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交通运输部《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交通运输部《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手艺尺度、标准、规程及国家有关部分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商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告竣书面同等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题目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事情。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商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检察。
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一、竣工验收的程序1.形成竣工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在公路工程竣工前,需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建设单位。
2.审查申请书:建设单位按照竣工验收申请书的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3.验收组成员的确定: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包括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技术人员等,形成竣工验收组。
4.验收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应提供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和设备,并确保已完成相关的规范检查。
5.竣工验收的实施:竣工验收组根据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对公路工程进行检查、测试和测量等工作,并将结果记录在竣工验收报告中。
6.验收结果的确认:验收组对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全面评审,并形成验收意见,最终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7.竣工验收的决定:建设单位根据竣工验收报告的结果,决定是否验收合格,并对决定结果予以公告。
二、竣工验收的内容1.工程质量:对公路工程的基本结构、关键节点、施工工艺等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2.设备设施:对公路工程中的各类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安装和运行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3.安全设施:对公路工程的交通标志、标线、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确保公路的安全运营。
4.环境保护:对公路工程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确保公路工程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5.高速公路收费设施:对收费站、电子收费系统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竣工验收的要求1.竣工验收申请书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公路工程的竣工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竣工验收组的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并确保各方技术人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3.竣工验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能越权或漏项。
4.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记录并予以整改,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5.对于竣工验收报告中的问题和意见,建设单位必须认真对待,积极改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验收组反馈整改情况。
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一、竣工验收申请
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提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包含项目概况、施工完成情况、质量保证措施、自评报告等内容。
二、现场勘察与检查
建设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与检查。
现场勘察与检查应涵盖施工质量、安全设施、环保措施等方面,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三、验收材料审核
施工单位应提交完整的验收材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
建设单位应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完整、合规。
四、验收报告编制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报告应详细记录验收过程、验收结果、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等内容。
五、验收结果确认
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验收报告进行确认。
确认合格后,建设单位应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六、整改与复验
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申请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七、合格证书颁发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颁发合格证书。
合格证书是工程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也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凭证。
八、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应将竣工验收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文件归档备案。
备案资料应真实、完整,方便日后查阅和管理。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实际细则可能因工程类型、地区差异和合同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24〕65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验收的基本原则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
2.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4.验收组织应独立、公正、专业,由相关部门指派。
二、验收的程序及要求1.建设单位应提前30天向审批机关申请工程竣(交)工验收。
2.验收组织在收到申请后,应按照程序组织召开验收会议,确定验收组成员,并签订保密协议。
3.验收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并遵守相关规定,进行独立、全面、深入的验收工作。
4.验收组进行实地检查,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评估,并记录相关问题。
5.建设单位应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报告验收组。
6.验收组根据实地检查和整改情况,综合评估工程质量,出具验收报告。
7.验收报告应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并向审批机关提交。
三、验收的内容及标准1.工程质量:验收组要对工程结构、材料、施工工艺等进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安全防护:验收组要对工程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环境保护:验收组要对工程的环保设施、噪声、水质等进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使用功能:验收组要对工程的道路通行、照明设施、标志标线等进行评估,确保满足使用功能。
5.管理维护:验收组要对工程的管理维护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建设单位能够履行管理责任。
四、验收结果及后续措施1.如果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验收组应出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证书》。
2.如果工程未能完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3.如果工程严重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整改。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为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公路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准确、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竣工验收条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主体及附属设施已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成,具有独立使用功能。
(二)施工单位完成自评施工单位已完成工程质量自评,自评报告内容真实、完整,质量评定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监理单位完成质量评定监理单位已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出具的监理工作报告客观、公正,质量评定结论明确。
(四)工程质量检测合格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检测报告齐全、有效。
(五)竣工文件编制完成竣工文件已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完成,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反映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六)环保、水保等专项验收合格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专项验收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验收结论合格。
