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请假制度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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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和请假制度

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和请假制度

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和请假制度为了加强劳动纪律,严明校纪校规,保证学校教学、科研、治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爱护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形,特制定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考勤方法和请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一〕考勤对象考勤对象为学校所有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二〕考勤类型1.正常出勤;2.病假;3.事假;4.迟到、早退;5.探亲假;6.产、培育假;7.婚、丧假;8.工伤假;9.旷工;10.外出学习、进修等。

〔三〕考勤方式治理部门、教辅部门、二级学院〔部〕及后勤部门的治理人员按天考勤;二级学院〔部〕的教师以承担课堂教学任务、部门组织集中学习、教研活动和全校性的教职工会议及其他需计入考勤的时刻进按次考勤。

各部门确定1名同志担任考勤员,认真逐日填写人事处统一制作的«考勤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并附有关证明按月报人事处。

〔四〕考勤纪律与监督各部门应如实按天记录出勤情形,绝不承诺显现瞒报、漏报、误报等现象;人事处对每个月各部门的考勤汇总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同意全校教职工的监督和检举;人事处、组织部、纪监察等部门将加强考勤工作的检查落实,不定期抽查各部门考勤治理情形;如显现虚假考勤等情形,经核实后,将追加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请假手续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刻内,教职工由于个人的缘故不能出勤的,须严格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

1.请假教职工请假时应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按审批权限审批,经批准并办好工作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如确因专门情形,本人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及时托付他人代办。

教职工请病假、产假及打算生育假者,须持市级以上医院所出具的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2.续假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工作,如需续假的,那么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否那么按旷工处理。

3.销假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批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否那么按旷工处理。

劳动纪律考核标准

劳动纪律考核标准

劳动纪律考核标准
1.对于班前班中饮酒的,考核相关人员500元,考核该员工所属部门1000元;严
重者给予除名。

2.严禁偷盗,一经发现扣发所有工资和奖金,给予除名并交公司保卫处处理,严重
的送公安局依法处理,考核该员工部门3000元。

3.不请假,随便休班的,视为旷工,考核100元/次;连续三天以上(包括三天),
给予除名。

4.打架斗殴,考核相关责任人250元-500元,情节恶劣者交公司保卫处处理。

5.凡是串岗、睡岗、脱岗,每次考核100元。

6.班中玩手机考核100元。

7.对于迟到、早退,考核20元/次。

8.班中追逐打闹的,考核当事人100元/次人。

9.不按规定穿戴劳保、劳保穿戴不齐全、劳保穿戴不规范(敞怀、劳保鞋不系带等)
考核100元/次。

10.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不认真执行,消极怠工每次考核100元。

11.上下班不走人行道以及不排队的,考核20元/次。

12.坐班车不遵守班车纪律的,考核50元/次。

13.上下班骑电车、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考核100元/次。

14.班中公出必须按公司规定的程序申请,开公司配备的车辆公出必须开出门申请证,
违者考核50元/次。

15.上厕所不冲洗的,考核50元/次。

1。

劳动纪律管理条例

劳动纪律管理条例

劳动纪律管理条例第一篇:劳动纪律管理条例劳动记录管理条例为了规范化公司管理,加强员工自觉性,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员工组织意识,规范员工行为态度,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一、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扣除个人本月行为考核分5分。

1、2、3、4、5、6、7、8、9、工作时间内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超过10分钟不到30分钟的。

上、下班不按照规定打卡或签字的。

不服从上级的指挥和监督的。

工作时间内,未履行外出手续,任意离开公司的。

工作时间内,门卫对没有履行外出手续或打卡的员工放行的。

不能做好岗位卫生,情节较重的。

未经允许,擅自带人进入公司的。

工作时间内,出现着装不整,穿拖鞋、任意打闹等不规范着装和举止的。

10、在所负责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的,下班后所负责区域门窗未关、电器设备未关的。

11、工作时间内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网上聊天的。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扣除个人本月行为考核分10分。

1、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以上至1个小时的。

2、工作时间内睡觉的。

3、在厂区内与同事争吵、打闹等情节轻微的。

4、车间内吸烟的。

5、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6、对同事或主管威胁、恐吓,故意制造事端的。

7、未经允许,私配公司钥匙的。

8、醉酒上班的。

9、泄露公司秘密的,损害公司利益的。

10、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司的。

11、消极怠工的。

12、妨碍工作秩序,经劝告仍不改正的。

13、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且不及时汇报,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

