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主要观点
• 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 业知识的代理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代 理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但在委托代理的 关系当中,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效用函 数不一样,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更 大,而代理人追求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 奢侈消费和闲暇时间最大化,这必然导致 两者的利益冲突。
代理成本内容
• 委托人的监督成本 • 代理人的担保成本 • 剩余损失
代理人的激励机制
• (1)物质激励 • 1)短期激励:工资、奖金 • 2)长期激励:年薪制度、股权
激励等 • (2)非物质激励:职务消费激
励、精神激励
代理人的约束机制
• (1)内部约束机制
• 1)建立经营决策制度 • 2)完善财务控制制度 • 3)内部监督制度
• (2)外部约束机制
• 1)产品或服务市场 • 2)资本市场 • 3)经理市场
委托代理理论定义
• 委托代理理论是制度经济学契约理论的主 要内容之一,委托代理关系是指一个或多 个行为主体根据一种明示或隐含的契约, 指定、雇佣另一些行为主体为其服务,同 时授予后者一定的决策权利,并根据后者 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对其支付相应的报 酬。授权者就是委托人,被授权者就是代 理人。
委托代理理论主要观点
委托代理理论主要观点
• 第三、在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代理人的 行为很可能最终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界——不管是经济领域还是社会领域—— 都普遍存在委托代理关系。
代理成本、激励约束产生原因
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倡导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权,而将经营权利让渡。
它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经济学家深入研究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发展起来的。
委托代理理论的中心任务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代理人。
委托人的激励制度设计必须满足两个约束,即参与约束与激励相容约束。
参与约束:即吸收代理人到工作中来,即代理人参与工作所得报酬的效用不低于代理人从事其他事务所获得的效用(机会成本)。
公式表示激励相容约束:作为委托人的企业想要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而作为代理人的员工想要个人效用最大化。
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不一样,这样,委托人必须人为的设计出一套机制,使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利益进行有效"捆绑",以激励代理人采取最有利于委托人的行为,从而委托人利润最大化的实现能够通过代理人的效用最大化行为来实现,即实现激励相容。
通俗地讲,就是通过激励机制诱使代理人不偷懒,让代理人努力工作得到的净收益大于偷懒得到的净收益(这既符合委托人最大化利益,也同时符合代理人最大化利益)。
公式表示自己的通俗理解比如说一家有个儿子,一天,儿子放学回家打游戏,妈妈却有一堆碗要洗,妈妈觉得打游戏影响学习也没什么实质性的好处,于是想让儿子洗碗,她就对儿子说,如果你去洗碗我会给你一袋糖果,儿子觉得吃糖果带来的效用比打游戏高,于是他参与到洗碗中,这是参与约束。
但儿子洗碗很累,他想着洗一遍就好了,而妈妈则希望儿子把碗洗干净,达到用餐巾纸擦不出任何油渍的程度。
妈妈知道儿子特别喜欢吃冰激凌,为了激励儿子努力把碗洗干净,妈妈又对儿子说,如果能达到用餐巾纸擦不出油渍的干净程度,就会额外再给儿子一个冰激凌,这就是激励相容约束,通过这种机制设计,妈妈把自己的利益和儿子的利益捆绑起来,使儿子不偷懒得到的效用大于他偷懒得到的效用,这样儿子在努力得到冰激凌的过程中也实现了自己想让碗被洗干净的目的。
委托代理理论解释

激励机制设计问题
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协调问题, 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协调问题,可转化为信息激励机制的设计问题
激励机制的目标
设计激励机制的目标都是“如何让人说真话”,“如何让人不偷懒”,最终使人们达到某种意 义上的最优资源配置,或个人的理性配置集合。 代理人获得对委托人的对策优势地位: 一是利用委托人难以观察到的私人信息(如是否有真才实学,产品质量是否过关等)而获得信 息优势,使委托人处于不利的战略选择地位。 另一方面,代理人利用委托人难以观察到的私人行动(如是否在工作上真正努力,是否改变原 有的行动规则等)而获得信息优势地位。
两个假设: 两个假设: 1.放弃了经营者无私的假设; 2.放弃了完全信息的假设; 代理理论存在两类特别相关的问题: 代理理论存在两类特别相关的问题:
