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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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08•【字号】泰政办发〔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泰政办发〔2019〕5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18年,各地各部门深入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继续深化,促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标准规范,不见面服务网上实现率稳步提升,建成覆盖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基层网上政务服务体系,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取得突破,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数据开放力度有效提升,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全面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开放各类共享数据目录与接口,形成全市大数据共享开放应用体系;政务公开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主动对标政务公开先进理念和实践,在方式、内容、举措等方面探索积极探索创新,政务公开工作迈入全媒体微服务信息化时代。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6个先进集体、丁晏等31名先进个人、市教育局等14个政务公开优秀创新案例予以通报表彰。

具体名单如下:一、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个人市科学技术局丁晏、司法局栾伟杰、规划局张力、交通运输局李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陆小云、统计局陈晶晶、法制办杨庆雨、审计局刘昂、靖江市XXX、兴化市闻敏、泰州医药高新区孙爱娟三、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周晓蕾、公安局毛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荣华、水利局沈秋琴、城市管理局唐佳韵、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韩冰、民防局邱锋、行政审批局唐有智、泰兴市张志敏、高港区彭铁官四、数据共享开放工作先进个人市教育局翟俊杰、民政局邹卫彬、财政局林建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鑫、国土资源局沈红梅、环境保护局严兴祥、税务局徐海翔、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谢勇、工商行政管理局陈炳华、公积金中心盛凯五、政务公开优秀创新案例市教育局:汇聚正能量唱响“教育好声音”市公安局:创新建立行政监管全要素实时公开机制市民政局:民政信息公开“微”时代市国土资源局:打造不动产登记“不见面”线上服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互联网+征收”创新阳光征收新举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探索政务公开服务新模式打造三位一体文化惠民互动平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力推进卫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助推食品药品监管模式改革市行政审批局: 深化政务公开内涵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市税务局: 征纳不见面服务零距离靖江市:高质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高标准完善社区治理模式高港区:深化政务公开服务保障民生姜堰区:“巧用、善用、活用”打造多元化政务公开泰州医药高新区:深化政务公开推动审批再提速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月8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二季度全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二季度全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二季度全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05•【字号】西政办电〔2018〕12号•【施行日期】2018.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二季度全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西政办电〔2018〕1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有关单位:现将今年二季度全州政府网站普查、“12345”政府热线建设、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等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全州在运行政府网站55个(其中: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登记网站13个,部门窗口42个)。

经第三方监测,二季度,共有24个网站不合格,合格率57.14%。

不合格网站均为“部门窗口”,其中,州政府扶贫开发办、州招商合作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双版纳海事局、州人民银行、州交通运输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审计局等部门(单位)2个月监测不合格,州卫生计生委、州统计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州教育局连续3个月监测不合格(数据截至时间6月30日)。

13个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登记网站连续2个季度合格率100%,我州政务公开平台和内容建设取得明显进步。

(二)留言办理情况二季度,“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共受理留言1条,已按时办结;“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留言板共受理留言19条,按时办结17条,超时2条,按时办结率89.5%。

(数据截至时间6月30日)(三)政策解读情况二季度,州政府办公室认真开展对以州人民政府、州政府办名义发布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9份。

有5个部门(单位)未按要求报送政策解读材料。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云府办明电[2018]18号【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8.03.30【实施日期】2018.03.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云府办明电〔2018〕18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根据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普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2018年一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共开展3轮政府网站普查。

截至3月21日,全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474个,一季度不合格网站24个,总体合格率95%。

昭通、玉溪、楚雄、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丽江、怒江等10个州、市和滇中新区合格率100%;保山、德宏、迪庆等3个州、市合格率低于90%。

(一)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情况。

474个在运行政府网站均按规定公布了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了网页地址;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网站年度报表”专栏,公开了《云南省2017年度政府网站监管报表》并集中展示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2017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二)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截至3月21日,“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共受理网民有效留言99条,超时回复5条,按时办结率9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信息发布审核不到位。

大部分问题网站发布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关键词语错别字、漏字情况比较突出;个别网站对发布信息中附件的有效性检查不到位,存在死链、错链导致扣分大于40%。

部分网站存在整改问题“见子打子”“应付差事”现象,整改完成后仍发生同一类型错误。

“云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门户网站”在2轮检查中均存在错别字、漏字;“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瑞丽市。

普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全年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普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全年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普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全年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普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2.20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普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
解全年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普政办发〔2020〕30号)要求,市政府督查室适时进行跟踪落实,并根据各牵头部门报送情况,对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全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汇总。

