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紧急避险装置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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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1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页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二)所有员工在入井前务必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培训内容包括:1、煤矿避险设施应急安排流程;2、硐室的结构、设计与工作原理;3、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

(四)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五)避难硐室务必保持通风良好与气密性;按期进行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性能。

(六)按期对避难硐室的有关功能进行检验,做好相关相关的记录并存档。

(七)避难硐室的维持与保养工作由专职硐室管理员承担,其他硐室管理员配合。

(八)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九)入井人员务必明确自己在危急情况下的逃生路线及避难硐室位2置,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

(十)避难硐室内务必附置应急操作流程图与操作指南。

(十一)避难硐室内通讯系统务必保持畅通无阻,务必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

(十二)禁止任意拆除或断开避难硐室的外界供电、供风、通讯系统;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刻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三)除按期维持、专项检查(参观)、应急避灾时,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避难硐室内。

(十四)在发生火灾、瓦斯突出、瓦斯爆炸事故时,作业人员务必在第一时间佩戴好自救器,根据指定避灾路线逃至与自己对应的避难硐室内。

某某单位(人)202X年X月X日3。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5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5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

3、我矿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建设完善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并符合“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序”的要求。

二、紧急避险系统1、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在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2、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火灾、爆炸、突出等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避险人员提供的一个安全避险密闭空间,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____年的避难硐室。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____年的避难硐室。

3、所有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____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自救器。

4、紧急避险设施的建设应综合考虑所服务区域的特征和巷道布置、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及特点、人员分布等因素,以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需要为原则。

优先采用避难硐室,也可采用避难硐室与可移动式救生舱有机结合的方式。

5、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空气净化与温湿度调节、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____小时。

紧急避险设施容量应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检查监察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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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自救器和矿工自救系统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 救器”,“在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附近,爆破时撤离人员 集中地点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设置有供给压 缩空气设施的避难硐室或压风自救系统。工作面回风系统 中有人作业的地点,也应设置压风自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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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救器 自救器是一种携带轻便、体积小、佩用方便、作用时间
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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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临场抢救、自救和互救
一、矿工自救、互救及临场抢救 自救:就是井下发生意外灾害事故时,在灾区内或受灾区影 响的区域内每个作业人员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而采取的措施 及方法。 互救:就是在有效地自救前提下,为了妥善地救护灾区内的 其他人员而采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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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场抢救:因受物和人的因素,当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区 域内的人员或受事故波及影响区域内的人员会受到危险, 现场人员应立即组织起来,判明事故,利用现有的设备和 材料进行抢救,以防止事故扩大而造成更大的人员伤害和 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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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化学氧自救器 它是利用化学物质产生氧气,供矿工从灾区撤退脱险用
的呼吸保护器,用于灾区环境大气中缺氧的条件。有碱金属 超氧化物型和氯酸盐氧烛型两类。我国生产的AZG-40型、 AZH-40型和OSR系列自救器均属此类。化学反应式为: 2KO2(NaO2)+H2O → 2KOH(NaOH)+1.5O2 2KOH(NaOH)+CO2 → K 2CO3(Na 2 CO3)+H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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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养与检查: a.保养注意事项:要避免摔落、碰撞,不许当坐垫用,防止漏 气失效; b.气密性检查:可将自救器浸泡在60℃—70℃的温水中,时间 1min,看它是否冒气泡,冒气泡则证明已漏气,取出擦干处理; c.自救器有效使用期限:一般为5年,请注意出厂日期; d.存放在通风干燥的仓库储存保管,要远离热源,不准与腐蚀 性物质放在一起。

2023年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2023年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2023年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井下矿工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系列安全措施和应急行动,以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井下设施的正常运行。

管理制度则是为了规范和指导矿工在使用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时的行为和流程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以确保各种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以下是2023年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供参考。

一、制定“紧急避险系统”应急预案1. 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矿山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地质灾害、事故、火灾等情况的处理流程,以及矿工应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2. 应急预案必须经过矿山领导的批准,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以确保矿工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流程。

二、建立有效的技术设备保障措施1. 矿山应配备先进的“紧急避险系统”设备,包括呼吸器、避难所、通信设备等,确保设备完好可用。

2. 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正常运行。

三、提供专业培训和教育1. 矿山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包括紧急避险系统的操作培训、应急知识教育等,提高矿工的应急意识和技能。