一是“代理问题”,它产生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目标冲突和改变代理人行为的困 难性(或高成本)。是指由于代理人目标函数与委托人目标函数不一致,加上存在不 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有可能偏离委托人的目标函数而委托人难以观察并监督 之,而出现的代理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现实。 信息不对称的表现: 代理人:拥有私人信息;委托人:没有私人信息 事前非对称:逆向选择(代理人不如实表现自己的能力);事后非对称:道德风险 (代理人没有作出最大能力) 二是“风险共享”(risk-sharing)问题,它产生于委托人和代理人对风险的不同态度。 代理理论的焦点在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契约和从委托人角度如何使契约执行得 更有效的方法上。
委托—代理机制设计 委托 代理机制设计
最优目标:委托人利益最大化。 约束条件: (1)刺激一致性条件。代理人提供真实信息的行为不仅能增进委托人的利益,而且也能增进 代理人的利益,即合作给双方带来的利益比任何不合作都要大。 (2)个人理性约束条件。代理人是理性的,接受机制比不接受机制在经济上更合适。 (3)多级委托代理结构:一般的公司委托代理是多级的,由于每一级委托代理均可能产生目 标与 行为的偏差,最终结果可能就像误差放大器一样,使最初委托人的目标与最终代理人的 行为偏差很大。 解决方法:①层尽量少;②设计合理的公司结构与规模;③设计最优的激励机制;④监控与信 息披露;⑤加强各层之间的反馈。
答1委托代理理论简述

答:(1)“委托代理理论”简述委托代理关系是指委托人授权代理人在必然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应活动、处置有关事物而形成的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权能与收益分享关系。
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委托人往往不明白代理人要采取什么行动或即便明白代理人采取某种行动,也不能观察和测度代理人从事这一行动时的尽力程度,同时二者之间存在的利益分割关系,通常会使得代理人不完全依照委托人的用意行事,这在经济学上被称为委托—代理问题。
一旦企业出现委托人—代理人问题,其后果不仅是企业所有者的利润受损,也使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受损。
由委托人—代理人问题而致使的效率损失不可能通过政府的干与解决,而需要通过设计有效的鼓励办法加以解决。
解决委托人—代理人问题最有效的办法是实施一种最优合约。
最优合约是委托人花费最低限度的本钱而使得代理人采取有效率的行动实现委托人目标的合约。
(2)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①信息不对称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问题的根本原因。
一般来讲,代理人掌握的信息比委托人更多一些,代理人比委托人更了解自己的能力,偏好,尽力程度,更了解有关企业内部情形,市场环境转变和企业外部环境,和决策的风险和收益等信息。
这些信息专门是一些专业信息、关于尽力程度和决策的风险等信息,委托人是很难掌握的,或即便能够取得也因本钱太高而不能不舍弃。
这就使代理人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进行欺骗成为可能,委托人被迫承担因此而产生的道德风险。
对国有企业来讲,这种情形更为严峻,因为在国有企业中存在着多层委托—代理关系,作为所有者的全国人民虽然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但因为国有企业的数量众多,要掌握关于某一个国有企业的信息是不可能的。
即即是作为所有者代表的政府,也管辖着许多的企业,也很难取得关于某个企业的详细信息。
再加上其官员本身既是委托人也是代理人,与企业没有直接的所有关系,不会像非国有企业的委托人那样,有足够的动力去尽力获取各类关于企业的信息,所以其掌握的信息也是不够的。
委托代理链条的延长加大了信息的不对称性,代理人按照自己的信息优势去谋求自身的利益而舍弃股东的利益的可能性也加大了,委托—代理问题也就加倍严峻了。
第六章--委托——代理理论

第六章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在20世纪70年代获得迅速发展,并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经济学界的重视,逐渐发展成信息经济学的主要研究领域之一。
社会契约论认为,社会是一个由众多不同的个体组成的集合,个体与个体之间时刻发生着不同形式的联系,他们之间的行为靠社会契约来协调。
经济社会中的任何有组织的或需要进行组织的行动都是根据某种契约来协调组织内部人与人的行为。
当这些社会契约在经济活动中存在并发挥效用时,它们就成为经济制度的一个基本内容。
然而,这些契约如何达到,其效率如何,它们的经济效用如何得以改进和受到了怎样的限制等,这些都是委托-代理理论关心和需要探讨的问题。
6.1 委托——代理的基本概念1.委托-代理关系的概念委托-代理(principal-agent relation)的概念最先源自于法律。
在法律关系中,当A授权B代表A从事某项活动时,委托-代理关系就发生了。
A称为委托人,B即为代理人。
简单地说,就是一个人(代理人)以另一个人(委托人)的名义来承担和完成一些事情,更通俗地说,就是委托人出钱或付出相应的代价请代理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
现代意义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概念最早是由罗斯(Ross,1973)提出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其中代理人一方代表委托人一方的利益行使某些决策权,则委托-代理关系就随之产生了。
”如今,委托-代理被广泛应用于经济活动中,它泛指任何一种涉及不对称信息的交易,交易前后,市场参与者之间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掌握信息多,具有相对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掌握信息少,具有相对信息劣势的一方称为委托人。
