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为了解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条例》以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体制、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等作了规定。

一是明确应急工作体制。《条例》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综合监管部门指导协调,基层政府及派出机关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职。

二是强化应急准备工作。《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条例》还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值班制度,从业人员应急教育和培训,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三是规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条例》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

措施,并按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等应急救援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条例》还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准备、应急救援方面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具体由其承担应急工作职责的机构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人员职责分工以及应急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日内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其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受理备案的机关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应当责令制定单位限期修改,并重新报送备案。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至少每2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第九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依法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条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所必需的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定期通报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

(三)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了解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二)停止现场作业,组织现场人员撤离,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

(三)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发生次生灾害的必要措施;

(四)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

(五)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六)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收集证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二)通知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三)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四)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五)依法发布事故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有关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救援指令或者签有应急救援协议的单位的救援请求后,应当立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七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现场指挥部成员应当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第十八条现场指挥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第十九条在应急救援中发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现场指挥部或者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救援人员。

第二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交通运输、医疗、气象、水文、地质、电力、供水等保障,为救援人员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为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

第二十一条现场指挥部或者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

第二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对被调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作出评估结论。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治和抚恤;符合享受工伤保险条件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烈士。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或者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未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的;

(二)未按照受理备案的机关的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的;

(四)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

第二十八条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九条本条例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某某镇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狠抓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力推进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现将2019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增设至25个,坚持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充分发动、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职,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星期有例会,月有检查通报,季有分析研究,半年有总结部署,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截止目前,我镇累计召开专题会议25次,迎接国家、省、市各级调研6次。 二是落实安全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方式,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做好每季度、每月深入各行业(领域)现场,开展安全生产调研指导,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落实到位。建立安全生产“六层”责任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做到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着力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环境 一是持续开展每月23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统一行动,对重点隐患场所进行查封整治。 二是严格落实每村每周30家消防安全检查任务数,重点排查“三合一”场所,定期汇总通报,排查整治工作实现高强度、持续性推进。 三是深入开展电气电线专项整治。今年来重点开展电线套管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生产经营单位电线套管,规范变电箱,从源头减少事故的发生。截至目前,我镇已累计完成电线套管1358家。选取试点小微企业推广安装物联网独立式电气火灾探测器,采取传感和微电脑控制系统,全天候实时监控电气线路设备上的漏电、负载、短路、接触电阻过大、温度、电火花及电弧等变化情况,当出现上述故障时,探测器会自动响起警报并通过手机微信通知监控人员,同时物联网独立式电气火灾探测器系统后台也会接收到报警信息,达到预知预报且预防电气火灾的作用,从而把电气火灾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百日行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出租房、电动车消防安全整治,按照出租房“四个一律”和电动车“三个绝不能”要求,采取强力措施督促整改,同时要求出租房配套安装简易喷淋、烟雾感应报警器、室内消防栓、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强各部门及时综合执法,消除潜在隐患,形成“闭环”。同时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业主的安全意识,让

XXX镇中心完小 XXXX年秋季学期创平安校园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它的责任重于泰山,必须长抓不懈,时时警钟长鸣。本学期我校创平安校园工作形势严峻,因我校厕所尚未动工兴建,学生入厕只能到职中,给我校管理造成极大困难。本学期的安全工作,仍以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为主旨,以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为目标。 二、目标要求: 本学期学校创平安校园工作的目标要求是:认真贯彻省、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杜绝一切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消除学校的安全隐患,使教师有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学生有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环境。 三、工作要点: 1.教育教学安全 ⑴各位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⑵由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各班都要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⑶加强对各班教室的用电管理。 2.交通安全

⑴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每天晨会的必讲内容。 ⑵配合交警中队做好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我校严禁学生骑自行车或乘坐三轮车入校。 ⑶值日教师要加强责任心,等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回家。 3、校舍安全 ⑴总务处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一学期不少于两次,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⑵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 ⑶加强校产管理,防盗防火。 4、教学设施安全 ⑴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按规定接插线,插线前应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禁止乱拉电线。 (2)加强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禁止在走廊和教室里奔跑追逐,严禁私自到河里游泳。。 (3)加强对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特殊场所的管理,按规定操作。 (4)完善防火设施,加强操作培训,设置警示标志。 (5)各班加强安全教育、并做好痕迹管理。 5、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 (1)继续坚持晨检、午检制度。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3)组织学生完成上级安排的疫苗接种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6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省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

