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案上诉状

保险合同纠纷案上诉状

下面是就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保险纠纷案,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保险合同纠纷案上诉状1

上诉人(一审原告):徐新xx,男,1xxx年7月13日出生,汉族,住址:湖北省通城县隽水镇湘汉路107号,身份证号4xxxxxxxxxxx1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支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82号六楼

法定代表人:刘家庆

上诉请求:

一、请求依法撤销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云法民二初字第78号民事判决;

二、请求依法改判并支持上诉人在一审中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即1、请求判令被上诉人立即向上诉人支付意外医疗保险金20000元;2、请求判令被上诉人立即向上诉人支付意外伤害保险金100000元;3、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上诉的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徐新xx因诉被上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云法民二初字第78号民事判决。上诉人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审查和认定证据及分配举证责任不符合法律,适用法律

不当。因此,原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是完全错误的。上诉人的具体上诉理由如下: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1、原判决在第9页第一行认定:《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xx版)》是合同的载体,其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无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应依约履行。这一认定是错误的。理由是:首先,该保险条款是一审被告单方面制定并在庭审时才出示,并非双方当事方协商确定,也没有任何我方当事人签名确认,所以,该条款中的内容并非我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次,该保险条款中有多处责任免除条款违反了《合同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和《保险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由于被上诉人未向上诉人提供上述保险条款的格式条款,也未向上诉人一方明确告知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并且相关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上述保险条款并不是全部合法有效,相关条款由于违反法律规定对上诉人一方也不具备约束力。

2、原判决在第9页第11行认定:足以印证投保人已收到了上述条款,该认定也是错误的。

首先,被上诉人一审举证的投保人盖章的保险投保单,我方并不认可其真实性;即使该投保单是真实的,其上面的内容也无法确定投保人明确确实收到保险条款,而且该投保单上的内容全部是保险公司制定的格式条款,从法律规定的有利于未提供条款方的解释出发,该内容完全不能明确投保人收到保险条款。其次,如果认定该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则应由被上诉人举出明确证据证明确实已交付条款并由对方签收。再次,投保人是否收到保险条款,应由被上诉人举证证明,法院不能由推理来认定。不能认为因为该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点部分,所以推定该条款一定交付给了投保人。一审法院对上述事实的推理缺乏逻辑性和法律依据,是错误的。

二、原判决对上诉人一审请求的支付意外医疗保险金20000元不予支持,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错误的。

上诉人诉请的支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的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在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保险人将格式条款交付给了被保险人,也无证据证明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进行了明确说明或重点提示,因此,本案保险人提供的条款不产生效力。

2、《保险法》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

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因此,保险人的所谓意外医疗保险责任适用补偿原则的条款无效。

3、《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据此规定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相关赔偿,不影响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保险金。

而在本案中,上诉人的单位根本未向上诉人支付医疗费赔偿,

而且上诉人在本案中也向法庭提交了医疗费发票原件。因此,人民法院对上诉人的请求支付医疗保险金的诉请应予支持。

三、原判决对上诉人一审请求的支付意外伤害保险金100000元的诉请不予支持,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都是错误的。

上诉人诉请支付意外伤害保险金的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在本案中,保险公司的任何证据都不能证明其提供的格式条款向被保险人进行了明确告知并交付给被保险人签收。因此应当按照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原则对相关内容作出解释。

2、《保险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

据上述法条规定,保险公司因为没有向被保险人支付格式条款并明确告知,保险公司制定的免予自己责任的条款无效。

因此,上诉人请求的按照最高院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残疾赔偿保险金并判令被上诉人支付,符合法律规定,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不符合《合同法》和《保险法》的规定,是错误的。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此致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徐新xx

年月日

保险合同纠纷案上诉状2

上诉人: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公司;

被上诉人:xx市某厂;

上诉请求:

一、撤销xx市某区人民法院(20xx)民二初某号民事判决书;

二、改判上诉人依法向被上诉人支付理赔款人民币30万元;

三、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被上诉人诉上诉人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经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制发了上述民事判决书,上诉人认为该判决书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系错误的民事判决,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故上诉人依法提起上诉。

上述判决书错误之处为:

一、上诉人从未自认应向被上诉人支付保险金人民币2418583.51元。

上述判决书称上诉人在答辩时表示现经.......核算,应赔偿的保险金为人民币2418583.51元。

经查案卷笔录,上诉人庭审中原话为根据原告的资料,我方最后核定被告损失为2418583.51元,此系表示,被上诉人虽然诉称其损失高达392万余元,但经上诉人核算,其损失仅为2418583.51元。此并不表示上诉人需要或愿意或自认向被上诉人完全赔偿该损失,且,在该页笔录中,上诉人进一步陈述了对原告诉称的种种异议,并提出应按比例赔付。