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就是处于信息优势与处于信息劣势的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也可以这样说,委托-代理是起源于“专业化”的存在。
当存在专业化时,就可能出现这样一种关系:代理人(具有专业化知识的一方)因为相对信息优势而代表委托人行动(Hart and Holmstrom,1987)。
委托代理理论综述

李华:委托代理理论综述类别:发表 | 浏览(1544) | 评论(0) 2006-10-31 22:14委托代理关系起源于“专业化”(specialization)的存在。
当存在“专业化”时,就可能出现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代理人由于相对优势而代表委托人行动(Hart and Holmstrom,1987)。
现代意义的委托代理的概念最早是由罗斯(Ross.S, 1973)提出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其中代理人一方代表委托人一方的利益行使某些决策权,则代理关系就随之产生了。
”委托代理理论从不同于传统微观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企业内部、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它在解释一些组织现象时,优于一般的微观经济学。
一、委托代理理论基本模型近20多年来,委托代理理论的模型方法发展迅速。
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由威尔逊(Wilson,1969),斯宾塞,泽克豪森(Spence and Zeckhauser,1971)和罗斯(Ross,1973)最初使用的“状态空间模型化方法”(Statespace formulation)。
其主要的优点是每种技术关系都很自然地表现出来。
但是,此方法让我们无法得到经济上有信息的解(informative solution)。
一种是由莫里斯(Mirrlees,1974,1976)最初使用,霍姆斯特姆(Holmstrom,1979)进一步发展的“分布函数的参数化方法”(Parameterized distribution formulation),这种方法可以说已成为标准化方法。
另一种模型化方法是“一般分布方法”(general distribution formulation),这种方法最抽象,它虽然对代理人的行动及发生的成本没有很清晰的解释,但是,它让我们得到非常简练的一般化模型。
在对称信息情况下,代理人的行为是可以被观察到的。
委托人可以根据观测到的代理人行为对其实行奖惩。
此时,帕累托最优风险分担和帕累托最优努力水平都可以达到。
4委托代理里理论

委托人(Principle)与代理人(Agent)
• 在一个契约关系中 –发出要约的一方或者主动缔约方称为“委托人” –接受要约或者被动缔约方称为“代理人”
• 经济学上通常认为代理人是一个被雇佣的、为了其他人 (委托人)的利益而进行活动的人
委托-代理理论(Principle-agent theory)
对称信息模型:风险态度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安排
命题2:假定代理人是风险中性的,委托人是风险规避 的,那么委托人应该以某一价格将企业销售给代理人。
对称信息模型:风险态度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安排
•
对称信息模型:风险态度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安排
• 如果当事人在财富、能力和信息方面没有差异,那么最佳委 托权的安排和工资形式将惟一取决于当事人的风险态度。 –越是能够承担风险的一方,就越是应该获得企业的财产权, 并由他来承担企业员工的风险。 –作为回报,承担风险的一方应该获得对员工的指挥权以及 企业收入的剩余索取权。
• 因此,完全契约理论通常认为产权结构和权威是不重要 的,因为通过契约安排总可以实现最佳效果。
契约(Contract)
• 委托代理理论把参与博弈的各方当事人放在一个委托-代理框架下处理,把所有的交易关系和生产关系抽象为
一种契约关系。
• 经济学意义上的契约范围泛指所有具有实际利益的关系。
–显性的
隐性的
存在监督时的努力与不努 力之间的无差异曲线
3 企业中的道德风险问题
对称信息模型:风险态度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安排
对称的,可证实的
•
对称信息模型:风险态度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安排
•
对称信息模型:风险态度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安排
命题1:假定委托人是风险中性的,代理人是风险规避 的,那么委托人应该支付固定工资给代理人。
委托-代理理论分析在我国公共资金管理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二:委托-代理理论在公共资金管理中的应用
• •
2:制定激励约束机制(政府部门与企业) 根据政府委托-代理的特点,以及现阶段公共资金管理的实践,为保证 对代理行为的调整、修正和完善,多数地区了设计了制度性的激励约束 机制,如PPP模式,在PPP模式中私人部门企业拥有一定的股份权利,可 以刺激政府及私人部门的积极性及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
•