【仅供参考】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部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5 页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进行现场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事故对人员、环境的危害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xx)、《*****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chf/ya-xx-1),制定本处置方案。 二、风险分析(可用列表形式) 1 、本岗位可能发生的潜在事件、突发事故类型; 2、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地点、装置部位或工艺过程的名称; 3 、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三、应急组织与职责 1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最好用图表的形式); 2 、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四、应急处置 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可用图表加必要的文字说明的形式) 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危险 第 2 页共 5 页

化学品泄漏、高处坠落、坍塌、洪水、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注:现场恢复应考虑预防次生灾害事件的措施,如应制定防止现场洗消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重点,尽可能详细、好操作) 3 、报警电话及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五、注意事项 1 、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 、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5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6 、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7 、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六附件 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列出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多种联系方式,并不断进行更新。 2、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列出应急预案涉及的重要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存放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3、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列出直接与本应急预案相关的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称。(应列出的企业预案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预案、环境突发事 第 3 页共 5 页

公司2019年度安全工作报告 强化风险预控落实安全责任 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公司年度安全工作报告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9年度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20年的工作,表彰先进,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式和存在的问题,对今年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加强风险管控,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一、2020年安全工作回顾 2020年,在集团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定“三不四可”和“三基三抓一追究”,以安全检查考核为重心,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强化责任落实监督,严格现场管理,为公司的安全生产稳定提供了保障。主要工作如下:(一)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考核体系 去年,公司从总经理到职工,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修订完善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下发实施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三三三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制度,明确了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逐步完善了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在安全考核过程中,对涉及考核人员的罚款比例进行了详细分解细化,从单一处罚违章人员,转变为处罚隐患责任人和相关管理人员,

出现责任追究的,对分厂厂长进行考核;在处理隐患和违章直接责任人的同时,更加注重管理责任考核,向隐患和违章的根源下手;对安全工作尽职尽责和表现优秀的单位实施奖励,提高了安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了落实安全责任的监督和导向作用。 (二)强化培训,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落实“安全是企业第一核心竞争力”的根本要求,全年公司举行安全培训班4个,分厂部门安全培训班8个,累计培训人数600余人次。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微信群,开展“安全每日一题”“职业卫生每周一课”“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培训方式对全员进行安全培训。利用公司安全环保群、分厂、工段安全管理各级微信群等新媒体,使培训内容及时、准确传递给每一位员工。 (三)严格隐患排查治理,提升现场管理水平 进一步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盯住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制定有效措施,隐患治理全面深入推进。建立公司、职能部门、分厂、班组及岗位隐患排查机制,制定了隐患排查表,对隐患实施跟踪督促闭合整改,并在月度安办会上对各单位隐患检查、整改及考核情况进行通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全年共排查、整改各类隐患510条,责任追究29起,全部得到整改落实,保障了公司安全生产。 (四)开展双预控机制建设工作 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要求,构建了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风险预控为核心、以隐患排查为重点的双预控

202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心得体会范文2 篇 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1 根据大队开展安全稳定教育整顿活动方案,我所党支部召开了开展安全稳定教育整顿活动动员大会,集中学习了三级安全工作讲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我充分认识了开展安全稳定教育整顿活动的重大意义,通过教育整顿活动,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通过学习,我充分认识到公安边防部队的特殊性和确保两个稳定的重要意义。公安边防部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的保障力量,公安边防部队具有双重属性,既是警察又是部队。既具有军事性,又是一只执法力量。虽然公安边防部队是现役,执行的是部队条令条例,但公安边防部队不仅要完成军队具有而公安机关不具有的边境执勤巡逻、抵御外来侵略、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职责,同时还肩负着军队不具备的执法办案,防范和打击边境违法犯罪活动的专政职能。同时,公安边防部队大都处在偏远地区,代表国家履行打击边境违法犯罪,维护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的职能。 二、防微杜渐,预防为主。 维护内部安全稳定是一件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要确保内部安全稳定,必须要从政治思想