所以,上述判决书误将上诉人对被上诉人损失的核定作为上诉人自认之赔偿金额,上述判决书存在严重不当。

二、判决书对保险原则存在认识误区,以致对本案核心概念重置价值认定错误。

保险的原则在于损失补偿原则,也即,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因此,根据上述原则,所谓重置价值,无论法律概念还是顾名思义,即是保险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即购置或构建与保险标的出险时相同状况的财产所需要的金额,而该概念的核心即是保险标的出险时的相同状况。所谓相同状况,即包括保险标的的成新度(折旧率)等。

换言之,如果某人现在拥有一辆已经用了三年的手机,原购进价是5000元,现在同样的新手机的市场价是3400元,而其使用的手机,根据成新度,在二手市场的市场价只有1100元了。在前述情形下,如果某人手机投保了某种保险,保险时也约定如果手机全损则按重置价值予以理赔,而现如果手机真的出现了全损,在此情形下,即应是按前述二手市场的市场价1100元予以理赔,而不可能依现在新手机的市场价3400元理赔,更不可能以原价格5000元理赔。

上述举例,则是充分地表明了重置价值在保险实务中的运用。

而如果以现新价格3400元或原价格5000元理赔,则违反了保险原则。且,如果依此对重置价值的错误理解,可以推演这样的情形:一些投保人先行购买某些物品,使用多年后再行投保,而一旦出

现保险责任,则仍获得最初支付的物品购买款。投保人可以据此生财有道,作为一门经营之术,而此必将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的严重混乱。

而本案中,上述判决书的错误之处就在于,其错误理解了重置价值的概念,将其理解为所涉设备或物品原购进之的价值,要求上诉人支付宛如上述举例中的手机原购进价5000元。上述判决书的错误显而易见。

因此,根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间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上诉人依重置价值约定进行理赔时,应是根据所涉保险标的在出现保险事故时的状态并据此评估后确定其价值,即结合被上诉人原购进价、现市场价、成新率(折旧率)等予以认定,而不能仅考虑原购进价或现市场价而不考虑其成新率(折旧率)。

一审时,上诉人曾提请法庭向保监会等政府权威部门对重置价值的概念进行查证,但遗憾的是,法庭未接受此要求。

故此,上诉人呈请xx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时对上述重置价

值予以正确认定并据此正确认定被上诉人的实际损失。

三、判决书及评估存在其他严重评估错误:

判决书及评估报告除对上述重置价值的错误认定外,仍存在其他严重评估错误。对此,上诉人已多次向法庭书面及口头陈述,可详见上诉人提交的书面异议及庭审笔录,而上述判决书对此却未有正确认定。

上诉人呈请xx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时对评估报告存在的其他严重评估错误予以认定及纠正。

四、被上诉人未足额投保,上诉人应按比例赔付:

根据上诉人对被上诉人提供的资料核定,可以表明被上诉人未足额投保,在此情形下,上诉人应按比例赔付。

现由于评估报告存在的上述评估错误,导致显示被上诉人已足额投保,但如将上述评估报告存在的评估错误予以纠正,被上诉人未足额投保的事实即可显现,上诉人也即应比例赔付。

上诉人呈请xx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时在确定被上诉人未足额投保的情形下判定上诉人应比例赔付。

五、被上诉人对火灾事故及损失存在过错:

上诉人在庭审中已经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表明被上诉人对火灾事故及损失存在过错,但遗憾的是,上述判决书无视与此,却表述为未提供充分证据,故本院不予采纳。

需要指出的是,在庭审中,上诉人一再申请法庭向消防部门调取诉争火灾事故的案卷,但法庭却一直未予调取,此严重影响了对本案事实的相关认定。

对被上诉人的过错,上诉人提出:

1、被上诉人在诉争火灾事故前一年曾发生类似的火灾事故,但被上诉人却未完善防火措施,短短一年后又发生同样的火灾事故。

2、被上诉人缺乏应有的防火设施,防火设施不完备。

3、火灾事故发生时,被上诉人救火措施不当,未采取通常的的救火措施,也违反其已经存在的消防。如,发生火灾后不是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而是自行救火,数十分钟后才拨打119电话报警,延缓了消防部门的及时救火,导致了火灾损失的扩大。

