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中学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中学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中学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工作,加强我校的传染病防控,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儿童入校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每年新进入我校的初中一年级学生。

三、查验时间:集中时间定为每年9月份开学,有中途入校的学生随时查验。

四、查验内容:

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重点是麻疹疫苗、脊灰疫苗的接种情况。要求麻疹类疫苗接种满2剂次,脊灰疫苗接种满4剂次。

五、查验要求:

1、学校将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纳入新生入学工作程序中;

2、每年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在9月份入校报到时上交《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并由班主任统一收回后上交学校校医。

六、查验方法及补种程序:

1、由校医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并建立《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在查验中发现未完成麻疹类疫苗和脊灰疫苗的儿童,要填写《中学入学儿童漏种疫苗摸底及补种统计表》,同时填报《城区驻地学校入学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情况上报表》,并将上述2个《表》最迟于10月中旬一起上报辖区接种单位(学校留存复印件)。

2、对于丢失《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学生,要求家长到原接种单位查找接种资料后进行补办;如果找不到原始接种记录的儿童,要求补种麻疹类疫苗和脊灰疫苗,完成补种后到城区疾控中心补办接种证。

3、校医与接种单位联系,确定开展查漏补种的具体时间,要求

在每年的11月底完成漏种儿童疫苗补种工作。

4、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应及时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反馈单交给学校复验,同时接种单位将补种反馈表反馈学校,学校依据补种反馈信息及时将补种情况填入《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中,要求登记簿中儿童入校后补种的针次须用其他颜色的笔(红色)填入补种日期。

七、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补种工作后,学校应分别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以及接种单位补种情况反馈表等资料建立专门档案盒,存档备查,存档时间为儿童从本校毕业后至少5年以上。

阳泉市实验中学

2015 年3 月

××中学缺勤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中学因病缺勤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2020年8月修订) 根据教育部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通知、省市教育部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坚决防止和隔断疫情输入校园,打赢疫情阻击战,现就秋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结合我校实际准备工作,特修订定本制度: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若因需隔离观察的,需在隔离期过后持相关证明才能返校。 5、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6、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或疾控中心)。 7、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8、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领导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9、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附; 学生晨检午检登记表 注:1、班主任必须在每天上午上课前对全班学生晨检,若有生病学生,在每天上午9点前填此表交学校办公室;若无生病学生,可直接在晨检汇总登记表的症状项目栏填0,签名确认。2、传染病流行期间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每日晨(午)检监测(如:“甲流”防控期间体温监测、手足口病监测等)并登记。 ××中学 2020年8月

2020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

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3篇)

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3篇)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一篇: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1.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勤学生的家校联系工,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 2.凡在校学生患病一经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立即由家长带至医院就医院,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3.学生痊愈且隔离期满后,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复课证明到校后,由校医务室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医院复课证明由医务室保管,医务室开具的回班复课证明由班主任统一保管以便查验。 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二篇: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

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医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校医务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三篇: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在校在园学生计划免疫工作,提高少年儿童疫苗免疫接种率,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发生流行,建立入学新生的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1、做好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要认真做好登记,并于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报告未种、漏种儿童名单,配合预防接种门诊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补种。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做好补种工作的疫苗供应、技术指导和统计报告工作。各预防接种门诊按照国家免疫程序安排接种。 3、严把入口关,及时发现漏种学生,确保在校学生免疫接种率,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的基础和关键,切实保证我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将起到积极作用。 4、加强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该制度的不断完善。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切实消除学校学生的免疫空白,预防相应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的要求,我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儿童)制定以下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为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各小学在新生入学时,要查验新生预防证查验,无证的要及时补办,漏苗的要及时补种,确实疫苗补种工作,学校必须严格把关,并负责协同家长和防保站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2、各校、各托幼机构要及时联系街道办事处卫生院防保组直接参与做好所辖范围内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各托幼机构、学校要将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报到程序,负责做好查验登记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向所在区域的疾病防疫机构反馈。 3、按国家免疫程序判断是否接种合格,有证的以证记录为主,无证的以卡为准。无卡、无证或免疫史不详者按免疫空白处理。补种的疫苗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一类疫苗为主。

关于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可打印修改)

附件1 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 尊敬的家长: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目的是为了查验学龄儿童是否按要求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为了给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提供补种的机会,请您到学校指定的接种单位为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查验手续。流程如下: 家长或监护人持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到指定的接种单位 办理查验手续。 接种单位对儿童接种记录进行查验后,开具《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并在接种证最后一页记录查 验情况。 家长或监护人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办理入园、入学手续,并按照预约时间带儿童到接种单位完成疫苗的补种。 入园、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收取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督促未完成接种的儿童及时补种。 注:1、本通知对象:2017年即将进入幼儿园和小学的新生家长,以及初中生的家长。

