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社会保障法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1.历史上出现的最早的劳动法规是英国议会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2.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3.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4.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危险作业的,劳动法规定不应低于18周岁。
5.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7. 兴隆公司安排职工王某在国庆节期间上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王某应该获得的工资为不低于其标准工资报酬的300%8.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9.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后,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10.: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1. 劳动报酬正常条件下,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的实现的前提是建立劳动关系后12. 恒大公司安排工人刘路春节期间上班。
根据劳动法,该公司应支付其不低于原工资报酬的300% 13.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14.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具体作法可以是以法定货币支付15.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16. 所有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向国际请求社会救助的权利,法人和其他组织无权获得社会救助。
17.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18. 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劳动法律事实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法行为19.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电脑公司硬件组装员适用于《劳动法》。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和社会从已有的社会财富中提取、积累并用以援助或补偿社会保障对象的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确立的并能够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是指由专职的社会保障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和计征对象征收社会保障费(税)的一种行为。
社会保障基金的给付:是指按照负率、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社会保障机构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式将资金给付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
社会保障基金给付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最终环节,是国民社会保障权益实现的标志。
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分红的一种有价证券。
《第三章》给付确定制:指雇员未来领取的养老金的待遇标准是事前已经确定的,如实现规定雇员退休后所能领取的退休金为确定的金额或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率。
缴纳确定制:指雇员退休后所能领取的养老金取决于工作期间的缴费额及其增值情况。
社会救助基金:国家通过经常性预算和财政性拨款等形成的,专门用于救助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指用于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时的基本需要的基金。
社会福利基金:国家和社会用于提高人民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是指由专职的社会保障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和记者跟对象征收的《第五章》社会保障管理: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并实施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政策以及实现社会保障任务目标的行政工作过程。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指社会保障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
社会保障水平:指在特定时期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高低程度。
《第七章》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第十章》老年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系统中的一个主要项目,是对退出劳动领域或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实行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措施,包括经济、医疗以及服务照料等方面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
绝对金额制:是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之一,这种计算方法是将被保险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按不同的标准划分为若干种类,每一种类的人按同一绝对额发放给养老金,这种计算方法与被保险人退休前的工资多少无关,多用于普通国民保险或家庭补贴的给付,属于较大范围的养老金范畴。
社会保险法夏鲁青PPT课件

一、《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过程和重要意义
2、为有效维护劳动者和公民的社会保障权益,使他们 更好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法律保障。一是社 保法确立了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 有利于形成和发展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适应劳动 者和公民的合理流动,促进城镇化进程。二是社保法规 范和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 ,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三是社保法规定了 多渠道筹资、城乡统筹、规范管理服务、强化基金监督 等内容,有利于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使各类群 体更加公平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因此,这部法律 是一部造福百姓之法,是一部彰显公平之法,是一部促 进和谐之法。
4、为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整体科学发展提供了 坚强的法律保障。社保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系统的六部基本法律已经齐全,将来要做的是 要补充下一级的法规规章。社保法与劳动法、公务员法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起 ,构成了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完整的顶层架 构,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 支持,对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法制轨道上实现 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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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过程和重要意义
3、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社 保法规范了社会保险关系,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社 会保险权利义务,强化了各级政府的责任,确定了社会 保险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使社会保险制度更加稳定、 操作更加规范、体系更加健全、运行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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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过程和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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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过程和重要意义
