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理学类)【模板】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理学类)【模板】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理学类)【模板】

(理学类)

(理学类)

注:遴选新增重点学科时,二级指标“学校配套经费落实使用情况”按零分计,分数计入二级指标的“管理制度”。

(人文社科类)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人文社科类)

注:遴选新增重点学科时,二级指标“学校配套经费落实使用情况”按零分计,分数计入二级指标的“管理制度”。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工、医、农学类)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工、医、学类)

遴选新增重点学科时,二级指标“学校配套经费落实使用情况”按零分计,分数计入二级指标的“管理制度”。

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措施

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措施 1、加强我院原有中医药人员的再教育。定期选送人员到吉林省中医医院,进修学习医疗、科研、教学、人才培养等诸方面的知识与管理能力。借助其先进的医疗技术,加快医院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 2、加强乡村中医药人员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培训完善全县中医药服务网络机制建设,加强县、乡、村三级中医药网络人员沟通,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在全县普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知识,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的使用,为创建国家中医先进县而奋力拼搏。创建“网络医院”是医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用多科形势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常识,让病人了解中医药文化知识。在全院医务人员中开展“学中医”活动,提高他们中医药水平,更好地打造中医特色品牌。推进中医药进基层,借助中医网络这个平台,开展汤剂、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理疗、非药物治疗等。充分体现传统中医简、便、验、廉的学科优势,推动中医药的快速普及。 3、构建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人才问题是医院竞争的核心问题,医院既要培养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善于合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又要培养一支会经营、善管理的人才队伍,实现人才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目标责任制化。 4、优化卫生技术人员结构,配备充足的中医药人员。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

5、护理人员系统接收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的比例不低于70%。原则上每个临床科室执业医师中至少有60%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麻醉科除外)。 6、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收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二级中医医院的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应具备中级以上中医专业技术任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7、努力培养有素质的中医人才创造条件和机遇,选择科内学习与院内学习相结合,基本功训练与专业知识相结合。调动全体医务人员学技术、钻业务的积极性,促进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加强医务人员知识更新,鼓励中专学历升级,开展西学中,逐步改变学历结构偏低的状况。 8、注重中医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坚持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对有潜力、有悟性、有年龄优势的技术人才,选送到上级医院深造。定期邀请医学院校专家进院讲课,进行传帮带,采取“师传徒”的形势,培养学科继承人。医院规模、人才结构、综合实力及战备目标,支持高技术、高效益的原则,制定较为完善的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和激励机制,努力培育具有中医特色的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 9、科技发展指标2010年至2015年,选拔培养1—2名具有市级水平的专家,2名县级学科带头人,5名重点骨干人才,5年内建成省级重点中医特色专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3个,市级重点专科1—2个,县级重点专科1个;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是推进医疗、科研、教学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医院多出人才、多出成果,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促进我院重点学科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的积极性,突出学科优势,增强科研实力,使更多的临床学科尽快达到市、省级重点学科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建设创建期一般为三年,验收通过后,实行动态目标管理,每二年为一个周期。医院将按照浙江省卫生厅、绍兴市卫生局对重点学科建设的考核指标和要求对各级重点学科进行年度考核评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医技、护理科室。国家、省、厅(局)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重点学科创建单位和授牌单位均纳入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章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第四条指导思想:为适应医疗市场的竞争需要和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多层次的需求,引入重点学科建设的竞争机制,以重点学科带动医院全面发展。 第五条目标:把我院建设成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高水平专科妇幼保健院。