2、如儿童曾接受过预防接种但预防接种证遗失的,请到原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或其他接种证明。

附件1: 查验预防接种证通知 各位家长: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儿童健康成长是大家共 同的心愿。免疫接种是预防相应传染病,保障儿童健康成长最 有效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及“托幼机构、学校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 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 您的孩子无预防接种证或未完成全程免疫,请立即到当地 卫生院补办接种证或补种疫苗。完成补证或疫苗补种后,在您 孩子入托入学或转学报名时请将接种完成证明交给学校登记入档,今后请您妥善保存接种证,以备升学或转学查用。 谢谢配合!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模板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草海镇小水美小学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我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一)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 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三)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完成的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四)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

档备查。 二、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学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一)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 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预防接种证查验培训记录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培训会议记录 时间:年月日地点: 授课人:参加人员: 主要内容: 关于查验接种证的专题知识培训 根据上级要求,所有小学校托幼机构在招收新生时,在招收通知书上,要注明新生入学必须携带预防接种证或接种合格证明,入学后,学校根据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转发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查验,同时登记在表1《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的相应表格中,对漏种疫苗的学生再登记到表《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一览表》中的“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的栏目中,并上报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接种门诊补种疫苗结束后,再将此表发到各学校存档。对需补种和补证的学生校方要立即填写表2《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疫苗补种通知单》发给学生,督促学生或其监护人到辖区接种门诊补种相应的疫苗和补办接种证。 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要纳入各个小学托幼机构的常规工作,每年9月份新生入学、入托都要查验接种证,对从外地转入的学生同样要查验接种证,并做好登记与报告工作。 按照我们国家现在的预防接种程序,同时为预防校园内相应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根据预防接种程序规定,入学前儿童应该完成下列十种疫苗(一年级以上的学生接种疫苗必须完成下列各疫苗最高次数):

1.卡介苗:1次即合格; 2.脊灰疫苗:3周岁以下的儿童满3次,4周岁以上的满4次即合格; 3.百白破疫苗:2周岁以上满4次; 4.白破二联疫苗:6周岁以上满一次即可; 5.乙肝疫苗:所有入托入学儿童满3次即合格; 6.麻疹疫苗:包括含有麻疹疫苗的麻腮疫苗或麻腮风疫苗也作为一次麻疹统计在内。5周岁以下满2针,6周岁以上的满3上即可; 7.乙脑疫苗:04年上半年(6月30日以前)以前出生的儿童基础免疫满2针,5周岁以下满3针,6周岁以上满4针即合格。04年下半年(7月1日以后)以后出生的儿童基础免疫1针,2周岁时接种第2针即可。 8.流脑疫苗(包括A+C流脑疫苗):3周岁以下1针,3-5周岁2针6周岁以上3针。 9.风疹疫苗:5周岁以下满1针,6周岁以上满2针为合格(含麻腮风三联疫苗或麻风二联疫苗); 10.甲肝疫苗:1.5岁以上满2针为合格; 所需表格请到疾控中心接种门诊领取,经查验后将表格上交于疾控中心汇总。

学生病愈复课查验制度

学生病愈复课查验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本着为全体学生服务的原则,我校特制定学生病愈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一、凡是患病回家治疗的学生,返校上课时需交医院的康复证明。 二、从学生身体反映状况和精神现状来看,回家治病的学生是指: 1、在校突感不适,请假回家治疗的; 2、经集体组织体检,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 3、在家自行检查有疾病的。 三、返校时交验(病愈)康复证明的规定: 1、凡患有伤风感冒,或患有皮肤、口腔、四肢等方面的(包括疼痛、烧伤等)一般性疾病的,返校时需凭区(县)级或乡镇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2、凡患有器官方面疾病的(如胃病、心脏病、肝病等)疾病的,返校时需凭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3、经医院确诊患有传染病的,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学