2. 培训内容应包括矿工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技能,以及对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四、建立紧急情况报告和处置机制1. 矿工在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或值班人员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置。

2. 上级领导或值班人员应及时组织矿工进行避险和撤离,并统计人员伤亡情况,提供紧急救援。

五、加强监督和检查1. 矿山领导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矿山的“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并及时纠正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2. 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矿山的监督力度,确保矿山严格执行“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并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1. 矿山应加强与相关救援单位、行业协会的合作,共享紧急情况下的救援信息和技术支持,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

2. 建立和完善矿山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发布相关安全信息,提醒其他矿山注意类似安全隐患。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模版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模版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煤矿安全避险设施是指在煤矿内,为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减轻事故后果和保护人身安全而设置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排水、通风、救护等设施。

第四条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

第二章设施管理第五条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的管理责任由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承担。

第六条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的管理包括设施建设、设施维护和设施检修三个环节。

第七条设施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企业的相关标准进行,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设施维护应当定期进行,包括设施的清洁、修补和更换等工作,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设施检修应当按照规定的检修周期进行,检修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记录检修情况和结果。

第十条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设施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十二条所有人员在进入煤矿安全避险设施时,应当按照规定的通道和方式进行,严禁擅自进入或使用安全避险设施。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损坏设施。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时,使用人员应当紧急撤离,并按照应急预案执行相关措施。

第十五条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使用工作。

第四章监管与检查第十六条国家安监部门对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行为或事故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一)为有效维护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672 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职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培训内容包括:1. 煤矿避险设施应急组织流程;2. 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3. 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

(四)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五)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定期进行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性能。

(六)定期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七)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专职硐室管理员负责,其他硐室管理员协助。

(八)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九)入井人员必须明确自己在危急情况下的逃生路线及避难硐室位置,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

(十)避难硐室内必须附置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

(十一)避难硐室内通讯系统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必须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

(十二)严禁任意拆除或断开避难硐室的外界供电、供风、通讯系统;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即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三)除定期维护、专项检查(参观)、应急避灾时,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避难硐室内。

(十四)在发生火灾、瓦斯突出、瓦斯爆炸事故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佩戴好自救器,按照指定避灾路线逃至与自己对应的避难硐室内。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随着矿山行业的快速发展,井下作业环境复杂多变,工作人员面临着各种潜在危险。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能力,本公司特制定了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以确保工作人员在突发情况下迅速有效地避险。

二、系统概述1. 紧急避险系统是指一套包括应急避难通道、紧急避难器材、紧急避险装备等组成的系统,用于应对突发事件。

2. 紧急避险系统实施全员参与,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系统操作流程、紧急避险路线和避难区域的位置。

3. 紧急避险系统设备应定期检修,确保设备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三、组织机构1. 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设立专门的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紧急避险系统的使用。

2.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小组由安全管理部经理带队,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四、培训与演练1. 公司定期开展紧急避险系统的培训和演练活动,确保工作人员掌握系统操作流程和使用技巧。

- 工作人员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学习和实际操作演练。

- 应急演练: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紧急避险系统应急演练,模拟突发事件,检验系统功能和工作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2. 每次培训和演练结束后,需记录相关参与人员名单、内容和效果,并不断总结经验,做好改进工作。

五、巡检和维护1. 紧急避险通道和设备的巡检与维护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通道通畅情况以及应急器材的完好性。

- 巡检频率:每月进行一次巡检。

- 巡检内容:检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器材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 巡检记录:每次巡检需填写巡检记录,包括巡检日期、内容、处理情况等。

2. 维修:发现通道或设备存在问题,需立即上报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紧急避险预案1. 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紧急避险预案,包括避险区域的选择、逃生路径的设定、人员疏散和安全指引等。

2.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紧急避险预案,掌握避难区域位置和应急反应流程,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避险。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煤矿安全避难设施管理与使用系统(一)为了有效维护应急救援保护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672 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难设施管理和使用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进入油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系统的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1. 煤矿安全设施应急组织流程;2. 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3. 避难室内的生活环境和活动要求。

(四)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应包含在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的必修课程中。

(五)避难室必须通风良好且气密;定期进行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表演。

(六)定期检查避难室的功能,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七)全职避难室管理员负责避难室的维护,其他硐室管理员协助。

(八)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九)进入油井的人员必须知道他们的逃生路线以及紧急情况下避难室的位置,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