3、实践基础。一是社会保险制度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探索,积累 了成功的经验,如: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框架;社会保险覆 盖范围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人享有了基本社会保障;保障水平 有了较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支付能力得到 加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服务能力逐步提升。
社会保障概论教材PPT资料讲解

第1章 社会保障概述
掌握社会保障 的含义
熟悉社会保障的 原则和特点
懂得社会保 障的模式
学习目标
掌握社会保 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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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1.1.1.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 1. 1601年英国颁行了世界上第一部《济贫法》------萌芽
2. 1883年,德国颁布《疾病保险法》、1884年颁布《工伤保险 法》、1889年颁布《伤残及养老保险法》------建立
的创建工作,具体我们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3.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社会
保险制度的整体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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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社会保障的概念
1.2.1.社会保障的含义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 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 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 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 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 活质量。
即使学生掌握实用的岗位操作技能,又能够培 养学生对社会保障理论的分析和思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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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工 作基础
课
程
社会保障
结
实务
构
社会保障争 议处理
第一章 社会保障概述 第二章 社会保障管理体系 第三章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第四章 保险市场风险 第五章 养老保险 第六章 医疗保险 第七章 工伤保险 第八章 失业保险 第九章 生育保险 第十章 社会优抚 第十一章 社会福利 第十二章 社会救助与补充保障 4 第十三章 社会保障的办理程序 第十四章 社会保障争议处理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军人及其家属所提供的各种优待、 抚恤、养老、就业安置等待遇和服务的保障制度。主 要包括抚恤制度、优待制度、安置制度、优抚社会化 服务。
社会保障法治解释

社会保障法治解释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确立、建立、健全和实施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制度。
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一、社会保障是由法律规定的,是一种行为,而不是政策。
政策只是针对某一特定对象而制定的行为准则。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调整的具有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二、社会保障法属于私法范畴。
民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都是以私法为其调整领域的部门法,但是他们与作为公法范畴的社会保障法相比较,仍然存在显著差别。
二、劳动保险立法遵循劳资双方的利益平衡原则。
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一点上是完全一致的,而且两大法系同样有此要求。
三、社会保障立法体现了社会共享性。
社会保障法所确立的各项原则不仅适用于社会成员,而且适用于全体社会成员,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权利和义务。
四、社会保障法体现了国家干预的特征。
社会保障法确立了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职责,并对不正当竞争、欺诈等损害社会保障法的行为进行制裁。
一、社会保障法定义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律的规定,为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采取的措施,其目的在于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满足,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三、社会保障立法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
立法机关的意志要反映到法律上来,必须符合宪法的精神。
人民主权原则的含义: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人民是权力的最终归属者。
人民主权的实质是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对国家权力的支配,立法机关是人民的代表,立法权只能是人民授予,法律也只能由人民制定。
四、社会保障法体现了权力分立、权力制约的原则。
在西方立法例中,法院主要负责法律解释工作,地方各级法院审判权受宪法和上级法院的监督。
五、社会保障法规定了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明确了社会保障的对象、项目和标准,规定了政府对社会保障的管理和监督,规定了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强调了对劳动者、老年人、残疾人、农村居民的优先和重点保障。
社会保障学各章重点

第一章绪论1、社会保障的理论界定世界各国、各地区对于社会保障的理论界定多有差异。
综合各方面的理论与实践因素,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
在中国,社会保障是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福利、医疗保障、福利服务以及各种政府或企业补助、社会互助等社会措施的总称。
2、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框架社会保障学的基本理论框架包括社会保障基础理论、社会保障专业应用理论和社会保障管理理论。
3、社会保障的目标与功能社会保障的目标是发展变化的。
现代社会保障的目标是通过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增进国民福利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社会保障具有稳定、调节、互助及促进发展等多重功能。
4、社会保障的特征与原则社会保障具有公平性、社会化、福利性、多样性、法制规范性及刚性发展性等特征。
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责任分担原则、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以及互济性、法制性等原则。
5、社会保障的意义社会保障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它不仅是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成果与推定力量,同时也维护着社会稳定、正常发展,并创造着公平环境,在自身发展中有促进着其他相关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社会保障的发展1、社会保障的发展线索与影响因素社会保障作为超越家庭保障之上的生活保障机制,在中外均属于源远流长。
其最早表现为官办、民办以及宗教慈善事业,此后进入济贫制度阶段。
影响社会保障发展的因素包括政治、经济、社会、道德伦理以及历史文化等。
2、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发源于德国,此后福利国家将社会保障的发展推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在世界范围内,除了继续开辟与完善包括疾病保险、工伤保险、老年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以外,逐步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各种现代保障措施相衔接,而发展成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3、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规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表现出立法先行、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协调和多样化发展等基本规律。
