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商业秘密的管理
如何保护你的商业秘密

如何保护你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之一,是指企业通过劳动或创意创造而获得的商业价值和竞争优势,包括技术、数据、客户信息、市场策略、营销计划等一切有关企业经营的信息。
保护商业秘密不但是企业的义务,同时也是维护企业利益的必需。
商业秘密泄露后,企业将可能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知名度下降、客户流失等一系列问题。
因此,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不受泄露。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一、加强内部管理企业的商业秘密往往有很多人掌握,而且他们掌握的内容不尽相同。
因此,加强内部管理是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措施之一。
首先,企业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权限制度,实现员工权限的分级管理,避免敏感信息泄露。
其次,企业应该加强对员工工作行为的监管,发现及时制止内部不当行为,如恶意泄漏商业秘密、非法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等。
二、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员工的安全意识是关乎商业秘密泄露的重要因素之一。
企业需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防范无意泄露、口误泄露、社交网络泄露等问题。
应该教育员工积极主动地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遏制恶意泄露。
三、加强信息技术保护现代信息技术已经成为商业秘密保护的必备手段。
企业应该在网络技术和硬件设备方面不断提高保密防范能力,采用可靠的加密技术和安全控制技术,防止黑客攻击和恶意软件的感染。
并且,应该为重要数据和资料建立高度可靠的备份系统,防止数据和资料丢失或损坏。
四、加强合同保护企业可以采用非竞业条款、保密协议等手段,要求员工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并建立严格的违约责任制度,防止商业秘密在离职后被带走,出现有组织的泄露情况。
五、保持警惕企业需要不断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可能泄露商业秘密的情况,并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控和跟踪,及时对重要数据和资料采取保护措施。
同时建立迅速有效的应急预案,减小损失。
总之,商业秘密保护对企业至关重要,需要企业从内部管理、安全教育、信息技术、合同保护、警觉性等多方面加以保护,以确保企业的长期利益和竞争优势。
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商业秘密管理规定2001年 8月版)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护本公司在生产、 经营、 管理和科研活动中积累、 创造的知识经验及智力劳动成果,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推动企业科技进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定中保密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一条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和每一位员工。
第三条 公司每一位员工对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公司 第四条 第五条 四) 第六条 第七条的商业秘密, 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 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的商业秘密, 不得私自保存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二章 保密机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商业秘密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检查、监督、落实各部门执行保密规章制度的情况;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保密工作知识,增强员工保密意识;表彰、奖励保密先进部门和个人,处罚违犯保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
公司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根据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搞好本部门的保密工作;经常检查本部门的保密工作,严防泄密发生;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反映本部门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出本部门在保密工作中表彰、奖励或者处罚的建议。
第三章 保密文件管理第一节 保密文件分类及标记本规定所指的文件, 磁盘、光盘、胶片、 对包括样品、样机、 包括以文字、 幻灯片、照片、 图表、音像以及其它记录形式, 以公文、 书刊、函件、录音带、录像带等为载体的资料。
模型、模具、涉密计算机等在内的其它商业秘密载体应当参照本规第八条 公司需要保密的文件必须清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第九条 公司保密文件的密级及其标识分为:一) 商密 AAA 级――最重要的商业秘密。
一旦泄露, 将使公司的生存和利益遭受巨大的损失,还会造成以下的后果;应当在正文首页左上角位置盖“商密 AAA ”字样的保密章。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商业秘密是本公司的宝贵财产,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为防止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泄露商业秘密及其他违法行为,为防止职工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干部、职工及其他从事公司业务的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指公司下述保密信息或情报:1、生产技术、工艺、设计;2、开发计划、实施进度及其结果;3、产品销售、服务情报;4、原材料、零部件来源情报;5、产品客户情报;6、管理、经营的运行和决策;7、财务情报;8、人事情报;9、与其他企业协作业务有关的情报;10、与总公司、关联公司有关的情报.第四条除以上外,公司有权根据开发、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指定保密信息.二、商业秘密保护的基本制度第五条为对商业秘密进行有效管理,公司设立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商业秘密管理系统。
商业秘密管理系统包括企业安全委员会,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商业秘密管理责任人。
第六条*************************************************务、人事教育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负责制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保护组织,确定和修改商业秘密范围,指定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各部门的商业秘密管理责任人,对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公司设立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工作,向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
在经营部门、研究开发部门、法律事务部门、财务部门等各部门设置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业务,向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负责。
第七条为保护商业秘密这种企业的重要资产,职工应树立强烈的保护意识,在企业的思想、宣传工作中,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职工的教育。
第八条职工加入公司时,或加入公司以后必要时,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合同书格式,与公司签订有关商业秘密的合同书。