等等。对被上诉人的具体过错情形,上诉人在庭审中均已详述,在此不再重复。在此等情形下,根据法律规定及保险合同的约定,被上诉人对此负有一定责任,上诉人可酌定减少理赔金额。

上诉人呈请xx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时对被上诉人的过错予以认定并据此确定上诉人应按比例赔付。

综上,一审判决书对案涉核心概念重置价值存在认定错误,未注意被上诉人未足额投保、被上诉人对火灾损失存在过错、评估报告存在严重错误等事实,致使错误认定事实、错误适当法律,终致错误判决,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上诉人呈请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切实根据事实和法律,公正审理,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法律及法院应有的公正和尊严。

此呈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公司

最新保险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专业版

最新保险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专业版 原告: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告: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死者_____为本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受害人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 2、依法判令被告在本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人民币______(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元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

3、依法判令被告在机动车损失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____元; 4、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驾驶原告所有的_____号中型厢式货车沿国道_______线由____往____方向行驶至国道_____福昆线______公里处,与_______驾驶的_____号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_____号货车乘车人_____被该车碾压于右前轮下,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_____系交通事故致创伤性出血休克而死亡);_______轻微受伤;两车均在事故中不同程度受损。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厢大队认定______负事故全部责任,死者_____不负事故责任。 因本案交通事故,原告支付了死者______医疗费_______元、尸体检验费_____元、闽______号车司机______医疗费______元,向____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_____元、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元、丧葬费______元、误工费______元、住宿费______元、交通费_____元、被扶养人生活费______元。此外,原告还支付了______号货车修复材料费_______元、维修费______元、吊车拖车费________元、车辆鉴定费_______元。 原告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为______货车向被告分别投

人身保险合同的长期性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人身保险合同的长期性 篇一:人身保险练习二答案 人身保险练习二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中的括号内。 1.《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的目的是保障()的权益。 A.保险人B.被保险人C.投保人D.受益人 2.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 A....投保人 3.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 灭。 A.2 b.3 c.4 D.5年 4.

A. b. c.D也包括已死亡的人 5. A. b.被保险人 c.受益人D.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6. A. b. c. D.受益人 7 A. b. c. D.保险经纪人 A. b.投保人交付末期保险费 c.投保人和保险人签订合同D.人身保险合同经保险公司批准 A.一般财产保险b.海上货物运输保险c.个人人寿保险 D.一切险种 10.我国《保险法》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交付首期保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未支付当期保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A.30日B.60日C.90日D.180日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1.分,共6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中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1.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 A、有量的规定性 b、没有量的规定性 c、只是维持合同的前提条件 D、只是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 e、既是订立合同也是维持合同的前提条件 2.人身保险合同() A、是普通民事合同 b、属于实践合同 c、大多是定额给付性合同 D、是补偿性合同 e、都是为订约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 3.人身保险合同的终止包括() A、自然终止 b、破产终止 c、解约终止 D、履约终止 4. A.受益人可以是任何人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状【1】 上诉人(原审被告):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董事长 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某某路南 代理人:山东法杰律师事务所王成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安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某某,董事长 住所地:安徽省某某市某某县某某街某某号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某某县人民法院(2010)来民二初字第00099-1号民事裁定书; 2、将本案移送至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和理由 2010年7月15日,上诉人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就某某县人民法院受理被上诉人安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诉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某某县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某某县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该案应移送上诉人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0年7月22日,某某县人民法院就此作出了(2010)来民二初字第0009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 上诉人认为某某县人民法院的裁定违背了事实和法律规定,属于

错误的裁定,应根照《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将本案移送至上诉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审理。 具体理由如下: 一、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原审裁定认为:本案中的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约定: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认定该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 上诉人认为: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之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无效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的规定确定管辖。 "2、在本案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问题上,当事人双方约定了"申请仲裁"或"起诉"两个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因此,在合同中,既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又选择人民法院管辖,违反了仲裁管辖权与法院管辖权相排斥的原则,可以认定双方对于以何种方式来解决双方争议并未达成合意,意思表示不一致,应当属于约定不明确,该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不明应属无效,因此,上诉人认为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2020新版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1)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16507 2020新版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2020新版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起诉状 范本(1) 原告: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被告: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死者_____为本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受害人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 2、依法判令被告在本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人民币_____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_元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 3、依法判令被告在机动车损失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____元;