14、调戏或者侮辱他人的。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扣除个人本月行为考核分20分。

1、在厂区内与同事争吵、打闹等情节比较严重的。

有伤人行为,可以报公安机关。

2、班长对本班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的。

3、故意损害公司或同事财物的,在按照损失程度赔偿以外的。

4、私自动用公司消防安全设备的。

5、一个工资周期内,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及以上的。

维修项目部工作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及考核

维修项目部工作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及考核

维修项目部工作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及考核一. 管理服务纪律:1. 所有工作、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于生产班组,营造和谐的管理氛围、创建健康的管理秩序。

借故推诿扯皮、影响正常生产工作进度等一次考核20元;2. 不服从层次管理,不接收工作安排,发生一次考核30元;3. 管理、服务、指导不认真,敷衍应付,致使班组员工听不明白、看不懂、或似是而非,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工作发生有漏项、影响进度等;一项(次)考核50元。

4. 不按会议或临时安排要求日期完成某项工作,又未向主管(或分管)汇报批准,拖期每项一天考核20元;5. 未经有关领导安排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技术、商业(秘密)信息,不得干非本人职权外的业务(供应、技术、销售等),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提供任何资料和数据。

违者查实后考核100元以上,并追究其它相关责任,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 在管理、服务、指导工作中态度差和方法差,或只批评强调,态度蛮横,不易让员工接受,形成矛盾对立。

有反映查实后一次考核50元,并责成写出纠正措施。

7. 管理人员必须按程序层次汇报、上报、传递工作,各种表格记录、签字、资料等齐全并妥善保管,发生问题考核20元,并承担相应责任。

8. 日常管理工作的违纪问题(或错误)不得隐瞒或弄虚作假否则给予责任者考核100~500元。

二、劳动(工作)纪律:1. 迟到、早退者罚10元(10分钟以内)。

请假每1小时扣当日出勤的1小时(以此类推)。

误工每小时罚10元/人(次)。

脱岗、串岗一次考核10元,严重脱岗、串岗一次考核20元。

旷工一天罚50元,并接受有关处分。

2. 各岗位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位,签到或点名。

参加安全学习和班前会,否则按迟到考核。

拖后5~10分钟以内按迟到考核。

在开班前会后、班后会前在更衣或吃饭的按迟到(早退)考核。

开工时间拖后10分钟至一小时按误工考核。

3. 岗位工因故不能坚守岗位,必须提前请假或向有关联人员告知。

不请假且在工作时间内脱离自己应在的工作岗位或到不应该去的其它工作岗位,10分钟内视为脱岗或串岗,10分钟以上视为严重脱岗或串岗。

2024年国家规定职工请假制度

2024年国家规定职工请假制度
第六条批假权限
(一)副处以上(包括相当职务)干部请假,3天以上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二)科以下(包括相当职务)职工请假,7天以内,由系、处负责人批准;8天至15天,应由各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批准;超过15天者,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三)产假、探亲假(境内)由各单位按规定审批。
(四)出境人员批假手续按学院《关于出境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办理。
三、请假期间工作量的计算
(一)公假,不扣课时津贴。
(二)私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以学月为单位,请假一天到两天,不扣课时津贴;请假三天及三天以上,按学校规定扣课时津贴。
四、补充说明
本补充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国家规定职工请假制度 3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请假制度,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形成本请假制度。
(五)凡不属国家规定出国、出境探亲范围内的出国、出境探亲访友人员,工资待遇均按事假对待。出国探望留学生配偶的,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六)女教职工的产假或职工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假,工资照发。
(七)上述各类假(按公假对待的除外),均按未出勤对待,因此不应享受请假期间的校内分配的岗位津贴、奖金等待遇。
(八)凡本年度并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不能参加年度考核的评优。连续半年并事假,不能参加年度考核。
(九)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看病确需陪同的,经部门领导批准,每月不得超过两天假,可不算事假,但应记入考勤,以便考核。
(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部门领导批准可按公假对待:
1.因住宅设施维修、拆迁或搬迁,由有关部门出据证明,一般不得超过两天。
2.凭子女学校通知书参加学生家长会的。
3.女职工产前检查,一般每次不超过半天;一周岁以内的婴儿每天给一小时哺乳时间。(适用于计划生育者)。

医院对违反《劳动纪律、考勤与请假制度》的处理规定

医院对违反《劳动纪律、考勤与请假制度》的处理规定

医院对违反《劳动纪律、考勤与请假制度》的处理规定一、引言为加强医院劳动纪律,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包括在编职工、合同制职工、实习学生等。