在公共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纳税人与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与 资金使用部门等多重委托代理关系。理论上,多重委托代理关系,会相 应增加信息不对称的程度,继而放大代理成本,降低资金使用效率。实 践中,由于财政与资金使用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双方之间的博 弃在时间、空间和程度上更为激烈,无谓地增加了博弈成本和公共资金 的使用成本,并可能由此产生公共资金预算黑洞,也就是委托-代理理论 通常会伴生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 现代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在现代民主社会,政府与公民以及政府与企业 之间,虽然形式上是法权关系,但本质上是一种契约的关系和委托代理 的关系。这种关系的本质要求代理人必须就其公共资金的使用向委托人 负责。即政府必须按照纳税人的意愿来分配和使用公共财政资金,保证 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尽可能以低廉的成本和优质的 服务满足日益多样性的公共需要,并就公共资金使用的最终结果向纳税 人负责。因此,委托-代理理论对公共资金管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支撑作用 。
四:解决措施:
• 理论上说,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一个方法是采用“木马计”,委托人 把自己的利益“植入”代理人的利益之中,或“搭载”到代理人的利益 之上,这样,当代理人为自己的利益采取行动时,他同时也在为委托人 的利益服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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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现代企业理论主讲人:学生姓名:学生专业:工商管理学生学号:完成时间:2012年4月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国有企业经营者监管研究摘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监管, 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它将会直接影响到国有企业的前途和命运。
在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存在问题的基础上, 提出建立起一套包括经营者选拔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在内的切实可行的经营者监管机制。
关键词:委托代理理论; 国有企业; 经营者; 监管在经济发展和经济转轨的进程中, 国有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没有企业经营者的主动参与和积极努力, 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必将缺乏生机和活力, 国有企业改革也很难走出“胶着”的滞后状态。
因此, 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监管, 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中必须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
但由于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或监管机制的设计不合理, 委托代理问题较为严重。
因此, 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国有企业经营者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并据此提出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经营者监管机制, 对促使国有企业经营者既守法经营, 又为企业的长远发展与资本的保值增值做出自己最大的努力和贡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委托代理理论及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的问题1. 委托代理理论的主要观点企业的委托代理理论是对企业契约理论的重大发展。
委托代理理论的主要观点认为, 委托代理关系实际上就是一种契约关系。
在这一契约关系中, 一般将能够主动地设计契约形式的当事人称为委托人, 而将被动地在接受或拒绝契约形式之间进行选择的人称为代理人。
委托代理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 其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由于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 权利的所有者由于受到知识、能力和精力的限制而无法行使所有的权利; 二是由于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代理人, 他们有精力、有能力代理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
在委托代理关系中, 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是实现各自的效用最大化, 其中: 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最大化, 使拥有的资本得到不断增值; 而代理人追求自己的效用最大化, 希望工资津贴收入多、增加闲暇时间等, 这就必然导致两者之间的利益产生冲突。
在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下, 代理人的行为很可能最终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因此, 委托代理关系, 就是委托人设计出一个契约, 来选择合适的代理人, 并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 以报酬等形式满足代理人的效用最大化目标, 并对代理人行为进行约束,从而使委托人的财富达到最大化。