4、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驾驶原告所有的_______号中型厢式货车沿国道_____线由_____往______方向行驶至国道_______线______公里处,与____驾驶的闽_______号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_______号货车乘车人______被该车碾压于右前轮下,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______系交通事故致创伤性出血休克而死亡);_______轻微受伤;两车均在事故中不同程度受损。_______市公安局交警支队____大队认定______负事故全部责任,死者丙不负事故责任。 因本案交通事故,原告支付了死者丙医疗费_____元、尸体检验费____元、____号车司机____医疗费_____元,向_____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_____元、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元、丧葬费_______元、误工费_______元、住宿费_______元、交通费_______元、被扶养人生活费_______元。此外,原告还支付了_______号货车修复材料费_______元、维修费_______元、吊车拖车费_______元、车辆鉴定费_______元。 原告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______货车向被告分别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赔偿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三责险”,责任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不计免赔率)和机动车损失保险(简称“车损险”,责任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不计免赔率),保险期间为一年。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在该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告依法应当在交强险、三责险和车损险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但是,保险事故发生至今,被告仍然未能依约在前述三险种的责任限额内向原告支付保险金。无奈,原告只能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如所请。谢谢!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是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在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是 篇一:保险学试卷及答案 保险学试卷one 一、单项选择题(1×10=10分) 1、保险的本质决定保险的职能,人身保险的基本职能为() A补偿损失职能b保险金给付职能c防灾防损职能D融资职能 2、通货膨胀属于()A自然风险b技术风险c社会风险D经济风险 3、财务性风险管理技术是通过事故发生前的财务安排,为恢复企业经济提供财务基础,下列哪些方法属于财务型技术()A分散b预防 c抑制D自留 4、在保险活动中,人们以不诚实或故意欺诈行为促使保险事故发生,以便从保险活动中获取额外利益的风险因素属于()A逆选择b道德风险c心理风险D法律风险

5、我国保险法中关于非寿险业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规定是() A按照当年自留保费的10%提取b按照上年自留保费的10%提取 c按照当年自留保费的50%提取D按照上年自留保费的50%提取 6、在1693年,天文学家哈雷编制了第一张(),精确表示了每个年龄的死亡率,为寿险计算提供了依据A保险表b费率表c统计表D生命表 7、李女士所在单位为其购买了一份终身保险,此时李女士已有身孕并指定胎儿为受益人。胎儿出生半年后,该女士在一次车祸中遇难。此时保险公司应该将保险金支付给()A李女士的法定继承人b李女士的孩子的监护人c李女士的配偶D李女士的代理人 8、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不能变更的是()A投保人b被保险人c受益人D保险代理人 9、下列陈述错误的是() A财产保险合同的标的往往表现为一定的物质财产或其派生利益 b人身保险合同的标的无法用货币衡量 c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合同均以损害补偿为理论基础 D多数情况下,财产保险合同主体较简单,投保人与被

买卖合同纠纷案上诉状

买卖合同纠纷案上诉状 [背景介绍:赵某某(车主)购买的一辆货车挂靠在开远某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并落户在该公司名下。本案作为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发生前,双方曾结束了两桩诉讼:一是赵起诉公司,要求解除挂靠经营关系,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挂靠经营存在并且判决解除;二是当地的一家银行起诉该公司和赵某某,称赵曾经车辆抵押贷款未还,要求共同归还赵购车时的抵押贷款,法院判决认定赵某某曾签过字申请贷款9万余元,但在由该汽车公司代为办理贷款时该公司私自更换了贷款资料,以赵的名义贷款了13万余元(所贷款项当天即从赵的存折中便被划入该公司的另一关联公司账户内),最终判决贷款由该公司归还,赵不承担责任。该公司履行了归还银行的贷款后,向法院提出本案的诉讼,诉称赵某某向其购买车辆未付款,要求支付车款共28万余元,赵某某辩称车辆是自己在外地的昭通购买,经人介绍开到开远挂靠在对方公司名下经营,且卖车单位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犯罪被判刑,单位已注销,买车的大部分手续资料已交被上诉人公司,“贷款”9万余元的资料是受骗才签的字,自己不欠对方车款。一审判决双方的买卖合同成立,由赵还款18万余元,上诉后,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重审后判决仍然认定买卖合同成立,由赵归还该公司9万余元车款和其他损失共计元。赵某某不服委托云南中天

