% 11.90% 11.37%
我国所得税内部税制结构特点
所得税内部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对比
4639.52
1372.49 393.02 2874.01
6381.16
985.64 2228.91 3125.63 40.98
占总税收收入收 入的比重
1.36%
29.58%
0.39%
8.47%
2.86%
61.95%
6.34%
占行为目的税类税 收收入的比重
财政与税收-第六章 税收原理

一是减率,即对征税对象的税率减 少多少、或减到多少。
二是减额,即直接规定对纳税人的 应纳税额减少一个固定的数额。
• 起征点。即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规定一定 的数额。征税对象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额征税,未 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税法对某些税种规定了起 征点。
• 比如,我国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个人销售货物 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2000元~5000元;个人 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1500元~ 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 额150元~200元。确定起征点,主要是为了照顾 经营规模小、收入少的纳税人采取的税收优惠。
全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超率累进税率 全率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 直接规定的固定的税额,因而也称固定税 额。定额税率不受价格变动影响,适用于 从量计征的税种。定额税率征税对象的计 量单位可以是其自然单位,也可以是特殊 规定的复合单位。如每升××元,每吨 ××元,每大箱××元,每一单位吨公里 ××元等。现行税制中的定额税率有四种 形式。
两地以上取得所得的,纳税地点可由纳税人在境
内任选择一地。
•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解缴地为机构所在地。
• 6、土地增值税
•
纳税地点为房地产所在地,所转让的房地
产座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区(市)县的,应按房
地产所在地分别确定。
• 7、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纳税地点为房产、土地所在地,房产、土
地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应按房产、土地所在
• 征税对象的量包括价值数量和实物数量 •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思考:你能区分 征税对象、范围、税目吗?
征税范围
税目
• 是指税法规定应 税内容的具体区 间,是征税对象 的具体范围。
二是减额,即直接规定对纳税人的 应纳税额减少一个固定的数额。
• 起征点。即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规定一定 的数额。征税对象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额征税,未 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税法对某些税种规定了起 征点。
• 比如,我国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个人销售货物 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2000元~5000元;个人 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1500元~ 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 额150元~200元。确定起征点,主要是为了照顾 经营规模小、收入少的纳税人采取的税收优惠。
全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超率累进税率 全率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 直接规定的固定的税额,因而也称固定税 额。定额税率不受价格变动影响,适用于 从量计征的税种。定额税率征税对象的计 量单位可以是其自然单位,也可以是特殊 规定的复合单位。如每升××元,每吨 ××元,每大箱××元,每一单位吨公里 ××元等。现行税制中的定额税率有四种 形式。
两地以上取得所得的,纳税地点可由纳税人在境
内任选择一地。
•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解缴地为机构所在地。
• 6、土地增值税
•
纳税地点为房地产所在地,所转让的房地
产座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区(市)县的,应按房
地产所在地分别确定。
• 7、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纳税地点为房产、土地所在地,房产、土
地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应按房产、土地所在
• 征税对象的量包括价值数量和实物数量 •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思考:你能区分 征税对象、范围、税目吗?
征税范围
税目
• 是指税法规定应 税内容的具体区 间,是征税对象 的具体范围。
第六章 税收原理-文档资料

3.狭义税基
狭义税基是计算税额时的课税基础, 也可称为计税依据。在现代税制中,由 于计税时的各种扣除,使计税依据仅为 课税对象的一部分。如个人所得税。
我们习惯上讲的税基就是指狭义的税 基,扩大税基是指扩大课税对象中的征 税部分
(四)税率
税率是一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税 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 负担,因此,它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3. 能力原则
遵循的公平准则结果公平。该原则认为应 根据纳税人的能力来确定应承担的税收。它包 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横向公平是指经济能 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交纳相同数额的税 收,即以同等方式对待条件相同的人;纵向公 平是指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当交纳 不同的税收,以不同的方式对待条件不同的人, 纳税能力强的人应当多交税。
有弹性是指税制设计应能使税收收入随着 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增长,以满足长期的公共产 品提供的需要
2.节约与便利
税收是通过强制的手段将一部分资源从私人部门 转移到政府部门。在这一转移过程中,不可避免 地会造成资源的损耗,即形成税收筹资成本。税 收成本包括两部分:
(1)税收对资源配置的影响而产生的超额负担 (2)税收的征收成本
具体讲,节约与便利就要求通过简化税制,合理设 置税务机构,提高征管人员素质,改进征管手段等措 施降低征纳双方的成本
3. 中性与校正性
中性与校正性是从税收对纳税人经 济行为影响的角度出发,考虑如何维护 和提高私人品之间资源配置效率的问题。
(1)维护税收中性,减少税收效率损失 (2)发挥税收的校正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税收的超额负担
S=1/2T ΔQ=T(2) /2r
P
哈伯格三角形
E P1
MC1
财政与税收-第六章 税收原理