第六条重点学科建设的任务 1、医院将按照市级、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申报的要求,结合医学发展的需求,根据学科自身优势,逐渐建设成为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达到市级、省级乃至更高层次重点学科水平的学科。 2、以人为本,培养人才,锻炼队伍。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 3、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化科研平台,明确方向,重点突破,力争取得高层次科研成果。 4、通过重点学科建设,使科研与临床、教学更加紧密结合,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5、重点建设学科应以突出医疗特色,开展临床特色诊疗技术,兼顾科研为建设目标和任务。 第三章重点学科设置、申报与评定 第七条医院成立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论证学术带头人的确定,定期研究解决学科建设中的资金、人员、设备、课题研究等存在的问题,指导、监督学科建设规划的落实,协调各部门在学科建设规划落实过程中的关系。 第八条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教科,由科教科根据医院总体规划,制订医院重点学科发展规划,组织申报、评审、考核和奖惩等具体工作。 第九条巩固和发展医院已有重点学科优势,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在市、省内有影响、有优势的学科。

江西省高校人文课题成功申报材料定稿版

江西省高校人文课题成功申报材料精编 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A表 编号: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申请评审书 项目类别:青年项目 学科名称:管理学 课题名称:基于平衡计分卡的高职院校教师绩 效考核体系研究 申请者: 所在学校:(盖章)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2月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按照《江西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项目检查与监督管理,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并保证不发生知识产权争议。同意将本表所列的研究与调查原始数据、资料等提交江西省教育厅并由江西省教育厅无偿使用。 填表说明 1.此申请书经批准后具有合同意义,按《江西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 法》进行课题管理。 2.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应用对策性研究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 3.成果形式:指论文、专着、研究报告、编着、译着、音像软件工具书等,可填写其中 一项或几项,如填写多项不得填写成如“论文或专着”等模棱两可的成果形式。 4.申请经费(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不填):应根据研究任务的实际需要和省教 育厅资助力度的可能性填写;其他经费来源:指获得校外有关部门,包括政府部门(非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资助经费。应附有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和复印件;申报者应在“是否同意零资助经费”栏中选择“是”或“否”,如不填写,视为不同意经费自筹。 5.成果预计去向:指刊物发表、出版社出版、提供有关部门采用等。 6.申请书(A表)及匿名评审表(B表)统一用A3纸印制,中缝装订。A表、B表单独装 订。(整个评审书为A表,活页开始到倒数第二页为B表) 活页部分(B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

附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 的指导意见 中医药重点学科是整个中医药学科群的龙头。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是一项关乎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是统领中医药各项业务建设的基础和平台,也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创新人才和名医的重要途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继承发扬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促进中医药学科结构调整优化,整体提升中医药教育、科研、医疗、保健和中药产业发展水平,推动中医药学术进步、知识创新和文化繁荣,提高中医药学科建设水平,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需求,遵循中医药学科建设与发展自身规律,增强中医药行业竞争力,提高中医药服务于经济与社会的能力,择优建设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在生命科学领域和临床医学领域居领先地位的中医药重点学科,推进中医药学术与事业的发展。 二、战略目标 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要以发展中医药基本理论为基础,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

心,以推动中医药学术发展和继承创新为根本,丰富中医药的科学内涵,完善中医药学科结构和体系,提高中医药的学术水平,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具有创新能力的学科带头人。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产生一批具有原始创新性的科研成果,提高中医药的社会服务能力。 三、阶段目标 (一)要通过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学科体系,突出特色与优势。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求,在中医药重点学科的设置与布局上发挥导向作用。突出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带动特色学科、弱势学科、新兴学科的建设与提升,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发展。逐步形成适合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中医药特色、兼具科学规范的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体系,促进中医药学科的整体优化。 (二)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要着力提高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水平。要围绕推动中医药学术发展,凝炼学科发展方向,在本学科的核心理论、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创新方面有所贡献,取得标志性成果,形成若干个能立足中医药学术发展前沿的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基地,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对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的贡献力。 (三)要通过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不断增强中医药学科竞争力和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一批在生命科学领域居领先地位的中医药重点学科,充分彰显中医药优势和特色,形成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医疗服务、产业发展、学术交流为一体的综合集成平台。增强中医药学科的综合竞争力,并在中医药学科领域增强培养高层次人才和解决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的能力。