教育上狠抓落实。坚持不懈地开展法纪教育和条令条例教育,使官兵懂得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实践证明,通过不懈地开展主题教育、专题教育及条令条例和“五条禁令”等学习教育活动,对于提高广大官兵依法执勤、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很大帮助,这也正是部队内部稳定所需要的。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深刻分析当前影响部对内部稳定的因素及不稳定的危害性,要结合警示教育,分析部队内部不稳给官兵家庭,给部队建设带来的影响和危害,时刻警示广大官兵。要准确把握部队易出问题的不同时期,担负的不同任务,所处的环境,人员的个体差异等,有针对性的抓好预防,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保持部队稳定首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要端正指导思想,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地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全面预防、标本兼治、常抓不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一是要强化军政主官责任。主官要对部队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发挥好“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带头执行安全工作法规规章,尽职尽责,敢抓善管,为部属作表率。定期分析部队的安全形势,有效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部队履行安全职责。二是增强责任心。一级管一级,落实责任制,培养领导和党员骨干的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才能确保稳定工作处处有人抓,每个环节有人管。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内部的安全稳定。 四、落实制度,严明纪律。

一、2019年石垭口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重点: 2019年是石垭口煤矿生产建设至关重要的一年,为实现石垭口煤矿2019年成功试运转,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提供坚实的保障,2019年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抓细、抓实、抓严,没有了安全就没有了一切,为此,结合我矿目前实际情况,总结2019年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如下: 1、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见,对2019年度我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并按期组织落实。 2、严格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值班、带班管理制度,按照排定的值班、带班表,做好地面值班和井下现场带班工作,及时协调处理井上下出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3、进一步规范、完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落实“一工程一措施”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做好规程措施审核和监督执行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4、继续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人的自主保安意识,杜绝盲目蛮干行为。 5、进一步健全、完善各岗位、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重点抓好制度的落实。 6、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规定,将安全管理重心放到施工现场,关口前移到操作地点,严防死守确保安全生产。 7、抓好基层班组建设,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切实发挥班组长职能,做到人人讲安全、

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8、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在加强对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要重点排查那些安全意识淡薄的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深化安全生产及精细化管理,以“质量标准化”抓好施工工程的内在质量,实行安全生产管理动态达标。 10、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抓好现场管理,抓好规程措施的执行,抓好安全员的现场监督,充实现场安全员人数,成立安全稽查小分队,确保施工现场24小时监管到位。 11、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根据石垭口煤矿2019年正常生产岗位设置和需要,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确保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继续深化全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2、深入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坚持把适时、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安全活动作为矿井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与考核,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13、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开展好煤矿安全“体检”相关工作。 二、现阶段石垭口煤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现阶段石垭口煤矿生产任务繁重,广大干部职工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现场施工存在着抢工期违章蛮干等现象,安全监管人员在现场监管中存在着畏手畏脚的现象。 2、矿井安全管理工作抓得不够严细实,井下现场精细化管理工作抓的不够好,现阶段矿井距离一级标准化矿井的标准还有较大的差

《条例》还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准备、应急救援方面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以下是《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08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9年2月17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应急准备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编号:SM-ZD-9591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 序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现场应急处置 1)安全作业条件检查。由现场作业监护人根据特种作业审批文件,进行现场作业前安全条件检查,对符合安全作业条件的,监护人下达指令,准许操作人员进入现场开始作业。 2)作业过程中检查。监护人坚守工作现场,查看作业设备、作业环境是否存在隐患,作业人员是否违规操作,对作业环境、作业设备处于安全临界状态的,及时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调整,消除事故隐患。对操作人员违规作业行为,监护人及时制止。 3)作业结束后检查。由监护人、操作人员对已经结束的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清理作业现场遗留的危险物品,保障作业过程不留后患。 如果执行以上程序,还不能及时消除设备危险状态,应及时关掉电源或发动机,停止作业。 如果采取关掉电源、停止发动机还不能消除作业现场危