二、考勤制度1. 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或早退每分钟扣除相应工资,累计达到一定次数,将给予警告或扣发奖金等处分。

2. 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并填写请假条。

未经批准擅自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3. 职工因公出差,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申请,并填写出差申请表。

出差期间,应遵守出差相关规定,不得擅自离岗。

4. 职工如需调休,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申请,并填写调休申请表。

未经批准擅自调休者,按旷工处理。

5. 职工需临时离开岗位,应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并告知接替人员。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制度1. 职工请事假,3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须报院长审批。

请病假,须持有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2. 职工请假期间,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按请假天数相应扣除。

未经批准擅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3. 职工请假期满,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

未经批准擅自延长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4. 职工请假期满,如需继续请假,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申请,并填写续假申请表。

未经批准擅自继续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四、旷工处理1. 职工旷工1天,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2. 职工旷工2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 职工旷工5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处分。

4. 职工旷工10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并给予开除处分。

五、其他规定1. 职工违反劳动纪律、考勤与请假制度,情节严重的,医院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 职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医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 医院对违反劳动纪律、考勤与请假制度的职工,将进行记录在案,作为晋升、评优、奖励等依据。

劳动纪律考核管理规定(2篇)

劳动纪律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事业单位劳动纪律的执行,提高劳动纪律的遵守程度,促进企事业单位工作效率的提高,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集体、私有及其他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纪律考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动纪律考核管理是指通过对劳动者的工作纪律、操作纪律、安全纪律、考勤纪律等方面的考察和评估,对劳动者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的一种管理方式。

第四条劳动纪律考核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劳动者的权益,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纪律考核管理制度,明确考核标准和程序,并严格执行。

第六条政府、工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对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纪律考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其依法进行。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劳动纪律考核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能力。

第二章劳动纪律考核标准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劳动纪律考核标准。

第九条劳动纪律考核标准应明确纪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作纪律:包括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推诿扯皮,不懈怠或敷衍工作。

2. 操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不私自变动工艺或操作方式,确保操作安全和产品质量。

3. 安全纪律:遵守单位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使用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4. 考勤纪律: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勤,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假或报备。

第十条劳动纪律考核标准应具体、明确,便于评估和操作。

第三章劳动纪律考核程序第十一条劳动纪律考核应采取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定期考核应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三条定期考核的程序如下:1. 制定考核计划:企事业单位应提前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对象、考核时间和考核内容。

2. 材料准备:企事业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考核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考勤记录、工作日志、生产质量记录等。

请假制度及考核办法

五、请假制度1、严格签到制度。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签到,并做好课前学生管理和上课的准备工作。

2、有事须事先向负责考勤的领导请假,待允许后须填写请假单。

请假手续不完整的,视为旷工(旷课)。

3、事假。

请事假时应自行调好课(代课教师须在请假单代课栏签名),并将请假单报送教导处审核后方可离校。

虽有手续但未经领导批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或旷课对待。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请假的,须用电话及时向领导说明原因,回校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非最特殊情况不准带假。

上班时间中途有事离校或因特殊事情迟到的要向学校领导说明原因。

如上班时间,未请假擅自离校的亦作旷工处理。

凡在工作期间因无故缺课,或迟到早退者,班上发生意外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病假:病假3天以内应有医生处方证明,病假3天以上(含3天)须区以上人民医院证明。

5、婚产假。

达到法定婚龄并拥有合法手续的,方可享受婚、产假。

女教职工生育后,因未采取节育措施而导致怀孕的,不给予产假,作病假处理。

6、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死亡时,3天丧假(不计路程假),奖金福利照发,为其他非直系亲属奔丧的作事假论。

7、护理假本人(或配偶)的子女、父母生病,如需本人护理,可向学校申请护理假。

8、请假期满,应按时回校上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回校的,应以电话告知领导续假,如果未按时返校,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

9、请假前应自行调好课,如确不能调课的由教导处安排代课。

10、请假半天(半天以内)由教导处主任批准。

请假半天——1天由副校长批准,事假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上列各假若遇法定节假日连续计假。

六、考勤制度1、值周行政、教务处负责教师课堂出勤的考核,考核依据以该堂课的上课时间和值周行政(教务处)的检查时间的时间差为准。

时间差为5分钟内扣5元,5-10分钟扣10元,10-15分钟扣15元,15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劳动纪律考核管理规定(五篇)

