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新安镇镇域村镇布局规划(2012-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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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镇域发展目标及产业布局 (1)

第三章村庄空间布局 (2)

第四章基础设施规划 (4)

第五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6)

第六章综合防灾规划 (7)

第七章资源与环境保护规划 (8)

第八章近期建设规划 (8)

第九章规划实施建议与措施 (8)

第十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优化马田镇村镇空间布局,引导村庄适度集聚和土地资源节约利用,促进新农村建设科学合理有序进行,统筹安排各项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经济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文本中黑体加粗加下划线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修改。

第二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期限确定为:2012—2030年

近期:2012—2015年

远期:2021—2030年

第三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马田镇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100平方公里。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3)《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2000]36号);

(4)《镇(乡)域规划导则(试行)》(建村[2010]184号);

(5)《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

(6)《关于开展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2012);

(7)《湖南省村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2012);

(8)《湖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规划导则(暂行)》;

(9)《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10)《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1)《永兴县马田镇总体规划(2012-2030)》;

(15)马田镇有关领导、行政部门对有关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的要求和计划;

(1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

第五条规划原则

(1)可持续发展;

(2)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合理定位;

(3)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4)生态优先,分类指导,特色突出;

(5)节约用地。

第六条规划目标

(1)村庄空间布局合理;

(2)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3)社会服务功能完善;

(4)村容环境整洁优美。

第七条适用范围

在镇域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庄各项建设工作及镇域行政村内各项主要基础设施建设均须遵循本文本做出的统筹安排。

第二章镇域发展目标及产业布局

第八条村镇布局发展目标

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构建层次分明、等级有序、设施配套完善的村镇空间布局结构。以马田镇区为中心,村庄居民点为节点,建立按级配套、各项基础设施完善的服务系统。通过各类型村庄的布局与发展引导,推动马田镇村镇的发展。

第九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经济发展目标:近期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45亿元,到203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1.12亿元。

社会发展目标:加快人口集聚,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实现资源高效转化,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非农化转变,至规划期末将马田镇68%的人口纳入城镇户籍管理,纳入城乡一体的保障体系。

第十条产业发展布局

整个镇域分为以下三个产业区

1、东部经济区:包括上桥村、明星村、高仓村、枣子村、江家村、忠和村、寨下村、石坳村,以林业、油茶、楠竹等农林产品加工为主。

2、中部经济区:马田村、井冈村、塘前村、罗尾村、罗家村、和平村、红星村,以商贸物流、能源建材产业、生态农业观光为主。

3、西部经济区:丹坪村、杜家村、邱家村、邝家村、水源村、蔬菜村,以葡萄、中药、冰糖橙、水稻、蔬菜等农业种植业、牲畜养殖业为主。

第三章村庄空间布局

第十一条镇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2020年城镇化水平为60%左右,城镇人口为6万人,镇域人口10万人。

2030年城镇化水平为68%左右,城镇人口为9.5万人,振镇域人口14万人。

第十二条建设用地标准

2030年规划镇区人均建设用110平方米/人,建设用地约750公顷;其它村组人均村庄建设用地120平方米/人,建设用地540公顷。

第十三条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镇域镇村体系规模分3级设置

(1)镇区:马田镇区

(2)中心村16个:根据各村空间条件、发展潜力和辐射能力,选定中心村;

(3)基层村161个:中心村以外为基层村。

村镇等级规划一览表

第十四条镇域村镇布局总体结构

规划村镇体系结构构建“一纵两横”的村镇空间发展轴。

1、“一纵”

一零七国道发展主轴

2、“两横”

省道213发展主轴、县道053发展次轴。

第十五条村庄布局方案

规划纳入镇区建设范围村庄16个,改扩建型村庄33个,保留型村庄132个,迁移型村庄32个,规划期末村庄总数为165个,比现状自然村减少了48个。

各村村庄类型规划一览表

第十六条村庄发展与建设指引

根据各类型村庄,规划提出不同的发展指引,具体见下表

村庄分类发展指引表

(1)建筑退让

沿路、沿湖、沿堤建设控制要求:①在107国道、省道、县道两侧进行建设要预留建筑后退距离,房屋尽量沿道路一侧建设;②在沿水库、湖泊建设时,其退让在堤防背水侧护堤不得小于10米,要符合湿地建设要求,保护好水生态环境;③生态敏感区、镇砂石基地等因素的影响,合理设置与居民点的防护距离,同时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2)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控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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