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常明代理上诉。] 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某某,男,1966年8月14日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人,住昭通市昭阳区旧圃镇某某村委会某营村。身份证号:5321011966081××××。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开远市某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开远市昆河公路旁 法定代表人:罗某某,执行董事 上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某某市人民法院(XX)某民二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审判程序违法,认定事实不清,认定事实错误,裁决不公,判决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服一审判决,现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开远市人民法院(XX)开民二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书所做的第一、二、三项判决,判决驳回被上诉人开远市某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注:本案二审标的为) 二、请求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审判程序违法,并直接导致本案裁判错误 发生在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并且同时针对本案中的涉案车辆的诉讼,本案是第三起,一审法院作出的(XX)开民二初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编号:YB-HT-001522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Model indictment for sales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文档中文字均可自行修改 编订:YunBo Network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董事长/总经理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男,汉族,年月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货款____________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三、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告从原告处购得____________元货物,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但至今未付货款。 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予支持。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云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Yunbo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保险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2021实用版)

保险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2021实用版) 原告: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告: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死者_____为本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受害人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 2、依法判令被告在本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人民币______(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元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 3、依法判令被告在机动车损失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____元; 4、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驾驶原告所有的_____号中型厢式货车沿国道_______线由____往____方向行驶至国道_____福昆线______公里处,与_______驾驶的_____号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_____号货车乘车人_____被该车碾压于右前轮下,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_____系交通事故致创伤性出血休克而死亡);_______轻微受伤;两车均在事故中不同程度受损。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厢大队认定______负事故全部责任,死者_____不负事故责任。 因本案交通事故,原告支付了死者______医疗费_______元、尸体检验费_____元、闽______号车司机______医疗费______元,向____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_____元、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元、丧葬费______元、误工费______元、住宿费______元、交通费_____元、被扶养人生活费______元。此外,原告还支付了______号货车修复材料费_______元、维修费______元、吊车拖车费________元、车辆鉴定费_______元。 原告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为______货车向被告分别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赔偿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三责险”,责任限额为人民币_____元,不计免赔率)和机动车损失保险(简称“车损险”,责任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不计免赔率),保险期间为一年。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在该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告依法应当在交强险、三责险和车损险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但是,保险事故发生至今,被告仍然未能依约在前述三险种的责任限额内向原告支付保险金。无奈,原告只能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如所请。谢谢!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保险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范例

保险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范例民事起诉状 原告:福州甲公司,住所地,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丁,职务: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住所地,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死者丙为本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受害人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 2、依法判令被告在本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人民币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 3、依法判令被告在机动车损失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元; 4、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年10月10日,A驾驶原告所有的闽xx号中型厢式货车沿国道324线由泉州往莆田方向行驶至国道324福昆线116公里处,与B驾驶的闽xxx号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闽xx号货车乘车人丙被该车碾压于右前轮下,抢救无效死

亡(经鉴定,丙系交通事故致创伤性出血休克而死亡);B轻微受伤;两车均在事故中不同程度受损。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厢大队认定A负事故全部责任,死者丙不负事故责任。 因本案交通事故,原告支付了死者丙医疗费元、尸体检验费500元、闽xxx号车司机B医疗费元,向丙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12392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丧葬费14352元、误工费XX元、住宿费5000元、交通费50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元。此外,原告还支付了闽xx号货车修复材料费16224元、维修费5500元、吊车拖车费元、车辆鉴定费1500元。 原告于XX年5月15日为闽xx货车向被告分别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2XX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三责险”,责任限额为人民币500000元,不计免赔率)和机动车损失保险(简称“车损险”,责任限额为人民币97000元,不计免赔率),保险期间为一年。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在该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告依法应当在交强险、三责险和车损险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但是,保险事故发生至今,被告仍然未能依约在前述三险种的责任限额内向原告支付保险金。无奈,原告只能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如所请。谢谢! 此致 福州市xx区人民法院

【推荐】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范文模板 (20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 篇一:新《保险法》习题及答案 新《保险法》习题及答案 1、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死亡后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时,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被保险人死亡在先。(Ⅹ ) 3、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但如果投保人投保则保险人可以承保。(Ⅹ ) 4、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Ⅹ ) 5、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力后,被保险人对未取得赔偿的部分不得再向第三者请求赔偿。(Ⅹ ) 6、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在两年内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Ⅹ ) 7、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合同成立两年内自杀,保险人可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8、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应付保险费与实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Ⅹ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 篇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上诉状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某某市某某镇。 法定代表人:某某职务: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某,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北路号111室。 原审被告: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住所地:某某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某北村32号。 负责人:某某,经理。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某某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某某民初字第1000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或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或直接予以改判。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因不服某某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高民初字第1000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一、该判决对被告的辩称,存在遗漏和曲解。 该判决称“被告某某建设集团某某分公司称: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没有异议,对原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而某某分公司真实意思是,对原告起诉的与其 发生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关系是存在的,但对于原告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据以证明的相关证据存在异议的,且原告起诉的证据是非常不足的。该判决称“被告某某建设集团称:要求某某公司与原告协商解决”,众所周知要 求调解不属相对人抗辩,将被告要求调解作为辩称内容显然文不对题,更非被告的真实辩称意思表示。而被告某某建设集团的真实辩称意见则与某某分公司以上真实辩称意见相同。可是,该判决却断章取义,未将被告的真实答辩意见记入笔录,导致了该判决认定事实和适 用法律错误,从而作出了完全倾斜于原告和绝对不利于被告的裁决。显有失公平。 二、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一)该判决对原告诉请的返还本金1987196.54元予 以认定,但原告称该款项是某某承揽工程施工期间被告拖欠的款项,该事实在该判决书中并无阐述,本案案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购房款是现金还是欠款,以及支付或欠款时间、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起诉状范本(律师推荐)