三、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第九条为保护本公司生产、经营秘密,企业实行严格的门卫制度。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维护xxxx公司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有效管理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防止企业员工和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的商业秘密管理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xxxx 全体人员,包括所有正式在职的员工、非全职的兼职员工、外编人员、劳务合作人员及实习生。
本制度中统称为公司员工或公司人员。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定义及范围第三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公司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第四条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或者不能从公开渠道容易获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关信息为公众所知悉:(1)该信息在所属领域属于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的;(2)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通过观察上市产品即可直接获得的;(3)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的;(4)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的;(5)公司一般性的通知、公告、公示文件;(6)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该信息的。
第五条具有商业价值,是指该信息因其秘密性而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公司带来商业利益或竞争优势。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该信息能为公司带来商业利益或竞争优势,有相反的证据除外:(1)该信息给公司带来经济收益的;(2)该信息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3)公司为了获得该信息,付出了相应的价款、研发成本或者经营成本以及其他物质投入的;(4)涉嫌侵权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试图获取公司的商业秘密的;(5)其他能证明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商业利益或竞争优势的情形。
第六条技术信息,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获得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公式、产品设计方案、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研发记录、实验数据、技术诀窍、技术图纸、编程制度、数字资产(产品序列号、卡号)、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等未进入市场、未公开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信息。
商业秘密的保护与管理

三、商业秘密的预警管理
2.商业秘密保护的设施管理 软件设施 制度建设、档案管理、保密宣传 硬件设施 硬件设置、监督管理、经费投入
三、商业秘密的预警管理
3.商业秘密的合同管理 保密协议 协议种类、协议形式、协议规定 竞业禁止合同 合同适用对象、合同的限制与反限制
四、商业秘密的危机管理
1、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 (1)不正当地获取商业秘密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 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不正当获取后的不正当使用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 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商业秘密的权利认定及限制
1、商业秘密的权利认定 (3)保密原则 权利人对商业秘密采取的保密措施 合法的保密措施 合理的保密措施
二、商业秘密的权利认定及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 第9条:不为公众所知悉 第10条:现实或潜在的商业价值 第11条:保密措施的认定 第13条:客户名单
四、商业秘密的危机管理
(3)正当获取后的不正当使用(外部保密合同) 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 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 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 秘密 (4)正当获取后的不正当适用(内部保密义务) 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 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 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四、商业秘密的危机管理
(5)第三人侵权责任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上述各款所列违法行为, 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 犯商业秘密。
四、商业秘密的危机管理
2、商业秘密案件中的证据体系 (1)证据种类 (2)司法鉴定 鉴定机构,鉴定对象,鉴定内容,鉴定方法 (3)证据审查 不公开审理,证据保密,证据保全,证据质 证方式,邀请专家质询,调查核实 (4)举证责任转移的条件
公司定密管理规定

公司定密管理规定1 基本要求1.1 本规定所称定密,是指公司机关各部门、所属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为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企业利益,依法依规确定、变更或解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活动。
1.2 定密工作坚持“最小化、全程化、精准化”原则,做到权责明确、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及时准确,既确保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信息资源合理利用,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3 各单位应认真遵守国家和公司定密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培训和检查,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或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4 各单位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事项,应依照本规定及时定密,依法依规管理。
2 定密责任2.1 各级保密委员会是定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落实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工作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本单位定密工作。
2.2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定密工作,落实定密责任,完善定密程序,组织开展定密培训、定密检查等工作。
2.3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国家秘密法定定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定密工作负总责。
根据工作需要,主要负责人可以指定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或内设机构负责人为定密责任人,并明确定密权限。
2.4 各单位定密责任人应当政治可靠、熟悉业务工作、具备定密知识技能。