劳动纪律考核管理规定劳动纪律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它直接关系到企业内部的秩序和效率。

为了保证劳动纪律的遵守和落实,许多企业都会制定相应的劳动纪律考核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劳动纪律考核管理规定:劳动纪律考核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劳动纪律,促进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素质提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包括工人、职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劳动纪律考核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纪律的内容第四条劳动纪律是指员工在工作、职务及社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定。

第五条员工应当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或缺勤。

第六条员工应当认真对待工作,不得敷衍塞责、违反工作纪律。

第七条员工应当爱护单位的财产,不得私自挪用、浪费或损坏。

第八条员工应当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给他人或利用于违法活动。

第九条员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徇私舞弊。

第十条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不得穿着不规范或携带违禁物品。

第三章劳动纪律考核的方式第十一条劳动纪律考核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一)考勤管理:通过考勤机、签到表等方式记录员工的上下班情况。

(二)工作表现评估:通过评估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和责任心等方面进行评分。

(三)职业道德评估:通过评估员工在处理工作中的诚信、正直、荣誉等方面表现进行评分。

(四)财产管理评估:通过评估员工对单位财产的使用和保护情况进行评分。

第十二条劳动纪律考核应当定期进行,一般为半年或一年一次。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应当依据事实和数据,公开透明,向员工进行反馈。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应当作为评职称、晋升、奖惩等决策的参考依据。

第四章劳动纪律考核的权益保障第十五条员工有权对考核结果进行申诉,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十六条假如员工因考核结果受到不公正待遇,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最新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6篇)

最新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6篇)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篇一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

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____日工资。

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____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

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

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篇二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违反以下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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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吹炉车间劳动纪律管理,请假制度考核办法

为加强车间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车间车间的生

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结合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和本车间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发现违章作业处以50
元/次,造成一般事故,车间及时召开分析会;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
失报请厂部处理,车间加倍处罚。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提前15分钟进班并穿戴好劳保
用品到岗,否则按迟到论处,班中溜岗、串岗、睡岗、看小说、打毛
衣、提前洗澡,违者处罚20元/次;上班时间打牌者,发现一次每人
每次处罚100元。厂值班人员查到,车间加倍处罚。
3、一般请假需要提前24小时,疗养、年休填写申请假单并经
班组长签字同意,交车间领导签字认可,否则作无故未上班处理,请
事假、病假需提前8小时向班组长、车间值班领导请假(班组长行使
月度1天病假事假职权,班中事务自行解决),班中临时短时请假,
不影响生产由班长批准并报告值班人员,同意方可准假,车间行使事
假三天内的职权,事假三天内扣罚50元/班.次(扣罚返回班组单位),
超过3天病、事假全月无奖金。
(1)三天以上由厂劳资部门批准,取消本月奖金,无故不上班,
按实际天数扣罚200元/班.次,车间返100元予班组岗位 ,当天班
次作年假或疗养假考勤,三天以上作工旷处理,并上报厂劳资部门。
2

(2)班组长批假权1天,车间批假权3天,班组按实际情况予
以考勤。
4、迟到30分钟内扣20元/次,30分钟以上扣50元/次,1小
时以上作事假处理,早退30分钟内扣20元/次,30分钟以上扣50
元/次,1小时以上作事假处理。
5、吃饭时间不能超过40分钟/次,同岗位必须交替吃饭,否则
影响生产的扣100元/次。班中喝酒者,处罚100元/次。
6、各班组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本车间下达的临时工作任务,无
正当理由,讨价还价,不服从车间及班组安排者,处罚50元/次。
7、出现设备问题,操作工必须及时通知班组长和检修人员,并
积极配合检修,及时掌握检修进度,不积极配合检修者,处以50元/
次罚款。
8、越级上报者,处罚1000元/次,上报情况与实事不符,处罚
2000元/次。
9、各接班组长必须在交接班时限之前进行班次交接,交接时段
已过,所有事物由本班全部负责。各班组长务必当面交接清楚所有事
物,遇交接不清,必须经原值班人员确定及判罚。在值班人员未作明
确判定之前,交班组长必须在场,否则等同无人交班处罚。
10、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集体学习者扣50元/次。
11、严禁私请民工上班,违者罚款200元/次,造成的一切后果
均由该职工全部负责。
12、严禁职工上连班,否则处罚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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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吹炉车间
201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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