2019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篇一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团《关于印发年安全环保工作要点的通知》[]号文)以及上级部门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坚持安全为主、预防为主及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严格执行。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企业长周期安全运行。 二、控制目标: 无因工死亡事故;无重大泄漏、中毒事故;无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无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或公共安全事故;无重伤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0元/百万元产值(现价) 千人轻伤率控制在0.5‰(月均)以下。 三、工作要点: (一)通过技术进步促进安全生产。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进一步完善工艺措施安全性以及极限操作的评估机制。抓好平稳操作,逐渐树立系统地平衡操作的观念,并系统地进行改进。 2继续探索化学反应模式的系统改进。提高化学反应的安全性,优化工艺过程,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3抓好苯胺、聚碳扩产等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安全。 4继续深化以消灭危险源为目标。尽可能消除或减少危险源,实现化工过程放热过程和用热过程集成联动,将化学反应热和工艺余热回收利用,完善全厂热交换网络,进一步优化热量的梯级利用。 5设备管理部门对企业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及其安全附件按期进行检验。对检验为有缺陷的设备要及时停用或降级监护使用,并有计划地更换相应的设备或管线。 6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加强厂区道路整治,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 7加强现场围堰的完善及规范管理。 (二)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并保障有效实施。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2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完善风险评价组织。切实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对重大风险要制定风险削减计划并予以落实(过程改进)确保作业活动的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评审,实现管理承诺,保持体系持续合规、有效运行。 3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按时完成、改进各项工作,争取在一季度实现达标验收。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培训试题 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20分)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施行日期:。 A、2019年1月11日 B、2019年4月1日 C、2018年12月1日 D、2018年12月20日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A、4 B、3 C、2 D、1 3、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A、三年 B、二年 C、半年 D、一年 4、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当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应急值班。 A、二日 B、24小时 C、四日 D、五日 5、生产经营单位未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备案、未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或者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的罚款。 A、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 B、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二、多选题(每题4分,共20分) 1、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目的是:。 A、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B、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C 、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D、保障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管理

编号:1608 版本:0001 爱樱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016年08月19日发布 2016年08月22日实施 爱樱精密机械()

颁布公告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的规定,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编制了《爱樱精密机械()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现批准发布实施。望各部门认真组织落实,并按此预案进行演练。 批准人: 批准日期:2016年08月22日 目录 1 事故风险分析 (1) 1.1 有限空间的概念 (1) 1.2 事故类型 (1) 1.3 事故风险严重程度分析 (1) 1.4 事故发生的诱因 (1) 1.5 事故风险评估 (2)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 2.1 应急指挥机构 (2) 2.2 职责 (3)

3 事故险情信息报告程序 (7) 3.1 应急值守 (7) 3.2 事故单位部信息报告 (7) 3.3 信息上报 (8) 4 应急指挥 (8) 5资源调配 (8) 6 应急救援 (9) 7扩大应急 (10) 8 应急处置措施 (11) 8.1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11) 8.2 应急处置的具体要求 (11) 9 附件 (12)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有限空间的概念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比如锅炉、密闭容器、工业炉窑、贮罐、布袋除尘箱体、烟道、下水道、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暗沟、地坑、阀门井、管道井、污水池(井)、化粪池、隧道、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料仓、煤气管道、蓄水塔(池)、储藏室及其它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 1.2 事故类型 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 1.3 事故风险严重程度分析 一些有限空间可能产生或存在一氧化碳、氮气、氩气、硫化氢、甲烷(沼气)、煤粉等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或爆炸性粉尘,如果有限空间作业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采取的措施不当,就有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部分有限空间作业面狭窄、作业环境复杂,还可能发生触电、机械损伤、淹溺和坍塌掩埋等事故,一些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风险较大,如果事故风险未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1.4 事故发生的诱因 1.4.1 作业人员和监护人不了解现场情况或未辨识出潜在的风险。 1.4.2 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间作业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绝、清洗或置换、通风、监测、消除点火源等防火防爆措施。 1.4.3在缺氧、有毒环境中,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绝、置换、通风、监测、个体防护等措施。 1.4.4 有限空间作业采取的措施不当。

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和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扎实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狠抓安全隐患整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现我区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确保机关和系统各单位没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农业、畜牧水产等行业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探索和建立农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发展意识。一是利用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二是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别要注重《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法》的宣传,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三是结合阳光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抓好农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责任落实到人。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以及其他副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促进农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一要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管理。在加强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把源头治理作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源头的管理。积极推行农业投入品的购销、使用台帐制度。还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抽查工作,对违法生产、销售或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必须严厉查处。二要加大农业标准化实施力度。加强农技推广人员和生产者标准化知识的培训,严格按农业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全面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三要抓好农业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督。要依法实施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要在农产品生产中积极推广和使用有机、低毒、低残留农药,积极应用生物和生态防治病虫害技术等农业标准化新技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认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要深刻认识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把农资打假作为整顿和规范区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主动做好牵头工作,坚持和完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农资打假协调机构的作用,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农资打假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具体由其承担应急工作职责的机构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和危害,制