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江西省高等学校学科建设,规范重点学科管理,保证重点学科建设的顺利实施和经费的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是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财力许可,择优遴选并进行重点建设的学科。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形成高校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提高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增强高校综合实力。 第三条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学术梯队建设为核心,以科学研究为重点;优先发展特色学科,大力改造传统学科,积极发展新兴学科,建设一批优势和特色鲜明的重点学科,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水平建设人才和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第四条重点学科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重在建设”的原则。 第二章主要任务和目标 第五条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学术队伍,使之在研究专长、学术水平上不断提高,在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学位结构等方面不断优化。 第六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保证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质量。 第七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承担横向实用型科研课题,产生标志性的科研成果,解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第八条以“江西特色、国家水平”为建设目标,经过“十二五”期间的建设,使我省重点学科整体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缩小与国家重点学科的差距,使部分学科进入国家重点学科建设行列,一些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九条扩大国内外学术交流,形成开放型的能接受国内外同行学术骨干进修及学习深造的教学、科研基地。 第三章申报条件和办法 第十条申报重点学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科点具有较强的特色和优势,对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和发展潜力。 (三)学科带头人(指第一学术带头人,以下同)必须是高校在编在职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思想品德好,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凝聚力,身体健康。 (四)有一支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和稳定的队伍,且在研究方向上分布合理。 (五)具有能够支持重点学科发展需要的图书文献资料和仪器设备,有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能够为本学科点进行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一条重点学科按学科点申报、学校推荐、网上申报材料公示、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省教育厅批准等程序进行。 (一)申报学科点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申报书》。 (二)学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学科发展规划,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论证的基础上,研究推荐申报学科。

浙江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浙江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重点学科代表高校的办学特色、学科优势和科研水平。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基础性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是解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重大科技问题和实际问题的主要力量。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加强我校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 巩固与发展已有重点学科的优势,进一步发挥临床学科的优势,加强生命科学中前沿学科的建设,努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争取更多的学科跻身国家级重点学科的行列或达到国家级重点学科的水平。 二、重点学科的主要任务 学科自身建设要办出特色,强调学科交叉协作,带动相邻学科的发展,逐步形成学科群体优势,提高我校总体学术水平。 (一)科学研究:力争多渠道承担国家和省级的重大科研项目,解决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和实际问题。 (二)人才培养:抓好不同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尤其要培养我省和国家中医药事业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社会服务:充分发挥和利用学科优势,为医药保健事业和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实验室的建设:努力建设成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科技部、教育部)共建重点实验室或全国性行业主管重点实验室等。三、重点学科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国家重点学科按照《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有关条件执行。 (二)申请省部级、厅局级重点学科按照《浙江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条件执行。 (三)申请校级重点学科,按照下列条件进行。 1.原则上在具有硕士学位授予点的学科内择优选择。 2.具有一定优势、特色和发展潜力,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 3.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学术带头人,以及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合理的学术梯队。 4.已承担省部级项目,有较好的实验设备和教学科研设施。 四、重点学科的申请与确定 (一)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级重点学科按上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申报,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 (二)校级重点学科申报 根据学校申报重点学科的通知要求,填写《重点学科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审核后,上报科研处,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择优推荐,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批准。 五、重点学科的日常工作管理 (一)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各重点学科必须制定明确的学科建设规划,提出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科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发展目标,以及年度实施计划。 (二)各级重点学科申请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应编制经费预算。申请下年度经费时,必须通过重点学科上年度检查。 (三)学科年报表的填报。各级重点学科必须认真填报学科年度报表。(四)各学科因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需对经费使用方向进行相应调整时,必须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五)重点学科设立二级管理。 1.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职能部门以及各学