(七)完成决算审计工程决算已完成审计,审计报告合法、有效,工程造价符合相关规定。
(八)廉政建设情况良好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廉政问题,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竣工验收组织(一)竣工验收的组织者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由项目所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二)验收委员会的组成验收委员会应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
(三)验收委员会的职责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价,包括工程质量、建设程序、投资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
四、竣工验收程序(一)申请项目法人在完成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后,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受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新能源公司工程竣工验收与投产管理实施细则

新能源公司工程竣工验收与投产管理实施细则新能源公司工程竣工验收与投产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意识的增强,新能源行业正在快速发展。
面对这样的发展时代和机遇,新能源公司在项目开发之初就应该考虑并加强竣工验收和投产管理,以确保工程的成功投产,从而为公司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竣工验收环节竣工验收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保障措施。
如果在竣工验收时未能发现和解决问题,将会给工程的投产带来极大困难和风险。
因此,对于新能源公司而言,竣工验收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竣工验收包括阶段性验收、全面验收和交工验收等。
其中的阶段性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对于不同部位的工程进行验收和检测,以保证各个部位能够满足相关的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
全面验收是针对全部的工程进行检测和验收,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得到了充分的保证。
交工验收则是在全面验收的基础上,通过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以确定工程能够投产。
竣工验收应该满足以下要求:1.质量要求——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工程可行性和可靠性。
2.安全要求——确保工程的安全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的安全要求。
3.文档要求——记录工作的整个过程,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查询和追溯。
竣工验收还需要保证相关的监督人员和专家的参与,以提高验收的精度和保障验收的公正性。
三、投产管理投产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是贯穿整个项目生命周期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为了确保项目开发成功的一个必要措施。
投产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开展规划工作——在工程建设完毕之后,应该开展规划工作,制定详细的投产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的时间节点进行实施。
2.保障服务质量——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以便吸引更多客户并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提高产品质量——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管和管理,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
4.确保营销渠道畅通——确保营销渠道畅通和加强营销宣传,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与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与省政府《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与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交通运输部负责或者委托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竣工验收的公路项目不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与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要紧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要紧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与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四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根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验收委员会综合评价,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备案。
验收委员会与各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共同把好验收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权限,高速公路、普通国道与总投资三亿元以上的省道项目的竣(交)工验收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备案,其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竣(交)工验收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备案。
第七条三级公路及下列或者总投资在5000万元及下列的公路工程,经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项目法人可将交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合并,组织一次性竣工验收。
第八条公路工程未按本细则进行竣(交)工验收或者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九条交工验收工作通常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已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对已完工的公路工程项目进行严格的检验和审核,以确保其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并且可以安全、稳定地投入使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包括验收条件、验收内容、验收程序、监督与检查等方面。
工程已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安全标准;工程的重大设备、材料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场,并经过初步检验;各类建筑设施和设备的功能试验已完成,并且符合要求;工程规模:检查工程范围、里程、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工程量:核对工程数量,包括土石方工程、防护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质量:评估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各部分的质量,检查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设施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环保设施:评估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预验收,并出具预验收报告;施工单位按照预验收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报请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正式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为确保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应采取以下监督和检查措施: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前的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应邀请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验收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验收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验收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验收结束后,应将验收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是确保公路工程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投入使用前的必要步骤。
通过严格的竣工验收,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验收工作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4篇)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公路工程的竣工验收,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类型的公路工程。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目的是验证工程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是否达到设计质量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条竣工验收的程序包括筹备阶段、验收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验收结果确认阶段。