2. 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 是由国家或政府代表全民行使资产所有权职能。
由于全民财产的庞大性、复杂性和分散性, 决定了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极其复杂。
国有企业的初始所有者是全国人民, 但是, 全国人民不可能都去组织和运营国有企业, 于是形成多个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 主要表现在: 一是全国人民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全国人民作为委托人, 将国有企业委托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去代理; 二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国务院的委托代理关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委托人, 将国有企业委托给国务院全权代理; 三是国务院与各级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国务院作为委托人, 将国有企业委托给各级政府去代理; 四是各级政府与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各级政府作为委托人,将国有企业委托给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去代理;五是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与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委托人, 将国有企业委托给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去代理; 六是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与国有企业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在这一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中, 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作为委托人将国有企业委托给国有企业经营者去代理。
3. 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代理层次复杂性导致国有企业经营者监管效率低下。
上述关于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分析表明, 我国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层次极其复杂,委托代理链条十分冗长。
一般来说, 国有企业的监督效率与委托代理层次过多有直接的关系, 初始委托人与最终代理人之间的距离越遥远, 监督效率也就越低。
因此,在国有企业里, 委托代理链条过长, 制造了过多的中间层, 致使信息传递缓慢, 加大了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监督难度, 人为提高了代理成本, 这不仅空耗了大量的社会资源, 还导致了国有企业的监管效率极其低下。
同时, 由于国有企业的初始委托人是全国人民, 但是全国人民只是一个虚拟的符号, 无法履行所有者的职责, 国有资产所有者到位的只是层层委托的代表。
这些所有者代表对最终代理人( 企业经营者) 的选拔任用机制也不利于经营者认真履行职责。
( 2) 信息不对称导致代理人滥用权力的动机行为化。
在委托代理关系中, 代理人和所有者信息不对称是不可避免的。
经营者( 代理人) 拥有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收入、费用和企业经营的各种真实经济信息; 资本所有者( 委托人) 由于不参加企业的生产经营, 除非付出高额成本, 一般无法获取或验证相应的企业经济信息。
由于这些信息被经营者据为私人所有, 他就会向委托人隐瞒或谎报信息, 提出对自己有利的代理条件, 以谋取私人的经济利益, 主要表现在: 一是代理人向委托人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有关经济信息, 以谋求委托人的较低期望值, 从而减少代理人的经营压力, 为谋取私利创造了条件; 二是代理人向委托人隐瞒自己的经营管理能力, 以骗取委托人的信任, 实现职务升迁、贪图享受等个人目标; 三是尽可能依靠政府扶持, 争取较多的低价资源, 以降低经营成本, 促进所有者目标的实现。
这种信息的不对称, 使代理人即使违背委托人的利益, 也很难为委托人所发现, 从而促使代理人滥用权力的动机行为化。
( 3) 内部人控制导致代理人为自身利益而损害委托人利益。
委托人面临着来自代理人的道德风险。
从委托代理关系角度来理解, 道德风险就是在代理人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 做出不利于委托人的行动。
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目标价值取向不一致、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因素, 进而就会导致“内部人控制”。
内部人控制是企业经理人员事实上或在法律上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 他们的利益在企业战略决策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是经营者往往通过与工人共谋而为的一种现象。