2015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2015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 申请人 姓名 学科方向 1 基于数据挖掘的网页过滤技术研究卢荣华安全科学技术其他学科 2 模因论视角下的文化翻译研究—以景德镇陶瓷文化翻译为例李君比较语言学 3 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刑法规制研究龚红卫部门法学 4 研究声像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的对策汪水英档案学 5 中日陶瓷艺术交流媒介:专门用途日语词汇研究肖良东高等教育学 6 “互联网+科技+文化”三轮驱动中国陶瓷产业转型升级研究杨建仁工业经济学 7 基于3D打印的陶瓷艺术设计研究张明春工艺美术 8 景德镇传统陶瓷婴戏纹饰及现代创新应用研究余小荔工艺美术 9 基于文化创意视角的陶瓷设计对江西“红色经典”的传承与 再造 何科丁工艺美术 10 民俗文化语言在现代环境陶艺中的应用研究何炳钦工艺美术 11 基于AHP法的当代艺术陶瓷价格评估体系研究周爱平公共管理 12 陶瓷文化创意产业“走出去”战略研究--以景德镇明清外销 瓷为鉴 于保春 管理学其他 学科 13 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及其统计方法研究——以景德镇地区为例操群环境与生态统计学 14 江西省艺术金融化之路径选择研究李雨青金融学 15 陶瓷产业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研究王世群经济学其他学科 16 知识流动视阈下文化嵌入和集群创新网络的共演机理:景德 镇陶瓷产业集群为例 王影 经济学其他 学科 17 没骨法在陶瓷粉彩创作中的实践与研究毕胜美术 18 景德镇老“厂瓷”与现代陶瓷艺术创作中粉彩瓷的对比研究朱彬美学 19 从日本国宝中的八件中国陶瓷器看日本对我国宋朝陶瓷文化 的吸收与借鉴 张小柯 民族和文化 学其他学科

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2020)

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2020)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江西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江西省申请报名: 1.具有江西省户籍(省外迁入时间要求:家庭户口不晚于2020年10月31日,集体户口不晚于2018年10月31日); 2.外省户籍在江西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实际就读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9月); 3.具有江西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学籍; 4.在江西省定居的外国侨民。 (二)“三校生”对口招生报名要求: 1.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面向省内招收的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可以报考“三校生”对口招生或全国统一高考,但二者不能兼报。往届“三校生”及一年制中职生则只能报考全国统一高考。 2.跨省招收的“三校生”不得报考对口招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籍生(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得高校招收少年班报考资格的学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xxxx医院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为实现“54363”的总体发展规划及“423”工程,落实“名医、名科、名院”发展战略,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加速培养医学拔尖人才,全面推动我院医学科技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为指导方针,认真贯彻“科教兴医”战略,落实省、市委“创建名牌专业,培养拔尖人才”的指示,坚持“人才是关键,学科是基础”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瞄准国内外医学发展的领先水平,根据我院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以重点促一般,带动全院整体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目标要求: 1、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总体目标是专业特色突出、人才优势明显、设施条件先进、内部管理完善、发挥龙头和示范作用,其整体学术水平达到省、市级先进水平,某些研究领域达到省、市内领先水平。有一支学术造诣较深、治学严谨、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良好、善于团结协作、有能力冲击医学科学高峰的学术及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队伍。 2、建设方针:以功能为目的实现最优组合;以科技为先导保证高新起点;以人才为基础增强发展后劲;以信息为保障提高质量和效率。 3、发展方向:不断完善市级重点学科建设,使之逐步迈向省级重点学科,同时继续大力发展省级重点发展学科——骨科建设,争取短期内进入 1

省级重点学科行列。 三、组织管理及保障措施 1、成立以院长任组长、主管院长任副组长,有科教科、医务科、人事科、财务科、护理部、器械科、后勤中心和部分专家组成的“廊坊市人民医院医学重点学科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指导重点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教科,由科教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与相关重点学科共同制定发展目标、实施计划、管理措施和配套政策。 2、对重点学科的管理采取重点建设、动态跟踪的基本策略。由学科负责人按照重点学科实施办法和相关文件,提出学科建设发展构想,制定近、远期发展规划,确定各阶段量化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3、每年召开2—3次重点学科协调会,重点解决省、市级重点学科在学科建设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支持重点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四、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的管理 1、学术与技术带头人每2年选拔一次。 2、学术与技术带头人选拔的基本条件是:?长期工作在临床科研第一线,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某一专业和领域取得省、市内外同行公认的成果;?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前沿,对学术研究有创新思想,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省、市内外先进水平的潜能;?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从事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学术队伍的能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年龄和学历符合要求。 3、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面向全国引进高学历、高素质、高水平、高知名度人才,用良好的待遇和环境留住人才。 2 五、经费管理