– 1.单一环节的税收(一次课征税)是指在商 品和收入的循环中,只在某一个课税环节上 进行课征的税收
– 2.多环节的税收(多次课征税)是指在商品 流转或收入形成和分配过程中,对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环节进行课征的税收。
纳税期限
•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 按税法规定应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纳 税期限有两层含义:一是结算应纳税款的 期限,也称结算期限;二是缴纳税款的期 限,也称缴款期限。
3 超过 10000 元至 30000 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 30000 元至 50000 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 50000 元的部分
35
6750
超额累进税率
• 是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划分为若干级,每一 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 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 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然后将计算结果相 加后得出应纳税款的税率。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含税级距
税率 (%)
速算 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一是减率,即对征税对象的税率减 少多少、或减到多少。
二是减额,即直接规定对纳税人的 应纳税额减少一个固定的数额。
• 起征点。即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规定一定 的数额。征税对象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额征税,未 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税法对某些税种规定了起 征点。
– 2.多环节的税收(多次课征税)是指在商品 流转或收入形成和分配过程中,对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环节进行课征的税收。
纳税期限
•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 按税法规定应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纳 税期限有两层含义:一是结算应纳税款的 期限,也称结算期限;二是缴纳税款的期 限,也称缴款期限。
3 超过 10000 元至 30000 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 30000 元至 50000 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 50000 元的部分
35
6750
超额累进税率
• 是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划分为若干级,每一 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 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 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然后将计算结果相 加后得出应纳税款的税率。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含税级距
税率 (%)
速算 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一是减率,即对征税对象的税率减 少多少、或减到多少。
二是减额,即直接规定对纳税人的 应纳税额减少一个固定的数额。
• 起征点。即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规定一定 的数额。征税对象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额征税,未 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税法对某些税种规定了起 征点。
第六章-税法总论(一)PPT课件

10
第一节 税法概念与特征
❖ 二、税法特征
(一)基本特征
经济性特征:
(1)税法作用于市场经济,直接调整经济领域的特
定经济关系,有助于弥补市场缺陷,节约交易成本,
提高经济效率。
(2)税法能反映经济规律,引导市场主体从事合理
的市场行为,解决效率与公平的矛盾。
(3)税法是对经济政策的法律化,通过保障税收杠
❖ 二、税法特征
(二)引申特征
成文性:税法是规定国民纳税义务的法,是一种侵 权性规范,税法必须采取成文法形式;
强制性:税收具有单方强制性,税法是公法、强制 法,任何机关和个人均不得无法律根据擅自减免税, 也不得任意排除税法的适用;
技术性:在税法的构成要素的设计及税法的实施方 面体现得尤为突出。
经济法作为直接作用于市场经济的法律,既应促进 经济效率提高,推动经济主体各自利益最大化目标 的普遍实现,也应保障经济和社会公平。
23
第三节 税法宗旨与原则
❖ 一、税法的宗旨
经济法(税法)的宗旨:通过协调运用各种 调整手段来弥补传统民商法调整的缺陷,以 不断解决个体的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 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基本人权,调控和促进 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第六章 税法总论(一)
第一节 税法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税法性质与作用 第三节 税法宗旨与原则 第四节 税法效力
1
❖ 什么是税收?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治权力, 依法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活动或手段。
美国有句名言:“人这一生,只有死神和税吏躲不掉。 虽然美国人为税而起兵独立,但反的并不是税,只是
据、税率等课税等课税要素以及相关的征纳程序的
第一节 税法概念与特征
❖ 二、税法特征
(一)基本特征
经济性特征:
(1)税法作用于市场经济,直接调整经济领域的特
定经济关系,有助于弥补市场缺陷,节约交易成本,
提高经济效率。
(2)税法能反映经济规律,引导市场主体从事合理
的市场行为,解决效率与公平的矛盾。
(3)税法是对经济政策的法律化,通过保障税收杠
❖ 二、税法特征
(二)引申特征
成文性:税法是规定国民纳税义务的法,是一种侵 权性规范,税法必须采取成文法形式;
强制性:税收具有单方强制性,税法是公法、强制 法,任何机关和个人均不得无法律根据擅自减免税, 也不得任意排除税法的适用;
技术性:在税法的构成要素的设计及税法的实施方 面体现得尤为突出。
经济法作为直接作用于市场经济的法律,既应促进 经济效率提高,推动经济主体各自利益最大化目标 的普遍实现,也应保障经济和社会公平。
23
第三节 税法宗旨与原则
❖ 一、税法的宗旨
经济法(税法)的宗旨:通过协调运用各种 调整手段来弥补传统民商法调整的缺陷,以 不断解决个体的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 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基本人权,调控和促进 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第六章 税法总论(一)
第一节 税法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税法性质与作用 第三节 税法宗旨与原则 第四节 税法效力
1
❖ 什么是税收?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治权力, 依法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活动或手段。
美国有句名言:“人这一生,只有死神和税吏躲不掉。 虽然美国人为税而起兵独立,但反的并不是税,只是
据、税率等课税等课税要素以及相关的征纳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