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区)、各部门能够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对照任务分解,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现将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全年落实情况表
2021年2月20日
附件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全年落实情况表
一、主要预期目标
二、重点抓好十个方面工作。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普政办发〔2017〕133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普政办发〔2017〕133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普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普洱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5月27日
——结束——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7.05.27
施行日期
2017.05.27
文号
普政办发〔2017〕133号
主题类别
城乡规划
பைடு நூலகம்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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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25•【字号】普政办发〔2017〕180号•【施行日期】2017.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38号)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市政府行政应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应诉承办单位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市政府法制办统筹协调指导行政应诉工作,根据“谁承办、谁应诉、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应诉承办单位。

(一)对市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以该行政行为的承办单位为应诉承办单位代理市政府出庭应诉。

(二)起诉市政府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的单位为应诉承办单位代理市政府出庭应诉。

(三)经行政复议,对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市政府法制办为应诉承办单位代理市政府出庭应诉,所涉职能部门、机构或下级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市政府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负责行政行为的应诉举证工作,市政府负责行政复议决定的应诉举证工作。

(四)当事人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一审时的应诉承办单位继续承办。

二、行政应诉程序(一)收件处理。

市政府办公室统一接收、登记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书,并作为特急件于当日会同市政府法制办提出拟办意见。

(二)确定应诉承办单位,及时交办。

原则上市政府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翌日内确定应诉承办单位并交办。

(三)限期落实应诉举证事项。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21•【字号】延政办函〔2018〕130号•【施行日期】2018.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延政办函〔2018〕1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水平,提高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政民互动等方面的主平台作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46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以下简称“指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于11—12月集中开展,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务公开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指标》分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两个版本,分别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参与、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组织保障六个方面设置评估点。

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指标》组织全面自查,将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贯穿于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不断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全力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

各县区政府应结合实际,对所辖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各部门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由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估。

《指标》中要求材料报送的内容,请于2018年12月5日前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人:景涛联系电话:2163110)。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州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州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04•【字号】迪政办发〔2018〕34号•【施行日期】2018.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州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相关单位,开发区管委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工作制度》规定和《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迪政办发〔2014〕29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全州各级各部门报送政务信息的积极性,切实发挥政府系统政务信息主渠道作用,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提供政务信息服务,为全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刊物定位及主要内容(一)《迪庆要情》1.《迪庆要情》服务对象: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要内容:我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州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全州改革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新成绩、累计的新经验、面临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影响我州社会稳定的热点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各县(市),各部门,开发区拟向省人民政府反映情况的专题性调研信息;具有迪庆特色的信息;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约稿信息。

2.《迪庆要情——特刊》服务对象:州人民政府相关领导。

主要内容:我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州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全州改革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新成绩、累计的新经验。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二季度全市在运行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二季度全市在运行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03•【字号】•【施行日期】2018.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二季度全市在运行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央、省驻玉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云府办明电〔2018〕18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8年二季度全市在运行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检查。

现将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一)检查情况。

截至2018年6月25日,全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15个。

二季度通过三轮按月检查及不定期抽查,共发现“单项否决”的不合格网站10个,总体合格率33.3%;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共部署了450个发布模块,4-6月共公开发布30908条政府信息,二季度共抽查出15个问题模块,其中市直部门有5个问题模块(直接影响市政府门户网是否合格)。

(二)“政民互动”平台建设情况。

二季度,市政府办公室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中关于“要搭建全市政府网站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的具体要求,积极讨论设计了平台工作流程、聘请第三方技术支撑搭建了“百姓信箱”政民互动平台,初步实现了网民留言、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

该互动平台于4月底上线试运行至目前,共收到网民留言121条,还未回复的有29条,其中超时一个月未回复的有6条。

市政府办公室正在逐步修改完善平台建设细节,下一步将逐步推进全市门户网站的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和即时通讯等功能。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截至6月25日,二季度“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玉溪市共受理网民有效留言2条,“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共受理网民留言1条,均已按时办结。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20•【字号】普政发〔2022〕38号•【施行日期】2022.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普各单位:现将《关于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洱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20日关于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21〕20号)精神,切实改善当前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状况,解决预算管理中存在统筹力度不足、政府过紧日子意识尚未牢固树立、预算约束不够有力、资源配置使用效率有待提高、预算公开范围和内容仍需拓展、财政资源统筹和可持续性较差等问题,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结合普洱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财政改革工作的精神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张牌”、“两示范一胜地”,结合普洱的区位优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步调,加强预算管理各项制度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建立健全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体系,推动建立与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服务和保障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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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
信息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普政办发[2018]2号
【发布部门】普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1.17
【实施日期】2018.0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通

(普政办发〔201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领导“全面、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增强各县(区)、各部门报送信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提升信息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有效服务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推动我市政务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201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具体考核办法继续按《普洱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普政办发〔2017〕37号)执行,请根据考核办法要求,认真抓好2018年政务信息工作。

附件:201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任务
2018年1月17日
附件
201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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