民事起诉状 原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案由: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诉讼请求: 1、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元 3、本案诉讼费用及其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购销合同》,原告为供方,被告为需方,供方为需方提供型号的,合同约定,货物的品名、规格、价格 数量总货款 结款方式:;需方如逾期未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收货款的支付滞纳金给供方。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从年月份开始拖欠原告的货款,原告为了双方能继续保持友好的合作关系,仍然按被告的订单如期将货物送至被告公司。从年月份至年月份被告拖欠原告货款如下:年月份,人民币元;年月份,人民币元;年月份,人民币元, 年月份,人民币;以上合计人民币元。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支付上述货款,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综上所述,原、被告签订的《购销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拖欠原告货款共计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清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的保护。《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被告拖欠货款不还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应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共计元。原告的诉讼请求既有事实证据又有法律依据理由充分,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查明事实后,给予支持。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附:1、本状副本份 2、书证份 3、其他材料份

当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当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 篇一:人身保险合同中关于受益人的问题 关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若干问题的材料 受益人的产生依据 一、受益人的含义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指定或者依法具有保险金领取资格的人。《保险法》第21条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均可为受益人。 “受益人”须具有两个条件: 1、受益人须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受益权)的人。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没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却享有保险合同所赋与的基本权利之一:受益权。受益权自保险合同订立时产生。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受益权是一种期待权,受到法律保护。受益人行使受益权的前提是有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受益权由期待权转为既得权。

人们往往认为,受益人就是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这种认识有失偏颇。根据保险事故的发生类型,受益人实际上应分为三种:一种是满期、生存及年金的受益人;一种是被保险人伤残、患病时的受益人,还有一种是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受益人。其中,第一、二种受益人多为被保险人本人(因此时的保险金既能满足被保险人的将来之需,又能及时为被保险人解危济困,符合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时的初衷,充分体现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主体地位),目前理论界及实践中研讨受益人多是指第三种,即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受益人。 2、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法律地位源于保险合同中的约定或指定,受益人的给付请求权是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处受让而来,但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蓄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受益人,也可在合同中规定指定确定受益人的方法。 二、受益人的指定 1、受益人的资格。我国《保险法》对于受益人的指定,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法人、自然人均可被指定为受益人。指定自然人为受益人,不以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与被保险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为限。实践中,如果受益人是第三人,则多为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如家属、亲戚或朋友。胎儿也

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

编号:_____________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上诉人(原审原告):***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的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1、一审法院对***有限公司通过银行给***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元汇款的认定有错误。 首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并未在协议书中约定由第三人***有限公司代为偿还货款,也没有签订第三人代为偿还的补充协议,所以一审法院断定此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元乃被上诉人给上诉人的部分货款毫无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 其次,根据《 2、一审法院对货款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元的性质认定有错误。