(十)避难室必须附有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

(十一)避难室内的通信系统必须保持畅通,必须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

(十二)严禁擅自拆除或断开避难室外部电源、供风、通讯系统;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即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三)除定期维护、专项检查(参观)、应急避灾时,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避难室。

(十四)在发生火灾、瓦斯突出、瓦斯爆炸事故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佩戴好自救器,按照指定的避灾路线逃到相应的避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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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紧急避险装置 使 用 说 明 书 目录 矿用紧急避险装置

使 用 说 明 书

1、概述 .................................................. 3 1.1 主要用途及适用范围 ................................. 3 1.2 结构及技术特点 ..................................... 3 1.3 型号的组成及意义 ................................... 4 1.4 基本参数 ........................................... 4 1.5环境要求 ........................................... 5 2、防护结构特征 .......................................... 5 3、生命保障系统 .......................................... 5 3.1氧气供给保障系统 ................................... 5 3.2 空气净化 ........................................... 6 3.3 温度调节 ........................................... 6 3.4生存保障 ........................................... 6 4、环境监测及通讯、控制系统 .............................. 7 4.1舱内外环境参数监测 ................................. 7 4.2 救生舱动力及控制系统 ............................... 7 4.3 通讯系统 ........................................... 7 4.4 照明指示 ........................................... 7 5、救生舱主要配置表 ...................................... 8 6、使用说明 .............................................. 8 7、经管与维护 ........................................... 10 矿用紧急避险装置

使 用 说 明 书

1、概述 1.1 主要用途及适用范围 JSC-12/K(Y)矿用救生舱是一种新型的具备抗压、防毒、隔热、防水并能提供必要生存条件的紧急避险等待救援的自救逃生装置,其放置于采掘工作面附近,当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突出、透水、坍塌和火灾等事故,矿井通道堵塞或动力电源断电,井下遇险人员不能立即升井逃生脱险的紧急情况下,可快速进入救生舱内利用救生舱配备的生存设施保证最低生存需要等待救援。

1.2 结构及技术特点 救生舱舱体为长方形钢制结构,由过渡舱、生存舱、设备舱3部分组成。模块化结构设计,便于运输、移动及井下安装。还可根据井下空间及避难人数的不同需求,组合成不同规格的救生舱。舱体采用轻钢框架结构,“断桥铝”式结构的模块连接结构、特殊的密封门设计使得救生舱内外密闭,达到隔热、隔音、防水、防毒气的要求。救生舱配有外接压风系统及内部压缩空气、压缩氧气及自救器多重供氧系统;过渡舱配有“洗气”系统;空气再生净化系统采用船舶工业用一体化空气净化器有效滤除有害气体,温度调节系统采用了空调制冰及无动力CO2喷射制冷两种方式,(用户可通过更换设备舱订制)。舱内监控装置可分为两种形式(用户可选)。一种为配有本安型美国MicroMAXpro多气体便携式检测仪,自带传感器对舱内气体进行实时监测,配接外部本安型传感器可监测舱外气体环境,仪器配有6块锂电池,单块电池连续运行可达18小时。另外,配有我公司专用救生舱控制系统,对舱内的压力和环境进行综合控制。救生舱备有压缩氧气、压缩空气、食物、水、急救药品、温湿度调节、照明、灭火、通讯装置;CO2、CO、排泄物处理装置等生命保障系统,该系统可以提供12人不少于96小时较为舒适的生存条件。

1.3 型号的组成及意义 JSY–12 / K(Y) 制冷方式(空调,液态CO2) 额定人数 移动式 救生舱

1.4 基本参数(表1) 项 目 参数 额定人数,人 12 额定防护时间,h ≥96 抗冲击力,MPa ≥1.5 抗爆炸冲击力,MPa ≥2 瞬间耐高温能力(≤0.2S),℃ 1200 舱外持续耐高温能力,℃ ≥55 舱内持续温度,℃ ≤33±2 舱内持续湿度 ≤85% 最大耐水压能力,MPa 0.1 人均占有容积m3 1.0 舱内压力Pa 200-300 供电电压V 380/660/1140 舱内设备启动时间S ≤20 规格尺寸(L×W×H),m(不同型号外形尺寸有所不同) 8×1.4×1.8

空载质量,t ≤12.8 1.5环境要求(非启动环境下) a)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 b)周围环境温度不超过50C~+400C; c)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0C); d)在具有甲烷和煤尘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危险场所; e)无蒸汽或破坏金属和绝缘材料的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f)无显著摇动和剧烈冲击振动的环境;