第二章筹备阶段第五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筹备阶段主要包括组建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制定验收计划等工作。
第六条组建验收组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的验收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师、监理人员、施工人员、专家等相关人员。
第七条验收方案应该根据工程的类型、规模和特点制定,提出验收的具体要求、方法和标准。
第八条验收计划应该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人员等具体安排。
第三章验收准备阶段第九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阶段主要包括资料准备、设备准备、场地准备等工作。
第十条验收资料应该包括工程图纸、施工图、技术规范、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工程变更记录等相关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验收设备应该包括测量仪器、检测设备、测试仪器等必要的设备。
第十二条验收场地应该满足验收的需要,包括充足的空间、通风良好、设备齐全等。
第四章实施阶段第十三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实施阶段主要包括现场勘察、检查验收、技术测试等工作。
第十四条现场勘察应该对工程的各个部分进行详细的检查,包括路面平整度、路基稳定性、路缘石安装等方面。
第十五条检查验收应该按照验收方案对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系统有序的检查,包括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等方面。
第十六条技术测试主要包括对工程材料和结构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第五章验收结果确认阶段第十七条验收结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经全体验收人员讨论决定,并进行书面确认。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与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与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与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公路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所制定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与实施细则的概述:
一、验收基本要求
1. 验收的目的: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达到设计要求,具备安全、可靠、稳定的使用功能。
2. 验收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科学、合理。
3. 验收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
二、验收程序与流程
1. 验收的主体: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部门组成的验收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
2. 验收的程序:包括申请验收、准备验收、现场检查、验收报告、意见反馈、验收决定等环节。
三、验收内容与标准
1. 工程质量验收:对工程的结构、材料、施工工艺等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2. 安全评估:对公路工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认定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 功能验收:测试工程的使用功能,满足道路交通需求和使用功能。
四、验收意见与决定
1. 验收意见:验收委员会根据现场检查、技术评估、相关材料等,形成验收意见,如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2. 验收决定:验收委员会根据验收意见,作出验收决定,确认公路工程是否通过验收,并签署相应的验收文件。
五、验收监督与评估
1. 验收监督: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 验收评估:对验收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验收工作的质量。
以上仅是一个可能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与实施细则的概述,具体的办法和细则还需根据不同地区和工程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一、背景介绍
竣工验收是在工程项目完工后进行的一项重要程序,旨在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
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竣工验收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和指导竣工验收工作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以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验收范围
竣工验收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等。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三、验收程序
1. 申请验收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完工后,应向相关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申
请材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工程竣工图纸、施工图纸变更记录等。
2. 验收组织
相关部门应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组织验收组成员。
验收组成员应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代表,以确保验收的公正性和全面性。
3. 现场勘查
验收组成员应前往工程项目现场进行勘查,对工程质量、安全性、符合性等进
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勘查过程中,应记录相关数据和问题,并及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交流。
4. 文件审核
验收组成员应对工程项目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工
程竣工图纸、施工图纸变更记录等。
审核过程中,应对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5. 检测和检验
验收组成员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检验。
根据工程性质和要求,可以
进行物理性能测试、结构安全性评估、工程质量抽检等。
检测和检验结果应与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对比和评估。
6. 报告编制
验收组成员应根据勘查、审核、检测和检验的结果,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报告
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报告应由验收组组长签字并盖章。
7. 验收结论
根据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组应形成明确的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可以分为合格、
不合格和待整改三种情况。
对于不合格的项目,应明确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
8. 整改和复验
对于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按照验收组的要求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应向相关部门提出复验申请。
复验内容主要针对存在问题的部分进行检查和评估。
9. 验收结果公示
验收结果应向社会公示,以确保验收结果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公示内容主要包
括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公示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验收标准和规范
竣工验收实施细则中应明确适用的验收标准和规范。
验收标准和规范应包括国
家和地方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以及工程项目特定的技术要求和设计要求等。
验收组成员应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验收结果的法律效力
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应明确验收结果的法律效力。
验收结果作为工程项目竣工的
重要依据,对于工程项目的使用、交付和保修等具有法律约束力。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方应按照验收结果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六、验收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验收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监督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验收程序的合规性、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等。
对于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七、附则
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应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工程建设领域的发展和变化。
修订和完善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示。
修订和完善的内容应与相关标准和规范保持一致。
以上是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标准格式文本,旨在规范和指导竣工验收工作的具
体操作步骤和要求。
通过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进行验收,可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实施细则还明确了验收结果的法律效力,加强了对验收工作的监督和评估,以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的持续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