首先,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的另一方为***集团湖南分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两个不 同的公司,不符合证据的关联性标准。 其次,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均是复印件,来源不明,真实性值得考虑;而且,仅凭对账单并不能就此认定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元为***集团湖南分公司擅自扣除的税金,事实上,这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元应为被上诉人向***集团湖南分公司所支付的货款,属于货款的一部分,只不过分开写出来罢了。而被上诉人所在账单上的签字页恰恰证明了被上诉人对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元为被上诉人所欠上诉人的货款的一种认可。 再次,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最晚日期为2007年12月份,而被上诉人的一审答辩状日期则为2010年6月29日,即使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是真实的,那么以此来要求抵销双方在2009年4月30日对欠款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2的对账确认函,也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1、一审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八)项规定,认定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于法无据属适用法律错误。 2、一审法院对证据的审核认定适用法律错误。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范文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XX总经理 被告: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X 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49109.3 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起诉日算至实际还款日)X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素有业务往来,原告向被告出售接插组件、卡扣、端子等产品。2014 年4月25 日,原被告双方对账确认:被告应付原告货款99109.3 元。后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5 万元,但余款49109.3 元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支付货款,但是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托,拒绝付款。原告无奈,只得诉至法院。 综上所述,被告拖欠原告货款49109.3 元,已构成违约。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诉讼,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 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 日 起诉书作为原告主张诉讼请求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直接体现,必须载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及住所;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记载其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在起诉书中最好注明联系方式,以保证法院能够准确通知双方当事人及时参加诉讼。 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事实和理由部分将诉求中的基本事实陈述清楚就可以了,语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在()时存在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在()时存 在 篇一:16春东财《保险合同法b》在线作业一 东财《保险合同法》在线作业一 一、单选题(共50道试题,共100分。) 1.保险合同()是指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条款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的情况。.成立 .生效 .中止 .续效 正确答案: 2.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讫时间称为()。.保险期间 .保险客体 .保险范围 .保险责任 正确答案:

3.通常,大多数财产保险业务均采用()的形式。 .定额保险合同 .不定值保险合同 .不定额保险合同 .定值保险合同 正确答案: 4.合同可以在合同中止后的()年内申请复效。 .2 .5 .1 .3 正确答案: 5.规定保险代位原则的意义不包括()。 .防止被保险人因同一损失获取不当利益 .有利于保险人保险风险的转移,分散保险风险 .有利于被保险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尽快恢复生产,安定生活 .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正确答案: 6.在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中,保险双方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解决争端、进行裁决的办法被称为()。

.诉讼 .协商 .仲裁 .调解 正确答案: 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狭义的财产保险的是()。 .进出口信用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 正确答案: 8.()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疾病保险 .医疗保险 .护理保险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正确答案: 9.()以机动车辆本身为保险标的,当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例

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例 近年来,不时发生买卖纠纷的案件,那么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买卖合同纠纷范文,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1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xxx 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xxx

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总经理 上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x中级人民法院(20xx)曲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现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依法撤销xxx中级人民法院(20xx)曲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 二、请求依法进行改判; 三、请求判决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导致做出了错误的判决结果,理由如下: 一、被上诉人所供铅精矿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1、被上诉人行为属于根本性违约。 根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第三条质量要求:Pb 60%。同批铅精矿质量应基本一致,不得混入外来夹杂物。第四条铅精矿含铅主品位增减价及杂质扣除标准见附表。在《铅精矿含铅主品位增减价及杂质扣除标准》附表1 60% 以上规定说明,主要铅精矿应达到Pb 60%,不达到此标准的

少数铅精矿可按照附表递增和递减,Pb 35%的按照500元\金属吨计算,并且供应货物不得加入外来夹杂物。而被上诉人在本案中供应的铅精矿经公安局委托检测后品位仅有13.14%,严重违反了合同的初衷,导致无法冶炼出粗铅,给上诉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构成根本性违约。 2、公安机关取样检测的结果证明上诉人所供的铅精矿品位不合格。 (1)20xx年5月25日xxx公安局xxx公安分局民警xxx在上诉人xxx分公司粗铅厂依法对堆放车间内的20xx年4月29日、5月3日、5月4日被上诉人运到的铅精矿进行取样,经均匀布点取样后,混合十字对角四分法缩分,然后提取检测铅精矿一袋(灰黑色粉末状物)。(详见20xx年5月25日提取笔录) (2)20xx年6月5日xxx公安局xxx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出具xxx 公安局xxx分局委字[20xx]174号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委托书,委托xxx 公安局xxx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对5月25日调取的铅精矿进行检测,委托书内容为打击犯罪,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