2、防护结构特征 救生舱外壳材料采用Q235钢制作,模块化设计,模块之间螺栓连接,有吊装孔,组装定位销;组装成型后为全密封。可承受抗冲击力≥1.5MPa抗爆炸冲击力≥2MPa;瞬间(≤0.2S)环境温度1200℃条件下,壳体无开裂、无变形。 各模块之间的连接及舱门的密封采用隔热密封设计。舱内外隔热采用外壳内层衬陶瓷棉以聚乙烯板做龙骨,填充陶瓷棉,内层敷设不锈钢板装饰;舱内通过外部压风系统及内部压缩空气和压缩氧气保证正压200-300p;当舱外环境温度持续55℃条件下,舱内温度不大于33℃±2℃

3、生命保障系统

3.1氧气供给保障系统 救生舱具备压风供氧、压缩氧供氧二级供氧保障体系以及自救器逃生保障系统。救生舱具有与矿井压风系统的接口和压风系统供氧装置,可以在矿井压风系统未被破坏的情况下对舱内供氧。保证压风供氧速率应不小于每人2.5L/min(规范状态下),连续噪声应不大于70dB(A),出口压力应不大于0.2MPa。压缩氧供氧,以人均耗氧量0.3L/min计算,能够单独保证救生舱的额定保护时间。自救器救生舱应配备隔绝式氧气自救器,使用时间应不小于45min,应符合MT 711的有关规定。配备量应不小于额定人数的1.5倍。

3.2 空气净化 救生舱具备一体化的空气净化系统,当外界压风系统失效时启动有效的清除人体夹带和人体活动产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氨气、硫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等。采用新型的空气再生与净化材料,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可以实现超过120h的避险。与温度调节系统配合使用,在额定防护时间内保证舱内空气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满足表2的规定。 表2 舱内空气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工程 O2 CO CO2 CH4 温度 湿度 指标 18.5%~23.0% ≤24X10-6 <1.0% ≤1.0% 330C±20C ≤85% 3.3 温度调节 在外接压风系统及电力供应正常时监控系统检测舱内压力温度及气体浓度控制压风供气电磁阀调节温度,当外接压风系统及电力供应中断时,温度监控系统自动启动空调系统(或者液态CO2)可以实现舱内的温度调节。

3.4生存保障 救生舱配备在额定防护时间内额定人员生存所需要的食品和饮用水,并有足够的安全余量。其中,食品配备不少于2000kJ/人.天,饮用水不少于0.5L/人.天。救生舱配备急救箱、苏生器、工具箱、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等设施设备。

4、环境监测及通讯、控制系统 4.1舱内外环境参数监测 舱内配专用本质安全型救生舱环境监测控制仪(美国MicroMAXpro多气体便携式检测仪可选),对舱内外的CO、CO2、O2、CH4、温度实时监测显示和超限报警;根据显示的温度控制外接压风系统或内部制冷系统(制冰系统或液态CO2)调节温度及空气净化。

4.2 救生舱动力及控制系统 救生舱内配有外部供电系统,在救生舱处于备用状态下外部电源对救生舱内部电源充电,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定时启动压风系统对舱内空气进行更新;保证维持舱内压力200-300p;并保证制冰系统正常工作。

救生舱外部供电供系统中断,动力保障系统采用大容量的镍氢蓄电池组,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型式,具备有动力时自动均衡充电、均衡放电等电源经管和过充、过放等安全保护功能。并可持续为监控系统及制冷、空气净化循环提供动力。救生舱内、外部供电应能自动转换,转换时间不大于0.1S 。 4.3 通讯系统 救生舱具备与井下通讯网连接的接口,与矿井主通讯联网,配有电话机,电话机符合MT/T 289 的有关规定。

4.4 照明指示 救生舱采用一体式矿灯照明。舱内储备逃生用一体式矿灯,数量不少于额定8人数的25%。救生舱外部应反光标志标明舱体的入口、人员数量、操作指示、警示标志等,便于黑暗环境中辨识。

5、救生舱主要配置表 6、使用说明 6.1 救生舱的井下布置 救生舱是一种可移动式完全的封闭结构,设置位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设置在防逆流风门外的进风流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M范围内设置。

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M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M范围内设置避难硐室或救生舱。救生舱规格和数量应满足所服务区域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要。

6.2进入救生舱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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