江西省高等学校讲师资格条件

江西省高等学校讲师资格条件 第一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取得现资格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合格以上。 取得现资格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 二、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三、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第二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满2年,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2年。 二、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4年,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4年。 三、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满4年,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3年者,取得现资格以来,如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可破格申报。 第三条、外语条件 从2015年起,适当放宽职称外语要求,评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作职称外语要求;年满50周岁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职称外语。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年均授课60课时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独立系统地讲授一门以上课程;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师,担任专业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讲授工作。教学效果良好,本科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

二、全过程地承担一门课程的专职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组织课堂讨论等各教学环节工作。 三、从事管理工作的同时,承担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较好业绩。 四、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较好业绩,获得校级以上优秀辅导员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综合表彰。 五、在教育事业单位从事高等教育管理、服务,并承担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良好业绩。 六、承担过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第五条业绩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校级以上教学竞赛奖。 二、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完成的科研成果获校级以上奖励(含优秀教学成果奖)。 三、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完成校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在研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四、艺术类教师指导(排名前三)本校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比赛或省级专项展(奖)获三等奖;体育类教师(排名前三)指导本校学生参加省级体育运动竞赛获团体或个人前三名;其他学科教师指导(排名前三)学生参加挑战杯、电子设计、广告设计、数学建模竞赛等比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第六条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参与编写论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第七条破格条件 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市(厅)级政府奖励(均要求排名第一);或获得市(厅)级政府荣誉称号(排名第一)。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进行深度剖析,从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洞察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旨在全面梳理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指标分析 (3) 一、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三、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比重统计 (3) 四、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7-2018)变 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指标分析 (7) 一、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 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赣教高字〔2006〕55号 各普通本科院校: 为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形成政府对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机制,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我厅制定了《江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我厅高等教育处。 江西省教育厅 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扩大高等学校依法办学的自主权,加快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步伐,增强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健康稳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12号令《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的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应适应国家和我省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正确处理社会需求与办学能力、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第三条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要服从和服务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以及高等教育整体发展的要求,要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提高总体效益,确保教育质量;有利于学校形成专业优势,办出特色;有利于增强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拓宽专业服务方向或共建、合作办学等途径,能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设置专业。 第四条高等学校的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专业设置条件 第五条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本科专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发展规划。高等学校新设或调整专业时,须认真做好人才需求预测,要充分论证新设或调整的专业对本校、本地区人才培养工作和学校可持续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二)有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它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教室等办学基本条件。 (五)新设专业一般应有已设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第六条新设专业应有一定的规模效益,每年专业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特殊专业如艺术类专业除外); 第七条高等学校的本科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本科院校年度增设专业不超过3个。近3年新设的本科院校(包括独立学院)年度增设本科专业数不超过6个。 连续3年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院校,其新增专业数要严格限制。同时,高等学校要对本校就业率偏低的专业进行调整、停办、直至申请撤消。高等学校每主动申请撤消一个已设专业,可在年度新增专业中相应多设一个专业。 第八条设置高新技术类专业,设置与我省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专业,设置跨学科交叉学科专业,设置应用文科专业和新兴人文社科专业,设置使用信息科学等现代科学技术提升、改造传统学科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计划规划