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人员职责分工以及应急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日内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其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受理备案的机关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应当责令制定单位限期修改,并重新报送备案。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至少每2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进行现场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事故对人员、环境的危害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xx),制定本处置方案。 二、风险分析(可用列表形式) 1、本岗位可能发生的潜在事件、突发事故类型; 2、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地点、装置部位或工艺过程的名称; 3、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三、应急组织与职责 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最好用图表的形式); 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四、应急处置 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可用图表加必要的文字说明的形式) 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高处坠落、坍塌、洪水、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注:现场恢复应考虑预防次生灾害事件的措施,如应制定防止现场洗消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重点,尽可能详细、好操作)3 、报警电话及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五、注意事项 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煤矿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 XX年度,煤矿公司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煤矿安全日常监管,以预防煤矿安全事故为工作重点,促进煤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XX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围绕安全工作中心,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安全监管组织、机制和保障体系 一、公司将成立区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研究制定安全监管计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安全监管执法和检查督查,并实施安全考核。二、进一步完善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保障措施,公司技术人员挂钩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片区周查月检、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登记建档,严格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三定”原则逐条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隐患整改追踪、反馈和销号制度,确保每个查及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二)、积极推进安全机制、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 公司将根据矿井技术改造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水平的变化情况,开展煤矿测评分类并采取相应监管办法和措施。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对公司所有的煤矿进行重新模底、排查,明确受水害和火灾(自燃)威胁区域,追踪督促落实整改。全面安装使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完善区级网络监控平台,并引进应用“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msrms)”,努力提高公司煤矿风险管理和安全监控科技水平。 (三)、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按要求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井下现场安全生产8小时跟班管理制度,并坚持做好周检工作,每周由矿长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及时抓好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整改。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每个矿井每年及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绘制完善12种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用以指导矿井安全生产。三、强化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公司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0天,煤矿主要负责人或矿长(井长)每月下井不少于20天,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2天。落实夜班带班和现场指挥制度,各煤矿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并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确保安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解读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解读】第一条为条例的制定依据。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解读】第二条为条例的适用范围。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章“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中的条款,也提出了应急工作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 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工作职责。 【解读】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了政府的第1项职责,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了政府部门的第1项职责,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工作。 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了政府的第2项职责,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协助职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2019年安全工作思路及措施 一、工作思路 全力推进安全生产精益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强化安全意识教育培训的效果,优化落实应急管理,夯实车间与班组基础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抓好现场5S管理、职业病防治和相关方管理,提升安全本质化水平,实现年度安全管理“七为零”目标。 二、目标指标 (一)实现“七为零”目标,即:无工亡、无重伤、无重大人身险肇事故、无重大职业病伤害和群体中毒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二)年千人负伤率为零。 (三)岗位人员职业健康查体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状况检测率100%;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七为零”目标,即:无工亡和重伤、无较大人身险肇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职业病伤害和中毒事故、无较大及以上操作事故、无较大火灾事故、无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三、主要措施 (一)深化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设 1、以“两个体系深化巩固年”为契机,深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设。结合实际情况,每季度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价,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措

施,抓好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地,不断提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巩固建设成果。 2、抓好“两个体系”与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四个标准化、车间管理的有效融合。参考我厂特色管理方式和当前安全管理形式,进一步优化车间管理模式,形成独具特色、独树一帜的管理文化,适应我厂精益安全管理需求;根据车间“两个体系”的建设情况,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级等方面做好与职业健康体系的融合,在风险管控措施和检查方面做好与车间管理模式的融合,在管控措施与隐患排查方面做好与四个标准化的融合,促使车间各项管理工作绩效同步提升。 3、优化四级量化检查内容,使其符合两个体系的要求。根据厂两个体系的优化管控措施,对照车间现有的监督检查表内容,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修订完善,使我车间的量化检查表既能与实际相结合,又能符合两个体系的要求;按照安全生产精益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录入要求,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充分发挥系统作用,认真做好基础管理、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现场5S、风险管控、职业卫生等主要工作,发挥好系统平台作用。 4、强化风险分级管控的落实,构建形成“五位一体”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以车间为主导,全员参与,针对行车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风险辨识,风险分析评估,持续优化车间管控方案、管控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组织班组、岗位按操作步骤、设备单元、属地区域进行危害识别,把风险控制措施融入到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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