保险案例五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认定

保险案例(五)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认定 一、被保险人前后有两个妻子的受益人身份认定案 (一)案情介绍 1998年5月,赵大大为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在填写投保险单时,作为被保险人的赵大大在投保险单上的受益人一栏内只填写了“妻子”两个字。2000年6月,赵大大回家乡探亲途中遇车祸死亡。保险事故发生后,由谁来领取20万元保险金在被保险人的两个“妻子”之间产生争执。 被保险人赵大大怎么会有两个妻子?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通过了解方知原委:原来,1998年5月赵大大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其妻为崔翠翠;一年以后赵与崔离婚,2000年春节,赵大大又与蔡彩彩结为夫妻。 正是由于被保险人赵大大在投保险单上的受益人栏内只注明“妻子”,而未具体写上名字,故而他的两个“妻子”崔翠翠和蔡彩彩各持己见,认为自己才是有权提出申领保险金请求的那个“妻子”:崔翠翠的理由是,在前夫赵大大投保时,她与赵大大还未离婚,夫妻关系并未解除,投保险单上的“妻子”当然指的是她;而蔡彩彩对此反驳说,赵大大死亡时,“妻子”已不再是崔翠翠,她才是赵大大名正言顺的妻子。不仅如此,蔡彩彩在提出索赔时还向保险公司提供了被保险人赵大大生前交给她的保险单正本和其他有关材料。 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面对被保险人两个“妻子”各自以受益人身份提出领取保险金的申请挠起了头皮:该付给谁呢? (二)问题思考 1.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应具备哪些要件?什么人可以成为受益人?受益人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 2.受益人有哪几种类型?不同类型受益人的受益权各有什么特点? 3.受益人的确定方式有哪些?为了避免在合同的受益人问题上产生争议,确定受益人晌·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4.你认为,本案的被保险人赵大大前后的两个“妻子”中,究竟谁才应该是他在投保时指定的受益人?

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范例

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范例买卖纠纷民事范例1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xxx 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xxx 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总经理

上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x中级人民法院(xxx2)曲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现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依法撤销xxx中级人民法院(xxx2)曲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 二、请求依法进行改判; 三、请求判决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导致做出了错误的判决结果,理由如下: 一、被上诉人所供铅精矿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1、被上诉人行为属于根本性违约。 根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第三条质量要求:Pb xx%。同批铅精矿质量应基本一致,不得混入外来夹杂物。第四条铅精矿含铅主品位增减价及杂质扣除标准见附表。在《铅精矿含铅主品位增减价及杂质扣除标准》附表1 xx% 以上规定说明,主要铅精矿应达到Pb xx%,不达到此标准的少数铅精矿可按照附表递增和递减,Pb 35%的按照5xx元\金属吨计算,并且供应货物不得加入外来夹杂物。而被上诉人在本案中供应的铅精矿经公安局委托检测后品位仅有13.14%,严重违反了合同的初衷,导致无法冶炼出粗铅,给上诉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构成根本性违约。

2、公安机关取样检测的结果证明上诉人所供的铅精矿品位不合格。 (1)xxx年5月25日xxx公安局xxx公安分局民警xxx在上诉人xxx分公司粗铅厂依法对堆放车间内的xxx年4月2x日、5月3日、5月4日被上诉人运到的铅精矿进行取样,经均匀布点取样后,混合十字对角四分法缩分,然后提取检测铅精矿一袋(灰黑色粉末状物)。(详见xxx年5月25日提取笔录) (2)xxx年x月5日xxx公安局xxx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出具xxx 公安局xxx分局委字[xxx]1x4号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委托书,委托xxx 公安局xxx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对5月25日调取的铅精矿进行检测,委托书内容为打击犯罪,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铅精矿进行价格鉴证。(详见委字[xxx]1x4号委托书)价格认证中心依据委托依法对被骗13.14%Pb品位铅精矿4xx.34吨的价格进行鉴定(详见区发改价鉴[xxx]15x号鉴定结论书)并出具编号:区发改价鉴[xxx]15x号的价格鉴定结论书,该结论书价格鉴定基准日为xxx 年4月2x日至xxx年5月4日,结论书认定xxx年4月2x日、5

买卖合同纠纷 起诉状(模板)

民事起诉状(模板)*** 详情见下文 原告:某某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被告:北京某某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100000.00元; 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万元; 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15年9月10日签订《产品销售合同》,被告向原告购买原 材料,合同总价款为150000.00元。 但截止目前,被告仍有货款100000.00元尚未支付,在此期间,原告多次以电话、短信、上门催要、发律师函等形式要求被告支付货款,但被告均以各种借口拒 不支付。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产品销售合同》的约定,严重侵犯了 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依法诉至贵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维护其合法 利益。 此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注:立案需要准备材料: 1、起诉状: ①份数:n+1,n为被告数量,例如,只有一个被告需要准备两份起诉状,两个 被告需要准备三份起诉状,以此类推; ②原告为自然人的,需要本人签字,原告为法人的,需加盖法人公章,有些法 院还要求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的需要打印被告企业工商信息。 3、如委托律师代理,则需要向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一份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 4、简单证据材料: ①份数:n+1,n为被告数量,例如,只有一个被告需要准备两套证据,两个被 告需要准备三套证据,以此类推; ②内容:立案时只需向法院提交初步证据即可,比如合同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