2018年医院重点学科建设计划规划 一、重点学科建设的原则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改革,医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医院必须提高以技术含量为主的医疗服务质量,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得到巩固和发展。为了增强医院的优势、提高医院的竞争力,医院必须坚持“科技兴院”的方针,实施重点学科建设,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医疗水平。 二、重点学科建设的意义 临床学科是医院的基本组成单位,学科发展是医院发展的基础。重点学科是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学科,重点学科建设就是要把其特色和优势加以充分发掘,并不断强化和延伸,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当前每所医院的各学科之间发展普遍存在不平衡的现象。由于学科的基础、发展背景的不同,其发展空间和发展前景也不同,在国内外的影响存在差异。这样,各学科的发展不可能是平衡的,同时由于医院的财力问题,致使医院在考虑学科建设时不能要求所有学科齐头并进,只能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选择部分学科作为重点来发展,而这些学科必须有较好的基础和活跃的学术氛围,在适当支持后能产生最大效应。因而,重点学科建设是培育和扶植医疗“精品”,创建“名牌”效应。重点学科建设是医院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兴院”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在以往的重点学科建设中,遵照上述原则,通过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加快了学

科的发展,发挥了很好的效应,促进了医院的整体发展。所以,重点学科建设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三、重点学科建设的现状 医院现有临床科室近30个,国务院津贴享受者3名,正高18名,副高57名,博士后2名,博士6名,硕士23名,博士学位副高职称以上5人。医院开放床位590张,年门急诊量50万多人次,年出院病人1.2万人次。年手术5000余。医院配备CT、DR、C臂X光机、超声刀、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腹腔镜、心脏彩超、腹部彩超、血液透析仪、血滤机、心脏监护仪、高压氧舱等先进医疗设备,设有ICU、CCU病房。 医院专科齐全,特色明显,临床各科均有独特优势和技术特长。传染科是上海市医学领先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XXX主任医师,运用白蛋白血浆置换治疗“难治性肝炎”成绩卓著,具有较高学术地位。 妇产科、心内科是徐汇区重点学科,妇产科年分娩婴儿2000多人次,运用微创技术进行妇科疾病的诊断、治疗,承担市科委、市卫生局多项课题;心内科专科主攻方向为各种类型心力衰竭的诊断与治疗,特别擅长各种原因引起的顽固性心衰的诊治,同时开展各种心脏病的介入性诊治(如冠脉造影、PTCA、血管内支架术、起搏器植入术及各种类型心率失常的射频消融术等)。 结直肠中心由原XXX医院全国知名的XXX教授领衔,该中心以诊治结直肠肿瘤为特色,在结直肠癌的综合治疗、低位直肠癌的保肛手术、肿瘤病人个体化治疗、肠造口护理和特殊伤口处理等方面已达到国际、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规划_1

---------------------------------------------------------------最新资料推荐------------------------------------------------------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规划 安龙县人民医院重点学科建设五年发展规划重点学科建设是医院专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出成果、出人才、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为了配合我院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实际情况,制定安龙县人民医院重点学科建设五年发展规划。 一、重点学科建设规的指导思想我院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是适应医疗市场的需要,掌握全院医疗服务的技术水平和发展方向,引入竞争和动态管理的机制,实现人力、财力、物力资源的最佳配置,通过发展临床重点学科,带动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提高医院综合竞争力,推动医院持续快速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日益增高的需求。 二、重点学科建设的规划目标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是充分发展我院传统优势学科,有计划地发展有潜力的学科,逐步使之建设成为州级重点学科,甚至省级重点学科,形成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格局,使我院整体技术水平进入全州甚至全省先进行列,争取与国际水平接轨。 三、重点学科建设的近期(第一轮)规划(2019 年 10月一2019 年 10 月) 1、建立重点学科建设的组织管理体系和相关管理规定。 2、确定 1-2 个传统优势学科作为重点学科建设,根据医院 1 / 3