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的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 四、返校验证程序: 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政教处销假,政教处工作人员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学生凭政教处开具的证明到班主任处报到,班主任凭政教处开具的证明,安排学生进班上课。为避免意外发生这一程序各个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五、违规责任: 1、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需要体检,而同班学生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该学生负责。 2、学生不经批准擅自进校(班)或者班主任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上课所造成的后果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XX镇XX中学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天津市蓟州区XX镇XX初级中学 责任人:王建宝 2020年11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新型肺炎疫情在我镇的蔓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依法、依规、有序防控,最大限度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师生健康和社会的危害,确保扎实、平稳、有序复学复课,依据《蓟州区中小学及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南》,特制定本制度: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力量,采取最有力举措,严格要求,全力做好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工作,做到守土尽责、守土担责。 2、校长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安排1名工作认真负责并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教师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3、在复课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认真学习复课证明查验工作的相关知识,充分准备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技术问题。 4、学校要在复课前全面排查每个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做好登记工作。 5、提前做好疫情查验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复课开学有序进行。 6、强化风险防控。依据分区分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校要对外地返校学生分类进行精准管理,合理安排。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暂不返校;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学生,必须居家隔离观察14天;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学生,学校要督促其做好自我医学观察。对居家隔离的学生,学校要通过网络教学指导学生学习。对走读的学生,要加强教育引导,在上学、放学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不进入人员聚集场所。

7、特别要对湖北省和宝坻区返乡的学生近14天的体温和疫情症状了解清楚,返校时要用额温枪和体温计重复测量,确保查验准确,如有问题立刻安置到隔离观察室,并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部门。 8、学校要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认真检查本校学生的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中心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9、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送医院就诊。疑似病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准回班上课。 10、学生一经确诊为传染病后,学生家长应立即通知学校,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给学校存档,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中心校。 11、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所在学校,由校长开具回班复课证明交给班主任后,方可进班复课。 12、有传染病患者的学校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13.责任人:王建宝

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哈尼喀塔木中学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 检查制度 哈尼喀塔木中学 2017年3月

哈尼喀塔木中学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 检查制度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我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一)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 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

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 单位进行报告。 (三)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完成的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四)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二、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哈尼喀塔木中学 2017年3月

2020中小学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医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校医务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XXXXXXX小学 2020年3月1日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新冠肺炎传染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早起,班主任要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3、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4、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5、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6、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7、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8、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最新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朱马小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朱马小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就读于我校每年的一年级新生。 二、学生入学所查验的接种证中必须接种疫苗范围包括:百白破疫苗、卡介苗、脊灰糖丸、乙肝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七种。每年一年级新生凭《预防接种证》报名入学,其他地区到我校就读的新生也必须提供当地的《预防接种证》,才能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三、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学生在办理新生报名、入学手续时,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 2、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登记,并收存新生《预防接种证》学校保存,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计算机录入登记。 3、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漏种的学生,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并告知家长到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预防接种证》或到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补种。补种要严格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注意事项。 4、学生完成补种和补种后,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 5、在每年开学之际,将《预防接种证》检验工作情况上报高里中心卫生院,争取卫生部门的指导,从源头上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四、学校将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促检查。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招生报名须知上告知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 五、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执行。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一篇: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四)经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两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学生持南通市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二篇:

中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中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部有关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学前教育儿童的生命安全,现结合本园教育的发展实际,特制订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并要求严格按照执行。幼儿教育这一工作是琐碎的、细小的,但在平凡而琐碎的工作中,我们对每一件事情都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本着对幼儿负责,对家长负责的严谨态度,踏实地完成了各项园务工作。《幼儿教育新纲要》指出:要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学习和生活活动,满足幼儿各方面发展的需要,要让幼儿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知识,学习保护自己。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疫情期间XX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天津市XX区XX镇XX初级中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新型肺炎疫情在我镇的蔓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依法、依规、有序防控,最大限度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师生健康和社会的危害,确保扎实、平稳、有序复学复课,依据《XX区中小学及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南》,特制定本制度: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力量,采取最有力举措,严格要求,全力做好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工作,做到守土尽责、守土担责. 2、校长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同时要安排1名工作认真负责并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教师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3、在复课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认真学习复课证明查验工作的相关知识,充分准备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技术问题. 4、学校要在复课前全面排查每个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做好登记工作. 5、提前做好疫情查验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复课开学有序进行. 6、强化风险防控. 依据分区分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校要对外地返校学生分类进行精准管理,合理安排. 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暂不返校;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学生,必须居家隔离观察14天;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学生,学校要督促其做好自我医学观察. 对居家隔离的学生,学校要通过网络教学指导学生学习. 对走读的学生,要加强教育引导,在上学、放学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不进入人员聚集场所. 7、特别要对湖北省和宝坻区返乡的学生近14天的体温和疫情症状了解清楚,返校时要用额温枪和体温计重复测