2.5 各单位定密责任人应接受定密培训,熟悉定密职责和保密事项范围,掌握定密程序和方法。
2.6 定密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部门)国家秘密的定密工作:2.6.1 根据《行业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和相关行业、领域的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组织确定本单位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
2.6.2 审核批准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载体和其它物品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对本单位产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事项定期进行审核,作出维持、变更或解除的决定。
2.6.3 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按照规定报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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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际和潜在商业价值,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公司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内容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秘密信息分级保护目录》(以下简称《分级保护目录》)事项确定。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管理遵循“需要才知道”原则、“分割”原则和“隔离"原则,既要保守商业秘密又要有利于开展各项工作.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公司国内外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以下称所属单位)。
各所属单位也可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二章保密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5类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落实保密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制定保密制度,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制,开展秘密保护的宣传教育,检查指导分公司商业秘密工作情况等.第七条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负责商业秘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工作,检查保密制度的落实情况,会同法律、监察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失、泄、窃密事件等。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涉密行政文件、资料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法律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对本专业系统的保密工作负有指导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公司涉密网络、信息系统、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所属各分公司保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根据条件制定本单位保密管理的实施细则,审定和管理本单位商业秘密保护重点单位、要害部门(部位),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等。
试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与员工规范管理

.._经营管理 试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与员工规范管理
李坦英’巫莎 (1.江西中医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西南昌330006;2.江西中医学院思政部,江西南昌330006)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秘密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不仅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而且影响着企业生存和发展。随 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业秘密泄密现象时有发生。在保证企业人员合理流动的同时,加强员工规范管理以保护好企业商业秘密。 【关键词】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员工规范管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 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 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秘密已经成为企 业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 也是企业形成和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它对企业在市场竞 争中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从深圳华为公司三名前员工 侵犯商业秘密案,到2009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力拓门”事件,再 次给企业管理者上了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一课。 一、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 1.企业对商业秘密的认识不到位。这体现在两个层次:首 先表现在企业管理者,虽然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已引起管理层的 重视,但还未作为企业管理的理念贯彻到企业管理工作中去; 有的企业管理者只把公司的技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没有认识 到公司的客户信息、不公开的财务信息等也可作为商业秘密保 护的客体。其次表现在企业员工的保密意识淡薄,往往在与亲 朋好友的交往中无意识的泄露了企业的商业秘密,给企业造成 一定的损失。 2.企业采取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由 于对商业秘密保护了解不充分,很少有企业能制订出针对性、 系统性的制度,导致这些制度执行的效果不好。有些企业,虽然 认识到商业秘密是商战中取胜的必要手段,对主要涉密部门及 人员都未制定并采取有效妥善的保密措施,以至秘密被泄露或 侵害;有的企业虽也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形同虚设;有的企业与 主要岗位的人员订立保密合同,却不严格执行,管理松散等,以 至于商业秘密屡受侵犯。 3.企业缺少对员工关于商业秘密的系统培训。由于我国用 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历史较短,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体系不完 善,国家对商业秘密法律知识的宣传也不够,国内很多企业只 注重对有形资产的保护,忽视对无形资产的保护。~些企业将 经营的重点主要放在发展上,不够重视商业秘密的保护,对员 工这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更是很少。权利人和侵害人的法律意识 都很淡薄,企业员工不仅没有基本的保密观念,对侵犯商业秘 密的违法性质、可能带来的违法后果及法律责任等没有足够的 认识,以至于在侵犯企业商业秘密时显得很轻率,没有相关的 责任意识。 4.企业的文化和员工管理失衡。有的企业不注重文化管 理,或者企业文化没有宣传到位,企业文化对员工没有产生凝 聚力,造成员工离职。还有些企业在员工管理中,不注重人性化 管理,员工有保密的义务,却没有相应地给予员工权利;或者企 业没有健全的人才激励机制,这些都可能引起管理冲突,以至 于员工带有报复的心理进行泄密。 5.企业在招聘人员过程中缺少自律。在市场经济社会,人 才流动是非常频繁的。