由于内部人掌握着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使用的又不是自己的资产, 当他们感到自己对企业的贡献和承担的风险不相匹配时, 就会损害所有者的利益而谋求自身利益, 主要表现在: 一是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经营损失或增加经营收入; 二是增加不必要的费用以谋取私利; 三是运用不正当手段减少上级代理人可能给予的惩罚; 四是力争分成利润的最大化, 在留成利润的分配上尽可能增加企业职工的份额; 五是在产权重组中利用各种手段, 把国有资产转为非国有资产或低估国有产权, 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
二、委托代理理论视角下的国有企业经营者监管的若干建议根据委托代理理论, 在任何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方都要对代理方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 这是委托代理关系的必然要求。
经过层层委托代理的国有企业, 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是不同的权利和利益主体, 他们之间的目标和价值取向有所偏差,委托人为了维护和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就有必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
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监管, 就必须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管机制。
监管的本质就是在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寻求恰当的平衡。
而选拔合适的经营者是实现利益平衡的前提, 激励和约束是实现利益平衡的保证。
因此, 一套完善的监管机制不仅仅包括约束机制, 还包括选拔机制和激励机制。
为此, 针对我国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应该采取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来加以解决:1.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选拔机制( 1) 要建立经营者选拔的问责制度。
根据权责利原则, 没有权力就无法承担责任, 所有者权责要对等, 明确唯一的所有者代表, 赋予所有者代表的职能进一步具体化,这样便具有了可操作性。
建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作为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能的主体, 是建立新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关键, 同时也是理清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开端。
( 2) 要规范企业经营者的选拔制度。
规范的企业经营者选拔制度, 必须符合以下四个基本原则:1) 扩大性原则, 就是要扩大经营者的选拔范围。
在人才选拔时, 要冲破用人制度中行政级别的“围墙”, 扩大选择的范围, 跳出“在单一所有制企业选人, 在少数人中选人”的旧有模式, 使国企经营者的选择不受企业、部门、地区以及所有制等方面的限制, 真正做到广开渠道, 不拘一格降人才。
2) 科学性原则, 就是要制定一套科学的经营者选拔标准体系。
在进行人才选拔时, 要推行经营者任职资格评定制度, 通过采用现代化的评测手段和科学的评价方法, 对经营者的基本素质、任职能力和创新能力进行评估。
3) 公平性原则, 就是要采取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经营者选拔。
要改变单一的组织委任制, 把企业经营者推向市场, 采取考核聘任、考试录用、招标竞争、民主选举等多种形式, 让经营者竞争上岗, 真正做到好中选优, 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4) 合法性原则, 就是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依法选拔企业经营者。
2. 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一般来说, 科学的经营者激励机制应具备三种功能: 一是能极大地激励经营者长期为谋求企业的发展而努力拼搏, 二是能极大地吸引具有经营才能的企业经营者参与公平竞争, 三是能有效地约束经营者不利于企业发展的行为。
因此, 建立完整、科学合理的经营者激励机制, 对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企业快速、健康、稳步发展有重要作用。
科学的激励机制当然是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一种机制。
( 1) 建立以经济利益为主的激励机制。
以经济利益为主的激励机制, 主要体现在经营者的物质利益上。
对经营者通过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企业、为国家所创造的价值和效益, 应给予充分肯定, 并视其贡献大小给予恰当的物质鼓励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 国有企业行业众多, 规模不一, 必须根据不同的企业规模、行业性质、技术含量、地区差别等实际情况, 有针对性地采取适合于本企业的激励方式。
目前, 在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利益激励机制设计中, 要充分重视股权激励问题。
股权激励在国外被很普遍的运用, 这是一种为了减少代理成本发生的做法。
( 2) 建立以精神鼓励为辅的激励机制。
在进行物质激励的同时, 我们还要运用精神激励的优势,对经营者进行激励。
尤其是在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都还比较困难、职工收入还不高的情况下, 还要大力提倡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