社会保障法知识点整理
社会保障法知识点整理●6.1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内容、特征和原则●概念●社会保障法是指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具体是指调整国家、社会和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在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并不断提高生活水平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第五版)●社会保障法是指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既包括以基本法形式出现的社会保障法,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社会保障的规范,还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关于社会保障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第六版)●(1)现代社会保障法的实质●既是社会成员生存权利保护法和社会安全法,同时也是社会稳定法和社会和谐法。
●(2)社会保障立法独立性要求的依据●①它具有独立的调整对像。
●当今,人们已经认识到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同时,随着保障模式和制度在全世界范围的改革,将有更多新的调整对象及法律关系需要被认识。
●②它需要特定的调整原则。
●修订已经形成的社会保险立法的原则,创造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新原则。
●③它已经形成专门的内容体系。
●基于国际劳工组织102号公约,社会保险立法的基本内容体系已经形成,21世纪社会保险制度将沿着多支柱的道路发展,内容将更加丰富。
●④它具有跨部门发展的趋势。
●社会保险始终在公法范围内发展,多支柱发展趋势决定它向私法领域延伸,成为跨领域的新兴法律部门。
社会保障法也独立于劳动法。
●特征●(1)社会性表现为社会保障法的权利和义务涉及全体社会成员。
●在权利方面,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地、平等地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从公民的出生到死亡,从特定的劳动者到不同身份的人都是社会保障的受益人。
●在义务方面,社会保障的义务与责任也是全社会承担。
●(2)强制性●社会保障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
●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强制规定的一系列准则,明确规定国家(各级政府)、社会、个人及有关各方在社会保障中必须履行的义务,以及社会保障的具体项目、实施范围、资金筹集、待遇标准计算方式等。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件
第四节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劳动法的起源 二﹑外国劳动立法简况 (一)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 (二)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 三﹑中国劳动立法概况 (一)旧中国的劳动立法 (二)新中国的劳动立法
第五节 国际劳动立法
一、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与发展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成立与发展 (一)国际劳工组织的产生 (二)国际劳工组织机构 三、国际劳动立法的原则与内容 (一)国际劳系
劳动关系协调法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 职工民主管理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法体系 劳动标准法 工作时间与休息 休假 工资 劳动安全与卫生 特殊劳动保护 劳动保障法 促进就业 职业技能开发 社会保障和福利 劳动监督法——劳动监察
三、劳动法的作用
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 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 3、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 保障体系。 4、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 社会安定团结。
(一)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最主要、 最基本的社会关系 1、劳动的含义 2、劳动关系的含义 3、劳动关系的特征 4、劳动关系的种类 5、我国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 6、劳动关系、承揽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
(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某些关系也是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1、劳动力管理方面的关系 2、劳动力配置服务方面的关系 3、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4、工会活动方面的关系 5、监督劳动法律执行方面的关系 6、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关系
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劳动法的地位、体系与作用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国际劳动立法
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
(三)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社会保障行政法规是由我国 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为执行宪法和社会保障法律的需 要而制定的具有普遍效力的法律规范,通常以条例、规定、 决定等形式出现。
(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 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 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颁布。是 社会保障法的体系中效力地位最低的立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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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法体制不规范
国家立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章第章在线测试标准答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09章在线测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09章在线测试剩余时间:57:55?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
?????????? 2、答完题后,请一定要单击下面的“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无法记录本试卷的成绩。
?????????? 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世界上最早进行集体合同立法的国家为A、美国B、新西兰C、瑞典D、瑞士?2、我国集体合同的形式?A、书面形式B、口头形式C、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D、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3、我国集体合同的期限为()年A、1B、3C、1-3D、2-3?4、关于集体合同与劳动基准,不正确的选项?A、劳动基准即法定最低劳动标准B、劳动基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C、劳动基准对集体合同具有“保底”效力D、集体合同效力等同于劳动合同?5、下列不属于集体合同履行原则的为A、实际履行原则B、亲自履行原则C、适当履行原则D、协作履行原则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1、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为A、当事人不同B、目的不同C、内容不同D、形式不同E、效力不同?2、根据集体合同的内容,可将集体合同分为A、基层集体合同B、区域性集体合同C、专项集体合同D、综合性集体合同?3、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A、标准性条款B、目的性条款C、劳动关系运行规则条款D、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内容?4、集体合同签约程序的主要环节A、确定集体协商代表B、集体协商C、职代会讨论通过D、公告?5、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A、对人效力B、时间效力C、空间效力D、实质效力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集体合同可以弥补劳动合同的不足。
正确错误?2、我国实行单一层次集体合同模式。
正确错误?3、集体合同签阅阶段,政府不应介入。
正确错误?4、集体合同具有准法规效力。
正确错误?5、我国集体合同的管理为联合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