量,确保查验准确,如有问题立刻安置到隔离观察室,并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部门. 8、学校要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认真检查本校学生的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中心校. 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9、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送医院就诊. 疑似病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准回班上课. 10、学生一经确诊为传染病后,学生家长应立即通知学校,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给学校存档,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中心校. 11、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 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所在学校,由校长开具回班复课证明交给班主任后,方可进班复课. 12、有传染病患者的学校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13.责任人:张连元

疫情防控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疫情防控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疫情防控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务院关于《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从2013 年起,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学初一新生或转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区卫生院防保站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马鞍山市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写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白卡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 (三)学校发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应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登记表》,其中一份于30 日内送迗区地段医院,同时填写《补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人携带学生持通知书到区卫生院进行补种。在学生补种或补证后复验。

二、职责分工(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评估考核内容并开展定期检查。协助区卫生院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容许接种单位进入学校开设临时接种点(利用空闲教室)。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教育局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负责建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 学校2020 年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 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

学校(中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学校(中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最新上传《新亚学校疫情期间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推荐;2020防控疫情开学工作8项制度14项细则6项方案一篇搞定 推荐;小学疫情后复课前准备工作方案(6套) 学校(中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复工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校人事主管部门做好全校教职工因病缺勤的病因追踪,做好记录,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师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回岗上课,及时通知家长及家属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师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学校领导或班主任与职工家属、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

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师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工、复课证明,职工、学生持此复工、复课证明到学校,由相关人员复检后,方可回岗、回班复课。校医务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XX办公室 2020年X月X日 下面的文章也许对您有用: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3篇)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5篇)新亚学校疫情期间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校(中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下面的文章也许对您有用:学校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食堂供餐用餐管理制度学校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食堂管理工作指南学校开学前后新冠肺炎防控六项制度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学校疫情后开学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学校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学校开学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六项制度新亚学校疫情期间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疫情后学校开学准备工作预案学校(幼儿园)防控疫情开学过渡工作方案 下面的文章也许对您有用:中小学2020春节开学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红毛希望小学2020 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师范院校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中学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开学返校学生管理工作预案中小学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省卫生厅、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结合我校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管理,制定我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查验预防接种证是一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工作,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 二、查验的内容和方法:学校负责承担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每年对入托和入学儿童进行查验,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在儿童办理入托、入学时,必须出示儿童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小学校应安排专人,依据《山西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及接种程序》核查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填写《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每年年底报送一次,学校每年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上报疾控中心。疾控中心负责统计分析,并逐级上报,合格的预防接种证应具有原始性,接种程序记录准确,有疫苗批号,并盖有接种单位公章和每次接种者签字,接种证应该记录所有属于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的各类疫苗,不缺漏项。工作流程如下: 三、补办预防接种证和补种工作 1、预防接种记录完整无缺的接种证,查验登记结束后应交由家长妥善保管,但学校、托幼机构须留有查验登记。

2、有接种证,但接种项目不全的,应告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原接种单位或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种缺漏疫苗。学校、托幼机构对补种的疫苗种类要有登记并存档。 3、无接种证者,应到原接种单位(外来流动人口儿童,应该到户藉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查接种卡或原始接种记录,进行补证,由各种原因接种证丢失或确实找不到原始接种证的,须由原接种单位出具接种证明,接种证明须加盖公章及接种者签字。 四、镇卫生院防保组对辖区内小学校、托幼机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在查验接种证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下达传染病监督记录,并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每年对辖区内所有的小学校、托幼机构的查证工作至少检查一次。疾控中心负责对全镇的学校的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五、学校、托幼机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每年都要进行。接种证查验工作指标;齐全率要达到100%。各学校负责查证的工作人员应明确此项工作意义、目的,提高认识。如果因为没有认真做好查证工作,没有进行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作为传染源引起某些传染病在学校发生暴发和流行。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要认真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学校防疫防控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制度,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学校防疫防控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防疫防控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学生病愈返校时应提供有资质的医院(市人民医院以上资质)病愈诊断证明,校医审查通过后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进入班级复课。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德育处通知到具体班主任。 三、校医根据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并整理归档,以备查验。 四、学校心理咨询室老师要对复课学生以及所在班级学生做好心理疏导工作,保证复学学生尽快恢复学习状态,避免引起其他歧视、排斥现象的发生。 五、班主任一个周期内(14天)及时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有问题及时按制度进行报告。 学校防疫防控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

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四)经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两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学生持南通市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学校防疫防控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隔离,送诊,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