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 资料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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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范资料工作手册
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编制讲稿
第一部分
一、总说明二、组卷原则三、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文件
第二部分
一、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施工日志
二、验收记录——主体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主体结构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四、检验报告——混凝土坍落度检测记录、混凝土养护情况记录表、同条件养护试件气温记
录表、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五、施工记录——锤击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施工记录表、护壁泥浆质量检查记录、混凝土管
桩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六、检测报告——地基承载力检测、桩基检测、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七、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民用建筑工程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表、厕所、厨房、阳台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表;屋面泼水、淋水、蓄水试验记录表;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八、竣工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九、档案移交——档案移交书
第一部分
(一)总说明
1、所有资料的工程名称和建筑面积、层数,自始至终要一致。
2、技术资料中所引用的一切法规(如规范、规定等)和使用的一切原材料,必须是当前颁布
执行的和允许使用的。如方案中出现建设部禁止使用的建材如107胶等。
3、及时办理桩基础子分部、地基与基础分部的中间验收,不能出现在主体已完工基础分部还
没验收。
4、九个分部工程以及桩、幕墙、电梯、低压配电等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文件的
单位公章必须盖法人章。其余文件可以盖项目章。
5、验收文件和方案审批中涉及总监签名的要盖总监理注册章。
6、工程资料在样板工程评选的否决项目为:①地基(桩基)承载力、完整性的检测数量、
检测方法未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检测结果未达设计要求的。②无建筑幕墙、外窗“三性”检测。③无外墙饰面砖强度粘结检测。④无室内环境污染检测。
(二)组卷原则
1、资料的组卷必须按其时间的先后,按其专业加以排列。单位(子单位)工程原则上按分部
工程独立组卷。
2、试(检)验报告必须是原件,合格证等可以用复印件,但要注明原件存放处,并盖保存单
位印章,同时所有的资料表格要字迹清楚、牢固、能长期保存。资料上不能有涂改液或其它的涂改现象。
3、资料的附图要数字、轴线清淅能看,若表格中的附图尺寸太小可在后页画上附图,如轴线
复核的附图及桩基础的桩位编号图等。
(三)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文件
在开工期间应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收集以下文件备上级部门检查:①投资、用地、规划许可证。②施工图审查批准书。③中标通知、合同(包括分包合同)④各方资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二部分
1、水泥的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连续施工的工程相邻两次水泥试验的时间不应超过其有效期。砌砖和装饰、屋面分部的水泥也要进行检验。
2、每批水泥现场取样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三者依次排列装订。
②钢筋
1、钢筋进场检验时,其检验委托单应列明钢材炉批号、代表数量、工程使用部位明确。
2、新公布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5.2.2条规定: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①钢筋的抗拉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25②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③防水材料
1、防水材料的材质要“双控”,各验收批防水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缺一不可。
2、防水涂料应检验延伸或延伸率、固体含量、柔性、不透水性和耐热度。
3、胎体增强材料应检验拉力和延伸率。
4、地下室、厨卫及屋面防水材料一起送检,这显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④混凝土试件
1、普通混凝土强度试验的试件留置:不超过100m3的同配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 ,同一配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如地下室为一至二层,同一配比砼可留3组;主体若为3个强度等级C40、C30、C25就各留10组,做10组有个好处,可用统计方法,若少于10组用非统计方法,就可能不合格)。
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应分批进行评定,以强度等级相同、生产工艺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标准试件的全部强度代表值进行检验评定。当混凝土试件强度相同,但配合比和外加剂不同,不能一起做强度统计评定。如地下室底板与顶板,虽然设计强度一致,但一个需抗渗,另一个不需,不能合在一起统计。
2、验收的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应签名盖章。
3、隐蔽验收主要依据应包括:施工图纸图号、设计变更,所引用的主要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原材料和试件检(试)验报告编号等,以便追溯。
六、检测报告
(一)地基承载力检测
1、当基础采用天然地基、换砂、换土或复合地基时,应对地基进行压板试验或标准贯入
试验。
2、天然地基,检测数量不少于3点;复合地基承载力抽样检测数量为总桩数的
0.5%~1.0%,且不少于3点。
(二)桩基检测
1、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包括成桩质量(结构完整性)和承载力检测两部分,一般应先进行
成桩质量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
2、检测数量应按照(粤建科[2002]137号)和(穗建筑[2001]395号)文执行(《指南》119页)。
3、受检桩桩位和检测方案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确定,
并报质量监督机构。
4、当桩基承载力或成桩质量未能达到设计要求时,不得仅对不合格桩进行处理即予以验收。由参建各方认真分析原因并按不合格桩数加倍扩大检测,然后由设计单位进行复核,
最后由参建各方确定处理的方法。
5、要注意桩基检测单位有否相应的资质,如某桩基检测单位有抽芯检测资质,但无应力
波检测资质,所出的应力波检测报告无效。及桩基检测单位要有在广州注册。
6、若某工程桩进行过补强,补强后应进行检测。
7、某商住楼总桩数超过50根,桩身混凝土抽芯只做了2根,少于规定要求的最低3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