宏观调控可另选 1-2 个学科作为重点学科发展。 3、被确立的重点学科,建设完备的独立病区单元,设置病床 36 张,配备专科必需的仪器设备与必要的实验室检查项目。 4、重点学科建设医院有政策及资金支持。 5、建设重点学科的人才梯队,优化人员结构。 (1) 学科带头人对学科建设和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重点学科带头人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三年内主持 1 项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三年内至少有 1 篇论文发表在核心杂志上。 (2)调整重点学科的人员结构,使学科的高、中、初级医护人员数量比例合理,呈宝塔形。 6、重点学科的技术水平三年内要达到地市级水平(1)独立开展地市级重点学科必备的技术项目;(2)每年开展填补院内空白或州内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业务1-2 项; 7、培养主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意识,提高科室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病床使用率逐年增加,第三年达到 95%以上;(2)医疗服务覆盖面逐年增加,第三年来自外地住院病人不低于20%以上;(3)三年甲级病历率>97%, 无丙级病历;(4)三年无医疗事故,无重大医疗纠纷;四、重点学科建设的中远期规划; 1、重点学科建设以五年为一个阶段,每一阶段达到一个新的目标。 2、以建设中的重点学科为依托,每一阶段增选 1-2 相关专科作重点建设发展。 3、在整个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中贯穿竞争意识和动态管理的机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 XX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XX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繁荣发展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改进和完善我省高校社科研究管理制度,发挥社科研究优势,提高管理效能,促进高校社科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XX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省教育厅社政处具体负责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研究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全省高校社科研究中长期规划,确定重点研究课题指南; 2.组织和指导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资助、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结项; 3.与省教育厅计财处共同管理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经费; 4.制定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5.组织和支持我省高校社科研究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四条省教育厅社政处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各学科专家组成专业咨询组或评审组,其职责是: 1.参与制定本学科研究发展规划、课题指南;

2.评审各学科申报项目,提出资助金额建议; 3.参与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中期检查和成果鉴定验收; 4.其它有关工作。 第五条学校科研(社科研究)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社科管理部门”),负责本校的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六条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包括:(1)省高校社科规划基金项目,一般每年组织申报一次;(2)省高校青年社科基金项目,一般两年组织申报一次;(3)省高校专项任务项目,主要指从校外有关部门获得横向经费资助的研究项目和省教育厅的委托研究项目。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事项,由省教育厅社政处在申报通知中具体规定。 第七条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条件是: 1.各类项目的申请者(指课题负责人)必须是我省高校的在岗教研人员。其中,规划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青年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限39岁(含39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必须由本校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专项任务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研究一般应成立课题组,由申请人担任组长,一个项目的申请人仅限填报1人。课题组应有合理的学术梯队,并积极吸收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科研工作。应用性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4.每个申请者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未完成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

江西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江西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条评定标准 教授须对本学科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取得重大成果或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高水平的论著,或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能熟练运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或不得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副教授资格,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二)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条件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经批准免试外,需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任现职期间,每年授课60课时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江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及奖励办法-江西高校出版社

附件一: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及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我省高校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编写出版更多质量高、教学适应性强、品种齐全的高等教育教材,促进高等学校的教材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素质,江西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奖工作。为保证优秀教材评奖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教材系由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编著或主编,出版社正式出版和公开发行,并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高专及研究生中使用的各种教材(包括基本教材、教学参考书、实验教材、实习指导书、习题集等)。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优秀教材的评奖工作,由江西省教育厅委托江西省高等教育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 第四条江西省高等教育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聘请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出版部门的专家、学者组成教材评奖委员会,负责优秀教材的评奖工作。 第五条江西省高等教育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奖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评奖条件 第六条江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努力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学科的基本规律。 (二)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能够正确地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三)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便于自学,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受到学生欢迎。 (四)编写体例合理,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美观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五)编校、印刷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第七条江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符合上述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教材,可获得一等奖:(一)总结和反映编著者长期积累的丰富经验,教学适用性较强,为省内多数高等学校选用,或被省外高等学校选用并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教学效果显著,在人才的培养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教材。 (二)在教材内容和体系的改革上有新的突破,经过教学实践证明有明显效果的教材。 (三)认真总结本人或所在单位获得的科学研究成果,按照教学的规律,加以总结和反映,使学科水平有新的提高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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