虽然每个企业老总都对流失的人才带走 企业的相关资源深恶痛绝,另一方面很多企业在招聘人才时, 把“具有客户资源”当成一个重要的接收条件。商业秘密的泄 露,有相当原因是行业之间浮躁和急功近利造成,是企业在招 聘人员过程中缺少自律造成的恶性循环。对这种行为,国外一 般通过行业协会等加以限制,我国却没有相关部门加以约束, 导致企业在人才流动中带走商业秘密的现象极为普遍。 二、加强员工规范管理,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1.制订保密规章制度以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企业在员工的 日常管理中应该从商业秘密的特点出发,找出相关保护方法的 内在规律,并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可能的泄密途 径,有针对性地建立一套完整、严密的商业秘密认定、检查和管 理、审批制度。明确规定本企业的商业机密范围:将符合企业产 品、配方、工艺程序、研究开发的有关文件,机器设备的改进,公 司内部文件及客户资料等重要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全部列入 商业机密的保护范围。尤其是制订保密规章制度时应当通过民 主程序制定,即制定过程中通过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向 全体员工公开、并广泛地征求对保密规章制度的意见;制定出 保密规章制度后,还应向全体员工及时传达或公示,使所有员 工知悉。还要将商业秘密的保护与管理纳入企业内部考核体 系,保证各项保密制度在全体员工中得到认真和有效的执行。 通过健全日常管理制度来提高认识,强化教育,健全机制,完善 管理。 2.企业与员工订立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在全企业范 围内签订《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将员工对企业商业 秘密的保密义务从默视义务转变为明示义务,具体约定了商业 秘密的内容、保密期限、员工在职和离职后的保密义务、应当采 取的保密措施及违约责任和处罚等,同时明确了职务成果和作 品的知识产权均归企业所有,使企业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 保护更加明确、具体和严格。竞业禁止作为一项禁止性规则,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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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商业秘密的管理
商业秘密在市场竞争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企业商业秘密的管理由于
多方面的原因仍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为此,
就商业秘密管理的发展现状、商业秘密管理的重要性作出探讨,并对企业商业秘
密的管理方面提出相关措施。
标签:企业;商业秘密;管理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29.040
随着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商业秘密作为企业
的重要情报,关乎着企业的生死存亡。然而,多数企业并无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
措施,使其核心技术处于被泄密的风险当中。众所周知,可口可乐公司采取商业
秘密的手段对其配方给予保护,创造了商业上的奇迹。因此,企业商业秘密管理
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1 企业商业秘密管理的现状
在商业秘密安全管理方面,我国多数企业尚未足够的重视,未采取相应的保
护措施。第一,企业缺乏系统性的保密措施。由于企业的管理层,对商业秘密的
法律范围不清楚,影响着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理念,多数企业未规定商业秘密的
范围,对企业的员工接触的商业秘密并未作出严格的规定。
第二,员工的流动频繁。人才的频繁流动,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的普遍现象,
也是商业秘密被侵犯最常见的诱因之一。
第三,对商业秘密的救济效果不明显。就司法实践来看,很多侵害商业秘密
的案件,原告企业在举证时的困难较大。另外,我国的对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比
较松散,尚无统一的专门法规对商业秘密进行救济。
2 企业商业秘密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商业秘密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加强
对商业秘密的管理,能够保障企业的经济命脉。
首先,对企业来说,商业秘密管理利于维护企业的财产利益。加强对商业秘
密的管理,有利于更好的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使其处于安全之地,维护企业的合
法权益,提升核心竞争力。
其次,对社会来说,商业秘密管理有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若企业的商
业秘密管理不完善,容易使商业秘密泄露,这也关乎着市场经济的风气。若使他
人滥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会严重打击诚实经营企业的积极性,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也会混乱不堪,不利于市场竞争的正常开展。
再次,对劳动者来说,商业秘密管理更能激励劳动者的创造积极性。加强商
业秘密的管理,使商业秘密处于安全的保护范围之内,给予劳动者必要的经济报
酬和相关的福利,将会鼓励劳动者的创造积极性,利于企业内部的和谐发展,更
能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因此,对商业秘密进行管理,对企业、社会市场经济及劳动者个人,都有着
重要的意义,具有必要性。
3 企业商业秘密的管理措施
针对本文中论及的企业秘密管理的发展现状和实践中威胁商业秘密管理的
问题,提出相关的管理措施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事前,企业应树立商业秘密保护观念。对企业商业秘密的管理首先应做到预
先控制,全面系统地评估可能出现的情况,将商业秘密流失的风险控制在一定范
围之内。用统一的保护理念作为指导,全面实施保密工作。另外,企业应在合法
合理的前提下,制定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规章制度。
事中,对企业运营中各方面进行全面地管理。企业正常运营,包括生产经营、
对外合作、人才流动的管理等方面。首先,企业应及时对研发、采购、生产、销
售等环节进行知识产权的评估,明确保护力度。对不同内容运用不同的保护手段,
将专利、外观设计、商业秘密等保护做相应的区别。其次,对人才流动进行管理,
与劳动者订立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明确约定违反协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与经济赔偿。再次,在对外合作交流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将保护企业的
商业秘密工作与对外交流合作相结合,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
事后,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给予全面的救济。完善的法律制度及权利救济措
施是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不可或缺的保护方式。主要从法律理论层面和实践操作层
面上给予救济。我国目前商业秘密的保护无统一的法律规定,操作性不强,导致
企业间商业秘密纠纷不能更好地解决。因此,我国应建一套完备的的商业秘密保
护法,并在实践层面予以严谨的实施,更有利于推动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与管理,
有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
4 结语
全面有效的管理商业秘密,使商业秘密处于安全之地,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同时,还影响到中国民族工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成败。因此,
社会各方面应重视对企业商业秘密的管理,使其社会利益发展到最大化,惠及民
生。
参考文献
[1]郑璇玉.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2]吕梅.商业秘密及其法律保护的反思[J].当代法学,2001,(8).
[3]杨旭.论企业的商业秘密管理[J].经济师论坛,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