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然人股东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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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据书信 不分红的股东如何写证明书及格式

条据书信 不分红的股东如何写证明书及格式

不分红的股东如何写证明书及格式股东身份证明(自然人)注:提交人应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字样篇二:股东出资证明书-模板股东出资证明书证书编号:公司名称:公司住址:公司登记日期: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东:于月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

公司公章:篇三: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股东出资证明书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一、本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_____省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号三、公司登记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四、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五、公司股东:_________(姓名或名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_____万元。

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

股东证明_________________公司成立于_______________,注册资____万元整,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_____合法股东,其本人共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整,占总股本_____,xx年度分红约人民币____万元整单位名称:(公章/财务或劳资部门章)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篇五: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证明书广西盛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证明书编号:一、公司全称:广西盛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公司控制人证明材料范文

实际公司控制人证明材料范文

如何证明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股权关系、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实际控制人的规定散见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两个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文件。

归结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并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由于改制过程中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将导致业绩连续计算的中断,严重影响公开发行股票进程,因此,请公司在改制时及时征求保荐机构意见后再采取相应举动。

不弄清楚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谁,,就难以辨别由实际控制人操纵的关联交易,也无法对其关联交易是否公允及是否会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造成影响作出正确的判断,从而可能使投资人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证监会新修订的年报准则亦要求各上市公司严格披露其实际控制人,以便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充分的信息。

如何证明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股权关系、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实际控制人的规定散见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两个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文件。

归结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并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股权证明怎么开需要什么手续

股权证明怎么开需要什么手续

股权证明怎么开需要什么手续有时候股东会要求股东来出具相应的股权证明,股权证明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要求,比方说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公司根据股东的申请来开具证明,也需要盖公司的公章。

那么,股权证明怎么开需要什么手续?下面就由我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股权证明怎么开需要什么手续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为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统称为股票。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为了把上市公司与非上市企业出资证明书区别开,习惯上把上市公司出资证明书叫作股票,把非上市企业的出资证明书叫作股权证。

股份制企业为股东办理股权证应以下资料:1、企业改制批复;2、企业章程;3、股东名册;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法人股东有效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6、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必须载明股东名册);7、其它资料(有股份制企业内部制定)。

二、股权原值证明材料有哪些一般认为可以确认股权存在的证明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验资证明、工商股东登记、实际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或者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等。

1、公司章程股东签署章程是其作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

公司章程对内是确定股东及其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具有对抗股东之间其他约定的效力;对外具有公示和公信力,是相对人判断公司股东的重要依据。

2、股东名册公司法普遍要求各类公司形态都应有格式规范的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股东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的重要证明。

3、出资证明书出资是股东实际缴付资本的行为,出资证明书是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凭证。

4、验资证明5、工商机关股东登记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6、实际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或者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当事人真实履行了股东出资义务或者实际享受了公司股东的权利,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知悉或者承认该当事人的股东身份。

三、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五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的公司登记工作。

第二章登记管辖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一)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二)国务院授权投资的公司;(三)国务院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单独投资或者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四)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五)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其他公司,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公司;(三)国务院授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单独或者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登记的公司。

第八条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的登记,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

第三章登记事项第九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五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公司登记工作。

第二章登记管辖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外商投资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八条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2.06•【文号】国务院令第666号•【施行日期】2016.02.06•【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司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公布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五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公司登记工作。

第二章登记管辖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外商投资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是一个法人股东)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是一个法人股东)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出资,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一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依法核定为准)第六条营业期限:长期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出资额第七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一览表。

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交付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二、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股东可以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实务指引(一)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实务指引(⼀)根据《最⾼⼈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指股东与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者具体的股权持有数额、⽐例等发⽣争议⽽引起的纠纷。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的管辖(⼀)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第⼆⼗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民法院管辖”。

故因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提起的诉讼应该以公司住所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实践中,通常会发⽣公司住所地与实际经营地不⼀致的情况,根据《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法⼈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级别管辖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亦涉及诉讼标的额,应按股权价值确定管辖法院。

最⾼⼈民法院认为:股东资格的确认是对股权归属的确认,⽽股权属于综合性权利,既包含财产性权利,⼜包含⾮财产性权利,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亦涉及诉讼标的额。

因此,建都公司主张本案系继承纠纷或本案作为确认之诉没有诉讼标的额,应由基层⼈民法院管辖的上诉理由,不能成⽴。

——周艳与启东市建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2017)最⾼法民辖终64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当事⼈的确定《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条规定,当事⼈向⼈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作为第三⼈参加诉讼。

需注意的是,在隐名股东提起股东资格确认之诉时,仍应以公司为被告,将名义股东列为第三⼈。

青岛市中级⼈民法院认为:《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条对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中当事⼈的诉讼地位做出了明确规定,上诉⼈张毅轶请求确认其在青岛⾦川九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应当以该公司为被告。

⽽本案中上诉⼈张毅轶以张焕花为被告,不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故对于上诉⼈张毅轶的诉讼请求不作出实体处理,对于其起诉予以驳回。

股权转让出资证明书

股权转让出资证明书【篇一:股份公司出资证明书】股东出资证明书鹏达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蒋正鹏:贵股东已经依法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如期履行了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作为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额享有公司股东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特此证明鹏达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日基本情况篇二:出资证明书范本出资证明书范本:四、公司注册资本:(元)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因此,它与设定权利的股权证券不同。

第二,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

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

第三,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

出资证明书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重要凭证。

但是,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股票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出资证明书则为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是称为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

第四,出资证明书为有限责任公司所特有。

该特有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的,股份有限公司表现股东权益的凭证称为股票,而不称为出资证明书。

第五,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

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公司的股东签发。

篇三:股份出资证明书天运成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大学生创业投资俱乐部股东证明书兹股东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自然人项目合伙合作规定,现同志/女士(身份证号:,学校)自愿成为天运成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大学生投资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投资股东。

公司法人代表任职证明范本

If there is a project, first consider whether anyone will do it.(页眉可删)公司法人代表任职证明范本公司法人代表任职证明:兹证明该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正式任命在我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日期。

公司作为参与国家经济的一个重要角色,法律赋予它部分自然人的权利,便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管理,又为其设立了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即代表公司,因此法律对于法人代表的任用是有严格规定的,下面就以公司法人代表任职证明范本为例进行说明。

企业发代表表人证明书某某同志,系我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某某公司(印章)年月日原法定代表人免职证明某某同志,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已经第某届某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准予辞职。

特此证明。

附:董事会免职文件某某公司(印章)年月日根据股东会决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同意选举/委派/聘任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住所:××××)担任××××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职务;并经审查上述同志履历中无下列情况;1、无民事行为通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末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末逾五年;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末满三年的;4、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长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末逾三年;5、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末逾三年;6、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末清偿;7、国家机关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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